正文

编写说明

中国文学经典:古代诗词卷 作者:陈引驰,周兴陆 编


编写说明

中国是诗的国度。“民生而志,咏歌所含。”(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自文明之花绽放于远古的华夏土地那一刻起,就散发着悠远的诗的馨香。自我们的远祖挺起腰板,迈开双脚,面向高山溪流发出第一声长叹,就回响起至今不息的歌声的嘹亮。

五千年文明的历史长河里,有诗歌一脉奔腾不休;在中国文学史中,诗歌更是主流。自远古的歌谣、《诗经》、《楚辞》,汉魏乐府、六朝文人五言诗,到唐诗、宋词、元曲,乃至明清时期多样态的诗歌形式,跌宕生姿,纵贯始终。有情则有诗,诗与人类同呼吸,诗与天地相始终。

中国古代,从帝王将相,到文人学士,无不勤于学诗,以诗为能。曹操“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刘勰《文心雕龙·时序》),掀起了建安文学的高潮。唐宋帝王亦多爱好诗文者。至清代,相传乾隆皇帝一生创作了4万多首诗(当然,并不可信,多为他人代笔)。风动于上,则波震于下。因帝王的喜爱和提倡,朝野上下形成了普遍的爱诗重诗的风气。特别是唐代科举考试考诗赋,宋代、清代有一段时间也加试诗赋,促进了文人的诗赋创作。古代文人自读书识字始,未有不读诗作诗的。相传骆宾王七岁作《咏鹅》诗;白居易“童子解吟”,16岁作《赋得古原草送别》,以此见知于顾况。后代有许多关于神童能诗的记载,不管其事真实与否,至少说明了读书人家多重视孩童的诗歌教育。作诗有时还是家学门风,联宗重叶,代代绳继。陆机、陆云兄弟善吟,潘岳、潘尼叔侄能诗,杜审言、杜甫祖孙相续,杜甫称“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颇为自豪,想让儿子宗武继续下去。杜甫虽然也说过“文章一小技,于道未为尊”(《贻华阳柳少府》),但终究留下1400余首诗歌,以诗人的形象伫立于诗史上,正是诗歌使得杜甫英名不朽。韩愈虽说过“馀事作诗人”(《和席八十二韵》),但他作诗“雕刻文刀利,搜求智网恢”(《咏雪赠张籍》),造境幽僻险怪,用字奥兀奇崛,决不轻易下笔,是用一番苦心的。后代如苏轼存诗约四千首;陆游活了86岁,存诗九千余首。“哦诗每恨工夫少,又废西窗半夜眠”(《村东晚眺》),一生很多时间和经历都花费在吟诗上。现存唐诗约5万首,宋诗约27万首,明清诗什之多更是无法统计。

不仅读书人喜作诗,就是不识字的贩夫走卒,也未尝无诗,而且他们的诗,出于至性,毫无矫揉做作之态。袁枚《随园诗话》卷八载,杭州有负贩者,目不识丁,而酷好度曲。其母死,哭曰:“叫一声,哭一声,儿的声音娘惯听,如何娘不应?”一字一泪,出于至诚,真天籁也。从古至今都有大量的民歌,是天地自然的元声,出于真情至性,朴质无华,感人至深,只是未得到文人的赏识,未能流传于后世而已。至明代后期,冯梦龙编辑了一些民歌集,才使这类“真诗”幸存于天壤。

不仅文人学士有诗,就是僧道商贾、外域的使臣也多能诗。诗歌不是男性的专利,女性虽然接受教育的机会少,但是自古就有闺秀能诗者,《诗经·鄘风·载驰》,据《左传》载是许穆夫人所作。《诗经》中出于女性之手的,可能不止这一首。真可谓“《国风》《周南》冠四始,吟咏由来闺阁起。”(那逊兰保《题冰雪堂诗稿》)汉成帝时班婕妤的《团扇》,相传是最早的一首五言诗。锺嵘《诗品》除了班婕妤之外,还品列了秦嘉妻、鲍令晖、韩兰英等闺秀诗人。明清时期女性诗集大量涌现,诗歌选本也多录闺阁之什。诗词创作属于“妇言”,为女性“四德”之一,在明清时期越发得到合理的肯定。

古人的生活离不开诗歌。中国人具有很强的“现世性”,很少有超越社会和自然的天国观念,诗歌也一样,多表现社会和自然生活,虽然在东晋时曾产生过“游仙诗”,但那些游仙境界多是现实的返照,最后一般还是落脚于现实。现实生活,则无时无诗,无不可入诗。出生时,长辈亲友作《洗儿诗》以祝贺;生日到了,有贺生诗、自寿诗;结婚有合卺诗、合欢诗;临终前可自祭自诔,作绝命诗词;死后他人为作挽歌词。真是一生有诗陪伴,过着诗情画意的生活。且诗歌表现的生活面越来越宽。梁代萧统编《文选》,按题材把诗分为补亡、述德、劝励、献诗、公宴、祖饯、咏史、百一、游仙、招隐、反招隐、游览、咏怀、哀伤、赠答、行旅、军戎、郊庙、乐府、挽歌、杂歌、杂诗、杂拟23类,大多数都属于题材分类,面已经很广了。到了宋元之交,方回编《瀛奎律髓》按题材把诗分为登览、朝省、怀古、风土、升平、宦情、风怀、宴集、老寿、春日、夏日、秋日、冬日、晨朝、暮夜、节序、晴雨、论诗、技艺、远外、消遣、兄弟、子息、寄赠、迁谪、疾病、感旧、侠少、释梵、仙逸、伤悼等,凡49类,诗歌表现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大大超过了六朝时期。生活中几乎找不到哪一方面的内容不能用诗来表达。

从个人的修养心性,到群居的集体生活,到国家政治的沟通上下,诗歌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孔子曰:“兴于诗。”谓修身当先学诗。《礼记·内则》云:“十有三年,学乐诵诗。”十三岁在诗乐吟诵中感发意志。学诗不仅可以修养心性,还可以增长知识,“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在先秦时代,诸侯外交有“赋诗言志”的习俗,因此“不学诗,无以言”,不能很好地应对诸侯,处理外交事务。后世诗人遇到不得意的事,有不平的情怀,多借诗歌来摅散排遣。锺嵘《诗品序》曰:“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或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矣。”锺嵘列举了种种人生失意的境况,情感郁积于胸,通过诗歌来展义骋情,从而达到“穷贱易安,幽居靡闷”,恢复内心的平静。诗歌是持守人的情感,将情感势能提纯、审美化地释放出来,“持其情性,使不暴去”(陆龟蒙《自遣诗序》),这就是诗歌的情感操持功能,不论作诗还是读诗,都会产生这种效果。汉乐府有一首《东门行》,诗曰:“出东门,不顾归。来入门,怅欲悲。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餔糜。上用仓浪天故,下当用此黄口儿。今非!’‘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叙写的是一对赤贫如洗、无法过活的夫妻的对话,丈夫准备铤而走险,妻子牵衣哭啼,加以劝阻。这个男人最后真的出门去为非作歹了吗?大约不会,因为诗可使“穷贱易安”。宋明以后,人们进一步提出“诗以理性情而约诸正”(杨士奇《玉雪斋诗集序》)的观念。这个“理”是动词,让情感合理地舒散出来,使心性重新归于正道。这带有点儿理学家的味道。当然,在后世礼教和理学过于束缚、抑制人的情感时,情感积蓄能量,冲决礼教和理学的囚笼,这种情与礼、情与理的冲突是诗词、小说、戏曲的常见主题,这样的文学作品,就像白日梦一样,同样能给人以情感的慰藉。

孔子曰:“诗可以群。”群居相切磋砥砺。人群之间可以通过诗歌交流感情,鼓舞精神,切磋技艺。锺嵘《诗品序》所谓“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就是指诗歌的“群”的意义。自魏晋以降,公宴诗、送别诗、酬唱联句之什,就在诗人别集中占有相当的分量。王维《渭城曲》、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王昌龄《送柴侍御》等绝句名篇,都是送别诗,千古传唱不衰,其中的惜别之情、慰勉之怀,不仅宽慰了当时宦游人的孤苦,也引起后代无数读者的情感共鸣。李白和杜甫两位盛唐诗歌巨人凭借诗歌建立起深情厚谊,传为千古佳话。还有,元白唱和、韩孟联句、苏黄次韵,等等,诗歌成为友朋间的心灵冥契。

孔子曰:“诗可以怨。”怨是指怨刺上政。古代诗歌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汉书·艺文志》记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民间歌谣抒写的是百姓的生活和心声,上层统治者可以通过这些歌谣来观察政治之得失、民心之向背、风俗之盛衰;上层统治者也注意利用诗歌来宣扬义理,教化百姓,即《毛诗序》所谓“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到了唐代,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运动”,就是要发挥诗歌的政治功能,他的许多新乐府诗,“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而且是“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意思显豁,希望能发挥实实在在的政治作用。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籍籍,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大率如此,不可遍举。”他的新乐府诗直击时弊,揭露罪恶,让权豪贵近害怕、愤怒、咬牙切齿,这就是诗歌的现实力量。这种中国古代的诗歌传统,可以概括为“讽喻”精神,虽然历代统治者制造种种“文字狱”以压制这种“讽喻”精神,但是“讽喻”精神从来就没有完全消失,而是或显或隐、顽强地流灌于诗歌史长河中。

我国古代第一个诗学命题是“诗言志”。中国诗歌本质特征是言志抒情。如果要比较中国古代诗歌与西洋诗歌的基本差异的话,那么大致可以说,中国古代诗歌里没有西方发达的史诗和叙事诗,而是以抒情诗为主,抒情诗在中国古代占绝对优势,即使是叙事诗,也避免平铺直叙,而选取最具有感染力的片段,叙事与抒情相结合,叙事为抒情服务。从文化分工上说,古代史官文化很发达,在春秋时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外界自然变异、社会人事、政治生活都由史官作详细的记载;而诗歌,从传说中尧时的《击壤歌》“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起,就表现出咏叹人生、讴歌生命情怀的取向。

“诗言志”,过去被称为“千古诗教之源”(刘毓崧《杜观察〈古谣谚〉序》),朱自清《诗言志辨》称之为“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在宇宙的道、外界的事、内在的志三者中,“诗言志”指向人类主体内在的情志,它指引着中国古代的诗歌创作,不断地向人类心灵深处开掘,探索和表现人类丰富复杂的内心情感世界。到了西晋,陆机《文赋》提出:“诗缘情而绮靡。”更强调诗歌的抒情性和审美特征。“缘情”并非是与“言志”相对立的,不过更肯定诗歌的抒情性特征,甚至侧重于抒写悲怨之情、个人的切己之情,这就扩大了诗歌表现人心、人性的广度。

人的情感是从哪里来的呢?古人早就认识到“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哀乐喜怒爱恨之情,都是“感于物而后动”的结果。陆机《文赋》指出物候节序与诗人情感的感应关系,说:“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事实上,人的情感与物候并非如此简单的对应,古代多有伤春惜别之作,如王昌龄《闺怨》:“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但不管怎么说,感物兴情是魏晋南北朝和隋唐诗歌创作最基本的心理机制,不过六朝时期更偏重物色的描写,唐诗更注重兴寄、兴象,触景生情,融情于景而已。像骆宾王的名篇《在狱咏蝉》,就是典型的“感物兴情”之作。他在《序》中说:“仆失路艰虞,遭时徽,不哀伤而自怨,未摇落而先衰,闻蟪蛄之流声,悟平反之已奏,见螳螂之抱影,怯危机之未安。感而缀诗,贻诸知己。庶情沿物应,哀弱羽之飘零,道寄人知,悯余声之寂寞。非谓文墨,取代幽忧云尔。”诗人生平遭遇不幸,情感郁积于胸,遇到某些事物和情境时,情感迸发外射出来,濡染了外物,使外物成为心中情感的寄托。杜甫《春望》“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更是如此。

如果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总是受外物的左右,那么他的主体没有“自性”,是不自由的,在宋人看来这种人格不够超然,不算崇高。宋人更为推崇的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有“定见”的超越性人格,苏轼所谓“平生学道真实意,岂与穷达俱存亡”(《吾谪海南,子由雷州被命即行,了不相知,至梧乃闻其尚在藤也,旦夕当追及,作此诗,示之》);黄庭坚所谓“决定不是物,方名大丈夫”、“心随物作宰,人谓我非夫”(《次韵杨明叔四首》),都是吟咏一种超越外在物质羁绊的“达道”的人格境界,这才是宋人所向往的人生。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宋人超越感物兴情模式,作诗自写胸中妙,表现不俗的识见和与道无碍的意韵。刘攽《中山诗话》所谓“诗以意为主”,就是宋人诗歌特征的理论概括,一般称为宋诗的“尚意”倾向。“诗以意为主”与“诗缘情而绮靡”具有显著的区别。如黄庭坚《题阳关图》云:“渭城柳色关何事?自是离人作许悲。”这是翻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的案,是对“物感”说的否定。黄庭坚等宋代诗人,对外物保持冷静的态度,不是以情观物,而是以“法眼”“道心”观物,重在写自己不俗的识见。再拿唐宋人的咏柳诗来比较,贺知章《咏柳》善于状物态,拟人摹象,神韵悠扬;曾巩的《咏柳》则不然,曾诗曰:“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咏物而借端发议论,诗中的柳树,是那些装腔拿势、猖狂弄权的显贵的象征,诗人讥讽他们只知道谄媚献谀蒙蔽皇帝,却不知道天地间终有正义的审判。这是诗中的大议论,借咏物以出,婉曲而有味。这两首诗的差异,正反映了“唐型诗”与“宋型诗”审美意味的不同。同样是咏王昭君,李白发出“生乏黄金枉图画,死留青冢使人嗟”(《王昭君》)的感慨,白居易提出“自是君恩薄如纸,不须一向恨丹青”(《昭君怨》)的控诉;宋人王安石作出“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明妃曲》)的论断,欧阳修总结出“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再和明妃曲》)的宿命论。显然,唐人在咏史中融入自己的怀抱,宋人则借评论史事以表现不俗的识见,这就是宋人的“以议论为诗”,或说“尚意”的倾向。

宋人重“识见”、重议论,以法眼观物,因此日常生活一切物事无不可入诗,关键在于化俗为雅,以超妙的识见从俗物中发现雅趣和妙理,宋诗表现出鲜明的日常化特点。宋人读书多,作诗强调“无一字无来处”,以旧为新,多用典故,从旧典中酿出新意,终于在唐诗之外,形成一种新的诗美范型。唐诗尚情韵,宋诗尚意重理,是后人的基本认识。宋诗的“尚意”是对此前“感物兴情”的超越,但“尚意”的宋诗,同样是表现人的内在精神世界,是向人的思想深处开掘,提升人的悟性和见识,这还是在“志”的范畴之内,并没有违背“诗言志”的传统。

明清时期的诗歌在宗唐与宗宋之间胶着,但也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明清易代之际、晚清面对列强入侵时,出现了一些恫懁时局、忧患民艰、顽强斗争、反抗侵略的“志士之诗”;出现了不少长篇叙事诗,诗歌篇幅和容量增加了,诗歌直接叙写当下生活,内容与现实生活拉得更近。特别是明万历后期出现了“公安派”和清代袁枚提出“性灵说”,“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摆脱一切格套的依傍和束缚,发自性灵,尊重个性,诗歌从自己胸臆中流淌出来,情畅辞达,不雕饰,不做作。诗坛出现众多新面目。徐渭的《节妇篇》从到处林立的贞节牌坊的背后,发现了一个个凄惨可悲的灵魂。诗中代节妇苦难灵魂发出呐喊:“百岁双飞元所志,不求国难表忠臣。”只想夫妻白头偕老,不管它什么忠贞节烈的名声!“最爱言情之作”的袁枚,在《马嵬》诗中将笔触深入到普通民众中去表现他们的真情,这是清代“性灵”文学的进步。这种张扬个性、尊重人性的文学精神,一直流贯到“五四”新文学之中。

中国是礼义之邦,中国人重视礼义,为人处世讲究中庸之道,不偏激,不走极端。中庸的品格在中国文学中也有鲜明的体现,尤其是古代诗词,诗人要温柔敦厚,诗歌要情感不激烈,表达不直接,以含蓄为美,做到言已尽而意无穷,留不尽之意令读者咀嚼回味。文章达意不妨直接一点,诗是精粹的语言,抒情写意则要曲要隐。清代吴乔有一个形象而贴切的比喻:作家主体的情意好比是米,文章则如“炊而为饭”,词必副乎意,就像饭不改变米的形状一样;诗歌则如“酿而为酒”,词不必副乎意,意须涵融隐藏,就像从酒里已看不出米的形状。读者欣赏也是一样。读文章如吃饭,可以填饱肚子,饱了就不想再吃一口;读诗歌如饮酒,填不了肚子,不能靠酒过活,但喝出味来,就有飘飘欲仙的感觉(《围炉诗话》卷一)。酒之隐去米形,靠的是酿造工夫;诗之隐遮情意,靠的是比兴、情景、咏史、咏物、用典等方法。

比兴,对于诗歌尤为重要。方东树说:“兴,最诗之要用也。”(《昭昧詹言》卷十八)因为诗人的情意正言直述,容易穷尽,直白地告诉,难于感发人意;需要托物寓情,形容摹写,反复咏叹,让读者如品酒一样去自己品味咀嚼,自得其趣,所以诗歌以比兴为贵。

六朝时期的诗歌,从比兴中衍生出情景来。“诗乃模写情景之具。”(谢榛《四溟诗话》)情和景,是诗歌的基本要素,二者相互渗透交融,构成诗歌的意境。古人说有“景中情”、“情中景”。所谓“景中情”,即诗人的情怀没有直接加以表现,而是蕴含在对景色的描写之中。谢灵运、谢朓的诗,多可以说是“景中情”。“情中景”,则是“我”的主体情感色彩非常鲜明,乃至濡染了景物,使景物也饱含我的情感,或受到“我”情感的濡染而改变色调,欧阳修《蝶恋花》“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谓是情中景。

咏史,将对当前现实的态度转化到对历史事件的讽咏中,是化实就虚的一个常用方法,可以做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李商隐的《贾生》表面上是讽刺汉文帝“不问苍生问鬼神”,但“言外为求神仙者讽”(姜炳璋《选玉溪生诗补说》),“此谓李德裕谏武宗好仙也”(程梦星《重订李义山诗集笺注》)。咏物诗若能做到不即不离,往往也可以取得含蓄不尽的效果。

古人为了避免抒写的平直,多采用曲笔隐笔。如表达诗人对对方的思念,若直接如此表达,就显得直露;往往不直接说思念对方,而说对方在思念我,这就婉曲了一层。试看杜甫《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天宝十五载(756)八月,杜甫只身一人从鄜州奔赴长安,为安史乱军所劫。当时杜甫陷长安贼中,妻儿在鄜州家中,故中秋夜观月思家而有此作。杜甫并不说自己思念家中妻儿,而说闺中的妻子今夜一定在看月思我。三、四句说小儿女还不能够懂得思念。如此对面着笔,具有委婉曲折之妙。

中国诗歌与音乐有着不解之缘。远古时期往往是诗、舞、乐三位一体的。《礼记·乐记》曰:“诗言其志,歌咏其声,舞动其容,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诗》三百篇,孔子皆弦歌之,是合乐可歌的。汉代的乐府诗也是合乐的,到了魏晋以后,乐府诗才与乐分离,成为纯粹的诗篇。刘勰《文心雕龙·乐府》曰:“子建、士衡,咸有佳篇,并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说的就是诗、乐的分离。当时和后来文人创作的五、七言古诗,唐宋以降五、七言律诗,都只可吟诵而不可歌。但是也存在可歌的声诗,不少绝句都可以配乐歌唱,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配上音乐,为《渭城曲》或《阳关三叠》,是可歌的。唐代著名的“旗亭赌唱”,唱的是王昌龄、高適、王之涣三人的绝句。

词,初名“曲子词”,是“依声填词”,按照一定的曲调填写歌词,是可唱的,晏殊《浣溪沙》所谓“一曲新词酒一杯”,蒨桃《呈寇公》所谓“一曲清歌一束绫”,从中都可看出早期的词是由歌伎歌唱以佐酒增欢的。到了元代以后,词脱离了音乐,不可歌唱了,出现了另外一种配合当时北方流行的音乐曲调的合乐歌词——散曲。诗与乐并没有真正的分离,不过有的是“选词以配乐”,有的是“由乐以定词”,采用不同的组合形式而已。

古代诗歌的音乐性,还表现在节奏声律之美。早期的诗歌如《诗经》多是四言,到魏晋以后逐渐为五言诗所代替,因为四言“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锺嵘《诗品序》)。稍后又出现七言,五、七言成为古诗、律诗的最基本体式,就因为五、七言的节奏简洁而富有变化,既不像四言那样单调死板,也不像九言那样烦杂失统。《诗经》、《楚辞》多运用叠词、双声叠韵词,形成连环往复的节奏之美,后代诗人也巧加利用。但双声叠韵在一句中不好分开,刘勰《文心雕龙·声律》曰:“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离句而必暌。”诗有诗的节奏,文有文的节奏,各不相侔,“昂昂若千里之驹,泛泛若水中之凫”是文句,“昂昂千里驹,泛泛水中凫”是诗句。宋人试图打破诗文节奏的界线,以散文句法入诗,被视为“破弃声律”。

诗歌是要押韵的。《诗经》、《楚辞》,汉魏以降的五、七言古诗,乐府,都有各自的押韵规则。到了唐人的律诗,遵守严格的对偶、平仄、粘对和押韵规则,称为格律诗。词不仅讲究平仄,还讲四声,音律更为考究。其初衷是积极地追求声律的和谐美,但过分拘泥于格律规则,会带来严重的束缚,因此古人在大体遵守规则的基础上,不断地突破限制,有不少变体、破体之作。至现代白话诗,打破了一切格律规则的束缚,已是传统诗词之外的另一种诗体形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