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文学社丛书
清华大学的清华文学社是一九二一年十一月成立的,它的成员都是当时清华大学的同学,主要有梁实秋、闻一多、余上沅、朱湘、顾一樵、饶孟侃等人。这个社团是“五四”运动以后成立较早的一个文学团体,活动范围大体是在校园里,不见什么纲领,历史也不长。一九二二年七月先是闻一多放洋美国,第二年暑假梁实秋也到美国去留学,主要骨干一走,清华文学社也就无形解体了。文学社的主要作品多是发表在《清华周刊》和它的《文艺增刊》上。《文艺增刊》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出版第一期,每月一期,出版了五期而终。现在,我们从《文艺增刊》的发刊旨趣中得知,在《清华周刊》上原来有个文艺专栏,但“余兴”色彩太重,文学社有志革除这种陈旧的面目,更有鉴于“清华学生的生活是机械式的,极其干燥无味”,所以才采取了这一“最高尚的救济方法”,办好一个文艺刊物。
清华文学社除了办刊物以外,还出版了“清华文学社丛书”,初定出版三种,还将继续出版下去,结果只出版了两种。第三种虽然也问世了,却与文学社无关。第一种是闻一多和梁实秋的合集《冬夜·草儿评论》,闻一多批评俞平伯的诗集《冬夜》,梁实秋评论康白情的诗集《草儿》。两书都是“五四”初期著名的诗集。第二种是文学社成员的作品合集《文艺汇刊》,一九二三年四月出版。第三种已刊出预告,是闻一多的诗集《红烛》。一九二三年九月上海泰东图书局出版《红烛》时,版权页上已删去“清华文学社丛书”字样。
《冬夜·草儿评论》的出版还有一段插曲,原来闻一多的文章是由梁实秋交给《晨报副刊》发表的,孙伏园却未予刊登,最后梁实秋加上自己写的《草儿》评论,“二文合起来约有四万字左右,可以刊印为一个小册,名曰《冬夜·草儿评论》,薄薄的一小本,编为清华文艺社丛书第一种。印刷费用为一百元,我父亲鼓励我写作,替我付了”。(梁实秋《副刊与我》)这当然是自费印行的书。第二种《文艺汇刊》,内容包括诗、小说、戏剧等,序言说:“这本《汇刊》是本社同人的几篇稿件汇集而成的,并非每人的优秀的作品尽在于此……只是作为清华文学社成立将近两年的纪念品。”闻一多、朱湘、梁实秋都不只一篇作品发表。顾一樵同梁实秋还发表了同题作品《尾生之死》,是取《庄子·盗跖篇》的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梁作是长诗,顾写的是剧本。印刷费用则出于学校和社友吴景超、梁思永等五人的赞助。《文艺汇刊》的书籍封面是由后来成为著名建筑学家的梁思成先生设计,图案画是清华大学礼堂同方部的正面缩影。画面简朴,装饰味浓,值得一记。
那么,何以《红烛》不作为清华文学社丛书的名义出版呢?这是出于闻一多的独立思考。他以为清华文学社是以兴趣结合的团体,并非以文学主张相同而结合的。他的诗集若拿到文学社的大会上,“当议案似的讨论通过,我可不干”,同时认为文学社不是做买卖的地方,“替一个人出了钱便要干涉他的稿件”(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闻一多致梁实秋信)。于是他坚持摆脱约束,由个人来负责,不再编入丛书之内。他说:“用文学社的名义于文学社讲起来也许好听点,但于该著作对于社会发生影响与否毫无关系。换言之,一种出版物,社会若要注意它或忽视它,并不以其属于文学社与否为转移。老实讲起来我们的‘艺术为艺术’的主张,何尝能代表文学社全体呢?”梁实秋同意了他的要求。《红烛》一出果然轰动诗坛,成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重要一页,而闻一多思想上的某些倾向和清醒明智的主张,也在出书的这件事上表现出来。清华文学社的存在对于社会的影响有限,它后来的解体也是很自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