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 论邦国的真正伟大之处
在一次宴会上,有人想请雅典人塞密斯托克立斯弹琵琶。他回答说,他不会弄琴,但是会把一个小城弄成一座大邦。这句话因为过于夸口,所以显得有些骄傲不逊,如果一般地用在一些人身上,则可算是很庄肃贤明的评论了。这句话(再用比喻的说法引申一下)可以把从事治国者之中两种不同的才能表现出来。因为,如果仔细地观察一下议事和执政的各种官员,我们也许就可以发现几个虽然很稀有,但能使小国变为大邦,而不会操琴的人。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可以发现许多巧于弄琴者不但不能使小国变为大邦,而且会使大国沦为小国,他们可能会把一个伟大而兴盛的国家引向衰败凋零的地步。并且,那些堕落的技巧智能,被许多公卿大夫借之以邀宠于主上钓名于流俗者,确是除了“弄琴”之名没有更好的了。因为这些技巧智能不过是一时欢乐之资,参加宴会时虽可借以炫耀,而于他们所事的国家之幸福与进步则无所裨益。当然,也有些公卿大夫够得上有才能(即所谓“干才”)。他们能够调理国政,不致陷于危难和明显的困境,可是若要把国家在力量、财富、国运上都增强长大,则他们断断无此能力。现在我们不管做事的人怎么样,且一谈事务的本身,就是国家的真正伟大之处以及达到这种情形的方法。这是一个值得雄王英主常常考虑的题目;为的是他们既可以不至于因为过于相信自己的力量而多事妄为、虚耗实力,又可以不至于因为过于卑视自己的力量而屈尊别人无法从长计议。
一个国家的疆土之大小是可以测量的,其财赋收入之多少是可以计算的。它的人口可由户口册卷而得见,城镇之多少及大小则可由图表而知之。然而在人事中没有比关于一国的力量的真正估计推断更为易于错误的。基督把天国不比做任何巨大的果核或种子而比做一粒芥子,即是一种最小的种子,却有一种迅速发芽及长大的特性与精神。同样,有些国家的疆土很大,可是他们却不能伸张国力或领袖他国;还有些国家幅员很小,有如一种躯干微小的植物,然而却能为强大的帝国之基础。
坚固的城池、充足的武器装备、名贵的战马、大炮辎重等等,这一切不过是披着狮子皮的绵羊,唯有人民的体质和精神坚强好战才是最为关键的。不仅如此,如果民无勇气,则兵士数目多寡就无关紧要了,维吉尔所谓“一只狼从不介意有多少只羊”指的就是这个。阿比拉平原上的波斯军有如一片人海,这使得亚历山大军中的将领们不免有些惊惶,因此他们回到亚历山大面前,并建议他到夜间再发起进攻,但是亚历山大却说:“我不愿通过偷取获得胜利。”结果他们非常从容地打败了敌人。阿米尼亚王蒂格拉涅斯率四十万大军驻于一座山头,当他看见那不过一万四千人的罗马军向他进攻的时候,他就说笑话道:“那些人若是使节则太多,若为战斗而来则太少了。”但是,在那天太阳落山之前,他已经发现这些人不但能够追逐他的大军,并且开始大肆屠戮他的军队了。关于数目不敌勇气的例子是很多的:因此我们不妨断言,任何国家如果要伟大,其主要一点,就在要有一个善战的民族。“金钱是战争的筋肉”,这是句平常的老套,然而若是人民卑污淫靡,其两臂的筋肉无力,则金钱也不能算是战争的筋肉了。因为索伦对克瑞萨斯(当克瑞萨斯为了显示他的富有起见把他的藏金给索伦看的时候)所说的话是说得很好的。“陛下,若是另一人前来,他的铁胜于陛下的铁,那么他就要变成这些金子的主人了”。所以任何君王或国家,除非自己的国民组成的军队是优良骁勇的话,最好不要对自己的力量估价过高。在另一方面,那些有强悍好战的臣民的君王则应当知道自己的力量——除非这些臣民在别的方面是有缺陷的。至于用金钱募集的雇佣军(那就是自己的臣民不可靠的时候的助力),所有的先例都证明任何倚仗雇佣军的政府或君主虽然可以得意一时,如鸟之张翼,然而不久将不免于铩羽也。
犹大和以萨迦的命运是永不会相合的,同一个民族或国家不会既是幼狮而又是负重的驴子。另外,一个困于租税的民族而要变为武勇好战,这也是不可能的。经国民同意而征收的租税比仅由掌权者强制征收的租税,更不容易挫伤人的勇气。荷兰的国税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在某种程度上,英国的特税也可算是一个例子。读者必须注意我们现在所论的是勇气的问题而不是钱包的问题。一样的赋税,不论是经国民同意与否对于钱包的作用是同样的,但是对于人民的勇气其作用可就不同了。因此你可以断定,凡是困于租税的人民是不适于建立帝国的。
凡是立志强大的国家应当小心,不可使国内的贵族和绅士阶级繁殖过快。因为这种情况将使平民变为农奴村夫而使他们意志沮丧,实际上成为上流阶级的奴仆而已。这就好像你在丛林中可以见到的情形一样:假如你把小树留得过密,那么你就永不会有清清楚楚的丛林,而只能有矮树野薮。同样的,在国家之内,如果上流阶级人数过多,则平民必降为贱民,其结果将导致一百个头颅没有一个配戴盔的;尤其对于那为军队之神经系统的步兵这样,如此的国家将有很大的人口而很小的力量了。
我所谈的这一点,若要找个例子来证明它,那么最好是把英国和法国比较一下:两国之中,虽然英国在疆土和人口方面都不及法国,然而和法国敌对起来,却居然不止是个敌手。这就因为英国的一般民众能成为优良的兵士,而法国的乡农则不能做到。在这一点上英王亨利七世的法度(关于这个法度曾在拙著《亨利七世本纪》中详言之)真是用意深远、值得钦佩的,他把田庄农舍都规划齐了。所谓规划齐了,就是依他的规定,凡是田庄农舍必须要受一定限度的田地的维持,这限度就在要使那田庄农舍里的人能以生活富裕不致沦入贱役;他这种制度又使耕田的人就是田的主人而非仅仅是雇佣之徒。这样就可以达到维吉尔所形容的古意大利的性质了:一个兵强土肥因而伟大的国家。
还有一种情形(这种情形据我所知几乎是英国特有的,除了波兰以外,别处恐怕是遇不到的)也是不可忽略的:就是服侍贵族和绅士的都是自由人;而这些人在武事上毫不劣于中产的平民。因此,贵族和上流人士的生活中那种种的荣华豪气、宾客之盛、礼仪之隆,一旦成为风习之后,的确都是很能引人到武功的伟大上去的。反之,贵族与上流人士的生活若是吝啬隐秘,则将使国内的武力大为削弱。
无论用何种方法,务须使尼布甲尼撒梦中所见的王国的躯干强大到能够支持枝叶的程度。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皇帝或政府的本族臣民同他们统属治理的异族人民比起来,其多寡须有正当的比例。因此,所有那些使异族人容易入籍归化的国家都是适于成为帝国的。若以为小小的民族因其智勇绝伦,竟足以征服并保有过大的国度,这种事短时间是可能的,但是这样的国度不久将会突然灭亡的。斯巴达人对于入籍一事过于严密。因此,当他们守着自己的小小的国境的时候,他们的地位是很巩固的,但是到了他们的国境扩张、枝叶变得为躯干所不能支持的时候,他们就突然覆亡如风吹果落一样。在入籍的这一点上,从来没有一国如罗马更易于容纳异族。因此,罗马人的结局也因之而很好,因为他们成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罗马人的办法是不仅把国籍权(他们叫做市民权)给予愿入籍的人,而且是把这种权益极为充分地给予他。这就是说,他们不但把交易权,婚娶权和承继权给予愿入籍的人,而且还把选举权和任官权给予这种人,并且这种的授权不限于个人,一个家族也可以享受这些权利;不但如此,一城的人,有时一国的人也可如此得享罗马公民的权利。此外,再加上罗马人移民殖民的习惯,由于这种习惯罗马这个植物就由本土而移植到异乡的土壤中了。把这两种制度加在一起,你尽可以说并不是罗马人发展到全世界去,而全世界发展到罗马来了,这种情形确是大国之道。我曾对西班牙感觉惊异,就是地道的西班牙人如此之少,而何以他们能够占据并统辖这么大的属地呢?但是西班牙本国的疆土的确是一棵大树,较之罗马和斯巴达初起的时候优胜得多了。并且,虽然他们没有容易准人入籍的惯例,可是他们有仅次于这个惯例的办法,就是在他们的普通兵士组成的军队中所用的人差不多毫无本国人与异族的分别;不但如此,有时在他们的最高将领中也有异族人。另外,就西王菲力普所颁的特诏看来,他们现在对于本国人口不足的这种情形似乎是有感觉的。
坐地劳作、户内的技艺以及精密的制造(需用手指之巧而不需用臂力之强者)在本性中就与好战的心理不合,这是无疑的。一般而言,所有好战的民族都有点游荡,爱危险甚于爱劳作。如果我们要让他们仍旧保持那种武勇的精神,那我们就不可过于禁制或改移他们的爱好和时尚。因此,古代的斯巴达、雅典、罗马,以及其他的国家都蓄养奴隶,让他们从事那些劳作,这是他们那些国家的一个大便宜。但是蓄奴之制已由基督教的教律而大部废除了。最和蓄奴制相近的办法就是把那些技艺大部留给异族人去做(异族人为了这个缘故也易在所在国里容身),而把本国人中一般民众的大多数限于三种工作或职业——耕者、自由的仆役以及从事强力健壮工作的工匠(如铁匠、泥匠、木匠等)。正式的军人还不算在内。
但是,最要紧的是,如果想使国家强大、威权伸张,则一国之人一定要把军事看作是举国唯一的荣誉、学问和职业。因为我以上所说的那些事不过是军事的准备而已;但是如果没有目的和行动,则准备又有何用?罗缪拉斯死后(这是人家传说或寓言的)给罗马人送来了一个忠告,教他们最要留心武事。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帝国。斯巴达的国家结构是全然(虽然不甚巧妙地)以武事为目的准则而建造组织成的。波斯人与马其顿人在很短的时期内有过这样举国皆兵的情形。高尔人、日耳曼人、戈斯人、萨克逊人、诺曼人和其他的民族在某一时代都有过这样的情形。土耳其人在如今还是这样的情形,虽然已经大为衰败了。在欧洲的基督教国家中,有这种情形的国家实际只有西班牙一国。但是无论何人,其中最得力者就是平日所最致力者,这个道理太明显了,不必多说,我们只有略加指点就行了:就是,不干脆尚武的国家是不必希望会突然变为强大的。在相反的一方面,那些长期尚武的国家(如罗马人和土耳其人之所为)将成大业立奇功,这是历史的最可靠的教训。那些仅仅在某一时期曾经尚武的国家却也曾多半变为强大,而这种强大的情形,是到了后来他们对武事的崇尚与运用已经衰败的时候,仍然为他们的支持物。
同这一点相连的还有一点,就是一个国家最好有一些法律或风俗,这种法律和风俗要使他们有作战的正当理由(或至少有所借口)才好。因为人性之中自有一种天赋的公道,除非有一点争战的根据或理由(至少是勉强可以算作理由的话头),他们是不肯加入那凶险甚多的战事的。土耳其的君主为了作战,常以传播他的宗教为理由:这是一种很方便的,随时可以利用的理由。罗马人虽然在开疆拓土的事业已经成功之后,把这种事认为是统兵将帅的大荣耀,然而他们从未把开拓疆土一事认为是挑衅的好理由。因此,凡是志在强大的国家,第一应当有这点性质,就是对于别国的侮辱伤害要敏感,无论这种侮辱伤害是加于边邻或施于本国的商人或使节的,并且对别人的撩拨不可纵容过久。第二,他们应当常常准备着对他们的友国或同盟加以援助,如罗马人从来之所为一样:罗马人的办法是这样的,假令有一国与罗马之外的许多国家也曾缔结盟约互为保障,到了有敌国来犯的时候,并曾向这各国分头乞援,罗马人总是首先赴援,不让别的任何国家有这种荣誉。至于古人为了拥护一党一派或实质相同的政体而起的战争,我不懂那是有什么正当理由的:例如罗马人为了希腊的自由而战,斯巴达人和雅典人为了建立或倾覆民主政治和寡头政治而战,又如某一国的人假借公道或人道的名义来解除他一国中的专制与压迫,诸如此类者皆是也。总之,凡是不准备有了正当理由就立即动兵的国家,就不要希望强大了。
不论是个人的身体或国家的团体,如不运动则其体不强,而对于一个王国或共和国,一个有理由有光荣的战争乃是一种真实的运动,这是无疑的。内战真有如患病发热,但是对外作战则有如运动发热,是可以保持身体健康的,因为在一种偷惰的和平中,民气将变为柔靡而民德将变为腐败也。但是,不管为了幸福是怎么样,为了国家的强大起见,国民大部分常常从事武备是很有利的;一个常在行动中的久经战阵的军队的力量(虽然这种力量是代价很高的),正是在所有的邻国中能有发号施令之权(或者至少能有这种名誉)的工具,西班牙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西班牙在欧洲各处差不多长期驻有精兵,已经约有一百二十年之久了。
一个国家如果能成为海上的主人就等于已成了一个帝国。西塞罗致书阿蒂库斯论庞培对恺撒的军事准备时说道:“庞培所遵循的是一种真正的塞密斯托立克斯式的策略:他认为掌握海权者就能掌握一切。”毫无疑问,如果庞培不因一时自大轻敌而舍舟从陆,他一定会使恺撒疲于奔命。海战的重大影响是我们看得见的。埃克星之战决定了罗马帝国之谁属。列潘托之战制止了土耳其人的强横。海战为全部战争之最后决战者的例子很多。这种情形固然是君主或国家们把一切都凭海战来决定的结果,然而这一点是确定的,就是握有海上霸权的一方是很自由的,在战争上它是可多可少、一随己意的。相反,那些陆军最强的国家却往往感受到极大的困难。毫无疑问,在今日我们欧洲的诸国中,海上的势力(这种势力是大不列颠的主要的天赋优点之一)是一种很大的长处:一则因为欧洲的各国大多数不是纯粹内陆的,而是国境的大部分临着海的;再则因为东西印度的财富的大部分似乎是唯有握着海上的霸权的人才能得着的。
与古代的战争所给予人的光辉荣耀相形之下,近代的战争简直是在黑暗中打的。为鼓励士气起见,现在也有些爵位勋章等等,然而这些东西是杂乱地颁发、不分军人或非军人的。此外也许还有些纪念碑上的铭语、伤兵病院,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在古时,那在战胜地点树立的纪念品、追悼的颂辞,以及纪念阵亡将士的碑坊、奖给个人的花冠、大元帅的名义(就是后来的各国君主所借用的)、凯旋将帅的胜利游行、兵队复员时的重大犒赏,这些都是能引起人们勇气的事物。但是,最重要的莫过于罗马人的凯旋式,这种凯旋式并不仅是仪式或夸耀,而是一种极其聪明伟大的制度。因为它里面包含三样事情:对于将帅来说,这是一种荣誉;对于国库来说,战利品增进了财富;对于军队来说,这是一种赏赐。不过那种荣誉也许是不适于君主国的,除非把它归之于君主本人或他的子嗣们,后来的罗马皇帝们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把自己或子嗣曾经亲自参加的战役的凯旋式由自己或子嗣包办了,而在大臣得来的胜仗中,则仅给统兵将帅以庆功的衣服和勋章。
总之,如《圣经》所说,谁也不能因为用了心思的缘故而对这个小结构——人体——加高一寸;但是在大结构如王国或共和国中,则为君主者或执政者可以使他们的国家增强滋大的。因为如果他们肯在国内试行我们上面论及的法令、宪章、习俗,则他们可以给后世或继位者积累下强大的因素。然而这些事通常却不为人所注意,一任自己的国家随时运而起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