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过错是一时的,而错过就是一辈子

说一万句我爱你,不如好好在一起:总有一个故事会让你找到自己曾经爱过的影子 作者:七月 著


第二辑: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那天,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

后来错过,消失后,心底依然铭记你的名字。

闹别扭了,你可能会后悔一阵子,

但是你放弃了,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寻找那个对的人,

一旦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

过错是一时的,而错过就是一辈子

他与她在大二时相识,一见欢喜。

他喜欢她温暖迷人的笑,她喜欢他干净明媚的脸。

恋爱的日子是欢快美好的,仿佛大学就是一座城堡。她是美丽的公主,他是俊朗的王子,你欢我爱,甜蜜幸福,彼此眼里都是对方极致的好。

临近毕业,最初纯真清澈的爱恋被紧张的论文答辩和找工作的压力取代,生活也逐渐褪色,少了激情,似乎成了一潭死水,平淡无奇。她开始埋怨,埋怨他对她的冷淡,没了以前那样的关心;而他却嫌她没别的女孩子那般温柔体贴,老是埋怨他。

终于,他们因言语不合而争吵,都非常要强的两人,互不相让。矛盾激化,她开始指责他以前种种的不是,他接受不了,为了让她停止指责,冲动地说出了分手两字。她果真惊住了,嘴巴抽搐了下,欲言又止,上前狠狠推了他一把,愤然转身,离开。他没追,他不信她离得开自己。而她这一去,就真的没再回头过。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

毕业后,他们分别到了不同的城市,有了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朋友。期间,他给她发过一条短信,向她道歉。她没回,她那时想,要是他再发来第二条,就重新回到他身边。而他握着手机,等待,焦急,慢慢平静,最终绝望——以为她不想再理他。

他摔了手机,发誓这辈子都不再和她联系。她之后打他电话,却联系不上,他换了号码。

再后来,他结了婚,她嫁了人。他们在交点之后,朝各自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岁月如梭,一晃便是几十年,他的头发全白了,她的背驼了。他对他的儿子讲他和她之间的故事。她向她的女儿叙说着年轻时的爱情。他骗不了自己,他依然爱她。她经常会想起他,想念曾经那些明媚的日子。

他们安静地回忆起彼此时,都会不自觉地笑,然后眼角就慢慢湿润了,这是一种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的情愫,像浸了水的海绵,经不起轻轻地一握。

她生重病,住了院,医生说她时间不多了。女儿为了帮母亲了愿,上网发帖,四处托人打听他。终于,她女儿和他的儿子联系上。他得知这个消息后,连夜赶车奔赴她所在的城市。

医院,她在睡觉。他轻轻走进她的病房,见到憔悴不堪的她,眼泪潸然而下。一时间,悔恨、难受、心疼,如鲠在喉。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感觉到温暖的她,脸上开始出现微笑,眉头舒展,眼睛慢慢睁开,泪水从眼角溢出:“这样的温暖,我等了几十年。”

阳光似乎一下子破窗而入,时间在那一刻悄然静止,两位老人相拥而泣,彼此说着自己当初的不是。他们的子女在病房门口,更是泪流不已。之后,他每天陪在她床沿,给她喂饭,给她盖被子,给她讲这些年的故事,直到她面带微笑,满足地闭上眼睛。

她走的时候,他没有留一滴眼泪,他答应她,不许哭,好好活下去……

闹别扭了,你可能会后悔一阵子,但是你放弃了,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寻找那个的人,一旦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

或许,最初因为你的任性或不懂事而放弃的那个人,却是你这辈子最爱的人。放弃,就等同于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深深划了一道口子,这疤痕一刻,兴许就是一辈子。

(文/陈晓辉)

我每年都穿着她买的那套西装去约会,怀旧的确是一个原因,

但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多余的钱每年买一套新西装去见她。

但在她面前,特别是一年见一次面的情况下,我不能露出自己的窘迫。

所以我每年都要当面送一件礼物给她。

不能做陪伴你的那个,我做守护你的那个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又到了。我翻出几年前买的那套西装,小心翼翼地穿在了身上。西装款式的确过时了,却仍是崭新的,再配上那条灰色的领带,虽然不时髦,却也把我打扮得神采飞扬,风度翩翩。

我之所以每年情人节约会都不厌其烦地穿着它,是因为这是我俩相恋多年之后,她分手时送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的确分手了,而且有很多年了,但我们每年都相约见一次面,在情人节,在我们相识的一个老公共汽车站。

我是在和她分手后第二年结婚的。妻子是位幼儿园的老师,我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这一切,我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她听得很仔细,每年都要打听我妻子和孩子的情况,为我妻子和孩子的高兴而高兴,为我妻子和孩子的烦恼而烦恼。

我也打听过她当时的家庭情况,她说她嫁了一位大学讲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女。自从结婚后,她无须去工作,因为丈夫的工资足够她母子三人开开心心地生活。我很想看看她丈夫和儿女的照片,看看她的全家福,可每次都被她委婉拒绝了。

起初,我的确嫉妒那位从未谋过面的男人,但听说她过得那么幸福,我又由衷地替她高兴。要知道,我只是一位公司的小职员,不仅有年幼的弟妹,还要养自己两位年迈的父母,如果和她结了婚,她又不工作,还生一对双胞胎,日子怎么过呢?

我每年都穿着她买的那套西装去约会,怀旧的确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多余的钱每年买一套新西装去见她。但在她面前,特别是一年见一次面的情况下,我不能露出自己的窘迫。所以我每年都要当面送一件礼物给她。

今年也不例外,我准备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发夹。别小瞧这个发夹,那是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跑遍了大半个城,最后在一家著名的女饰精品店买的,花去我一个礼拜的工资。由这件礼物,你可以看出,我多么重视这个节日。每年我几乎都是为了过这个情人节而活下来的。也只有在这个节日里,我才会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曾经沉重压抑的日子才会像尘埃一样,轻轻地拍拍,便抖落得无踪影。

又过了一年,她究竟变得怎么样了呢?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丈夫对她好不好,孩子闹不闹人?伤心流泪的时候有没有朋友安慰她,灰心失望的时候丈夫会不会鼓舞她?还有……其实,这些问题没有一天我不曾想,只是情人节临近,我想得更强烈了。

我们相识的老公共汽车站早就不是汽车站了,变成了一个小广场,但我们一直那样称呼。我家离那儿并不远,坐一站公车就到了,可我每次都感觉要走一年那么漫长。每年我们都约好上午九点钟去,中午共进午餐,下午六点钟才依依不舍地分手。

其实,我每次都不曾守时,总要早去那么一两个小时。那一两个小时,我感到是上帝多赐给我的。

今年情人节也不例外。我捏着发夹早早就赶到“老公共汽车站”并慢腾腾地在广场四周溜达起来,然后,想着一些快乐的往事。等广场的大闹钟准时敲响九下,我会如同一块冰,马上凝固在我们约会的站牌下面。那时,我的心跳是一生中最剧烈的。

可今年她失约了,娇小可爱的身影并未出现在我的视野。来和我约会的,是她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当时我的心都跳出来了,预感到事情不妙。

老母亲见到我的时候,慈祥的双目闪动着晶莹的泪珠,一说话,马上就滑落到脸颊。她告诉我,她女儿不能亲自来了,但要领我去见她。

我们打了辆的士,的士却直奔百花洲公墓。在公墓的A排3座墓碑上,我终于又看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初恋情人。只是,没办法把发夹亲自卡到她头上了。在墓碑前,她笑得还是那么灿烂,像朵常开不败的花,永远扎根在我充满思念的心里。

“贝儿啊,我把你日思夜想的人领来了,你起来看一眼吧。”老母亲突然跪倒在贝贝墓前,抱着碑石失声痛哭。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闸门,泪水如咆哮的激流,滚滚而下……

事后从老母亲口中,我才得知了贝贝当年执意要和我分手的秘密。

原来,她一生下来就心房残缺,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她最多能活二十五年,贝贝也就是在医生预言她生命走到尽头的那年年尾和我分手的。

事实却是,她最后坚强地走过了人生的三十三个冬天。她所谓的大学讲师丈夫和双胞胎儿女,都是她编出来的故事。现实是,她执意卖掉了母亲原先住的房子,托人在我住的这栋楼背面新买了一套。这八年来,她们母女俩每天都能看到我进出家门的情形。

多么残忍的事实,我和老母亲都得接受它。

后来,我鼓起勇气把这个埋在心底的秘密告诉了妻子和孩子,他们都哭了。他们要去看望贝贝和那位慈祥的老母亲。那是第一次我刻骨铭心地感受到来自妻子和孩子对我的爱!

(文/吴志强)

既然时光不曾暗淡初恋的那些美丽光泽,

就把曾经的那些明媚好好地珍藏吧。

就在一遍遍地对往昔深情的抚摸与回味中,

一次次走回永远不老的青春岁月,

一次次走进爱情芬芳的心灵花园。

曾经那么深沉地爱

曾经那样深深地爱过:她爱得柔肠寸寸,百转千回;他却是浑然不觉。

在秋叶金黄的十月,在那场大型歌会的人海中,她惊鸿般的一回眸,他青春灼灼的容颜,那样惊雷般地撞入少女的心。她慌乱地低头,羞走,却忍不住佯装无事地回首,把红晕拂面的心事悄悄泄露。

那夜,有多少位歌星登场,又唱了多少首好歌,她全然没了印象,满脑子里摇晃的,都是少年翩翩的身影。他红色如火的T恤衫,他激情晃动的荧光棒,在她的心海里摇出一片醉人的迷离。

就那样喜欢了,她不敢用那个珍贵的字眼,那个字是她眼睛里的瞳仁,是花朵上一触即碎的露珠,她怎么能轻易地说出呢?于是,她站在那个距离上,像呵护一个谁都不能告诉的秘密,呵护内心深处的潮起潮落。

仿佛上苍有意地眷顾,让他与她就读于同一所拥有近五千人的重点中学,只是他已读高三,是理科班转来的借读生,她则是高二文科班的。如此,他们的遇见迟了许多,也就丝毫不必奇怪了。好在他们的住所相距不远,他租住在前街,与她仅隔了一条不足三百米的马路。

很快,她知道了他的名字,知道了他是计算机高手,知道了他的梦想……甚至知道了他与同学争论时的习惯动作,和他说话时常用的口头语。

是的,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她都会尽力地去捕捉,都愿意去猜测,比如为什么他走路总是那么快?为什么他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忧郁和烦恼?他的洒脱来自于怎样的人生在握?

她不敢与他对视,甚至不敢与他对话,她更习惯于用似乎漫不经心的目光打量他。当然,她心里盛满了渴望,渴望他们能够在一起无拘无束地畅谈,像花开花落那样自然。只是,那样热切的渴望,被她用外表隐忍的平静掩盖了。

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灰姑娘,而他从始至终都是被羡慕和热爱包围的白马王子。似乎能够在那样一个距离上关注着他,暗暗地听着他不时响起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便已得了老天的某种恩赐。她不敢奢望走近他,仿佛一走近,他就会立刻从自己眼前消失,再无影踪。

她的喜怒哀乐开始与他有关:他的模拟考试成绩优异,她欢欣得像自己中了大奖似的;他体育课上碰伤了腿,那丝丝的疼仿佛是从自己的骨髓里渗出来的;甚至从他哼唱的歌曲变化里,她也能感知他的激动、开心、牵挂和忧伤。他的眉宇之间,刻着她情绪的风雨表。一天又一天,简单而枯燥的学习生活,因为他,多了那么多的明媚。

知道他会回到他所来的学校参加高考的,只是没有想到,他走得那样匆匆,匆匆得令她猝不及防。她甚至没有来得及跟他打一个招呼,他就在那个早晨不辞而别了。

那整整一天的落寞,是李清照的几十首词也无法形容的。

草长莺飞的五月,独自站在高高的阳台上,风撩起她有些纷乱的黑发,那首《致爱丽斯》的钢琴曲在心底低低地响起,她的眼睛里满是闪烁的晶莹。面对城市的万家灯火,她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冷,直入肺腑。

她曾花了很多时间,想方设法地打探他回到了哪里,想知道他升入了哪一所大学,可是,她最终只是得到一个有点儿含糊的信息——他好像是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好像是”,多么有意味的一个短语啊,宛若她对他的那份情,那份无疾而终的喜欢。她轻轻地呢喃,无法说出的疼,啃噬着柔柔的心。

很快,她就升入了高三。进入了各种题海的包围之中,为着那个被无数学子镀上了金色光环的大学梦,开始了昏天黑地的拼搏。而他,似乎已定格成了一帧帧美丽的图片,被记忆收藏,虽然偶尔还会想起他,还会心海涟漪荡漾,但她已经能够分清楚哪些是梦想哪些是现实,更知道了孰轻孰重。

再后来,她上大学、读研究生、留在京城工作、结婚、生子……日子波澜不惊地向前推进。她已见多了各种爱恨情仇,已对爱情婚姻有了深刻的体味。偶尔,想起那些锁在日记本里的爱恋,她便哑然:真的是往事如烟啊!

本以为那些斑斓的往事,已被时光的长河冲成了一片苍白。却不曾想到,那一日,随手翻开的一张晚报上,他那被无数次在心底抚摸的名字又石破天惊地闯入她的眼睛。而此刻,他在隔了万里山河的另一个国度里,因一场突发事件,已长眠在了他乡。

虽是二十年音讯杳无,报纸上他的遗照,与记忆中他那帅气的形容,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她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没有错,正是他。

怎么会是这样?这样的纸上“相逢”,更像一个黑色幽默,更像一篇小小说出乎意料的结尾。握着报纸,她久久地呆立无语,肆意漫过来的记忆潮水,将她淹没在无处倾诉的悲伤之中。

谁说爱已经远走?在随后的日子里,她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寻找有关他的信息,努力地想勾勒出他这些年来的生命轨迹。于是,她知道了他一帆风顺的求学之路,知道了他不幸的两段婚姻,知道了他在老家还有一位卧床的母亲和一个八岁的儿子。

从此,她开始给那可怜的老人和孩子经常寄钱,每一张汇款单上,都署名:曾经那样地爱过。

是的,曾经那样地爱过,不只她自己知晓,天地知晓,时光也知晓。

(文/崔修建)

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也会错过很多人。

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

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

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最遥远的故事是最疼的记忆

17岁的时候他们相爱了,彼此都爱得很深,很痴。

她是他的公主,他是她的白马王子。她认为他们会幸福相伴到老,她的心扉永远只为他一个开放,有一段时间她对爱情的理解就是浪漫加永恒。她常说生不能在一起,死就要葬在一起,化作一样的灰。

其实他也是这么想的。

高三毕业那年,她约他去西山玩,在一颗大石头旁他们停住了。她说:“就让苍天来见证我们的永恒之爱吧。”他点点头,掏出刀子,在石头上认真地刻下了“我爱你”,然后是彼此的名字。

她说:“等我们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就穿着婚纱来这里合影留念。”

他说:“这是我们一辈子的誓言,千年后我们还来这里,就让我们携手从这里出发,驶向婚姻的殿堂。以后,不论我们身在何处,我们的根会永远在这里。”说罢,他笑了,一脸阳光灿烂。

然而理想与现实终究是有距离的,进入大学后,五彩缤纷的大学生活令他们很快淡忘了对方。女孩念中文系,由于她的才华与美丽,她的身旁很快云集了众多的追求者。三年里,她谈了N次恋爱,也有了N次关于爱情的感受,只是一次比一次平淡,一次比一次麻木。

她还是怀念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虽然她也明白,有些事情错过了就错过了,没法再重来。她还是深深记得那个誓言,她想:“我一定会去的,不过不是为了他,而仅仅只是一种怀念。”她不再相信幻想和浪漫,她认为那是幼稚和非理性的。但她有时也很迷惘,她经常会这样想:“即使我坚持走到彩虹的尽头,在炫目的光彩中,又有哪一盏是我梦里见过的路灯?

而他的确是忘了,他去了北京一所大学念计算机,由于他的聪明才智,大二那年,他设计出了一种简便的图书管理软件,卖给了一所大学,十万元。他因此声名鹊起,周边也美女如云。有时在下雨的晚上,他也会想:“我为什么就失去她了呢?如果让时间重来,我会选择过去,还是现在?”

他问自己,一遍遍地问自己,他知道答案是什么。人始终会变的,感情也是。他不相信有什么永恒的爱情,他只崇拜现实。

时间就像日历,轻轻一翻,四年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约定的那天,她早早地从成都回到南充。她像以前那样爬上西山,来到那颗许愿的石头旁,她的心猛地澎湃了。

石头还在,留言还在,岁月的风雨没有淡化他们的誓言,只是他们自己掩埋了自己。望着那行熟悉的字,她一遍又一遍地念着。也不知念了多久,她觉得脸上一凉,她知道那是她的爱情眼泪,却是为自己而流的。

她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四年里她从没给他打过电话,也没写过信,她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了,真没想到那曾经遗忘的真实却是那么清醒和深刻。

她想:“如果说人生是一条长街,那么我已经错过了这条街上最美的风景;如果说人生不过是长街上的一个短梦,那么我已把这个梦搅得粉碎。”于是她深深地感到了后悔,但后悔又能怎样,过去的毕竟是过去了,再渴望也不可能成为现实了。

那一刻,她很希望他能出现,至少她能问问他的近况,可是他没有出现,又有谁会对一个18岁时的誓言认真呢。她苦笑着,但她还是用刀在上面写了一行字,并留下了日期。她想,以后她不会再回来了,永远也不会了。

她不想再抱着这段往事去流浪。该忘的,就彻底忘了吧。她对自己说。

而他当时正和一群朋友在品茶,他的身边也不缺美女相陪。他问身边的一个女孩:“你相信有天长地久的感情吗?”女孩扑哧一笑,说:“你是第一天出来混啊。这么童话的问题还是留在梦里比较合适。”他干笑了几声,说:“我想也是。”他长长地喷了口烟雾,突然心中一动急问:“今天是不是20号?”女孩说:“是啊,你该不会有事吧。咱们可是说好了,晚上去兜风的,你不会变卦吧?”他没理她。他心中只是想马上赶到西山,去看看那块石头,是的,去看看那块石头。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耽搁了,他连一刻也等不及了。他撇下吃惊的朋友,一个人匆匆走了。

当他跑着爬上山顶,来到那块石头旁时,她已经走了,他看到了她留下的言语。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得脸上一凉,他知道那是他的爱情眼泪,只是为自己而流。他以前也曾天真地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包括他们的爱情,直到此刻,他才发觉自己想错了。

大学四年里,他从没去找过她,也从没打过电话。他以为他已经淡忘,而事实上,他发现她一直活在他的心里。

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也会错过很多人。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文/王英)

她凝望了它很久很久,最后静静地把它捧在胸前。

好在,记忆永在。记忆中的少年,温和微笑,永远年轻。

虽然,蓝色时光,永不回来。

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少年

她穿着长长的淡蓝色风衣,沿着街道慢慢走着。

这初春的青灰色街道散发出一种久远清润的气息,亲切而又陌生。她微微仰起头,阳光斜斜照在她的侧脸上,一阵温暖。她忽然想起高中的时候,自己就这么喜欢站在初春的阳光中,仰着头细细感受那种水洗过一般的清朗。

高中时代……那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初春的空气很清凉,天空很高,很蓝,很远。

校门口,还是有大叔在卖羊肉串,老爷爷在卖八粒糖。她忍不住驻足,看着老爷爷浇上几勺金黄色的糖,稠稠的,散发甜香,然后用勺舀出一点,快速地在光滑的大理石上划两下,用铁刀挑起,放进学生们的手中。学生们则顾不得烫嘴,马上放入自己的口中,热乎乎的糖真是美味啊。

她想起以前,有时候老爷爷高兴,便用勺子舀着热糖慢慢地一点一点雕琢,雕出一只翩然若飞的凤凰来。这时便有好多人围看,那时眉眼温和的少年,就站在她身边。

仿佛是不经意间,他的手指碰到了她的手,微凉。

那是怎样甜柔的生活?她抬手掠了掠头发,但觉恍若隔世。

不知不觉,便进了校门。

林荫道那头,仿佛站着一个穿着蓝白T恤的少年,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微笑。她定睛看去,却没有了。

只有树叶簌簌作响的声音。

仿佛时光的长河在面前缓缓流动,明明灭灭的光影,如同过去的记忆,闪闪烁烁地清晰起来。

那个时候,他们都那么年轻,在学校的林荫道上走着。两个人谁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走着,从这一端走到另一端,又从另一端走回来。只觉心中柔软安静,再不作他想。

谁知,一松手就是山高水远,相隔天涯。

她忽然想起高中毕业时埋在这里的千纸鹤与幸运星,于是,找了一根树枝,在那棵最大的香樟树下挖了起来。

居然挖出来一个满是尘土的玻璃瓶。

仿佛触碰着以往的记忆,她惊喜交集。

取出纸巾,细细地把浮土擦去,还是那个晶莹透亮的玻璃瓶,瓶里彩色的千纸鹤与幸运星闪闪烁烁的,温暖的颜色,沉淀着那个时期少女干净明亮的蓝色心情。

她凝望了它很久很久,最后静静地把它捧在胸前。

好在,记忆永在。记忆中的少年,温和微笑,永远年轻。

虽然,蓝色时光,永不回来。

(文/张觅)

多少次,梦中会有她的身影,

两人在桂花树下拥抱亲昵,翩然起舞。

每年桂花飘香的季节,他都会从遥远的北方赶回来,

陪她去看满树金黄细小的桂花,

听她唱歌,然后誓约一辈子的相依相守。

尘埃里的桂花香

男孩趁女孩低头之际,迅速抓了一把她的辫子,并朝她做鬼脸,颇为得意。女孩生气,起身,誓要“报仇雪恨”。可男孩拔腿便跑,她全然不顾淑女形象,奋力追赶。他们跑到学校后面的院子里,你追我赶。

突然,女孩哎呀一声,嫩白的手被枝桠划出一道红印。男孩见女孩“战败”,又开始肆意地笑。笑声中,女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说男孩欺负人。男孩愣住了,他不知道简单捉弄会以对方哭泣的结局收尾,觉得理亏,踌躇中,忽闻得身边阵阵清幽的桂花香,他赶忙转过身,摘下一小朵桂花,将它插在女孩的辫子上。

“真好看,还带香。”男孩说。女孩伸手摸了摸辫子,破涕而笑,男孩也跟着笑。清耳的笑声回荡于桂花香中,时间在那一刻静然。

中学,女孩如亭亭玉立的荷,清新脱俗,而男孩,也成了血气方刚的少年。他给她写信,未提及欢喜之语,只是赞美桂花的淡雅与迷人。女孩回得很及时,摘来好些桂花装于布包中,送给男孩。男孩高兴,一把抱住女孩,信誓旦旦地说:“你就是我眼中最美丽的桂花。”女孩试着挣脱,终安然享受着他怀中的温暖,脸上笑靥如花。

大学,分离两地,他读绘画专业,而她是中文。他常给她打电话,她一直是倾听,温暖的话语,从遥远的电话那头传于她耳中,如淡淡桂花香,近在咫尺。每每睡前,她总习惯给他发晚安,而他,几乎都是将手机捧于胸前,安然入睡。多少次,梦中会有她的身影,两人在桂花树下拥抱亲昵,翩然起舞。

每年桂花飘香的季节,他都会从遥远的北方赶回来,陪她去看满树金黄细小的桂花,听她唱歌,然后誓约一辈子的相依相守。

大学毕业后,他们一起回到原先的小学工作。他教孩子们画画,她带他们读书写字,岁月安好。九月,桂花香浓,他们领了结婚证,未办酒席,只是请了三两朋友见证幸福。那天,她开心无比,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骄傲的公主,因为有他。

婚后十多年,他们一直相敬如宾,恩爱有余。她上课的时候,他会倚在窗边,偷偷画她。而她,会在一个小本子上,写上满满的日记,日记中全是他的身影。

她四十岁那年,他因教室漏雨,搭梯子爬上屋顶掀瓦修补。欲下来时,一脚踩空,整个人从上摔落,头重重落地,当场……

失了他,她的世界轰然坍塌,白发横生,光明不复。

那年秋日的一个午后,我见到了这位慈祥的老人,她的双目已经失明。她在桂花树下跟我讲唐太宗妃子徐惠的故事——徐惠是一位才情出众的女子,琴棋书画样样不落于人,被唐太宗选为妃子,唐太宗十分欣赏她的才华,常和她一起吟诗作画。唐太宗死后,徐惠十分忧伤,最终成痴,年仅二十就以身殉情,追随唐太宗而去。后人因为她才情出众,而且写过桂花的诗篇,就封她为桂花的花神。

老人说:“当年,我也想追随他而去,只是一次梦中,我见到了他。他说,好好活下去,替我闻一闻那桂花的香,等孩子们长大后,告诉他们桂花的故事。”

忘了说,他和她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那些孩子,亦是。

自此,这一缕感动便绽开在九月的心崖上。我每去一个地方讲课,都会跟大家说那桂花的故事。他们的爱,是尘埃里开出的一朵花,拥有沁人心脾的美。

(文/陈晓辉)

仿佛一转身,就错过了百年身。

而他懂得时,实在是太久远的从前了。

爱情无须粉饰,呵护比物质更重要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会上。她穿着一条下摆很大的裙子,走起路来,婀娜的身姿显现。低头的瞬间,总是流露出不经意的羞涩。那一刻,他的心忽然加速了跳动,自己清晰地听到了那怦然有力的声音。

他喜欢上了她。

只是,她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守护者。他不费力气地打听到了,她来自贫寒的山区,家里历尽艰辛让她上了大学。而身边的守护者是与她几乎一样的境遇,家境寒酸,靠父母微薄的收入供着他的学业,恨不得一分钱当成一百块钱来花。

他知道后,喜从心来。与他相比,他是那么优越,出身于富贵之家,虽然不过二十多岁,但房车具备,过着那种许多女孩子梦想中的上层社会的生活。了解到这些后,他信心十足地追她。

他开着车,风光地停在大学门口,车身黑亮,而他则是西装革履,一副富家子弟的派头。他带她去最好的酒楼吃饭,桌子上花花绿绿的食物看得她眼花缭乱,就是不肯动筷子。他就一一地夹到她的碗里,怎么不吃呢?

她的眼泪掉下来,大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阵势,让人疼。他不解,难道一顿饭就能一个女孩子激动成这样吗?穷人家的孩子果真是容易满足。想起他追过的那些有几分刁钻的女孩子,总是耍着没完没了的小性子要他去哄的情景,他笑了。

而她的眼泪却不曾停止过。她说,为了让她读书,父母已经到了家徒四壁的光景,母亲一年四季就一件布衣,一个鸡蛋都要攒起来拿到集市上去卖,换来几个油钱。她就是从这样艰难的家庭中走出来的,这样的菜就连他们家过年时也没有见到过的。她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全村的那些在苦难中挣扎的孩子们。他们总是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向往着知识与读书,可是他们没有钱。

“以后不要这样奢侈了。”

那顿饭,她几乎没吃几口,临走时,她将那些菜打了包,一盒一盒地码在塑料袋子里带走了。“我们那里的学生们都没有吃过,带回去让他们尝尝吧。”

他看着她细心地做好这一切,然后将那两个大大的袋子提在手里,心里居然有了一种别样的感动。他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一直送她到了宿舍的门前,看着她瘦小的身影,一步一步地上楼去,他叹了口气,这样的女孩,他应该好好地疼她啊!

以后,他带着她去商场,为她买名牌的服装,带她去游乐园坐过山车,带着她在城市里的咖啡厅和茶馆感受着现代的气息,品味着属于都市的时尚与享受。

她没有过多的兴奋,也没有过多的话语,总是平淡的眼神,就像这一切于她是个必要经历过的一场梦,总是有千般万般的不真实。他坐在她的对面,望着她始终平静的眼神,总有些不解:难道这样的他还不值得那样环境里走出来的她多看一眼吗?

那个男孩还是不远不近地在她的身边,每次去找她的时候,都能看到。他是那样淳朴,脸上甚至没有一丝使他构成威胁的表情。这样的条件与自己是无法相比的,他依然是漫不经心。

他给了她很多承诺:如果跟他结婚,他会在城里给她的父母买一套房子,接他们过来住;他会在暑假时陪着她一起回到她的家乡去看看她的父母和那大山里的风光,他会带着她到最向往的西藏去旅游……

但是,暑假到时,她回家乡,他却担心路途遥远而没有去成,把她一个人送上了火车。要去西藏时,他下了决心,可医生说他的条件有点危险,他就犹豫了。她什么也没有说,总是对着他淡淡地一笑:“你还是别去了吧,冒那样的险,不值。”一转身,她和那个男孩还有几个同学一起奔了西藏的方向。

转眼到了毕业,给她的诸多承诺,除了带着她在城市感受着用金钱能买来的现代与时尚外,其他一个也没有实现。毕业后,她与他平静地告别,说是要回到家乡的县城去。他想挽留她,说要给她安排个最好的工作让她留在这个城市里。她依然一笑,无声地拒绝了。

他总是不明白:为何自己一身的优越,完全可以让她过上富足而省心的日子,那是很多女孩子求之不得的理想,而她偏偏放弃了。在车站,他第一次送她回家乡,她的身边还是跟着那个男孩,没有一句话,默默地为她提着沉重的行李,默默地递给她一瓶矿泉水,自然、真实而亲切。

他想问问原因,但终究没有问出来。到了快要分别的时刻,他在站台上,她在车窗内,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他看到了她,安静地对着她挥手,而那个男孩则依然是默默地往行李架上安顿着她那些积攒了四年的行李。一声长笛,车缓缓地驶出站台。她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长长的列车上。

几年后,他们分别结婚生子,告别了充满梦想与青涩的岁月。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其中一对男女的经历与他和她是那样相似。

他终于明白:爱情更多的时候是实实在在的关心与细心的呵护,不是那些豪言壮语却一个也无法实现的承诺。女人,更多的时候需要的,其实是一个男人发自内心的疼爱与体贴,而这些,是多少钱都难以做到的。

他望向窗外,想起她瘦小的身影,提着那些装满花花绿绿的名贵菜的盒子上楼的步伐,想起她不经意间低头的羞涩,竟有一滴泪落下来。

仿佛一转身,就错过了百年,而他懂得时,实在是太久远的从前了。

(文/王若冰)

爱那么短,短得只是昙花一现。

爱又那么长,那么多的沧桑走过,往事已如烟散去。

初恋女子的一抹笑容,仍摇曳在他余生的每寸光阴里,

像沉淀下来的金子一样,在静水流深的岁月长河里熠熠生辉,

一如碧海青天那些亘久粲然的星辰。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那是豆蔻年华,偶与家人前往江南水乡探亲的他,在那条意境幽幽的小巷深处,遇见了人面桃花、青春灼灼的她。四目相对,时光骤然停顿。仿佛前世的千百次凝眸,只为着彼此那一刻美丽的一握。

无须太多的言语,两双若水的明眸已奔涌出绵绵无绝的情思。

然而,他最终未能拗过严父厉母的执意,身为长子的他必须得去大洋彼岸的美国读书,必须接受父亲与那位世交早已指腹的姻缘。尽管,他也曾苦苦相求,甚至不惜以死抗争,但最后只能是无奈地远走,纵然心中塞满了苦楚,带着百般的不愿、千般的不甘。

而那一别,竟是永诀。他与她的爱焰火一样只那么耀眼地一亮,随后便是久久清凉无比的寂寞,再无人知晓,无人记得。

如今,已年届九旬的他突然患了重度老年痴呆,常常莫名其妙地笑、哭、闹,常常做一些让儿孙们心疼又无奈的傻事。儿孙们从国内外寻来了各种药物和偏方,疗效均不明显。

某一天,小女儿不经意地提到那块伤心地——他曾情窦初开的江南水乡,他立刻安静下来,浊泪打湿了青衫,神志似乎也突然清醒了许多。他开始旁若无人地讲起与她共同拥有的那段美妙时光,他的记忆如此清晰,甚至记得每个纤小的细节。他还在深情满怀的讲述中不时地插进几声感慨,譬如:她的眼睛是会说话的,她的手天生就是弹琴的,她的背影都是一幅画啊……

已尘封了七十多年的往事,再次新鲜地走来,骤然将他拉进了那个美好摇曳的世界,痴呆的症状竟神奇地减轻了许多。

从此,儿孙们开始有意地往那个话题上引,而他总会像突然换了一个人似的,思路清晰地向大家讲起那段美丽而短暂的爱情,一次次地乐此不疲,孩子一样地认真。

爱那么短,短得只是昙花一现。爱又那么长,那么多的沧桑走过,往事已如烟散去。初恋女子的一抹笑容,仍摇曳在他余生的每寸光阴里,像沉淀下来的金子一样,在静水流深的岁月长河里熠熠生辉,一如碧海青天那些亘久粲然的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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