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与创作
托马斯·哈代1840年6月出生在英国多塞特郡的一间茅屋里。多塞特郡位于英格兰西南部,是英国最贫困落后的郡县之一,他出生的小村叫上博坎普敦,在郡治多切斯特以东约五公里,村子紧靠着荒野和丛林。哈代一姓曾是名门望族,但在十八世纪已经破落。他父亲是个砖瓦匠领班,小提琴拉得很好,也是教区唱诗班成员,小哈代得以从父亲继承了音乐爱好。到了晚上,父亲用小提琴奏出各种舞曲,小哈代就会合着节拍跳舞。他母亲做过女佣,但她的爱好是读书,喜欢古典文学并颇有文学素养,她是儿子的启蒙教师,培养了他的文学兴趣。而且,在哈代身边就有浓厚的民间文学氛围。从而,他虽生长在偏僻农村,自童年起就得到了文学、音乐的熏陶和周围大自然的滋养。
哈代八岁起在本村上学,十岁到十六岁在郡中心的多切斯特上学,学校课程中有拉丁文和法语。他爱独自读书,读过许多文学作品包括古代经典,自己也喜欢写作。但按他的家庭条件,根本没有上大学深造的经济实力,所以1856年他十六岁时就继承父业,跟当地的建筑师希克斯当学徒去了,1860年满师后当了希克斯的助手。英国的教堂很古老,希克斯做的是修缮教堂的工作,所以哈代经常要跑多塞特郡内郡外各地。他热爱读书,但只有清早时间可利用,于是他常常早上五点钟起来读书,直读到必须去上班之时。不过,从事建筑业对他的文学梦不无好处,给他积累了不少今后创作所需的生活体验。
1862年哈代离多切斯特赴伦敦换换环境,他为修缮和设计教堂建筑的布隆菲尔德当助手,在那里干了五年,加入了建筑师协会。同时他参观画廊和博物馆,看话剧和歌剧,熟悉了伦敦的文化生活,也熟悉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新思潮和诗歌成就。他继续读许多文学和哲学书,也写了许多诗,但未能得到发表(只发表过散文作品)。他这时期创作的诗,后来有些收入《威塞克斯诗集》,另一些完成的或未完成的诗稿,则在修改后陆续编入其后的各卷诗集。值得注意的是,他二十多岁写的诗已预示了他今后文学创作的基本主题:人们的苦难和世界的冷漠。
哈代在伦敦,因出身低微、个性腼腆内向、又没什么社会关系,难谋发展,而对社会的不公和阶级歧视则深有感受。他因日夜工作学习累坏了身体,对伦敦也有了厌倦之情,遂于1867年仍回到老东家希克斯那里工作,同时开始写小说。
1867到1869年间,哈代与十六岁的表妹特丽菲娜(当时在做实习教师)有过一段恋情,在哈代小说中常常看得到特丽菲娜的影子。1870年,哈代在威塞克斯地区以西的康沃尔郡勘测和修缮教堂时,遇到当地教长的妻妹,热情活泼的爱玛·吉福德,爱玛佩服哈代的文学才能,二人相约再见,不久就确定了恋人关系,哈代并以爱玛为原型写了小说《一双蓝眼睛》。在爱玛支持下,哈代于1872年大胆地决定放弃建筑业而投身文学创作。直到1874年,哈代新作小说《远离尘嚣》大获成功,有了经济基础,他才和爱玛成婚,此时哈代已三十四岁,爱玛也快满三十四了(虽然她登记的年龄是二十九)。他们的婚姻起初几年十分幸福快乐,但后来渐渐出现分歧和疏远。
爱玛的父亲是个事务律师,中产阶级的出身和家境使爱玛抱有优越感,觉得自己是下嫁(泥水匠和女佣家庭出身的)哈代,然后她又未能生育子女,这都使她和婆母相处不融洽。婚后十年间,哈代夫妇多次在伦敦和多切斯特地区往返迁居。在伦敦居住便于哈代和文学界、出版界接触,但伦敦的空气污染不利于健康;而住在多切斯特地区则比较闭塞不便,而且爱玛不愿在此与婆母为邻。直到一场大病后,哈代决定回乡,并于1883年在多切斯特东郊开始建造自己设计的住宅,于1885年迁入定居。哈代把住宅命名为“麦克斯门”,感到很合心意,而爱玛对离开伦敦是不大乐意的。
哈代的小说作品渐渐有了销路,但他的悲剧意识和对社会的批判意识常惹人非议。出版商不断地要求他降低调子,抹平棱角,不料越写到后来,哈代的批判锋芒却越犀利。在哈代小说中,如今被奉为文学经典的《德伯家的苔丝》和《无名的裘德》,分别于1891和1895年出版,因揭露社会不公,批判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道德和价值观念,震惊了当时的社会,引发激烈争议。尤其是后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裘德(他和哈代一样是个出身低微的建筑师)勤奋好学并有天资,但竭尽努力也进不了大学;他和思想开放的表妹淑相爱同居,又得到悲剧的结局。由于小说猛烈抨击了当时的教育、宗教和婚姻制度,使得舆论哗然,甚至有人称该书及其作者为“淫乱的裘德”和“堕落的哈代”。威克菲尔德主教更在报纸上宣称他“把这本令人作呕的书扔进了火中”,并宣称“收藏这种垃圾使图书馆丢脸”。哈代在事后指出:神学和焚烧本来就有长期的不解之缘,这位主教“用火作文学批评,其气急败坏是由于他恨不得(用火刑)烧了我”。
实际上,写作《苔丝》和《裘德》,标志的是哈代思想的成熟和不再迁就社会舆论。尽管这股风暴甚嚣尘上,也给了哈代很大的刺激,但终于挡不住时代的趋势。按照哈代的说法,“它对人的行为留下的唯一影响是:这次经验彻底治愈了我对写小说的兴趣。”
哈代决定从此封笔不写小说,回归诗歌创作。哈代认为以同样的思想写诗会比写小说少惹麻烦;其次他相信自己也更擅于写诗,想当初年轻时,他是因写诗不能出版不能糊口才从事小说创作的。如今他的小说虽遭非议,但争议却增加了销路,有了版税收入,他解除了写诗无法糊口的担忧,现在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于是,哈代在1898年底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诗《威塞克斯诗集》,他年轻时写的一些诗也包括其中。起初人们以为他只是客串一下,岂料哈代从此就写诗不辍。到1925年,他在完成第七本诗集《人间杂剧》后,尽管健康和视力日见衰退,仍表现了超乎寻常的创作能量,1928年去世前,他在为第八本诗集《冬天的话》准备的前言片断中不无自豪地说:“据我所知,我是唯一能在……岁生日出版一卷新作诗集的英国诗人。”这里留下的填空题中准备填进“八十八”或更高的年龄,但哈代没活到那个生日。
通常,诗与青春有天然的亲密联系。诗情到老年往往会衰退,如华兹华斯受封桂冠诗人时早已江郎才尽,有些早露头角的少年诗人甚至刚到成年就耗竭了诗才。哈代却是个例外,他的诗多数作于五十五岁到八十七岁间,而直至最后也未见诗思衰退的迹象,在诗人中是罕见的。
哈代的诗虽没引起小说那么大的麻烦,但得到社会接受也很艰难,舆论对他的诗褒贬不一,起初还是负面评论占上风。因为他的诗与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念相悖,与社会的沾沾自喜的风气和“上帝仁慈”的信仰相悖,《威塞克斯诗集》面世时竟被人评为“充斥着自古以来载入诗集的最骇人听闻的胡言乱语”。随着他的八部诗集与史诗剧《列王》陆续出版,哈代逐渐奠定了诗人的名声,但在他生前,对他的诗的接受始终是有限的。
哈代揭露维多利亚时代伪善的道德、法律和宗教,不仅招致评论界的激烈反应,也加剧了他和爱玛的分歧:爱玛的观念很正统,她对宗教还越来越虔诚,经常向教会慈善机构捐款,到处散发宗教宣传小册子;而哈代却在《无名的裘德》中抨击宗教和现行婚姻制度(他只肯定爱情与心灵的结合),再加上小说的女主人公淑又明显带有哈代爱慕过的菲娜表妹和弗洛伦斯·亨尼克的身影,都使爱玛忍无可忍。
弗洛伦斯·亨尼克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她出身文学世家,丈夫是军人。哈代1893年结识亨尼克夫人,因她有素养、有气质且爱好写作,哈代对她非常欣赏爱慕,但她未越轨,二人间是精神恋爱。哈代与弗洛伦斯·亨尼克作为挚友通信交往持续终身,这对哈代与爱玛的紧张关系不啻火上浇油。面对爱玛的愤怒指责,哈代通常沉默以对,并携爱玛到欧陆或国内旅游,但缓和不了紧张关系。
进入二十世纪,哈代逐渐得到社会迟到的承认。哈代于1905年获得阿伯丁大学荣誉博士学位,1908年获封爵士(哈代拒绝接受),1910年获得英王乔治授予的功勋章,1912年获得皇家文学学会金质奖章,1913年获得他年轻时想进而进不去的剑桥大学荣誉博士学位。爱玛自从下嫁哈代,不仅在出身和教育上抱优越感,甚至自诩文学才能也优于哈代,此时心理很不平衡;而哈代则越来越不顾及爱玛的情感。1905年,又一位崇拜哈代的青年女作者弗洛伦斯·达格戴尔由亨尼克夫人引见哈代,哈代对她也很欣赏,除帮助她改稿投稿外,又请她为写作《列王》查找资料,1910年后弗洛伦斯成为哈代的助手。
爱玛于1912年11月病逝,事情发生得突然,使哈代深受震动。他自责对爱玛的病情估计不足,没意识到她情况如此严重,也自责长期以来对爱玛很不关心,自责没有满足爱玛的愿望陪她重游她的出生地普利茅斯……。爱玛的死唤醒了哈代往昔的温情,在深深怀旧中他“重新爱上”了已逝的爱玛。于是他一处处去重访他与爱玛恋爱时到过的故地,写下怀念亡妻的“1912—13年组诗”(通常被称为“爱玛组诗”,其副题则是借用古罗马诗圣维吉尔的诗句“旧焰余烬”),收入诗集《境遇的嘲弄》;而在之后的四部诗集里又陆续收入了数十首同一主题的诗。
爱玛死后,弗洛伦斯·达格戴尔住到哈代住宅里来全面照顾哈代的生活。1914年哈代与弗洛伦斯结婚,哈代时年七十四岁,弗洛伦斯三十五岁。
晚年的哈代已是当代最重要的文学家,他在家中接待了许多作家,包括萧伯纳、豪斯曼、吉卜林、叶芝、福斯特、弗吉尼亚·伍尔芙、庞德等。1927年秋哈代得病,到12月因肋膜炎病重,1928年1月累及心脏而逝世。去世前他请弗洛伦斯给他朗读了海亚姆《鲁拜集》中对上帝(天命)发出强烈抗议之声的第81首:“你呀,你造人用的是劣质的泥,你还特地造蛇放在乐园里;为了你涂黑人脸的万般罪孽——宽恕人吧!让人也好宽恕你。”
哈代的传记(其性质主要是哈代自传),由第二任哈代夫人弗洛伦斯整理,分为两卷出版,上卷题为《托马斯·哈代的早年生活:1841—1891》(The Early Life of Thomas Hardy, 1841—1891),下卷题为《托马斯·哈代的后期岁月:1892—1928》(The Later Years of Thomas Hardy, 1892—1928)。
哈代是一位勤劳的笔耕者,他一共留下了十四部长篇小说、四十多篇短篇小说、九百多首诗、长篇史诗剧三部曲《列王》,以及许多其他作品和日记、书信、回忆。
哈代与威塞克斯
哈代可说是个乡土作家,他说过:“一般完全还原到特殊——这是一切伟大诗歌的共同特征。”他的诗和小说都扎根于威塞克斯,富于浓郁的乡土色彩,特殊而又实在。
“威塞克斯”是英格兰西南部的古名,意为“西撒克逊”,本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中世纪进入英伦后所建的诸多小王国之一,这个王国后来兼并列国,一度建立过英国威塞克斯王朝。在古老的威塞克斯地区,除中世纪历史遗迹外,还有远古留下来的巨石阵,也有许多古罗马历史遗迹,氛围里充满了历史感。
哈代把“威塞克斯”作为地理名词使用,在地理意义上,大体就是呈半岛形的英格兰西南部,包括哈代的家乡多塞特郡及其周围的几个郡(但半岛最西尖端的康沃尔郡不在内)。这个地区不算大,南临英吉利海峡,西北临大西洋和布里斯托尔湾,内陆离海最远也不过五十来公里。这里到处分布着牧场、丘陵和湿地荒原,风景秀美,但土地比较贫瘠,而哈代又赶上资本主义侵入农村,造成农民破产、农村凋零的历史时期。这一切综合起来,使他笔下的威塞克斯成了一个含义丰富的符号,她象征着古老神秘的人文历史、秀丽苍凉的自然环境、淳朴美好的乡土文化,但也是上演严酷人生悲剧的舞台。
哈代一生,除了在伦敦住过及短期外出旅游,始终住在他的家乡,对家乡怀有深厚感情。不仅是《威塞克斯诗集》,他所有的诗文都浸染着威塞克斯色彩。所以提及哈代,人们不能不想起威塞克斯;而且现在若提及威塞克斯,人们也不能不想起哈代。哈代对当地的描写具体入微,诗和小说中的地名,都能与当地的真实地名一一找到对应,如“卡斯特桥”对应的是多塞特郡的郡治多切斯特。因哈代作品的巨大影响,他的诗和小说里的许多半现实半梦幻的地方,以及本已淡出历史而由哈代重新建构的“威塞克斯”,现在都已脍炙人口,成了巨大的旅游资源。在英国西南部旅游,哈代作品元素随处可见。
我们不一定要身临其境,只要读哈代的诗,就能亲切感受到威塞克斯的自然风光和文化氛围了,如《比尼崖》、《欣欣向荣的五月》中的自然景色,《新岁苏醒》、《天气》、《不友善的五月》中的四季气候,《热蒂的报婚》、《第三道接吻门》中的淳朴民俗,《鹿访独屋》、《骄傲的歌唱家》中的生物情态等等。我还想点出,诗人在《无与伦比》中对甜苹果酒(半发酵的果汁)和舞蹈的眷恋引人注目。我们知道哈代从小热爱音乐和舞蹈,这既滋养着他的艺术风格,也培育着他的乡土情怀。在他的诗和小说中,乡村舞蹈的描写往往是最倾注了感情的,如《跳舞的夜》从期待角度写舞,《深更时分》和《凤凰之舞》则从怀旧角度写舞,都反映着哈代对家乡之舞的永不忘情。
哈代写舞的含义深长,不仅是在情感和社交的层面上,而且体现着诗人对生活的爱和热情,意指着存在与时间,表现着生命的律动。这既是他乡土情怀的聚焦,也是对加在他身上的“悲观主义”标签的有力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