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虫中金鱼
※原文
鳞虫中金鱼,羽虫中紫燕,可云物类神仙。正如东方曼倩避世金马门,人不得而害之。
※原评
江含徵曰:金鱼之所以免汤镬者,以其色胜而味苦耳。昔人有以重价觅奇特者以馈邑侯,邑侯他日谓之日:“贤所赠花鱼,殊无味。”盖已烹之矣。世岂少削圆方竹杖者哉!
※译文
长有鳞片的金鱼,生有羽翼的紫燕,可以说他们都是动物中的尊者和神仙。就像避世于风云叵测中的东方朔,别人是伤害不到他的。
※评析
水中的金鱼,空中的紫燕,虽然同为各自族中的一类,但它们却凭着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和个性,在同族中鹤立鸡群。就像东方朔身在朝廷,伴君之侧,却无不测之虞,庶几近之。
神仙逍遥,多在仙山极乐世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生活自然安静了不少;而东方朔伴如虎之君,金鱼、紫燕与世人混处,在这种情势之下,神仙也不一定会过得像他们一样好。
这段文字在比喻上有几处称奇:神仙由人修成,称物类神仙,此一奇;鳞、羽类动物数不胜数,但是不提及其他,而偏偏就金鱼、紫燕而论,此二奇;将金鱼、紫燕比东方朔,他们虽非同类,但是却同样能在乱世之中独善其身,此三奇。比类新鲜、生动,妙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