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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白脸曹操

领导干部读史系列5:魏武帝曹操全传 作者:李菽材 著


第四节 白脸曹操

一个君子靠自己的忠君报国奋斗到协助皇帝治理天下并不难:诸葛亮、文天祥均由君子成为宰相。一个小人凭自己的祸国殃民爬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宝座也不难:严嵩、魏忠贤、秦桧都是如此。但既是君子、又是小人,最终还混到帝王将相,这种人恐怕在历史上除了曹操,不会有第二人。

公元196年,曹操已基本巩固了自己的根据地,实力虽不能和袁绍相比,但在中原一带也足以和任何对手抗衡。这时,献帝被李傕、郭汜追得无处藏身,曹操听从谋士的建议,西迎献帝于洛阳,因洛阳残破不堪,曹操又移驾于许都。从此,曹操便成了朝廷重臣,献帝先封曹操领司隶校尉、假节钺、录尚书事,又封为司空,最后任命为丞相。

曹操知道自己既无袁绍那样的显赫家世,又无门生故吏遍及天下,为巩固自己在朝中的地位,曹操便采取专制朝政的手段,他虽未像董卓那样威逼皇帝,但朝中许多事都要先经他允许,才能上奏献帝。他征讨任何一个诸侯都不报经献帝批准,而是一边上表,一边出征,朝中大臣对他都敢怒而不敢言。他把持朝政,随意安排朝廷活动,与他同朝为官的文武大臣,根本无法参与决策。皇帝想发表意见,也往往在他的威逼下被迫同意他的决定。

曹操的专权行为显然不符合君对臣的要求,但在权力失衡的当时,曹操靠这一并不被史学家认可的手段,巩固了自己的地位,避免了朝中因争权夺利发生的动乱。没有曹操的专制朝政,汉朝可能早就亡在一个个野心勃勃的诸侯手中。

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就洋洋自得地写道:“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严格地讲,曹操在这里并未夸大其词。曹操在“坐领三台”之前,先有董卓之乱,群雄并起而讨之;继有李傕、郭汜之争,各路诸侯互相残杀;再有董承、杨奉护驾东行,献帝颠沛流离,无家可归。献帝虽在,却显得群龙无首,天下一片混乱,人人都想称王称霸,吕布所谓“汉家城池,诸人有分,偏尔合得?”足以说明汉末皇权旁落的现状。

然而,专权所带来的便是曹操随意赏罚,滥杀无辜。

移驾许都后,曹操已完全控制了献帝。为培植亲信,清除异己,曹操自行封赏,并在朝中大量安插忠于自己的人。

《三国演义》说:

赏功罚罪,并听曹操处置。操自封为大将军、武平侯,以荀彧为侍中、尚书令,荀攸为军师,郭嘉为司马祭酒,刘晔为司空仓曹,毛玠、任峻为典农中郎将,程昱为东平相,范成、董昭为洛阳令,满宠为许都令,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皆为将军,吕虔、李典、乐进、于禁、徐晃皆为校尉,许褚、典韦皆为都尉;其余将士,各各封官。

封谁干什么,赏谁什么职务,都是曹操说了算;曹操不仅把持封赏之权,任意封赏自己的心腹,而且紧紧抓住生杀予夺的大权,随意惩罚那些不合作的朝中大臣和他认为不利于自己发展的人。

操曰:

“予所虑者,太尉杨彪系袁术亲戚,倘与二袁为内应,为害不浅。当即除之。”乃密使人诬告彪交通袁术,遂收彪下狱,命满宠接治之……操不得已,乃免彪官,放归田里。议郎赵彦愤操专横,上疏劾操不奉帝旨,擅收大臣之罪。操大怒,即收赵彦杀之。

杨彪并未对曹操构成实际威胁,也未树起反对曹操的大旗。曹操仅凭他和袁术有亲戚关系就妄加揣度他有异心,认为他是自己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宋代奸相秦桧为陷害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岳飞杀害。曹操在处理杨彪的问题上与秦桧陷害岳飞如出一辙。至于议郎赵彦激于义愤上书弹劾曹操,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的。曹操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利用自己的地位把赵彦杀害了。

俗话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大臣的赏罚自然应由皇帝来决定。曹操自行赏罚之事,显然不是大臣应该干的。难怪周瑜骂他“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很大程度上是谴责他越俎代庖的行为。自古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之说。曹操干涉皇帝处理政务,抛开皇帝独断专行,不管从哪个角度解释,都是与他的身份和职位很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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