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许多语言——比如德语——对名词都标记有阳性、阴性和中性,这一特性让很多中国人学习该语言时感到困难重重,因为我们的母语是没有这一语法规则的,我们从小没有训练这一语言思维模式。古英语有一套严格的划分名词属性的规则,而现代英语演化得像汉语一样,也不标记名词的性。
然而,我认为“婚姻”这个词在汉语、英语和西方其他语言里是有性的特征的,只是性别不一而已。在汉语里,“婚姻”属阴性,在英语中属阳性,在德语中则是中性的。
在汉语中,“婚姻”有着明显的女性特点。这个词很有意思。我们不知道造字的先人是男还是女,他竟然浑不在意男人的地位,全由女人撑起这片天,两个字都带有“女”字旁。与“婚姻”有关的字也多半是“女”字旁,比如:“嫁”、“娶”、“婿”、“媒”等等。
在英语中,“marriage(婚姻)”这个词源于词根“mas”,为“成年男子、丈夫”之意,有着男性特点,这个词根还构成“marital(婚姻的)”和“mariticide(杀夫罪)”。
在英语和汉语中,我们依据构词的核心元素的自然属性来判定“婚姻”一词的性别,而德语就不需要我们这么费心地分析了,因为德语对名词都给定一定的性别,“Ehepaar(婚姻)”为一中性名词,不偏重男方也不偏重女方,很平等。
再看汉语中的“婚姻”两个字。“婚”指“女方的家或父亲”,“姻”指“男方的家或父亲”。《说文》说:“婚,妇家也……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从女,从因,因亦声。”千万别以为“女人昏了头”构成“婚”字,这里的“昏”是“黄昏”之意。《说文》曰:“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127—200)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并且,“主人爵弁、裳、缁,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这与后世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据唐段成式(约803—863)的《酉阳杂俎》记载:“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拂晓。此后相沿至今。
现在,结婚在上午或晚上举行,各地的习俗不一。或许大城市里婚礼举行的时间要受在什么时间段能订到大饭店酒席的限制。如果你想在中午举办婚宴,而酒店却只有晚上才有空位,那你不就只能在晚上进行吗?好在没有明文规定,时间由新婚夫妇双方商定。在一些城市,“初婚于晨,再婚于昏”似乎已形成一种习俗。
古时不仅规定了婚礼在一天的上午或黄昏举行,而且还规约了年龄和季节。《周礼·地官》记载:“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男性到了三十岁,女性到了二十岁就必须结婚,结婚要记录在正式文书里。实际上,周天子为增加人口,鼓励生育,那时候的女孩到了15岁就要嫁出去,否则官府就派官媒去女方家里,为女孩说亲。过了15岁不嫁,其父母就要遭受官府的处罚,要多交赋税。汉代还保留了这一规定。《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并听婚嫁”的规定。
仲春之月,男女约会。周朝时候已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俗了,如《齐风·南山》中即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说:“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豳风·伐柯》中也说:“娶妻如何?匪媒不得。”然而,周朝男女选择对象相对比较自由,男女在春天可以在外约会,自行择偶。尤其在当时的郑国,凡育龄青年尚未婚配者,均可在三月三日上巳节到河边游春,自由约会,甚至自由同居,以繁衍人口。有《郑风·溱洧》为证:
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兮。
女曰“观乎?”
士曰“既且。”
“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且乐。”
维士与女,伊其相谑,
赠之以勺药。
此段翻译成白话文即为:“溱水洧水向东方,三月春水正上涨。小伙姑娘来春游,手握兰草求吉祥。姑娘说道看看去,小伙回说已经逛。再去看看又何妨?瞧那洧水河滩外,实在宽大又舒畅。小伙姑娘来春游,尽情嬉笑喜洋洋,互赠芍药情意长。”
周朝时候,婚礼一般也是在春天里举行,大概因为春意萌动,万物焕发生机,这时候情欲也旺盛些,结婚之后新娘容易怀上孩子,而且食物丰富些,能保证胎儿健康发育。《邶风·燕燕》记录了邶国君主武庚在春天里将妹妹嫁出去而自伤的故事:“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周南·桃夭》比较欢快地描写了春天里的一场婚礼:“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周朝姑娘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出嫁,此诗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
再回到汉语中“婚姻”的女性特征。古人创造这些字都特地用了“女”字旁,就连男性的“女婿”也没有沾“男”字边。可见,女性在婚姻中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而作为婚姻关系的另一主角——男人——就此隐身了,难道男人在婚姻生活中渺小得根本不值一提?在古代,皇帝三宫六院,王侯将相妻妾成群,恐怕全国百分之一的上层男人娶走了全国一半的女人,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娶妻就成了大问题,这造成了在草根阶层里“一家有女百家求”的局面。在这一局面下,“婚姻”难道不是女人说了算吗?
在当下的中国,“婚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凭女人做主。某些精明的穷女人喜欢追逐有钱的男人。婚姻于她们,是一种通往财富与品质生活的捷径。不管男人通过什么途径致富,这种女人只需通过男人就能致富。虽然“做得好不如嫁得好”是这种女人投机取巧的一种惰性,但有钱的男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成功倒是乐于接受这样的女人。那么有钱的女人呢?她们追求着浪漫纯情的爱情,当然不在意男方是否有钱,但十分在意对方的品位和帅气。不仅青年女性追求着婚姻的选择权,而且丈母娘也加入了决策,为了女儿的“幸福”婚姻,不断地加上附带条件,如房子、车子、位子等等。真正的爱情是不在乎这些世俗的物质条件的,但如果您碰巧遇上了这样的丈母娘和这样的婚姻,您就将这些当做更为具体化的和阶段性的人生奋斗目标,毕竟有目标的奋斗总比任性驰惰强得多。
要说结婚的“结”字,其搭配真可谓妙不可言!西方讲究的是丘比特的箭穿起两颗相恋的心。而中国则是月下老人用一根红绳拴住两个人。中国的恋人喜欢在花前月下幽会,大概在这里容易遇见月老抛下的红绳。红绳用来结住两个人的心,让恋人们缠结在一起,不再分离。我总觉得中国的这一古老传说浪漫温馨,我仿佛感受到了那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约会,那种浓浓的情意和浓浓的期盼在四目交汇的那一刻笼罩着月朗星稀的静谧之夜。
然而,对于当今的很多中国夫妻来说,那种心心相依的缠结很快就会遭受到现实婚姻生活的侵蚀和磨损。在婚后的人生路上,婚礼上的温情变成了分开与不分开的纠结,若分开怕伤害对方和子女,若不分开又感到矛盾重重的婚姻郁结着忧愁和折磨。
《荷花图》,(清)唐艾,纸本,设色,纵148.4厘米,横81.6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