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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说话到书写

声音的种子:罗兰·巴尔特访谈录(1962-1980) 作者:[法] 罗兰·巴尔特 著,怀宇 译


从说话到书写

1974年3月1-15日

罗兰·巴尔特的这篇文本,是为罗杰·皮约旦(Roger Pillaudin)在法兰西文化电视台主持的首批《对话》(Dialogues)节目所写的序言,这些节目内容后来由格勒诺布尔大学出版社(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Grenoble)出版。

我们在说话,有人在为我们录音,几位聪慧的秘书在听我们的谈话内容,他们过滤这些内容,对其进行誊写,为其加上标点,据此整理出第一份手写清样交给我们,为的是让我们再一次修订,然后将其交付发表、成书、成为永恒。我们要做的,难道不就是在“为逝者美容”[1]吗?对于我们说过的话,我们为其熏香保存,俨然像对待一具木乃伊,以使其不朽。因为,必须要比声音延续的时间更久,必须借助于书写的戏剧手法在某个地方将其记载下来。

对于这种记载,我们能为其做点什么呢?我们失去的是什么呢?我们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手写活动的骗局

一般说来,首先,这就是落入手写活动骗局中的东西[我们更愿意使用手写活动(scription)这个词,尽管它有点儿学究味,而不大喜欢用书写(écriture)这个词:因为书写并非必然就是被写东西的存在方式]。首先,我们显然会失去一种纯洁性。这不是因为说话自身是新鲜的、自然的、自发的、诚实的、对于某种纯真的虚怀是富有表现力的;恰恰相反,这是因为我们的言语(特别是面对公众说的言10语),直接地具有戏剧效果,它从全部的文化与演说编码中借用技巧(在该词风格学和游戏意义上讲):说话总是讲求策略的,但是,一旦过渡到书写,我们所抹杀的,正是会听的人可以感觉到的这种策略的纯洁性,一如会读书的人们那样。纯洁性总是明显的,在重写我们已经说过的东西的时候,我们就会自我保护、自我检点、自我审查,就会删除我们说错的地方,删除我们过分表达的地方(或表达不充分的地方),删除我们犹豫不决的地方,删除我们的各种无知表现、各种自命不凡表现,甚至是删除我们无言以对的情况(在说话的时候,对于我们的对话伙伴提出的这一点或那一点,难道我们有不予理睬的权利吗?),总之,我们会删除我们的想象物的光亮、我们的自我的个人游戏。说话是危险的,因为它是直接的,它不会重说(除非是为明确而重说);手写清样,则有的是时间,它的时间甚至足可以让人在嘴里复说多遍(谚语式的忠告从来都不是更虚假的)。在写出我们说过的话的时候,我们就会失去(也可以保存)将歇斯底里与妄想症分开的全部东西。

另一种损失,是我们的转换的严格性。通常,我们廉价地“编织”我们的话语。这种“编织物”,即福楼拜所厌恶的“口才”(fluen orationis),就是我们的言语的内聚性,就是我们言语自我创造的法则:当我们说话,当我们“表明”随言语活动而至的我们的思想的时候,我们会认为高声地说出我们的各种探寻之变化是正当的,因为我们毫不掩饰地在与语言[2]做着斗争,我们确信,我们的话语“取用”和“包含”着这种斗争,确信这种话语的每一种状态都合法地带有其前面的状态。一句话,我们希望的是一种直率的产出,并且我们也以这种规范的连带关系来表明符号。由此,在我们的公开言语中,便出现了那么多的但是、那么多的因此、那么多的重复或那么多明显的否定。这并非因为这些不起眼的单词具有重要的逻辑价值;我们可以说,这是因为它们都是思想的赘词(explétif)。书写,在一般情况下,是对于思想的安排;书写敢于省略,而起分割作用的这种修辞格,是声音所不能承受的,就像不能承受阉割一样。

这一点与最后一种损失有关,这种损失是由于誊写言语而在言语上造成的:类似于“是不是啊?”的属于言语活动的一些碎屑——无疑,语言学家们将其与言语活动诸多功能中的一种联系了起来,那就是维系功能[3]或呼唤功能。当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希望我们的对话者听我们说话,于是,我们便借助于没有意义的一些呼唤(例如“喂,喂,您听清楚我的话了吗?”等)唤起对方的注意力。这些词语或表达方式微不足道,不过,它们却有着某种隐约的戏剧性:它们是呼唤吗?是转调吗?——在想到鸟的时候,我会说是鸟的歌声吗?借助于这些,一个身体在寻找另一个身体。而正是这种不自然的、平淡的和滑稽的歌声,当其被写出的时候,在我们的书写过程之中消失了。

通过这些观察,我们理解了在誊写过程中失去的东西,简单地说就是身体——至少是正在对话的这个外在的(偶然的)身体,他在向与他同样不稳定(或狂躁)的另一个身体发送在智力上空空的讯息[4],但其唯一的功能却在于勾住(在该词性的意义上讲)另一个身体和将其维持在对话者的状态之中。

言语一旦被誊写,它便明显地改变了接收者,并因此改变了说话主体,因为在无他者[5]的情况下便没有主体。身体,尽管总是出现的(没有身体便没有言语活动),但它却不再与人称或者可以说与人格耦合在一起,说话者的想象物改变了空间:不再是要求、呼唤,也不再是一种联系游戏;它是在建立和再现一种分节[6]出现的不连续性,也就是说,它实际上是在建立和再现一种论证。这种新的计划(人们通常夸大其各种对立关系)在誊写于言语上的(在为其去掉我们前面说过的所有“糟粕”之后)增加的各种普通“意外事故”中看得很清楚(因为实际地讲,誊写具备各种手段):首先,通常是一些真正的逻辑要点。问题不再是言语用来丰富其沉寂的那些微不足道的联系(但是、因此等),而是涉及充满真正逻辑语义成分的一些句法关系(诸如尽管、以至于)。换句话说,誊写所允许和所利用的,是口头言语活动所厌弃的一种东西,即人们在语法上称为从属关系(subordination)的东西:于是,句子变成了层级性的,人们在句子上面——就像在经典的导演中那样——安排角色与平面之间的区别。讯息在被社会化的同时(因为它向着更宽泛和更多了解它的公众过渡),便重新找到了一种顺序结构。一些“想法”,即在对话中勉强可以明确的一些“实体”(在这些实体中,那些“想法”被身体所不停地突破),在这里被安排在前面,在那里被安排在后面,而在另外的地方则被安排成对照状态。这种新的顺序(即便其出现是需要巧妙安排的)用的是两次排版技巧——正括号与反括号,括号属于书写的“增大成果”。括号并不存在于说话当中,但它可以明确地指出一种想法的二级的和有所偏离的本质,它还可以表明顿挫——要知道,这种顿挫分离意义(而不分离形式和发音)。

于是,在手写过程中便出现了一种新的想象物,那便是“思想”。凡是说话与手写出现竞争的地方,书写都以某种方式意味着:我想得更好,我想得更为坚定,我很少为你着想,我想得更多的是“真理”。大概,他者总是以读者的匿名外在形象出现在那里。因此,通过手抄的各种条件(尽管这些条件非常谨慎,看起来也非常无所意味)而被安排的“思想”,仍然依赖于我想要提供给读者的自我的形象,加之一系列不可改变的已知条件和论据,便出现了一种策略性的命题空间,也就是说,最终是带有诸多立场(position)的一种空间。观念之间的论战,今天借助于大众传播的各种手段而得到极大发展,而在这种论战之中,每一个主体都必须定位自己、显示自己,都必须在智力上——亦即在政治上——确定姿态。公众“对话”的现时功能也许就在这里;与出现在其他聚会(例如司法聚会、科学聚会)的情况相反,说服,即去除一种信念,已经不再是这些新的交流礼仪的真实要旨了,它更可以说是向公众介绍有关各种想法的一种导演术(这种对演出的参照,丝毫不会影响所交流的言语的诚恳性或客观性,以及它们在教学方面或在分析方面所带来的益处)。

在我看来,这似乎就是这些对话的社会功能:它们一起构成了一种二级传播活动即一种“再现活动”与实现两种想象——身体的想象和思想的想象——之间的一种过渡。

书写并非手写

当然,一种有关言语活动的第三种实践仍然是可能的,它因这些对话的规则而未被提及,那就是书写(écriture),正确地讲,就是产生文本的书写。书写并不是说话,这种区分近些年来获得了一种理论上的确认。但是,书写也不是手写,即誊写,书写不是誊写。在说话中(以一种歇斯底里的方式)过分出现的和在誊写中(以阉割的方式)过分不出现的东西,即身体,在书写之中重返了——不过,却是通过一种间接、有度和完全是恰当的、在享乐方面不是在想象(形象)方面、富有音乐感的途径重返了。说到底,我们的三种实践(说话、手写、书写)以各自具有的方式所变化的,正是我们的身体借助于言语活动所进行的这种旅行:这种旅行是困难的、曲折的、种类繁多的。无线电播放的发展,也就是说一种既是最初的也是誊写的、既是瞬间的也是可回忆的言语的发展,今天又赋予了这种旅行一种令人振奋的成分。我确信,在此被誊写出的这些对话,它们不只是借助于大量信息、大量分析、大量观念和在覆盖智力的和科学的现实之非常广泛的领域内进行的大量论证才有价值,就像我们马上看到的那样,它们还具有关于各种言语活动的一种微观经验的价值:说话、手写和书写,每一次都引入一位不同的主体,而读者和听者都必须根据其是在说、是在用手誊写还是在用文字陈述而跟随着被分离的、不同的主体。

《文学双周刊》(Quinzaine littéraire),1974年3月1—15日


[1]在巴尔特的观念中,即便是刚刚说过、做过的事情,也属于“过去时”,他谓之“逝者”(le mort)。——译注

[2]根据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的语言学和符号学理论,“言语活动”(langage)分为“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两个部分,前者是一种社会规约,是一种“形式”系统,现在也被译为“语言系统”或“语言规则”,更容易理解,后者是个人或一个群体对于“语言”的运用。罗兰·巴尔特是索绪尔传统的符号学家,所以,笔者严格地按照相关词语在索绪尔符号学术语中的意义来翻译,以尊重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这里所说的与“语言”做斗争,就是与“规约”和“形式”系统做斗争、做协调。对于“言语”一词,我们有时也将其翻译成作为名词的“说话”或“说出的话”。至于文中的“话语”(discours),那是“言语”依据“语言”而形成的结果,在一般情况下,它和“文本”(texte)是同义词。以上这几个术语或概念,在后面的文字中也经常遇到,望读者有所辨析。——译注

[3]维系功能(fonction phatique):或呼唤功能(fonction d'interpellation),是俄裔美籍语言学家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1896—1982)为言语活动确定的六种功能之一,指的是为了维持对话而常在对话过程中说出的“喂喂”“你听到了吗?”这样的词语表现。其他五种功能是:表达功能(fonction expressive)亦称情绪功能(fonction émotive)、诗意功能(fonction poétique)、意图功能(fonction conative)、指称功能(fonction référentielle)亦称认知功能(fonction cognitive)或明指功能(fonction dénotative)、元语言功能(fonfction métalinguistique)亦即解释功能。——译注

[4]讯息(message):语言学和符号学术语,指按照一定的编码(code)组织起来的符号序列(而非意义序列),它与带有意义传递的“信息”(information)是不同的,前者属于“能指”,后者属于“所指”。——译注

[5]罗兰·巴尔特采用了精神分析学家雅克·拉康(Jacques Lacan,1901—1981)有关“他者”(Autre)的理论。这里的“他者”区别于与主体相像的“另一个”(autre)。这种书写方式指出的是,在自我的表象之外,在想象的同化对象之外,主体被完全先于他和外在于他的一种秩序所制约,而他也依赖于这种秩序,“他者”是构建“超-我”的基础。——译注

[6]分节:指的是人类的语言交流都是通过喉头一个音一个音发出的现象,是一种断续的连接方式。任何“自然语言”(汉语、英语等)都是分节的言语活动。——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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