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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苏格兰启蒙运动与苏格兰小说的发展

苏格兰小说史 作者:王卫新 等 著


第一节 苏格兰启蒙运动与苏格兰小说的发展

如前文所述,在整个英国的语境中,我们似乎可以将启蒙运动视为小说的兴起的背景,因为小说的兴起堪称18世纪文学的重中之重。但是,在18世纪苏格兰的语境中,这种主从关系似乎应该颠倒过来。18世纪苏格兰的主角应该是苏格兰启蒙运动,而苏格兰小说的兴起或曰萌芽倒像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配角。苏格兰启蒙运动(Scottish Enlightenment)一词最早由圣安德鲁斯大学学者司各特(W.R.Scott)在1900年提出(Crawford,2007:269),它主要指的是18世纪苏格兰中部大学集中的低地地区在道德哲学和人类科学方面快速发展的兴盛期。在启蒙运动时期,苏格兰在科学、哲学、经济学以及其他诸多领域都取得了辉煌成就。

对历史的研究和挖掘是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们探索世界的一个重要表现,而在为数不多的具有世界性影响的英国历史学家中,苏格兰就占了两位。一位是威廉·罗伯逊(William Robertson,1721~1793),《苏格兰史》(The History of Scotland,1759)和《美洲史》(The History of America,1777)的撰写,让他成为很多人眼中18世纪最具有世界性眼光的历史学家,他注解详细、编写严谨的《苏格兰史》为后人树立了良好的史学规范。在他担任爱丁堡大学校长的30年期间,爱丁堡大学在众多学术领域达到最高峰,成为引领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面大旗。另外一位历史学家就是大卫·休谟,他卷帙浩繁的六卷本《英国史》涵盖了从恺撒入侵一直到英国光荣革命时期漫长的英国历史,随着这套史书的成功出版,休谟迅即成为英国备受尊敬的历史学家。罗伯逊和休谟笔下的历史具有政治层面和道德层面的双重含义,他们认为18世纪之前的苏格兰多半处于野蛮未被开化的状态,而英国光荣革命和1707年的联合法案则把苏格兰从独裁、无知和宗教迷信中解救出来。他们所研究的历史包含了思想、文化、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启蒙时期的休谟和罗伯逊等苏格兰历史学家们并没有停留在有关时代的事实和资料的搜集上,他们拒绝追求那些辉煌的典型,而是专注于探求对事物的内在理解,他们拒绝陈旧神秘的神学理论,摒弃了那些核心英雄人物,在充满人间烟火味的世俗世界里徘徊思索,他们试图从不同的方面解释人类社会的自然特性,并坚信进步的理念。

爱丁堡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发展的中心,在法制、宗教和文学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因为独特的古典建筑和良好的学术氛围,当时的爱丁堡甚至获得了“北方的雅典”的美誉。1765年,为了更好地效仿伦敦,吸引更多的金融和贸易机会,爱丁堡开始在老城(Old Town)以外建立新城(New Town)。新城的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标志着爱丁堡这座古老的城市对新理性时代理想的呼应。随着新的财富推动了教育的快速发展,爱丁堡大学很快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文人才子的聚集之地。在科学、历史、医学等诸多学术领域中,哲学是爱丁堡学术领域发展的重中之重,也自然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中坚力量。启蒙思想家们从不同侧面对人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18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大卫·休谟就毕业于爱丁堡大学,他的哲学、经济和历史思想甚至超越了启蒙运动的局限,向人类宗教、历史和社会进化的更深远领域延伸,休谟的很多思想被他的同时代人亚当·斯密进一步发展深入。亚当·斯密的著作《国富论》是经济学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一本著作,它提倡并为自由贸易进行辩护,反对政府对商业和自由市场的干涉,为当时的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的思想和理论为苏格兰启蒙运动奠定了哲学基础。

苏格兰启蒙运动不断发展和深入,一方面思想家、学者、文人用苏格兰人的热情和开放的胸怀拥抱欧洲启蒙思想,用理性的思维认识和探索人与社会,在科学、医学等未知领域不断推进创新;另一方面,苏格兰人对启蒙运动的动力和热情也和他们对自己民族历史文化的热爱和怀念紧密相连。苏格兰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组织了“精英社”(The Select Society)和“扑克俱乐部”(The Poker Club)等当时颇有影响的文化团体,对理性思想和快速变化的世界进行辩论探讨,同时他们的内心充满着对苏格兰民族历史文化的自豪感。时任爱丁堡大学校长、历史学家威廉·罗伯逊的《苏格兰史》成为当时具有广泛影响的历史著作,而律师出身的历史作家威廉·泰特勒(William Tytler,1711~1792)有关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历史批判著作也受到英国文豪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等的关注和评论,并被翻译成法语出版。艾伦·拉姆齐(Allan Ramsay,1686~1758)也是在弘扬苏格兰民族传统文化方面的重要启蒙思想代表人物,他最初靠开假发店在爱丁堡起家,后来成为讨论政治和文学事务的“逍遥俱乐部”(The Easy Club)和“精英社”的创始人之一,1725年他还在爱丁堡建立了英国第一家流动图书馆。拉姆齐的第一本诗集出版于1721年,这是他最成功的诗集,书中的八十首诗歌一半用英语写成,另一半用英语和苏格兰语混合写成,拉姆齐在诗歌中竭力强调苏格兰语的重要性,并在前言中申明即使他创作的英语诗歌中很多成语和措辞仍是沿袭苏格兰语。为了保持和发扬苏格兰民族文学传统,拉姆齐后来又选编出版了苏格兰早期诗歌民谣系列读本,受到当时苏格兰民众的广泛欢迎。18世纪的苏格兰有不少地方的人们仍然沿用他们古老的盖尔语,这些没有学过英语的苏格兰人仍然沉醉在他们具有悠久传统的口头诗歌中。很多印着苏格兰民谣的小册子在坊间流传销售,这些民谣非常适合在村头巷尾朗诵或吟唱。拉姆齐对苏格兰方言和民族诗歌的整理和研究,为18世纪中晚期相继出现的两位诗人即罗伯特·弗格森(Robert Fergusson,1750~1774)和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的苏格兰诗歌铺平了道路,弗格森和彭斯的诗歌是在理性时代的语境中对人和社会的思考,也是对民族语言和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对联盟以及苏格兰身份的反思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话题。1707年之后,许多苏格兰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要想解决苏格兰的经济困局,就必须与英格兰稳固联盟,在英格兰地区以及英国的海外殖民地开拓市场。当然,苏格兰人并不想在联盟体制下摒弃苏格兰身份,他们对英格兰人的傲慢十分敏感,为自己的苏格兰身份而感到自豪。与英格兰联盟之后,苏格兰的法律、教育、教会体系相对独立,因此,他们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和英格兰人有很大的不同,这一点在高地地区尤为明显。苏格兰启蒙运动最为重要的保护人是阿盖尔公爵三世,他坚定地支持联盟,同时也非常注重保持苏格兰文化传统,他博览群书,兴趣广泛,沉稳宽厚,而且乐善好施。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和科学家许多都得到过阿盖尔公爵三世的提携,因此,阿盖尔公爵三世对于联盟以及苏格兰身份的观点也影响了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家们的观点。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是苏格兰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休谟出生于爱丁堡一个贵族世家,他很早就对文学充满了激情,后来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但最终因为缺乏兴趣而放弃。他还曾尝试学习从商,但也因不适合自己的个性而终止,后来他去法国兰斯和拉弗莱什等地学习文学和哲学,他的第一本哲学著作《人性论》(Treatise on Human Nature,1739)就是在法国完成的。 他成年后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爱丁堡度过,期间曾去巴黎等欧洲城市及伦敦担任过外交职务和私人秘书等。在新旧思想频繁碰撞的启蒙时期,他的哲学思想受到一些持不同意见的文人或宗教人士的排斥,他的怀疑论甚至受到当时很多人的误解和攻击,但是他对苏格兰启蒙运动发展的巨大影响是不可否认的。作为引领时代的启蒙思想家,休谟同样是爱丁堡“精英社”的创始人之一。休谟创作的哲学著作主要有《人性论》、《道德和政治论文集》(Essays Moral and Political,1741 )、《人类行为研究哲学论文集》(Philosophical Essays Concerning Human Behaviour,1748)、《道德原理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1751)、《自然宗教的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1779)。休谟的哲学作品不仅语言流畅、文笔优美,其中包含的开创性哲学思想更是大大推动了那个时代关于人的科学和人性等方面的研究。19世纪以来,休谟的哲学思想被更广泛地接受和传播,他对康德等欧洲哲学家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哲学领域的杰出成就让休谟成为当今公认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

休谟一生中还撰写了大量的评论性文章,这些文章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文集里发表,直到去世前休谟仍然带病在修改和整理自己的杂文,可见其重要性。休谟的杂文风格优雅而富有趣味,内容深邃而富有哲理。休谟个人渊博的学识也在他主题丰富的杂文里得到了体现,从政治、经济到伦理学和文学,几乎涉及了哲学和文学领域的大部分话题。他经常引经据典,从希腊罗马的经典到欧洲各国的文学著作和历史典故,都被他信手拈来。休谟一生著作丰富,但是他并没有尝试过小说创作,表面上看,休谟的作品和18世纪作为文学新类型开始兴起的小说似乎没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但是实际上休谟在不同作品中对人的认知、情感、道德等方面的探讨和论述不仅对哲学领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与18世纪中后期的小说创作转向乃至浪漫主义文学潮流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斯摩莱特的《兰登传》、麦肯锡的感伤小说《有情人》中,读者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日常生活中普通人的故事。这些普通人的故事不断吸引着他们的注意力,激起他们探索外部世界和了解他人的好奇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时的大部分读者来说,他们正在阅读的这些主人公的各种经历并不是很大程度上由那些作者虚构而来的,因为几乎每一位作者在小说的前言或献词里都会非常真诚地交代书中所写内容来自某个真实人物的真实经历,作者没有丝毫的伪造或虚构。小说作者在介绍小说主人公的经历时都用“某某人的历史(history)”,因此18世纪当小说作为新文学类型兴起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说往往所指的就是(个人的)历史(histories),它是主人公真实经历的记录。

在18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说(novel)和历史(history)并不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因为它们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许多共性,直到18世纪末,历史才慢慢从原来的文学(literature)大类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学科。在小说研究中,不少学者认为小说公开的虚构性特点是随着小说的兴起而逐渐建立的,直到18世纪后半叶,欧洲文化才开始定义小说这种虚构的大众修辞艺术形式,认为它是一种意识的运行模式(an operational mode of consciousness)和一个越界的行为(an act of boundary-crossing),它既可以再现也可以瓦解所指的世界,这些观点和休谟关于现实的经验主义推论有一定的关系。(Duncan,2003:68~69)在休谟的哲学论著《人性论》里,他详细地论述了想象对人的情感和现实生活的重要影响, 提出人可以借助想象构建生活的现实,指出了现实的虚构性带来的主观影响和日常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有学者认为,虚构的概念开始于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而休谟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为他把虚构从之前的谎言和虚假的文化关联含义中分离出来。在关于想象的认识论意义推理中,休谟赋予了想象创造性和规范性的社会功能,把虚构从原来偏离真理或事实的传统恶名中拯救出来,并让它的再现模式成为更好地反应人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的重要途径,从而为英国文学中的虚构现实主义奠定了哲学基础。经历了18世纪末的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洗礼,19世纪的英国文坛迎来了全新的局面。1814年司各特的小说《威弗莱》出版,这本书也使得小说(fiction)作为虚构的艺术形式正式在英国文学史上出现,但是我们看到司各特的艺术虚构仍然是建立在很多真实的历史细节之上,他把奇特的艺术想象和真实的历史细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了小说艺术创作上的一个高峰。

另外,休谟在不少哲学论述和评论性文章里也曾涉及我们现在称之为叙事学的分析,他的这些分析虽然没有统一的体系,但我们还是能从中看出休谟在文学创作叙事方法方面的思考和尝试,他的这些观点对当时或之后的小说创作发展和叙事理论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18世纪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印刷技术的突飞猛进,书开始逐渐成为越来越多人可以获得的产品,因此一场声势浩大的阅读革命开始了。阅读作为一种认知行为,此前在西方的发展步伐缓慢,直到17世纪,人们的阅读还是以诵读形式为主,而到了启蒙时期的18世纪,因为轻巧便捷的书籍的出现以及私人空间的扩大,阅读逐渐成为一种不出声的个体行为,所以如何让读者在独立一人悄无声息的情形下有耐心去读完一本书,便成了作家们必须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1748)中提出,任何叙事作品都要借助想象建立起“一种统一性”(a kind of unity),这里休谟所指的“统一性”就是叙事作品中不同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其目的是要激起读者心中的好奇感,而读者的好奇心正是休谟认为的能够让读者在感到快乐的情况下持续保持对叙事作品强烈兴趣的重要因素,在虚构的故事里,好奇心和人的想象结合便会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激情。与此相关的论述在他的杂文《论悲剧》中也有明确的表述,休谟认为悲剧如果想要在最大限度上感动观众,就必须在叙事上下功夫,要先激起观众的好奇感,再用艺术手法拖延重要的事件,让他们在焦急和渴望中等待最后的结果。作者要通过对人物和事件生动细致的描写让读者认同它们,而同情在这一过程中也起到关键的作用,同情会让读者感受到人物的痛苦与欢乐,并把强烈的情感从人物传导到他们身上。在休谟的《人性论》中,他对好奇心、想象、激情、同情之间关系的论述和他的叙事观点结合起来,就自然形成了一种休谟式的“读者反应理论”(Loretelli,2009:43~63)。

在所有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中,对苏格兰小说发展有着最直接而且最持久的影响的当属亚当·斯密(Adam Smith,1713~1790),他的《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1759)和《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对后世的苏格兰小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出版以后,他关于社会和个人伦理道德系列问题的观点不仅对道德哲学领域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时及后来很多小说家的创作。本章中所讨论的苏格兰感伤主义小说家亨利·麦肯锡就是其中的一位,麦肯锡曾经多次在私人书信中提到过斯密的作品。有评论者认为,斯密所强调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同情所产生的愉快感是麦肯锡书信体小说《朱丽叶》成功的重要因素,小说中三位主要人物与知心好友在书信中的热烈的沟通与交流,虽然没有对方直接的回复,但是因为小说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读者在写信人的独白中依然能够充分体会到一种动态的情感,这种在写信人与读信人、小说人物与读者之间传递的情感与斯密所强调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同情非常相似,它不仅让读者感受到人物的情感,还在他们的内心激起强烈的或爱或恨的激情。(Britton,2009:72~98)此外,英国菜园派小说研究的领军人物安德鲁·纳什也明确指出,菜园派乃至整个维多利亚时期的感伤主义者都是“把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作为哲学基础的”(Nash,2007:135),感伤主义者注重人物心理的细致刻画,注重日常生活琐事以及私密空间的书写,因为这些才是感伤主义者心目中的道德情操的原材料。

作为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之作,斯密的《国富论》对于苏格兰小说的影响更是不言而喻的。司各特在小说《奈杰尔的财产》(The Fortunes of Nigel,1822)一书前言中强调了作家的劳动价值:“一个成功的作者也是一名具有创造性的劳动者,他的作品同样是大众财富的一部分,和其他制造者所创造出的财富具有相同的效应。”(Sutherland,1987:100)司各特的这段话不仅是在为文人的劳动进行辩护,也是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关于艺术创作所作归类的回应和反驳。在《国富论》的第二卷第三章,斯密对资本积累过程中的创造性和非创造性劳动进行了划分,他把文人、演员和音乐家等的劳动归类为非创造性劳动,并且认为非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在创作时即被即时消费,因此不具有创造性劳动在资本流通中具有的后期价值。司各特对斯密的这种划分并不赞同,因此才会在小说中借机一抒己见。司各特小说中有对斯密《国富论》的诘问,但更多的是对《国富论》的迎合或曰契合。 在《红酋罗伯》一书的第二章,司各特借人物之口对商业之于人类社会的贡献进行了礼赞:“商业把国家和国家联系在一起,满足人们的需要,增添大家的财富。这对整个文明世界和共和政体来说,就像私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甚至是像空气和食物对我们人体那样,显得非常必要。”(司各特,1983:17)这句话和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商业和制造业可以逐渐造就秩序和好的政府并进而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安全”(Smith,2003:520)论调如出一辙。正如伊恩·邓肯教授所分析的那样,《红酋罗伯》中的这句和《国富论》如出一辙的话,是在法兰西斯断然拒绝父亲让其从商的决定、宁肯被父亲逐出家门也要做个诗人的语境中说出的,所以细心的读者读过这句话之后,凭着敏锐的直觉就能够推断出谁将成为这场“商业和罗曼司的仪式上的对决”(Duncan,2007:107)的胜利者。法兰西斯这个曾经如此决绝的弃商从文者,最终还是放弃了罗曼司的梦想,全心全意地投身到商海之中,而小说中的另一个鲜活得让维多利亚女王都痴迷的人物形象、格拉斯哥商人贾尔维先生,也是亚当·斯密的忠实信徒。

亚当·斯密对于苏格兰小说的影响绝不仅限于启蒙运动时期以及司各特时代。维多利亚时代反菜园派的代表人物乔治·道格拉斯·布朗(George Douglas Brown,1869~1902)也是斯密的追随者之一,他对斯密的两部著作也可谓是熟稔于心,这可以从他的代表作《带绿色百叶窗的房子》(The House with the Green Shutters,1901)中看个究竟。布朗在小说中隆重推出的苏格兰商业美德(即预见计划的想象,改正计划的常识,推进计划的能量)是对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所列举的四种美德(即精明、正义、自控、善行)的微妙改写,这种微妙改写的最显著特点是正义美德的缺失。芭比小镇之所以道德沦丧,就是因为人们只读《国富论》,而对《道德情操论》不闻不问。在当代苏格兰小说中,韦尔什(Irvine Welsh,1958~ )的《色情》(Porno,2002)是一部最为明显地对《国富论》进行回应的小说。小说第十六章的标题“不必在意亚当·斯密的针工厂”(Welsh,2002:88)一语道破了这部小说和《国富论》开头关于劳动分工的论述的关系。《国富论》关于劳动分工的论述是以针工厂为例的,针工厂是资本主义运作模式的一个缩影。而在韦尔什看来,色情而不是针工厂才是资本主义运作的最佳展台。如果人想知道资本主义如何运作,他不必费尽心机地拜读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因为色情本身就是学习经济学的好地方。

《财富与德性:苏格兰启蒙运动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一书的编者认为:“《国富论》的核心关注点是正义问题。”(洪特、伊格纳季耶夫,2013:2)这种论断是有一定道理的,他把亚当·斯密的两部著作联系到一起,因为正义也是《道德情操论》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不过,《国富论》中的正义的核心是富人在满足自己私利的同时也要为社会做贡献,而《道德情操论》中的正义的核心是不危害他人。亚当·斯密的时代政治经济学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独立的学科,政治经济学也是道德哲学的一种,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的教习职位也是道德哲学教授。在两部书孰轻孰重的问题上,后世的人们可能倾向于选择《国富论》,但从六次修订这个事实看,斯密本人可能更偏重于《道德情操论》。斯密用“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来解决个人私利与社会福祉之间的矛盾,他认为,人从事经济活动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只有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对个人私利的追求才能与促进社会繁荣达成默契。虽然西方学界对于“看不见的手”的具体所指莫衷一是,但有一点是能够达成共识的,那就是《国富论》中的私利和《道德情操论》中的美德形成一种张力,而私利和美德的张力贯穿于苏格兰小说发展的各个阶段,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私利与美德”问题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它和苏格兰小说的发展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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