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热情洋溢——青春年少
詹姆斯·罗斯福晚年得子,自然欣喜异常,萨拉对儿子也是宠爱有加,但是他们并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从事政治活动。有一次,记者采访萨拉:“在富兰克林年轻时你是否想到过他有朝一日会成为总统吗?”她指出:“没有,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最不希望他当总统,或者担任任何一种公职。”她希望他像他的父亲和祖父一样当个乡绅,甘愿在赫德森河河畔过宁静的生活。“我所能为我们的儿子考虑的崇高理想是长大后像他父亲一样耿直诚实、公正仁慈,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美国人。”
对于年幼的富兰克林来说,海德公园就是他的整个世界,在这里有一栋三层的住宅楼,四周环绕着优质护墙板和狭长的阳台,房顶上有一个可以眺望大海的平台,楼房正面配有一条长长的带扶手栏杆的门廊,正对着大门的马路西边伫立着一排排爬满长春藤的高大石柱。小富兰克林的活动室设在三楼,透过百叶窗可以看见如茵的青草漫过远处低缓的山岗,成群的牛羊,以及詹姆斯亲自培育出来的良种马正缓步在草地和树丛间,稍远处是一片片翻耕的田地和整齐的牧场。小富兰克林常被抱上楼顶平台乘凉。从这里放眼望去,赫德逊河的美丽景致一览无余。平静的水面上白帆点点,更远处是湛蓝的大海。
萨拉亲自照顾富兰克林,在富兰克林出世后不久就开始记日志,20年间从未停止。儿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仔细地记录在案,甚至儿子穿过的衬衣、鞋子、小袜子,以及稍大些时的信件、考试卷,都给她整整齐平地保存了下来。后来,人们正是通过这厚厚十几本密密麻麻的日记和一大摞早年的信件,才得以更为清晰地看到罗斯福早年的生活情景。
由于没有兄弟姐妹跟他争夺父母的宠爱,富兰克林成了他们的小天地的核心,但是,他们并没有宠坏他,富兰克林受到了严格而又充满爱抚的教导和训练。在整个童年,他都必须符合母亲规定的各种标准,他到5岁时才开始自己穿衣服。9岁时才被允许自己洗澡。他每天都要花一定时间来完成父母为他制定的各项训练计划。萨拉在日记中写道:“我们并不让孩子做大量没必要做的事,虽说那些于他有益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我们从不仅仅是为了严厉而严厉,实际上,我们暗中也感到骄傲,因为富兰克林似乎天生就不需要那样的约束。”
詹姆斯夫妇从小就为儿子的成长规划了一个并不富于弹性的框架,好在他们并没有刻板地强迫儿子接受这种塑造。父亲有意识地要将他培养成一名十足海德公园气派的美国绅士。5岁以前,小富兰克林经常穿着德拉诺家族沿袭下来的苏格兰式横褶短裙和黑天鹅绒童装,非常可爱。快到8岁时富兰克林才说服母亲给他买了几套英国海员式的服装。“我的儿子是德拉诺家族的人,根本不是罗斯福家族的人。”萨拉经常自豪地对人这样说。萨拉和富兰克林之间存在着一种温暖而体贴的关系,她给予他以安全感和充分的自信心。
在年幼的富兰克林眼中,父亲非常和蔼可亲,宛如一个知心的导师和游伴,对他提出的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简直无所不知。他举止文雅,留着满脸络腮胡子,穿着带马刺的鞋子,头戴圆顶硬礼帽,手拿短柄马鞭,并且手头总有500美金,这一切都对富兰克林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所以他总爱找爸爸玩。在整个童年时代,富兰克林很少与同龄的孩子在一起,他同父母呆在一起的时间要大大多于同周围孩子们玩的时间。一到夏天,他总是随着父亲去巡视庄园、骑马、骑自行车、打猎,在赫德逊河边钓鱼、游泳、划船,每天步行到村口取回邮件,那里除了近期报纸外,还有他爱看的儿童画册和画报。他喜欢从楼房前的斜坡向下滑着玩,带着弓箭在树林间漫游,去草地和丛林间摘草莓。到了冬天,他和伙伴们跑到赫德逊河畔去观看大人们把大块的冰从河里拉上岸来,然后一路吆喝着运回各自家的冰窖。他喜欢穿着簇新的雪鞋和父亲去河面上溜冰、划冰船、滑雪橇。
富兰克林从小就喜爱动物。他的父母曾经送给他一匹苏格兰小矮马和良种长毛猎狗作为礼物。父母在他高兴之余告诉他,这些动物今后将完全由他自己照管,包括喂养矮马。他拿着父亲送给他的小口径猎枪捕鸟,并恪守诺言,对赫德逊河流域特有的鸟类每种只捕一只。如此坚持不懈的努力,不仅使他很快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射手,也使他收藏的300余种达切斯县的鸟类标本迄今仍属于最丰富之列。可见,罗斯福从小就是一个肯下功夫的收藏家。鸟类标本、邮票、航船模型和植物标本使他乐此不疲,并皆有所成。他从这些爱好中获得了无法替代的乐趣和宝贵的知识。
对大海、船舶和海上航行的热爱,是富兰克林一生难解的情结。当他的身材还没有长到他父亲那艘51英尺长的“半月号”纵帆船的驾驶盘的高度时,他已经在帆船上掌舵了,即使在刮风的时候也不例外。16岁时他有了自己的小船,一只21英尺长的单桅快艇“新月号”。他驾驶这艘快艇勘探了芬迪湾多岩的海岸上。许多年以后,当富兰克林当了助理海军部长时,他发现自己对这一带海岸的知识很有用处。他在乘一艘驱逐舰视察缅因州沿岸佛伦奇湾的海军设施时提出,由于自己熟悉这一带水域,可由他来驾船驶过坎波贝洛和大陆之间的危险通道。驱逐舰舰长小威廉·F·哈尔西海军上尉勉强同意让他来驾驶,可是担心这个“穿白法兰绒制服、驾过快艇的人”会不会把船撞在岩石上。哈尔西惊奇地发现罗斯福“很在行”,他把船安全地驶过了危险的海峡。
萨拉自己对孩子进行启蒙教育。在富兰克林6岁时,他父母在附近朋友家里上了由一位德国家庭女教师主持的幼儿班。后来家庭教师又不断地被请到家里来。第一位女教师莱因哈德教富兰克林德语和小学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可惜她后来因病住进了精神病医院。接替她的是一位来自瑞士的米尔·丁·桑托斯小姐,她每天教富兰克林6个小时的法语、英语和欧洲史。具有一些模糊的社会正义感的桑托斯小姐设法让富兰克林的思想超出了家庭规定的范围,第一次让他了解到海德公园以外广阔世界的苦难和纷扰。在一篇关于埃及的作文里,富兰克林写道:“劳动者一无所有……国王强其他们干重活,可给他们的东西却少得可怜!他们濒临饿死的边缘!没有衣服穿,他们大批大批地死亡!”这时的富兰克林开始阅读大量的书籍,他喜欢读马克·吐温的作品,后来他曾对人说:“如果有人喜欢我的措辞和演讲风格的话,那么这很大程度上是我长期阅读马克·吐温作品的结果,它们对我的影响比别的作家的作品都要大。”他经常独自呆在楼上,入神地阅读那些已经读了许多遍的关于海洋的寓言故事,以及那些布面装的记录19世纪初捕鲸船的航海日志。母亲也经常指导儿子读一些内容严肃的书,9岁时他就认为所有的杂志中,《科学美国人》最好,而一般在他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孩子很难对这类杂志产生兴趣。他记忆力不错,尤其是背词汇的能力很强。他后来成为美国历史上少有的能讲法、德两门外语的总统。
但是,富兰克林不能永远在家里上学。1896年9月,他终于离开母亲的怀抱,进入美国著名的格罗顿公学。这所学校是按照美国上流社会教育思想建立起来,专为豪门巨富子弟进入名牌大学作准备的预备学校。1884年该校建成以后,很快就跻身于历史超过百年的著名寄宿学校之列。格罗顿公学的创办人和第一任校长是恩迪科特·皮博迪博士。他生于1857年,是新英格兰一个名门望族的后裔,毕业于剑桥大学。他不愿随父亲进入工商界,而是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当了一名牧师。1883年,他来到格罗顿,随后创办了该校。他的办学方针是强调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要求学生不要自命清高,而要投身到政治之中。他认为学校的职责就是培养新的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有教养的领导人,以便扭转美国南北战争后道德标准低落的情况。“心悦诚服地服务于上帝”是皮博迪传播的箴言,他向全国社会名流的孩子们讲授这个服务箴言——服务于上帝,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类。他宣告:“如果格罗顿学校的某些学生将来没有投身政界为我们国家作一些贡献,那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受到激励。”
尽管皮博迪只愿意接受准备学习六年的孩子而不受插班生,富兰克林还是从三年级开始入学。对他来说,除了自己的父母外,对他影响最深的要算是格罗顿了。他在海德公园的邻居伙伴小埃德蒙·罗杰斯同他一起入学。他的侄子塔迪·罗斯福比他高一年级。在他班上的其他孩子中,9个来自纽约市,7个来自波士顿,2个来自费城。只要稍微看看那些姓氏,就知道他们尽属于东海岸中心城市的名门望族。据当时统计,格罗顿公学6个班级的学生中,有90%以上出身于美国上流社会家庭。进入格罗顿学校对于仅有14岁得孩子来说,是一个真正的考验。
他刚进校时,操着浓重的英国口音,有些不太合群,因学校里有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名声不太好的侄子,因此他得了个绰号“富兰克叔叔”。更糟糕的是,富兰克林有点不太正统,这在格罗顿学校可能会遭到年纪大一点的孩子们的惩罚。有一种惩罚手段叫做“皮靴箱”,就是先叫受罚者弯下身来,然后强行把他推进一个小柜子,让他待在里面。另一种惩罚叫做“灌水”,办法就是在自习时间,由几名六年级学生叫出犯规者的名字,随即把受罚者拉到附近的卫生间,强迫他脸朝上屈身躺在水槽上面,然后把一盆盆的水倒在他的脸上和喉咙里,直到他尝到要淹死的滋味才罢休。但他从来没有受过这两种惩罚,他逐渐学会了与同龄人相处,很快克服了一般插班生因突然面对全新环境而容易产生的那种羞怯、焦虑、失落等不适应症,并从容不平地进入了角色。他“冷静、沉着、聪明,脸上总挂着最热情的、最友好的和最充分体谅别人的微笑”。他在进校第二年还获得了“严格守时奖”,老师们也很少给他记过品行不良。他尽量调整自己的一言一行,使之完全符合格罗顿学校的传统规范。皮博迪校长向他的父母报告说:“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聪明和诚实的学生,也是个好孩子。”
格罗顿的教学方法独具一格,几乎不讲授有关美国的课程。教师们十分卖劲地让孩子们熟悉英文经典著作,每天晚上为他们朗读。在第一学年,富兰克林学了拉丁文学、希腊文学以及英国和法国的文学,希腊和罗马的历史、代数、自然科学和神学。他的第一次成绩报告单表明,按十分制评分标准计算,他得了较好的平均分7.79分,在全班学生中名列前5名。
同英国的学校一样,格罗顿公学大力推崇体育活动。皮博迪认为,一个合格的学生应该是合格的运动家,应该有运动健将的拼搏精神和豪爽的风度。可是富兰克林很瘦,身高5英尺3英寸,体重只有100磅,其体力不能支持格罗顿盛行的橄榄球、篮球和划船,他擅长的网球、高尔夫球、骑马和帆船驾驶在格罗顿又不时兴。他不甘冷落,自动组织了橄榄球啦啦队,还自愿充当篮球队管理员,这样就与学校中许多著名球员的关系密切起来。
虽说体育不是富兰克林的强项,可他擅长辩论,是“辩论学会”的成员。他主张给予菲律宾以独立,主张加强海军力量。16岁那一年,美西战争爆发,罗斯福准备和几个同学一起投笔从戎,参加海军去打西班牙人。可是,他忽然传染上猩红热,被隔离起来,失去了参战机会,然而他的参战愿望从西奥多·罗斯福身上得到了补偿。那就是人们认为他的堂叔老罗斯福在麦金利政府的海军助理部长任内,对发展美国海军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他本人还亲赴前线,于是,老罗斯福成了富兰克林心目中的英雄。虽然如此,他还是反对兼并夏威夷。
毕业典礼那天,西奥多·罗斯福州长驾临格罗顿公学,应邀作了一次鼓舞人心的演说:“……一个人只要有勇气、有善意、有智慧,那么他所成就的事业即是无限的。而当今我国政治正需要这种人。”西奥多精力出奇的旺盛,兴致昂扬,在听众面前极富吸引力。他将他自己对道德健全的热衷,以及对“紧张生活”的喜爱,传染给了这些美国青少年。富兰克林听得热血沸腾,近乎英雄崇拜地带头鼓掌。西奥多实际上成了富兰克林最初的政治起蒙者。在年轻的富兰克林看来,西奥多身上,除了认为心地纯洁的人应更积极地参与政治,鄙视单纯追求物质利益,以及为国家服务的精神之外,几乎再没有什么深思熟虑的想法。
40年后,富兰克林·罗斯福写信对皮博迪校长说:“我认为在我的思想性格正在形成的时期,我有幸接受您的教诲,是我一生中的一大幸事。”皮博迪校长的信条之一就是:获得受教育的优越机会同时意味着负有为祖国服务的义务,以及为不够幸运的同胞们谋取福利的义务。事实上,罗斯福对于美国下层社会的了解和关心,也是在格罗顿时期形成的。皮博迪基于其基督教信仰长期从事社会福利公益活动,格罗顿公学一直为穷苦的孩子们举办夏令营,罗斯福热心地参加了服务工作。他从皮博迪那里所学到的,就是为时乖命蹇的人服务的基督教绅士们的理想:即坚持拥有特权的美国人将在解除国内和国际间的疾苦中起作用。皮博迪付出了巨大努力教诲他的学生们时刻铭记这些人间疾苦。皮博迪和格罗顿公学帮助罗斯福形成了他对社会问题的基本看法。1934年,罗斯福写道:“在我的一生中,除了父母之外,皮博迪博士和夫人对我的影响和将要给我的影响比其他任何人都大。”白宫举办的非官方性质的仪式活动,罗斯福都尽量请皮博迪博士来主持。
1900年6月,18岁的罗斯福结束了格罗顿公学的学习生活。临毕业前他戴上了夹鼻眼镜,于英俊中透出几分秀气和成熟的睿智。他得到的纪念品是40卷的莎士比亚全集,他当时的心情是“高兴的无法形容”。当他准备离开母校时,怀旧和欢乐之情油然而生。他在从格罗顿寄出的一封家信中写道:“进修的历程宣告结束,战斗已获胜利!今天是一个多么欢快而又悲伤的日子。我辈再也不会在母校出席朗诵会了,每一位同学都想再当一次一年级新生……”他获得的平均成绩是B,校长在他最后的成绩单中这样批示:“始终是一个极为忠实的学生和本校的杰出的成员,我真舍不得离开富兰克林。”1932年底,罗斯福当选为美国总统,立即处于新闻记者的镁光灯下的皮博迪校长激动地当众宣布:“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当年在格罗顿学习的少年,这是有据可查的。我认为,关于他在学校时的表现,还应当多说几句。他当时是一位沉着冷静的普通少年,他的才能要比许多同学要强一些,在班里表现比较突出,但还不是最优秀的学生。他的身体较弱,因此在体育方面没有成就。我们大家都喜欢他。”
1900年9月25日富兰克林从纽约来上学时,哈佛大学正处于黄金时代,当时的校长查尔斯·W·埃利奥特是在美国推行自由选修课程制度的创始人之一,他在哈佛大学已经当了30年校长,在他治理学校的最后十年内,这所学校就由一所小型的地方性大学变成了著名的高等学府。教员中也有不少著名人士。
哈佛大学在美国诞生前140年就已经建立了,是美国东部权势集团为造就上流社会接班人的名牌大学。罗斯福家族与这所大学的渊源不浅,富兰克林的父亲以及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都毕业于此。从格罗顿学校进入哈佛没什么困难,许多同学和他一起进入了哈佛。富兰克林在格罗顿的表现也许并不十分突出,但他决心在哈佛大学里尽量出类拔萃。他以西奥多·罗斯福所特有的那种投身战斗的冲天干劲和热情闯进了哈佛的大门,成了校园里大名鼎鼎的人物。
在哈佛期间,富兰克林选读了特别适合政治生涯的课程。他在摆在面前的五花八门的课程中,选择了历史和政治作为主修课,而把英语和演讲作为副修课。他也学习拉丁文、法文、地质学和经济学。他跟哈佛大学的许多名流学习过,但谁也没有像皮博迪博士那样激起过他对学习的渴望。
哈佛大学同美国其他大学一样,体育活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可他同在格罗顿学校一样,无法在体育方面取得耀人的成就,于是就从其他方面着手。为了炫耀自己的家族,他在大学二年级就曾以《新阿姆斯特丹的罗斯福家族》作为论文的题目。他在论文中谈到这个家族的“进步性和真正的民主精神”时说:“罗斯福家族具有活力的一个原因——也许是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民主精神。他们从来没有觉得由于自己出身高贵就可以游手好闲而取得成功。相反,他们觉得正因为出身高贵,如果他们不能尽到自己对社会的义务,他们将得不到原谅。”富兰克林通过对本家族“真正的民主精神”的宣扬,为自己进入政界提供了理论根据。这种“精神”之所以说是民主的,并不是指与群众打成一片或主张人类的根本平等。相反,它带有杰斐逊主义的味道,即要求富贵人家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谋福利,而不光是为了赚钱。罗斯福就是这样开始形成自己对于精神遗产的看法;这样一个看法,加上西奥多·罗斯福的榜样和恩迫科特·皮博迪的教导,推动了富兰克林参与团体和政治活动。
入校一年以后,富兰克林参加了哈佛共和党人俱乐部。与此同时,他还参加了办《红色哈佛报》的工作。为了扩大影响,他请求当时担任纽约州长的堂叔西奥多·罗斯福来校发表演说,并在演说后接受他的访问。于是校刊编辑部就吸收他为助理编辑。接着他的堂叔作为麦金利的伙伴与民主党的布赖恩竞选总统。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埃利奥特的政治态度为人所注目。富兰克林就向主编提出要访问校长,主编认为不可能得到回答。富兰克林坚持要试试看。哈佛校长接见这位学生记者时,态度之严峻果然不出所料。他冷冰冰地反问道:“我为什么必须告诉你投谁的票呢?”富兰克林说:“这是因为,如果你的投票代表你的信仰的话,你就应该乐意把你的影响放到天平上去。”就这样,在这位年轻人咄咄逼人的进攻下,埃利奥特一改声色俱厉的态度,高兴地回答了这位学生记者的问题。富兰克林采访的这一独家新闻,不仅登在《红色哈佛报》上,而且成了全国各家报纸的头条新闻。
在一年级的时候,富兰克林的父亲去世,终年72岁。詹姆斯给每个儿子留下了一笔12万美元的信用存款,每年约有六千美元的利息收入;斯普林伍德庄园及其余遗产归其遗孀所有;她在两年前当其父亲去世时已继承了将近130万美元的遗产。
詹姆斯死后,萨拉感到特别孤单,特别是富兰克林一回到哈佛大学,她就感到斯普林伍德庄园一片寂静凄凉,苦闷异常。这时萨拉只有46岁,还得生活下去。20年来,她把自己的爱均分给詹姆斯和富兰克林,现在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儿子身上。詹姆斯在遗嘱中要富兰克林“听从母亲管教”——于是她就承担起这个责任。萨拉把事务一安排就绪,就迁到波士顿,在靠近儿子的地方租下了一套房间——“它离大学不太远,以便在他需要我的时候我可就近加以照料,同时也不太近,以免有碍于他的大学生活。”
她刚愎自用,总想控制自己周围的人们,包括富兰克林在内。姑娘们由于仰慕罗斯福家族的名望和富兰克林的容貌,争向这位英俊的哈佛大学学子靠拢,但她们都很讨厌他受母亲的控制。一些人认为他是“惟妈妈之命是从的孝子”,表面上的自信掩盖着永恒的稚气,并且说他的名字的首位字母“F·D·”是代表“羽毛掸子”(feather dwsler),或者说是轻量级。
但是,这完全是对这个年轻人性格的误解。富兰克林尽管深深地爱着他的母亲,总是对他百般体贴和温存,但他已经学会驾驭她了,仅在符合他的心意时他才服从她的指挥,如不称心则只管听着,不与争辩,实际上还是我行我素。萨拉·罗斯福从未窥见到富兰克林心灵深处的秘密,即使间或发现一些不顺心的事,她也丝毫不在意。另外,富兰克林也并不是时常被人错怪的轻薄少年。他对不如自己幸运的人们怀有强烈的责任感,这是他父母和皮博迪一向给他灌输的,而且被一种高贵者对不幸者的同情心所增强。富兰克林继续为圣安德鲁斯儿童俱乐部的贫苦孩童服务,他在哈佛为救济关在南非英国集中营的布尔族妇女儿童发起过募捐运动。
富兰克林·罗斯福由于在格罗顿就学了大学课程,所以在3年中就读完了获得文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但是,为了利用在秋季这一学期里当选为《红色哈佛报》的主编,他必须继续在坎布里奇呆一个学年。为了争得主编的职位,在1903年9月,他报名考进了研究生院。他说:“我的全部余暇都用在这份报纸上,我在大学里为人事公职所做的最好准备也许就是办《红色哈佛报》。”当时《红色哈佛报》是一张有4个专栏、4到8页的报纸。在罗斯福参加之前,报纸的内容枯燥乏味,思想保守,不敢得罪校方。罗斯福给它注射了一针“现代新闻学”,加速了它的血液循环,从而也增高了全校教职员工的血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文章之一是罗斯福针对哈佛校方写的一篇社论。他要求给哈佛大学陈;日的宿舍配备适当的消防措施。在社论发表后的第13天,芝加哥的伊罗夸伊戏院失火,死了588人,其中大部是妇女和儿童。有一个人给主编寄来了一封不署名的信,暗示校方也同芝加哥的政府官员一样犯了读职罪,但主编罗斯福并未接受这个意见,仍以克制的措同继续要求给宿舍配备更多的消防设施。他的活动终于在5月份获得成功,从而大大提高了他在学生中的威信。
1904年6月,富兰克林从哈佛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