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我的家庭

马克·吐温自传 作者:(美)马克·吐温 著,孙志新 译


第二章 我的家庭

1

我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来自弗吉尼亚州,我母亲简·兰普顿来自肯塔基州。弗吉尼亚州的克莱门斯家族历史悠久,其祖先可以追溯到诺亚方舟的时代,传说建造方舟的诺亚就是他们的祖先。依照传统说法,家族中有几个人曾在伊丽莎白女皇时代做过海盗和奴隶。不过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什么丢脸的事,因为率领英国舰队为英国建立海上霸权的德雷克和霍金斯[1]以及其他一些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那时,海盗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君主们也乐意做他们的后台坐地分赃。就当时的我来说,对于海盗的生活也是心驰神往的。读者如果仔细地探寻一下自己的心灵深处,也会发现自己对于海盗的生活是多么的向往。不过无论读者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发现什么,都没多大关系,因为我正在写的是传记而不是其他的。

据祖上的说法,后来又有一个祖先曾在詹姆士一世或是查理一世[2]时代任英国驻西班牙大使,并在那儿娶了一个西班牙姑娘,这使我们家带有了一点西班牙血统,为我们家族的性格增添了一些似火的热情。此外还传说,正是这一位,或者是另一位名叫杰弗里·克莱门特的祖先与别人一起将查理一世判处了死刑。

对于以上这些关于祖先的传说我没有去调查确认,一方面是因为我生性懒散,另一方面是因为为了将我们这一支的情况尽量搞得出色些,我几乎投入了我的全部精力,再也没有精力去调查其他的了。不过,其他支系的人曾表示,经过他们的调查以上那些说法全都是确定无误的。因此,我一直认为,我确实在查尔斯超度[3]方面助过他一臂之力,不过那是通过祖先的行动来实现的而已。我本能地相信这个说法。无论何时,只要我的心里本能地萌发起一种强烈、坚韧而又根深蒂固的观念时,我们都可以将其归结于祖先们从很久很久以前传下来的,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完整了,同时也僵化了。

对于我来说,我一向都讨厌查理一世,我相信,这种感情是从那位参与审判查理一世的祖先那儿传下来的。因为,就我个人的脾性,我不会因为我个人的什么原因而去对什么人表示反对。就像对英国历史上那位著名的酷吏司法大臣杰弗里,按常理我应该反对他,然而我并不反对他。这说明生活在詹姆士二世时代的祖先们对他也不反对。对于这些事,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个原因,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可讲,不过这事所能说明的也恰好就是这些吧。我对撒旦所抱有的友好态度,也只能用这个原因来解释了,因为如果说这来自我的独创,那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出于本能,以及我对祖先们的调查,我总是认为,杰弗里·克莱门特,这个酷吏也是我的一位祖先,并对他抱有好感,以他为骄傲。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很可能是出于我的虚荣心,而这是一个缺点。这让我对于那些祖先都是普通人的人怀有优越感,在这种心理下我有时会不给人面子,弄得别人当众下不了台。

几年前,我在柏林就曾这样做过。那时,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是美利坚合众国派驻德意志王国的公使。有一次,为了结识王国的内政部长S伯爵,他邀请我参加晚宴。这位伯爵出身于一个显赫的世家,因而我也就有了想透露一下我那些显赫祖先的事实的想法。不过我不想生拉硬扯地将他们从坟墓里拉出来,扯进我们的谈话中。然而,我好像也没什么好的由头可以顺势而为地将他们拉进来。在我看来,费尔普斯先生也同样为这件事儿烦恼。事实上,有时候他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了—很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将显赫的祖先们介绍给大家,让祖先们露一露脸,然而机会却从未光顾他。不过,在宴会结束以后,他还是打算试一下。他将我们领进了他的客厅,一幅一幅地为我们介绍他收藏的画,最后在一幅粗糙而古朴的版画前停住了脚步。画上画的是法庭审判查理一世的情形。画面上的法官们呈金字塔形状分布,上面是头戴清教徒垂边帽的法官,法官的下边是三位没有戴帽的书记官。这时,费尔普斯伯爵指着三位书记员中的一位,以兴高采烈而又漫不经心的神气说:“他是我的一位祖先。”

在他说完后,我指着头戴清教徒垂边帽的这一法官,以辛辣而漫不经心的口气说:“我的祖先。不过这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我的祖先里像这样的还多着呢。”我这样做并不算什么光彩的事,也一直以此为憾。然而,我虽然这样敲了他一下,却也不知道他的感受究竟如何,但这对于我们的友谊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反而证明了他的优雅、高贵,虽然他的出身并不高贵。这在我也并不是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至少我并没有因为他出身的不高贵而看不起他,而是始终如一的予以平等相待。

在我的祖先中,还有两位值得一提,分别是杰勒和谢拉德。杰勒·克莱门斯是远近闻名的神枪手。有一次,在他参加竞选准备进行竞选演说时,反对派雇来了几个吹鼓手,让他们聚集在演讲台的前面,等他发表演讲时吹吹打打干扰他。他的支持者客客气气地劝说吹鼓手离开,但他们根本不理睬,他就打算好好地教训他们一下。在他开始演讲的时候,首先将自己的手枪往面前一放,声调柔和地说:“我是个爱好和平的人,今天不打算伤人,也力求不伤人,不过我正好有六颗子弹,六个鼓每个鼓一颗,如果你们打算敲鼓的话,那就最好不要站在鼓的后面。”

谢拉德·克莱门斯在内战时期是西弗吉尼亚州的共和党众议员。后来,他居家搬迁到了圣路易,到现在还有詹姆斯·克莱门斯这一支生活在那里。内战结束后,他在圣路易成了一个激进的异党分子。当他是共和党党员时,我是个异党分子;等他成为异党分子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位共和党党员。克莱门斯家族的人总是试图在政治上保持均衡的状态,尽管这有时会使人感到很不方便。谢拉德·克莱门斯后来的情况怎么样,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在新英格兰的一次共和党群众大会上将参议员霍利介绍给大家时,收到过他从圣路易寄过来的信,他在信中对议员霍利表示了坚决的反对。他在信中说,北方的共和党人—不,应该是“北方的低贱的家伙们”用火与剑将南方的豪门大家全部清除了,而我这样一个贵族出身的人竟然和那些贱人混在一起,实在是太不成体统了。难道我忘了我是一个兰顿吗?

所谓的兰顿是从我母亲的家族来说的。我的母亲是个兰顿(Lambton)—带个字母P的兰顿,在早年,有些美国人对于兰普顿(Lambton)家族的拼音拼写得不很准,渐渐地兰普顿变成了兰顿。我的父亲和母亲是1823年在列克星敦结的婚,那一年我的父亲二十四岁,母亲二十岁。当他们都不富裕,母亲带来了两个黑人奴隶作为嫁妆,此外我想他们一无所有了。结婚后,他们在田纳西州东部山区一个名叫詹姆斯敦的偏僻村子定居了下来。他们最早的几个孩子都是在那里出生的,不过那是在我出生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已经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了。我是在他们搬到密苏里州以后出生的。那时的密苏里州成立不到二十年,是一个全新的地方,需要大量移民去那儿生活。

从时间上推算,我的大哥奥里昂、姐姐帕梅拉和玛格丽特以及另外一个哥哥本杰明都出生在詹姆斯敦,可能还有其他人,不过我记不太清楚了。我的父母搬到哪里去居住,对哪里来说就是一种荣耀。当地的人们都希望他们能留下来长期居住,好让这地方能发展成一座城市。当人们认为他们会长期居住在那里时,人群便大量地涌入,市镇繁荣起来。然而,不久之后他们就离开了,物价跌了下来,市镇变得萧条,詹姆斯敦也是在他们离开后的好多年以后才又重新繁荣起来的。在我的《镀金时代》里我曾提到过詹姆斯敦,不过那只是根据传闻写的,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去过詹姆斯敦,以自己亲见的第一手材料写也就无从谈起了。

我的父亲在詹姆斯敦附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大约七万五千英亩土地。在他1847年去世的时候,这笔可观的财产已经伴随他二十年了。这些土地虽然数量达到了好几万英亩,但它的税赋却几乎等于零—每年五块钱,他每年都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税赋,以保证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他在世时常对我们说,在他生前,这片地也许不会值什么钱,但将来总有一天它会给他的孩子们带来超乎想象的收益。

这里拥有丰富的煤、铜、铁资源和木材。他还说,等交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铁路会延伸到这个地区,到那个时候,这上万英亩的土地就成了名副其实的财产了。这儿还生长着一种野葡萄,我父亲对它寄予了深切的希望。他曾把它带到辛辛那提去,让著名的葡萄酒生产商尼古拉斯·朗沃斯进行鉴定鉴定。据朗沃斯先生说,那是一种上好的葡萄酒原料,能酿出跟他的卡托巴酒一样好的酒。那片土地的物产还不止这些,还有一种重要的资源,那就是石油,不过当时我的父亲是不知道的。当然,他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意义,那时候内燃机的时代还没来临呢,更何况石油要到1895年才发现。

如今我倒希望自己能有几英亩的土地,这样,我也不至于为了养家糊口而写什么自传了。我父亲临终时告诫我们,要守住这片地,等待它的升值,不能让别人给骗走了。我母亲最亲近的堂兄弟詹姆斯·兰普顿—我在《镀金时代》中提到过的塞勒斯上校的原型,每次提到这片地时都会兴奋地说“这可值好几百万啊—几百万啊!不错,不错!”这是他一贯的语调,说到任何事情时都是这样,并且老是说错,不过这次他说得一点也没错。这表明,对于那些喜欢四处预言说大话的人,绝不应该给他们泼冷水,让他们泄气,只要他们不灰心,愚者千虑终有一得,总会有所应验的。

很多人在看《镀金时代》时,总以为塞勒斯上校是我杜撰的人物,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夸张的人物,并且说我这个“创造”堪称经典。可是他们错了,那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物,我只是按照实际情况将他用笔表现出来而已,一点夸张也没有。书上和舞台上那些关于他的那些细节描写,在常人看来可能是非常夸张的,但它的的确确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他的生活中真实发生过的事实,并且是我亲眼所见的。

如果有人看过约翰·特·雷蒙德的演出,那一定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每当他吃大头菜这场戏开演的时候,观众们通常都会笑痛肚子,这样的表演尽管非常夸张,但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事实的忠实再现。这件事就发生在兰普顿叔叔自己家里,事情发生时我也正好在场。事实上,我就是故事里那个吃大头菜的客人。如此凄惨的场景在一个伟大演员的手里被演绎得多么的完美啊,让众多观众在泪眼模糊的同时又大笑不已。不过雷蒙德也只有进行幽默表演时才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演员,在这方面他确实是高手,达到了别人所无法企及的高度。总而言之,伟大一词他当之无愧。至于别的事情,他连勉强完成都有些困难,简直是侏儒中的侏儒。

塞勒斯上校的原型,就是我的叔叔詹姆斯·兰普顿,他是一个心灵美丽而又带着些忧伤的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一个心胸宽广、可敬可佩的人,一个脑子不太灵光但却无私的人,一个人见人爱的人。他的所有朋友都对他爱护有加,所有的家人都宠着他。以上都是对他的确切的描述,不带一丝夸张。在他们的眼里,他的地位也就仅比上帝低一点点而已。这位现实中的塞勒斯上校从来没有上过舞台,舞台所能表现的也只是半个他,另外的半个,雷蒙德是无论如何也演不出的,那已经超过了他的水平所能达到的程度。那半个具有雷蒙德所不具有的素质。因为雷蒙德不能被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他不是个可敬、正直的人,他空虚而又自私,粗俗而又愚蠢。他身上那些本该是心所在的地方,反而全是空空的。只有弗兰克·梅奥一个人能将塞勒斯上校完整地演出来。

这个天地充满了意外,越是没有预料,越是容易发生。在我将塞勒斯写进书中时,这个作品的合作伙伴查尔斯·达德利·沃纳[4]建议换一下塞勒斯的教名。十年之前,他曾在西部的一个遥远的角落里邂逅过一位名叫艾旭尔·塞勒斯的人。他觉得最适合我们的塞勒斯的名字便是艾旭尔了,因为这个名字可笑、古怪,如此等等。我认为他这个想法很好,不过我想那个艾旭尔可能会露面,并且提出异议。不过沃纳说这不可能,因为他确信那时候艾旭尔已经死了。更何况不管死活,我们是一定要用这个名字的,因为这个名字恰恰是最合适的,我们必须要用。因此便换了名字。沃纳所描绘的艾旭尔是一个微贱而自卑的农民。在书出版一个星期之后,一位受过高等教育,彬彬有礼并且衣着阔绰的绅士愤怒地来到哈特福德,眼里带着要告状的神色,因为他的名字也是艾旭尔·塞勒斯!他从不知道还有其他人叫这个名字,方圆一千英里内都没有。这位受伤的贵人的计划是很明确的:美国出版公司有义务停止发行已经印好的版本,并将版子上的名字改掉,否则就要起诉,并赔偿自己一万元。公司再三向他道歉并且承诺,将版子上的名字改成马尔贝里·塞勒斯上校。很显然,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一定不会发生的。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同时都顶着一般人不会起的名字—艾旭尔·塞勒斯,这种事情竟然也有可能发生。

虽然詹姆斯·兰普顿整天沉溺在他那堂皇的美梦之中,但直到临死也没有亲眼见到哪一项实现过。我在1884年最后一次见到他,这距离我在他家用一桶水清洗大头菜,又将一盆生大头菜吃光,已有二十六年了。他年纪大了,头发也白了,不过他仍旧按照他年轻时候那种有说有笑的样子来款待我,风度不减当年—丝毫不差。他那兴高采烈的眼神,他那顾盼之间由心中流露出的希望,那生花的妙舌,那驰骋的想象—依然如故。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的时候,他便擦起他那阿拉丁的神灯,将世界上神秘的财富在我面前展现。我自顾自地说:“我写得没有一点夸张,我将他如实地刻画了出来。到今天,他依旧如此。凯布尔[5]是能够认出他的。”我请他稍等片刻,就冲进了隔壁—凯布尔的房间。当时凯布尔正和我一起在全国各地进行旅行演讲。我说:“我希望你敞开你的门,让你听到那边那个很有意思的人发出的声音。”

接下来,我走了回来,问兰普顿目前正在忙着做些什么,他跟我说起他通过自己的儿子在新墨西哥进行着的“小小冒险”:“只是小事—小玩意儿罢了—部分是为了闲来玩玩,部分是为了不至于让自己的资金闲着,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能使小孩得到发展。命运的轮子转个不停,可能会有那么一天,他必须要靠工作来维持生活—世上的怪事可真是不少啊。但是那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如同我说的那样,不过是小玩意儿。”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开头是这样说的。可是却在他巧妙的口才之下,越来越膨胀了—哦,简直膨胀到无法想象的程度。一直用了半个小时,他才把话讲完。然后以轻描淡写的口吻说道:“是啊,只不过是小事。现今的事情都是这样—小事一桩—但是很有意思。能够用来消磨时间。孩子总是将事情想得很了不起,这你知道,他小嘛,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没有干大事的经验,缺少能够令幻想得到锤炼、判断力趋向完美的那种经验。这样看来其中有两三百万,至多三百万块钱的好处。不过,你应该知道,这对一个刚踏入生活的小孩来说已经不错了。我不能让他发财—那是后话。在他人生的起步阶段就让他发了大财,会冲昏他的头脑的,长远来看,对他无益。”

接下来,他说到自己将皮夹子放到家里客厅的桌子上,现在银行营业时间过了,并且……

我打断他的话,并且求他给凯布尔和我个面子,能作为我们的客人出席演讲—跟我们不少朋友那样,给我们这个光荣。他同意了,并且对我略微表示了感谢,就仿佛一位国王开恩赏赐那样。我阻止了他关于票子的话题,是因为我看出他正想向我要票,并允许他明天付钱。我明白,他欠了账是会还的,即便当掉身上的衣服也是要还的。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热情地握着我们的手同我们告别。凯布尔从门口伸进头来说:“这肯定是塞勒斯上校。”

2

我爸爸一次性购买了十万英亩左右的一块地方。全部土地的价格约为四百元。在那个时候,一次付这么多钱已经非常不少了—至少在东田纳西的芬屈雷斯县坎伯兰山的松林和圆丘这一带是这样的。我爸爸付了一大笔钱后,在詹姆斯敦法院门前掉转过身,站着望向他那一大片地,欣慰地说:“不管今后我自己的遭遇怎样,我的子孙们是保险的了。我不能亲自看到我这些地皮成为银子、金子,可是我的孩子们是能够见到的。”就这样,虽然他对我们满怀好心,但是却在我们身上安上了将来会发财这种沉重的诅咒。他直到死都以为对我们做了好事。但是,这却是一场可悲的错误,幸亏他并不知情。接下来,他又说道:“这片地里,除了富含铁矿之外,还具有别的矿藏。在美国,只要拥有几千英亩上好的黄松木材,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木材编成筏子,顺着奥勃兹河放下去,等到了坎伯兰,再从坎伯兰放下去,到了俄亥俄,再从俄亥俄放下去,一直放到密西西比河,然后放到所有需要这些木材的地方。这大片的松林,能够产出要多少有多少的焦油、松脂和松节油。这里还是天然的酒产区。美国那些无论是种植的还是作为他用的土地,没有一处能像这里那样盛产葡萄。这里的葡萄全是野生的。这里有牧场、玉米地、小麦地和土豆地,还有各式各样的木材—在这广袤的土地上,从地下到地上,应有尽有,使这片地变成了无价之宝。美国共有一千四百万人口,其中有一千一百万人是最近四十年增加的,以后的增加速度还会更快。我的孩子们会亲眼见到移民一直向着田纳西州芬屈雷斯县冲来,到那时,他们手里拥有的这十万英亩好地,会令他们变成巨富。”

我爸爸对于那片地的种种发展前途的预测是完全确实的—不过,他可以对这里有无穷无尽的煤进行预测也同样是确实的,不过可能因为田纳西的老实人们并不习惯对燃料进行挖掘,所以他并不太懂煤这个东西。其实我爸爸还可以在发展前途的清单上补充一点,那就是从辛辛那提南行的铁路线将来肯定会通过这片地,因为这片地距离诺克斯维尔仅有一百英里。不过他没来得及见到任何一条铁路,甚至都没听说过这类事情。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居住在詹姆斯敦附近的人,到了1860年左右,甚至还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铁路,也从不相信有轮船。在芬屈雷斯,人们投华盛顿的票,而并不投杰克逊。住在这一带的一位受人尊重的老太太提起自己的儿子时说道:“吉姆从凯因塔克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当地的姑娘,那个姑娘非常自以为是,天知道,他们怎么会有那么多新奇的念头,啊呀—按照他们的说法,木屋子已经不合意了—是啊,不合意啦—他们把屋子用脏东西统统粉刷了一遍。他们说,凯因塔克贪心的上等人们都这么干,据说这叫做‘上泥灰’。”

我爸爸成功地完成这笔大交易的时候,我大哥四五岁,大姐更小,还只是个被抱在怀里的婴儿。至于在我们一家人中占大多数的其他那些人,都是后来十年中才生的。1834年的金融大危机在买田四年后爆发了。我爸爸的好运道毁在了这场风暴中。本来他备受尊敬与羡慕,还被认为是芬屈雷斯县最富有的公民,因为大家都认为他除了大批田地以外,至少还拥有不少于三千五百元的财产。可是一觉醒来,却猛然发现他的财产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一了。爸爸是个沉默、严肃而又骄傲的人,对他来讲,逝去了光荣,转而成为众人怜悯对象的境地并不容易应对。他召集了全家人,向当时所说的“西部”—那片荒凉的地区艰难跋涉,最后,在位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小镇搭起了帐篷。他在那里“开店”好几年,可惜除了我的出生是件喜事之外,其他的事运气一直不佳。不久后,他迁移到了汉尼巴尔,此后运气有了一些好转,他拥有了治安法官这样的身份,并在塞罗格特法院做起了书记官,当时没有任何人敢不理睬他发出的传票。在汉尼巴尔的头几年里,他干得很好,可是命运再一次捉弄了他。他为艾拉·斯托特做了担保人,可是艾拉故意钻了新破产法的空子,溜走了—这样做,他就可以舒舒服服地一直过到死去。可是这一下我爸爸却被毁了,他因此穷了一辈子,直到他进入坟墓,他的子女依然不得不长期为了生计而在世上挣扎。但是,每当我爸爸想到田纳西的田地,甚至是病危时躺在病床上,也会变得兴奋起来。他说,过不了多久,这块地皮就能够让大家发财,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抱着这个信念,他安然地死去。

于是,我们立刻将充满期待的眼睛转向了田纳西。不管是在我们流浪迁移的途中还是在那些沉浮不定的岁月,那个方向永远是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眼睛总是盯住了它,越过大陆,穿过海洋,带着古老的希望,带着时而高涨,时而消退但却永远不灭的信念这么盯着。

我们在爸爸死后将家业临时性地整顿了一下,因为我们一心想卖掉田地以后再做长远的安排。我哥哥用借来的五百元钱盘下了一家没有任何价值的周报。当时我们全都认为,在卖掉田地,大家能够凭借聪明才智做些什么以前,其他事情用不着干得太认真。我们最初租了一座大房子,不过我们寄予无限希望的那次交易非常令人失望,那个人只要了我们的部分田地,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如果不是全部卖出,那就一英亩也不卖,结果没有交易成功,所以我们被迫换了一个开销小一些的房子。

像我所说的那样,我爸爸买下田纳西那一大片地产已经有二十年了,在这期间田产一直是完好的。在1847年他去世以后,我们便开始自己经营。四十年以后,大部分田产都被我们处理掉了,只剩下了一万英亩,也没有卖出什么好价钱。在1887年,或者更早一些,最后的一万英亩也被卖掉了。借此,我哥哥买下了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油区科里镇上的一座房子和一块地皮。到了1897年左右,他卖掉了这座房子,得到了二百五十元钱。关于田纳西州田地的美梦就这样破灭了。

除了这笔钱外,我爸爸很具有远见卓识的那一回投资,似乎没有一分钱的赢利,反正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其他的了。不,我还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它还为我提供了塞勒斯以及一本书的背景。而凭借那半部书,我赚了一万五千元钱,也有可能是两万。正好是一块钱左右一英亩。好奇怪啊。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我爸爸便开始进行投资,因此他不是有意偏心于我的,但是我是我家里唯一一个受惠于这项投资的人。下面我时不时还会再讲到这片田地,那是因为在不止一代的岁月里,它曾这样或是那样地影响了我的一生。每当境况变得黑暗无望令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它就会浮现出来,并将塞勒斯那充满希望的手伸出来,对我们进行鼓舞:“不要怕—相信我—再等等!”在这四十年中,它鼓舞着我们的期盼—盼啊,啊盼,最后却将我们抛弃了。它抑制了我们的能力,令我们成为梦想家、懒汉那样专爱幻想的人。我们总是以为明年我们会发财,就不用干活了。生是穷人是好事,生是富人也是好事,这些于人生都有益。然而,生来就是穷人却总梦想着一夜之间变富,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想象不出这是多大的祸害。

3

我妈妈是在1890年10月的时候去世的,那年她八十八岁,真是高龄。她的一生,可真是艰苦奋斗的一生,因为四十岁的时候,她的身体便已经很虚弱了,被认为患上了不治之症,不久于人世了。二十五岁以前,我对她很了解,不过二十五岁以后,我要好久才能见她一面,因为我们母子住的地方相距很远,有好几天的行程。我只是谈到她,并不是给她写正式的传记,专门对她进行描述。在此我只是从中引几段事例,来对她的性格做出探照灯式的一瞥,不打算对她的生平经历进行系统的展示。严格地说,她并不具备什么特别的经历,但是她充满着个性,并且是优美、突出、可爱的个性。

每个人的心灵摄下的有关于人们的成千上万张视像,都会有不同的效果。我用心灵摄下了我这个最早、最亲密的朋友的千千万万张视像,但是只有早年那张最清晰、轮廓最分明地留了下来。那是在四十七年前,她当时已经四十岁了,而我是八岁。她挽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跪在我哥哥的床前,哥哥大我两岁,他的尸体躺在那里。她涕泪横流,并且还在呜咽。也许对我来说,这种无声的哀痛还是新鲜的事,所以它给了我异常强烈的印象—这个印象以及那个情景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这就令那个情景显得更加强烈,更加值得纪念。

妈妈的形体瘦小,但心地宽宏—宽宏到能够装得下每个人的痛苦和幸福。我发现她同其他我所认识的人的最大的并且是明显的区别在于:别人只对少数几件事富有兴趣,而她则会将这种兴趣一直保持到死的那一天,并且是对整个世界,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具有强烈的兴趣。纵观她的一生,她从来不懂得对事对人半心半意,划清界限,或者对有些事或人漠不关心。假如一个病人,不论对什么事或人都怀有热烈且又永不熄灭的兴趣(对他自己除外),并且对自己来说,一刻也不能够安静,这样的病人是难以征服的,是疾病的最大敌人。我可以确定,我妈妈的这种性格,是她活到将近九十岁的主要原因。

她无论对人还是对动物的兴趣都是热烈、亲切而又善意的。她总是有原谅人家、爱人家的理由,哪怕是其中最凶恶的,哪怕她自己为此而受到牵连,她也不会在乎。天生的,她就是无依无靠的人的贴心朋友。人家说,虽然她是长老会[6]教友,却可以被人哄骗得替魔鬼说好话。我们曾经做过试验,大家串通好开始骂撒旦,一个接一个恶毒地咒骂,无情地鞭挞,在这精心策划的戏法中,我那个丝毫不存戒备心理的妈妈就掉进了圈套。她承认撒旦坏透了,是堕落的,因此大家说的都有道理,那些控诉都是对的。但是,有谁能说他所受到的待遇是公正的呢?一个有罪孽的人也只不过是一个有罪孽的人,撒旦也是,就像其他类似的人一样。其他类似的人如何才能得救?光靠他们自身的奋斗吗?不是的,否则谁也得不到拯救。除去他们自身微弱的努力以外,还需要加上基督徒国家全部教堂里无数颗怜悯的心在每天发出的那种打动人心的恳求与祈祷。可是谁为撒旦祈祷呢?在整整十八个世纪中,什么人能有那种很平凡的人道思想,肯为那个唯一最需要祈祷的人进行祈祷呢?我们这唯一的同伴和兄弟,这个最需要朋友的人,却偏偏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都没有。我们中唯一的一个罪人,按照常理,正是最应该享有那最崇高和最明白不过的权利,得到每一个基督徒日夜的祈祷,这是因为理由朴素而又无可厚非:他在罪人之中是罪过最大的,他的需要最强烈,是第一位的。

我的妈妈,撒旦的这位朋友是最温柔的,她朴实无华的语言,很自然的就能感人肺腑。只要是没有能力进行防御的人或者动物受到了伤害或者羞辱,将她的怜悯与愤慨激起,她的话语便开始变得最雄辩起来。她的雄辩很少是很尖锐、很激烈的,而是文静且又充满怜悯的,很有说服力的动人雄辩。用词如此真诚、高尚而又朴素,说得又如此动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她赢得了那些原本不轻易受感动的人的眼泪,那些眼泪是表示赞许的。只要是发现有什么人或动物受到欺压,她那属于女性和纤弱体型的恐惧心理就都退往后方了,而她那战士的品德便会第一时间冲到前方来。有一天,我在我们的村子里看到一个邪恶的科西嘉人,这个人是我们镇上的人都害怕的,只见他追赶着他家的姑娘,从一些小心谨慎的男公民身边冲了过去,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根粗绳子,据说是用来捆那个姑娘的。我妈妈将门开得大大的来迎接那个姑娘,接着不仅没有在她身后把门关起来上锁,反而站在门口,张开两手,阻挡着跟在后面冲过来的男人。那个男人不停地咒骂,用他手中的绳子吓唬我妈妈,可她丝毫也没有退缩,也丝毫没有害怕,只是站在那里对他进行咒骂、讽刺和嘲弄,在街中央根本听不到她说话的声音,但是,对于这个男人的良心,对于他那尚在沉睡中的男子汉的人性来说,她的声音却是振聋发聩的。于是,这个男人便请求我妈妈的原谅,并把绳子交给了她,对天发誓说,她在他所见过的女人当中是最勇敢的,说完便离开了,从此再没有给她找什么麻烦。从此以后,他们两人成了好朋友,因为妈妈身上有他一直寻找的东西—对他并不惧怕。

有一天,她在圣路易的街上走,看到一个赶车的汉子正在挥动鞭子抽打马头,她一把夺下了鞭子,这一举动吓了那个汉子一跳。接着,她便替那匹无意中闯了祸的马说好话。马夫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承诺说从此不会再虐待马匹了,虽然他根本不可能信守诺言。

这种替受虐待的动物说情的事,在她一生中是很普遍的。我认为肯定是她的态度没有冲撞到别人,肯定是她的好心肠路人皆知,所以她才总能达到目的,并且最终对方总是对她礼貌有加,还经常对她进行善意的夸奖。对不会说话的那些种类繁多的动物来说,她是它们忠实的朋友。凭着一些微妙的迹象,那些无家可归、被人追赶、身上肮脏、惹人讨厌的猫,一眼就认定了她天生就是来庇护它们的—跟着她走进了她的家。它们的这种本能并没有搞错,它们像浪子那样受到了宠爱。那是在1845年,我们家曾经一度有过十九只猫。其中任何一只都没有什么优良的品性,或是长处,就只像通常的那样,运气不好罢了。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些猫都是相当大的负担—这其中也包括我的妈妈—不过,它们运气不好,这就足够了,凭借这一点就得让它们待下去。这总比家里连一只得宠的动物都没有要强一点。孩子们总是需要有些什么动物玩玩才行。但是,把动物放在笼子里,在我们家是不被允许的。动物被囚禁起来,那是绝对不行的—我妈妈甚至连一只老鼠的自由都不允许妨碍。

我小的时候,密苏里州的小镇汉尼巴尔的人还都很穷,但却体会不到穷,反而人人都能体会到愉快。自然,社会上也有等级—上等人,没有地位的人和根本没有家的人。彼此都认识,彼此都和气,没有人故意摆架子,可是等级界限还是清清楚楚。每个等级的社交活动总是与它同等的等级进行。这样一个小小的民主社会,充满自由、平等和“七月四日”[7]精神,并且十分真诚,但是你也觉察得到,那些贵族式的病毒还是存在的。这是有的,并且没有谁出来责难,或者认真思考一下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多么不合理。

在我看来,环境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因为镇上的居民来自奴隶州,并且他们的新家中还留存有奴隶制度[8]。我的妈妈,生来性格慈悲又富于同情心,她自己无意做什么贵族,不过凭借她的教养,她毕竟还是一个贵族。也许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原则,不如说是一种本能。所以它的外在表现往往显现出偶然性,而不是故意的,也不是经常性的。不过我认识到了这个弱点所在。我心中明白,她引以为自豪的是:现今的德拉姆伯爵们,即兰顿家的人,他们拥有他们家的土地的时间长达九百年。当年英格兰血统被诺曼征服者[9]改变的时刻,他们的身份为兰顿古堡的封建领主。那个时候,她的祖先们地位显赫。我对此事进行了争辩—自然我说得比较委婉,因为对待这种庄重的事,人们必须谨慎,千万不可以性急—由于世袭而对一片土地的拥有权长达九百年,这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不管聪明还是愚蠢,这谁都做得到。也只有世袭值得骄傲罢了,如此而已。所以,不过是世袭传下来的东西让她引以为傲罢了,这同典押传下来的东西是相同的。而我们自己的祖先则不然,他确实是高人一等的,因为那个叫做克莱门斯的祖先,他曾经干过对他来说极有声誉而对我来说则足以引以为傲的事。那就是,他为审判查尔斯第一,并将他交与刽子手的那个法院的一员。

表面上看来,我这是开玩笑,但骨子里却不是的。我非常尊敬那个祖先,并且这种尊敬的心理日渐增加,而不是在衰退。在消灭他那个年代头戴皇冠的骗子这件事情上,他是出过力的。不过我该为我的妈妈说句公道话,只要没有家里的人在场,我是从没有听到她提起过她那个光荣的祖先的。因为在她身上,毕竟还是有着美国人的那种优良精神的。不过我认识的兰普顿家的其他人就不同了。塞勒斯上校和我妈妈是近亲,也是兰普顿人。这个喜欢装阔的可怜老人活着时,陌生人很容易就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件原来的事,如“我们这一支最早的祖先”,并且总是装作不值得一提,在无意中说出来的样子。这样自然就引起了追问,这也正好投其所好。接着就要讲那段不幸历史的全部过程了,兰普顿的后嗣是如何对那种愚蠢的欺骗—世袭的贵族制,深恶痛绝的,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前来到了这个国家,结了婚,并与世隔绝,住在了荒漠的偏僻之处,生下了成为后来一代美国继承者的祖先。而在英国国内,人家以为他已经死了,爵位与财产也便转让给了他的兄弟,也就是今天那些非法篡夺行为的始作俑者。然后上校一般都是故意以谦恭的口气提起当时能够要求成为继承人的—他的那个远房的堂兄—还一本正经地将他称为“伯爵”。

“伯爵”是个有才能的人,要不是活着的时候遭到了不幸,是完全可能有所作为的。他是一个肯塔基人,心肠很好,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用来赚钱的时间,因为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让我以及我们一族其他的部分人给他提供经费,好使他为他的继承申请能够在上议院里通过而斗争。他拥有所有该有的文件和证明,他确信自己能够赢得胜利。就这样,他在梦想中度过了一生,一生都贫困潦倒,有时候简直无以为生,最终死在了远离家乡的地方,由一些陌生人把他抬出医院下了葬。这些陌生人并不清楚死者是个伯爵,因为他的模样不像。那个不幸的人经常自己签名为“德拉姆”,并且为此而责备我投那个非贵族化,也就是非兰普顿式的共和党的票。而与此同时,还会有我们这一族的其他一支子弟,也就是其他的激烈的弗吉尼亚州人,为了这同一次的投票事件来信责怪我—理由是共和党是贵族政党,我作为一个将国王处死者的子孙,同这些野兽勾结在一起,很不合适。因此我经常但愿自己从没有过什么祖先才好,因为这些人实在带给我太多的麻烦了。

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所处的社会是一个蓄奴的社会。黑奴制消亡的时候,我妈妈同它天天接触已经将近六十个年头了。不过,即使像她那样仁慈和富于同情心,恐怕也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赤裸裸的,离奇怪诞的,不正当的抢劫。她从来没有在教堂里听到过有人对它进行攻击,反而倒是无数次地听到人家为它进行辩护,把它神圣化的话。她听惯了的是《圣经》上对它进行肯定的话,至于《圣经》上对它进行反对的话,她是从没有听说过。按照她的经验来说,全部聪明的人、善良的人和有圣职的人,都会深信,奴隶制是正确的、神圣的,是受上帝宠爱的,也是奴隶们应该日日夜夜感恩的。很显然,这个奇迹是教育与社会环境共同完成的。我们的奴隶依旧信服的、满足的,专制政体下聪明程度超过他们的奴隶主很多的奴隶们显然也认为是这样的。他们崇敬自己的主人—君王与贵族,并不因为自己是奴隶而感到耻辱—对于奴隶制的本质,他们视而不见,比较起来,他们的低贱程度要远远高于我们的黑奴,因为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么由于顺从而成为奴隶,要比被逼迫为奴隶更加卑鄙—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过,汉尼巴尔的奴隶制度中,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起人们那种处在瞌睡状态中的本能。因为那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式的奴隶制度,而不是种植园残暴的那一套。虐待的事情很少见,也极不得人心。将一家奴隶拆开,卖给几家主人,也是人们不喜欢的,所以也并不常有,除了结算家产时可以算是例外。我不记得我在镇上看到过奴隶拍卖。不过我疑心,因为这样的事非常常见,所以反而不会使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见到有十来个男女黑人被铁链拴在一起,在水泥地上躺成一堆,等着被运往南部的奴隶市场。我见到了世界上最悲惨的脸。奴隶被铁链拴在一起,不太可能是常见的景象,否则,它留给我的印象不会这么强烈,这么持久。

人人都厌恶“做黑人买卖的人”。他们被认为是一种徒有人形的恶魔,买下一些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再将他们赶进地狱里去—因为不管是我们白人还是黑人,都把南方的种植园当做地狱。实在没有办法用更温和的词来对它进行形容。如果威胁说要将他卖给“大河下游”,还不能令一个倔强的黑奴服从的话,那就不可能具有其他方法能叫他听话了—这样,他就无可救药了。可是我也记得,有一次,一个白人,只是为了一件小小的罪过,就将一个男性黑人杀死了,而似乎谁都没有把这当做一回事—这是站在那个被害的奴隶的角度说的—人们反倒对那个奴隶的主人不无同情,认为他的一项值钱的财产被夺走了。而当事人只是一个不足道的人,根本无力赔偿这项损失。

人们的普遍看法是,在奴隶制度下生活的人会变成冷酷的人是奴隶制度必然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样的影响是并不存在的—一般来说并没有。根据我的看法,对待奴隶制度这件事足以令每个人的人性变得麻木,不过事情到这里就可以止住了。我们的镇上,没有什么冷酷的人—我的意思是,和其他国家差不多的市镇相比,不见得会更多。根据我的经验,冷酷的心在所有地方都是稀少的。

[1]德雷克(1540~1596)和霍金斯(1532~1595)为伊丽莎白时期率领英国舰队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打败的将领。

[2]英国革命中被处死的英国国王。

[3]指前文所提到的祖先与别人一起将查理一世判处死刑的事。

[4]十九世纪美国演说家,编辑,作家。他和马克·吐温合著了《镀金时代》。

[5]即乔治·华盛顿·凯布尔(1844~1925),美国小说家,代表作为长篇小说《格兰迪西姆斯家族》。以对十九世纪新奥尔良以及路易斯安那的社会生活的描写知名。

[6]基督教新教的一派。由于起源可以追溯到英国苏格兰的改革,因而长老会多出现于历史上英国的殖民地,如美国、印度等。

[7]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因此7月4日为美国独立日、国庆日。

[8]在当时的汉尼巴尔镇,人们认为蓄奴制天经地义,虐待黑奴合理合法,这种行为受到当时社会道德标准以及教会的认可。

[9]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趁英国发生内乱渡海入侵英格兰并取得胜利,建立了诺曼王朝,这次征服对英国历史影响重大,威廉成为英国历史上有名的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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