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壮漫游
(731—745)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后徙居襄阳,因曾祖官终巩县令,遂世居巩县(今属河南)。唐玄宗登基的先天元年,杜甫出生于巩县城东二里的瑶湾。因此他可以说是大唐开元盛世的同龄人。
杜甫的十三世祖杜预是西晋的名将,曾在平定吴国的统一战争中立过大功,后在当阳(今湖北荆门县)封侯,为开发江湘一带作过贡献。他又是一位博学多才的经学家,著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除了武功、政事和学术以外,他还懂得天文算学和工程。这位祖先成为杜甫心目中一位具体的立功立德的典范。杜甫每每自称“杜陵布衣”,后来一度居家杜陵附近的少陵,又自称“少陵野老”,都应有缅怀祖德之意。
如果说“奉儒守官,未坠素业”的家族传统激发了杜甫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那么祖父杜审言的诗名给杜甫带来的是“吾家诗”的自豪感。杜审言少年时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并称为“文章四友”,这三人都是善写骈俪文章的大手笔。杜审言在武后、中宗时期被起用,官职一般,而诗才甚高,尤其擅长五律和排律。杜甫以律诗为看家本事,显然受到了乃祖的影响。
“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壮游》)杜甫最早的创作便是吟咏象征天下太平的凤凰。这似乎是一种宿谶,诗人注定了要为凤凰付出他一生的心血。从此以后凤凰便成为他的政治理想和精神境界的化身,以至他自己的图腾。诗人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正是在这凤凰身上合为一体的。
从杜甫出生到他二十四岁的这段时期,凤凰确实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了:经济繁荣,国力强盛,政治清明,多少代人幻想的尧舜之世仿佛变成了现实:“人人自以遭唐虞”,“家家自以为稷卨”(杜甫《有事于南郊赋》)。生活在开元盛世的杜甫是幸运的。他从一代文化艺术的高度成就中吸取了丰富的营养,从同时代人的远大抱负和活跃思想中获得了进取的信心:“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饮酣视八极,俗物多茫茫”(《壮游》)。在那个神童辈出的时代,十四五岁的杜甫结交老一辈的名流,初露头角便目空一切,不正是在盛唐文人中常见的狂态吗?
从十九岁起,杜甫开始了他少壮时代的漫游生活。盛唐漫游之风的兴盛首先取决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水陆交通的便利以及公私仓廪的丰实;其次在于当时科举仕进都离不开交游干谒,而一旦失意,云游山水又是排遣苦闷、求得精神解脱的最佳方式。杜甫早年的吴越之游主要是开阔眼界,增长阅历。在游览了江宁、姑苏、越中等地的名胜古迹之后,于二十四岁时回到洛阳,考进士下第。但年少气盛的诗人并不在意,第二年又到齐赵漫游去了,《望岳》就是他在这一时期留下的第一首名作。
三十岁时杜甫回到东都。天宝三载(744),正负盛名的大诗人李白来到洛阳,这两位大诗人的相会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佳话。他们和盛唐的另一位大诗人高适一起,在梁(今河南开封)、宋(今河南商丘)一带登临怀古,把酒论文,过了一段裘马清狂的快意的日子。这时李白已被玄宗赐金放还归山,如大鹏折翅、天马坠地,正处于极其痛苦的精神震荡之中;而杜甫却还满怀希望等待着进入长安的机会。阅历和见识的巨大差距使当时的杜甫还不能深刻地理解李白。他不知道开元年间的清明政治已经结束,今后走向朝廷的道路将远比李白艰难曲折,他只想以自己的方式争取一飞冲天的机会。因此这一时期所作的《房兵曹胡马》、《画鹰》都充满了横行万里的凌厉气势,显示了诗人对前途的充分自信。而一些山庄游宴和寻访隐士的诗篇,所抒写的也还是盛唐人普遍具有的遗世高蹈之志。这种山林之思,与其说是杜甫的真实愿望,还不如说是盛唐的一种时尚。杜甫早年留下的诗作不多,都是五古和五律,却已初步显露出他气骨峥嵘的独特面目,预示了他日后在艺术上变革盛唐诗歌的趋向。
望岳
岱宗夫如何(1)?齐鲁青未了(2)。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3)。
(1)岱宗:《尚书》称泰山为岱宗。“岱”是代谢之意,古人认为泰山处于东方,是万物生长、春天开始的地方。“宗”意为“长”,泰山为五岳之首,故称岱宗。
(2)齐鲁:《史记·货殖传》:“泰山之阳则鲁,其阴则齐。”
(3)“一览”句:《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这首诗大约写于公元736—740年间,杜甫漫游齐赵之时。虽然此前考进士落榜,诗里却依然豪情万丈,表现了希望登上事业顶峰的雄心壮志以及对前程万里的乐观和自信。
泰山是传说自尧舜以来就受到历代帝王祭祀的名山。杜甫之前咏泰山的名作寥寥无几。晋宋诗人谢灵运的《泰山吟》本是乐府题,但全诗用大量双声叠韵词着力形容泰山的高峻奇险,强调封禅的肃穆神圣,风格典重生奥,完全失去了乐府的原味。或许正是因为泰山的宗庙色彩过于浓厚,诗人题咏便不得不考虑它的神圣意义,所以连善写山水诗的大谢一旦涉笔,也只能写成板滞的颂体。李白的《游泰山》六首,以游仙诗的形式抒写了他在泰山顶上与仙人同游、精神飞扬于天地之间的自由与快乐,倒也符合泰山在汉代被视为“神仙道”的形象。杜甫这首诗则选择了一个“望”的角度,将泰山壮美的自然景观和象征崇高的人文意义融为一个整体印象。开头以散文句式自问自答。发端直称“岱宗”,本身已包含了帝王封禅之地的意蕴,接着说从齐到鲁都望不尽它的青青山色,又以景色描写烘托出它的高大。同样,下面两句说大自然把神奇和灵秀都集中于泰山,山南山北的明暗由高高的山峰分割,既是赞美泰山景色的壮丽和雄奇,也隐含着“岱宗”一词的本义:万物代谢、昏晓变化正是阴阳造化之功,既然集中于泰山,那么此山当然不愧为五岳之首了。这就超越视野的局限,化用泰山传统的人文含义概括了泰山的主要特征:一个象征造化伟力和代谢变化的自然奇观。
后半首写诗人遥望山中云层起伏,心胸豁然开朗;目送飞鸟归山,眼眶几乎为之睁裂。以“荡胸”二字置于“生层云”之前,似乎层层云气是从诗人的胸中升腾,充分表现出诗人仰望泰山时精神的激荡,以及将大自然的浩气都纳入胸怀的豪情。有此力度,下句说目送归鸟以至要“决眦”的夸张,才更显出“望”的专注急切和目光的清澈深远。那归鸟所向之处,就是诗人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登上的极顶。于是结句用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典故,就极其现成,极其巧妙。既自述怀抱,又回到了泰山丰富的人文内涵中。正因为泰山的崇高伟大不仅是自然的也是人文的,所以登上绝顶的想望本身,当然也具备了双重的含义。全诗寄托虽然深远,但通篇只见登览名山之兴会,丝毫不见刻意比兴之痕迹。若论气骨峥嵘,体势雄浑,更为后出之作难以企及。
【宋】李公麟绘《五马图》(之三)
房兵曹胡马
胡马大宛名(1),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2),风入四蹄轻(3)。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4)。
(1)“胡马”句:汉代西域有大宛国,大约相当于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一部分。其国以出产千里马著称。
(2)“竹批”句:据李黼平《读杜韩笔记》卷上:郑玄注《周官》“廋人职”中“散马耳”云:“以竹括押其耳。头动摇则括中物,后遂串习,不复惊。”诗盖用此注,批,犹括也。言经竹括押,驯习不惊也。
(3)“风入”句:《拾遗记》:“曹洪乘白马,耳中生风,足不践地。”
(4)“万里”句:古代传说,周穆王驾八马之乘,一日行万里。
这是一首咏物诗,大约作于开元二十八、九年间(740—741),杜甫近三十岁时。兵曹是军事部门的下层官吏。诗人赞美房兵曹的胡马,实际上寄托了自己希望横行万里的雄心和豪气。
前半首写大宛马,重在烘托千里马骨相清峻的特征:它瘦骨棱棱,好像刀锋;耳根尖尖,犹如刀削。本来以竹括马耳是训练骏马的方法之一,但诗人把这一特征强化到更加显眼的位置,与瘦骨如刀棱的特点综合起来,就突出了马的精锐之感。如此骏骨,自然四蹄轻快,犹如被风托起,随时可以腾飞。
后半首以赞叹的口吻写千里马的品质和气势:它奔向空阔广漠的地方,一往无前,不畏险阻,主人可以托付生命。如此快捷矫健,自可日行万里,横绝天下!短短一首五律,将胡马写得形神兼备,跃然纸上。
咏物诗以有寄托为上,否则纵然肖形写貌酷似物象,终欠骨力。而咏物之妙却在寄托自然现成,无须附会。此诗便只是咏马,但从马的骁腾矫捷、堪托死生,无不可以看出诗人自己气骨峥嵘的独特面目;而胡马可以横行万里的气势,也正反映出诗人当时目空一切的锐气。全诗凌厉的气势和胡马锋棱般的骏骨相得益彰,可见出杜甫早年咏物诗的功力。
夜宴左氏庄
林风纤月落,衣露静琴张。
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1)。
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
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2)。
(1)“春星”句:梁简文帝《神山寺碑》:“照影春星。”
(2)“扁舟”句:春秋时越国大夫范蠡帮助越王勾践复国后,乘扁舟,游五湖,功成身退。
写庄园静夜景色,是盛唐诗中较多见的题材。早期杜诗中虽仅此一篇,其风韵绝不减于王(维)、孟(浩然)。
微风起于林间,纤纤初月已落。露水渐浓,才能沾湿人衣;夜静无声,始觉琴音清亮。水流花径,水声依稀可闻,妙在“暗”字;星光遥映,草堂犹如剪影,妙在“带”字。前半首写月落夜深的幽静,均通过纤微的景物动态和暗淡的视觉效果来表现,而雅静的琴声,夜空的星光,虽然成为静夜中的亮点,反过来又更衬托出春夜的静谧和温馨。前人谓“春星带草堂”古今传为佳句,只一“带”字,便点出空中景象。诚为卓见。“带”字之妙在虚而不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解为“拖带”“映带”固然不错,但总觉得难以传达人们读到这一诗句时,眼前立刻浮现的画面印象,以及直觉中的草堂和春星之间的照应关系。那么这一“带”字的好处就在它无法用散文直译了。而只有散文所无法直译的诗歌语言才是纯诗,可见杜甫早年炼字之工绝。
后半首写夜宴之事。检书和看剑两事对仗,本是写宴席间检书以考证、看剑而吟哦的情景,但也令人想见诗人书剑飘零的意气。文能治国、武能安邦,是盛唐理想的人才模式,也是当时士人主要的两条进身之路。“烧烛短”,谓蜡烛渐短,是惜光阴流逝太快;“引杯长”,写举杯痛饮,是形容胆气之壮。这两句实际上道出了人生苦短当及时建功的心事。结尾说座客中有人以吴音咏诗,勾起作者对吴越之游的回忆,并不仅仅是写他不忘驾扁舟游吴越的往事,更是求取功名而终不忘归隐江湖之意。功成身退,原是盛唐人普遍的立身原则:“当须报恩已,终而谢尘缁”(张九龄《使还都湘东作》),“济人然后拂衣去”(王维《不遇咏》),“功成拂衣去,摇曳沧洲旁”(李白《玉真公主别馆苦雨》)。杜甫早年也曾流露过“不愿论簪笏”的“悠悠沧海情”(《同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因此后半首虽承前半首而来,写宴会上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之乐,其实又巧妙地概括了杜甫此时对一生出处进退的思考。以不忘扁舟作结,又和前半首草堂、花径、林月的田园意象正相协调。短短一首五律,铺叙许多景物和人事,而意境浑成,不觉堆叠。恐怕主要得力于取象一致,都能笼罩在夜宴宁静幽雅的氛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