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野哭:弘光列传 作者:李洁非 著


说起来,批评史可法,也并不自顾诚《南明史》始。史可法同时代就有这样的声音,乃至出于“同一营垒”,例如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刚刚开篇就说:

士英之所以挟可法,与可法之所以受挟于士英者,皆为定策之异议也。当是时,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异议者,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委质已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构其间乎?城府洞开,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讳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发之矢乎?臣尝与刘宗周言之,宗周以为然,语之可法,不能用也。

这是就定策一事,批评史可法失误。黄宗羲认为,当时,应本着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开诚布公,大胆陈述不迎福王朱由崧而迎潞王的道理,史可法却惧担嫌疑,不能坦荡坚持,反被马士英钻空子,作为把柄捏在手中。单论道理本身,我投黄宗羲一票。然而黄的思想层次——唾弃君主专制——史可法达不到,他是传统意义上的正派朝臣,而非叛逆者,没有多少批判精神,要他超越礼法是不现实的。再者,史、黄还有一点不同,前者在位谋政,后者是可以率性而论的清流;这个差别远比想象的重要。

前面的阎尔梅,也是一个著名的史可法批评者。但阎尔梅也好,黄宗羲也好,批评史可法乃是基于政治或策略的异见,其间孰是孰非,都可以或者有待辨析和讨论。应廷吉所著《青燐屑》则不同。作为以亲历记面目出现的江北史幕见闻记,其史料价值不必抹煞。不过,文中对史可法的评论乃至某些陈述,心存芥蒂甚而捏造杜撰,是很明显的。下面一段就比较突出。应廷吉说甲申年十一月初四,在一次私下谈话中,对时局倍感失望的史可法这样说:

揆厥所由,职由四镇尾大不掉。为今之计,惟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以为任事不忠之戒,或其有济。昔之建议而封四镇者,高弘图也;从中主张赞成其事者,姜曰广马士英也。依违其间无所救正者,余也。

惊人地透露,设四镇主张出自高弘图,姜曰广、马士英积极支持,自己只是别无良策而予以附和。这是《青燐屑》的独家“爆料”,只能用闻所未闻形容。此外所有记载表明,设四镇虽经内阁集议,但构想来自史可法;史可法本人《议设四藩疏》也明确写道:“臣酌地利,当设四藩。”我们若拿“爆料”与事实相对照,对于史可法很难不留下推卸责任、饰非掩过的坏印象。然而稍析之则可知,此必为伪说无疑。史、应二人之间,远非可寄以心腹的关系。史幕左右甚多,这番话如非同寻常,与闻者必非应廷吉,如可逢人便说,又为何只有应廷吉知道、别人均无所载?最最明显的,里面有个致命漏洞,即“为今之计,惟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以为任事不忠之戒”这句话。当时,高杰已率军北进,史可法半年来努力总算看到一点进展,他怎么可能在这时愤然提出“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且将高杰包括在内?其说之伪,立然可断。

在《青燐屑》里,这种意在抹黑史可法的笔触,并非个别,而是处处可见。如丘磊被杀事,“虽史公奉旨而行,实东平(刘泽清)修怨为之也。”微讽史可法杀丘磊以满足刘泽清,此亦《青燐屑》独家之说。“四方倖进之徒接踵而至……廷吉病之,白史公曰,是皆跃冶之士,究无实用……相聚数月,既无拔萃之才,亦无破格之选。”说礼贤馆尽收留一些无用之辈。理饷财政也很失败,“复以周某为理饷总兵,兴贩米豆,官私夹带,上下为奸。利之所入,不全在官。”“遂议屯田”,“迄无成功”,应廷吉为指其弊,而“公不以为然,强之视屯田佥事事”。军事防务上搞形式主义,“沿河筑墩,以为施放炮火之地”,应廷吉指出黄河沿岸为沙地,“土性虚浮”,“安能架炮”,“而同事诸公,方欲以筑墩多少居为己功”,不听。后面又就扬州的失陷,历数史可法的种种失误(即顾诚《南明史》所乐于采用者)。览其全文,史可法除了精神尚属可嘉,别的一无是处,就连他宵衣旰食、夙夜辛劳,也是工作不得要领的明证(前引黄月芳的劝谏),难怪顾诚能以《青燐屑》为本,据而得出史可法“毫无作为”的结论。

由于《青燐屑》对史可法的描述几乎都是独出机杼的“孤证”,我们纵表怀疑,却没有办法否证,特别是涉及很具体的细节时。不过,有一个办法,我们可以看他的行文,看他的逻辑,由此确定他写作态度是客观唯实,还是意气用事、昧私爽言。就此,我们可以注意两点。第一,作者对史可法不够重视自己,相当失望。他几处描写史可法不辨贤愚、不纳嘉言,都与自己有关,同时对史幕中有人受到更高礼遇,怨艾不已。如:

卢渭是年充岁贡生,赴扬谒见,实有非分之望。公优礼有加,剧谈不倦。及试职衔,识卓议高,词采濬发,原拟压卷;公手其文,击节叹赏。

这是暗讽史可法喜欢谀奉。这个卢渭,就是马士英排挤史可法出京时,“率太学诸生乞留可法”并说出“秦桧在内,李纲在外”名言的那个人。应廷吉用显而易见的渲染,隐指史可法对卢渭到来所予隆重礼遇,包含私心。同时在别的地方一再暗示,对于像他这样无故非亲之人,史可法态度完全不同,人、言俱不能用。其中他觉得较为有力的一例,是史可法“锐意河南”、他则主张“取道于东”,认为首选应为山东,强调彼地百姓“翘望王师如雨济旱”,“义声直进,彼中豪杰,必有响应者”,效果一定超过河南,史可法却拒不采纳。还有几件事,应廷吉也感到自己理由充分,都被置若罔闻。这让他明显负气,并用情绪化的笔触来表达心中不满。比如,这么描写高杰的出征仪式:

仪征返旆,决意河南之行。番山鹞(高杰绰号)于初十日祭旗,风吹,大纛顿折,红衣大炮无故自裂。杰曰:此偶然耳。遂于十月十四日登舟。应廷吉私谓人曰:旗断炮裂,已为不祥,今十四日,俗称月忌,又为十恶大败,何故登舟?

事既荒诞,而意若怨恨,简直是以恶意的摇唇鼓舌诅咒史可法必然失败,一个人心胸如此,出言怎能做到公正平和?第二,我们明显看到,他的思想有严重的神秘主义和命理色彩。他对此相当自鸣得意,以为不同凡响之处,极力张扬和凸显这一点,开篇便讲了一串“天儆”、“异象”,如他曾在北京遇见一种怪鸟,“所见之国亡”;又曾见一种特殊雷电,“电中聚火,人君绝世”;以及“天津抚院将台旗竿终夜号泣”、“五凤楼前门拴,风断三截”,诸如此类。他号称“三式之学皆精、天官之微更悉”,居奇炫异,亟欲以此售于史幕。还举出实例,说明自己如何灵验:

八月十五日,阁部升帐,忽旋风从东南起,吹折牙旗一面,其风旋转丹墀,良久方散。公以廷吉初至军前,欲试其实,即命占之。占曰:“风从月德方来,为本日贵人。时当有贵臣奉王命而至者。风势旋转飘忽,其事为争,音属征、象为火、数居四。二十日内,当有争斗之事。五日前后,须防失火,且损六畜。”越三日,城西北隅火焚,死一驴,毁民舍三间。匝月,遂有土桥之变,而督师高大监以王命至。公因其学之非妄也,时咨问焉。

实有其事否?他姑妄说之,我们也只姑妄听之。但无待烦言,史可法不便听之信之,恰恰也在于此。军国大事非儿戏,除非疯子才肯按照那种奇谈怪论行事。所以应、史之间的情形,一点也不难于明白——清谈无妨,其言难用。不过,史可法可以这么看他,旁观者也可以这么看待他,应廷吉却绝不这么看待自己。他可能认真地相信自己那些“特异功能”,而将货而不售叹为无理的排斥。他对自己在史幕中的遭际牢骚满腹,对史可法则卑之无甚高论。总之,一对史可法厚此薄彼不满,二对史可法不用其学不满;因为这样,他写到史可法时很多地方都是带着情绪的,哪怕是事实,从他笔下出来也不免变味,更不必说有些一望可知绝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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