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转换时空,可能会爱上的那些人
总有人可以拯救魔鬼
我认识的女生有许多,也分许多种。
好看的,不好看的;长头发的,短头发的;从小玩到大的,半路结识的……可像这样细细数下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要按我以前的分法,便清楚许多了。
在我眼里,她们只有两种:一种可以发展成朋友,一种则可以发展成女朋友。
竹萱属于后者,尽管长得标致,我却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可能正因为这点,她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说。
上小学的时候,我俩在同一个班级。老房没拆迁以前,我家住三楼,她家住六楼,在我家楼上。
早晨上学,我还没开门往外走,就听她跟街坊们问好,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到我家找我,即便开着门,她也事先敲两声,有人应了才进屋。
每次她来我家,或多或少,我都会被我妈数落一番:“你看人家萱萱,多懂事,多有礼貌啊。”
她故意装成好人,劝我妈说:“阿姨,丑哥也挺懂事的呀!”
一听这话,我妈一定又不服气:“懂啥事儿啊,看见人,连句招呼都不会打。前两天找你玩,看有客人在你家,愣是在外面等四十来分钟没敢吱声,回家就淌鼻涕发高烧了。这些事儿,他都没好意思跟你说吧……”紧接着,我之前做过的丑事,说不定哪个就被我妈无意间抖搂出来,让她抓住当成把柄。
所以背地里,我总跟她说,竹子,别再来我们家了。
她总向我吐吐舌头,说,这是警告你,以后别再欺负我。
说笑归说笑,我要真把她惹急了,她真会把我的丑事当众宣扬。不过,要看我真的生气了,她放学后准会等我,还会买些好吃的,跟我道歉。
竹子做事就是这样,有些任性,有些骄傲,又有些善良。打小起,我对她又怕又敬。
一转眼上了高中,我俩又被分到了一个班,她当了班长,我平民一个。
班里有几个男生,时不时闹出一些事端,但竹子略施小计,便能把他们治得服服帖帖的。
可用计谋对付这群人,终究治标不治本。高一下学期,有几个男生越闹越疯了,最后还组成了两个帮派。领头的其中一个是大森,学校篮球队队长,高大魁梧,据说没人能单挑过他。另一个是栾武,他老爸是附近的大流氓,他成为小流氓也顺理成章。
竹子分别找他俩谈过很多次,但情况还是没有好转,两帮人也越闹越凶。
我劝她好几次,说不行咱就告老师吧。
竹子死活不听,说自己可以搞定,老师就知道找家长,然后再记过处分,耽误学生前程。
那段日子十分焦灼,感觉总有些不妙的事情要发生。中午,我们正在教室自习,有个女生慌慌张张地跑进来,气喘吁吁地冲着班里大喊:“不好了,你们班大森和栾武在校门口打起来了!”缓了一会儿,这个女生接着说,“栾武单挑,好像没打过大森,可能找他爸出面了,现在校门口围了一大群人。”
竹子二话没说,立马跑去办公室,可跑了一圈,都没找到老师在哪里。情急之下,她直接跑去了教务处。
教务处的老师向来果断,没等核实情况,他们就一个电话打到了校长室,一个电话打给了110。
结果栾武和大森当场被抓到了派出所,不到一个礼拜,两人又被学校强行开除了。
通知下来以后,班里所有人都埋怨竹子,说不该把事捅到教务处。班主任也怪她,弄丢了班里的流动红旗。
一连几天,竹子都请假躲在家里不出门。
我过去看她,她抱着我直哭,说要不是因为她一时慌乱,所有的惨剧都不会发生。
我推开她,递给她一块手帕。
竹子抬头看看我,哭得更凶了,说要是事先听我的话,早点儿告诉老师,他俩也不至于被开除。
也许是竹子从小受人瞩目,从来没做过一件错事,这样的疏忽对她而言,不可原谅。不论我如何劝她,她都听不进去,说要想尽办法,弥补之前的过失。
班主任那边,是很好补救的。事后不久,竹子带同学们写了一封联名信,按好手印递给校长。强压之下,校长恢复了我班评比红旗的资格,也把奖金还给了班主任。不过,竹子以辞去班长一职,作为附加筹码。
至于大森,因为他是学校篮球队主力,没他学校没法打比赛。一连输球之后,学校又把他当体育特招生招了回来。
可是栾武,从那以后便彻底堕落了,常跟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看看场子,收收保护费。
竹子不停传话给他,跟他道歉,劝他重新回到正途。
栾武虽然识字不多,但也勉强凑了张纸条给她,大致意思是告诉她,自己根本没有怪她,家庭环境如此,自己早晚也会走上这条道。
是啊,栾武这人在学校,是出了名的混世魔王。跟那些仗势欺人的有钱人不一样,他从小在老爸的皮鞭下长大,缺少关怀。他似乎对每个人都充满仇恨,懒得和这个世界讲道理。
有次和高年级的同学起了争执,对方骂了他一句,他说再骂一句试试,对方又骂了,他二话没说,把暖水瓶直接砸人家脸上,又追上去给那人一拳。最后对方住了一个月院,栾武的拳头也被壶胆碎片扎破了,缝了八针。
看见栾武,每个人都恨不得躲他远远的。从那以后,竹子对他却无比亲近,一有时间就托人塞纸条给他,有时还跟在他屁股后,不断叮嘱。
栾武开始很烦,有次还带三四个弟兄,突然冲进班级,站在讲台上大嚷:“跟竹萱说一声,我他妈早就不在这个班了!”说完,摔门而出。
竹子呆呆坐在下面,一动不动听他讲完,等同学议论完,趴在桌子上轻声哭。
放学后我跟竹子说:“别再劝了,这样的人,你救不了的。”
竹子叹了口气,说:“栾武人不坏,只是从小习惯了那样做事,有时连他自己也无法预控。”
“他好,他要真好,不可能那样骂你!”我嗤了嗤鼻子,根本不信她那套歪理。
她笑了笑,放慢了脚步继续说:“你不知道,其实他也不是冲我来的。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他是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别人对他太好。”
我问:“他好不好的,凭什么非得你去管啊?”
我这么一问,把她气着了,“总要有人管的!”她跺了跺脚接着说,“我看不惯别人总在背后议论他,行了吧?”
竹子说看不惯,我那时相信了。但现在来看,所谓的内疚和拯救,不过是喜欢的幌子罢了。她其实很早就喜欢上了栾武,只是放不下身段,不肯承认罢了。
开学第一天,记得栾武很捣蛋,老师没来他就站在讲台上大喊:“班长要是男生,我便欺负;班长要是女生,我便保护。”
结果竹子被选上当了班长,每次班里有人捣乱,第一个站出来的,一定是栾武。
唯独大森不服,说他爱管闲事,一来二去就和栾武结了梁子。后来班里出现了两个帮派,大抵起源于此。
后来那次,栾武因为打群架被学校开除,多数也是因为竹子。当时栾武并不想动手,只是大森一句话激怒了他。“你整天跟着人家,也没见人家搭理你。”正是这句话,唤起了栾武心中的愤怒。
正是因为这件事,内疚的竹子放下高傲,决定试着接触栾武,到最后竟整天黏着他,尽管被人议论,也愿意跟着一个染着黄毛、戴着耳环的学生走在一起。
如此反复的日子,一直到高中念完。毕业以后,栾武留在老家技校学习厨艺,竹子则去中山大学继续念书。大学毕业后工作半年,竹子嫌工作辛苦,一气之下便回到老家,和栾武合伙做起了生意。
再次和他俩见面,是2011年秋,栾武餐厅开张当天。餐厅的名字很好听,叫竹雅轩,就开在我们市的解放东路。
忙完开业庆典,竹子屁颠屁颠地跑来问我:“丑哥,这餐厅不错吧?”
我说不错,问她怎么想到这么好听的名字。
她瞥了我一眼,说:“绝交吧,哥!我大号就叫竹萱好吧?后面换了个‘萱’字,中间加了个‘雅’字,你就认不出来了?”
我说:“我还纳闷,怎么会有个竹字呢。可老板是人栾武,为啥叫你的名字啊?”
栾武从身后赶过来,拍拍我,插了一句:“因为垂帘听政的是她呗。”
听了这话,我们仨都笑了。
顺着栾武的意思,我往下说:“看看上学那会儿,再看看现在,谁承想你俩能在一块?”
“切,美女与野兽的结局不都这样吗,美女的美貌,召唤出野兽的善良,野兽的勇敢,也打动了美女的心。”竹子瞥了一眼栾武,抢先接过了话茬。
“不是美女与野兽,是天使与魔鬼。”栾武瞅了瞅竹子,含情脉脉地说。
无法预测,一个漂亮高傲的女生,若没为野兽回头,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更无法想象,一个暴戾成性的男生,若当初没人扯住他的衣袖,如今会过上怎样的生活。
拯救魔鬼的方法千种万种,最圆满的,却只有爱情。
如今两个人站在一起,便只有这一种解释了。
山盟海誓敌不过柴米油盐
北京这座城市,让我喜欢的理由不多,其中之一就是,这里可以满足吃货们日渐膨胀的食欲。
你不必走遍大江南北,在街边,就可以找到各种地方小吃。
反正,他们的牌子上是这样写着的:山东杂粮煎饼、陕西肉夹馍、湖南苗家臭豆腐、湖北孝感米酒、东北正宗烤冷面……
我住回龙观那会儿,每天下班,村口成排的地摊儿都会汇成一条小吃街。安全起见,我并不是每天都吃。和《生活大爆炸》里的谢耳朵他们一样,同事们通常把每周五下班后定为“消夜”,即供肠胃消遣放纵的夜晚,不撑不归。
某周五,和往常一样,我带着俩同事买地摊货,其余同事占座留守排档中。
整条街,最畅销的,当属臭豆腐和豆腐串。而客流量最多的,当属“舍得”——并不起眼的名字,也没打什么湖南湖北的招牌,可这家的东西,一吃起来,当地的风味异常浓郁。
这两个摊位其实是一家,老板炸臭豆腐,老板娘烫豆腐串。
听口音,老板是湖南湖北一带的,六十岁上下,暴脾气,什么事不顺心了就开始嘟囔,却从不和外人说一句话,客人惹恼了他,也顶多背地里骂上几句方言泄气。我算是这一带的常客,几乎和每个摊主都很熟,唯独他一个倔倔的,每每和他搭话,他从不理我。
老板娘看起来却和善许多,面带笑容,时不时和客人聊聊家常。每次我讲一些我们家乡那边的情况,她十分乐意听。有时她也会反问我一些问题,并和我分享一些她家的事情。她说,他们的女儿也在京城这边工作。
但就是这不惹人注目的名号、不搭边的老两口,竟组成了小吃街里最火爆的摊位。
日暮而至,披星而归,两人总是各忙各的,很少聊闲话。一直怀疑,除了生计的事,他们靠什么维系感情。
今日刚巧夏至。夏天一到,排队的客人就开始多了。
天热气燥,排队之际,不巧老板的暴脾气又发作了。他动作娴熟地炸着豆腐块,急切和愤怒全写在脸上。
老板娘还是和颜悦色,一手烫串进方锅,一手收钱放腰包,一边微笑着和客人聊天,时不时还插句关于女儿的话,一如既往。
客人的确多,老板娘这边零钱不够了,于是偷偷去老伴儿口袋里翻零钱,可一不小心,她的手腕碰到了老板的胳膊。
接下来自然是悲剧,刚刚盛好的臭豆腐和热汤汁洒在老板另一只手上,一点儿不剩。一瞬间,老板的手红了一大块,紧接着,一个大水泡就起来了。
“你在搞什么?”老板急了,冲着妻子劈头盖脸就是一句,“能干就干,不能干就滚回去!”
“别气了嘛。”老板娘脸红脖子粗,边说边去看老伴儿烫伤的手。
老板娘正试图缓和气氛,万万没想到,蹦出个不解风情的男子:“你俩要打回去打呗,我们还等着呢,快点儿啊!”
“看什么看,看了不也是烫了?”一股脑儿,老板把火全发到妻子身上了,本想推开妻子,没想到用力过猛,把妻子推了个踉跄。
再看妻子,手里正捧着一大桶凉水,本想替丈夫洗洗伤口,降降温度。这一推,水洒一地,有的还溅在顾客身上,周围怨声一片。
妻子连忙低头赔罪,可一转回身,一脚踩在洒了水的地上,本就没站稳的她,径直跌在地上,疼得站不起来。
顺着动静,赶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议论声嘈杂不堪。
老板本想撂下手里的筷子,走过去扶起老伴儿,可一见周围人这么多,又碍于面子。于是他头也不抬地赶回摊子,随手抽出一张破报纸,简单擦了擦手上的油,便又继续翻腾起锅里的臭豆腐了。他嘴里依旧嘟囔着,尽管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
老板娘见他走开,似乎也急了。缓了一会儿,她慢慢起身拍了拍裤子,回头把摊车推到一边,摘掉围裙径直离开。
夜幕下,人群散开,妻子远去,倔强的老头孤独地忙活着。
客人们心里想什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不晓得。只觉得这事儿要搁在现在,女的要不闹个鸡犬不宁,全然对不起爹妈给的好身板。
想起前几个礼拜,有个同事,因为晚上洗澡,老公推门送浴巾的时候劲没用对,把她推倒了,结果跟老公大闹了一宿,第二天还在电话里跟老公掰扯不停。
又过去几天,本以为这事都消停了,谁知吃饭的时候,另一女子偏偏提起了这事。午饭过后,该同事越想越憋气,一怒之下竟闯进了老公的公司,当众拽他出来,叫他正式给自己赔礼道歉。
紧接着,男的也没惯着她,当晚也回闹到了老婆娘家,想讨个说法。
一来二去,雪球越滚越大,最后两家老小倾巢出动调解,两人方才化干戈为玉帛。
本是小事一桩,非要折腾一番,对簿“公堂”才能了结,何必呢?要是这老两口回家以后纠结不清,也这么打起来,举目无亲,谁来劝解,谁又来调停?
想着想着,所有的东西都买完了,我正往回走,不经意间碰到了老板娘。她就坐在离摊位不远的大树下,瞅着老伴儿,哭成了石像。
我把东西递给朋友,想凑上前去,安慰她几句。
犹豫间,老板娘已经起身,使劲儿擦了擦眼泪,又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一路小跑,溜进了村里的小巷。
再等我们酒足饭饱,已将近半夜。放眼望去,小街一片狼藉,该撤的都撤了。
不远处,不知何时,老板娘已经回到了老伴儿身边。老两口正一搭一合,忙着收拾着自己的摊位。
路过他们,两个人已经收拾完坐下了,我也终于听见两人开口闲聊了。
“还生我气不?”妻子用胳膊肘轻轻碰一下老伴儿,嘴里不停地盘问着,“还疼不?”
“这小伤,算啥子嘛……这小伤,不算啥……”老板还是一句一句嘀咕着,“就是,挺急撒。那会儿,你跑掉。”
妻子说:“这几天,别往闺女那儿跑了。你这伤——”
老板连连应声答应:“嗯嗯嗯。要有东西,你自个儿送去得了。”
两个人紧挨着,面对面坐在街边的马路牙子上。老板一只手抬起,一只手放在大腿上,规规矩矩的。妻子正在替他包扎伤口,小心翼翼。
妻子一边包扎一边问:“疼不?”
丈夫一边咬牙一边答:“不疼!”
翻来覆去的两个字,不浪漫,也不奢华,倒是诠释了两人感情的全部。
路灯的灯光,径直打下来,把两个人的身影,拉得庄重。
绷带上渗出的紫药水,颜色和夜色一样浓。
行走世间,每个人都说自己不敢奢望,唯独想要一份深刻的爱情。
我一笑了之,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笑你,笑你那颗易碎的玻璃心。
我承认,我们爱得不够深刻。
并不是我们的爱,没有在思念里千锤百炼;也不是我们的情,无法流传千古永垂不朽,只是老两口的爱,粗枝大叶,柴米油盐。这些,我们不曾拥有。
恨了,就恨得实实在在;爱了,也爱得桑榆浓情。
那是岁月积攒的淡定、宽容与惯性,即便耗费整个青春的感情,我们恐怕也无法亲身感受。
是的,或许我会更加恨你,但对你的爱却不会少一分一毫。
只可惜,年少不经事的我们,还没等全部看透,就把共度余生的那个人,给弄丢了。
谁也不必为谁磨掉棱角
她是典型的双鱼女,爱幻想,多愁善感。
大学的时候,我和她只见过几面,并不是很熟。如今,我俩在同一个写字楼上班,经常会碰到然后一起顺路回家。谈谈母校,吹吹牛,一来二去,我们竟成了朋友。她姓李,网名叫“鲤鱼”。
老实说,“鲤鱼”是一个有点儿二的姑娘。
闷的时候,她会主动请你搓饭,点半桌子鱼仔,一瓶小二,然后再叫我点我喜欢吃的。喝酒时,她会满嘴跑火车,先从她屋里的蟑螂说起,再谈谈令她不爽的同事领导大姨妈,扯扯楼下呆萌的正太小保安。接着,她基本就是宿醉的节奏了。
继续喝下去,她会用大段大段的时间抱怨“乌贼”——她的抠门男友。
按她的逻辑描述,“乌贼”是个金牛理工抠门男。
和“鲤鱼”交往四年多,“乌贼”现在跟她还是AA,从来不会在她身上花一分钱。除非“鲤鱼”信用卡透支,他才埋单,但他会用小本子记下来,让“鲤鱼”下次还。他还强制“鲤鱼”的支出每月必须拿出两千,存进他俩开的定期账户。账号虽然是“鲤鱼”的,但“鲤鱼”还是不爽。
遇到这种极品抠男,不得不替她捏把汗。
小两口打架,一般都是劝和不劝分,我却不止一次劝她分手。因为听她的牢骚,我实在忍不住。
我说,你是梦想家,他是实干家,你们的家,根本不可能既是两室一厅,又是海市蜃楼。
她说,“乌贼”救过她的命,那年要是没“乌贼”,她可能会被小偷捅死。接着,她会露出她手臂上的几道疤。
就这样,她背着一份情债,与“乌贼”过着日子做着梦,不亲不热,不远不近。
梦醒了,原以为已过千年,怎承想刚过了数秒。
某天下班,“鲤鱼”同样在写字楼下的活鱼火锅店等我。
我说这次我请,她说不用。我说下次请她喝咖啡吧,她说不用。看她的态度,估计再争下去她又不爽了,所以我没再争,径直跟她走了进去。
桌上早就上好了各种水产品,座位上,还多了一个男的。她介绍说这是“乌贼”,我笑笑,相互握手问好。
“乌贼”比我想象的容易相处,只是说话爱较真儿,轻微强迫症。还有就是,他只抽烟不喝酒,鱼肉一口不动,只叫了一盘老醋花生。
开始的谈话,他们俩基本是呛着说的。
比如“鲤鱼”说了句领导最近脾气差得出奇,“乌贼”会给我们论证一遍,每个男人都有烦躁的周期。
我刚想点头附和,“鲤鱼”那边就开骂了:“放屁,男人又不流血,再躁能躁到哪儿去?”我无话可说,“乌贼”见势也妥协了,一声不吭。
还有一段对话是这样的:
“丑哥,你老婆过生日了,你是不是也得送点礼物什么的?”
“送不送吧,这完全取决于女人的态度。如果女的平时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还用男的送啥?你说是吧?”
“废什么话,又没问你!”
本是还不错的谈话,每次都以“乌贼”的较真转折,以“鲤鱼”的咆哮结束。我基本成了小木偶,插不上话,也帮不上忙。
这样的小两口,今后可怎么办。
一个往东走,一个向西行,若地球不是圆的,两个人根本无法相遇、同行。
以往,我经常听说“乌贼”的极品抠门,可今天,我也领教到了“鲤鱼”的强势暴躁。
不管谁对谁错,也不论谁好谁坏,或许两个人总要彼此妥协一些,磨平棱角,今后才能好过。
当然,我是这么想,想要劝说其中某人,那可是天大的修行。
“不好意思丑哥。我俩总吵,你也没怎么吃好。”正想着,鲤鱼突然蹦出这么句话,吓了我一跳。
“哈哈……说这话就过了啊。你们俩是聊得欢,我是吃得欢。”
“今天叫你来,本来是告别的。”
“告别?告什么别?”我一头雾水,不过顺着我刚才的思路想下去,寻思这肯定是两个人的分手告别宴,而我,莫非是当了次“月老”,做了回见证?
“下周,我就要卷铺盖卷儿回老家了,湖北宜昌。”
“你得罪领导了,还是领导惹毛你了?”
“要是领导就好了。是我妈,非嚷嚷着要我回家,还说给我介绍对象。”
介绍对象?这话委实又吓了我一跳。嚼一半的菜,全噎到了嗓子眼。
我下意识用余光瞄了眼“乌贼”,看“乌贼”使劲儿低着头,吃力地嚼着花生。
这次他没较真,一句话没说。
我也没啥话茬可接,只好借机说上趟卫生间。
“丑哥——”转身一看,那小子也跟我溜出来了,顺手递给我一根烟,“你认识搞地产的朋友吗?”
“没吧,咋啦?”
“她妈让她回家,说在北京没盼头,结不了婚,也买不起房……她全家都不中意我,嫌我没啥大能耐,家境不好,挣得还少……老实说,我这吧,真没啥,她不嫌我就行。可她,好不容易才爬出来,想留北京。”
“那你呢,你啥打算?”
“买房!必须买房!完了给她爸妈都接过来,让她全家都闭嘴。”
“这可不是小数目啊。”
“这几年我俩存了不少,我也偷着攒了一些。首付没问题,就怕被骗。”听了“乌贼”的话,我惭愧得要死。当初劝“鲤鱼”分手的我,此时成了十足的傻子。
原来,女孩的故事里,那个极品得不近人情的金牛座男孩,从未顺从过她,也从未放弃过她。
她一直轻松前行,他一直吃力铺路。只是他的爱,女孩并不懂。
烟灰落在手指,烫得我回过了神:“嗯,行。我回去帮你问问,看谁有这方面的熟人。”
一根烟燃尽了,两个人的对话也完了。
我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别急,先稳住“鲤鱼”最重要。
他说没事,他最了解“鲤鱼”的急性子,就是有时候拌嘴,自己也扳不住。
回去后发现“鲤鱼”也去了卫生间。我偷偷起身,去前台结了账。
事后“鲤鱼”非要塞钱给我,我接了过去,又背地里按在了“乌贼”手里。他没拒绝,因为我偷偷跟他说,等买房了,你们再做东。
走出饭馆,已是很晚了。
虽然“鲤鱼”喝多了酒,倔强的她,却始终没让“乌贼”搀着走。
路灯下,他们两个歪歪斜斜的影子,俨然已经挨在了一起。
我走到地铁口,才发现地铁已经停运了。站在路边,目送他们离开的我,和之前劝两人分手的我,几乎凝成了一座雕像,傻傻的、涩涩的,随雪花一起,凝结在这寒冬。
犹豫了好几天,我终于撕破了自己这张薄脸皮,特地向一房产世家的老同学求助,要了他爸的电话。
周末,我约他们去通州看房子,找了关系,便宜了一万多。
打款的时候,他还是心疼得不行。他背地里跟我说,这钱本是留给孩子的,提前用了还是舍不得。而她,照旧抱怨个不停,她说今后的日子,说不定会更苦。
我笑笑,笑“乌贼”抠门以及他的固执;也笑“鲤鱼”,笑她的幻想以及她的多情。
“鲤鱼”和“乌贼”,原本一个生在淡水,一个活在海水。她有她的执着,他有他的态度,谁也没有为谁磨掉棱角。
可当她需要时,他却可以奋不顾身地跃向她。
恰如,他当初扑向歹徒,义无反顾。
恰如,他从不吃鱼,只点老醋花生。
唯有味道骗不了人
北京的腊月,干燥,寒冷,有雾霾。
我猫在被窝里,只有手露在外面,不停敲击键盘,像一只慵懒的肥耗子。
寻思许久,我最终还是拿起电话:“喂,小白?下班顺路的话,打包俩菜吧。我想想,鱼香……”
“丑啊,你可长点心吧!这才下午一点,你就饿了?”没等我点餐,小白便接过话茬。
“何时想吃,何时都是饭点啊。”
“别跟我抬杠。今儿个什么日子,还吃外卖?”
“减肥的日子呗。可我早健身了,跑了俩小时。”
“在我生气之前,抓紧看日历,查资料。5、4、3……”
“对不起。我承认错误。今天我家小白的生日。想吃什么,你说吧,我给你做。”
不用提醒,也知道今天是她的生日。
其实我本想设个善意的圈套,趁她不设防,偷偷做几样拿手小菜,煮一碗长寿面,而后等她回家。谁知弄巧成拙,害得自己处于被动。
怪我,好久没给她好好做一次饭了,才惹她主动点餐。
这些个月来,我喊着减肥,她陪我遭殃。
所以半年多以来,晚上我们基本是不做也不吃的,偶尔吃一顿,也都是打包两样素菜,不带米饭。谁都不吃,谁也不馋,她说这样可以让我坚持。
才发现自己如此自私,似乎总要搭上些什么,才肯甘心。
她却常常安慰我,说我没必要自责,她反正也要减肥。
怎么能不自责,一米六几还不到百斤,却嚷嚷着陪我坚持。
辜负她大半年,心想生日这天,统统报答。却没料到,这次的菜单由她来定。
哪个厨子都有自己不擅长的菜,更何况我这半吊子。撂下电话,心里忐忑不安,生怕她爱吃的,自己做不好。
隔了半个钟头,她发来短信,告诉我她只想吃两样菜。
我心有点儿慌,怯生生地问是什么。
她说一个是“鸡蛋糕”,一个是“拍黄瓜”。
虽不起眼,但这俩菜,却是我最拿手的,也算是与她的定情菜。大学和小白刚认识,我就做给她吃了。
有次她生病,没有胃口吃不下什么,于是我陪她,溜出学校去外面觅食。
随便找了一家,她点一个“红油千张”和一碟“凉拌黄瓜”,怕食物油腻病人消受不起,我跟着点了一份“虎皮尖椒”和一碗“三鲜疙瘩汤”。
菜齐上桌,其他的几样还算满意,唯独“凉拌黄瓜”,又咸又软,无法下咽。我跟她说:“在外尝了这老多回拌黄瓜,没有一家比得上自家做的。”
“切,感觉不会做饭的才子不是好丈夫一样。”说完她撇了撇我,感觉我在吹嘘。
我接着跟她讲,饭店里的拌黄瓜,多数是整根黄瓜用盐水泡过,然后再切再拌,纵使味道再妙,却口感全无。
我妈教我做的,事先把黄瓜放清水里充分吸水,要吃的时候,再放盐放醋;黄瓜在切之前,得用刀全部拍碎,如此一来,即便不用盐水浸泡,肉里也能充分入味;切黄瓜更有讲究,必须把它斜着切成菱形块,每块里既有瓜皮又有瓜瓤,才能保证口感最佳。整个过程拌没什么,拍是关键,所以我家的“黄瓜”,不姓“拌”姓“拍”。
听我说完,她半信半疑。但尝过以后,她竟爱上这道菜,一发不可收拾。
似乎“拍黄瓜”,是我给她做的第一道菜。在什么都没有的年纪,微不足道的一碟小菜,足可以征服人心,锁在她味蕾最深处。
大学宿舍,起伙不方便,但为了省钱省事少下楼,我和室友愣是背着楼管,合买了一个电饭锅。
电饭锅功率不敢太大,区区500瓦。对他们来说,它顶多用来煮面,而对我来说,用处许多。
随锅赠送一套蒸帘、一个高矮合适的小盆,为物尽其能,我也琢磨出一些新吃法。鸡蛋打碎,两个鸡蛋加半杯温水,正好装小半盆;往盆里加半勺精盐、一撮海米、一丁点儿味精,再撒上些细碎葱花,搅拌均匀;锅下填一层水,水上放蒸笼,盆放蒸笼正中,等水烧开5~10分钟,一盆鲜嫩的鸡蛋糕出炉。
我们学校,女生宿舍闲人免进,男生宿舍随便进出。
最开始的时候,每逢周末她来宿舍找我,不过聊天解闷。渐渐熟悉后,但凡她不去食堂的时候,便经常光顾这里,蹭吃蹭喝。
鸡鸭鱼肉,能用这破锅煮熟的,她都吃过,却唯独爱上鸡蛋糕这一种。结果每次她来我这里,我的开销竟比平时还少。
我说,你真是命贱,偏偏什么便宜喜欢什么。
她笑笑说是啊,不然也不会一直跟我。
临近毕业那会儿,我去“雾都”找工作,资金紧张,所以暂住在她和她闺密合租的房子。
为表示感谢,我每天早起,给她和闺密做早餐。
为了不让她吃醋,彰显其特殊,我会加做一餐,提前把饭菜装进饭盒,让她带去公司,中午热了吃。
我从不看食谱,却可以根据人的不同口味,试着搭配食材,逐渐调整。
她不爱吃甜,所以我做“锅包肉”从不放糖,顶多加些番茄酱;她喜欢吃酸,所以我炒的“酸辣土豆丝”,出锅前还要多放一勺醋。
遇见我之前,她从不生吃青菜,可许多蔬菜生吃才有营养,我就经常几样一起,混着凉拌。她喜欢脆的口感,可豆制品常常都是软的,我就豆腐过油,芹菜切丁,混在豆腐里一起炒。
那段日子,我居然连续半个多月,每天都能捣腾出不重样的饭菜。重点是一天两个热菜,一个凉菜,再搭配自家腌的各式咸菜。她吃得发胖,不想让我回学校答辩就说明了一切。
临走的时候,我试着教她几样,但每每做完,她总说自己做的味道不对。
能对才怪。辣,多辣她吃了不爽;酸,多酸她可以接受等等这些她自个不懂,我却全部了然。
还算庆幸,工作以前,我尚能把她的口味全部摸透。因为上班之后,我们花在地铁上的时间,比坐下来吃饭的时间还久。
时间一长,人也懒了,不爱动弹了。有段时间,我跟她一起出门,见她买来的热乎包子、煎饼,全是在路上,伴着冷风嚼入嘴里吃的。
春天的北京,不是艳阳是沙尘。
我每天不到5点就起来,给她煮一碗热乎乎的“过水面”,打一碗酱卤,一碗菜卤,再用前一天泡好的黄豆,做两杯豆浆。
打理好一切共需要40分钟,然后我花5分钟扒拉完面条,出家门6点左右。走完25分钟的路,6点半以前,我可以准时坐上地铁。因为很早,所以动词是“坐”没错。坐到西直门,大约7点一刻,我准时打电话过去,提醒她临走前别忘记吃面。
虽然路上看不到她夸我饭菜好吃时的样子,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开心的,至少是健康的,不用边走边嚼,灌进一肚子冷风。
她说自己不是命贱,她是幸运。我的一碗面,好比一顿“金钱豹”自助。
好景不长,搬去郊区,那里的房东不让用煤气,说是这边的燃气掺假,不安全。
起初我们不信,想偷偷弄一罐。没承想第二天,真有一家人燃气爆炸了,于是我们也没敢用,只买了一个平底的电热锅。
做饭不是一成不变的事情。为了驾驭这个锅,我试验了一个月。
炒菜确实不粘锅,但没办法颠勺,受热不均导致菜一边生一边熟,等菜全熟了,简直稀泥一锅。关键这锅的挡位不好控制,一炒起菜来,常常满屋浓烟直冒,大冬天还要门窗大开,真是受罪。
慢慢摸索最后晓得,这锅只能用煮或者用炸,有水有油才行。于是我们常常买点青菜、豆腐、鱼丸一类的,或涮火锅吃,或清汤清水边煮边吃。时间长了,我也渐渐学会了煮粥、煲汤、炸丸子云云。
很庆幸,我学东西还算快,做的食物她也都喜欢。
也难怪,这么多年,她爱的厌的,我全部了解。
其实从始至终,我并没有太过刻意,只是晓得,食物和恋人一样,唯有用心烹制,才可齿间留香;只是清楚,京城的空气、气候、交通本就糟糕,若再吃不好,更是辜负了自己也辜负了她。
老实说,我从不认为,做食物是一件高深莫测的事情,但若想透过食物传爱达意,便要付出心思。
就像我第一次给她庆祝生日,某家西餐厅的一盘半熟牛排,便能哄她开心。可过了几年再领她去,无论多贵,她都不曾有过惊喜。
因为她要的,从不是贵重,而是我亲手烹制过程中,伴随的真情。
就像我在微博上发美食照片,偶尔食材独特,有人直接问我哪里有卖,说怕自己做得不好女友不喜欢,我却说:既然你怕自己做不好,不如叫她帮着一起做。
试想在一个没有饭局没有喧嚣的周末,你上街打酒买肉,她在家刷锅淘米;你可以趿拉拖鞋,她可以系上围裙;不管谁做什么,对方都左右陪伴;不管好吃与否,她都用心品尝。
情节平淡,爱却不凡。
因为下厨做饭,本身就是一件浪漫且慵懒的事情。在炊烟和炒锅面前,爱也会和美食一样,流露自然。
人世间,唯独味道是骗不了人的。
要我说这世上最好的厨师,不是妻子,便是丈夫。
有美食与爱做伴,我们至少可以,永远不必害怕苍老。
舍得让你爱的人受苦
大学最后一年,每个人都做着不切实际的梦。
恋爱的人憧憬着买房结婚,没爱的人向往着先恋爱然后再买房结婚,暂时没什么取向的人呢,则一心只想着刚出校门就捞他一笔,等几年以后名声在外了,再拉一车钱回到母校,建建食堂,吹吹牛。
唯独向琳不是,她要去宁夏,做一年多的支教。
她为什么要去支教?这是毕业时大家都想攻克的几个非学术难题之一。
有人说她家缺钱,支教有补助;有人说她家里逼她去,不中意她现在的对象;还有人说她和导师闹矛盾了,不得已才跑去宁夏……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一句是从向琳口中说出来的。
众所周知,在我们学校支教最大的用处就是,支教一年以后,这个人可以无条件地读研。可向琳,成绩班级第二,保研绰绰有余。其次,她新男友早已决定在校读研了,她却依旧义无反顾。
宁夏那个地方,缺电、缺水、缺信号,上网断线,发信息延时,能不间断地打完十分钟电话,和福彩中奖的概率差不多。
向琳到了这地方,基本上算是自杀式异地恋。每天除了几条延时短信以外,她和男友几乎不怎么通话。每次通话,她也只聊聊自己的近况,再让男友说说他那边的,然后断线,重连,如此反复。
毕业不到半年,有几个小子已经订了婚,几个姑娘也找到了人家,可向琳却偷偷地躲在宁夏,不留踪迹。
每次看她的校内日志,一种替她担忧的想法呼之欲出。虽然在她日志下的留言,尽是安慰之词,写满同情,但我心里真的绕不过弯:不作死就不会死,你又何苦找罪受?
有一次,我在校外一间小酒吧里碰到她男朋友,他身边跟着几个学弟学妹。
我一直是个比较八卦且多事的人,心里不断盘算:万一这小子做了什么出格的举动,作为他女友的同学,我好上前制止,或者第二天如实汇报。于是我点了杯酒,挑了一个离他较远的地方坐下,静静地观察他的举止。
可一晚上过去,他都老老实实的,除了喝酒就是喝酒,喝得够多了独自离开,与和他同行的学妹并无瓜葛。
许多时候,你若是关注一个人,便总能在不经意间再次相逢。此事不久,我恰巧又碰到他一次。这次是他一个人,点了一桌子酒。
没过多大会儿,看他那边有动静,一群人围在一起,吵吵闹闹。
我跟几个调酒师关系都不错,和酒吧的老板也蛮熟,经常光顾就成了朋友,所以一听见声响,我特地顺直线赶去,看看情况。
“咋啦?咋啦?啥情况?”扒开人群,我朝里面问过去。
他看看我,起先愣了一下,接着骂起来:“那小破孩儿真不懂事,洒我一身酒,连句对不起也不说。”
“还以为多大点儿事儿呢。”夹在中间,我做了把和事佬,“没事没事,一会儿我跟老板说,直接开除他!”
老板这时也急匆匆赶过来,一手拉着服务生,一手提着一瓶酒。
赔礼道歉之后,双方都让了步,说了些客套话。此事告一段落。
男人之间,做事目的性极强,有事说事,没事走人。老板带着服务生走了,一下子留我们两个人,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干脆一杯接着一杯,两人饮到尽兴。
“向琳最近怎么样?”借着酒劲儿,我突然间冒出这么句话。照他目前的心情,猜他根本就是失恋的节奏。
“挺好的吧?!”他随手拿起杯子,咕嘟咕嘟又是一大口,放下杯子他说,“她的事,我可管不了。”
我试探地问他:“怎么管不了呢,你俩不在一起呢吗?”
他说:“倒是没分,可她那地方,电话唠不了十分钟,直接刺——刺——断线。”
“你俩啊,确实挺苦的。”我点点头,顺着他说。
“她说再让我等俩月,她回来过年,还可以再见。可你说,就这么一直等下去……是真难熬啊!”说到“熬”字,他突然有点儿失声,然后开始大哭起来,像个孩子。
没分手的时光,似乎更苦。这时作为一个倾听者唯一能做的,便是什么都不要说,等他哭完,擦干眼泪,而后再陪他喝下一杯酒。
喝到一半,记得我再次提起话茬,问他向琳为什么不选择保研。
他告诉我说,他们系研究生读两年,他们工科读三年;向琳说支教这一年,以后能够和他一起毕业,一起找工作,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后面的一些酒话,我也没记太清。
那晚我没少喝,他更是人事不省。等我搀他回去,街上的烤串摊和路边的足疗店都打烊了。
一路上,他都在不停地哭,到了校门口,他却笑着跟我说没事。
怎么可能没事,我回去了,他还是要一个人等。
第二天,我实在没忍住,偷偷去向琳的校内逛了一圈,留了封私信:你家男人整日为你喝酒,闷闷不乐,向大小姐不去管管?
过了两天,终于等到她的回复。向琳写了近千字,大意如下:我的本意,并不是让他受苦;可是,如果这点苦我们都吃不消,今后的沟沟坎坎,更是无法跨过。热恋时什么都好,连他自习室里睡觉打鼾的样子,我都会觉得可爱;一旦真的分开,他是否能够守住我的背影?我不清楚,时间也不清楚。如此,我只能下这样的赌注。
文章最末,她说:如果两个人缠绵几天便无法厮守,那相思是苦,还是别离是苦?
好一句“相思是苦,还是别离是苦”,问得我无言回复。
一串葡萄,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
照例,第一种人应该快乐,因为他吃的每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
不过事实恰好相反,因为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如一段感情,一些人开始便享受激情喜悦,另一些人则开始艰辛波折。
那么,谁会越来越失望,谁越来越有盼头,不言自明。
向琳没错。好多夭折的爱情,并不是败给了时间和距离,只是败给了自己,败给了一颗脆弱的心,输给了一颗最甜的葡萄。
那晚大醉以后,我和她男友再没在酒吧里碰过面。
一打听,才知道他发愤图强,竞选做了某某爱心社的项目组组长。组长的权力不大,只是每次志愿的项目,都由他申报由他过目。你可以说他假公济私,也可以说他为爱牺牲,反正每次去宁夏的志愿活动,他都亲自带团。
大半年以后,向琳从宁夏回来,重新回母校读了研。
读研的过程中,两人结了婚。结婚庆典就在学校的招待所,开场致辞是院长写的,场面轰轰烈烈。
婚礼上,大家都在问向琳,当初为啥要去宁夏。
她轻轻一笑,脱口而出只说两个字:考验。
考验?现在都有人不懂这两个字的含义多重,可当他们相拥在一起的时候,你多少能明白,她的良苦用心。
其实我也不懂,当初的向琳怎么能做出这样理智的决定。
可当我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渐渐绽放,我只能承认,她得到了爱情。代价只是,丢掉了一年的厮守,舍得让她爱的人受苦。
相聚和别离,不过是爱情的两个注脚,真正在一起才是主角。
要知道,这一刻他离开你,是为了下次与你相依。
你说相思是苦,还是别离是苦?
管他缘深缘浅,在一起才是永恒
在我周围的这些个朋友里,有钱的基本长得都很差,长得好看的又没钱,而大多数还是既没长相又身无分文的。
可仔细想想,有个人总算是另类。
他人长得潇洒,身材颀长,穿着高端大气上档次,外加一头从来不油不生头屑的黑发,二十刚出头,出行就已经是奔驰×系的座驾了。这标配,简直是我等可望而不可即的。
非得找出个像样的缺点,可能就是他的名字了。他叫陈凡,陈旧的陈,平凡的凡。
传说中,许多女人只喜欢四类男人:高富帅,高富丑,矮富帅,矮富丑。
作为高中典范,富中极品,帅中精华的他,身边自然少不了女生。从我认识陈凡那天起,就总有女生主动去他家敲门,请他看电影逛商场泡酒吧。
“凡,下午有空吗?我想……”
“没。”
“改天去你家,成吗?咱俩……”
“别了。”
没等女生下一句话说出来,凡便可以用否定句拒绝,短暂而有力。
接着女生走人,陈凡从不寒暄,也不客套。
我认识他也是经人介绍,一来二去发现志趣相投,才慢慢深交。可开始和凡接触也特别小心,我不太敢乱说话。因为他在,总会把自己显得很低端很白痴,内心的羡慕之情和失落之感始终交替出现。
多次交往后,我却惊奇地发现,凡居然天然呆,就是见了女人便面红耳赤、嘴里蹦不出一个字的那种。
每次出去玩,他都美女相伴。可活动时,他却把女生甩在一边,自己背地里捣鼓新手机。
有时女生登门,他却叫父母挡驾,说他有事不在。
偶尔几次,还故意把本尊的电话留给别人,等我打电话问他,他才在电话那头咯咯咯笑个不停:“Sor—sorry,又又……让你丫占,占大便宜了。”
对了,我差点儿忘了提,凡从小就犯口吃,情绪一激动,嘴里蹦不出半个字儿。
我想,这就是他与女生交往障碍的根源。比《生活大爆炸》里的Rajesh更可悲的是,喝酒根本治不了他这口吃。
有一次,他让我陪他去见一个女生,如此主动,确实少见。
席间,女生喋喋不休,我也时常调节气氛,只凡一人,叼着烟卷,一句不说。没办法,我只好偷偷去趟卫生间,发短信给凡,告诉他要是再不说话,我就走了。
“你经常来这儿玩吗?”我回来,听女生又提起一个话题。
“还……还……”凡刚想补话,却憋在了一个“还”字上,脸红脖子粗。
“哈哈,还行。我俩也不常来,就没事儿时候逛逛。”没办法,我只好借势跟下去。
“嗯。”凡只好点点头,朝两边笑笑。
“哦哦哦,我家也在这片儿住,你俩呢?”
“我……我……我……家也……”
“也在这块儿,不远。”
几次下来,女生开始不知所措,凡的自尊心也严重受挫。
到最后,本是顾问的我,成了他的翻译。他的约会,也成了我的相亲。
半个小时,成了半生的考验。
事后凡很郁闷,大半夜又让我陪他去了趟小赌场。
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他开车载我回家。车上他发誓,他说这辈子再也不跟女的约会了。
冒出这句话,给我吓一愣。看了他一眼,我突然开始替他可怜。
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再一次掉落凡间,成为和我们一样,需要不断寻爱的臭男人。他的爱,同样不可以轻易挥霍。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洒脱自如。
之后的两年时间,我和凡都各自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偶尔,他带我出去蒸几次桑拿、泡几次酒吧。
或者,我带他去大排档喝点扎啤撸点串儿,寒暄几句,然后走人。
突然某天,凡主动来我公司找我,短信上只说了俩字:急事!
车上他便按捺不住惊喜了:“丑,丑哥,我……我貌似恋爱了。”
我说:“嗯。”
他言辞诚恳:“你看上去不……不high啊,帮,帮兄弟把把关呗。”
“嗯,行。”嘴上说行,心里却有种跳下车的冲动。要知道上一秒,老板还在办公室冲着我摔文件,下一秒,我就没心没肺地请假陪他出来看妞了。
幸亏他口吃,我们一路也没说什么话。
一转眼到了他家楼下,一个没物业的烂尾楼,不是以前那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怎么也想不出,他现在为何如此落魄。
一边领我上楼,他一边给我介绍:“我,我爸妈都……都不同意,都……都骂我。一赌气,我,我就搬这儿住了。”
“挺突然啊?”
“都……都一个礼拜了。”
“哦,你们咋认识的?”
“我,我,那,那晚上去……”
他还没说明白,我们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开门的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接着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妈妈。
显然,他目前的情形,和我几十分钟以前的心情一样。
进屋聊了会儿天,又吃了晚饭,我想我大概了解了情况。
她原来是个歌手,之前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小乐队,或酒吧驻唱,或各地游走。
歌手一般是放荡不羁的吧。她是主唱,男友是贝斯手,两人没领证就办了婚礼,结婚不久就有了孩子。
后来乐队赚了点小钱,没想到男友却和她一个闺密卷着钱跑了,撇下了她,还有个一岁半的孩子。
歌手一般是高傲的吧。她没哭,没闹,没追,也没问。
她一直带着孩子,固定在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驻唱,维持生计。
她本想就这样,一个人把孩子带大,自己再去出家,或者自杀。
可没想到那天,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借势想要轻薄她。她在奋力反抗,女儿吓得拉着妈妈大哭,店里上上下下几十号人,没一个敢动。
正巧凡推门进来,也没问情况,随手就抄起个吧台凳,砸伤了一个,吓走了一个。
接着凡叫来了两个服务生,塞一些钱,让他们护送母女回家。
后来,凡又来酒吧几次,担心她在这边不安全,便托人给她找了另外一个唱歌的地方,也把孩子送进了附近的托儿所。一来二去,两个人便不自主地相爱了。
她说,她喜欢凡的直爽。
凡说,他欣赏她的安静。
我很开心,只是不晓得,两个同样不羁的人,今后还会经历怎样的波折。
那晚,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么叫都叫不起来。于是她开车送我回家。
“你爱他吗?”
“不知道……爱,重要吗?”
“他现在可离家出走呢。”作为朋友,我想我这么问没错,“那,接下来打算怎么过?”
“他想跟我马上领证。”
“你呢?”
“我不同意。”把车速放慢,她继续说,“一来呢,老实说为了自个儿,我三十好几,离过婚,比他大六岁,可他,看样子还没玩够。再说,我带个女儿,我不能再给孩子找错爸爸了。二来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是啊,他不完美。”
“我更不完美。但两个在一起,不是为了完美,而是为了成全。”
“嗯,成全……生活一段时间再说吧。”
“嗯,先过一阵再说吧。”
我就此打住,没继续问下去。她已经看得那么通透,我承认我没有插手的必要了。
这个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热情、和善、自然。
他虽夜夜笙歌,却从未见到过女人的真实与淳朴。他羞涩至极,心冷成冰,她却可以用她的亲切和坦诚融化一切。于是,两人义无反顾。
打开车窗,散散身上残余的酒气,扫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车上这个女人,我不再为凡担忧。
后来呢,凡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甚至去她家里说给点钱想要让她离开凡。
凡知道了,很生气,就拽着她一起找到自己父母,说要是再去打扰她家的生活,两个人就跑到国外,永不见面。
有钱人的结局,似乎总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给点钱就好,父母反对,离家出走就好,一切好像只是时间的问题。
打那以后,为了不被打扰,凡干脆帮她父母重新找了一个住处。
两个人也离开了家里,偷偷买了个房子,不久又生了一个小孩,同居了几年领了证,却始终没办婚礼。
上个礼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说他要去美国生活了,还想要一个小孩。我问他父母那边怎么样。他说他爸妈还是对她和她家人有成见,见面也不说话。可不论怎样,他们也已经在一起了。况且,老人最喜欢小孩,就算不见儿子,每周也要吵着把小孙子送过去。
是啊,都在一起了,都有了孩子,还管其他做什么。我真是多余。
就算高富帅并没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没有娶到公主,就算两个人没办婚礼,两家人也一直僵着,结局也异常地圆满了。
为了圆满的结局,多少人都想拥有一段爱情,被人认同,作为青春的见证。
我们像只没脚的飞鸟,拼命寻找最完美的,或者最般配的。我们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态。
可寻得累了,回过头我们才发现,爱情原本就不需要任何证明,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管他缘深缘浅,管他红尘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风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终究是被爱抛弃的“傻子”。
飞鸟飞过,你说你羡慕它划过的弧线,优美至极。
我说,我更关心它栖息的处所。
愿有人为你颠沛流离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上面这段话,是《红日》里的一段歌词,李克勤唱的。可高中的时候,我们竟都以为是林风自己写的。
他把这句话刻在课桌上,整齐的一排小字,还用钢笔水涂了颜色,每次换座,连桌子带书本一起搬走,不让人碰。
仔细看过他课桌的,会发现这段字下面,还刻着一行字:为“艾”一生。
艾,不是“爱”的误写。艾是艾笑语,也是高中同一个班的同学,明眸皓齿,身材高挑,不穿校服的时候,显得比同龄的女生成熟许多。
在班上,艾成绩出众,从高一起就是学习委员,而且人缘极好,就连横行学校的“七阎罗”,都与她关系不错。
“七阎罗”是个小帮派的外号,正好七个,也在我们班。他们不爱学习,做事霸道,特别喜欢戏弄别人。别说班里,就连同年级的其他学生,也不敢招惹他们。
其中领头的却是个女生,叫韩陆,老爸搞工程项目,非常有钱,学校的很多设施都是她家捐的。所以只要没惹出什么大事,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艾虽是学委,但一点儿官架子也没有,知道他们几个成绩不好,有时候作业不交也不汇报。时间久了,她竟和韩成了好姐妹,无话不谈。
只可惜,这种亲密的关系并不长,到高二下学期,一个转学生到来之后,荡然无存。
这个转学生便是林风,个子高高,长相清秀、白净。初来班级,老师把他放到倒数第三排,和韩一桌。
但凡跟韩一桌的新来生,几乎都被她欺负得苦不堪言。林风来了,也是一样。
放学第一天,韩就把一摞作业本甩到了林的桌面上,叫他帮写。林看一眼韩,把她的本子一起装进书包,一句话没说。
第二天,林迟到了,一上午没来。老师问他原因,他说他一上午都在帮韩写作业,耽误了时间。
老师当众训斥他一番,说他的行为荒唐,助长了坏学生的坏习惯。
他也当着同学的面质问老师,问她为什么班里会有此等学生,说没有老师的纵容,就没有坏学生的出现。
当时每个人都惊呆了,看韩的表情,难堪得不行,似乎既尴尬又生气,既怨恨又崇拜。
这件事发生,惊动了年级的教导主任。本以为林和韩都会得到惩罚,结果老师只是把林调换了座位,安排到了跟艾一桌。
一个月过后,当期中考试的成绩单发布,我们弄懂了林没得到处罚的原因。榜单上,林的成绩年级第一,超出第二名30多分。
那段年龄,成绩的好坏标志着男人的内涵。成绩公布后,艾开始对林产生好感。她不再认为林清高、张扬,开始有意接近他,时不时找些话题,逗他开心。
与此同时,韩也愈发地崇拜起林了。她没有像艾那样默默试探,而是当着全班的面,跟他高调表白。
强压之下,林并没有答应她,只是说等她成绩成为年级前十,再来找他。
韩气疯了,也爱疯了。第一次见过这么个性的男生,她当众发誓,一定要得到林的宠爱。
疯狂嚣张的岁月,许多人都是性情中人,许多事都是感情用事。
荒唐散去,也许是艾的魅力让林做出选择;也许是韩的逼迫让林没有退路。
反正表白一事刚过不久,林就跟艾走在了一起,众所周知。
两个学霸的爱情,让众人羡慕嫉妒;唯独韩,添了恨。她开始疯狂地反击,把对林的爱,转化成对艾的报复。
老师不在,她带头起哄大吵大闹,上课时候,艾一回答问题,她就在底下做动作,弄出各种声响。午饭时间,艾经常打开盒饭就看见虫子,回到宿舍,常常不是鞋带丢了,就是裙子被剪。更过分的是,韩有次还把艾的卫生巾拿出来,偷偷贴在她书包后面。
林也找过韩,让她停止报复,可越这样韩越恼怒,她把这些,都归结为林对艾的维护。到最后,韩竟然把艾和林的事情,告到了艾的父母那里。
在当时,早恋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家长知道此事以后,就找到学校,非逼老师把林调到别的班级。一时间,艾身心俱疲。两人的恋情,似乎也不告而终。
转眼高三,已将近“一模”,作为学委,艾负责布置考场,检查桌椅好坏。
就在检查课桌的时候,艾在韩的书桌里,发现了一打书信,信封上全是自己的名字,林的字迹。
一时间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她又惊又喜,又怕又怨。她好想知道林给她写了什么,但又不敢拆开看,怕韩觉察,于是原封不动放了回去。
一模结束,艾考了655分,林的分数,竟过了670。
按照市里的排名,超过650分就可以冲击清华北大了,校领导似乎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最后研究决定,给达标的十几个学生组一个小班,单独监督单独培训。
于是似曾相恋的两个人,一瞬间,仿佛又看到了永恒。
分班的那天,高才生们都只收拾好书本,背着书包,捧着材料,只林一人,依旧搬着他的课桌。
路上,艾撞见了林,于是问他:“为啥分班以后,一直都不联系?”
林嘴角微翘,一言不发。
艾抬头望了望林,接着挖苦:“难不成把我忘了?”沉思片刻,她又接着说,“还是你林风不敢爱了?”
人可能是这世上最受不得被人冤枉的物种。听了艾的两句话,林激动地放下桌子,扯下桌布,露出蓝色的几行字。开头是“颠沛流离”,末尾是“为‘艾’一生”。艾的两边,都被重重地刻上了双引号。
艾知道,这“艾”就是指自己,她笑了,然后哭了,接着跑开了。
她已经努力控制了情绪,但许多事情,还是始料未及。可不论怎样,艾明白林还是爱着自己的,即便她比韩晚一年才看到这些字,即便她始终不清楚被韩扣下的那些信中,林究竟写了些什么。
艾和林又走在了一起。虽然他们仍旧偷偷摸摸,不敢让老师家长知道,更不敢让韩知道,但彼此的心里,却比往常更踏实了。此时的他们,也有了更合理更长远的打算:填同样的志愿,报考清华。
高考前的某天晚上,下晚自习后,艾刚回宿舍,宿舍的电话就响了。电话里她听出是韩的声音,刚想挂断,就听见韩气喘吁吁地说,林刚刚在校外被小混混打了,现在正去医院。
虽然离熄灯关门的时间很近了,但艾仍然冲了出去,不顾一切。但来到韩所说的医院,她问遍了所有医生,也没找到林风的名字。
发现这是个骗局,她连忙赶回学校,却发现大门紧锁,保卫室也关掉了。她怕处分,不敢叫醒门卫,只好在附近的24小时银行偷偷地过了一夜。
这一夜,她根本没睡。她顾不上去恨韩,她更担心自己是否会被发现,被处分,这是否会影响到高考。
第二天,还没等学校开门,她就赶到了校门口,结果在紧锁的大门前,寻到了林的身影。
林看着她,如释重负地笑了笑。
艾急哭了,问林为什么会在这里。
林说,他看见艾一个人跑出来,自己也跟着出来了,谁知最后跟丢了,等了她一个晚上。
艾扑进他的怀里,一边拍他肩膀,一边说他好傻。
事实上,两人都是学校的重点保护对象,就算被老师发现,也不会受到处分。只是一夜未眠,加上连日来的惊吓,艾得了场重病,高考前一天还打着吊针。
高考成绩不言自明,艾甚至连预估的一本线都没达到。而林,那年竟排了市里前一百名。
艾读二本,林去清华,当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可毕业聚会,两人都没来,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林为了艾,选择了留校,陪她一起复读。
前面的事情,都是听聚会上同学拼凑出来的。再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就不太清楚了。
后来听说,林复读没多久,家里就传来不幸,林父经营的厂子出了变故,为了帮忙还债,林只好求韩帮忙,而韩家的条件,却是让林跟他女儿在一起。无奈之下,林与艾分开,选择了韩。
也有人说,后来艾剪了短发,林却留起了长发。为了保护艾,林和韩一起,沦为当地的流氓。第二年,艾考上了清华,林却不幸落榜。艾最后极力劝阻,林却一再堕落,不肯回头了。艾含泪上了大学,林却呆呆地留在原地,两人最终还是没有走在一起。
还有人说,为了能和艾一起考上清华,林等了她两年。大学读完,两人都顺利出了国,但硕士毕业以后,艾要回家,林却想一直留在美国。于是,经历十年之恋的两人,就在不经意间,各自走散了。而这期间,听说韩花钱考进了艺校,后来当了歌手,进了娱乐圈。三个人从此毫不相关。
不论哪个版本,我都不愿接受,不是结局不够圆满,而是过程太过坎坷。
曾经的曾经,他可以为她,赤身裸体地钻进花园,只为那枝,玫瑰飘香。
过去的过去,她也愿意为他,空手接过玫瑰,不问花刺,不顾花伤。
我们都不是最聪明的,却始终愿做,最勇敢的那个。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有时听起这首歌,眼泪还忍不住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粤语的发音,还是搞不太懂;只是这段藏着故事的歌词,唱得我心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