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芳华初现,梦始黄角桠

万水千山走遍:三毛传 作者:艾平 著


第一章 芳华初现,梦始黄角桠

“古怪”的孩子

佛说:芸芸众生,如鱼过江,谁又能为谁停留摆尾。然不经意间,你我能为彼此驻步,此乃冥冥天意。纵然今生未能厮守终生,相伴经年,亦是心足。

尘世辗转,人生如梦。曾经年少轻狂,执着地行遍万水千山,望遍天涯孤月,那是一个女子,三毛。一个四处流浪摆弄文字的怪女子。她的故乡,在远方。因此,她将永无休止地追寻。

这世间更多的女子借着一柳、一树、一把丝绸伞,杨柳岸边,吟风弄花,如诗如画演绎婉转的情长梦短,流年绯长。

而三毛却在浩瀚凄艳的沙漠中留下了一个倔强的背影,在异域他乡把万水千山踏遍,留下了一个个让世人无法模拟的足印。一次次地,三毛如此固执地在撒哈拉的沙漠里风轻云淡地告别她的情、她的爱、她的怀恋,轻轻地飘过,随着云彩一起流浪,坠落又腾空。

人生似梦,曾经沧海,一樽还酹江月。任凭风吹雨打,看庭前花开花落,任天上云卷云舒,沧桑变化,心中的梦就是永不凋落的花,沉淀,升华,成像,散发迤逦的光,普耀。

这世间,任何精彩和传奇,总会有个开始,有个追寻。如今,在那嘉陵江畔正上演着一段传奇。

嘉陵江畔的重庆,中国西南地区的一座名城,寒暑暗转,迷雾朦胧,繁华而又安然,没有什么倾国倾城的爱恋,亦没有何等凄风苦雨的成全。百姓安康,乐得平凡。

1937年,国民党政府在日本战火的蔓延下,迁移到了南京。这座宁静的雾都山城,却成了中国战时的陪都。

重庆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集中了形形色色的、来自四面八方的异乡人、军人。首都在前方抗战,背后的山城还是车水马龙、夜夜笙歌,前方百万横尸的血还没有流到这里,这里还是一片纯净的自然。

在战火逼迫之下,带着疲乏和寄望,陈嗣庆一家流落至此,如一缕浮萍,无奈自安然。

1943年3月26日,三毛出生在重庆一个名叫黄角桠的地方,有一段民谣,诵说那块尽出奇女和才子的土地。

那一年,风波且定,百事将安,正是天下战乱即将平息的年头。黎明前的黑暗,和平眼看就要到来。中国人民浴血奋战,抗日八年,终于到了庆祝胜利的时候。

远方胜利的号角声还没有传来,山城内一声嘹亮的哭喊,惊醒了无数人。

她出生之时,正有淡红色的曙光,透过氤氲的薄雾,把上帝和平的福音,透过山峦重雾传递过来,敲响了心灵的那口钟,纯净。

至美之景,诗意而苍凉,为这个女婴的到来渲染了特殊的底色。也许只是偶然,也许真是个奇迹,三毛在这个时候出生了。

婴儿是世间最纯净的了,人之初,性本善,婴儿是无欲无求的,载着梦想,载着期望,载着人生,最后载着一个沉重的壳,再也不能翱翔,只有在这个满是人的世界,匍匐前行。

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陈嗣庆,对这个初来尘世的女婴寄予了一个知识分子和基督徒的理想,他为孩子取名叫“陈懋平”。

“懋”字,是家谱上属于她那一代的排行,而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平”也正是和平、平安之意,也是一个文人无力于时势寄托于文字的懦弱、耶稣教徒的祈祷,在这个孩子的身上赋予了和平的使命。也是将最朴素而美好的愿景,寄托在这个女婴的身上。

做父母的希望自己的子女一生平平安安,不求大富大贵,只愿平淡幸福到老,三毛是没有大富大贵,但幸福只是敲开了窗,还没有来得及入内,就又跑开了。

三毛的命运注定是多舛的,小时候的自闭性格让父母忧愁,几次自杀,父母为此伤心白了头。父母把她含辛茹苦养大,而她又远赴异国他乡,寻找别的安详,最后无恋于世,引颈自杀。

小小的婴孩,学会说话走路,又学会了看书写字。

三毛长到三岁时开始学习写名字,却总也写不好笔画复杂的“懋”字。小孩子图省事,就把“懋”这个字跳过去。小孩子都是懒惰的,一个复杂点的字都不愿意写,而当碰到感兴趣的事时就又勤快至极。

陈嗣庆只得顺水推舟,给她改名叫“陈平”。这是三毛的第二个名字,也是她的第一个笔名,在她十七岁的时候,被大众所知。其他几个孩子跟着沾光,也享受了这个待遇。在三岁的时候就个性了一回,隐约露出固执的苗子。

“三毛”这个名字,是她发表《沙漠中的饭店》时自己起的笔名,那是她1974年发表的短篇,那个时候她正与荷西幸福地生活,每天的欢乐足够多,哪里会想到后来的那些苦难。

起这个名字没有和那个小三毛挂钩什么。三毛只是说,这个名字笔画很好,很是简单。

后来还有人说“三毛”这两个字,是一个卦。三毛是很相信这回事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取这个名字也不无可能。

在这篇文章以前,她一直用真名“陈平”发表作品。

另外,她还有一个英文名字,叫“ECHO”(艾珂),这是一位希腊女神的名字,无关爱情、充满哀愁,就像三毛满腹的痛苦无法说出口。

1989年,三毛第一次回大陆探亲,那个流传着民谣的故乡。在故乡小沙乡,她告诉记者,她要用一个新笔名,叫“小沙女”,纪念她的故乡。

三毛还有一个名字,是她的西班牙丈夫荷西起的,也只有荷西才这样称呼三毛,“我的撒哈拉之心”,很长的名字,那也是一段爱情与婚姻的见证。

分针的转动,最终与时针归一,时针的旋转,终成一体,正如这天下,有分、有合,亦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也许真的是信得太过虔诚,或者是分久必合的契机,战争真的是停止了。政治的风雨和顺了,可以不用再奔波逃窜了,人民也有了追寻幸福安康的渴望。

陈嗣庆也带着全家,搬到了国民党政府所在地南京,并在那里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来创造美好生活。后来生活条件有了改善,住房也跟着变迁,他们住进了南京鼓楼头条巷四号,一幢宽敞的西式宅院里,一个更大的天地。

宅院敦实而深沉,散发着古旧的气息,青砖瓦带静静地陈述着冷暖交替的从前,老旧的阁楼,又唏嘘北雁南归。经年辗转,这宅子已经沉淀成为一个绅士,风度翩翩地看着这女孩成长,互相为伴,互解寂寥。

当习惯了那无忌的童言笑语,人走茶凉会把一个壮年直接老化至垂暮。

有人说,享受了荣誉,也就很难再接受低落,享受了陪伴,就再受不了寂寞。

三毛的三年童年,就在重庆和南京度过了,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仙童事件,这时的三毛是一个普通人,还只是一个孩子,像我们每个人小时候一样,浑浑度日,只嬉戏玩耍。

只是三毛小时候,性格就孤僻、独立、执拗而叛逆。幽幽的深眸中总是透射出凌厉和冷淡,少见天真的浅笑,多是静默而出神地思考。她最喜欢的地方,是邻近的坟场,大人避之不及的地方。孤寂和苍凉反让她觉得心安,阴森得恐怖她也无畏。

一个瘦弱的姑娘,趴在坟头上玩泥巴,玩得野风瑟瑟、乌啼阵阵,甚是心悸,她从不知这是恐惧,反而更觉安心,享受这种沉重的安寂。

坟地安静、寂寥的气息,从来都只是三毛玩乐的调味品。她也从不害怕,死人并不是恶魔,他们只是丢失了生命,被困缚在这个狭小的方盒子里,但灵魂却是自由的,还在外面游荡,这里是三毛一个人的,一个个空洞的家。

小时候的三毛就喜欢坟地,长大了的三毛更加青睐这个地方。小时候是为了排解无聊,长大就是要消磨寂寥,很多年后,三毛在坟前放声大哭。

她的爱人,也住进了坟墓,她陪着他,从日出到日落。

三毛的另一种嗜好就是看宰羊,仔细地盯着全过程,一个细节也不肯放过。有种嗜血光芒在三毛眼里闪耀,扭曲的脸庞看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是瘆人得厉害。看完,脸上有一种满意的表情,一声满足的笑,却能把大人都吓破了胆。

这是冷酷也或不是,在殷殷血色中看到了动物的可怜和生命的悲剧,活着的无奈和死了的解脱。三毛小的时候就对生与死如此地执着,长大后,这份执着成就了她的文学,成就了灵魂的永生。

三毛注定了与众不同,因为她的双眼看的不是风景,而是灵魂。即使隐身,也会被那凛冽的视线刺痛。那双黝黑的眼睛,在黑暗中黢巡,偏僻的角落更是不会放过。

世间悲喜无常,人生波折辗转。人生数十年,短短长长,究竟怎样,才不枉然?她执着地用自己的生命勾勒人生的轨道。用生命做出一个待续的答卷。始终在追寻,倔强地追寻!

倔强是悲伤的种子,每一种倔强的包裹之下,总有一颗松软易破的核。那是命运,发芽之后,染了倔强色,即会肆意疯长,不再屈服,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即使是粉身碎骨,最后也留下了那份宁折不弯的坚韧。

在父亲陈嗣庆的回忆中,三毛亦是那样倔强顽强,“有一天大人在吃饭,突然听到打水声音激烈,三毛当时不在桌旁。等到我们冲到水缸边去时,发现三毛头朝下,脚在水面上拼命打水。水缸很深,这个小孩子居然双手撑住缸底,好使她高一点,这样小脚才可打到水面出声。当我们把她提着揪出来时,她也不哭,她说:‘感谢耶稣基督。’然后吐出一口水来。”那个小小的孩子在那时就已虔诚地对耶稣生死相许了。

三毛的一家人都是信奉耶稣的,只是三毛信得更是虔诚,交之与生死,寄之与自然。

三毛从来都没有被虐待、冷落过,但她就是孤独,她讨厌更多的人,可是她又需要关爱,拒绝别人的好意,却独自黯然神伤。

耶稣是三毛一颗心的交托,她不愿意相信别人,却愿意相信耶稣,因为耶稣不会对这个小女孩做什么,为她改变什么,但却是无处不在的。

三毛需要的正是这种淡薄的依托,心灵的依靠,她把一颗心献给了耶酥,只求不孤独。

富足和安稳总是好的,它是一些花朵绽放的土壤。到了南京后,家里宽敞了许多,她玩的花样也多起来:拿着竹竿,想象着自己骑的是会魔法的扫帚;绕着梧桐树骑马,把自己当作古代大侠;林荫采桑,那是一个纯良的少女;蹒跚追鹅,那是年老的妇人。

一个孩子演绎不同的世事,从静物到动物,从生命到苍老。三毛小的时候,就好奇人世间的百态,长大后,一直在追逐天地间的风景。

三毛是和大伯他们住在一起的,很多的人。在这个大家庭里,三毛有堂兄,有堂姐,有弟弟,还有妹妹。但是有的堂兄堂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三毛三岁的亲姐也进了学校,只有三毛,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就只能在家里玩耍。

那时,三毛有了第一个弟弟,但却是存在感很小的,爱玩的年纪哪有多余的注意力去分给动不动就哭而且还不会动的婴儿呢?

三毛的玩伴除了自家的兄弟姐妹,还有和用人兰瑛的孩子“马蹄子”。

不过,她不喜欢他,马蹄子有瘌痢头,而且瘌痢头上总是有嗡嗡作响的苍蝇。那时的孩子总是干净无瑕的,也看不得一点污秽,精神或者是身体上。自闭的孩子更是容不得这样的正常之外的现象。后来,她去上了学,鼓楼幼稚园,是由教育家陈鹤琴所开办的,在家玩的时间就很少了。

兰瑛本来是一个逃荒的人,家里是不需要那么多人的,但是因为和三毛家里的老仆人有亲戚关系,就是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所以才收留了她和她的儿子马蹄子。

最真的快乐总是来自最单纯的心,最单纯的事,属于最单纯的人,那就是童年的孩子们。

三毛是个纯真的人,在她的世界里,不能忍受虚假,就是这点求真的个性,使她踏踏实实地活着。也许她的生活、她的遭遇不够完美,但是我们确知,她没有逃避她的命运,她勇敢地面对人生。

在这纷繁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唯一,人们大多为旅途中的美景而迷失,最后,忘了最初的路。

三毛一直是坚定而执着的,她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什么该得、什么不该求,人生的路途她一直按照自己的方向走,不曾回头。

人们常说,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是要在路上。而三毛的,却逐一地实现。初来尘世,她便开始了旅程,灵魂之旅,生命之旅……

初识“三毛”

黄角桠,黄角桠,黄角桠下有个家。生个儿子会打仗,生个女儿写文章。

一段歌谣,一段故事,一种人生,一种经历,万帆过后,发现,原来,一切皆有定数。

父亲陈嗣庆是个外来文人,而三毛在落地就沾上了这里的地气,冥冥中就成了那个三毛,那个敢爱敢恨,用生命去写字,用生命去爱的世间奇女子。

三毛是陈嗣庆夫妇膝下第二个女儿。三毛的姐姐叫陈田心,比她大两岁。后来又有了两个弟弟,大弟陈圣,小弟陈杰。在姐弟中,与三毛最亲的是小弟。

陈田心从小喜欢文艺,后来当了音乐教师。陈圣经商。陈杰继承了父亲的法律职业。也许是和黄角桠无缘的缘故,他们既不爱写文章,也不去打仗。

既然是俗世,生在这俗世,也是不能免俗的,无论是不是俗气的一个人。三毛就是极信命理这回事的,她相信一切皆有定数,个性、经历和出生等都是相关联的。她对台湾科学家沈君山说过:“我的看法是,八字和个性有关。”

三毛的一生都在主张逃脱尘世,逃离命运,只是自欺欺人罢了,那个束缚自己的框是三毛亲自制定的。她一直想逃脱,却还在按着命运的轨迹行走。

也许真是这样的印证,也许是那段歌谣的蛊惑。三毛从小就爱极了看书。小的孩童,还是不识很多字的,小三毛是看了图画和字的形状,再去问哥哥姐姐,弄清书里的大意的。可以说三毛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生长的轨迹怎么崎岖、怎么缠绕,也转不过童年,离不开家庭,少不了那些年少时光。

正如陈嗣庆所期待的,在三毛三岁时,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的鲜血和生命,终于换来了和平。

父亲,陈嗣庆,浙江定海岱山岛小沙乡人。早年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法律系,后到上海,以教书为生。抗战时期举家来到重庆,开一律师事务所维持生活。

母亲,缪进兰,出生于上海,那个繁华又寂寥的地方。高中毕业后不久,就和陈嗣庆结婚。缪进兰曾经多次在小学教学,后来辞职在家,当家庭主妇,相夫教子。高中时期的缪进兰,参加过学校抗日救亡协会,积极参与救亡活动。她是学校的活跃分子,还是校篮球队队员。

可以说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三毛的父母都是文人,对孩子的教育也并不是那样迂腐无知的,三毛自小也就带有文学的气息。

后来,三毛被送进鼓楼幼稚园。值得一提的是,三毛就是在这一时期,在南京家中,开始了她读书的生涯。

在大宅子里,有一个被哥哥姐姐们称为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个大窗,对着窗有一棵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三毛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来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三毛可以静静地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然并不是只是因为逃避玩伴才进去的,三毛本身也是极喜欢看书的。

在这样的一个文化家庭,父母的熏陶和哥哥姐姐们的辅导。三毛的读书环境也是极好的,对知识的渴求仿佛是从出生就有的。

书室窗外是碧绿的梧桐,书室屋内是求知的孩子。每天清晨,总有如洗的鸟声从窗外传进来,伴着孩子清脆的诵读。

三毛开始走进书看世界,看奇妙人生,那样小的孩子还是不懂什么的,三毛先就只是看故事,然后再学习认字。

三毛也是在这里读了生平第一本书,漫画家张乐平的名作《三毛流浪记》。这是一部漫画故事书。书中小主人公三毛,是一个流落上海街头的孤儿。

张乐平笔下都市孤儿的悲惨生活,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包括还在幼时的三毛。“三毛”,成了家喻户晓的流浪儿的典型形象。《三毛流浪记》,全书没有文字,完全以图会意。目不识丁的小三毛,多多少少看懂了书中的情节。

后来,她又读了张乐平的另一本书《三毛从军记》。三毛回忆说:“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看它。”

三毛不仅对这个“三毛”永远长不大的人物印象深刻,对三毛的创造者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最后成了他的女儿。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三毛也都拿过来看。

图书馆里有一套给孩子看的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就是三毛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三毛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一个还在蹒跚走路的小孩,就要背上书包进学堂,父母的期望,社会的期望,在孩子小的时候,就上了一层枷锁。

索性后来,三毛并没有念完学,但没有人会因为她的学历而偏见于她,后来的自学,再后来的留学,无数的讲座、座谈,邀请这个初中没毕业已经辍学的三毛去讲授她的经验。

阅读的时候,小三毛有时笑,有时哭,小小的年纪,也有那样的情怀,好似就已知晓了人世,懂得了悲喜。也正是这样便有了“三毛”这个让世人无法忘怀的名字。

为的或许是人生第一次成长的纪念,更多的可能就是在那时小小的心里就对这个懵懂的世界开始了追求吧。

这漫画形象就此深深地印在了三毛的脑海里,她永远都记得那个头上翘着三根毛,四处流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

冥冥之中,命运总是有所昭示,一粒沙,影印着一片海的往事;一阵风,倾诉着一场雨的情怀。而年幼的三毛透着不一样的灵魂。这个倔强的小女孩从一出生就注定降落人间的使命,去流浪,去追寻。去演绎一场动人心弦的爱恋,去挥写一个凄美绝艳的人生传奇。

二十六年后,在撒哈拉沙漠,她取笔名“三毛”,就是纪念那位第一个和她对话的书上的朋友。

这一世,她并没有辜负这些名字,和平终偿所愿,虽然并不因她。她却因流浪,成了真正的三毛,也成为张乐平的孩子。

除了张乐平的书,她还读了《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等书。在书中找寻自己的童话,最后用真实的生命写了一段童话的经历。

三毛说过:“我看书,这使我多活几度生命。”

看三毛的书,也使他人的生命多了几次重生。好像是在透支着后世,贪婪不单属于这一生的风景。否则短暂的一生,怎么可以这样跌宕,这样起伏,这样让人难以相信,那是一个柔弱女子走过的路。

一个奇女子,不似风清,也不云淡,用她炽烈的情感,疯狂的行为,直达内心底部,在欣赏作品的时候又有些小怨恨,那么直白深刻,无法忽视也不能忽视。

三毛的童年不能说是怎样,因为她也是个孩子,也要玩耍,也有哭闹,只是游戏有些另类,与我们的童年是差不多的,不能因为一个人的以后,她的从前就要全部改写。

有一天,三毛在南京的家中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拿出了一大堆金圆券给她玩,而且姐姐哥哥都有,在高兴时却看到老仆人在流泪,说他们要逃难。后来他们逃到了台湾。

在那里三毛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台湾也可以说是三毛真正意义上的故乡,有着虽未生之义,但有育养之恩。也是在他乡心灵归宿的港湾。

远处的山岳飞奔而退,波澜的海峡渐渐入眼。迷雾古城重庆,动乱的南京,三毛也没想到,这一离开就几乎差点回不去,大陆的一丝情缘。

1949年,三毛结束了在大陆的童年生活,跟着父母,漂过东海,站在甲板上,看着大陆,渐渐地远了,在视线中汇聚了一个点,人生的起航线有了开点。

渡过汹涌着墨黛色波的台湾海峡,迁到风雨飘摇的台湾岛。三毛在重庆、南京和上海,大约只生活了四年。在这短暂的四年里,她不懂祖国有怎么样的桑田沧海,却真实地经历了,跟着祖国成长。

抗日战争胜利不久,中国爆发了三年内战。延河之水汇成奔腾之势,星光之火化作咆哮黄龙。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全面军事胜利,除了让后世纠结愁肠的台湾。这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对幼童三毛来说,记忆里是平静的,可却波动着她的人生,确切地说是每个中国人的人生。

这样的经历,对于三毛,有些幸运,有些遗憾。幸运的是经历了,遗憾的是却没有留下回忆。

三毛成名之后,却对她童年经历的时代,倾注了相当多的关心,好像想再重新经历一遍,然后在她的笔下重演。

三毛不仅写文章,还写过歌词和剧本。

那是成名后的三毛在台北的时候,有个朋友在筹集旅费,三毛就匆忙写了九首来应急,其他的八首怎样是不知的,但是那首《橄榄树》红遍了大江南北,传遍了故乡的街市和乡村。

这首词被李泰祥谱成台湾电影《欢颜》的主题曲,歌和电影都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多年以后的街头还会听见那样的低吟。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母亲缪进兰回忆:三毛在家里写作,专心致志,像一个纸人。这也说明了三毛的孤僻,死后在母亲的记忆里最深刻的也只是那写作的背影。她很少和母亲说话,一旦开口,就要打听旧上海的情形,“什么上海的街呀、舞厅呀、跑马场呀、法租界英租界有多远呀、梅兰芳在哪里唱戏呀……都要不厌其详地问个不休”。

《滚滚红尘》就是那个年代的电影,描述了一个女子在爱情中的痴傻与深情。

那是三毛的第一个剧本,也是最后一个,留下了遗憾,遗憾的美。

那是三毛在病榻上构思的作品,故事的发展,情节的起落,一点一滴,不仅是韶华在爱情在社会中的挣扎,三毛亦是与病痛在斗争。疾病缠身的三毛,没有屈服过,病时痛得死去活来,过后,又是那个没有忧愁快乐的女子。

三毛是一个果断的女子,那样忧郁的“韶华”从不会是她的写照,这在她后来的恋爱中都是可以证明的。

初恋舒凡,三毛爱得深情,爱得迷醉,爱得无法自拔。但当两人不能再继续,命运无法重叠,三毛毅然放弃了,离开去了美丽的西班牙,虽然她内心还很不舍,但坚强是给别人的,软弱从来都是给黑匣子里的自己。

荷西的爱,太过深沉,太过浓重,把一生的幸福的精华全部给了三毛,三毛弱小的身躯担不起这份沉重。

三毛还是一个奇女子,有些本来是美好的词语,用滥了,也就庸俗不堪了。

才子才女满街走是一个例子,银幕、荧幕上的奇女子频频出现也是一个例子。

没有什么词语可以描绘三毛的独特,天外一样的人物,来到这个凡尘历练。

“奇”的正面意思应是“特立独行”,按辞海的解释,即志行高洁,不肯随波逐流之谓也。

在世俗上,三毛永远都有自己的一套坚持,她欲脱离凡尘,却又被尘缘缠身。

三毛是一个随缘的人,既然生命没有被剥夺,那我们就要学会享受生命的滋味,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青菜豆腐,都要自己去尝一尝的。

她的丈夫荷西是一个西班牙人,荷西对三毛一见钟情,苦苦追了她六年,两人才修得正果。相同只不过是都有颗柔软女人心罢了,都还没看够这俗世,念完这红尘。

佛说: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体会不到快乐。

新的故乡

隆隆的汽笛声,喑哑的嘶叫,从地狱轮回深处传出的昭示。平静的海面在地底深处波涛汹涌,就像三毛的人生,安宁的背后更大的波动在蛰伏,等待着一个时机,然后奋起。

坐船是极辛苦的,即使是不晕船,身体也不会太好受,三毛的母亲晕船吐得厉害,只得整日躺着,像是行将枯槁的人,三毛幼小的心里充满了恐惧,也是那样,才记下了“中兴轮”,那个船的名字。

初到台湾一切都是陌生的,父母是有些艰辛苦涩的,对于小孩子来讲却是新奇好玩的,台湾像一个万花筒,里面一切都是新奇的,可以让人眼花缭乱的。

三毛的父亲和伯父,把家安在台北建国北路一幢日本式房子里。在当时,那里还是一片荒僻的街区,拾荒人都少见。

当小三毛跟着哥哥姐姐们踏进日式房子,立刻对榻榻米产生了好奇。争先恐后地脱下鞋袜,奔到榻榻米上雀跃舞蹈,大呼小叫,为释放了脚丫高兴得发狂。孩子们心花怒放,光着脚,一阵乱叫:“解放了!解放了!解放了!”“真好!真好!”

那时的台湾,“解放”是一个很可怕的字眼。大人们听见,赶紧跑过来,把孩子们的狂热喝住了,成了一群小木桩。

在来台湾之前,家中的积蓄和金银首饰,都当了出去换了飞速贬值的金圆券给流掉了。当时只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

初来乍到,律师事务所也是不能马上开的,加上伯父一家,八个孩子需要养活,经济十分拮据。这样的状况,一直到三毛念完小学,才有了改善。孩子们都是乐天派,怎么会知柴米油盐都是要钱的,索性,家中怎样贫困,孩子们也是没被苛刻了的。

还不到六岁的年纪,学校是不收的,教子心切的缪进兰硬是把那颗父母心淋漓了尽透,硬是说动了老师同意三毛上学。

还没有享受完童年,还没有来得及缅怀下童年,三毛就背着书包稀里糊涂地进了学校——把无数人禁锢的地方,禁锢着身体,还禁锢灵魂。

从此由一个无知的孩童开始转变,会檄文,懂识字,知晓礼义廉耻,明白孰是孰非,有些事即使是对的也不会被认同,错的还会被人顶礼膜拜,这一刻,懂得了无奈,知道很多都是身不由己。

三毛六岁以前的童年生活,是在不断地变迁流离中度过的。从雾都重庆,再到当时的首府南京。随着内战的炮火一路辗转,途经上海,远渡台湾。三毛的童年,是中国历史大变革时代一群人的缩影,战火中的童年。

尽管是一个战争中漂泊的孩童,尽管屡次迁徙、颠沛流离,但是小三毛并不知多少愁苦滋味,她生长在一个中产知识分子家庭,饥馑冻馁之苦是没有的,衣食住行是从来不缺的。

与同时代的许多中国儿童相比,三毛是幸运太多的,更不用说张乐平笔下的那个流浪儿“三毛”了。

三毛之所以用了这么一个苦难的名字,可能内心是有些她也没发现的优越感吧,只是因为她的感情还在,还有精力、心情和同情来对待他人。她还有充足的感情,没有在流离战火中磨损掉,没有在生与死的选择中抛弃了其他一切的包袱。

三毛自己也说:“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呵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即使在以后,一个人在流浪,也是没有流浪儿那种狼狈的,依然桀骜得像是个铠甲勇士,顽强就是她最坚固的守护。

想要做一个恬静的女子,不轻言悲喜,穿长裙,留长头发,温柔浅笑,从容优雅,足矣。

三毛亦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的美不在于形,最美的是那一颗心,流淌着鲜艳的血,灌溉无情的沙漠,激情了整个人生。

可能是童年太过孤僻,让她选择了以后那样的路,那样一个敏感的孩子,她的无助与孤独也就要用命理这回事来稀释。

她相信一个人的血型会影响人的一生,一个人在出生的时候,个性已经被一些生理因素规定了。

对血型决定性格的说法也笃信不移,她宣称:“至少在我身上,应验了很多事情。”

她的血型是B型。三毛认为B型血的人性格有弹性且开朗。1978年,她住在西班牙丹娜丽芙岛,一天在出门买菜的时候,意外地看到十一年未见的表姐夫,他乡遇故知,过剩地喜悦。

宴席散,终须别,等到送行的时候,三毛还哭得很凶,但船刚刚驶远,三毛就有说有笑,像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三毛用血型来解释这一现象。

三毛说:“我是个B型血的人,虽然常常晴天落大雨,可是雨过天晴亦是来得很快。”

三毛对血型颇有研究,她说:A型冷静,AB型双重性格,O型择善固执。她的丈夫荷西是O型,在西班牙对三毛一见钟情,苦苦追了她六年,这大概就是三毛所说的“择善固执”吧!

三毛还相信生辰星相术。她还说,往往同一星座人的个性,都有某种程度的相似。

她的星座是白羊座。她在一篇散文中这样告诫自己:“你不要忘了,你这等白羊星座下出生的女子,就是掠夺成性的女子。”又一次,她说自己是白牡羊,将一切美德都想占有的“江洋大盗”。

她对世上流传的一些神秘游戏,崇拜得有些走火入魔。荷西死后,她爱玩台湾流行的“仙碟”一类的算命术。

三毛自称,她只要用一枚铜板,在桌面上擦几分钟,就可以和阴间的丈夫进行谈话,可能是真的,可能是思念过切,六年的追逐,二十年的相伴,早已深入彼此的灵魂,只有双双死亡才能消除这种交融。

1984年,她应邀参加台湾作家醉公子主持的“阴间之旅”活动,身体晃动,施以咒语,灵魂就可以步入阴曹地府,和死去的朋友交谈。这种活动醉公子搞了好几次,但是成功完成旅行的人极少。三毛说,她成功了,她见到了她的干爸徐。

她用一支笔,一张纸,口中念念有词,便能和阴间的人谈心。死人的话,她都记录在纸上。三毛曾经以这种方式,给人演示过和徐的一场谈话。

还有很多是关于三毛的“特殊功能”的说法。

那是在她大约五岁的时候,三毛陪同父亲去机场接一位朋友,朋友从日本来,多年的朋友如今相见言谈分外亲热。三毛就拉过父亲,偷偷地说:他家死人了!

一句童言无忌的话吓得父亲心悸起来,紧紧攥住了女儿的手,告诉她不要再乱说话。三毛也只是无可奈何地撇了撇嘴。

客人到了家后,落座间,面容悲切,言谈凄凄,问及才说,数月前儿子不幸夭折,说罢落泪,众人也跟着黯然落泪,陈嗣庆想起三毛的话,内心惊诧不已。

三毛长大之后,也不止一次地对人说起过她的“特异功能”。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能运用“心灵感应”,掐算过去,猜度未来。还举出好多真实的例子来。

她十三岁那年,预感到自己将来要嫁给一个西班牙人。后来她把这种感觉告诉母亲,母亲不以为然。然而,在多年以后,她真的成了西班牙人荷西的妻子。

她跟电话也有心灵感应,话机静静地在那旁放着,就突然感到有人要打电话来,急忙跑过去接,果然,电话响了起来。

三毛和香港作家倪匡、台湾武侠小说家古龙,是关系非常好的朋友。

有一天,三人约定,无论以后是谁先死,他的灵魂也一定要和活着的人联系。后来古龙先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也没有和他俩联系,倪匡忍不住,就问三毛是怎么回事,三毛一本正经地解释:“这个酒鬼,他一定又在阴间喝醉了。”

关于三毛“心灵感应”的种种传说,给她罩上不一样的神秘色彩。这些事件,恐怕有的是似是而非的。

譬如少女三毛的结婚预言,实际情况是,她当时正狂恋着西班牙画家毕加索,并梦想成为他的另一个女人,那是一个纯真少女的崇拜狂热。又如对古龙失约的解释,可能真的是古龙经常喝醉酒,爽过太多的约吧。

一种心理引导着,三毛真诚地相信她的特异功能,所以,也就总是把巧合或是因果的事情归功于此吧。一个人的心理引导着她的思想,也影响着活动,也就产生了潜意识的事情。

在无助的时候,在寂寞的时候,哪怕有一丝的安慰都是好的,无论是幻想的还是真的都是无所谓的,要的只是那种感觉,那种寄托。

三毛的见闻很多,经历了很多古怪的事情,尤其是后来,总是会出现幻觉。记忆的混乱,又被三毛叠加,重新排演。

三毛的意识是向往自由的,她渴望更大的天空,她想象着自己能飞翔,可以随着云彩飘荡。

那是一个遥远的理想国度,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的一个梦,有的人在现实中实现了,有的人在梦中餍足了,有的人把这个梦丢弃了。

拾荒之趣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游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

三毛就是这样,拥有一颗云之心,用她如云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云展云舒,亦是那么淡然洒脱。

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

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烦琐,迷失而不自知。

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三毛真正决定与文学相拥一生还是在她小学五年级时,因为那一刹那的光华,眼前繁花绽放。

当年三毛十一岁半,接受了《红楼梦》的启蒙。从此,她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事实上,《红楼梦》给予三毛的影响,不仅有文学上的,还有哲学上的。杂糅在那部伟大名著中的中国传统的佛道思想,对三毛世界观的塑造,起了极重要的作用。

只是在某段话、某个词前停住,呆愣了片刻,才继续读下去。

那时是不懂的,后来,长大了才明白,那是一种“动容”,感受不属于自己的情感。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三毛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喜欢看着别人的经历,畅想自己的未来。一个蹒跚的小孩,牙牙学语,上学读书,长大成人,做自己喜欢的事,嫁自己喜欢的人,最后一起到老,两个老人互相扶持,带着笑容,一起走向最后的坟墓。

那时的高小课程是不难的,可是算数加重了,鸡兔同笼问题也出现了,老师十分紧张,生怕考试出现什么意外,老师都是这样紧张的,在某种考试或测试上,所以一再地要求三毛和她的同学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自然也晚了。

而且那时的作业很多,可以利用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少了,日复一日。三毛的看书时间被残忍地剥夺了并且是不容申诉的,被书挠得痒痒的心,始终不能安静下来,没有办法了,真的是中毒太深了,她开始在课堂上看小说。

三毛本来不喜欢在课堂上看小说的,可是被繁多的作业逼迫得没有办法了,要不就真的中毒走火入魔了。

奢华的大观园,如水的女子,如玉的男子,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是美的,东园的吵闹,西园的欢喜都是陌生的,也是好玩的,十几岁的孩子就像进入了一个万花筒,看到百花怒放,眼花缭乱,看到的一切都骚动着那颗年少好奇的心。

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三毛意外地得到了一本《红楼梦》,也就是这本书影响了她的一生。她以前看书的时候完全就是囫囵吞枣、生吞活剥,只要有故事就继续读下去,懂或不懂就那样读完了。

《红楼梦》这本书,让三毛看得欲罢不能,在课上也偷偷地读,知道了这一章,不看下一回,就总是心痒痒的,干什么都没心思,脑海里还一直在回放经过的情景,还不停地想着如果是自己又会如何。

上课的时候,把书藏在裙子下面,老师转身写板书,她便掀起裙子读书,正读到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大虚情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红大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濛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看完这一段,三毛神游太虚,不知今夕是何年了。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前面同学的背,明明什么内容都没有,却吸引力那么强,看着,看着,就看到了含玉而生的俊美少年,白茫茫的土地,那小小的一块布上,却延伸出那么广阔的空间。

心里的感触,已不是流泪和感动可以形容。忽然间有了一种顿悟,却又不明白悟的到底是什么。

苍茫的天地,一对父子隔着风雪遥拜,一个遁入空门,一个异域他乡,本是不可能相见,没来由地惊喜,却要永远分离,一个看破了尘缘,另一个还在人世间挣扎,天地万物,最终还是要归于尘土,撒下一片荒芜。

只是那样痴痴地坐着,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她的名字,缥缈的声音,好像来阵风就会消散,三毛没有回应。她的思绪已经飘远,老师居然也没有生气,上来摸摸三毛的前额,问:“是不是不舒服?”

三毛默默地摇头,看着她,恍惚地对她一笑。刹那间,顿然领悟,那一刻的顿悟,一刹那的芳华,那就是“境界”。

求而不得,靠的是机缘,还有努力,顿悟是一种经历的积累,是思考的叠加,然后在最后一刻点明。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当年三毛十一岁半,接受了《红楼梦》的启蒙。从此,文学就真的在三毛的心里扎根了。

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三毛却没有,她想,她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同学们,让每个人拿回家去仔细填写。

发到三毛的时候:“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

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三毛心想的哪里是信心的问题,她只是对这种无趣的教育,已经很是深深地厌烦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老师仍然将志愿单留在三毛的桌上,转身走了。留下了一个充满了无奈与挫败的三毛,愣了好一会儿,把志愿单胡乱地塞进书包里,就回家了。

那天老师意外地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三毛早早地睡下了,仰躺在被子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还要努力地睡着。

三毛最终也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因为那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地读表,由父亲一笔一画地亲手填下了三毛的将来。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们自然得问都不问就来为孩子作决定。大人们的这个决定,却需要小孩子来付诸行动。

小孩子只想长大,青年人恨不得赶快长胡子,中年人染头发,老年人最不肯记得年纪。

这种事不能说是谁对谁不对,大人们总是认为孩子的能力不足以承担决定未来,大人们总是告诉孩子,孩子们是多么弱小,只能依靠大人们的力量,孩子们就要在这样的暗示里接受这个事实。

大人们总是说: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

大人们有时也会说:都这么大了,怎么什么都不懂、都不会!他们也是自私的,对孩子的爱包含着自己的自私,他们不会记得之所以这样,是他们给的选择,而选项也不是多项的,在特定的情况下,总有一种选择是错了的。

上中学前的那个暑假,对三毛来说是尤其漫长的。她一点儿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甚至已经忘了还有这回事。

对于无能为力的事,遗忘是最好的办法,不会时时记得,每刻的烦恼,明知不能解决,却还要费尽心思,去设立一些不可能会发生的命题。

为得到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没日没夜地看,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看完书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看过之后,要发呆好多天才能清醒过来。

对于凡事都不关心,那样的生活像极了隐士高人,遗憾的是,却没有高人的高能力。整日为伴的就是一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那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去玩。

那段日子,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地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着去另一个世界,它们真的有这种魔力。

三毛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嗜好,那就是拾荒,三毛的家并不贫困,她也算得上是温室养的花朵了。偏就是喜欢拾荒,真是匪夷所思。她捡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不管是有用,还是废物得不能再废物了,三毛不管它们的用途,只是喜欢、合品位,就带回家去。

三毛自小走路就喜欢东张西望的,那样温顺的一个孩子,却做出了让人如此注目的事情。

在三毛的小学时代,最优秀的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就坐在一群孩子中,午饭的时间都不舍得离开,她在驯服,让每一个孩子都做一只温顺的小羊。

上课是如此煎熬,也只是在国文课上,三毛才轻松一点儿。一天,在课堂上,国文老师布置作业,题目是小学老师们惯用的:写自己将来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三毛的作文写得是很好的,几乎每一次老师都会拿来当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诵,然后再嘉许一番。

这一次,才写完,老师就要三毛朗诵,换来的不是老师的夸奖,而是一个挂满粉笔灰的黑板擦。

三毛大声读道: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小街小巷地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地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

三毛还没读完,老师就气得听不下去了,顺手拿起黑板擦,对三毛迎面劈来。老师怒气冲冲地说:“如果将来拾破烂,还要到学校读书干什么?”

三毛愣愣地看着老师,她心中有种碎裂的痛感。那是她最真诚的梦想和渴望,在老师的眼里竟然一文不值。她满心期许得来的却是呵斥。她忽然间觉得这个世界并不似她曾想象的那般美好,她忽然有种迷惘感。

自然这篇作文是不成功的,老师命令三毛重写。三毛收回了这篇拾荒宣言,改了理想,要做一个医生,每一个字对三毛来说,都是如此沉重。最后老师满意地点头。三毛却重重地垂下了头。

如此擅长写作的三毛,在那时,丝毫没有想过成为一个作家,或者是一名画家。杜撰敷衍的时候,也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医生。她只是单纯地想做一个快乐而自由的孩子,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情。

三毛的拾荒嗜好,没有因为老师的一黑板擦而被砸掉。她虽然是个胆小的女孩子,但心里竟是固执得可怕。自由是三毛的灵魂之火,凡是三毛认定了的事情,别人怎样说,如何干涉,她都不会改变。

这是三毛一生的雅趣,和荷西结婚之后,也还拉着荷西一起拾荒。

别人是慧眼识英雄,三毛专门练就了一双慧眼,在垃圾堆中寻宝贝,拾荒经验越来越多,三毛对宝贝也就更加精益求精。她从中体会到莫大的快乐和满足感。三毛的快乐从来无须他人认同,她不会活在他人眼风之中,所有的苦乐,她只要自己懂得就足够。

十三岁那年,三毛偏爱一切木制的东西,捡破烂也更喜欢拾那木头做的东西。

有一次,三毛发现家中女工坐的木头墩,是一件美丽绝伦的宝物。宝物蒙尘,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人脸石像。于是三毛找来一块空心钻给女工,小心翼翼地把那木头墩抱回卧室,供了起来,弄得那女工很是莫名其妙。

还有一次,三毛走在街上,正好看见几个壮汉在那里大汗淋漓地锯树,最后他们把大树悠悠地抬走了,留下一个美丽的大树根。三毛围绕着树根,打量了好几圈,越看越漂亮,最后决定把它拿回家。小小的女孩,把大大的树根一步一步地抱回了家。她宝贝似的把它安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地爱着它。

拾荒让三毛如此陶醉,妩媚的花园是三毛最爱的地方,虽然那在别人的眼里只是垃圾场。而在她的眼中,那却是一处美妙的藏宝地。不同的眼光,自然而然也会挖掘出不同常人的快乐。

再后来,三毛留学在外,虽然被放飞了自由,断了线的风筝可以自由地翱翔,却缺了那份安全感和少了一份依赖,拾荒是在快乐的时候做的,三毛那样忧伤、孤独,也就失去了收集宝物的美好心情。

1972年,三毛再赴西班牙,做了一名小学教师,工资不高,但却很是自由,一周只有几天的课。她抱着书,在学校中自由穿梭,享受着那片宁静的校园时光。

三毛是一只美丽的花蝴蝶,在这个城市翩翩起舞。有了充足的物质条件,精神就需要被滋养。

逐渐,三毛的拾荒梦又死灰复燃。“我同住的朋友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至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拾荒梦不仅让三毛的心里得到了满足,它还为三毛的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出入沙漠的一对小夫妻,贫穷得只是租了一个破漏的房子,但是后来被三毛打造成了美丽的艺术宫殿。

三毛家对面是一片大垃圾场,这种不幸的风景,却成了安拉对三毛的恩赐。三毛颇为庆幸,那美丽的“公园”,闲暇的时候,三毛总是要去逛好几趟的。

三毛像发现了阿拉伯人的宝库一般,在这座垃圾场里发掘出了许多的宝物。

一块腐烂的羊皮,捡回来煮煮洗洗,几天之后,变成了一个舒适的坐垫。几个玻璃瓶子,三毛洗洗,刷上了涂料,插上一束怒放的野地荆棘,强烈怒放的诗意。

最让三毛自豪的就是,她用废弃的轮胎改装成的圆椅垫,“我放上一卷录音带,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曲充满了房间。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旁,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丈夫荷西,是她的拾荒知己。三毛在垃圾场巡视,荷西就是一个最忠诚的小兵,紧紧地跟着三毛的眼睛。

荷西大学专业学的是机械,三毛带回原材料,他便加工成实用的产品。一双巧手,一双慧眼,打造温馨的家。

自行车上的旧零件,由他的手摆弄一番,就成了一串绝佳的项链。三毛从棺材店捡来一些木板,花了几个休息日,就做成了一张桌子。

都是无本万利的生意,荷西和三毛也是乐此不疲。

三毛爱拾荒,荷西却更爱三毛。结婚的礼物,荷西送的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这对三毛来说,不亚于最华美的凤冠。在讨好妻子这一方面,荷西一直都做得很好。

陈嗣庆夫妇也投女儿所好。周末,到海边散心,这对老人弯着腰,在海滩上寻寻觅觅好几个钟头,为她捡来了两枚彩石。三毛看了很激动,把彩石取名为“痴心石”。一个极为浪漫的名字,因为那一颗浪漫而自由的心。

小小的彩石,藏着父母一生一世的爱,父母对于三毛,从来都是放纵大于约束的。

在加纳利群岛,三毛有一个最值得高兴的朋友,那就是瑞士人希伯尔,一名拾荒爱好者。

希伯尔原是一位小学教师,一次,他发现学生们可怜极了,一个个像被驯服的羔羊,在这个学校里被驱赶着走停。

希伯尔很难过,辞职了,然后专门拾荒,收入倒是也可以满足日常生活,不少于小学教师的薪水。

希伯尔的拾荒是专业的,而三毛这个虽从小出家的,本领还是要差了很多。

俩人一起到岛上的垃圾场淘宝,三毛还在两眼迷茫的时候,他已经抬出了一面雕花木门送给三毛。

经济渐渐丰裕,三毛的拾荒也不只限于拾的了,买了一件别人眼里的廉价物,三毛还在沾沾自喜于淘到宝物了。

每一件拾荒物都有一个或悲或喜的故事,透过故事再看这美丽的艺术品,是三毛很喜欢做的事情。

1987年,三毛出版了一本书《我的宝贝》,详细介绍自己一部分收藏品,娓娓叙述了每个宝贝里藏着的故事,并附有精美照片。

书中介绍的藏品真是五花八门,有首饰,别针、项链、十字架、锁、手镯等;有日用品,五更灯、煲、茶壶、碗、盘子、酒袋等;有纺织品,衣裙、挂毯、刺绣、彩布……

这些都是三毛的珍藏,深厚的民族气息,印第安的风格,拿出来哪一件三毛都喜欢极了。当然,这其中有一件是三毛永远的最爱:一副骆驼头骨,荷西送的结婚礼物。

那代表着永恒的爱情,一方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情还在浓烈地燃烧。

父母送的痴心石,三毛小心翼翼地保存,亲情、爱情,那是她生活的全部。

三毛的这些宝贝,反映了三毛独特的审美,奇怪的癖好。拾荒与收藏,是三毛生命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她深深地爱着它。

三毛说:“我深深地爱着它们。也许,这份爱来自美的欣赏,又也许,它们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国家,更可能,因为这一些与那一些我所谓的收藏,丰富了家居的悦目与舒适。”

三毛相信缘分,也极其信赖缘分,与每一件宝物的结缘,都是生命的支线,她爱着每一段尘缘。

三毛用读书来缓解孤独,拾荒来忘记烦忧,她也会玩耍,也像大多数的女人胆小。她,懦懦的,让人怜惜。

那是个绿豆糕般的童年,把一麻袋绿豆做成过去,埋在砂糖里,面团圆圆,合成绵绵,小时候的感觉总是很甜。青色在蔓延,松涛游弋炊烟,有个女孩在翻诗篇。

于书中,万水千山走遍

青春吹起了长发,张扬着年华,肆起的梦,红色的心,蓝蓝的天空,白云的那端生命已开始。在那柳絮纷飞的季节,被迷住的眼,你的笑如此温柔。即使岁月已苍老,你还是一如年少。

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

三毛的读书生涯算是痛苦难挨的,最终也没有读完。在那里,大多时候是压抑的,无趣的学习,枯燥的气氛,体罚的教师。

在入学的时候,三毛已经认识很多字了。由于入学前有了阅读基础,入学后,拼拼注音,三毛就可以自己读书了。

她鲜少有不认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念念拼音,看看国语日报就能开始看故事了,当时她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来的时候,当时不懂的字就让姐姐教她,年少时就和书籍做了朋友。

小学的课本也实在简单,日子非常容易打发。新书一发下来三毛就拿回家让母亲包上书皮,第一天大声诵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

她甚至跑去和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些,把我们孩子当傻瓜吗?”为这句话还挨了老师的一顿骂呢!

《学友》和《东方少年》不够看,那时也只是一个月才出一版,书不够看,三毛就去翻大堂哥的书看。

在堂哥的书中,她发现了一些没听过的名字,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

那时候,三毛才几岁,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学友》上介绍的外国人。

读书的另一个空间被开启了,就这样她进入了星空,在里面转啊转,绕啊绕,摘过满天星,看过云和月,看过许多人也不曾见的风景,最后也没有出来。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

什么叫作禁了,三毛也不知道,就去问母亲,母亲也不知道应该怎样说。最后便说:“有毒。”

当时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还狠狠地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人在儿时,总是那么纯真得、傻得可爱,从来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很多虚假,还有很多谎言,很多无奈。

许多年后,三毛还记得,当初读鲁迅的《风筝》的时候,那种感动。其他的有的也是不懂的,但是也看完了。三毛就这样进入了书中,出不来了,也想一直沉溺其中。那时候报刊不够看,一看就看完了,所以什么书她拿到手总是要“吞”下去。

那时候,家中还是比较拮据的。小孩子怎么会懂得,再说她痴迷到已经顾不得其他了,总是缠着母亲要零花钱,得到一角钱,也要迫不及待地去书店花掉,即使出来,小小的孩子也要舔舔嘴角,就像是吃了什么美味,意犹未尽。

后来,又过了不知多久,三毛住的地方有了公交,叫作朱厝仑的,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着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交以后她所在的地方就热闹起来了,也有了那个三毛最爱的商店——建国书店。

那时候,三毛的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金饰都去换了金圆券,大人也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那也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办成的。

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况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做孩子的并不知晓而已。

一向听话的三毛,就成了一个不讲理的孩子,无休止地缠着母亲要零花钱,母亲偶尔会给她钱,她就去建国书店借书看,母亲不在的时候也会偷偷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翻出一毛钱就去租书看!

在书店里,老板介绍给她看一些他本人认为很好的儿童书,如《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农夫的孩子》《银河之滨》《黄金时代》等。

慢慢地,看完了那些孩子的童年书,三毛又开始向其他书籍发起了“攻击”,迷上了大人的武侠世界,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

三毛六年级,毕业考试最紧张的时候,忙里偷闲,又爱上了金庸,喜欢上了那个《射雕英雄传》,之后便迷了金庸一生。

无论后来写作有多么紧张,病得多么糟糕,金庸的新书她每卷必读,不肯放过,细细品味其中的侠胆与柔情、正义与邪恶。

大多的故事,都逃不开正义与邪恶对决的套子,金庸的小说也是,三毛就深处在那江湖之中,一个受迫害需要被解脱的人,期待最后世界的和谐与美满。

她是一个弱者,需要一个英雄来解救她。这也是她的自闭所造成的,对世界充满了不安与彷徨。

1983年,三毛写了一篇读金庸作品的随笔,父亲陈嗣庆看不懂,在饭桌上表示不满,一向孝顺的三毛竟也一反常态,与慈父顶撞起来,晚饭闹了个不欢而散。

因为那是她心底的秘密,写出来,却不被理解,就好像是一个自卑的女孩被否决了她的才能,温驯的猫也会炸毛的。

三毛爱金庸作品很深,其中人物个性,她能侃侃道来,如数家珍。她认为,金庸早期的作品苍苍凉凉,很有诗意,比后期作品更有文学魅力。

三毛读书是极广泛的,看完了中国武侠的射雕英雄,又去看外国的英勇骑士——《唐·吉诃德》,看完仁义看恩怨——《基督山恩仇记》,后来又看上了《飘》《简·爱》《虎魄》《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雷绮表姐》等。

这些还显得过于深奥的西方名著,一股脑儿闯进了她的世界,她在懵懂中开始接受西方文学。

一书一世界,一人一生活,三毛感受的岂止是三维空间,错乱的花絮,萦绕在脑中,造就了如此性格。

父母从来不阻止她看书,只是父亲担心她那种看法会对眼睛不好,看一本书就要钻进去,一直要看完才会出来,她把她的人生分成两个世界,一个充满了书,另一个充斥着人。

值得称奇的是三毛是,先看外国译本然后才看中国文学的,先感受的是异域风光,才来品味本土文化。她看的第一本中国长篇故事是《凤萧萧》,作者徐,二十年后成了三毛的干爸。

三毛上小学的时候,才六岁,在班级中算是年龄很小的了。学习虽然不太费力,但单调枯燥的学校生活使整日与书为伍、从书中知晓世界的千奇百怪的三毛很是煎熬,感受不到同龄人的那种快乐。

三毛属于那种贪玩的女孩子,还很会玩,凡是她那个年纪玩的花样,她都乐此不疲。

含着一枚槐树叶,扁起嘴来,打一声长长的呼哨,唱着孩童的欢闹;用鹅毛管、破毛笔管,吹飞一个个五彩缤纷的肥皂泡,载着不能说的秘密;还有下五石子棋,跳粉笔画的房子,手帕一围唱布袋木偶戏……

有一回,她为了收集更多的橡皮筋、画片和玻璃糖纸等小玩意儿,还战战兢兢地偷过母亲的五元钱。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太受煎熬,熬不过第二天清晨,她又偷偷地送回了那张艳丽的红票子。那年,她三年级,九岁。

学校就是一个羊圈,一群温顺的小羊在里面接受驯养,按时饲喂。孩子们穿着清一色的学生制服,脑袋后颈一律被剃成西瓜皮发型,没有色彩,没有欢乐,那靛青似的童年。

到了高年级,考试竞争压得学生们喘不过气来,稍不留神,就要领教老师的鞭子和各种体罚,三毛惧怕。

在三毛的回忆里,当年台湾小学校里的体罚,就如同中世纪欧洲黑暗的教廷,老师就是那红衣主教,手拿皮鞭或手杖,准备随时赏赐那些卑微的犹太人。

三毛很多年后还记得,那个男孩,在老师的鞭打下,血肉模糊,无法站立,只好在全班的注视下,爬回座位。

三毛是一个乖顺胆小的女孩子,对那样的惩罚是在心里发怵的,索性,没有挨过几回重打。

多年后,成了作家的三毛,痛彻地写下了小学生活的苦楚:“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

那时的教育和这时还是很不同的,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转换,对于那些教育家是陌生的,也是未知因素,他们要最大的成效,就要拿起手中的鞭子,鞭打无辜角色的少男少女。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啃海藻,海藻影响水域。生物链是连接的,每一级都是受害者,可是底层那个是受害最大的,所以,其他人的损失就可以忽略过去了。

学校就像被困在浓浓的迷雾里,听不到海港的哨声,看不见叫卖的人群,它几乎剥夺了三毛的所有快乐。

三毛就只有在书中寻找她的共鸣,和书中的朋友对话,汲取温暖。柔弱的蜗牛,需要把它的身体寄居在壳里来保护自己,敏感的三毛,需要书的安慰来度过无趣的岁月。

学校虽然严肃、古板,但并不是真的中世纪教廷,还是有活泼的时候。

三毛最喜欢的,是每年十月中旬,“双十”节前,军队来校借住的时候。

很平常的早晨,却出了一件很荒唐的事,三毛虽相信命理,但也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竟然被一头疯牛追了很久。

可能是一场胆战心惊,换来一个最真诚善良的朋友吧,很值得。四年级那年的秋天,军队驻校的时候,三毛结识了一位大朋友——哑巴炊兵。哑巴不会说话,聪明的三毛懂他的哑语。

那天早晨,三毛像往常一样上学。她没有穿红衣服,也不是斗牛士,身上有的只是小女孩的青涩味道,不知怎的就吸引了它。

那头疯牛只盯着三毛,不伤别人,像认识她似的。三毛动,它就动。像是被一根线牵着,一方有动作总是会牵连着另一方的。

只是那疯牛跑得太快,那根线越来越短,三毛魂飞魄散,撒丫子便跑。疯牛见状,也在后面狂追不舍。

三毛冲进了学校,一头钻进了教室。各个教室的孩子们都把门死死地顶住,疯牛在窗外左冲右突,很是疯狂,引牛入校的小三毛,大声喘气,惊魂未定,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偏偏祸不单行,那天正好是三毛值日。可怜的三毛被那个颐指气使的风纪股长指令出去打水。

小孩子不是善良,也不是邪恶的,做事情只是凭自己喜好,在那时候为了显示他的权力,竟然把弱小的三毛推了出去。

三毛是一个乖女孩,总是胆小的、懦懦的样子。也只能拿着水壶,战战兢兢地钻出门,硬着头皮往厨房走。

跟踪了目标的疯牛更加疯狂了,鲜红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把整个人都吸进去。

三毛小心翼翼地提着水壶往回走的时候,完全被怒吼声吓垮了,放下水壶,像是一只受伤的兔子,红着眼睛,软软懦懦的模样,小声地哭泣起来。

美女遇难,总是有英雄相救的,虽然三毛那个时候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但也没能避免和哑巴士兵的相遇。

无关美丑,无关其他,像神一样的人,来把三毛拉离苦难。他提起了水壶,搀扶受惊的女孩子,把她送到了教室。

疯牛终于被出操回来的驻兵们赶跑了,三毛也和哑巴士兵成了朋友。

哑巴不识字,三毛便拿根树枝教他在地上写。有时候,三毛会把手工课的劳绩送给他,或者是一颗话梅。

哑巴会帮她提水,给三毛一个芭蕉叶做的垫子。放学了,温柔的夕阳铺洒了整个校园,哑巴带三毛玩跷跷板。哑巴不会说话,但他很爱笑,小三毛被高高地弹到半空中时,哑巴的脸上就会“哗”的一下开出好大一朵花来。

哑巴参军不是他的意愿,他以前只是四川乡下的一个农民,有一天,媳妇要生小孩了,他便来城里买药。谁知哑巴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国民党到处在抓壮丁,哑巴就这样离开了家。一路担着东西,来到了台湾。

哑巴回不了四川,见不到老娘,也看不见媳妇,那个与三毛年龄相似的孩子一眼还未曾见到。善良的哑巴,把一腔父爱,倾注到三毛的身上,一大一小,友谊却很深厚。

每天清晨,哑巴都会在校门口呆呆地等着,直到看见三毛,就露出孩子似的笑容。

一天,哑巴招呼三毛过去,他很难过地告诉小三毛,再过几天,军队就要走了,而他也要离开了。说完,湿着眼睛,送给她一枚贵重的金戒指。

这一大一小的友谊,遭到了老师严厉的制止。在老师的威吓下,三毛被迫与哑巴疏远,三毛总是可以看见,哑巴偷偷地站在墙角,向教室哀哀地张望,但懦弱胆小的三毛只是强硬地转过头,当作无动于衷。

驻军要走,军人们站着整齐的队列,准备开拔,这一别就可能是永远了。三毛再也忍不住,冲出教室和他道别,哑巴送给了三毛两样东西,一包牛肉干,一张地址。哑巴笑笑转身走了,很朴实、很纯净的笑容。

三毛没有给他写过信,因为他不知道,在他转身的时候,肉干被老师扔去喂狗了,而地址也被没收了。

虽然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但他仍是三毛一辈子的朋友,成名之后的三毛,写了一篇散文《炊兵》。在文中她写道:“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心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哑巴不识字,可能他永远也看不到这篇文章。三十多年过去,物是人非,谁知道又在或不在了呢?

年少的三毛错过了这个朋友,留下了终生的遗憾,为了得到总是需要付出,懦弱的三毛渴望朋友,但是却没有足够的勇气。

有的人错过了,便是永别,有的事,过去了,就再没有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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