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

而我只想去巴黎 作者:张朴 著


自序

谢谢,巴黎

|张朴|

时隔4年,有机会再出书,应该怀着感恩之心。在阅读习惯被慢慢改变的时代,写作和阅读变成一种难以言说的奢侈行为,能再次以纸张之悦、文字之思,与这个世界打交道,对于我,是喜悦与感激。从第一本书里写2008年第一次去过的巴黎,到第三本书里写电影中的巴黎,只言片语,反复吟唱,巴黎始终是如歌的行板。去年决定再写书之时,我的出版人说:“不如一次唱足,专程写一本巴黎吧!”

但是,巴黎是很难被定义的,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心中的巴黎都不同,但在这些难以计数的巴黎印象中,有一些是重合的影子,有一些是被误解了的层面,还有一些是因为电影、艺术渲染下的那种过分优雅和单一的巴黎——这些好好坏坏,千篇一律,在我第一次去巴黎的时候就被映衬过。但是,直到反反复复前往巴黎,直到患上“巴黎综合征”之后,情况才会有所转变。

第一次拜访巴黎的时候,阴雨凄凄,我承认,那时一点都不喜欢彼邦。我觉得巴黎人太过傲慢,和我当时热爱的伦敦相比,巴黎显得没有章法。2008年的时候,我认为巴黎是时装的代名词——后来,我深刻检讨自己的肤浅、短视以及因年轻时自命不凡带来的各种偏见。从2008年到2018年,我去了那么多次巴黎,停留的时间有长有短,我现在如此热爱巴黎,以至于到了一种“只想去巴黎,对其他旅行目的地失去兴趣”的地步。我对巴黎的印象变得深刻的原因是我的经历和年龄带来的认知的转变。当我已经可以轻易模仿巴黎人的某些风情后,我慢慢也可以接收到巴黎赠予我的信号——这些信号,真的不是一个初次来到这里的旅人可以接收到的,我并非是要夸夸其谈其中的玄妙,但是巴黎就是这样奇妙的城市。这些信号包括:强大的自我;对于日常美学的追求;艺术化的生活;吃甜品、喝香槟、说法语是迷醉的体验;阅读是一种抗拒时光衰老的方式;并不是那么在乎别人的眼光……

基于巴黎给我的感受,我决定写出这本书,我更愿意将这本书定义为这10年反复游历巴黎的一次文化性总结。我知道很多人喜欢巴黎,很多人讨厌巴黎,这个世界就是对立平衡的两面,但是,既然巴黎已经教会了我如何去做自己,如何真诚和热烈地生活,我觉得这本书对于我的人生也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了。简单来说,这本书絮絮叨叨讲述了自己对于法式生活方式、历史文化的一些看法、见闻、思考,不求面面俱到,只是分享一些自己感兴趣和对我影响很深刻的东西。当然,我很抗拒写旅行游记,我想彻底离开前三本书的叙述形式(这也是为何中间有三四年我都没有写书和出书的原因。这其中的年月,我也去了更多的旅行目的地,但它们都没被写成书),因此,这不是一本单纯的旅行分享类图书(虽然中间涉及了旅行的层面,分享了城市风光和旅行地点),更多的是展现我个人在巴黎的遭遇、心路历程、创作理念,并始终以历史文化的视角为主,潜入巴黎,开展描写。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还有最后是一篇小小说,是我以巴黎夏日卢森堡公园为创作题材写的一篇小小说。第一部分(爱恨交加在巴黎)写了巴黎的好和不好,比如巴黎是偷盗和不友好的城市。第二部分(巴黎的微小表情)完全是心爱的巴黎风景,比如我畅游博物馆;剖析巴黎的阅读文化之美好现象;西方现代主义作家们居住的巴黎;聊聊法国电影和巴黎戏院,如此等等。第三部分(一千个巴黎的理由)着眼于巴黎最为细腻的情愫,比如撰写了巴黎女人为什么喜欢穿黑色,以及关于我曾经租住在左岸而感知到的时髦风光。第四部分(并非米其林的巴黎)是关于一些我曾经住过的巴黎的酒店,去干邑区旅行的随笔,借此想分享一些法式生活艺术(L'art de Vivre),比如聊到了甜品、饮酒文化、设计等等。

去年9月我在巴黎拉丁区租了一间公寓,步行不远就是卢森堡公园,每天可以散步去先贤祠,我觉得被各种神性围绕。走过先贤祠去巴黎五区,就可以造访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当年在巴黎住过的公寓,以及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居住的公寓,公寓蓝色的大门依然流淌着昔日的文艺风光。我在今年开始翻译海明威《流动的盛宴》一书,书里讲述的海明威当年在巴黎走过的街道、去过的博物馆,我也在去年走过,并且每天都会重复海明威的散步路线。只要是住进了巴黎的左岸,时光可以被倒流,情绪可以被延展,我觉得巴黎实现了一种无惧时间流逝的可能。在任何一个年代,你都可以在巴黎,毫无障碍地穿行在历史和文化的长廊间,求得内心最温暖的安慰。在巴黎,我不再惧怕,因为它收纳了我,像海洋一样,有着深邃的情愫。

在巴黎,我觉得,夜色经常无端动人,像是海明威在书里写过的:“巴黎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城市,而我们却很年轻,在这里,任何事情都不简单,甚至贫穷,或者意外之财、月光、是与非,以及在月光下睡在你身旁的某人的呼吸,都不简单。”如果没有巴黎,我觉得海明威也不会轻易展露内心的细腻,这些细腻和他刚毅的“老爹”形象成为有趣的互补。

住在巴黎的一个周末,我搭欧洲之星往返巴黎和伦敦。我坐在伦敦火车站的咖啡馆,随意散漫,松散不羁,我的伦敦朋友开玩笑地评价我:“你确实是从巴黎来的旅人。”——我暗自高兴。在曾经如此热爱的伦敦,感觉有点无所适从的时候,我开始想念巴黎了。我不再拘谨、害怕、在乎,以及封锁——巴黎,形而上的布尔乔亚风格与享乐做派的迷人销魂似乎慢慢浸染了我。我认为,巴黎是关于灵魂的——这就是它和任何我去过的旅行目的地不同的原因。

我对一位朋友说:“巴黎——艺术家和作家们的终极城市!”这位朋友则说:“巴黎是女人的,伦敦是男人的。”毫无悬念的事实是:每个人的巴黎都充满这种随时可以遇见的文艺格调。我也希望在这本书里,进行一些文学性的创作,我希望它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我是真的这样祈望的。

除了文字描写,我把在不同时段拍摄的关于巴黎的照片放在这本书中与你分享。

所以,Merci,Paris(谢谢你,巴黎)!谢谢你教会我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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