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们能做什么

容忍与自由 作者:胡适 著


谈自由

我们能做什么

我们能做什么?本是一个可大可小的题目,今天希望在一点钟以内讲出来。在讲本题之前,我愿提一下刚才主席介绍词里的话,他说我过去在政治上的主张与公能学会的精神很相近。我愿给他的话一个证明。

从前我们办过一个小报,叫做《努力》,在第二期上,我就提出:“我们不谈主义,只要一个政府,要一个好政府。”当时的北京政府的政令只限于在北京,连天津都到不了。因此我提出要一个政府、要一个好政府。有人问我好政府的条件,我说:第一是要有操守,有道德;第二是要有能力,负某部门责任的官吏,一定要熟习并且专长于这部门的业务。

当时我没有看到南开的校训:“公”、“能”这两个字,但我所提出的是与“公”、“能”相一致的。这是我给主席的话加一个注解,也是加一个证明。

我要说的是:我们能做什么?不管是南开校友会也好,北大同学会也好,公能学会,或是市民治促进会等团体都好,我们要问一问:我们能做什么?

来天津以前,今天早晨我与张佛泉,谭炳训诸位先生去参观北平市参议员选举的五个投票区。从这里我们训练了自己,教育了自己。从这次办理选举的经过来看,当局者很想把选举办好,事前请了学校里的好多政治学家和许多别的先生们去研究,去想办法,可见办选举的人是想办好它。至少我在北平看到的是如此。

但是我们看了几个选举区以后,觉得有缺点,有值得批评的地方。因为办选举的人自己没有经验,也很少看过别人选举。拿选举的法律条文做教科书,就难以解决实际困难。譬如选举时旁边有个代书人,凡是不会写字的选民可以请代书人代写选票,加上旁边两个监视人,选一票至少要被三个人知道,这就不能算是秘密投票,就难免受人威胁利用。但“代书人”的办法是选举法的细则上规定的。那么根本的毛病在哪里?根本毛病在于宪法。

宪法规定普选,不分性别,不分教育程度,不计财产,只要满二十岁就有选举权,这是世界上最进步的制度,我们是迎头赶上了。但是我们选民的“能”不够,我们看见一个老太太来选举,竞选的人递给她三张片子,走到代书人面前,她不知道要选谁。另外我们看到一位瞎子来投票,这太感动人了,外国记者忙着替他照相,但是他也不知道选谁。有人建议他用手在候选人名单上任指一个,但他是盲人,连指的能力都没有,结果由他的小孙子在名单上随便点了一个,这是我们看见的,这是公开的,并没有人贿选。但结果是如此不合理!

错误是在制宪时种下的,当时我们没有反对普选,是一个大错。我们只根据书本,没有勇气走出看看,为了“普选”的美名,我们没有看看全国人民的水准,没有看看他们的能力。将来发生坏的效果,我们参加制宪的人都有责任!我希望在座的人都去看看选举的实情。

我们还看了北平的职业选举,市商会和市教育会就没有“代书”的事。比区域选举的情形好得多了。市商会用间接选举,手续繁复;市教育会用直接选举,在十个候选人当中选七位参议员,方法简便,效果也良好。

从这里我们得到两个教训:第一、选民教育程度高的,选举就办得好。第二、选民应该有限制,在宪法没有修改以前,没有办法根本解决。但是,我们可以接受各种经验教训,改正既有的缺点,天津就可以改正北平所发生的一些可以避免的错误。候选人应该加以限制,应该要他负责。英国规定候选人须缴两百镑保证金,选票不及选民三分之一时,保证金就充公为选举经费,这办法也许太严,但我们绝不能让一个人随便去登记一下就成为候选人。我们要让他负责任,候选人减少,就可以全部印在选票上,选民只要在名下画个“”,不会写字的人总可以画“”,“代书人”可以免除。这就改正了一个缺点。

我们要能够接受经验,改正缺点。这算是我的引论,以下谈正文。

我们能做什么?这要靠我们的知识水准,教育程度,和技能修养。究竟一个没有军队支持,没有党派协助的个人能做些什么?以我想,至少有三大类的事情可做。我愿用几个例子来说明。

第一类:可以说是消极的,以我个人为例,我民国六年回国,当时立定志愿不干政治,至少二十年不干政治。虽然真的过了廿一年才干政治,但是不到二十年我却常常谈政治,先后我参加或主持过《每周评论》、《努力周报》、《独立评论》和《新月》等政治性的杂志。因为忍不住不谈政治,也可以说不能不问政治,个人想不问政治,政治却时时要影响个人,于是不得不问政治。

我只是学弥尔。这是一位十九世纪的大政治家,大经济学家,还可以说是大思想家。中国有严复译的《群己权界论》就是他划时代的巨著。这是一个天才;三岁能用希腊文作诗,五岁能通拉丁文。由于家庭教育好,使他受教育的时期缩短了二十五年。弥尔先生有肺病,但是他活到六十多岁,几十年的时间没有参加实际政治,但他一直在自己的本位上写政治论文、批评实际政治,他的著作给英国政治以很深的影响。而如今有人称他为自由党“精神上的父亲”,工党“精神上的祖父”。弥尔这种批评政治,讨论政治的精神,我们可以学习,也是我们所能做的!这是指个人方面。

此外,团体方面英国有个费边学会。费边是缓慢的意思。费边学会可以译做绥进学会。他们研究社会主义,反对激进的政治主张,时常讨论、研究,出了许多小册子。结果费边学会成为英国工党真正的前身,他们的研究结果成为工党政治理论的基础。

今天我们的许多团体,像公能学会、市民治促进会,就可以学一学费边学会,就能做研究政治讨论政治的工作。

第二类我们能做的可以学美国的“扒粪主义”。“扒粪主义”起于二十世纪初年,美国有一些新闻记者感到许多大小城市都有所谓“BOSS”,我们可以译为“老板”。这种人并不是大资本家,大政客,只是凭着权术、手段,经过多少年的活动,把持着这个城市的一切恶势力。所谓“扒粪运动”,就是有计划,有知识的,对恶势力长期作战。根据调查的事实,来攻击恶势力,结果得到很大的效果。

我们要有扒粪的精神,不要单是喊打倒贪污,究竟贪污的证据在那里?我们可以调查,研究。在天津的人可以调查天津的机关,可以查账,没有一种假账是查不出来的。这种事,个人能做,团体也能做。

第三大类能够做的,我也举一个例来说明:1944年美国有个C.I.O.P.A.C.的组织就是美国有名的两大劳工组织之一的“工业组织联合”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缩写。1944年正是美国人民最黯淡愁苦的一年,对德战争还十分紧张,对日战争也没有结束。罗斯福总统第三任已经期满,大选快了,按惯例,总统连任三次已经空前,连任四次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大局危急,人民希望他连任,这有什么办法?再两年以前(1942年)国会改选的时候,美国有资格投票的选民有八千万,但是实际投票的只有三千多万人,人民对选举不发生兴趣。国家大局交给谁来主持呢?这时C.I.O.P.A.C.做了两件事情,一是鼓吹人民参加选举,踊跃投票,一是做候选人调查。他们认为好的人,把他过去的言论,行为,事业成就,调查清楚,然后公布出来,让选民有明白的认识。对他们认为坏的候选人,也把他过去的行为过失,荒谬言论,搜集起来公布给大众。这两种工作似乎很简单,但这工作教育了美国人民。当时许多自由主义的教授、专家都来参加这个工作。其结果,不仅是使C.I.O.P.A.C.本身的组织加强,同时使1944年选举投票的人数增加到五千多万人。许多老的议员都落选,议会里添了许多新人物。这是这个P.A.C.努力的结果。这种工作,我们目前就亟须做,这种是我们能做什么的第三类的答案。

以上所谈的三大类来讲,第一是消极的研究、讨论,来影响政治,个人、团体都能够做。第二是要不怕臭,努力扒粪,调查,揭发,总会使政治日渐清明。第三是以团体的力量做大规模的调查和教育工作,直接推动了选举,积极促进了政治。

这三条路都是有成绩的,都可以训练我们,促进我们达到两种目的:一种是“公”,一种是“能”。做我们所能做的,我们可以得到“公”、“能”的好社会,“公”、“能”的好政府。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几年前,有人问我,美国开国前期争自由的名言“不自由,毋宁死”,在中国有没有相似的话。我说,我记得是有的,但一时记不清是谁说的了。

我记得是在王应麟的《困学纪闻》里见过有这样一句话,但这几年我总没有机会去翻查《困学纪闻》。今年偶然买得一部影印元本的《困学纪闻》,昨天检得卷十七有这一条:

范文正《灵乌赋》曰:“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其言可以立懦。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当时往往专指谏诤的自由,我们现在叫做言论自由。

范仲淹生在西历989,死在1052,他死了九百零三年了。他作《灵乌赋》答梅圣俞的《灵乌赋》,大概是在景皊三年他同欧阳修、余靖、尹洙诸人因言事被贬谪的时期。这比亨利柏得烈的“不自由,毋宁死”的话要早七百四十年。这也可以特别记出,作为中国争自由史上的一段佳话。

梅圣俞名尧臣,生在西历1003,死在1061。他的集中有《灵乌赋》。原是寄给范仲淹的,大意是劝他的朋友们不要多说话。赋中有这句子:

凤不时而鸣,

乌哑哑兮招唾骂于里闾。

乌兮,事将乖而献忠,

人反谓尔多凶。……

胡不若凤之时鸣,

人不怪兮不惊!……

乌兮,尔可,

吾今语汝,庶或我(原作汝,似误)听。

结尔舌兮钤尔喙,

尔饮啄兮尔自遂,

同翱翔兮八九子,

勿噪啼兮勿睥睨,

往来城头无尔累。

这篇赋的见解、文辞都不高明。

范仲淹作《灵乌赋》,有自序说:

梅君圣俞作是赋,曾不我鄙,而寄以为好。因勉而和之,庶几感物之意同归而殊途矣。

因为这篇赋是中国古代哲人争自由的重要文献,所以我多摘抄几句:

灵乌,灵乌,

尔之为禽兮何不高飞而远翥?

何为号呼于人兮告吉凶而逢怒!

方将折尔翅而烹尔躯,

徒悔焉而亡路。

彼哑哑兮如诉,

请臆对而忍谕:

我有生兮累阴阳之含育,

我有质兮虑天地之覆露。

长慈母之危巢,

托主人之佳树。……

母之鞠兮孔艰,

主之仁兮则安。

度春风兮既成我以羽翰,

眷高柯兮欲去君而盘桓。

思报之意,厥声或异:

忧于未形,恐于未炽。

知我者谓吉之先,

不知我者谓凶之类。

故告之则反灾于身,

不告之则稔祸于人。

主恩或忘,我怀靡臧。

虽死而告,为凶之防。

亦由桑妖于庭,惧而修德,俾王之兴;

雉怪于鼎,惧而修德,俾王之盛。

天听甚迩,人言曷病!

彼希声之凤皇,

亦见讥于楚狂。

彼不世之麒麟,

亦见伤于鲁人。

凤岂以讥而不灵?

麟岂以伤而不仁?

故割而可卷,孰为神兵?

焚而可变,孰为英琼?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胡不学太仓之鼠兮,

何必仁为,丰食而肥?

仓苟竭兮,吾将安归!

又不学荒城之狐兮,

何必义为,深穴而威?

城苟圯兮,吾将畴依!

………

我乌也勤于母兮自天,

爱于主兮自天。

人有言兮是然。

人无言兮是然。

这是九百多年前一个中国政治家争取言论自由的宣言。

赋中“忧于未形,恐于未炽”两句,范公在十年后,在他最后被贬谪之后一年,作《岳阳楼记》,充分发挥成他最有名的一段文字: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当前此三年他同韩琦、富弼同在政府的时期,宋仁宗有手诏,要他们“尽心为国家诸事建明,不得顾忌”。范仲淹有《答手诏条陈十事》,引论里说:

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

这是他在那所谓“庆历盛世”的警告。那十事之中,有“精贡举”一事,他说

……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将何以救?在乎教以经济之才,庶可以救其不逮。或谓救弊之术无乃后时?臣谓四海尚完,朝谋而夕行,庶乎可济。安得晏然不救、坐俟其乱哉?

这是在中原沦陷之前八十三年提出的警告。这就是范仲淹说的“忧于未形,恐于未炽”;这就是他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

从中国向来智识分子的最开明的传统看,言论的自由,谏诤的自由,是一种“自天”的责任,所以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以鼓励人人肯说“忧于未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

容忍与自由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我们谈到英国史学大师阿克顿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写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排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无神论者,所以发出那种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会很热心的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盲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梦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但我的无神论和共产党的无神论有一点最根本的不同。我能够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够容忍一切诚心信仰宗教的人。共产党自己主张无神论,就要消灭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绝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态度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也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度量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总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的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的容忍并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了。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心理。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马丁·路德和约翰·高尔文等人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烧死。这是1553年10月23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柏时竟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末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1554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的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

上帝自己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自由。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的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稀有的,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四八,三,十二晨

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

5月5日《大公报》的星期论文是张熙若先生的《国民人格之修养》。这篇文字也是纪念“五四”的,我读了很受感动,所以转载在这一期。我读了张先生的文章,也有一些感想,写在这里作今年五四纪念的尾声。

这年头是“五四运动”最不时髦的年头。前天五四,除了北京大学依惯例还承认这个北大纪念日之外,全国的人都不注意这个日子了。张熙若先生“雪中送炭”的文章使人颇吃一惊。他是政治哲学的教授,说话不离本行,他指出五四运动的意义是思想解放,思想解放使得个人解放,个人解放产出的政治哲学是所谓个人主义的政治哲学。他充分承认个人主义在理论上和事实上都有缺点和流弊,尤其在经济方面。但他指出个人主义自有它的优点:最基本的是它承认个人是一切社会组织的来源。他又指出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的神髓是承认个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他说:

个人主义在理论上及事实上都有许多缺陷和流弊,但以个人的良心为判断政治上是非之最终标准,却毫无疑义是它的最大优点,是它的最高价值。……至少,他还有养成忠诚勇敢的人格的用处。此种人格在任何政制下都是有无上价值的,都应该大量的培养的。……今日若能多多培养此种人材,国事不怕没有人担负。救国是一种伟大的事业,伟大的事业惟有有伟大人格者才能胜任。

张先生的这段议论,我大致赞同。他把“五四运动”一个名词包括“五四”前后的新思潮运动,所以他的文章里有“民国六七年的五四运动”一句话。这是五四运动的广义,我们也不妨沿用这个广义的说法。张先生所谓“个人主义”,其实就是“自由主义”。我们在民国八九年之间,就感觉到当时的“新思潮”、“新文化”、“新生活”有仔细说明意义的必要。无疑的,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元年就提出“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学一宗门之教义梏其心”的原则了。他后来办北京大学,主张思想自由、学术独立、百家平等。在北京大学里,辜鸿铭、刘师培、黄侃和陈独秀、钱玄同等同时教书讲学。别人颇以为奇怪,蔡先生只说:“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这样百家平等,最可以引起青年人的思想解放。我们在当时提倡的思想,当然很显出个人主义的色彩。但我们当时曾引杜威先生的话,指出个人主义有两种:

(1)假的个人主义就是为我主义(Egoism),他的性质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群众的利益。

(2)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

这后一种就是我们当时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我们当日介绍易卜生(Ibsen)的著作,也正是因为易卜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种健全的个人主义。这种思想有两个中心见解:第一是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就是易卜生说的:“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像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戏剧里的斯铎曼医生那样“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就是张熙若先生说的“养成忠诚勇敢的人格”。

近几年来,五四运动颇受一班论者的批评,也正是为了这种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平心说来,这种批评是不公道的,是根据于一种误解的。他们说个人主义的人生观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生观。这是滥用名词的大笑话。难道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就可以不用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了吗?难道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就用不着有独立自由思想的个人了吗?难道当时辛苦奋斗创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志士仁人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奴才吗?我们试看苏俄现在怎样用种种方法来提倡个人的努力,就可以明白这种人生观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的了。

还有一些人嘲笑这种个人主义,笑它是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时思想。这种人根本就不懂得维多利亚时代是多么光华灿烂的一个伟大时代。马克斯、恩格尔,都生死在这个时代里,都是这个时代的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产儿。他们都是终身为自由奋斗的人。我们去维多利亚时代还老远哩。我们如何配嘲笑维多利亚时代呢!

所以我完全赞同张熙若先生说的“这种忠诚勇敢的人格在任何政制下都是有无上价值的,都应该大量的培养的”。因为这种人格是社会进步的最大动力。欧洲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我们现在看见苏俄的压迫个人自由思想,但我们应该想想,当日在西伯利亚冰天雪地里受监禁拘囚的十万革命志士,是不是新俄国的先锋?我们到莫斯科去看了那个很感动人的“革命博物馆”,尤其是其中展览列宁一生革命历史的部分,我们不能不深信: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决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张熙若先生很大胆的把五四运动和民国十五六年的国民革命运动相提并论,并且很大胆的说这两个运动走的方向是相同的。这种议论在今日必定要受不少的批评,因为有许多人决不肯承认这个看法。平心说来,张先生的看法也不能说是完全正确。民国十五六年的国民革命运动至少有两点是和民国六七八年的新运动不同的:一是苏俄输入的党纪律,一是那几年的极端民族主义。苏俄输入的铁纪律含有绝大的“不容忍”的态度,不容许异己的思想,这种态度是和我们在五四前后提倡的自由主义很相反的。民国十六年的国共分离,在历史上看来,可以说是国民党对于这种不容异己的专制态度的反抗。可惜清党以来,六七年中,这种“不容忍”的态度养成的专制习惯还存在不少人的身上。刚推翻了布尔什维克的不容异己,又学会了法西斯蒂的不容异己,这是很不幸的事。

“五四”运动虽然是一个很纯粹的爱国运动,但当时的文艺思想运动却不是狭义的民族主义运动。蔡元培先生的教育主张是显然带有“世界观”的色彩的。《新青年》的同人也都很严厉的批评指斥中国旧文化。其实孙中山先生也是抱着大同主义的,他是信仰“天下为公”的理想的。但中山先生晚年屡次说起鲍洛庭同志劝他特别注重民族主义的策略,而民国十四五年的远东局势,又逼我们中国人不得不走上民族主义的路。十四年到十六年的国民革命的大胜利,不能不说是民族主义的旗帜的大成功。可是民族主义有三个方面:最浅的是排外,其次是拥护本国固有的文化,最高又最艰难的是努力建立一个民族的国家。因为最后一步是最艰难的,所以一切民族主义运动往往最容易先走上前面的两步。济南惨案以后,九一八以后,极端的叫嚣的排外主义稍稍减低了,然而拥护旧文化的喊声又四面八方的热闹起来了。这里面容易包藏守旧开倒车的趋势,所以也是很不幸的。

在这两点上,我们可以说,民国十五六年的国民革命运动,是不完全和五四运动同一个方向的。但就大体上说,张熙若先生的看法也有不小的正确性。孙中山先生是受了很深的安格鲁撒克逊民族的自由主义的影响的,他无疑的是民治主义的信徒,又是大同主义的信徒。他一生奋斗的历史都可以证明他是一个爱自由爱独立的理想主义者。我们看他在民国九年一月《与海外同志书》里那样赞扬五四运动,那样承认“思想之转变”为革命成功的条件;我们更看他在民国十三年改组国民党时那样容纳异己思想的宽大精神,——我们不能不承认,至少孙中山先生理想中的国民革命是和五四运动走同一方向的。因为中山先生相信“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转变”,所以他能承认五四运动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的事”。思想的转变是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条件之下个人不断的努力的产儿。个人没有自由,思想又何从转变,社会又何从进步,革命又何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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