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品行看守规则
我曾经是一个非常坚定的规则论者,我曾经认为一个社会、一个单位只要制订了合理的规则,一些问题就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一个区域的人治色彩会受到消解。现在的我依然强调规则,却已经认识到光有规则是不够的,还得用一些东西去看守它,规则是死的,执行规则的人是活的,我们生活中某些事情之所以变得面目全非,不是因为没有规则,而是因为没有人认真执行规则。
那么,到底用什么去看守规则呢?对大的规则,比如法律条文,自然只能用铁的法律程序保驾护航。比如公款如何使用有法律规定,现在某人贪污了,光对他进行思想教育恐怕没用,还得通过司法审判来解决。但对小的规则,比如单位一般的规章制度,法律显然是管不过来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背负一定民意压力的领导者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用道德来看守规则。
傅斯年与陈寅恪是关系非同一般的好友。傅斯年生性狂狷,从不把同学和一般教授放在眼里,唯独初识陈寅恪就对他佩服至极。当时傅斯年正在北京大学读书,而陈寅恪已在日本、德国、瑞士、法国等地游学数载,学问和见识都出类拔萃。1923年9月,傅斯年从英国伦敦大学来到德国柏林大学,陈寅恪也来此地求学,两人再度重逢,受陈寅恪影响,傅斯年的学术兴趣由心理学转向语言文字比较考据学。傅斯年曾称陈寅恪是“三百年仅此一人”。后来,傅斯年又娶陈寅恪表妹俞大彩为妻,更加深了彼此的感情。珍珠港事件爆发后,日军侵占香港,离开西南联大去香港等待赴英国的陈寅恪一家处境非常危险,傅斯年不顾重病在身,使出全身解数援救。经多人努力,1942年5月5日陈寅恪一家五口突出重围,6月18日抵达桂林。陈寅恪到桂林后,傅斯年去信邀陈寅恪出任搬到四川李庄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任研究员,陈寅恪以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前行为由谢绝了。此时陈寅恪的老友、时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的叶企孙出于关心,聘请在桂林的陈寅恪为专任研究员,允许其不到所里工作。不料这个提议却遭到了傅斯年的坚决抵制,傅斯年认为,陈寅恪来史语所任专职,是傅氏本人及全所同人渴望日久的,但由于中央研究院和本所有严格的制度和服务规程,故陈寅恪不能长住在桂林而遥领本所专任研究员之薪水,必须来李庄住在史语所租赁的房中办公,才可以拿专任之薪。叶企孙执意办理此事,傅斯年立即发表声明拒绝承认;同时去信向陈寅恪解释他这样做的原因,得到了陈寅恪的理解。后来此事以傅斯年的胜利告终。
在一般人看来,傅斯年的做法很不聪明。陈寅恪是自己的好友兼姻亲,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又是自己的上级领导,领导决定对陈寅恪破例,自己何妨做个顺手人情?然而,傅斯年不愿这样做。傅斯年不是不关心陈寅恪,他真正忧虑的是此例一开,过去定下的规矩遭到破坏,以后史语所的正常工作将无法开展。换句话说,傅斯年把坚守规则看成是领导者的一种道德责任。
由此我想到我现在一些规则(制度)。有些领导最初在组织制订这些规则时自然是打算认真执行的,然而,一旦这些规则跟自己或亲友的利益相矛盾,规则立即不起作用了。所谓人治,其实就是在规则面前因人而异。我欣赏叶企孙对朋友真诚的关心,更钦佩傅斯年看守规则时所表现出来的良好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