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民歌考释
第一类 府兵、战争(唐玄宗朝民歌六首)
第一篇 二十充府兵
你道生胜死,
我道死胜生;
生即苦战死,
死即无人征。
十六作夫役①,
廿(二十)充府兵②,
碛里向前走③,
衣钾(甲)困须擎④;
白日趁食(死)地(敌)⑤,
每也(夜)悉(起)知(持)更⑥,
铁钵淹甘(干)饭,
同火共分(纷)诤(争)⑦;
长头饥欲旺(亡)⑧,
□似砍(坎)穷坑⑨。(原文此处为□)
遗儿我受苦,
慈母不须生!
相将归去来⑩,
间(健)不(步)浮(弗)可亭(停)⑪,
妇人因(困)重役,
男子从军行。
带刀拟开(斫)煞(杀)⑫,
逢阵即相刑⑬;
将军马上死⑭,
兵灭地(敌)君(军)营,
血流遍荒野,
白骨在边庭⑮;
去马游残迹,
空流(留)纸上名。
开山千万里,
影(永)绝故乡城。
生受刀光苦⑯,
意里极皇皇⑰。
〔考释〕
①“十六作夫役”
“夫役”即伕役,又名“小徭役”或“杂徭”。唐前期法律规定,“役”有两种,一为“正役”,一为“杂徭”。
《唐六典》卷三:
“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李林甫注:正役)、四曰杂徭。”
所谓“正役”,就是“丁役”,由二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丁年农民担任。所谓“杂徭”,就是“夫役”,大多是由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中男”农民担任。故“杂徭”又名“小徭役”。
《唐律疏议》卷二十八:
“丁(丁役)谓正役;夫(夫役)谓杂徭。”
卷十三:
“小徭役谓充夫及杂使。”
唐前期所施行的授田制和赋役法,都是“以人丁为本”,“以丁、中为差”。为此,各州县乡里都立有户口“籍帐”,每年“团貌”、“注年”。凡农民年达十六岁,便被称作“中男”;年满二十岁,便被称作“丁”。
《旧唐书》食货志上: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始定律令:……男女始生者为黄(意为黄口小儿),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中男),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
唐前期法律规定:二十岁以上的壮丁每年除向官家交纳租若干、调若干外,并须服“丁役”(正役)二十日;十六岁至二十岁的“中男”虽不交纳租调,但每年却需作“夫役”(杂徭)若干日。
《旧唐书》食货志上:
“凡丁(二十岁以上农民)岁役二旬。”注:“有闰之年加二日。”
《唐会要》卷八十五:
“成童(十六岁)之岁,即挂轻徭(即夫役,较正役为轻,故名轻徭);既冠(二十岁)之年,便当正役(即丁役)。”
“夫役”虽名为“轻徭”、“小徭役”,但劳役有时却甚繁重。
《全唐文》卷二十二:
“玄宗令户口复业及均役制:‘国家力役,合均有无,……每县中男(十六岁至二十岁农民)多者,累岁方使一差;中男少者,一周遂役数过。’”
由此可知,在唐前期,农民年到十六岁,便被称作“中男”,便开始承担法令所规定的“夫役”。本诗所说的“十六作夫役”,便是指此而言。
据史载,天宝三载(744)之后,十六岁农民不再“作夫役”。所以有此改变,是由于当时阶级矛盾加剧,封建统治不稳。因此,玄宗不得不修改“武德律令”,重新规定:农民十八岁以上为“中男”;二十三岁以上为“丁”。
《唐会要》卷八十五:
“比者,成童之岁,即挂轻徭;既冠之年,便当正役。悯其劳苦,用轸于怀。自今已后,百姓宜以十八已上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
《新唐书》食货志一:
“天宝三载,更民十八以上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
这表明,在天宝三载,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将少年农民作“夫役”的年限推迟了二年,将壮年农民纳税服役的年限推迟了三年:农民十八岁才“作夫役”,二十三岁才纳国课服正役。
由此证明,本诗所说的“十六作夫役”只符合天宝三载以前的特定的历史时期。
②“二十充府兵”
“府兵”是唐前期的义务兵名号,是由“军府”(折冲都尉府)而得名。
唐初,实行义务兵制(征兵制),全国各地遍立军府。每一军府设有折冲都尉一员、左右果毅都尉共二员,管辖当地“府兵”八百人到一千二百人不等。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后周,而备于隋。唐兴因之,……太宗贞观十年(636),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凡府三等:(府)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人为下。”
军府的府兵,由当地农民充当。据《唐令》所载:各地军府每年根据“户籍”简选年满二十岁的成丁农民入军,称之为“府兵”。平时,府兵不离乡土,除冬季农闲时集结练习战阵外,其余时间在家务农,间或轮番卫戍京城和边镇。如发生战争,则调府兵出征;战事结束,即遣散回乡。府兵役限甚长,到六十岁方免役。
杜佑《通典》职官十一:
“初置(府兵),以成丁而入,六十出役。”(案:作者杜佑,天宝末已二十岁,是当时社会情形的目击者。杜佑是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学者,曾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宰相。)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若四方有事(战事),则命将以出(命将率府兵出征),事解辄罢。”
《全唐文》卷三百七十八:
“府兵平日皆安居田亩。每府有折冲(都尉)领之。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阵。国家有事征发,则以符、契(调兵的鱼符、木契)下其州及府,参验发之。……军还,则赐勋加赏,便遣罢之。”
诗所说的“二十充府兵”,正是反映着这一时期的兵役制度。
据史籍所载,“府兵制”是在玄宗开元年间(713—741)被废除的。唐初的府兵制只不过施行了一百多年。
《邺侯家传》:
“自武太后之代(世,避李世民讳)……府兵始弱矣。”“开元中(案:为开元十年),玄宗将东封(泰山)……而府兵寡弱。张说为相,乃请下诏募士,但取材力,不问所从来。旬月之间,募者十三万。玄宗大悦,遂以‘彍骑’名。……自是府兵之阙,渐不复补。……开元末,李林甫为相,又请诸军皆募长征健儿,以息山东士兵。”(案:邺侯即李泌)
《新唐书》兵志:
“自高宗、武后时……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开元六年)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自是诸府士(兵)益多不补。……(天宝)八载,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
杜牧《原十六卫》:
“贞观中……开折冲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储兵伍。……自贞观至于开元末百三十年间,戎臣兵伍未始逆篡。……开元末,愚儒(案:指李林甫)奏章曰:‘天下文胜矣!请罢府兵。’诏曰:‘可!’”
《唐六典》卷五李林甫注:
“开元二十五年敕,以为:‘天下无虞,宜与人休息。自今已后,诸军镇量闲剧利害,置“兵防健儿”,于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逃户)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赐给,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听任)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人赖其利,中外获安,是后州郡之间,永无征发之役矣!”
杜佑《通典》职官十一:
“天宝八载五月,停折冲府。”
由此可知,早在武则天皇帝执政时,府兵制已开始“寖坏”,府兵渐“逃亡”。到玄宗开元六年(718)以后,府兵“益耗散”,“逃亡略尽”。各折冲府甚至抽调不出足够的兵员来轮番宿卫京师:“宿卫不能给。”因此,到开元十年(722)之后,封建朝廷不得不兼行“募兵”(雇佣兵)制,以补兵源之不足。十五年之后,到开元二十五年(737)时,玄宗颁布了敕令,命诸军(包括禁卫军、边镇兵、长征兵)全都依靠募兵来补充,不再征发府兵入军,正如当时宰相李林甫所说:“是后州郡之间,永无征发之役矣!”
这表明,自开元二十五年之后,“征兵制”实际上已被“雇佣兵制”所代替;召募来的“彍骑”、“兵防健儿”代替了“府兵”。此后不再征发府兵入军,折冲府成了有名无实的安插冗官的“闲曹”,而这“闲曹”也终于在天宝八载被明令废除;只保留下折冲都尉、果毅都尉等官名,以作为军官升转的阶衔。
由此证明,本诗所说的“二十充府兵”乃是玄宗开元二十五年之前的事。
③“碛里向前走”
“碛”的原意是“沼泽砂石”、“水中沙堆也”。但从汉代之后,人们所说的“碛”,大多是指的“沙漠”。
程大昌《北边备对》:
“漠也,言沙碛广莫,望之漠漠然,汉以后史家变称为碛:碛者,沙积也。其义一也。”
唐时中原地带人习惯称我国北部沙漠为“漠”,从而将其附近地带分为“漠南”、“漠北”;习惯称我国西部沙漠为“碛”,从而将其附近地带分为“碛东”、“碛西”。唐太宗时设立“碛西四镇”(在今新疆境内)。玄宗时曾设“碛西节度使”。因此,唐人诗文中所说的“碛”,大多是指西北沙漠而言。
杜甫《送人从军》:
“弱水(今甘肃武威西北)应无地,阳关(今甘肃敦煌西南)已近天。今君渡沙碛,累月断人烟。”
柳中庸《凉州曲》:
“关山万里远征人,一望关山泪满巾。青海戍头空有月,黄沙碛里本无春。”
岑参《赠酒泉韩太守》:
“酒泉西望玉关道,千山万碛皆白草。”
《碛中作》: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
“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十日过沙碛,终朝风不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
裴矩《西域记》:
“自高昌去瓜州,千三百里,并沙碛,缺水草,四面茫然。”
由此可知,本诗作者是个在西北沙漠中行军的府兵。同时也可由此想见,“碛里向前走”是极其艰苦的。
④“衣甲困须擎”
“甲”是古时战士在作战时用以防御刀箭的铠甲。战士所披挂的“全甲”,是由三部分组成。
《唐六典》卷十六李林甫注:
“武卒衣三属之甲。谓上身一;髀褌一;兜鍪一,凡三属也。”
“兜鍪”即“胄”,戴在头上,故俗名为“头盔”。“髀褌”即“下旅甲”,因系于腰间用以掩护两腿,故俗名“腿裙”或“裳甲”。
所谓“上身”即“身甲”,是由“胸铠”、“掩膊”、“护腋”三部分组成,形状如衣,故俗名“衣甲”。“衣甲”是全副铠甲中的最重要部分。
唐时人所说“衣甲”是指“上身甲”而言。王建《寄贺田侍中》:“亲见沂公在阵前……两重衣甲射皆穿。”
当时,骑兵披挂“全甲”,步兵则为了战时便于奔走,因此不挂“腿裙”,只戴“头盔”披“衣甲”。由此可知,本诗作者是个“碛里向前走”的步兵。
古时的“甲”大多是以铁叶或铁片编串成的,因此很重。汉大将马援六十二岁还能够披甲上马,曾引起光武帝的惊讶(见《东观汉记》)。隋时骁将权武能披两重甲上马,曾被当时人称为“勇力绝人”(见《隋书》)。由此可见甲是很沉重的,不是一般体弱的人所能胜任。李靖《卫公兵法》称:“诸兵士,……身貌尫弱(者),不胜衣甲。”因此唐军令规定:军中只“授甲六分”(百分之六十),由前列劲卒披挂(见《通典》)。
据《武备志》载称,甲重四十五至五十斤(《宋史》载:“每一甲,重四十有九斤十二两。”)。当然,步兵的“衣甲”可能要轻些。如以宋时为准,则“衣甲”重三十多斤。《唐六典》所记的十三种甲中,有一种名“步兵甲”,可能是种轻甲。其重量,今已无法考知。
据史书所载,唐府兵出征要随身携带许多武器和备品。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即壶卢,作水壶用)、横刀、砺石(磨刀用)、大觿(锥)、毡帽、毡装、行縢(今名绑腿)各一。……其介(甲)、胄(头盔)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
不难想见,如将这些备品的重量加在一起将在六十斤上下。由此便可了解本诗所描写的“碛里向前走,衣甲困须擎”的艰苦情形。
其次,从“碛里向前走,衣甲困须擎;白日趁死敌,每夜起持更”四句诗看来,诗所描写的是“战前急行军”。其行军地在大沙漠中;为了行进神速,因此卷起“衣甲”由战士“擎甲”疾走;白天追击敌人;夜里宿营时作临敌警戒。所谓“急行军”,就是“卷甲而趋,倍道兼行”(《孙子兵法》)。本诗所描写的正是这样的情景。
⑤“白日趁死敌”
“趁”,陕西、河南一带的方言,意与“逐”、“追赶”同。
何承天《纂文》:
“关西(函谷关以西)以逐物为趁。”
《广韵》:
“趁,逐也。俗作趂。”
唐时人习用“趁”字。
杜甫诗:
“相趁凫雏入蒋芽”;“驱趁制不禁”;“花底山蜂远趁人”。
敦煌抄本《李陵变文》:
“单于亲领万众兵马,到夫人城,趁上李陵。……李陵闻言,向南即走,行经三日,遂被单于趁来。”
“死敌”,意为“拼命战斗的敌人”、“敢于死战的强敌”。
⑥“每夜起持更”
“持更”就是夜间站岗;一夜有五更,守卫者分班值更,故名作“持更”。
唐时军中术语:夜间放哨名为“持更”,哨兵叫作“持更者”。
《唐律疏议》卷八:
“……持更,即是守卫者。”
颜师古《汉书注》:
“持更、夜有五更,故分而持之。”
《新唐书》百官志四上:
“府兵……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问口令);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弹弓弦作警告);复不应则旁射(实箭向行人旁侧发射,最后警告);又不应则射之(瞄准射击)。昼以排门人(门岗)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⑦“铁钵淹干饭,同火共纷争”
“火”是古时军队建制的最小单位,约同于后代军队中的“班”。
《南史》卜天兴传:
“天兴弟天生,少为队将,十人同火。”
杜佑《通典》兵一:
“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队。”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十人为火,火有长。”
“同火”犹如“同班”。同火的人互称为火伴。《木兰辞》:“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军队中的十人小组之所以名为“火”,是因为“十人同火”,是一个火食单位:共用一个灶火,同吃一锅饭。
唐时军中,每一火(十人)备有“铁盂”一口,“火具”一套。
《新唐书》兵志:
“府兵之制……十人为火,火有长。火(每火)、备六马,凡火具、铁盂……皆一。”
文中所说的“盂”就是本诗所说“铁钵淹干饭”的“铁钵”。“钵”,古写作“”或“”。盂与钵是一物之二名,是军中所用的“铁锅”。
《太平御览》引《汉书注》:
“盂若而大。与钵字同。”
《说文解字》:
“,器,盂属。”
《唐韵》:
“,音拨,同钵。”
《唐六典》卷十六:
“铁盂”注:“古谓之盂,盖今之铁锅也,为军中食器也。”
由此可知,本诗中所说的“铁钵”,乃是唐军中一火十人所共用的“行军锅”。
本诗中所说的“干饭”,古名作“糒”,又名“糇粮”,是军中战时特制的“干粮”。
《说文解字》:
“糒,干也。”“糇,干食也。”
《尚书正义》卷二十:
“‘糒’午饭也。‘糗糒’是行军之粮。”
《诗经·公刘》:
“乃裹糇粮。”注:“糇,干食也。”
《一切经音义》引《字林》:
“糇,干饭也。”
徐铉校定《说文解字》:
“今人谓干饭为糇。”
“干饭”大多是炒熟并风干的米或面,吃时很方便,无需生火,只要用水一“淹”即可。
谢承《后汉书》:
“羊茂……为东郡太守……常食干饭。”“吴郡徐相,为长沙太守,常食干饭,不发烟爨。”
杨泉《物理论》:
“吕子义,清贤之士也。……怀干糒(干饭)而往。主人盛为馔食。乃出怀中糒(干饭),取冷水一杯而食之。”
因此,古时作战或行军时所携带的军粮大多是“干饭”。
《汉书》李陵传:
“李陵……令军士持二升糒,一片冰。”
刘珍等撰《东观汉记》:
“张禹巡行……食干饭,饮水而已。”
马致远《汉宫秋》:
“人搠起缨枪,马负着行装,车运着糇粮,……他部从入穷荒。”
本诗所说的“铁钵淹干饭,同火共纷争”,乃是描述急行军的府兵在沙漠中打尖吃饭时的情景。看来当时军粮不足,因此“同火共纷争”。
⑧“长头饥欲亡”
“长头”似是唐时的方言俗语。在敦煌发现的民歌中有:
“只愿长头醉,作伴唤刘伶”。
“身上无衣着,长头草里存”。
“长头挨床坐,饱吃摩娑肚”。
此外,唐诗人诗歌中有:
王建《织锦曲》:
“大女身为织锦户,名在县家供进簿。长头起样呈作官,闻道官家中苦难。”
刘禹锡《寄湖州韩中丞》:
“老郎日日忧苍鬓,远守年年厌白蘋。终日相思不相见,长头相见是何人。”
王建是颍川(今河南许昌)人,刘禹锡是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以此论断,“长头”似是河南方言。
从上引诗句中比较词义,则“长头”似有“长年”、“长期”之义。
此外,《晏子春秋》中有“汤长头而寡发”;《汉书》中有“陈遵长头大鼻”;《后汉书》中有“问事不休贾长头”;《太平广记》中有“长头才复额,分角渐垂肩”;《南史》中有“范长头”;苏轼诗有“畏见问事贾长头”。以上都是指头型或发式而言,与本诗中的“长头”似乎无关。
⑨“□似坎穷坑”(原文此处为□)
“坎”或作“埳”,与“陷”、“堕”、“坠”同义。
《说文解字》:“坎,陷也。”
“穷坑”是对“困境”的形容。“坎穷坑”,意为“坠入不可拔的穷困的境地”。唐宋时人往往用“坑”比喻不幸的处境;近代民间口头文学中也有这种形容。
卢仝《月蚀诗》:
“不独填饥坑,亦解尧心忧。”
戴复古《岁暮书怀寄林玉溪》:
“人皆居燠馆,我独堕寒坑。”
西河大鼓小段:
“说着穷,真是穷,慢走一步穷赶上,快走一步赶上穷,不急不忙慢慢走,一脚埳入大穷坑。穷坑之中有穷庙,穷庙里有个穷神灵……”
⑩“相将归去来”
“相将”,唐时俗语,意为“相共”或“相随”。
孟浩然《春情》:
“相将游戏绕池台。”
杜甫《十二月一日三首》:
“春花不愁不烂漫,楚客唯听棹相将。”
萨都剌《吉安道中》:
“故乡归计喜相将。”
令狐楚《游春辞三首》:
“相将折杨柳,争取最长条。”
柳永《尉迟杯》:
“且相将共乐平生。”
⑪“健步弗可停”
“健步”即快步,俗语“健步如飞”。
杜甫《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
“安得健步移远梅,乱插繁花向晴昊。”
韩渥《离家第二日却寄诸兄弟》:
“一点心随健步归。”
⑫“带刀拟斫杀”
所谓“带刀”即带“腰刀”。唐时士兵持带两种刀,一为陌刀,一为横刀(腰刀)。
《唐六典》卷十六李林甫注:
“横刀,佩刀也,兵士所佩(佩带)。……陌刀,长刀也,步兵所持,盖古之断马剑。”
诗中所说的“带刀”即“佩刀”,又名“横刀”或“腰刀”,是短兵器。“带刀拟斫杀”,意为随时准备短兵相接。
⑬“逢阵即相刑”
“逢阵”意为“遇敌”,即《卫公兵法》“逢贼布阵”之意。
“相刑”即“相杀”、“相害”。
《后汉书》孙悦传注:
“杀戮之谓刑。”
《吕氏春秋·音律》注:
“刑,杀也。”
《国语》:
“杂受其刑。”注:“刑,害也。”
⑭“将军马上死”
唐官制,武官共分九品二十九阶,五品以上(十三阶以上)的官衔,皆带有将军称号,如“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见《唐六典》)。在“军职”中,统率三千二百士卒的主将,始可称将军:“二裨为军,三千二百人,有将军副将军。”(见《通典》)
从诗中看来,诗所说的“将军”似是更高级的主将。
⑮“白骨在边庭”
“庭”是门内堂前的院落,“边庭”意为周边的院落。唐时,在今新疆设立“北庭都护府”和“庭州”。唐时人们习惯将边区地带统称为“边庭”。
杜甫《兵车行》:
“边庭流血成海水,我皇开边意未已。”
李益《送柳判官赴振武》:
“边庭汉仪重,旌甲似云中。”
罗隐《送秦州从事》:
“若到边庭有来使,试批书尾话梁州。”
⑯“生受刀光苦”
“生受”,古民间俗语,意为“吃苦”、“受罪”、“忍受”。
黄庭坚《宴桃源》:
“生受,生受,更被养娘催绣。”
元剧《东窗事犯》:
“臣在生时多生受,驰甲胄,做先锋帅首。”
元剧《酷寒亭》:
“谢俺那侍长,见我生受多年,与了我一张从良文书。”
元剧《朱砂担》:
“干着我生受了半世,眼睁睁看你作歹人妻。”
⑰“意里极皇皇”
“皇皇”,意为“忧郁”、“恐惶”、“不安”。“皇皇”或作惶惶、徨徨、遑遑。
《孟子》:
“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
《汉书》叙传:
“圣哲之治,栖栖皇皇,孔席不暖,墨突不黔。”颜师古注:“皇皇,不安之意也。”
刘向《九叹》:
“征夫皇皇,其孰依兮。”
《后汉书》邓禹传:
“长安吏人,遑遑无所依归。”
阮籍《咏怀》:
“栖栖非我偶,徨徨非己伦。”
《世说新语》:
“战战惶惶,汗出如浆。”
第二篇 患夜盲症的老病卒
知识相伴佀(侣)①,
蹔(暂)时不觉老;
面皱黑发白,
把杖入长道②。
眼中泠(零)淚下③,
病多好时少;
怨(思)家鸟(雀?)枯(瞀)眼,
无睡天难晓④。
朝夕乞蹔(暂)时,
百长谁肯保⑤;
使者门前唤,
手脚婆(拨)罗(剌)草⑥。
〔考释〕
①“知识相伴侣”
古所谓“知识”与今天所谓“知识”,语义不同。古人所说的“知识”,是指朋友或“熟人”而言,意为“相知相识”,与“智识”不同义。
《礼记正义》卷三十五:
“不道旧故。”郑玄注:“言知识之过失,损友也。”
《庄子·至乐》:
“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王先谦注:“知识,谓朋友。”
《吕氏春秋·遇合》:
“人有大臭者,其亲戚兄弟妻妾知识,无能与居者。”
《商君书·赏刑》:
“是父兄、昆弟、知识、婚姻、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
《世说新语》:
“张华既贵,有少时知识来候之。”
侯白《启颜录》:
“(隋)侯白初未知名。在本邑,令宰初至,白即谒。会知识曰:‘白能令明府作狗吠。’……于是入谒,知识俱门外伺之。”
白居易《感逝寄远》:
“昨日闻甲死,今朝闻乙死。知识三分中,二分化为鬼。”
韩愈《赠别元十八协律》:
“知识久去眼,吾行其既远。”
敦煌抄本《董永》故事:
“孝感先贤说董永,年登十五二亲亡,自叹福薄无兄弟,眼中流泪数千行,为缘多生无姊妹,亦无知识与亲房。”
陆游《纵笔》:
“何须觅知识,木石即吾师。”
“知识相伴侣”,意为“朋友相伴随”。对当时离乡出征的人说来,朋友相共便是一种安慰,故诗下句说“暂时不觉老”。
②“面皱黑发白,把杖入长道”
“杖”即“拐杖”,老人用以助行的棍子。“把杖”意与“扶杖”同。
“长道”,唐人习惯将漫长的道路或通向远方的大道称作“长道”。
储光羲《行次田家澳梁作》:
“田家俯长道,邀我避炎氛。”
崔颢《赠轻车》:
“悠悠远行归,经春涉长道。”
杜荀鹤《江岸秋思》:
“秋稼缘长道,寒云约古城。”
“面皱黑发白,把杖入长道”表明:这是位老年士兵,壮年入伍,及老未归,黑发变白,步履艰难,因此行军时需要扶着拐杖。
唐初,府兵临时出征,最长不超过一年;如轮番戍边,则“三年而代”,戍期不超过三年。
《邺侯家传》:
“府兵……出征,多不逾时,远不经岁。……其戍边者,旧制:三年而代。”
这时当然没有“黑发转白”仍未还乡的老兵。
据史载,高宗仪凤二年(677)之后,由于唐封建统治者与吐蕃奴主集团进行着长期的战争,因此唐朝廷无限期的延长了“戍卒”戍边的期限。于是,到了玄宗开元年间,西北军中的很多士兵,都成了白发老卒。
《全唐文》卷三百七十八:
“高宗以刘仁轨为洮河镇守使(案:时为仪凤二年),以图吐蕃。于是始有久戍之役。”
《全唐文》卷二百二十二:
“安西迥途,碛北多寇,自开四镇(碛西四镇),于兹十年,及瓜(瓜代)戍人,白首无代。”
《全唐文》卷二十七:
“每念征戍,良可矜者。其涉河渡碛,冒险乘危,多历年所,远辞亲爱,壮龄应募,华首未归。”
杜甫《兵车行》:
“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本诗便是当时一个老病卒的自述。
③“眼中泠(零)淚下”
“泠”与“零”音同,古时可通用。“泠淚”即“零泪”。
“零”原是形容雨的:连绵不断的降落小雨谓之“零雨”。后转而形容草木:枝叶纷纷下坠谓之“零落”。又转而形容人的落泪:泪涓涓坠落不止谓之“涕零”(涕泠)或“零泪”(泠泪)。
《诗经·小明》:
“涕零如雨。”
《三国志》邴原传注:
“心中恻然,而为涕零。”
鲍照《东门行》:
“宾御皆涕零。”
《全汉文》冀州从事郭君碑:
“同僚涕泠。”
樊敏碑:
“士女涕泠。”
李翊夫人碑:
“悲兮涕陨泠泠。”
郭璞《游仙诗》:
“悲来恻丹心,零泪缘缨流。”
刘禹锡诗:
“零泪沾青简,伤心见素车。”
本诗所说“眼中零泪下,病多好时少”,看来不全是由于哭泣,而是由于年老和疾病,如医书所说“老眼自泪”。
④“怨(思)家鸟(雀?)枯(瞀?)眼,无睡天难晓”
“鸟枯眼”可能是“雀瞀眼”之误:“鸟”是“雀”之误写;“枯”则因与“瞀”音相近而误书。在《唐韵》中,“枯”为上平声,苦孤切;“瞀”为入声,莫卜切。(此据畿辅丛书本《重斠唐韵考》)
所谓“雀瞀眼”,又名“雀目眼”,即今之“夜盲症”,是由营养不良而引起。其病症是:白天视觉如常,每到黄昏之后,即视物不见。
孙思邈《千金宝要》:
“雀瞀术,令雀目人至黄昏时,看雀宿处,打令惊起;雀飞,乃咒曰:‘紫公,紫公!我还汝盲,汝还我明!’如此日日暝三过作之,眼即明。曾试有验。”(案:孙思邈,隋时学者,唐初在世。引此条仅是为了证明隋唐时已有“雀瞀眼”一词,并非推荐秘方,是需声明者。)
陆佃《埤雅》:
“瞀、音木。雀目夕昏。人有至夕昏不见物者,谓之雀瞀。”
王肯堂《证治准绳》:
“雀目、俗称也,亦曰鸡盲。本科曰:高风内障,至晚不明,至晓复明也。盖元阳不足之病。……若人调养得宜,神气融合,精血充足,阳光复盛,不治即愈。……食以牛猪之肝,治以补气之药,即愈。”
本诗写道,老病卒因“思家”而患“雀瞀眼”,每到夜晚即失明,同时又害了“失眠症”。这就是说,每到夜晚既失明又失眠,显然这是很痛苦的。诗所说“思家雀瞀眼,无睡天难晓”,就是描写这个老病卒睁着看不见东西的眼睛在长夜里盼望天亮时的痛苦心情。
⑤“朝夕乞暂时,百长谁肯保”
“朝”即早晨;“夕”即日落后。
“朝夕乞暂时”,意为“清晨和晚上请短时病假”。如前所说,诗中的老病卒患“夜盲症”(雀瞀眼),早晚之间目昏不见物。
楼英《医学纲目》:
“雀目者,日落即不见物也,日出则复明。”
因此,这位老病卒不得不向长官“乞求”“暂时”的病假,请求“朝”(日出前)“夕”(日落后)时不派给自己差使或勤务。
“百长”,唐时的军职名。“百长”管辖百名士兵,又名“百夫长”。
杜佑《通典》兵一:
“凡立军……五人为列(杜佑注:列有头目),二列为火(杜佑注:十人,有火长),五火为队(杜佑注:五十人,有头目),二队为官。”(杜佑注:百人,立百长)(案:杜佑、唐中期学者,玄宗开元二十三年生,德宗朝宰相。)
杨炯《从军行》: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由此可知,管辖二队(百人)的军官称“百长”。据史载,“百长”就是“旅帅”。
《新唐书》兵志:
“五十人为队,队有正。”
百官志:“折冲都尉府……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
由此可知,“旅帅”是正名,“百长”是通称。其职位约相当于后代的“把总”、“连长”。
“百长谁肯保”意为“百长不肯作保”,不允许患夜盲症的老病卒“朝夕”请“暂时”的短假。
⑥“使者门前唤,手脚婆(拨)罗(剌)草”
“使者”,奉有使命的传达者。“使者门前唤”,意为传令者在门前召唤。
诗表明,当“百长”拒绝老病卒请“朝夕”(“暂时”病假之后),仍派“使者”到门前去唤老病卒担任战勤杂事。看来这正是“朝”或“夕”时,老病卒正在“草铺”上躺着,因此当听到“使者门前唤”之后,便不得不从铺草里摸索、挣扎着爬起来:“手脚婆(拨)罗(剌)草。”“婆罗”应是“泼剌”。“婆罗”迭韵,“泼剌”也是垒韵。前者在《广韵》之歌韵,后者在《广韵》之曷韵。二者音本相近。“泼剌”是古时俗语,或写作“拨剌”、“拨攋”、“拔剌”,意为左右摆动或上下搅动。今语有“浦落”(记音)即本此。
《广韵》:
“攋、拨攋,手披。”
《后汉书》张衡传:
“弯威弧之拨剌兮,射嶓冢之封狼。”李贤注:“拨剌,张弓貌也。”
李白《酬中都吏携斗酒双鱼于逆旅见赠》:
“双腮呀呷鳍鬣张,拨剌银盘欲飞去。”
杜甫《漫成一首》:
“沙头宿鹭联拳静,船尾跳鱼拨剌鸣。”
“草”是指“铺草”。唐时,军中每“火”(十人)共携有“乌布幕”(见《新唐书》兵志),所谓“乌布幕”即“黑布帐蓬”。行军宿营时,士卒都住在帐蓬里,睡“草铺”(即打地铺)。
“手脚拨剌草”表明:当“朝晨”或“夕昏”听到“使者门前唤”时,患“雀瞀眼”的老病卒像瞎子似的用“手脚拨剌”铺草,从地下挣扎着爬起来。
第三篇 儿大作兵夫
父母生儿身,
衣食养儿德,
蹔(暂)托寄出来①,
欲(如)似便(变)相贼②。
儿大作兵夫,
西征吐蕃贼③;
行后浑家死④,
回来觅不得。
儿身面向南,
死者头向北;
父子相(分)擘,
不及元不识。
〔考释〕
①“暂托寄出来”
“托寄”就是“寄托”。本诗中所谓的“托寄”,含有“托生寄世”之意。
②“如似变相贼”
“变相”,意为“变化相貌”、“变脸”。诗的意思是:父母生儿养儿,但儿子长大成人后,却一反过去儿童时恋慕父母的态度,对父母很不恭敬,呲牙瞪眼,恶言厉色,前后判若两人,“如似变相贼”。
其次,古时佛教寺院的壁画,往往是用幻术方法绘制的,因此画中的人物往往能变化相貌,故古时人称这种能显示灵异的壁画为“变相”。唐时,“变相”是人们对佛寺壁画的统称。对此,可参阅论文《变相、变、变文考论》。
诗中所谓的“变相”,乃是取用这一词的正解。
③“西征吐蕃贼”
“吐蕃”是我国古国名,是与唐封建王朝同时存在的奴隶主王朝。吐蕃奴主王朝国家主要是由我国古时著名的“羌”族集结而成。
当时吐蕃奴主王朝与唐封建王朝之间,不断发生战争。这战争的性质是我国内部两个统治集团之间的战争。这战争给人民(唐皇朝治下的人民和吐蕃王朝治下的人民)带来了不幸。对此,本类民歌和当时诗人的作品(如杜甫、李白的作品)中都有所反映。
④“行后浑家死”
唐时俗语,“浑”与“全”同义。
杜甫《春望》: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敦煌抄本《王陵变》:
“自从挥剑事高皇,大战曾经数十场。小阵彭原都无数,遍体浑身刀箭疮。”
“羽下精兵六十万,团军下却五花营。将士夜深浑睡着,不知汉将入偷营。”
敦煌抄本《李陵变文》:
“无奈弓刀浑用尽,遂搦空身左右遮。……今朝塞外浑输失,更将何面见京华。”
唐宋时所谓“浑家”,意为“全家”。
戎昱《苦哉行五首》:
“身为最小女,偏得浑家怜。”
敦煌发现《父母恩重经讲经文》:
“孩子未降,母忧性命逡巡,及至生来,血流洒地,浑家大小,各自忙然。”
“孩子渐长成童子,慈母忧心不舍离,……浑家爱惜心无足,眷属娇怜意莫裁。”
陆游诗:
“百钱浊酒浑家醉,六月飞蚊彻晓无。”“菰蒋入馔浑家喜,碪杵催寒并舍闻。”
《孤本元明杂剧》飞刀对箭:
“俺浑家大小七八十口……。”
“行后浑家死”,意为“出征回来后全家都死了”。
元明时,“浑家”又是夫对妻的称谓。其例见《元曲选》、《水浒传》等书。
第四篇 穷汉村
富儿少男女①,
穷汉生一郡(群),
身上无衣着,
长头草里存②。
到大耶(野)没(麻)忽(胡)③,
直似饱糖(膛)()④。
长大充兵朴(夫);
未解□家门⑤。(原文此处为□)
积代不得富⑥,
号曰穷汉村。
〔考释〕
①“富儿少男女”
“男女”,唐时俗语,意为“孩子”,犹如“子女”、“儿女”。
敦煌发现《珠玉新抄》:
“不自思度者,……盘上取物与男女,……男女残食却归主人,……将众人酒盏赐与男女。”
敦煌发现《尺牍》夫与妻书:
“男女严切教令,不得令其猖荡。”
敦煌发现《七曜日吉凶禁忌抄》:
“密日生人,……合娶二妻,少男女,纵有一子,乞姓养之,利益。”
“莫日生人,……合用妻财成家业,少男女。”
“鸡唤日生人,……若得妻,多男女。”
敦煌发现的“民歌”中所说的“男女”皆应作“儿女”解。如:
“人间养男女,直成鸟养儿。”
“男女空饿肚,状似一食斋。”
“男女一处生,却似饿虎狼。”
“男女有时好,无时也最精。”
“男女五六个,小弱不中使。”
“父母生男女,摩娑可怜许。”
“心恒忆不忘,入家觅男女。”
由于唐时的“男女”与“儿女”、“孩子”同义,因此到宋元时,“男女”成为奴仆对主人、下对上的自称代名词。
《张协状元》:
“末白:‘那张解元特遣男女请先生来圆一梦。’”
高明《琵琶记》:
“生:‘院子过来。’末上:‘相公有何指挥?’生:‘我有事和你商量,你休要走了言语。’末:‘相公指挥,男女怎敢漏泄。……男女每见相公忧闷不乐,不知这个就里。’”
由此可知,自称“男女”犹如自称“小的”、“小人”、“儿”一样,是一种贱称。同时,由于宋元时奴仆自称“男女”,因此转而变成骂人话:“乔男女”意为“坏小子”;“狗男女”意为“狗崽子”。这些是元明小说戏曲中所常见的。
本诗所谓“男女”只作“儿女”解。
②“身上无衣着,长头草里存”
“长头”,意为“长期”或“长时”(考释见第一篇《二十充府兵》注⑧)。
“草”是指“铺草”和“卧草”,“长头草里存”意为“长时在卧草铺草里存身”。
在民国时代,甘肃和西北等地的贫苦农民大多住在“窖屋”里。“窖屋”是就着地窖盖成的,除屋顶外有三分之二在地表之下。有的“窖屋”屋内面积只方一、二丈。室内遍铺经打揉过的谷草,草厚三尺余。冬天夜里,贫农全家老小,都是铺草盖草,将身钻进草中,以御严寒。贫农儿女,夏天时赤身露体,冬天时则日夜藏在窖屋里的谷草中。对此,在范长江的《中国西北角》及一些外国旅行者的游记中都作了记述。
本诗中所说的“穷汉”的“一群男女”,“身上无衣着,长头草里存”,便是反映着这样的生活。
写至此,不禁想到:这种“身上无衣着,长头草里存”的生活方式,见于记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这说明,在已往的阶级社会里,我国的一些劳动人民,世世代代是在草窠中长大的。一直到共产党领导人民翻身之后,这种曾被艾森豪威尔和杜勒斯称作是“中国传统的自由生活方式”,才开始在中国土地上消失。在我国人民公社成立之后,如果再将这种“生活方式”讲给我们的小“男女”们听,他(她)们会觉得这和“猴子变人”似的是属于古老年代里的事;但事实是,他(她)们的大哥大嫂可能正是在草窠里度过了童年。在党的领导下,历史在跃进,许多许多的事转瞬之间便变成了历史陈迹。这不过是其一而已。
③“到大野麻胡”
“野”是当时俗语,意为“粗野”、“蠢笨”。
“麻胡”,意为“麻面胡人”。
在古封建社会时代,由于阶级的或习俗的偏见,一些人总觉得“胡人”的面貌“丑陋”,越看越不顺眼。早在汉末,繁钦便写有《三胡赋》。
繁钦《三胡赋》:
“莎车之胡,黄目深睛,员耳狭颐,硕似鼬皮,色象娄橘。康居之胡,焦头折頞,高辅陷口,眼无黑眸,颊无余肉。罽宾之胡,面象炙蝟,顶如持囊,隅目赤眥,洞頞仰鼻。”
这当然是极其狭隘的、少见多怪的一种“看法”。但正是由于这种“看法”,唐时一些人因而用“胡”、“胡头”、“胡貌”作为形容面貌丑陋的形容词。
韦绚《刘宾客嘉话录》:
“贾嘉隐七岁以神童召见。……徐(徐世勣)叹曰:‘此小儿作獠面,何得如此聪明?’嘉隐曰:‘胡头尚为宰相,獠面何废聪明!’——徐(世勣)状如胡也。”
李商隐《骄儿诗》:
“或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吃音gē,口吃)。”
“麻”,意为“麻脸”。当时人对颜面上有密密的黑雀斑、黑痣、面疮瘢的人,统称作“麻面人”。
如果面貌如“胡人”,再加上一副麻脸,在当时人看来真是“奇丑无比”。从而,称面目丑恶怖人的人为“麻胡”。
杨亿《谈苑》:
“冯晖为灵武节度使,有威名,羌戎畏服,号‘麻胡’,以其面有子也。”
曾慥《高斋漫录》:
“毗陵有成郎中,宣和中为省官,貌不扬而多髭,再娶之夕,岳母陋之曰:‘我女如活菩萨,乃嫁一麻胡!’”
因此,唐宋以后,民间常以“麻胡来了”吓小儿。
此外,对“麻胡”一词的由来,还有几种说法:《朝野佥载》中认为是来自“石勒帅麻秋”;《大业拾遗记》中认为是来自“炀帝将军麻祜”;《野客丛书》引《会稽录》称“会稽有鬼号麻胡”。看来皆是引申附会,这里不多引。
“到大野麻胡”,意为“长到大时既蠢笨粗野又丑陋”。
④“直似饱糖(膛)()”
“”是“屯”字的俗写。“屯”是“”的误书。“”即“豚”,意为猪娃子。、豚音义全同。“豚”(),在古时也是骂人话。
应劭《风俗通义》:
“案方言:豚,猪子也。今人相骂曰‘孤豚子’是也。”
“膛”与“肥”同义,“直似饱膛豚”意为“真像是吃饱的小肥猪”。
⑤“未解□(忆?)家门”(原文此处为□)
“解”,古俗语,兼有“懂得”和“能够”之意。唐诗中“解”字大多应作“懂”、“会”讲。今陕甘宁地区,人们说“懂得”为“解开”,“不懂”为“解不开”(方音作“害不哈”),即古语存于今者。
李白《月下独酌》: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李颀《听安万善吹觱篥歌》:
“世人解听不解赏,长飙空中自来往。”
郑谷《通川客舍》:
“渐解巴儿语,谁怜越客吟。”
白居易《赠同座》:
“薄解灯前舞,尤能酒后吟。”
“未解”,意为“不懂”或“不能”。
杜甫《月夜》: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家门”,古俗语,意为“家里”。
《孔雀东南飞》:
“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
⑥“积代不得富”
“积代”即“累代”“累世”,意为“世世代代”。
《隋书》天文志:
“浑天仪者,……积代相传,谓之玑衡。”
第五篇 男女有亦好
男女有亦好,
无时亦最精①:
儿在愁他役,
又恐点着征②;
一则无租调,
二则绝兵名③。
閇(闭)门无呼唤,
耳里挃(倒)星(惺)星(惺)④。
〔考释〕
①“男女有亦好,无时亦最精”
“男女”即“儿女”(考释见第四篇《穷汉村》注①)。
“精”原义为“纯粹”,引申义为“美好”。因此,古时俗称“好”为“精”。
《广韵》:
“精,……善也,好也。”
吴起《吴子兵法·料敌》:
“师徒之众,兵甲之精。”
江淹《别赋》:
“虽渊云之墨妙,严乐之笔精……”
《世说新语》:
“郄超在剡,为戴公起宅甚精。”
“男女有亦好,无时亦最精”,意为“儿女有也好,如无儿女则更好”。
②“儿在愁他役,又恐点着征”
役即徭役。唐前期法令规定,每一成丁男子每年须服“正役”二十日。
《唐六典》卷三:
“凡丁(二十岁以上男子)岁役二旬。”注:“有闰之年加二日。”
“点”即“拣点”,唐时挑兵称作“点兵”。
唐前期,凡需调府兵出征时,鱼符下至折冲府,在其府兵名册中遴选抽调。凡应抽调出征者,则在其名字上标一“点”。因此,挑兵称作“点兵”,被抽调出征,则称作“点行”。
《唐律疏议》卷十六:
“诸拣点卫士征人,……”
《唐六典》卷五:
“凡兵士……皆取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凡三年一点简。”
杜甫《兵车行》:
“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
《新安吏》:
“客行新安道,喧呼闻点兵。”
“征”,意为出征。唐时,远征军或野战军的士兵被称作“征人”。
《唐律疏议》卷二十六疏:
“从征,谓从军征讨。……在行军之所谓之征人。”
“儿在愁他役,又恐点着征”,意为“有儿则愁他服重役,同时又恐被抽调去出征作战”。
③“一则无租调,二则绝兵名”
唐前期施行“租庸调”税法,每名成丁男子须缴纳“租”若干、“调”若干。
《新唐书》食货志一:
“凡授田者,丁岁输粟二斛,(或)稻三斛,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或)布、加五之一;绵三两,(或)麻三斤,……谓之调。”
其次,当时各州县乡里皆立有户口籍帐,官府根据户籍点选成丁男子充当府兵。因此,凡家有丁年男子者,其户籍上便有“兵名”。
诗所说“一则无租调,二则绝兵名”,意为“如没有儿子也是很好的,一则可少出租调,二则户籍上没有兵名”。
④“耳里挃(倒)星(惺)星(惺)”
“挃”是“到”的误书。“到”同“倒”,意为“反”或“反而”。
韦应物《送元仓曹归广陵》:
“旧国应无业,他乡到是归。”
薛涛《赠远》:
“芙蓉新落蜀山秋,锦字开缄到是愁。”
《太平乐府》乔梦甫《离情》:
“小则小,心肠儿到狡猾。”
《水浒传》:
“吃了那一惊,惊出一身冷汗,敢怕病倒好了。”
“惺”与“星”音同。“惺惺”有二义:一为“聪慧”,一为“清静”。
《增韵》:
“惺,静也。”
诗所谓“惺惺”,是取第二义。
第六篇 生时同毡被
生时同毡被①,
死则嫌尸妨,
(臭)秽不中停,
火急须埋葬②;
早死无差料(科),
不愁怕里长③。
行行(缠)脚卧,
永绝呼征防④;
生但(短)死路长,
久住何益(易)当。
〔考释〕
①“生时同毡被”
“毡被”即毛毡。古时,贫穷人冬天无布被,只好以毛毡盖体,名为“毡被”。
《陈书》孔奂传:
“曲阿富人殷绮,见奂居处素俭,乃饷……毡被一具。”
无名氏《放榜诗》:
“薛庶准前骑瘦马,范酂依旧盖番毡。”
杜甫《与任城许主簿游南池》:
“晨朝降白露,遥忆旧青毡。”
②“火急须埋葬”
“火急”意为迅速,像火似的紧急。此为唐宋时俗语。
武则天《腊日宣诏幸上苑》:
“火急报春知。”
柳宗元《叠后》:
“劝君火急添功用。”
敦煌抄本《汉将王陵变》:
“火急西行自分雪,霸王固取莫推延。”
苏轼《次韵王定国倅扬州》:
“火急著书千古事。”
元明时,“火急”或写作“猴急”。
③“早死无差科,不愁怕里长”
“差”意为“差使”。“科”意为“科条”、“律令”。所谓“差科”,也就是“差遣劳役法规”,但唐时通常所谓的“差科”,乃是指劳役和劳役代金(附加税)而言:当时人将“劳役”称作“差科”。
颜师古《匡谬正俗》卷七:
“差。或问曰:‘今官曹文书,科发士马。谓之为差;差者,何也?’答曰:‘诗云“既差我马”,毛传云“差,择也”。盖谓拣择取强壮者。今云差科,取此义;亦言拣择取应行役者尔。’”
《唐会要》卷八十五:
“天宝四载三月敕:……每有差科,先从高等。”
韩愈《赛神》:
“白布长衫紫领巾,差科未动是闲人。”
“里长”即“里正”,是地方上的小吏,管辖百户人家,其职务约同旧社会的保长,管理户口、追索赋役。
《唐六典》卷三:
“百户为里……里有正,以司督察。”李林甫注:“里正兼课植农桑,催驱赋役。”
杜佑《通典》食货三:
“大唐令:诸户以百户为里。……每里置正一人,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诸里正,县司选勋官六品以下白丁清平强干者充。”
诗所说“早死无差科,不愁怕里长”,意为“人如早死则可不担任劳役,再不必害怕里正”。由此可知,诗反映了当时“差科”之重和“里正”之凶。
④“行行缠脚卧,永绝呼征防”
“行”读作杭(háng)。
所谓“缠脚”乃古时葬俗之一。古时葬法:死尸小敛时,头蒙面帛,两足缠绕以麻绳。
《礼记·内则》:
“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
《释名》:
“绞紟:绞,交也,交结之也;紟,禁也,禁系之也。”
皇甫谧《笃终论》:
“气绝之后,便即时服幅巾,以籧篨裹尸,麻绳约两端,置尸床上。”
“缠脚卧”,意为死后长眠。
“呼征防”即“呼唤入军”。
唐时,野战军或远征军的兵卒名叫“征人”;边塞戍卫兵卒名叫“防人”。所谓“征防人”,是唐时对兵卒的统称。
《唐律疏议》卷十六:
“诸在军所及在镇戍,私放征、防人还者,各以征、镇逃亡罪论。〔疏〕议曰:在军所者,谓在行军之所(按:即征人)。在镇戍者,谓在镇戍之处(按:即防人)。”
“行行缠脚卧,永绝呼征防”,意为“死后两脚缠上麻绳,长眠地下,从此永远不会被官府呼唤入军当征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