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与娴儿书 汝须知汝乃吾之命根

梁启超家书(典藏版) 作者:梁启超 著


与娴儿书 汝须知汝乃吾之命根

[1912年12月16日]

十四、十五号禀均收。吾前为汝计学科,竟忘却财政学,可笑之至。且法学一面亦诚不欲太简略(国际法实须一学),似此非再延数月不可,每来复十四小时大不可(来复日必须休息,且须多游戏运动),吾决不许汝如此。从前在大同学校以功课多致病(可与诸师商,每来复最多勿过十时,因自修尚费多时也,可述吾意告之,必须听言,切勿着急),吾至今犹以为戚,万不容再蹈覆辙,吾在此已习安,决无不便。汝叔沪行亦未定(此事须俟荷丈一到沪乃定),即行后,吾亦能自了,得汝成学,吾愿大慰,诸师既如此相厚,尤不可负,且归后决无从得此良师。

(第一纸可出示诸师)

今但当以汝卒业为度,不必计此,间请商诸师,若能缩短数月,固佳。否则径如前议,至明年九月亦无不可(一言蔽之,则归期以诸师之意定之),汝必须顺承我意,若因欲速以致病,是大不孝也。汝须知汝乃吾之命根,吾断不许汝病也。前已合寄四千,谓夙逋可耳,何尚须尔许耶?

此间已无存(有万金存定期,不能取出),本月收入须月杪乃到手,明日只得设法向人挪借,(若得)当电汇以救急耳。

子楷带去各物已收否?

祖父想已旋南耶。

示娴儿。

饮冰十六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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