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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葛浩文对莫言的推介与翻译

葛浩文和他的中国文学译介 作者:孙会军 著;查明建 编


第三章 葛浩文对莫言的推介与翻译

一、引言

葛浩文最喜欢的当代作家是莫言,因此莫言的小说他翻译最多,推介也最用心。莫言毫无疑问是新时期以来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莫言逐渐引起中国读者的关注。每当他充满生命能量的小说出版,都会吸引众多读者的关注。当时他的读者绝大多数是华人,但也有个例外——那就是葛浩文。葛浩文是美籍犹太人,当时是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刚转行的中文教授。和大多数读者一样,葛浩文对《天堂蒜薹之歌》一见钟情,但他和普通读者不同的是,没有唏嘘赞叹一番就算了,而是决定做点什么。他立刻付诸行动。他虽然对莫言的作品感兴趣,但跟莫言一点儿不熟悉,更不知道莫言的联系方式。但他没有因此放弃,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莫言写了一封信,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将这部小说翻译成英语。信封上的收信人是“莫言”,但地址只有“北京”二字。上天不负有心人,莫言收到了他的来信,两个人的合作就这样开始了。葛浩文翻译案头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以及丰富的感情投入,最终不仅成就了作者——莫言小说从此开始走进英语世界,也成就了自己,成为莫言小说翻译“第一人”乃至中国当代小说英译本的接生婆。

莫言无疑是新时期最成功的作家之一,他不仅在国内赢得了大批读者、得到多项文学大奖,还通过葛浩文等人的翻译,推疆拓土,在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跨进全世界最辉煌的文学圣殿。

莫言的成功,葛浩文功莫大焉。的确,莫言的翻译者分布在世界各地,葛浩文并不是莫言唯一的译者。除了葛浩文,世界各地有一群人在翻译莫言的小说。在日本,有藤井省三,一位著名的日本学者,很早就开始推介莫言;在意大利,有个女翻译家,翻译起莫言小说总是比葛浩文的速度还快;在法国,有一对夫妇,几乎把莫言的每一部小说都翻译了;在瑞典陈安娜的翻译就更不必说了。但是,在翻译和推介莫言小说方面,如果说葛浩文的影响最大,应该不会有人反对。这首先跟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地位有关,毕竟英语译本可以吸引的读者群体是最大的。事实上,在那些缺乏汉语译者的国家,译者不是以汉语原文,而是以葛浩文的英译本为底本进行翻译的,比如以色列、西班牙、葡萄牙等。另外,最重要的是,葛浩文在汉学界的学术影响以及他在译文中的生花妙笔也帮助作品吸引了读者、扩大了影响。“生死疲劳”译莫言,葛浩文在翻译和推介莫言小说方面付出了爱和艰辛。

在本章中,笔者首先概述葛浩文在翻译和推介莫言小说方面所做出的努力,然后结合具体的译文,对葛浩文翻译莫言时所采取的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进行分析。

二、葛浩文在英语世界对莫言小说的翻译与推介

葛浩文是莫言小说在英语世界积极不懈的翻译者和推介者。莫言小说的英文翻译,除了短篇小说集《爆炸》(Explosion and Other Stories,Renditions Press,1993)由Janice Wickeri和Duncan Hewitt翻译之外,其余的作品几乎都由葛浩文一人完成。到目前为止,莫言有9部长篇小说和1部短篇小说集由葛浩文翻译成英文出版,这还不包括发表在期刊上、选集里的作品。按照单行本的出版顺序,葛译莫言小说有:《红高粱》(Red Sorghum,Viking,1993;Penguin Books,1994)、《天堂蒜薹之歌》(The Garlic Ballads,Viking,1995;Arcade Publishing,2012)、《酒国》(The Republic of Wine,Arcade Publishing(US)and Hamish Hamilton(UK),2000)、《师傅越来越幽默》(Shifu,You’ll Do Anything for a Laugh,Arcade Publishing,2001)、《丰乳肥臀》(Big Breasts and Wide Hips,Arcade Publishing,2004)、《生死疲劳》(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Arcade Publishing,2008;2012)、《变》(Change,Seagull Books,2010)、《四十一炮》(Pow!,Seagull Books,2012)、《檀香刑》(Sandalwood Death,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2013)和《蛙》(Frog,Penguin Group,2015)。其中,《师傅越来越幽默》是一个短篇小说集,以莫言《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Hunger and Loneliness:My Muses)为序,收入《师傅越来越幽默》(Shifu,You’ll Do Anything for a Laugh)、《人与兽》(“Man and Beast”)、《翱翔》(“Soaring”)、《铁孩》(“Iron Child”)、《灵药》(“The Cure”)、《初恋》(“Love Story”)、《沈园》(“Shen Garden”)、《弃婴》(“Abandoned Child”)七篇。

1986年葛浩文开始接触到莫言作品。根据葛浩文2005年在香港公开大学的演讲,他看到莫言的《爆炸》后,产生的第一反应是:“天呐,这可是少见的好货啊!”一个老朋友告诉他,说是自己刚签了四个作家,打算为他们出作品集。这四个作家是韩少功、张承志、郑万龙和莫言。葛浩文就说:“你留三个,给我一个。”对方问留哪个给他,他说:“莫言。”(葛浩文,2005)

其后,葛浩文有一个在香港科技大学的朋友,给他寄了一份刊物,上面登载着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告诉他这部作品非常值得关注。“我就开始看,我很惊讶,莫言能有这样的热情来写这样一部小说,其中,既有恨,又有爱。我说我一定要翻。”(河西,2008)。《天堂蒜薹之歌》让葛浩文大为震撼。“那是我当时读到过的最了不起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那部小说有25万还是30万字,我记不清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一个月内完成的,我记得他说是二十三四天。当时他是个非常愤怒的年轻人,目睹了他的乡亲们因为被蛊惑而遭受的种种严重伤害,这才有了他这部伟大的小说。有人说这是他最有意识形态特征的小说,我说这是他最有激情的小说,至少在当时是。”(葛浩文,2005)“我就写信转给莫言。莫言回信说他很高兴我能翻译他的著作。”(河西,2008)就这样,1988年,葛浩文和莫言之间的合作开始了,这份合作最终会产生的结果估计是两个人都没有想到的。

如果说《爆炸》《天堂蒜薹之歌》让葛浩文对莫言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红高粱家族》更是让葛浩文“一见钟情”。本来要翻译《天堂蒜薹之歌》的,读到《红高粱家族》后,他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才是我想翻译的东西!”(河西,2008)。“很明显,对于中国来说,那是一部突破性的小说。我写信给他,‘之前的约定取消,我想先翻译《红高粱》好吗?’”(葛浩文,2005)

得到莫言的许可后,葛浩文开始着手翻译《红高粱家族》。他翻译了前八章,投到纽约一家出版社,出版社接受了,并且愿意支付他高出平常四倍的版税。1993年,《红高粱家族》英译本在美英两国同时出版。

Red Sorghum(《红高粱家族》)出版后,立即引起轰动。成功的原因,离不开小说自身的魅力和译者高超的水平,同时与电影《红高粱》在第38届西柏林国际电影节获得金熊大奖也不无关系。美国文学评论杂志World Literature Today(《今日世界文学》),将《红高粱家族》评价为1993年最佳外文小说。“World Literature Today在美国是一份很专业的、深受欢迎和尊敬的文学杂志,它主要刊载散文,还有全世界的书评,每一期都有上百个书评,他们已经出版75年了,每年都要出一辑特刊,选出当年最优秀的一部小说,上过榜的有加缪、卡夫卡、福克纳、索尔仁尼琴、马尔克斯,这些人的作品都被选上过,而1993年的年度小说是《红高粱家族》(Red Sorghum),该杂志认为Red Sorghum是1993年度全球最佳小说。这本小说确实太棒了,即便经过我的翻译之后,也还是很棒,我想那是能说明问题的。”(葛浩文,2005)。翻译《红高粱家族》之前,葛浩文“只是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一位新转行的、不为人知的中文教授”(葛浩文,2013),译文出版之后,莫言开始引起英语读者的关注,成为莫言作品进入英语市场的一个开始,而Red Sorghum也成为葛浩文翻译事业的里程碑,作为翻译家的他开始有了名气,其翻译家的地位从此得以确立。

1994年,《红高粱家族》又由“企鹅现代经典丛书”(Penguin Modern Classics)出版。这一版的封底引用美国华裔作家谭恩美的话:“莫言的声音将传入美国读者的心房,如同昆德拉和加西亚·马尔克斯一样。”到2012年为止,根据企鹅出版集团的统计,《红高粱家族》在美国就发行了将近五万册。(Nordstrom,2012)

从此,莫言小说的英译成为葛浩文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再复的描述从一个侧面可以让我们感受到葛浩文对莫言作品喜爱到何种程度:“……葛浩文,罢黜百家,独尊莫言。他不仅翻译莫言作品,而且整天念着莫言的名字,像和尚天天念经,于是,我也跟着念,跟着注视莫言的文学步伐。”(刘再复,2013:93)刘再复还写道:“葛浩文特别推荐莫言,他的代表作,几乎每部都译……我到科罗拉多大学‘客座’多年,感到老葛口里最积极的词汇便是‘莫言’二字。其对莫言的爱超过了萧红。”(刘再复,2013:13)。“……和他见面时如果听不见‘莫言’,一定是身体出了毛病了。莫言的小说他一概翻译。”(刘再复,2013:17)

除了翻译,葛浩文还通过译者序、学术论文、演讲、文学奖提名等各种渠道,不遗余力地向英语读者介绍莫言。其推介之功与其翻译之功相比毫不逊色,作用不可小觑。

笔者在这里首先介绍葛浩文在译者序里对莫言的推介。在《酒国》的译者序里,葛浩文指出,“对中国读者来说,《酒国》是一部很‘有劲’的作品,……没有几部当代作品能够像这部具有爆炸性的小说这样,用风趣而辛辣的笔触暴露、讽刺中国人对于食物恒久不变的痴迷。而结构之新颖独特,更鲜有能望其项背者

在《丰乳肥臀》的译者序里,葛浩文写道:“在我们最近的记忆中,在中国历史空间的想象以及中国社会的重新评价方面,莫言的贡献是任何作家都无法比拟的。他的《红高粱家族》在1987年出版时改变了当时的文学景观,亦成为首部在西方叫好又叫座的中国电影。在探索中国官方或民间神话以及中国社会某些黑暗角落的过程中,莫言成了中国最具争议的作家,既深受许多外国读者的喜爱,亦在国内受到过激烈的批评,但在作品风行于海外之后态度也渐趋温和。”(Goldblatt,in Mo Yan,2004:vii)

从上面两篇译者序可以看出,葛浩文是个出色的推销员,他一方面指出莫言小说在结构上的艺术性,另一方面则强调莫言小说的颠覆性、批判性和争议性,以此来吸引读者的兴趣。

葛浩文还发表过多篇论文探讨莫言小说,通过将莫言与西方读者熟悉的作家相提并论,帮助英语读者更好地理解莫言小说,从而逐步确立莫言作为小说家在国际文坛上应有的地位。2000年,葛浩文在World Literature Today发表了题为“The‘Saturnicon’:forbidden food of Mo Yan”(《莫言的禁忌佳肴》)的论文。该论文的关键词和切入点是cannibalism——吃人。西方文学中涉及到“吃人”问题的情况不胜枚举,而且有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作者首先对cannibalism一词进行了定义和分类,然后探讨了英国作家Jonathan Swift的《一个小小的建议》、德国作家Patrick Süskind的《香水》和克罗地亚作家Slavenka Drakulic'的《人的味道》等西方经典作品的“吃人”主题。接着,作者把目光转向中国,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现代作家鲁迅的《狂人日记》中涉及到的“吃人”内容。在此基础之上,作者探讨了莫言小说在寓言和讽刺意义上所涉及的“吃人”问题,讨论的作品包括《十三步》《弃婴》《灵药》和《酒国》。在葛浩文看来,当代小说家中,余华、韩少功和莫言在小说中都涉及到“吃人”,但莫言是最有想象力的,也是最频繁涉及该主题的作家。(Goldblatt,2000)

葛浩文2009年在David Pong主编的Encyclopedia of Modern China(《现代中国百科全书》)中发表了论文“Mo Yan,1955-[Prolific Writer]”介绍莫言的文学成就。

演讲是葛浩文推介莫言的另一个重要渠道。2005年,香港公开大学授予莫言荣誉博士学位,葛浩文亲临现场发表演讲,他说:“莫言不只是一个作家,他是一种现象。……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必须要承认,无论是从读者的角度说,还是从译者的角度看,他都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实话跟你们讲,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不喜欢莫言的文字,这太令人费解了。莫言的小说结构很好吗?可能算不上。莫言的小说紧凑吗?绝对没有斧凿的痕迹吗?永远都符合逻辑吗?答案永远都是否定的。但是,如果有人要问,莫言的小说有激情吗?有燃烧的火焰吗?我会用‘一向如此’来作出回答。”(葛浩文,2005)

演讲中,葛浩文还提到美国著名作家厄普代克(John Updike)发表在《纽约客》(New Yorker)上的论文“Bitter Bamboo:Two novels from China”(《苦竹:谈两本中国小说》)。厄普代克不喜欢莫言,认为他的作品缺乏古典美。葛浩文针对这一点做出如下回应:“这一点我想我们倒是没有异议,但是谢天谢地,所谓古典美并不是优秀文学的唯一标准。显然,我们不希望小说家去写小说评论。好吧,让他们写去吧,尤其是像厄普代克这样过气的作家。不管怎么说,像莫言这样的小说家其作品能够得到广泛的尊敬,在欧洲也卖得不错,这是令人鼓舞的,他的作品值得几乎每一个人阅读。”(葛浩文,2005)

2008年,葛浩文向美国的纽曼华语文学委员会推荐了莫言的《生死疲劳》,帮助莫言在2009年成功获得第一届纽曼华语文学奖(纽曼华语文学奖也被翻译为“华语新人文学奖”)。葛浩文撰写了提名宣言“Mo Yan's Novels Are Wearing Me Out—Nominating Statement for the 2009Newman Prize”(《生死疲劳译莫言——2009年纽曼华语文学奖的提名宣言》。莫言的提名代表作是《生死疲劳》,葛浩文于是在提名宣言的题目中借用了“生死疲劳”一词,取得了诙谐、幽默的效果。在提名宣言中,葛浩文简要介绍了莫言已经发表的几部重要小说,并高度评价莫言的文学成就。他首先指出,在大陆和台湾的优秀作家中,好几位作家都有条件获得纽曼华语文学奖,但是莫言是他那个时代最有成就、最有影响力、最有创造力的作家。他还把《红高粱》与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相提并论,因为在他看来,莫言的作品不仅数量多,而且“作品的质量和多元性,无论是从文学的角度还是从受欢迎的角度看,都是超乎寻常的。”同年,他为莫言所写的这篇纽曼华语文学奖的提名宣言发表在“七月—八月”一期的World Literature Today上。(Goldblatt,2009:29)

2013年,在美国普渡大学举行的第六届中美比较文学双边讨论会上,葛浩文作了主题发言。他说,“我相信在任何时候,莫言的写作都足以将他推入中国作家的顶级行列。对于那些“文革”之后的作家,在挖掘中国历史的过程中,不论是远古还是近代,他们心中总有一种重塑历史的使命感,几乎就是在寻求国家的拯救。在寻找答案过程中,一些崭露头角的年轻小说家深入到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研究民族性格之“根”。正如我们所见,这一批作家中最突出的一位就是莫言。”(葛浩文,2013)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德国汉学家顾彬(Wolfgang Kubin)在香港岭南大学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指出,如果没有葛浩文的翻译,莫言不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针对这一观点,葛浩文如此回应:“我第一个反应是他(顾彬)在胡扯。”(葛浩文,见李昶伟,2013)在葛浩文看来,诺奖评委中只有马悦然能阅读中文,评委的首选文本是瑞典语,也看法语、德语等的译本。他说,2002年凯尔泰斯·伊姆雷得奖,没有评委懂匈牙利语;而俄国诗人布罗茨基得奖,评委中也没有人懂俄文,全部都要靠译本。“我们当翻译的人有我们的贡献,毫无疑问,可是(成就)还要归到作者本人。”(葛浩文,2013)

其实清华大学王宁教授也提出过跟顾彬类似的观点。他2013年年初在《中国翻译》撰文指出:“如果没有汉学家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和陈安娜(Anna Chen)将他(莫言)的主要作品译成优美的英文和瑞典文的话,莫言的获奖至少会延宕十年左右,或许他一生都有可能与这项崇高的奖项失之交臂。……中国当代作家中并不乏与莫言同样优秀的作家,但是莫言确实是十分幸运的,葛浩文的翻译不仅在相当程度上用英语重新讲述了莫言的故事,而且还提升了原作的语言水平,使其具有美感而能打动读者。不看到这一点我们就不能实事求是地评价文学翻译的巨大作用和功能。”(王宁,2013)可惜王宁教授没有进一步探讨葛浩文如何重新讲述了莫言的故事,也没有具体指出英语译文如何提升了原文的语言水平。笔者认为有必要在下文中针对这两个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研究。

三、呈现在英语读者面前的莫言小说

译者是否重新讲述了莫言的故事?译者是否提升了原作的语言水平?在本节中,笔者尝试考察呈现在英语读者面前的莫言小说与中文读者读到的莫言小说是否相同,研究除了语言媒介不同之外,译文和原文之间是否存在不对应的情况?风格上是否有所不同?

由于重述故事而造成译文与原文不对应的情况是存在的。2004年9月,葛浩文在香港的《翻译季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Blue Pencil Translating:Translator as Editor”的论文,集中讨论自己作为译者在翻译新时期中国小说过程中所扮演的一半是译者、一半是编辑的角色。在他看来,中国的编辑跟西方的编辑相比,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他们所做的往往只是挑出错别字,或是找出小说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被赋予足够的权力对作品大动干戈。(Goldblatt,2004:25)葛浩文认为莫言是个天生的讲故事高手,“但是,有的时候,他的故事走形了,或许是因为他对手头的小说已经失去兴趣,脑子里已经开始构思下一部小说,或许是因为他突发奇想,用一些无关的、脑子里临时冒出来的枝节来粉饰他的作品。如果他在中国碰上好编辑,我相信我的负担会大为减轻。”(Goldblatt,2004:25)

为了使译作能够符合英语读者的阅读品味和阅读习惯,将译作以英语读者最容易接受的面容呈现出来,译者真是动了不少的脑筋,在翻译过程中对原文进行了一些修订。葛浩文说他明显删减的小说有四部,施叔青的《香港三部曲》、姜戎的《狼图腾》和莫言的两部小说。(Ge Haowen,2011)莫言的两部小说是《天堂蒜薹之歌》和《丰乳肥臀》。在翻译《天堂蒜薹之歌》的时候,葛浩文和英文编辑都觉得小说的结尾太弱,于是葛浩文建议作者修订倒数第二章,重写最后一章,并提出了一两个修改想法供莫言参考。莫言接纳了他的意见,对十九章和二十章进行了改写。《天堂蒜薹之歌》中文版后来再版的时候,最后两章也都换成了跟英文版一样的写法。(Goldblatt,2004:25-26)

《丰乳肥臀》是另一个例子。该小说1996年由作家出版社在北京出版,稍后不久,台湾即出了繁体字版。2002年,中国工人出版社出了一个缩减版。翻译时,因出版社觉得小说50万字的篇幅过长,所以采用的是由莫言本人提供、在工人出版社的版本基础上进一步精缩的版本。而在具体翻译过程中,经莫言同意,译者和出版社又对原文做了改动、调整。结果,800多页的中文小说译成英文后,只有500多页。(Goldblatt,2004:26)

应该指出的是,葛浩文有时候的确会根据编辑的意见,在作者首肯的情况下对小说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一些调整和改动。除此之外,译者在字里行间的处理上也有增删和调整的情况。

《生死疲劳》被葛浩文翻译为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2008年由Arcade出版公司出版,2012再版。这部小说2009年获得第一届纽曼华语文学奖,得到了英语文坛的认可。笔者下面从中随机选取一些片断,考察译者具体的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

这是我西门闹的女人啊,我的二姨太迎春,她原是我太太白氏陪嫁过来的丫头,原姓不详,随主姓白。民国三十五年春天被我收了房。(《生死疲劳》,P13)

She is mine,she's Ximen Nao's woman,my first concubine,Yingchun,brought into the family as a maidservant by my wife.Since we didn’t know her family name,she took the name of my wife,Bai.In the spring of 1946,she became my concubine.(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P14)

在本例中,“二姨太”被调整为“My first concubine”表面上似乎不对应,却是非常正确的:在中国文化中,妾在地位上算不上妻子,因此被称为“姨太”,跟妻子相比永远是次要的、第二位的,因此即使是第一个妾也被称为“二姨太”,但英文表达可就不同了,就concubine来说,迎春是第一个,所以自然就是the first concubine。另外,“民国三十五年”如果照直翻译会增加读者的理解难度,毕竟大部分英语读者对中国历史缺乏了解,直接调整为“1946”是很自然的选择。好的翻译从来都不是字对句应的机械转换,目标读者变了,调整是必须的。上面两处的处理就印证了这一点。

目标读者变了,译者还常常需要对原文中中国文化特有的表达方式(文化专有项)加入一些解释,否则目的语读者会感觉一头雾水,不知所云,比如下面的例子:

第二年初春她就为我生了龙凤胎,男名西门金龙,女名西门宝凤。(《生死疲劳》,P13)

The following spring she gave birth to a boy and a girl,what they call a dragon and phoenix birth.So we named the boy Ximen Jinlong,or Golden Dragon,and the girl Ximen Baofeng,Precious Phoenix.(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P14)

在这个短句里,“龙凤胎”如果照字面直译为gave a dragon and phoenix birth,英语读者一定很难理解,所以译者略加解释,理解起来就方便多了:gave birth to a boy and a girl,what they call a dragon and phoenix birth.另外,这对龙凤胎的名字,一个“金龙”,一个“宝凤”,如果只翻译为Jinlong和Baofeng是不够的,因为名字的发音是传递出来了,可名字的内涵意义英语读者就无从知道了,所以译者分别在Jinlong和Baofeng后面加上了对这两个名字的解释:Golden Dragon和Precious Phoenix,内容立刻就丰富起来。同样,“西门闹”这个名字按照拼音可以译成Ximen Nao,但是在下面句子中,作者利用“闹”这个字表达的双关意义哪里是简单的音译可以传达的呢?

“西门闹,你还闹吗?”(《生死疲劳》,P3)

“Ximen Nao,whose name means West Gate Riot,is more rioting in your plans?”(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P3)

在这里,译者别无选择,只能通过增加解释的办法来清楚、畅达地传递原文的内涵。译者在这里巧妙地插入一个非限制性定语从句whose name means West Gate Riot解释了“Nao”的含义——“Riot”,同时实现了与下文的自然衔接。

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讲起。在此之前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在阴曹地府里受尽了人间难以想象的酷刑。每次提审,我都会鸣冤叫屈。我的声音悲壮凄凉,传到阎罗大殿的每个角落,激发出重重叠叠的回声。我身受酷刑而绝不改悔,赢得了一个硬汉子的名声。(《生死疲劳》,P3)

My story begins on January 1,1950.In the two years prior to that,I suffered cruel torture such as no man can imagine in the bowels of hell.Every time I was brought before the court,I proclaimed my innocence in solemn and moving,sad and miserable tones that penetrated every crevice of Lord Yama's Audience Hall and rebounded in layered echoes.Not a word of repentance escaped my lips though I was tortured cruelly,for which I gained the reputation of an iron man.(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P3)

上面选取的是《生死疲劳》开篇的部分以及对应的英语译文,逐句对照就会发现,这段译文算得上是汉英翻译的绝佳范例。译文和原文不仅句从字对、严丝合缝,而且英语译文读起来没有一丝生硬牵强的痕迹,自然流畅,很好地传达了原文的文学效果,个别地方还非常出彩。比如“绝不改悔”的翻译——“Not a word of repentance escaped my lips”显然比原文更加生动、传神。

上文中,笔者从小说内容、文化专有项、句子结构和某些词汇的角度出发,考察了葛浩文对莫言获得诺奖之前三部小说的翻译情况。葛浩文曾经说过,在英语世界,只有个别作家无需担心编辑会对其作品“动手术”,比如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一旦获奖,无论是作家本人还是他的译者,都无需担心英文编辑坚持要编改他们的作品(译作)。(Goldblatt,2004:28)

其实葛浩文在翻译《生死疲劳》的过程中,就已经非常注重对小说的文体风格和中国文化特色的传达。生死疲劳译莫言,葛浩文从始至终都是不遗余力地翻译和推介莫言,随着莫言在英语文学界影响的不断扩大,随着读者的兴趣和要求的改变,葛浩文的翻译策略也逐步调整,越来越注重传达莫言小说所传达的中国文化的差异性特征和小说本身的文学性特征。莫言小说开始进入英语世界的时候,只是西方人借以了解中国社会的窗口,他们并没有将其作为文学作品来阅读,但随着莫言在西方多项文学奖项的获得——先是World Literature Today将《红高粱家族》评价为1993年最佳外文小说,接下来是2009年获得第一届纽曼华语文学奖,再就是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人们越来越关注莫言小说的文学性和艺术性、越来越有兴趣了解中国文化的差异性。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檀香刑》的英译本在2013年出版。下面笔者会通过考察《檀香刑》的英译,着重研究葛浩文对莫言小说里中国文化的差异性特征和小说本身文体风格的再现情况。

《檀香刑》由三个部分组成:凤头部、猪肚部和豹尾部。第二部分的叙述者是作者,采用的是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事视角。而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是从不同人物的叙事视角出发,用第一人称写成:几个人物——孙眉娘、赵甲、赵小甲、钱丁、孙丙轮番登场,先后承担起叙述者的角色。每一个人物都发出不同的叙述声音。“声音”是这部小说的亮点。莫言在小说后记里指出,他“在这部小说里写的其实是声音。小说的凤头部和豹尾部每章的标题,都是叙事主人公说话的方式,如‘赵甲狂言’、‘钱丁恨声’、‘孙丙说戏’等等。猪肚部看似用客观的全知视角写成,但其实也记录了在民间用口头传送的方式或者用歌咏的方式诉说着的一段传奇历史——归根结底还是声音。”(《檀香刑》,p511)

既然“声音”是这部小说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我们就有必要考察一下译文,看看译者是否注意到了小说的这一特点,是否考虑到这些声音的传递问题,看看他是如何将这些声音传递给英语读者的。

葛浩文在《檀香刑》英文版Sandalwood Death的译者序里,开门见山,提到了小说中“声音”的翻译问题:

“翻译莫言的这部充满力量的历史小说要面对诸多挑战,第一个挑战就是题目《檀香刑》的翻译。‘檀香刑’的字面意思是‘檀香惩罚’或‘檀香折磨’。但是对这样一部完全建基于声音、节奏、韵律和声调的作品,我觉得上面的两种翻译都不尽如人意。‘檀香刑’在汉语中有三个音节,由于Sandalwood已经用掉了三个音节,我需要选择一个很短的音节来翻译‘刑’,因此我把它翻译成Sandal-wood-death!”(Sandalwood Death,ix)

由此可以看出,葛浩文为了这部小说的翻译可以说是字斟句酌,用了很多的心思来传递原文的声音。除了节奏,译者还努力传达原文的韵律。小说每一章开始的时候,都有一段人物自白,按照山东高密地区流行的地方戏曲“猫腔”的某个曲调写成,比如第一章“眉娘浪语”就是这样开场的:

太阳一出红彤彤,(好似大火烧天东)胶州湾发来了德国的兵。(都是红毛绿眼睛)庄稼地里修铁道,扒了俺祖先的老坟茔。(真真把人气煞也!)俺爹领人去抗德,咕咚咚的大炮放连声。(震得耳朵聋)但只见,仇人相见眼睛红,刀砍斧劈叉子捅。血仗打了一天整,遍地的死人数不清。(吓煞奴家也!)到后来,俺亲爹被抓进南牢,俺公爹给他上了檀香刑。(俺的个亲爹呀!)

——猫腔《檀香刑·大悲调》

(《檀香刑》,P4)

很明显,在上面这个大悲调中,彤—东—聋—红—捅押/ong/韵,兵—睛—茔—清—刑押/ing/韵,声—整押/eng/韵,声—整所押的韵与/ing/韵和/ong/韵非常接近,读起来琅琅上口、别有韵味。

那么葛浩文是否再现了这首大悲调的效果呢?他在译者叙中提到,“汉语押韵要比英语押韵容易得多,在中国戏剧中,几乎每一行都押韵,无论长短。在翻译众多曲调的过程中,为了寻找合适的韵脚,我可以说是绞尽脑汁、殚精竭虑,同时努力把必要的原意尽量保留下来。”(Sandalwood Death,ix)我们看看葛浩文对应的英语译文:

The sun rose,a bright red ball(the eastern sky a flaming pall),from Qingdao a German contingent looms.(Red hair,green eyes.)To build a rail line they defiled our ancestral tombs.(The people are up in arms!)My dieh led the resistance against the invaders,who responded with cannon booms.(A deafening noise.)Enemies met,anger boiled red in their eyes.Swords chopped,axes hewed,spears jabbed.The bloody battle lasted all day,leaving corpses and deathly fumes.(I was scared witless!)In the end,my dieh was taken to South Prison,where my gongdieh's sandalwood death sealed his doom.(My dieh,who game me life!)

Maoqiang Sandalwood Death,A mournful aria

(Sandalwood Death,P3)

在译文中,ball—pall押韵,looms—tombs—booms—doom押韵,chopped—hewed—jabbed虽然算不上押韵,但尾音相同,虽然读起来、唱出来的效果不及原文上口,但总体来说,译者的再现韵律的意识非常明显,而且达到了与原文接近的声音效果。

再就是人物语体风格的传达。小说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是由不同性格、不同身份的人物叙述的,他们中有风流少妇,有不识字的屠夫,也有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进士资格的“高知”县令,每个人的声音——语体风格都自成一体,别具特色。每换一章,人物的语体风格变了,译者就需要换一种“声音”。葛浩文说,他没有用美国的街头用语或是过于明显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高辞雅调进行简单的替换,而是选择去面对这样的一种挑战(Sandalwood Death,ix)。下面我们随机从小说的三个不同的章节里选出来的三段话,结合译文进行比较研究,叙述者分别为孙眉娘、赵小甲和县太爷钱丁。三个人的语体风格有着明显的不同,看译者是否很好地传递出不同人物的不同声音。

1.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俺的丈夫赵小甲士杀狗宰猪的状元,高密县里有名声。他人高马大,半秃的脑瓜子,光溜溜的下巴,白天迷迷糊糊,夜晚木头疙瘩。(《檀香刑》,p6)

孙眉娘是个性格刚烈的女人,没有受过什么正规的教育,但擅长猫腔,说起话来也是抑扬顿挫,合辙押韵,像说戏词儿一样。比如第一段选文当中的第二个句子,人高马大/da/,半秃的脑瓜子/guaza/,光溜溜的下巴/ba/,白天迷迷糊糊,夜晚木头疙瘩/da/。为了再现人物的这种语言风格,葛浩文分别使用头韵和尾韵:bald/beardless;walks in a fog/like a gnarled log。此外“人高马大”没有简单被翻译成“He is tall and big.”,而是处理为“He is tall and he is big.”,也是出于声音节奏方面的考虑。总的来说,这句话的处理,既准确传达了原意,又很好地传递了人物的声音效果——句子不长、句式简单、抑扬顿挫、合辙押韵:

译文:The knife goes in white and comes out red!No one is better at butchering dogs and slaughtering pigs than my husband,Zhao Xiaojia,whose fame has spread throughout Gaomi County.He is tall and he is big.Nearly bald and beardless.During the day he walks in a fog,and at night he lies in bed like a gnarled log.(Sandalwood Death,p4)

2.咪呜咪呜,未曾开言道,先学小猫叫。

俺娘说,老虎满嘴胡须,其中一根最长的,是宝。谁要是得了这根宝须,就能看到人的本相。娘说,世上的人,都是畜牲投胎转世。谁如果得了宝须,在他眼里,就没有人啦。大街上,小巷里,酒馆里,澡堂里,都是牛呀,狗啦什么的。咪呜咪呜。娘说,有那么一个人,闯关东时,打死一只老虎,得了一件宝须……(《檀香刑》,p73)

赵小甲虽然是个人高马大的屠夫,但在性格上却懦弱而缺少个性,显得很不成熟,从上面第二个引文中“娘说”的接二连三地重复出现,我们对他的性格可以窥见一斑。另外,原文赵小甲的这段话中,句子都很短,也透露出他的幼稚、琐碎、思想的复杂程度低、智商低下。

译文:Meow,Meow,I learned how to sound like a cat before I could talk.My niang said that the longest whisker on a tiger is precious,and that anyone who owns one can carry it on his body and see a person's true form.All living humans,she said,are reincarnations of animals.If a person gets one of those precious whiskers,what he sees are oxen,horses,dogs,cats,and the like.Meow Meow.There was once a man,Niang said,who traveled east of the Shanhai Pass where he killed a tiger to get one of those whiskers.(Sandalwood Death,P56)

上面这段译文准确传达了原文的内容,只是句子的顺序和结构上与原文有所不同,这恐怕是跟汉、英两种语言的句法差异有关。原文有八个句子,英语译文有六个句子。汉语中,“娘说”的话是被切分开来的,而到了英语中,都被并列在一起,因而原文的句子都比较短,而英语的句子相对较长。“俺娘说”或“娘说”在原文中处于主位,让读者意识到“娘”对赵小甲的影响,或者说“娘”在他心目中的突出地位。而在译文中,译者根据英语的习惯进行了处理,除了第一次出现的”My niang said”处于主位之外,其他两次,都变成了插入语,而且第二次改成了“she said”,“娘”在人物心目中的突出性有所减弱。

3.那些黑脸的猫红脸的猫花脸的猫大猫小猫男猫女猫配合默契地不失时机地将一声声的猫叫恰到好处地穿插在义猫响彻云霄的歌唱里,并且在伴唱的过程中,从戏箱里拿出了锣鼓家什还有那把巨大的猫胡,各司其职地、有节有奏地、有板有眼地敲打演奏起来。

……

他们声情并茂的演唱立刻就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衙役们都是本县人,其中有半数来自东北乡,他们对猫腔的痴迷和亲和,更非余这个外乡人所能理解。尽管余从孙眉娘那里学会了许多猫腔的唱腔,但无论如何猫腔的调子也不会把余感动得像高密人那样眼泪汪汪。(《檀香刑》,p494)

译文:As if by design,all the black-faced cats red-faced cats multihued cats big cats small cats male cats female cats embellished Justice Cat's cloud-bursting aria with cat cries inserted in all the right places,with perfect timing,all the while reaching into the storage chest to deftly extract gongs and drums and other stage props,including an oversized cat fiddle,each actor expertly adding the sound of his instrument in perfect orchestral fashion.

he performance,filled with music and passion,had an irresistible appeal.Fully half the yayi,all born and raised in the county were from Northeast Township,and therefore were infatuated with Maoqiang opera,an inbred affinity well beyond the ability of someone like me,an outsider,to comprehend.Despite the fact that I had learned to sing a respectable number of arias,thanks to Sun Meiniang,Maoqiang opera simply did not affect me the way it did Gaomi residents,whose eyes could fill with rapturous tears.(Sandalwood Death,p.388)

钱丁的学术背景是进士,因此算得上是个饱读诗书的知县。他所使用的语言与孙眉娘和赵小甲的语言明显不同:句子较长、句式结构较为复杂、较为正式的词汇和成语也频繁出现。上面选取的两段中,前面一段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这个句子一共有113个字!一系列的并列名词之间没有用顿号隔开,目的无疑是要传递一种排山倒海、一气呵成的效果,让人联想到戏曲高潮时的某些唱段。这种效果在译文中得到了很好的传递:并列的名词之间没有用逗号分开,形式上保持了与原文的对应一致,前景化的效果与原文一样,是非常明显的,因为日常英语和汉语一样不会容许名词重复到如此程度:black-faced cats red-faced cats multihued cats big cats small cats male cats female cats。接下来的部分,译者利用介词短语和多个伴随结构把原文复杂的句子文从句顺地翻译出来,既反映出叙述者细腻的观察和描写能力,也显示出叙述者复杂、抽象的思辨能力,译者的翻译功夫令人赞叹。

在钱丁的这两段引文中,叙述者都使用了较为正式的词汇和成语。比如:前面的两个人物在自我指涉时用的是山东方言“俺”,而钱丁用的是较为书面的“余”。原文中使用的词语包括:不失时机、响彻云霄、各司其职、有板有眼、声情并茂、感染力、亲和等。英文译文中,译者也使用了一些较为正式的词汇,营造出一种较为正式的语体风格:embellished,infatuated,inbred affinity,rapturous,成功地勾画出“知县”的学者形象,传递出钱丁所独有的叙述声音。

除了努力传递人物的声音,译者还特别注意传达中国文化的差异性特征,采用了较为异化的翻译策略。比如小说中爹(dieh)、娘(niang)、衙役(yayi)、员外郎(yuanwailang)、老太爷(laotaiye)等都采用了音译的方法,既没有用斜体突出出来,也没有添加解释,只是在小说的附录中给出了一个词汇表。在译者序中,葛浩文指出,“英语中来自中文的词汇不多,基本上都是帝国主义者和传教士带到英语中的。现在到了用更多中国词汇来扩充英语中的中文外来词的时候了。”(Sandalwood Death,ix)。

四、结语

莫言小说能够得到西方读者的接受,首先得益于作品的魅力,但还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葛浩文的努力。一方面,莫言非常豁达,对作品的翻译者采取了非常宽容大度的态度。他对葛浩文说,外文我不懂,我把书交给你翻译,这就是你的书了,你做主吧,想怎么弄就怎么弄。(Goldblatt,2004:26)另一方面,葛浩文的翻译功夫也非常过硬。

葛浩文是如何翻译的?有人告诉莫言,说葛浩文译文中增加了小说原文里没有的东西——比如说性描写,莫言听后这样回答:“我和葛浩文教授有约在先,我希望他能弥补我性描写不足的缺陷。因为我知道,一个美国人在性描写方面,总是比一个中国人更有经验。”(莫言,2000:170)作者的小说出版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至于如何翻译,如何让他的作品在另外一个语境下获得“后起的生命”,就全靠译者了。

葛浩文在翻译莫言小说的初期,对莫言小说有一些内容和结构上的调整,因为他比莫言更了解英语读者的阅读兴趣和审美情趣,知道怎样呈现莫言的小说更容易吸引英语读者。开始接触莫言小说的时候,大多数英语读者只是把这些小说当成了解中国社会和中国历史的一面镜子,毕竟阅读小说比阅读教科书来得有趣。但是随着葛浩文对莫言译介工作的推进,随着莫言作为国际知名小说家地位的确立,读者越来越被莫言小说本身所吸引。读者的兴趣点变了,葛浩文的翻译策略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不再刻意迎合英语读者,而是努力将莫言小说原汁原味地呈现在他们的面前。在语言层面上,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两种语言的差异,原作者和翻译者在语言的使用上各有千秋,都发挥了各自语言的优势,个别地方,译文的语言显得差强人意,但也有的地方译文比原文更生动形象。总的来说,英文译文和汉语原文在语言水平上各有短长、难分伯仲、旗鼓相当,带给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在众多新时期作家中葛浩文最尊莫言,愿意付出心血和时间翻译和推介他的作品,足以证明莫言小说的超凡魅力,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这样的译者翻译莫言的作品,莫言的小说即使再有魅力,能否获奖、何时获奖的确是无从谈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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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此处的下画线以及本书下文当中的下画线、加粗、字符边框都由笔者所加。)。跟莫言的其他小说一样,《酒国》极具颠覆性……令人惊悚,令人战栗。”(Goldblatt,in Mo Yan,2000:v-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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