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证词

这就是奥斯维辛:1945—1986年的证据 作者:[意] 普里莫·莱维 莱昂纳多·德·贝内代蒂 著;[意] 法比奥·莱维 多梅尼科·斯卡尔帕 编;沈萼梅 译


证词

做证人:普里莫·莱维

已故的朱塞佩和艾斯特尔·鲁扎里之子

1919年7月31日生于(意大利)都灵

家庭住址:都灵乌贝托国王大街75号

本人在1944年2月26日至1945年1月27日在莫诺维茨(奥斯维辛)集中营当过囚犯(编号为174517)。

在这段囚禁期间,本人无法知晓曾经惨无人道地对待我们的那些营地领导人和责任人的真实姓名,但我认为,我们所在的营地里的所有士兵,以及党卫军——军队所有的军官和副官——都应集体承担罪责,尤其应追责于营地的总部领导和医疗机构领导。

众所周知,由每列闷罐车所押送的囚犯当中,仅有约五分之一被带入营地,就是那些一眼看上去被判定为能够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所有其他人(老人、孩子、病人,以及大部分妇女)立刻都被带入毒气室处死,而且他们的尸体当即被火化。

所有被强行带入营地的人,无一例外得立刻脱光衣服,其私人物品一概被没收。集中营内部的统计表明,在营地能活过三四个月以上的只是个例外。不足的食物供应、合适衣物的缺乏、极其艰辛的劳动,以及经常遭受的体罚,令即便是体格最强壮的人也很快被制服。

党卫军定期在营地里巡查,寻找(所谓的“筛选”)出慢性病患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那些人也深知自己的命运,无奈地前往毒气室和焚尸炉。

任何有逃跑企图的人,以及只是轻度违反了纪律的人,都得被处以绞刑。鉴于这些原因,莫诺维茨集中营(奥斯维辛)里,仅有不超过2%的意大利人得以返回祖国。

根据我个人调查的结果(自然是在解放之后进行的调查),我可以认定,在选择灭绝人的方式上,奥斯维辛中心的刽子手们充分暴露出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刻意的凶残。他们在毒气室使用的毒药,是由一种被称作齐克隆B的物质组成的。生产这种物质并非用于此种目的,它原本是作为杀虫剂和消毒剂用的,尤其是用来杀灭船舶底仓和仓库里的耗子。齐克隆B是用氢氰酸制成,并加上富有刺激性的催泪物质,目的是在毒气包装袋破裂或漏气时,更易让人察觉。由此可以推测,被毒死的不幸的受害者在临终时一定是痛苦不堪。

从被杀害者尸体嘴里抠出的金牙套,以及被剃下来的头发,都被另外保存起来,其用途至今不详。死者尸体的骨灰用来当作农业肥料。

特此证明

普里莫·莱维

约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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