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并不是总能像他应该做到的那样出语谨慎。我曾在《总结》一书中写道,一些年轻人经常询问我关于如何读书的意见,那时我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后果。后来我收到了各式各样读者的来信,他们都想知道我给出的建议究竟是什么。我倾尽所能地回复他们,然而想在私人信件中说清楚这件事,到底是不太现实的。鉴于有如此多的人想要这样一份引导,那么我根据自己对娱乐性阅读和普及知识类阅读的经验,简要地发表一下看法,也许他们是愿意听的。
我想要指明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应当是享受的。当然,为了应对考试或学习知识,我们需要阅读许多书,这类阅读中是不存在什么享受的。我们只是为了获得知识而进行阅读。唯一能做的便是祈祷因为我们需要它,所以我们不至于在通读它的过程中觉得乏味。对于这类书,我们是不得已才会去阅读它们的,而不是乐意去读。这种阅读不是我心中所指的那种阅读。我接下来要提到的书籍既不会帮你拿到学位,也不会教你谋生的本事;不会教你如何航船,也不会教你如何修理停运的机器,但是这些书会让你活得更加丰满。当然,要让这些书籍起到这样的作用,你得享受地沉浸在阅读中。
这里的“你”是指工作之外有所闲暇并愿意阅读的成年人。对于这类人而言,不读某些书会有点太可惜了。我并非是指书虫,因为书虫自有自己的阅读方式。他的好奇心将会带他去往很多新奇的路径,在这趟阅读之旅中,他的乐趣是找到那些近乎被遗忘的优秀作品。我希望向大家介绍一些长时间被公认为佳作的作品。通常认为几乎所有人都读过这些作品,但是遗憾的是真正读过这些作品的人寥寥无几。确实有一些作品,它们被所有优秀的批评家所称道,文史学家们也贡献出不少精力去研究它们,却没有普通人能够在享受中读这类作品。这类作品对于学者来说很重要,但是变换的时间和品味剥去了作品的味道,所以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也只好耐着性子。我来举一个例子,我读过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但我不能摸着胸口说在阅读的过程中是享受的。我读完这部作品是出于责任感,当我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心中长舒了一口气。
这类让人在阅读中难以产生阅读兴趣的书我没什么可说的。每位读者自己都是最好的批判家。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不管他们是多么一致地对一本书盛赞,要是你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话,你就不必去理会这本书。不要忘了批评家们也经常犯错误,在过往的批判史里,那些知名的批判家所犯的愚蠢错误比比皆是。你才是对你手中所读书籍的价值的最终评判者,这一点当然也适用于接下来我将给你们推荐的书。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尽然相同,即便有所相似,我认为的那些于我而言很有价值的书籍对你而言却不一定如此有价值。但是我想提到的这些书籍的确让我在阅读之后知道了更多东西,如果不是阅读过它们,我想我也不会是今日的我。所以我请求你,如果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是因为我的推荐才读这些书的,那么我建议你们合上这些书;如果你不享受着去阅读的话,它们只会对你毫无益处。没有人必须要去读些诗歌、小说,以及那些被列为“纯文学”的书籍(belles—lettres是法语中对纯文学统称的一个术语,我希望英语中也有这样一个术语,但就我所知并没有),必须带着愉悦去阅读才行。但谁又能保证能带给一个人愉悦的书籍就一定能让另一个人愉悦呢?
请不要认为这种愉悦是不道德的。愉悦本身是好的,它就是纯粹的愉悦,但是某些愉悦有时会带来不好的后果,因而明智的人会主动避开某些愉悦。愉悦不一定就是肤浅的和满足感官的。各个时代的智者都已发现,获取知识的快乐是最让人满意的,也是最为持久的。所以保持阅读习惯是非常好的。在度过了生命的黄金年华之后,你会发现你能欣然参与的活动已为数不多。除了象棋、填字游戏,几乎没有一种你一个人就能玩起来的游戏。但是阅读就不一样了,它丝毫不会让你有这种困扰。没有哪一项活动可以像读书一样——除了针线活,但它并不能平复你焦躁的心情——能随时开始,随便读多久,当有人找你时也可以随时搁下。没有其他娱乐项目比阅读更省钱了,你在公共图书馆的那些愉快日子和阅读廉价版图书时的愉快体验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培养阅读的习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我说“几乎”,是因为我不想夸张到说阅读能缓解饥饿的痛苦,或者平复你单相思的愁闷。但是一些好的侦探小说和一个热水袋,便能让你不在乎最严重的感冒的不适。相反,如果有人必须读那些使他觉得无味的书,谁会养成为了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下面我将按照年代顺序来谈我想要提到的书,这样更便利些。当然,如果你决心要读这些书籍,也没有必要一定按照这个次序。在我看来,最好是按照你个人的喜好来阅读这些书,甚至不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就我而言,同时阅读四到五本书会更符合我的阅读习惯。
毕竟,你每天的情绪都不同,就算在一天内,你也不会每时每刻都想要去阅读某本书。我们必须让自己适应这些问题,而我逐渐养成了最适合自己的读书习惯。在早上,当我工作之前,我会先看一会儿哲学类或科普类的书籍,阅读这类书籍需要一个清醒和专注的头脑,这样做能激起我一整天的活力。当我的工作完成之后,我便想要放松。此时我倾向读一些历史、散文、批判性文章和一些传记类作品,以使我的大脑放松。除了这些,我还在手头放着一些诗集,以便我随时兴起想要翻一翻。我的床边也放着一些书,可以随时开始翻阅,也可以随时在读完哪一段后放下,不过,这样的书太少见了。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我对在《红书》上发表的书单做了一个简短的注释:“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学会跳读的技能,他便总是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一个明智的人不会把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消遣。他会对故事中的人物感兴趣,会关心他们在特定的情形下的举动,也会好奇他们接下来的经历。对于他们的磨难,他抱以同情;对于他们的喜悦,他报以欢欣。他将自己置身于人物面临的境地之中,甚至同人物一起活在故事里。故事中人物的人生观,对于人类思考这类伟大题材的态度,无论是以言语还是行动的方式来呈现,都会在读者的心里激起一丝惊讶,或喜悦,或愤怒。读者知道自己本能所感兴趣的地方,于是遵循着本能去跳读,就像猎犬追寻狐狸的气息。有时,因为作者处理不当,读者会迷失方向,于是他开始挣扎,直至再次找寻到感兴趣的内容,这时便再次开始跳跃性阅读。
每一个人都会跳读,但是要想在无损阅读体验的情况下进行跳跃性阅读实属不易。就我所知,跳读即使不是一种天赋,大概也要通过经验累积才能获得。约翰逊博士十分擅长大幅地跳读,博斯维尔说:“约翰逊有一种独有的天赋,无须费力便能将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捕捉到精华的内容。”当然,博斯维尔在这里指的应该是信息类或启迪类书籍。如果小说读起来很费力,那么就干脆不要读了。不幸的是,出于某些原因我在这里要谈的是,很少有小说能让人一直带着兴趣从头读到尾。尽管跳跃式阅读可能是个不好的习惯,却是读者不得不学会的一项技能。一旦读者开始跳读,便会发现很难停下,于是可能错过许多本来可能有助于他阅读的内容。
正因为读者经常出现上述那种情况,在本书单于《红书》上发表之后,一个美国出版商提出他想要出版我提到的这十本小说的浓缩版,并且想在每本小说前附上我所写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作者想要在故事中传达的内容,包括作者提出的观点和作者笔下人物的性格,其他内容一律删除,这样以便让读者去读这些优秀的作品。如果不这样做的话,读者便不会去触碰这类作品。若有人将作品中那些繁枝冗叶的部分去掉,保留下来的便是精华部分,读者便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文字所带来的欢愉。我一开始并不支持这个想法,但后来一想,尽管有些人能够按个人的需求跳读,但大多数人都不能,要是有一个技艺老道并且具有辨识力的人帮他们提前做了跳读这道工序,那么不是美事一件吗?同时,我也很欣然为这些小说写前言,于是便着手这项工作了。一些文学研究者、教授和批评家定会对这种删减大家之作的做法感到惊讶,并且认为应该阅读大家之作的作者原稿。在我看来,能否删减则取决于是什么样的大家之作。比如情节跌宕的《傲慢与偏见》在我心中就一个字也删不得,同样不能删的还有结构紧凑的《包法利夫人》。明智的批评家森茨伯利曾写道:“极少有小说作品能经得起精炼和浓缩,甚至狄更斯的也不例外。”删减本身并不应该遭到斥责。许多剧本在排演中都或多或少会被大幅删减,以达到最好的戏剧效果。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萧伯纳一起用午餐,他告诉我他的剧本在德国取得的反响要比在英国好,而他将此归因于英国民众的愚蠢和德国民众的智慧。他断然错了。是因为在英国时,他坚持认为他剧本中的每一个字都不得漏掉。我曾在德国看过他的剧,当时德国的导演把他剧本中和主题无关的冗言赘语毫不留情地删减了,于是观众们在观看过程中能够痛快地享受。当然,我觉得这样告诉他有些不妥。那为什么小说就不能参照同样的过程来删减呢?
柯勒律治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通读一遍就够了,若要再读,随便翻翻就行了。他大概是指这本书的有些部分有些乏味,甚至荒唐,所以当你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你就会觉得无须浪费时间再重读一遍了。《堂·吉诃德》是一部伟大而重要的作品,一个自诩为文学研究者的人当然要通读这部作品(我曾一页不落地读过两遍英文版本和三遍西班牙语版本),然而我不得不考虑到那些为了找寻阅读乐趣的普通读者,就算他们没有读那些无趣的部分也不会觉得这本书少了什么东西。要是他所读到的内容全部都是书中这位慷慨骑士和他的忠心仆人相关的历险和对话,他定在阅读这部分如此有趣和感人的内容时感到愉悦。事实上,一个西班牙的出版商就将《堂·吉诃德》中的精彩部分单独成书另出一版。这个版本的阅读体验非常好。还有一本很重要的小说,然而这部作品算不上伟大,那就是塞缪尔·理查逊的《克拉丽莎》。这部作品篇幅巨大,除了那些最有毅力的读者之外,恐怕没多少人能把它读完。如果不是遇到这部小说的删减版,我是绝不会去读这部作品的。而我读的删减版本处理得非常不错,所以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并没有感觉缺少了什么。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承认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二十世纪问世的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们,其中也包括我,会一字不漏、饶有兴趣地阅读这部作品。我曾夸张地说过,我宁愿被普鲁斯特的作品无聊死,也不要在其他作家的作品里去找阅读的乐子。但是在读过三遍他的作品后,我开始承认他的作品中有些部分并没有很高的阅读价值。我猜想未来人们也许会对普鲁斯特这种断断续续的有关沉思的描写失去兴趣,因为这种描写方式受普鲁斯特所在时代的意识流的影响,但现在这种意识流的创作方法部分已经被摒弃,部分显得陈腐老旧。我认为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普鲁斯特是一位伟大的幽默作家。他笔下的人物是如此新颖、多样和贴近生活,这种对人物的创作力将会使他和巴尔扎克、狄更斯以及托尔斯泰平起平坐。也许有朝一日普鲁斯特的这部巨作也会以删减版发行,其中那些因时间流逝而毫无价值的段落将会被删掉,而只有那些一直能吸引读者兴趣的部分会被保留,即小说的核心部分。尽管届时经过删减,《追忆似水年华》仍然会是一部很长的小说,但删减后的版本是一部极好的小说。安德烈·莫洛亚在其传记作品《追寻普鲁斯特》中对普鲁斯特的描述有些复杂,然而我能理解的便是《追忆似水年华》这部作品的作者本来是打算将其分成三部出版,每部大约有四百页。当第二部和第三部正在印刷的时候,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所以出版推迟了。普鲁斯特当时的健康状况非常糟糕,不能去参战,于是他有充分的时间对第三部作品添加大量的内容。据莫洛亚讲,“这位作家增添的许多内容都是心理描写和哲学陈述,它们是这位智者(我把莫洛亚口中的这位智者理解为普鲁斯特这位作家本人)对书中人物行为的评价。”莫洛亚还补充道,“从这些后来增添的内容中,我们也能整理出类似蒙田风格的系列散文,且覆盖的主题甚广,包括音乐的作用、艺术的新颖性、美的风格、稀有人格,以及对医药的鉴别,等等。”莫洛亚的话倒没有错,但是它们是否会增添这本小说的价值,我认为则取决于我们对小说基本功能的看法。
关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了篇很有趣的散文《当代小说》来表达他的观点:“在我看来,小说是唯一能供我们讨论当下社会问题的媒介,当今社会的发展让我们不得不面对诸多问题。”他认为小说“将会是社会的调停者,将会成为理解的桥梁,自省的工具,伦理道德的展现,生活方式的交流,风俗的宝库,并将对法律制度、社会教条和一些思想做出批判”;“我们将通过小说来探讨政治问题、宗教问题以及社会问题”。威尔斯不太赞同小说只是用来消遣的观点,他曾直截了当地表达过自己无法将小说视作一种艺术形式。但奇怪的是,他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说成宣传类作品,他这样解释道:“因为在我看来,宣传这个词应该只用于指某些有组织的党派、教会或学说所进行的活动。”宣传这一词,在现在而言,它的含义却远非于此。它表示通过某种方法试图说服别人相信你的观点是正确的,其中包括你觉得什么是对的或恰当的,什么是好的或坏的,什么是公平的或不公平的,不管是以口头的方式,还是书面的文字,还是广告的形式,或是无休止的重复式洗脑的方式,在你的宣传之下,别人应该接受你的观点,并一丝不苟地实践。威尔斯主要的几部小说就传播了某些学说和原则,而那便是宣传。
那么,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要给人以指示还是愉悦?如果小说的目的是给人指引的话,那就不算艺术形式了。因为艺术的目的便是愉悦。关于这一点,诗人、画家以及哲学家都是同意的。然而,因为基督教教导人们对愉悦保持戒备,认为愉悦是腐蚀他们不朽灵魂的陷阱,艺术的愉悦性这一真相使许多人大为吃惊。将愉悦视作一件美事显然更加合理,但要记得某些欢愉也会带来不爽的后果,有时还是最好避开。一般人认为愉悦仅是感官层面的,这是自然的,因为感官上的愉悦要比精神上的愉悦更加鲜明。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愉悦分为心灵的愉悦和身体的愉悦,心灵的愉悦虽不如身体的愉悦刺激,却更加持久。牛津词典对于艺术一词给出这样的定义:“艺术是个人审美的一种运用技巧,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文学创作等。”这个定义非常好,紧接着它又解释道:“特别是在现代工艺的运用中,通过工艺和作品本身的完美来展现艺术本身的技巧。”我想这便是每个小说家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没有人做到过。我认为我们或许可以称小说是一种艺术形式,也许不是高雅类的艺术,但终究还是归为艺术的范围。然而,小说本身是不太完美的一种形式。鉴于我曾在各地的演讲中涉及过这类题材,我在这里能讲的和过去我所提到过的内容也差不多,那么我就简短地从过去那些演讲内容中引用一些内容。
我认为将小说作为传播知识的平台是一种陋习,读者会因此受到误导,因为这样做会让他们觉得能够轻易地获取知识。获取知识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必须得付出艰辛的努力。要是我们能在果酱般美味的小说中吸收那些实用知识的药粉,那自然是好的。但真相是,加工得如此美味后,我们无法肯定其中的药粉是否还能起效。因为小说中所描述的知识总归带有作者的偏见,其可信度大打折扣。如果了解到的知识有所歪曲,那还不如不了解的好。没有理由要求小说家在做一名小说家之外,还要成为什么家。他只要是一名好的小说家就够了。他应该对诸事都知晓一点,但又不必成为任何一个特定领域的专家,不仅没必要,那样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他只需品尝一小口羊肉就可以知道羊肉的味道,而不用吃光整只羊。通过小说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便可以向你描述爱尔兰炖肉的美妙味道。相反,当他从描写事物变换到,陈述他对养羊以及整个羊毛产业,甚至澳大利亚的政治现状的看法时,就应该对他的观点采取保留态度。
小说家总是听任自己的偏见。他所选择的题材、所塑造的人物以及对他笔下人物的态度都受自己偏见的影响。无论他写的是什么,都是对自己个性的表达,也是他的内在本能、感觉和经历的集中表现。不管他多努力去保持客观,他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隶。不管他多努力想要去保持公正,他或多或少都会偏向某一方立场。在作品开篇,他便开始让你注意到某个人物,继而引发你对这个人物的兴趣和同情。亨利·詹姆斯曾一次又一次地强调,小说家必须懂得在作品中营造戏剧化的效果。尽管这种说法不是很明晰,但有效地揭示出小说家会为了抓住你的注意力而戏剧化地组织小说里的材料。如有需要的话,他会牺牲掉真实度和可信度来完成他想要达到的效果,而那并非科学类或信息类作品的创作方式。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悦。
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现在,我想冒昧地说一说,在我眼中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点。首先,它的主题要能够引起读者广泛的兴趣,不仅要使一群人——教授、批评家这种有高度文化修养的人,或公共汽车售票员、酒吧侍者——感兴趣,而且要具有较广泛的人性,对普通男女都有感染力。其次,它的主题应该能引起读者持久不衰的兴趣。一个选择只能引起读者一时性兴趣作为题材进行创作的小说家,是个轻率的小说家,因为这样的题材一旦失去人们的关注,他所创作的小说就会像上个星期的报纸那样不值得阅读了。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有说服力,并且有条有理。故事要有开端、中间和结尾,而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事件的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但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具有个性,人物的行为应该源于人物的性格,绝不能让读者做出这样的议论:“某某是决不会做那种事情的。”反之,要读者不得不承认:“某某那样的做法,完全是情理之中的。”我以为,要是人物同时很有趣,那就更加好了。虽然福楼拜的《情感教育》在许多著名批评家那里得到了髙度赞赏,但是他选择的主人公是个无个性、无生气、无特点的人,致使人物的所作所为以及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事件都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结果,虽然小说中有许多出色的地方,但整篇小说还是难于卒读。我想,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人物必须具有个性。对于小说家而言,创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的要求是强人所难。小说家的材料是人性,虽然在形形色色的环境中人性会千变万化,但这不是无限的。小说、故事、戏剧、史诗的创作历史已有几千年,创造出一种完全新型人物的机会,对一个小说家来说可谓微乎其微。在整个小说史中,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具有独创性的人物是堂·吉诃德。然而,我毫不惊讶地听说,有一位学识渊博的批评家已为堂·吉诃德找到了一个古老的祖先。所以,只要一个小说家能够借由个性来观察他的人物,并且他笔下的人物鲜明到足以让人误以为那是一个独创的人物,他就已经很成功了。
正如行为应源于性格,语言也应如此。作为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她的谈吐就应该符合一个上流社会女子的身份;一个妓女的谈吐,就要像一个妓女;一个在赛马场中招徕客人的人,或者一个律师,谈吐都得符合各自的身份(我必须指出,梅瑞狄斯或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其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家自己的腔调说话)。小说中的对话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该成为作者发表意见的工具,它必须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典型化人物的塑造服务。叙述的部分应该写得直接、明确、生动,将人物的动机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交代清楚,令人信服,不可过于冗长。作者的文笔要简洁,使文化修养一般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不觉得费力;风格要与内容相匹配,就像样式精巧的鞋正适合大小匀称的脚。
最后,一部好的小说还必须引人入胜。虽然我最后才说这一点,但这是最基本的特点,少了它,其他一切都会落空。在提供娱乐的同时,一部小说越引人深思,就越优秀。娱乐一词有许多意思,提供消遣或乐趣只是其中之一。人们容易错误地认为,娱乐的多种含义中消遣是唯一重要的事。其实,和《项狄传》《康第姐》相比,《呼啸山庄》与《卡拉马佐夫兄弟》同样具有娱乐性,虽然感染力的强弱不同,但它们同样真实。当然,小说家有权力处理那些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伟大主题,如:灵魂的不朽、上帝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及价值。但是,他在处理的同时,最好记得约翰逊博士的一句至理名言:关于灵魂、上帝或者生命这样的主题,不会有人再能发表出崭新却又真实的见解,或者真实而又崭新的见解了。小说家只能寄希望于,读者对他所涉及的这些主题感兴趣。这些主题是小说家所要讲述的故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对人物的典型化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会影响到人物的行为举止,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它们,人物就不会有那样的行为举止。
纵使一部长篇小说具备了我上述提出的所有优点(这已是相当高的要求),在形式上它也会有或多或少的缺陷,如同白璧微瑕,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没有哪一部长篇小说是完美的。一篇短篇小说可能是完美的,它的篇幅决定了读者大约需要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完成阅读,它的主题单一、明确,完整地描写了一个精神的或者物质的事件,或者描写了一连串密切相关的事件。它能够做到不可增减。我相信,短篇小说是可以达到这样完美的境界的,这样的短篇小说也不难寻找。然而,作为一种叙事文学,长篇小说的篇幅是无法限定的,它可以像《战争与和平》那样长篇幅,同时表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和许多人物;也可以像《嘉尔曼》那样短。为了使故事更加真实,作者需要讲述一些与故事相关的事情,而这些事情通常并不总是有趣的。事件的发展需要时间上的间隔,为了使作品得到平衡,作者得尽力插入一些填补时间空白的内容,我们称这样的段落为“桥”。虽然多数小说家天生具有过“桥”的本领,但在过“桥”时,难免枯燥无味。小说家也是人,不可避免地会受世风的影响,更何况小说家拥有远胜常人的感受性,他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描述一些随世风改变的、昙花一现的内容。例如,在19世纪之前,小说家不太注重景物描写,写到某个事物时至多一两句话。然而,当浪漫主义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众的追捧后,为了描写而描写便成了一时的风尚。一个人去杂货店买牙刷,作者也会告诉你他路过了什么样的屋子,店里出售些什么商品,等等。破晓和日落、密满星星的夜晚、万里无云的晴空、积雪皑皑的山岭、幽暗阴森的树林——这一切都会引来无休止的冗长描写。其中的许多描写固然很美,但与主题无关。很久之后,作家们才明白,不管景物描写多么富有诗意,多么逼真、形象,如果无益于推动故事的发展或者读者了解人物,那就是多余的废话。在长篇小说中,这是偶尔会出现的缺点,另一种缺点则是必然的、内在的。完成一部洋洋巨著是极花费时日的,至少也要几个星期,通常需要好几个月,甚至花费好几年。作者的创造力有时会衰退,这是自然的事。这时候,作者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写下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如果还能吸引读者的话,那简直是惊人的奇迹了。
过去的时候,读者总希望小说越长越好,他们花钱买了小说,当然想要读出本钱。因此,作家们耗尽心力地在自己所写的故事中添加更多的材料。他们发现了一条捷径,那便是在小说中插入另一则小说。有时候,插入的内容像一个中篇小说那么长,却又与整体的主题毫无关系,纵使有关系也只是牵强附会。这就是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的做法,其大胆程度简直无人能比。后来,人们一直把那些插入的文字视为这部不朽杰作中的一个污点,早已失去阅读它们的耐心。正因如此,塞万提斯遭到了现代批评家的攻讦。不过在书的后半部,我们知道,避免了不良倾向的塞万提斯写出了那些被认为是奇妙得难以想象的篇章,比前半部好太多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做法并未在塞万提斯这里停止,他的后继者们(他们无疑并不阅读批评文章)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继续给书商提供大量的廉价故事。等到19世纪,新的出版形式为小说家提供了新的诱惑。大篇幅刊登消遣文学使得月刊大获成功,虽然有人对此嗤之以鼻,但对小说作者而言,它提供了大好机会。通过在月刊上连载小说,作家能够获得丰厚的报酬。与此同时,出版商也发现了这一商机,在月刊上连载知名作家的小说是很容易获利的。按照合同,作家必须定期为出版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小说,换句话说,要定期写满一定的页数。如此一来,他们必须减慢讲故事的节奏,同时一下笔就是洋洋万言。从他们自己说的话中,我们得知,这些连载小说的作者,甚至其中最优秀的,诸如萨克雷、狄更斯和特罗洛普等人也常常感到,一次次在截止日期前交出等待连载的小说是一种令人厌恶的沉重负担。难怪他们要把小说拉长!难怪他们只好用不相干的内容使故事变得拖泥带水!所以,如果想到当时的小说家面临的那些障碍和陷阱,那么当你发觉那时创作的最优秀的小说作品中也存在缺陷与问题时,便不会感到奇怪了。实际上,令我感到惊讶的是,那些缺陷其实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么多。
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
在我的一生中,为了自我提高而阅读了很多谈论小说的著作。总体说来,这些著作的作者都秉持着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相同的观点,认为小说不应被视作一种消遣方式。这些人一致认同,故事并不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部分。事实上,在他们看来,故事是小说阅读过程中的一种障碍,读者的注意力在阅读故事时会被分散开,那些他们认为的小说中的重要因素便被忽视了。他们并不明白,实际上故事是小说家为了抓住读者的兴趣而扔出的一根救生绳索。在他们眼中,小说的庸俗化便体现为单纯地为讲故事而讲故事。我认为这种观点很奇怪,在人类身上,听故事的欲望是根深蒂固的,正如对财富的欲望一样。一直以来,人们围拢在篝火旁或聚集在市井中听彼此讲故事。人们听故事的欲望一直很强烈,从当今侦探故事的蓬勃发展中便可得到证明。仅仅把小说家视为故事员显然是一种侮辱与轻视,当然,我敢说没有人是这样看待小说家的,但小说家需要讲故事,这仍然是一种事实。他们通过自己所讲述的事件、所选择的人物以及对人物的态度,对生活做出批判。也许这种批判既不深刻也不新颖,但它已经出现在那里了。结果,通过这种简单的方式,小说家成了一个道德家,尽管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与数学不同,道德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道德的标准是持续变化着的,它与人类的行为密切相关。众所周知,人类的行为往往是多变的、复杂的和虚伪的。
小说家应该关注我们生活着的动乱的世界,哪怕未来这个世界不会得享太平。自由总是处于威胁之中,我们也总是受到恐惧、忧虑和挫折的困扰。某些社会准则在过去看起来不容置疑,现在早已不合时宜。然而,当小说家在作品中探讨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时,往往会使读者感到乏味与枯燥,这一点小说家心知肚明。例如,在避孕药问世之后,过去的道德标准中那些为保持贞洁而需要遵守的部分便不再适用。由此引发的两性关系变化很快被小说家捕捉到,为了维持小说对读者的吸引力,他们让男女主人公在故事中频频上床。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关于性交,切斯特菲尔德爵士曾经有过这样的评论:欢娱是短暂的;情景是好笑的;代价是高昂的。如果切斯特菲尔德爵士寿命够长,活到今天并阅读过现代小说,也许他会做出这样评价:行为是重复的;叙述是冗长的;感受是乏味的。
如今,注重刻画人物而非讲述故事已成为小说的一种倾向。诚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只有小说中的人物受到渐渐熟悉他们的读者的同情之后,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才会得到读者的关心。然而,弱化人物之间发生的事件而倾尽全力塑造人物,只是小说的一种写法。另一种写法的存在同样是合理的,在这种写法中,小说家只是单纯地讲故事,对人物的塑造简单、粗略。实际上,很多流传于世的好小说就是采用这种写法的,如《吉尔·布拉斯》和《基督山伯爵》等。如果山鲁佐德不讲述那些神奇的故事,只知道一味地刻画人物,她早就被砍掉脑袋了。
关于畅销书的好与坏
竟然存在一批评论家——很不幸的,还有一些自诩为知识阶层的读者——因为一本书畅销,便对它予以谴责,真是愚蠢至极。若认为一本多数人都想阅读并蜂拥购买的书必定比不上一本无人问津的书,实在是毫无道理。因为拥有一家瓶子厂和一块家族墓地而收入颇丰的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这样谈论写作:“作家为了钱写作,便不是为了自我。”这种愚蠢的言论仅仅说明他对文学史的无知。约翰逊博士为了挣钱付母亲的殡葬费,写出了英国文学中的杰出作品,同时他说道:“除非是为了钱财,只要不是白痴的人,便不会愿意写作。”狄更斯与巴尔扎克也不把为钱财写作当作耻辱。小说作者的写作动机,就像作品能卖出多少本一样,与批评家没什么关系,判断读到的作品是否成功才是一个批评家的工作。然而,一个有思想、见地的批评家,对于一部作品可能的创作动机感到好奇也不难理解。他想知道一部作品同时受到爱好不同、文化程度迥异的读者的青睐,究竟是哪些因素在起作用。关于这个问题,只需比较一下《大卫·科波菲尔》和《飘》《战争与和平》和《汤姆叔叔的小屋》之间的关系,就会有不小的收获。
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畅销书都是好书,畅销书也可能是糟糕的。可能由于正好涉及了当时公众感兴趣的某个问题,一本书得到畅销,书中错误满满,却还是受到普通读者的追捧。一旦那个特殊问题不再是普通公民的兴趣所在时,这本书便很快就会被遗忘了。一本书的畅销也可能是因为色情,毕竟猥琐的读者还是不少的,如果够幸运,出版商和作者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和禁止,这本书也许还会激增一些销量。还有一种可能,一本书因为满足了多数人浪漫和冒险的愿望而得到畅销。毕竟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愿望是无法实现的,想要摆脱孤独与单调的生活唯一的方式便是沉溺于幻想中,如果将这种方式也禁止了,未免过于苛刻。
在美国,无论是小说还是非小说,近些年来宣传力度的加大也极大提高了书籍的销量,然而往往是一些价值不高的书被大肆宣传。在我看来,不管花多少钱在广告宣传上,让所有人都来阅读某一本书都是不可能的,除非这本书中有一些内容能够吸引公众。我想,所有的出版商也都会同意这一点。那些原本便想读某本书的读者,在广告的作用下注意到它了,这便是广告宣传最大的作用。出版商做广告去宣传某一本书,也是因为它自身具有某种可读性。尽管它可能构思极糟,写得也差劲、平庸、造作、滥情并且不合情理,但它一定有某种东西能够吸引大众。这就说明,它在某个方面是成功的。指责大众不该喜欢这样一本缺点满满的书往往是徒劳的。只要书里某种特别的东西能够吸引人们的兴趣,业已引起他们的追捧,他们也便不在意书中的缺点了。如果批评家能够指出那特殊的东西是什么倒有些用处,那才是批评家能够给予我们的教益。
- 即《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叙述者,她因不断讲故事吸引残暴的国王而免遭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