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来到朝鲜

最后的战斗:英国兵眼中的朝鲜战争 作者:安德鲁·萨蒙 著


去向命运召唤之处

——皇家诺森伯兰郡燧发枪团的座右铭

7月27日,大英帝国参谋本部的一个军官团在诺曼底战地之旅结束后返回英国。他们在索伦特上岸,受到了英国第29独立步兵旅官兵们的热烈欢迎——这些参谋精英们将加入29旅和官兵们远征朝鲜。46岁的汤姆·布罗迪准将担任29旅的旅长。他是二战老兵,曾经在日战区统领钦迪特特种部队。他接到的命令是11月1日带领部队开拔。

29旅对远东还是比较熟悉的。在二次大战期间他们在缅甸作战。他们参与了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空中转进战役,他们的袖标是一个白色背景的黑色圆圈,上面配着“飞行的勇士”字样。一般而言,29旅在战后可能获得的外派任务是驻扎到大英帝国的属地或者驻扎到德国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要跑到韩国这么远的地方作战。英国第29独立步兵旅差不多是英军战后保留本土防卫部队的三分之一了。英军在1950年把这个任务交给他们,并不令人意外。二战结束后,英军依旧在全球作战——他们在马来亚和起义的共产主义者作战,他们在德国和奥地利派出占领军,而且它还要控制大英帝国众多的海外军事基地,大英帝国的海外军事基地分布很广,南至南美洲,北至新加坡。更重要的是,英军想要扩大军队规模,需要征召新兵,兵员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基础,英国军队只能征召愿意去韩国服役的志愿者到韩国作战。他们需要很多的人。白厅下了指示:平民和已经服完兵役的退伍老兵,如果他们愿意到韩国服役,将被称为“K 志愿者”(愿意到韩国服役的志愿兵)。但是有这些志愿兵的加入依旧凑不足人数,英国征召了“seven'n five”性质的预备兵(这些兵员已经服完7年正式的兵役,退伍还不足5年,处于预备兵状态)。

很多预备兵不愿意再度服役,因为他们当中已经有很多人开始组织家庭,或者事业上有了好的开始。但是还是有很多这样的预备役官兵回到了基地。他们当中有些人已经在平民生活中过得很好了:从本特利赶回格洛斯特团驻地的那位预备兵就是这种情况。原来在格洛斯特团驻地担任哨兵的一位老兵也回来了,他和他的太太一起出现在营地里,他的太太还抱着一个小婴儿。他的太太强行把婴儿塞到他的怀里说道:“你已经是我的丈夫了,你好好为孩子想想吧。”还有一个故事流传得更广,一位出租车司机载着一个格洛斯特团的预备役老兵,把他从火车站送回基地。他在这位老兵给他钱的时候,说了几句风凉话,可是不久他也接到了征召的命令,他让他从前的一个同行开车把他也送到了格洛斯特团的驻地。在格洛斯特团的驻地,这些老兵们又听到了他们习以为常的从老前辈那边传下来的传统口号,比如说“rumour mill”,“hurry up and wait”,还有不知重复了多少遍的整理内勤口令“blanco”和“brasso”,“bullshit”(这一系列的口令是从凯撒时代的他们的老祖先那里留下来的,作者有些给出了翻译,有些没有给出,应该是都有特定的含义,不能从字面意思理解。“blanco”意思是洗衣服,“brasso”意为擦桐油。“bullshit”意思是胡说,在这里肯定不是这个意思)。

整装待发的这段时间正是检验这个步兵旅的战斗力的时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最小型的可执行战略任务的团队是师,大约有1.5万人,它有自己的野战炮兵、工兵和后勤保障体系,当然了它需要配备足够供兵员使用的武器和其他技术装备。二战之后,因为大英帝国的辽阔疆土,英国军队组建了更小型的战略级作战单位——独立步兵旅,它的兵力大概相当于过去的步兵师的三分之一,它经常独立执行战斗任务,特别是在大英帝国的边疆地带。

事实上,已经开拔前往韩国的第27步兵旅,也是执行这种任务的部队。号称“利齿”的第27独立步兵旅,下属有3个步枪营。但是在29旅里面,由于原先是让它去执行赴韩国作战的任务,它得到了很多资源的补给,有些配备是按照师级水平配置的。其中最具决定性的是,英军给它配备了一个野战炮兵团和一个坦克团,还有其他的各种兵种和部门,比如说野战修械厂、野战医院、野战邮政局、出纳室、茶室,还给他们配备了人事顾问、牙医诊所、法务部、移动洗衣站,甚至还有一个野战浴室。尽管如此,它的力量仍然是相当不足。

1950年的英军步兵营编制是38名军官,945名士兵。但是由于各种事故、顶替、退伍等各种离开军队的原因,野战步兵营的兵力很少有超过750人的,而参加朝鲜战争的所有步兵营都是这种情况。英军步兵营的营长是中校,他有团部派下来的军官辅助,这种军官通常是少校军衔。归英军的步兵连连部直属的有:一个运输排、一个通信排、一个医护分遣队、野战厨房,连部还配备专门的情报军官和管理行政事务的军官。步兵营下属的支援部队也是连级规模,它有3门3英寸口径的迫击炮、17磅的反坦克炮和维克斯中型机枪,支援部队不仅仅包括火力支援力量,它还下属一个工兵排。步兵营的核心作战力量是四个步枪连,每连有130名官兵,连长是少校军衔。连部有专门的通信和医疗兵。每个步兵连下属3个步兵排,每个步兵排有35个人,排长是中尉,协助他工作的有一个军士长和一个通信兵,直接受他指挥的还有一个迫击炮组,这个迫击炮组只有两个人,他们配备的武器是一门可以随身携带的2英寸口径的迫击炮。排下面的作战单位就是战斗小组了,他们通常由一个下士领导。一个战斗小组又分成机枪组和步枪队,机枪组有2个人,他们配备的武器是一挺布伦式轻机枪,步枪队有6到8个人,他们手里的武器都是步枪。

最基本的进攻战术动作是开火和移动:由机枪火力掩护,步枪兵交替跃进。防守的基本战术动作就简单多了,只要坚守阵地,用火力杀伤敌人,造成敌人承受不住的伤亡,以至于摧毁敌人的战斗意志,或者打一个反突击用以归复已经丢失的阵地。在这种程度的战斗中,命令都是可感知的,要么是口头命令,要么是通过手语。在防守作战中,机枪组承担的就是杀手的角色。如果机枪因为射速过快或者因为持续射击时间过长而暂时不能射击,或者在混乱的战场情况下不方便射击,步枪兵们就承担起了火力掩护的角色,要么他们干脆就藏在掩蔽部里面,等待机枪火力的恢复。有战友的掩护,士兵们可以战力倍增,两人小组可以有效地提高成员的战斗意愿,也可以保证战场的持续火力,因为两人小组可以交替射击。29旅的武器都是二战期间制造的。维克斯中型机枪是步兵们最重要的火力支援武器,它的可靠性极高,有效射程超过700米;2挺维克斯中型机枪形成的交叉火力就可以有效地控制一个阵地。它的稳定射速达到每分钟400发。布伦式轻机枪是二战中最杰出的轻机枪之一,它的稳定性和精确度举世公认。它的弹匣装有30枚子弹,它的稳定射速是每分钟500发,有效射程超过500米。一个布伦式机枪组通常由两个人构成,一个机枪手,一个弹药手。一个强壮的士兵可以在近距离内把布伦式轻机枪当作冲锋枪使。步枪兵们使用的步枪是李-恩菲尔德步枪。这种武器在1907年定型,是理想的日间作战武器,它既可用于近距离作战也可用于远程作战,有效射程超过500米。维克斯中型机枪、布伦式轻机枪和李-恩菲尔德步枪使用的子弹都是点303口径的弹药。军官们和士官们、通信兵们手持的武器是斯特恩式冲锋枪,它们的造价在4英镑以下,可靠性不佳,使用的是9毫米手枪弹,射程也很有限,射速也不是很快,一旦打了连发,就不好停下来。所有的军官都配有点38口径的左轮手枪,这种武器在战场上没什么用处。最有效的近战利器是手雷:英军配备的是两种手雷:一种是传统的破片杀伤性质的手雷,另一种是白磷手雷。

第29步兵旅的主力是格洛斯特郡团的第1营、皇家诺森伯兰郡燧发枪团第1营和皇家阿尔斯特来复枪团第1营。这3个团的装备、编制和训练程度几乎相等,他们都有辉煌的战绩,并且他们的战史都已经渗透进了每个官兵的血脉之中。它们的兵员来自不同的郡,但是每个团都是来自同一个郡。他们都有自己的地域特色。

格洛斯特郡团第1营

格洛斯特郡团的官兵来源于英格兰西南部的格洛斯特郡。格洛斯特团自认为是英国陆军的王牌,战绩非其他英国陆军部队可以匹敌。该团组建于1694年,当时被编为英国陆军的第28团。1764年,该团在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与乌尔夫统率的法军血战,获得了“屠夫”的外号,因为该团官兵在蒙特利尔割下了当地一位不受欢迎的地方行政官员的耳朵。之后,该团先后在克里米亚半岛、意大利的加利波利、法国的敦刻尔克立下战功,并在印度和缅甸的殖民战争中挥动屠刀。他们最引以为豪的战绩是1801年远征埃及的战斗,在当时的埃及首都亚历山大里亚,该团被配备在英军防线最重要的位置上,他们奉令守卫一座已经沦为废墟的城堡。法军步兵从正面和左右两翼发起攻击,法军炮兵猛攻他们的后方。他们打退了法军一次又一次冲锋,守住了阵地,长官命令士兵:“注意正面,小心屁股后面!”这场战斗为该团赢得了极高的荣誉,战斗结束之后,该团官兵被允许在前后帽檐上各佩戴一个徽章,他们被誉为英军当中的“双徽团”。

1950年,格洛斯特团第1营的营长是詹姆斯·卡尔内中校(绰号福瑞德)。他身材高大,是一个严格恪守戒律的基督徒,是一个沉默寡言的老派绅士。二战期间,他在英国皇家非洲来复枪团服役,并可能在那时候领会了“沉默是金”的原则。“有时我问他一个问题,等他回答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做了一件蠢事。”戈尔·坦普回忆道。“但他并不孤单,只是不大爱说话。他说的时候,你听就是了。”二等兵山姆·梅西回忆说。29步兵旅旅部的一个军官给他的评价是,“缺乏战场想象力,脑子里没有灵光一现的时候”。他觉得卡尔内中校如果没有获得赴朝作战的机会,上头就该让他解甲归田了。但是他是一个身体力行的军官,在这方面无可挑剔,以身作则是他的领导方式。“他真没得说”,坦普说道,“哪怕是刀山火海,他都会领着我们往前冲。”他的另一项素质决定了他特别适合担任战地指挥官,这个高大寡言的人临危不惧,在战场上表现得非常镇定。他有一个外号“耍酷的卡尔内”。他的这些性格特点,赢得了部下的信任。“如果卡尔内命令‘上刺刀’,我们没有一个人不照做。” 梅西补充道。

格洛斯特团第1营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卡尔内中校的副手,安东尼·法拉-霍克列上尉。和他的长官一样,他也爱抽烟斗。他身材矮壮,生性好斗,富于攻击性。他在二战期间谎报年龄参军,一开始参加的是格洛斯特团,后来被发觉劝退。他随后又参加了伞兵部队,并且表现出色,这与他喜欢挑战的个性多少有些关系。他升迁很快,1944年他在连长的任上获得了军功十字勋章。受此激励,他作战更加英勇。坦普用“最好的上尉”来形容他。另外一个29旅旅部的军官认为他,“为人真诚,光明磊落,智商极高……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步兵指挥官”。“他发出的所有的命令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皇家野战炮兵团的军官乔治·特鲁尔说道。第1营的士兵们对霍克列敬畏有加,有些人认为他专横傲慢,因此在背后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恐怖的霍克列”。

绰号“迈克”的莫里斯·哈维中尉又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和其他的英国军官不同,他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不像其他英国军官那么一本正经,而且他为人随和,易于相处。有一天,战场上难得有空闲,他竟然系了一根黑色的日本柔道服的腰带。他深受东方文明的影响,甚至他的作战指挥都借鉴东方的战争智慧。梅西回忆说,哈维中尉的指挥喜欢剑走偏锋,他的指挥方法受到奥德·温盖特将军的启发,温盖特将军在缅甸一手创建了神出鬼没打得日本鬼子闻风丧胆的钦迪部队。第1营没有经过战斗洗礼的是随军牧师山姆·达维斯。他生性乐观,尽可能认识第1营的每一位士兵,他经常下连队。“他经常在各个连队之间走动,激励士气。他一天能喝15杯茶。”坦普说道,“他和士兵谈话的时候非常温和。”

格洛斯特团的士兵既有志愿参军的新兵,也有已经退伍的又重新服役的该团老兵。前者是满怀热忱的战场雏儿,后者是经验丰富的战场老手。梅西是新兵,伦敦人,17岁参军时住在格洛斯特。他在西印度群岛驻扎过两年,在科尔切斯特待了一年。戴维·格林原先是国民自卫队成员。和大多数格洛斯特团的士兵一样,他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打零工的花匠,他的祖父是一个猎户。扬·格林参军之前是一个拳击手,他有过一个叛逆的青春期,进过拘留所,蹲过班房。自从被征召,他就决心在军队里混出点儿名堂出来。在新兵训练阶段,格洛斯特团的传统精神在不知不觉中浸入他的骨髓。他因为生病,没能参加阅兵式,但是他在病房看到了阅兵的盛况。当他们的同胞们扛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列队整齐、威风凛凛地走过时,军乐队演奏《我是子弟兵》的乐曲时,格林发现他竟然泪流满面,这让他非常意外。

对这种哭鼻子的行为,老医护兵乔治·纽豪斯非常看不上。他可是血里火里滚过三回的老兵了。二战期间,他是英国驻缅部队的一名担架兵,并参加了惨烈的“阿德明·鲍克斯战役”。日军入侵缅甸,英国军队一路溃退。英国军队在这个时期的战斗表现,被认为是英国建军史上的耻辱。纽豪斯所在的英国游击队在缅甸的茫茫林海中被优势日军围攻,他们依靠空投与日军战斗。参军之前,他一打开当时的战斗日记就有一种不祥的预兆。他说:“我在二战期间没受一点伤,只是生了几场小病。但是在朝鲜战场,我知道肯定要发生一些非常不幸的事情。”

格洛斯特人的性格,不是好斗的。坦普说:“我们的弟兄绝大多数都来自农村,很容易相处。我们的特长是打防守战,我们的口号是,‘人在阵地在’。我们很服从命令,我们不像伦敦佬和北方侉子。”这一点,他的同胞很赞成。梅西说道:“我们团对待上头命令从来不阳奉阴违。从来没有人说格洛斯特团桀骜不驯,不服调度。我们作风硬朗,作战顽强。上头有什么任务交给我们,我们就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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