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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辉:扎根西藏,因为西藏需要我

知行天下:110位北大毕业生的职场奋斗历程 作者:方伟


李显辉:扎根西藏,因为西藏需要我

人物名片 李显辉,福建省政和县人,200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同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院。经自愿申请于2006年6月正式分配在拉萨市检察院公诉处工作。2006年6月,被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北京大学志愿者协会评为“北京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2006年7月,被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授予“西藏自治区2005—200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光荣称号。

西藏,在很多人眼里是个遥远、令人向往而又带着几分敬畏的地方。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亲身踏上这片神秘而圣洁的土地,更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亲身在这里工作和生活。有一个年轻人,生在长在祖国最南方的山水之中,却选择在西藏落地生根;放弃了北京大都市的高薪和优裕的生活,把自己的事业起点定在了遥远的西藏——他,就是李显辉。

毕业时:放弃高薪,我选择去西藏做志愿者

李显辉要去西藏做志愿者!几乎所有熟悉他或者知道他的同学、朋友当时都很惊讶他的选择。这不仅仅是因为当时的他已经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了一份月收入逾万元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从知道要招志愿者的消息,到最后正式递交申请不过二十几个小时的时间!

也许有人说他意气用事,过于草率,也许有人说他是为了出风头,但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李显辉觉得自己的这次决策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冷静客观的,没有豪言壮语,显辉给我的答案非常简单:磨炼。

“人需要不同的经历来磨炼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多添一份难得的体验。”电话的那一头,李显辉的声音显得十分肯定。这位从福建闽北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走出来的北大法律硕士,或许对于磨炼这两个字比同龄人有着更深的体会。因此,去西藏工作,在李显辉的眼里,不仅仅是挑战,更多的是一种机遇,一种难得的人生体验的机会。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般的工作可以在任何时间去做,而去西藏磨炼自己是非常难得的。”

李显辉还坦率地向我透露,其实自己在心底里对西藏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自小从电视、书籍上了解到的西藏,就像一位蒙着面纱的美丽少女,在他的心中有着美丽的轮廓,却仍旧不失神秘和想象,吸引他去走近她,认识她。

就这样,在2005年7月,李显辉成了一名普通的西部大学生志愿者。

一年多:我想为西藏建设多出一份力

2005年7月22日,踌躇满志的李显辉来到了西藏,到拉萨市检察院后被安排在公诉处工作。时间不长,他就出现了高原反应:头痛欲裂,说话、走路都要大喘气,皮肤肿胀,每天洗脸都会流鼻血……

工作条件也很艰苦,市检察院的办公楼不够,他们只好在车库上的房间办公。尤其令他印象很深的是,当他第一次到基层县法院出庭支持公诉时,法庭简陋的设施让他十分惊讶;第一次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时,他发现看守所竟然连桌椅都不够,检察官让犯罪嫌疑人坐在房间里唯一的凳子上,而自己只能蹲在地上,用膝盖撑着做记录……

还有一点是李显辉之前没有充分意识到的:西藏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这里,民族团结是处理一切事情必须考虑的因素。他必须非常谨慎地处理和同事、犯罪嫌疑人以及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

然而,面对这些困难,李显辉始终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么就应该把它走完走好。”短短一年多时间,作为一名普通的志愿者,李显辉在西藏默默地忙碌着。

在公诉处担任检察员时,身为一名执法者,他时刻履行着“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的道理。2005年10月,李显辉接手拉萨市公安局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经反复审查卷宗,他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遂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拉萨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后再次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李显辉再次详尽反复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正当防卫,报经院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同意他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行为的定性,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该案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备案后,得到很高的评价。

曾经有罪犯出狱后请李显辉帮助找工作,很多犯人甚至称呼他“大哥”,李显辉自己也开玩笑地说:“犯罪嫌疑人碰到我,是他们的福气。”因为李显辉始终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严格的条文,还需要有人文关怀”。

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李显辉是出色的,在日常生活中,他也是个有心人,尽力为整个检察院,乃至整个西藏多出一份力。

当他发现市检察院干警的业务知识普遍匮乏时,便经过摸底了解,结合实际,拟定了《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先后为干警授课160多个课时。

当他发现市检察院的法律资料少,硬件设施较差等情况时,便主动联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出版社等单位以及导师和同事,先后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提供了“北大法宝”、“中国司法案件数据库”、联想电脑、司法考试辅导书等,总价值高达110000余元。并且今后他每年将为检察院提供“北大法宝”软件一套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他还被聘为拉萨市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义务讲师团教师,每月为该校学生授课一次,为宣传法律知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设“平安拉萨”尽心尽力。

关注西藏,服务西藏,李显辉的目光不仅仅局限在法律的范围内,他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参与西部扶贫支教活动。他倡导设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奖学金”,用于资助西部贫困儿童和民办教师。为此,他辞去了收入不菲的实习工作,专为实现这一计划而奔波,先后拟定了《倡议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奖学金实施方案(草案)》和《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奖学金章程(草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部分导师、02级法律硕士班委会、团支部和同学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参与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奖学金”于2005年6月底顺利成立,首期奖学金计划期限为5年,奖金60000元(不包括提供的学习用品)。李显辉负责向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工卡镇的塔巴、伦布两个小学优秀学生发放奖学金4100元,为4名民办教师发放岗位补助金1200元。

一年后:我愿意成为一个真正的拉萨人

当我问及李显辉在这一年的志愿者生活中所遇到的最困难的一件事时,他的回答多少令我有些意外,那就是一年后去与留的抉择。他告诉我,在这里工作和生活虽然有不少困难,但自己总是能从容顺利地走过,但唯独去与留这一关令一向理智而很有主见的他犯难了,“有时候成夜都睡不着觉。”

一方面,一年的志愿者生活使得李显辉发现自己已经与西藏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初来拉萨时,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一年的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会使我同西藏和西藏检察结下如此深厚的情谊,会对我的一生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在工作上,作为拉萨市检察院唯一一名法律专业全日制的研究生,一进单位李显辉就被领导委以重任,安排在最繁忙的公诉处工作;在生活上,单位领导破例单独给他安排了一套房间,这比许多工作多年的同事住的条件还好。“我是西藏志愿者中唯一一个住得比正式职工条件还好的志愿者。”面对西藏检察系统的现状,优秀的李显辉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去尽其所能做些实事。

而另一方面,李显辉的心中始终牵挂着远在闽北农村的贫困家庭:年迈多病的双亲、需要巨额学费的三个妹妹(两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如果自己选择了留在西藏,就意味着他不仅要放弃本来唾手可得的诱人的职业和高薪,而且无法为家庭分忧甚至还有可能增加家庭负担。为此,这位乐观而坚强的男子汉“甚至晚上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来就掉泪。”

最终,李显辉选择了留下。他说:“我选择扎根西藏,是因为西藏需要我,有我发挥才智的舞台,经过在西藏一年的服务,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这里……”

谈到未来的打算,李显辉告诉我,他平日里工作之余并没有什么娱乐,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来不断为自己充电,为西藏服务,做一个真正的拉萨人。

(文/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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