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文学小论》
止庵
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周作人日记云:“上午校旧稿,编《儿童文学小论》,予儿童书局。”一月二十九日云:“上午寄儿童书局稿。”同年三月此书由上海儿童书局出版。本文共十一篇,《儿童的文学》以下七篇分别选自《艺术与生活》、《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和《谈龙集》,前四篇写于一九一二至一九一四年,系初次收集。
儿童学以及儿童文学素为周作人所关注,后来他写《我的杂学》,专门列为“杂学”一项。这方面的部分成绩,即反映于《儿童文学小论》。各篇写作经过,序中介绍甚详,以后在《知堂回想录》中又说:“以前因为涉猎英国安特路朗的著作,略为懂得一点人类学派的神话解释法,开始对于‘民间故事’感到兴趣,觉得神话传说,童话故事,都是古代没有文字以前的文学,正如麦卡洛克的一本书名所说,是‘小说之童年’。我就在民初这两三年中写了好些文章,有《儿歌之研究》,《童话略论》与《童话之研究》,又就《酉阳杂俎》中所纪录的故事加以解释,题作‘古童话释义’。”(《自己的工作四》)可以视为一点补充。实际上周氏对儿童文学的基本看法,在这几篇文言文章中已有充分体现。在《知堂回想录》中,作者将自己有关儿童文学和歌谣的工作称为“一种特别的文学活动”(《儿童文学与歌谣》),似乎并未受到“文学小店”关门的影响,而继续从事下来。《儿童文学小论》出版后,这方面的论述还有不少,如《长之文学论文集跋》、《儿童诗》、《关于教子法》等。
《我的杂学》说:“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小形的成人,期望他少年老成,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现在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内外两面的生活。这是我们从儿童学所得来的一点常识,假如要说救救孩子大概都应以此为出发点的,自己惭愧于经济政治等无甚知识,正如讲到妇女问题时一样,未敢多说,这里与我有关系的还只是儿童教育里一部分,即是童话与儿歌。在二十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儿童的文学》,引用外国学者的主张,说儿童应该读文学的作品,不可单读那些商人们编撰的读本,念完了读本虽然认识了字,却不会读书,因为没有读书的趣味。幼小的儿童不能懂名人的诗文,可以读童话,唱儿歌,此即是儿童的文学。”《儿童文学小论》一书的要旨,几乎都概括在这里了。这里作者所关注的对象有二,一是儿童,一是儿童文学。前提都是承认它们是独立存在,自有一应特性。儿童文学以对儿童的理解为依据,儿童本身又是作品的读者,所以如何正当地对待儿童,很大程度上即落实于儿童文学之中。儿童是出发点,也是归结处,这就是“儿童本位”;目的则是保障儿童能有健全完善的生活,所以也是周氏整个人道主义思想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周作人的儿童文学研究,目的之一在于鼓励这方面的创作翻译,他自己也曾提供了《陀螺》(一九二五年)和《儿童剧》(一九三二年)两种译著,此外还有一九二三年连载于《晨报副刊》的《土之盘筵》等。此即如其所说:“迎合儿童心理供给他们文艺作品的义务,我们却是有的。”(《儿童剧序一》)以后写《儿童杂事诗》,更是一部儿童文学杰作,堪称实践其理论的范本了。他又说:“我这一卷所谓诗,实在乃只是一篇关于儿童的论文的变相。”(《儿童杂事诗序》)盖在作者看来,儿童教育本来就寓于儿童文学之中,虽然始终也不曾忽视儿童文学的文学特色。
《儿童文学小论》中还有一篇《歌谣》,作者在这方面也做过大量的整理研究工作,不过其范围并不为儿歌所囿,以后写过《猥亵的歌谣》等文章,又收集不少此类歌谣,可惜都散失了。
此次据上海儿童书局一九三二年三月初版本整理出版。全书一百二十五页,包括序四页,目录二页,正文中“序”原作“儿童文学小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