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西班牙来信——寄与巴黎杂志社社长

世界十大中短篇小说家.梅里美 作者:(法)梅里美 著


先生:

斗牛在西班牙仍然十分盛行。这种场面无疑十分残忍,因而在西班牙的上层社会中,谈起对斗牛感兴趣时,很少有人不感到惭愧。于是便寻找种种重要的理由为之辩解。首先说这是一种民族娱乐。仅仅“民族”一词便已足够,因为狭隘爱国主义在西班牙也和在法国一样强烈。其次,他们说,罗马人比我们更野蛮,因为他们令人与人相斗。最后,经济学家们补充道,农业可以从这一风俗获得好处,因为作斗牛用的公牛价格很高,能促使牧场主饲养更多的牛群。须知并非所有公牛均有胆量与人和马周旋。二十头之中勉强仅有一头敢于出现在斗牛场上,其它十九头只能用于农业。惟一一种不敢提出来却也无可辩驳的论据就是,不管残酷与否,这种场面如此有趣,如此吸引人,又能够产生如此强有力的刺激,因而即使你能顶住第一场的诱惑,第二场却无法抗拒。外国人第一次去看斗牛,会怀着厌恶的心理,而且只是为了履行旅游者的责任。但我敢肯定,这些外国人很快便和西班牙人一样,热爱斗牛。应该说,这是人类的耻辱。战争以其残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尤其是对那些身处安全地带观看战争的人更是如此。

圣奥古斯丁说,他年轻时对角斗士的相斗深恶痛绝,因此从不去看。但一位朋友非要他陪着去看一场这样盛大的屠杀,他暗自立誓在整个表演过程中把眼睛闭上。最初,他遵守诺言,努力去想别的事。但当观众看见一个著名的角斗士倒下,全场发出一声大喊时,他睁开了眼睛。但是一睁开便再也合不上了。从此以后,一直到皈依基督为止,他始终是角斗场上最热情的观众之一。

讲完一位如此伟大的圣人之后再讲我自己,实在有点不好意思,但您知道,我根本没有吃人生番那种兴趣。第一次进入马德里的斗牛场时,我真担心看见血淋淋的一幕时,内心会受不了。尤其害怕我自己毫无把握的感情会使我在那些请我坐包厢并已经变得冷酷无情的斗牛爱好者面前闹笑话。其实不然。第一头出场的牛被杀后,我再也不想走了。两小时毫无间歇地过去,可我还不觉得累。世界上任何一出悲剧也从来没使我这样感兴趣。在逗留西班牙期间,我连一场斗牛也没错过。尽管脸红,我也得承认,我宁愿看把牛斗死而不愿看只是挑逗公牛,牛角尖还套上木球的人牛之战。人与人的殊死战斗和长矛上有套环的比武也有同样的区别。两种斗牛十分相像,只是第二种对人的危险几乎等于零。

斗牛的前一天已经热闹非凡。为了避免意外,只是在夜里才把牛赶到斗牛场的牛栏。举行斗牛的前一天,牛都轰到离马德里不远的一个牧场放牧。去看这些往往来自很远的公牛成了人们散步的目的。大批马车、骑马的人和行人都朝着牧场的方向走。许多年轻人趁此机会穿上安达卢西亚中下层人鲜艳时髦的服装,展开一片我们平时朴素的服饰所无法造成的豪华和奢侈的景象。再说,这种散步并非没有危险:公牛都是自由放牧,赶牛人并不容易使之就范,好奇者只能自己想办法躲开牛角的牴触。

几乎西班牙所有的大城市都有斗牛场。这些建筑修得很简陋,如果不是十分粗糙的话。一般只不过是些大的木板房。而隆达斗牛场提起来便成了个奇迹,因为是完全用石头盖的。全西班牙就数这个斗牛场漂亮,如同土恩德尔登—特隆赫古堡是威斯特伐利亚最漂亮的古堡一样,因为此堡有一道门和若干个窗户。但是只要上演的剧精彩,剧场的装饰又有什么关系呢?

马德里斗牛场可以容纳大约七千名观众,他们可以从许多道门出入,不会发生混乱。有木凳或石凳可坐,若干个包厢内有椅子。王上是天主教徒,只有他的包厢装饰得颇为豪华。

斗牛的场地周围有坚固的木栏,高约五尺半。圈栏两边,离地两尺,转着圈有一道木制的凸出部分,像踏脚板或者搁脚架,可以帮助被牛追赶的斗牛士较易地越过围栏。一条狭窄的过道将之与观众席隔开。观众的阶梯座位和围栏一样高,另外还有系在粗木桩上的两根绳子围绕,以策安全。这一预防措施采取了不到几年。因为曾经有过一头公牛不仅跃过了围栏,这倒是常常发生的事,而且冲上观众席,使许多好奇的人非死即残。围上绳子,大家认为足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有四道门通往斗牛的场地。其中一道与牛棚相连,另一道则通向解牛剥皮的屠宰场。余下两道门留给在这一悲剧中担任演员的人出入。

斗牛之前,斗牛士聚集在一个连着斗牛场地的房间里。房间离马厩很近。稍远有一个医务室。一名外科医生和一位神甫就在附近待命,准备救助受伤的人。

斗牛士聚集的房间里有一个彩色的圣母像,前面点着几支蜡烛。下面一张桌子上放一个装着火炭的小炉子。每一位斗牛士进来时首先对着圣母像脱帽,匆匆低诵了一段经文,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雪茄,就着火炉点着,边抽边和同伴以及前来和他们谈论要斗的牛如何如何的斗牛爱好者聊天。

这时候,准备骑马刺牛的骑士们在里院试马。为此,他们策骑飞奔,以木杆代替长矛刺向墙壁,并以此为基点,使坐骑练习就地快速转身,尽量靠近墙壁。一会儿您便会明白,这种练习并非徒劳。所使用的马匹都是低价收购、报废的劣马。在进入场地以前,担心群众的喊声和公牛的出现使这些马害怕,人们将马的眼睛蒙着,耳朵里塞上一团潮湿的废麻。

斗牛场上热闹非凡。在开始斗牛以前,场上便坐满了观众,阶梯座位和包厢里人头汹涌。有两种位置:遮阴的地方最贵也最舒服,但有阳光的那边则总是挤满了无畏的斗牛爱好者。观众中妇女比男人少得多,大部分都是风流的年轻女工。可是在包厢中倒可以看见几身华贵的穿着,但年轻女人很少。近来,法国和英国的小说腐蚀了西班牙妇女,使她们再也看不起她们古老的民族服装了。我想神职人员并没有被禁止观看这样的场面,但穿着神职服装的我只看见过一位(在塞维利亚)。据说,许多人是改了装来看的。

主持人一个信号,一位警官由两个穿着克里斯平服装的警察陪同,三个人都骑着马,领着一队骑兵,催促人们离开斗牛场和将斗牛场与观众席隔开的那条狭窄的过道。等警官们及其随从退场以后,一位传令官领着一位公证人和其他几位步行的警察来到场地中央,宣读通告,禁止将什物扔进场地,不准以喊叫及手势干扰斗牛士等等。他刚一出现,循例念出了那句令人肃然起敬的开场白:“以上帝永远保佑的、我们的主上,国王陛下的名义……”全场顿时发出了嘘声和口哨声,而且持续不断,直到禁令念完为止。从来也没人遵守禁令。在斗牛场,也只有在斗牛场,人民才能当家做主,爱说什么就说什么,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斗牛士共分两大类:骑马持矛的骑马斗牛士和挥舞鲜艳的彩布、步行逼迫公牛的徒步斗牛士。后者又分以投枪刺牛和用剑刺牛两种。下面我很快便会讲到。所有这些斗牛士都穿着安达卢西亚服装,打扮得有点像《赛维利亚的理发师》中的费加罗。但骑马斗牛士并不穿短裤和长丝袜,而是穿厚厚的皮长裤,上面贴木镶铁,防止大腿和小腿被牛角所伤。步行时,他们要像圆规那样叉开两腿,万一倒地,要靠徒步斗牛士的帮助才能站起来。他们的马鞍很高,样子像土耳其式,马镫是铁的,似农民穿的木鞋,把整只脚包上。为了使坐下的劣马就范,他们的马刺上面安着两寸长的尖钉。手持的长矛又粗又硬,矛头是铁的,很尖。但是为了使欢乐持续的时间长一些,矛尖上套上一个绳箍,因而刺进牛身只有一寸光景。

一位骑马的警察用帽子接过斗牛仪式主持人扔给他的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并不开任何的锁,但警察把它交给负责打开牛栏的那个人,然后立即拍马走开,观众席上顿时嘘声大作,告诉他牛已出栏,并已向他追了过来。这种玩笑在每场斗牛中都要重复一次。

这时候,持矛斗牛士已经各就各位。一般场上有两位骑马的,另外两三个在场外,准备在万一发生死亡、严重骨折等事故时接替场上的持矛斗牛士。十二名徒步斗牛士分散在场上各处,彼此相隔在可以互相帮助的距离。

事先在笼子里被故意激怒的公牛疯也似地冲了出来。通常一直奔到场地的中央,然后猛地停下,被听见的声音和周围的景象惊呆了。牛的脖梗上用小钩栓定一个丝带结,钩子深入皮内。丝带的颜色指出该牛来自哪个畜群。但一位老练的斗牛爱好者只消看牛一眼便认出是哪个省、哪个种群的牛。

徒步斗牛士过来了,挥动着色彩鲜艳的披风,企图将公牛引向一位长矛斗牛士。如果牛有勇气,便会毫不犹豫地向他发动攻击。长矛斗牛士臂挟长矛,面对公牛盘马以待,抓住公牛低下头准备用角触他的机会,一矛向牛的脖梗而不是别处刺去。这一刺他用尽全身之力,同时拨马向左,使公牛留在右面。如果这些动作正确无误,如果持矛斗牛士身体强壮,坐下马也得心应手的话,公牛会带着本身的猛劲,在他旁边冲过,伤不着他。这时,徒步斗牛士的责任就是把公牛吸引住,让持矛斗牛士有时间跑远。但这畜生往往能认住伤它的人,便陡地转过身来,追上马匹,用角刺进马的肚子,把马和马上的人掀翻在地。徒步斗牛士立刻赶来相救,有些人把骑手扶起来,其他人则把披风扔向牛头,使牛转身并把它引向他们,然后飞跑,以惊人的灵巧,越过围栏。西班牙的公牛跑得和马一样快。如果徒步斗牛士离围栏很远,便难以逃脱。因此,既然骑马斗牛士的生命总是取决于徒步斗牛士是否身手敏捷,所以他们很少冒险走到场地中央。假如这样做,就被认为是有过人的胆勇。

持矛斗牛士一站起来,如果能把马拉起的话,便立即重新上马。不管那可怜的畜生血如泉涌,肚肠流到地上绕在腿间。一匹马只要还能走,便应该面对公牛。如果倒地不起,持矛斗牛士便走出斗牛场,骑上一匹新马,迅速返回。

我上面说过,长矛只能使公牛受轻伤,效果只能是激怒公牛。可是,与马和骑马的人相撞,本身的行动,尤其是两腿猛然停住所产生的反作用力,很快便使公牛感觉疲乏。被长矛刺中的伤痛也往往使之勇气大挫,于是再也不敢向马发动攻击了,或者用斗牛的行话来说,它拒绝“进犯”了。可是,假如牛精力充沛,便可以连杀四五匹马。这时,长矛斗牛士便休息,场上发出了用投枪插上牛身的信号。

投枪是大约两尺半长的木棍,外裹剪开的纸条,末端有带倒钩的尖刺,让投枪留在伤口里掉不下来。徒步斗牛士两手各执一支这样的投枪。最可靠的使用方法是,缓慢地从后面走近公牛,接着用两支投枪互相敲击,使之发出声音以刺激公牛。公牛吃了一惊,转过身来,毫不犹豫地向敌人冲去。快触到斗牛士时,公牛低下头来用角去挑,徒步斗牛士同时用两支投枪刺进公牛脖子的两边。他必须贴得很近,面对公牛,几乎就在牛的两角之间才能这样做。接着便闪到一旁,让牛冲过去,自己奔向围栏的安全地带。稍有疏忽,动作犹豫或者害怕便足以致命。但行家们都把用投枪刺牛看做是危险性最小的动作。如果万一用投枪刺牛时不幸倒地,绝不要试图爬起来,应该躺在倒下的地方不动。牛是很少朝地下攻击的,这并非出自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在往前冲击时,它闭上眼睛,从人身上过去而看不见人。但有时它会停下来,嗅一嗅,似乎想弄清楚斗牛士真的死了,接着退后几步,低下头,准备用角把人挑起来。这时候,投枪手的同伴围了上来,而且也逼得太紧,牛只好放弃它认定的那个尸首。

当公牛表现懦弱,也就是说,并没有痛快地接收长矛按规定的四次攻击时,观众、王室法官一致同意判处它一种刑法,既是惩处,也是一种唤醒它怒火的方法。从四面八方,人们高喊“火!”“火!”于是散发给徒步斗牛士的不是普通的武器,而是柄上系着焰火的投枪,枪尖带有一块点着的火绒。一旦刺入牛皮,火绒便被推到烟火的药线上。烟火着了,火焰指向公牛,直烧到肉里,把公牛烫得又跳又蹦,使观众乐不可支。看见这头庞然大物气得口吐白沫,拼命想甩掉着火的投枪,在烟和火中挣扎,实在是赏心乐事。不管诗人先生们如何描写,我必须说,在我观察过的所有动物中,公牛眼里的表情,也许应该说,眼里感情的变化比任何动物都少,因为其表情几乎永远是凶狠、粗野和愚蠢。公牛极少以呻吟来表示痛苦:如果受伤,它不是狂怒便是害怕,可是,请原谅我用这种说法,它似乎从不考虑自己的命运,从不像麋鹿那样掉眼泪。因此,只有让人看见它勇敢才能博得别人的怜悯。

当公牛脖子上插上了三四对投枪时,解决它的时间便到了。于是响起了一阵鼓声,一位事先指定的徒步斗牛士,也就是持剑斗牛士立即从同伴的队伍中走出来。他衣着华丽,满身金饰和丝绸,手持长剑和一件鲜红的斗篷,斗篷系在一根棍上以便能够随意挥舞,叫做红绒布旗。他向前走到主持人的包厢下,对主持人一躬到地,要求允许他把公牛杀死。这是一种手续,整个斗牛过程中只有一次。主持人当然点头表示同意。于是,持剑斗牛士发出了一声欢呼,陡地转过身来,迈步迎着公牛走去。

斗牛好比决斗,也有自己的规则。违反规则等于背信弃义地杀死对手,同样可耻。例如,持剑斗牛士只能在牛的脖颈与后背连接、西班牙人称之为“十字交叉”的地方刺入,而且必须从上往下,所谓“反腕进击”,绝不能从下面刺入。即使冒上千次送命的危险也比从下面即侧面或后面刺牛来得好。持剑斗牛士所用的剑又长又厚,两面开刃。剑柄很短,末端呈圆球状,以便用掌心推压。使用这种武器非特别熟练和灵巧不可。

要顺利刺杀公牛,必须深入了解其脾气。持剑斗牛士的声誉与性命均取决于对牛脾气了解的程度。大家明白,牛和人一样,性格各有不同,但明显地可以分为截然的两大类:“胆勇”和“智勇”。我这里用的是斗牛场的术语。胆勇的牛坦率地进攻;智勇的牛则相反:很狡猾,总想智取斗牛士。后一类牛极端危险。

在准备给牛以致命的一剑之前,持剑斗牛士向它挥动红绒布旗,挑逗牛,并仔细观察,看它是否一见人便直扑过来,还是慢慢地接近,争取足够的地盘,等敌人因太近而无法躲过攻击时才向敌人冲去。往往会看见一头公牛威胁地晃动着头,以蹄刨地,不愿向前,或者甚至缓步退后,企图将斗牛士引向场地中央,使斗牛士无法逃脱。也有一些公牛并不直线进攻而是慢慢地从斜刺里过来,装出疲乏的样子,可是一旦看准距离,便会箭一般发起进攻。

对粗通斗牛术的人来说,观察人与牛斗法是很有意思的。他们像两位足智多谋的将军,似乎彼此猜透对方的心理而随时改变策略。牛头一动、牛眼往旁边一看、牛的一只耳朵耷拉下来,这些对久经沙场的斗牛士来说,都是反映敌人计划准确的信号。最后,忍耐不住的公牛奋力向持剑斗牛士故意裹在身上的红绒布旗冲去,力量之大,几可用角把一堵墙撞倒。但斗牛士轻轻一侧身,使它扑了个空。斗牛士突然奇迹般不见了,给牛留下的只是一块轻飘飘的红布。他迎着牛的怒火把红布在牛角的上面一扬。牛的冲劲使牛远远越过了对手。于是它把两腿伸直,猛地停了下来。这种突然而剧烈的反作用力使牛疲惫不堪,此法如果延续下去,本身便能致牛于死地。因此,著名的斗牛教师罗梅洛曾经说过,一个好的持剑斗牛士应该七剑能杀掉八头牛。其中一头是累死和气死的。

好几个回合以后,持剑斗牛士认为已经充分了解了对手,便准备给它最后一击。他两腿使劲,稳稳地站在牛的前面,隔着一定的距离,一动不动地等待着。他右手持剑,弯臂到头的高度,左臂前伸,拿着的红布几乎碰到地面,好逗牛低头。就在这个时候,持剑斗牛士尽全臂之力,加上身体的重量和借着牛的冲劲,给牛致命的一剑。长达三尺的剑往往一直插到剑柄。如果一剑命中,人就没什么可害怕的了:公牛霍地站住,血几乎不流出来。牛抬起头,四腿发抖,突然倒了下来。所有观众席上立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手帕挥动,风流子弟的帽子飞到了斗牛场上,获胜的英雄谦逊地向四周飞吻。

据说以前刺牛不超过一剑,但一切都退步了,现在一剑就把牛刺倒实在是太稀罕了。如果牛看来受了致命伤,持剑斗牛士也不会再刺。在徒步斗牛士的帮助下,他用斗篷引得它团团转,使它用不了多久便转晕了。牛一倒下,一位徒步斗牛士便用匕首往牛的后脖梗上一扎,结果了牛的性命。牛立刻便断了气。

人们发现,几乎所有公牛在斗牛场上都有一个它们总会回去的地方,人们称之为“窝”,通常是它们进入斗牛场的那道门。

常常可以看见公牛被刺后,带着那把在它肩上只露出柄、致它死命的剑,根本不把徒步斗牛士和他们挥动着追它的那些红布放在眼里,慢步穿过斗牛场。可是,如果牛不低头,或者继续逃,为了杀它,便必须采取一个非常残忍的办法。一个人手持长竿,竿的末端有一把形如月牙的利刃,冷不丁地从后面割断公牛的腿腱,等公牛砰然倒地时,便一刀将其结果。这是斗牛中惟一令人反感的插曲,简直是一种谋杀。幸而非这样不能把牛杀死的情况尚属罕见。

公牛一死,军乐齐鸣。顷刻之间,三头套好的骡子快步驰进斗牛场。公牛两角之间拴上绳结,结上穿过一个钩,骡子便拉起公牛,急驰而去。仅仅两分钟,马和公牛的尸体全都不见了。

每场斗牛大约持续二十分钟,通常一个下午能杀死八头牛。如果斗得不精彩,主持人可应观众的要求增加一二场。

您看,斗牛士的职业相当危险,一般来说,在整个西班牙,每年都要死两三个人。斗牛士中很少有人能坚持到上了年纪。如果不死在斗牛场,也会因伤而很早被迫放弃这种行当。有名的佩佩·伊约一生中曾二十六次被牛角所伤,最后一次返魂无术。相当高的工资并非这些人从事此危险职业的惟一动机。使他们愿意面对死亡的原因是个人的名誉和观众的鼓掌。在五六千人面前取得胜利,真是乐不可言!因此,不难见到有些出身名门的斗牛爱好者愿与职业斗牛士共同面对危险,共享荣誉。在塞维利亚,我就曾经见过一位侯爵和一位公爵在一场公开斗牛中担任长矛斗牛士。

说真的,公众对斗牛士一点也不宽容。稍有怯场便嘘声和口哨四起。最难听的谩骂从四面八方像雨点般洒过来。有时甚至按照民众的命令,作为民众愤怒最可怕的表示,一个警察走向斗牛士,以坐牢相威胁,命他尽快对公牛发动攻击。

一天,演员马伊盖斯看见一个持剑斗牛士在一头最寂寂无名的公牛面前态度犹豫,便对他破口大骂。“马伊盖斯先生,”那个持剑斗牛士对他说道,“您看见吗,这可不是您在舞台上所说的谎话。”

掌声以及想成名或者想保持已获得的名声这种欲望使斗牛士不得不在他们必须面对的危险上层层加码。佩佩·伊约,还有在他之后的罗梅洛,带着脚镣走向公牛。这些人在千钧一发的危险中镇定自若,简直是奇迹。最近有一位名叫弗朗西斯科·塞维利亚的持矛斗牛士被一头力大无比,矮健非凡的安达卢西亚公牛撞翻了,坐下马的肚子也被挑开了。但公牛并不理会想把它引开的徒步斗牛士,一个劲地向倒地的人进攻,踩他和拼命用角挑他的腿。但它发现斗牛士的腿有镶着铁片的皮裤子安全保护,便转过身来,低下头,将角插进斗牛士的胸膛。这时候,塞维利亚用尽最后的力量支起身子,一只手抓住牛耳,另一只手用指头插进牛的鼻孔,将自己的头从下往上紧贴在狂怒的牛头上。牛想把他甩掉,用牛蹄子踩他,把他往地上撞,但毫无结果,怎么也不能使他撒手。我们非常痛心地看着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这是勇者临死的挣扎,几乎都惋惜持续的时间太长。大家既不能叫喊,连气也透不过来,眼睛也难以离开这可怕的一幕。时间足足过了差不多两分钟。在这场肉搏战中,牛终于被人击败了,它弃下人去追徒步斗牛士。大家等着看塞维利亚被抬出场地。有人把他扶起来。他一站稳便抓过一块披肩,不管巨大的靴子和腿上不灵活的装甲,想把牛吸引过来。人们不得不把他的披肩夺下,否则这次他非死不可。有人给他牵来一匹马,他怒不可遏,飞身上马,向场中央的公牛进攻。两个无畏的对手撞在一起,冲力之猛使马和牛都跪倒在地上。啊!如果您听见那欢呼声,如果您看见人群目睹如此勇敢和欢乐的场面而欣喜若狂,如醉如痴,那您一定会像我一样,羡慕塞维利亚的命运!这个人在马德里已经永垂不朽……

一八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于马德里

附言:唉!我刚听说什么呀!弗朗西斯科·塞维利亚去年死了。他按理应该死在斗牛场,但是却被肝炎夺去了性命。他死在卡拉文契尔,就在我十分喜爱的美丽的树林附近,远离他多少次为之舍生忘死的观众。

一八四○年,我在马德里曾一度再见到他,还是那么勇敢,那么无畏,就像我在您刚刚看见的信中写的那时候一样。我不止二十次看见他滚到地上,扬起尘土,坐骑的肚子被牛角挑开,把他压在底下。我看见他多次把长矛刺断,全力向加维里亚可怕的公牛冲击。“如果弗朗西斯科头上有角,”斗牛场的人说道,“相信没有一个斗牛士敢站在他面前。”每斗必胜使他艺高人胆大。当他站在公牛面前的时候,看见牛不怕他,便勃然大怒,气冲冲地向牛大声喝问:“你难道不认识我吗?”当然,他很快便让牛明白它的对手是谁了。

我的朋友有一次邀请我和塞维利亚吃饭。他豪饮健啖,就像荷马笔下的英雄,是难得一遇的快活的伙伴。安达卢西亚的风度举止、乐天的性格、充满隽永隐喻的方言土语,与他那天造地设、似乎足可摧毁一切的巨人身躯,实在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结合。

有一次,马德里霍乱肆虐,一位西班牙贵妇搭乘驿车往巴塞罗那暂避。凑巧塞维利亚也坐这趟车去同一地点参加一场宣布已久的斗牛。路上,塞维利亚彬彬有礼,倜傥殷勤,没有一刻稍停。到了巴塞罗那城边,这里的检疫站和所有检疫站一样愚蠢,竟向旅客说,他们必须检疫隔离十天,塞维利亚则例外,因为城里正等着他到,故而检疫条例可以豁免。但那位持矛斗牛士很讲义气,断然拒绝这一恩准。他坚决地说:“如果这位夫人和我的旅伴不被放行,我绝不斗牛!”

在担心传染和错过一场精彩的斗牛之间,无可犹豫。检疫站让步了,只好放行,因为如果坚持下去,老百姓非一把火将检疫站和检疫人员都烧了不可。

在向塞维利亚在天之灵献上了我的赞颂和惋惜之后,我要讲一讲另一位于今在斗牛场上盖世无双的有名人物。法国人对西班牙发生的事毫不了解,在比利牛斯山另一边也许有人对孟德斯这个名字还一无所知哩。

一切有关佩佩·伊约和巴勃罗·罗梅洛等传统斗牛士的或真或假的传闻,孟德斯每星期一在今日人称为国家斗牛场上都可以让大家看到。勇气、镇定、优雅的风度、卓越的技巧,一切都集中表现在他的身上。他在斗牛场上一出现,便会使演员和观众活跃和激动起来。再也没有不中用的牛和怯场的徒步斗牛士,人人都比以往出色。只要有孟德斯的指导,勇敢成问题的斗牛士也会变成英雄,因为他们知道,和他在一起定会化险为夷。当公牛快要用角挑中被它掀翻在地的长矛斗牛士时,孟德斯一个动作便能把牛引开,即使是一头最疯狂的牛也好。在孟德斯战斗过的场地,从来就没看见过月牙形的利刃。不管是脾气开朗或者阴险的公牛对他都合适。他能镇住它们,改造它们,在自己喜欢的时候,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杀掉它们。他是我看见的第一个“耍牛”的持剑斗牛士。“耍牛”就是背向狂怒的公牛,让它从自己胳臂下面冲过去。当公牛扑向他的时候,他几乎不屑得把头转过来。有时,他把斗篷往肩上一搭,穿过斗牛场,一任公牛在后面追。那畜生气疯了,追他却又碰不着他。可是离他却那么近,每用角顶一次都把斗篷的下摆掀起。孟德斯使人产生的信心是如此之大,使观众觉得,危险的概念已经消失,心里除了佩服以外,再也没有其他感情。

孟德斯被公认为对现存的秩序有不太赞成的意见。据说他曾是保王志愿军,是“螯虾”、“螃蟹”,也就是说,温和派。即使善良的爱国人士为此感到苦恼,但也免不了和大家一样,心情激动。我还看见有些革命党人激动到把帽子扔给他,恳求他在头上戴一戴:这就是十六世纪的风尚。——布朗多姆在某个地方说过:“我认识许多贵族,他们在穿长统丝袜之前,求他们的夫人和情妇在他们面前先试穿十天八天,多少不超出这个数字,然后才恭恭敬敬、舒服满意地穿。”

孟德斯的风度完全是个有身份的人。他生活高尚,对家庭全心全意,凭着自己的才华为家庭创造了基业。他的贵族举止使某些嫉妒他的斗牛士感到不满。我记得他拒绝和我们吃饭,因为我们请了塞维利亚。在这个场合,塞维利亚以平常那种率直态度给我们谈了对孟德斯的看法。“孟德斯并没参加保王派,他是个好伙伴,出色的持剑斗牛士,对持矛斗牛士很关怀,但他是位……”这就是说,在斗牛场外,他穿的是燕尾服,小酒馆不去,而且过分注意风度和仪表。

塞维利亚是斗牛界的马略,孟德斯则是斗牛界的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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