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
我在中国的最后一天,也就是去故宫的那天早上,一觉醒来,感觉自己累得要散架。这次中国之行,没有一天不是这样。先是在上海,时差一时没倒过来,又因为到了中国,人太兴奋,然后随着晚上的活动越拖越晚,酒喝得越来越凶,早上的行程也安排得越来越早,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睡觉,最后,到北京后,以上所有的因素都凑在了一起,造成了所谓的因时差引发的失眠,这真是要了命。
没时间吃早饭了,一直都没时间吃早饭。敏还在前台等着,她总是提前到,从来不会累,永远都带着笑容,开开心心的样子,但当她问我睡得好不好时,却有一丝不胜其烦的情绪藏在那笑容下面。
“很好。”我回答。这是在你睡得不好的时候最容易做的事:就说些最不让你费力、最不需要解释的话。我们之间的关系不知怎的就是无法熟到拥抱的程度,我们只是握了握手,就走出了酒店。外面已经热得沸腾,这还只是早上八点。司机穿着白色的衬衣,梳着光溜溜的大背头,正站在车边抽着烟。我想不起他的名字来,实际上,让我纳闷的不是名字,而是这张脸,司机的名字是峰,这我是知道的,但他不是峰,肯定不是,所以昨天我还会说:“你好!峰。”而今天就只是打招呼说“嗨”。我心里很明白,如果这人就是峰,他可能会因为我这样把他降级为无名氏而感到不爽。所以他才没有笑吗?不,不,他不可能是峰……这就是身体太累会导致的后果,你记不得应该记得的事,比如人的脸,然后脑子里一刻不消停,担心这担心那的,直到耗尽了精神,把自己弄得更加疲乏。
我钻进车里坐好,车子开始向故宫驶去,这是一段可怕的旅程。北京是一个很“恐怖”的城市,兼具纽约的紧张和洛杉矶的广袤,这里的居民是有两千万吗?全英国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一个城市里,这城市感觉差不多有半个英格兰那么大。我们堵在一个八车道上,几乎动不了。我无所谓,刚好可以趁机眯一会儿,补上我今天的第一个小觉。敏已经警告过,接下来会是“相当累的一天”。
我睡得正酣,车子加速驶进了一个空位,减慢速度又来了个急转弯,一下子就把我给颠醒了。这一觉睡了二十分钟,白天在行驶的车里就是比夜里在酒店的豪华床上容易入睡,像这样打个盹,眯上二十分钟,能让人精神百倍,但这效果也只能持续大概二十分钟。敏还是和往常一样,正捧着她两个手机中的其中一个,忙着梳理不断变化的日程。她说她安排了一个导游带我们逛故宫,我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我是很容易这样的,但没有什么能像“导游”这个词让我的心跌得那么快、那么深,很多其他的字眼会拖着它像一块缓缓下沉的石头,比如“必须”和“听”,正如这句话,“必须听导游来告诉我关于故宫的事”,而这些信息我完全可以回家后自己在书上找到,这么一来,到时候自己翻书去找的兴趣怕是要石沉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来到了故宫的入口处。昨天晚上我还曾路过这里,当时我在另一辆车上,刚享用完一顿以二十道豆腐菜为特色的晚餐,正在中国的月光下赶往酒吧,从那个酒吧能看见月光笼罩下的故宫的屋顶。那顿晚餐的亮点是用豆腐做的代肋排,吃起来完全符合肉食爱好者对肋排的印象,还不用怕吃到的是肉——豆腐肉里插的那根亮晶晶的骨头是用莲藕做的。之前,关于中国,我一直担心三件事:污染、抽烟(污染的一种)和食物。我来了之后,空气一直很好,我也很少碰到有人抽烟,而食物——这豆腐——就像是开拓了模拟仿真的新领域。
我刚从车里钻出来,就被热浪迎头一棒,这还不到九点啊。在急着跑去买门票之前,敏说导游要晚点到,那我们就在里面和她碰头吧。“好啊。”我嘴上这么说,心里暗暗希望导游无法在这涌进大门的大波人流中找到我们。这人山人海的架势,就好像这是一年中紫禁城的大门唯一不禁止通行的一天。敏拿着门票回来后,我们随着人流鱼贯而入,来到了一个无比壮观的庭院,虽然门票才刚开售没多久,但这里已经是一派热闹的景象。这第一眼看到的画面精彩绝伦:红色的墙和垂拱着的金色屋顶。那屋顶映衬着清澈如洗的碧空,仿佛是悬在上方的这片汪洋里的一艘艘船。接着,我们来到下一个庭院,还是有很多人,但是故宫有切尔滕纳姆那么大,有足够的地方容纳所有的人。天哪!还真的是无穷无尽啊!每一处都看起来和别处没什么差别:足球场那么大的庭院、回廊、倾斜的屋顶、屋顶下的房间。导游肯定会告诉你这些地方其实是不一样的,每一处都与众不同,都有其特殊而又烦琐的功能,所以就更应该在这完全懵懂的状态下好好欣赏眼前的风景,不必费神装作在听,任由导游一路把你不想要的知识和信息灌输到你的头脑中,硬生生把这趟经历给毁掉。
敏和这位导游的联系变得频繁起来,然后突然间就在冲她招手了。啊,是那个人。她也在招手回应。她的头发柔美漆黑,一直垂到肩头。她的肤色比故宫里的很多游客都要深,那些人太苍白了,一个个在亮闪闪的粉色阳伞下躲避着烈日。她笑得很灿烂,穿了条长裙,浅绿色的,无袖。她朝敏走过来,摘下墨镜,给了敏一个拥抱,一只手拿着墨镜搭在敏的后背。她的眼睛是棕色的,圆圆的,只是微微向眼角抻开。她自信的样子,我很喜欢(这让我也自信起来,尽管同时也让我后悔不该穿了短裤来);她站在那里的样子,我也很喜欢。她穿着一双低跟凉鞋,脚指甲涂成了深蓝色。她叫丽。我们握了握手,她伸过来一条裸露的手臂,然后,她的眼睛又藏到了墨镜后面。从她招手开始的三十秒时间已经足以颠覆我之前对导游的所有成见。找导游这主意真是太棒了!还有什么能好过听人大段大段、详尽地讲解这里的历史呢?不了解相关的知识,只是稀里糊涂地逛一圈,想用心关注也不知道看点在哪里,等于啥也没看。
我们三个从热烘烘的背阴处走进了庭院里那片滚烫的阳光下,是庭院还是该叫别的什么,丽并没有说明。我看着她一道光似的闪进了那片阳光里。接着,我们继续逛,仔细打量了几间看起来灰扑扑的房间内部,里面没啥东西,除了几张已经残破凹塌、完全没有了精气神的老床老椅。并不是说这有什么要紧的:房间内部与红墙金瓦的建筑外观相比,完全是一种无关的存在。宏伟的建筑外部已经达到了一种无法想象的程度,而到底规模有多大,丽好整以暇,似乎并不急着透露。她看起来好像不太情愿开始她的演讲,于是我就问了几个问题,想要催她尽快进入角色,通常,我挺怕别人来回答这种问题的。
“很抱歉,我对故宫真的不了解。”她说。
“我以为你是导游。”
“不是的,我只是敏的朋友,她叫我来的。”
像这样的早上或许证明,你真的只有在彻底发疯的情况下才会去自杀,想自杀,好啊,但千万别真的去做,生活会在顷刻之间就往好的方向发展,出现一百八十度的逆转。这次,运气本来就不错,然后变得更好了,而当丽说“如果你希望我做导游,我可以试试”时,就更是锦上添花了。
“对,来吧,试试看。”
“好,让我想想。从前,皇帝的女人都住在这里,她们不能离开,只能在这里走动,这日子一定很无聊,只是每个人都在算计,一直在算计,不一定是想除掉皇帝或者他身边的其他女人,部分原因可能就是为了打发时间,这样日子就会过得妙趣横生。”
“你英语很棒啊!妙趣横生。”
“谢谢!”
“你在哪里学的?”
“在北京这儿,然后又去伦敦,我在卡姆登住过,那地方……”尽管英语很好,她还是停顿了一下,想要找一个不那么平淡的词来表示“很好”。“嗯,那地方很糟糕,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哈,她原来是在担心会冒犯到我。
“还有什么?我不是指卡姆登,那地方本来就糟糕得出名。关于这个地方的事——皇帝的女人和皇帝——还有些什么?”
“这些女人唯一想要的就是皇帝的爱。”她说得那么坚定,仿佛不只是在讲述她们的故事,倒更像是在为她们请愿。
“那他想要什么?”
“更多的女人,”她回答,“同时摆脱原来的这些女人。”丽结婚了吗?我瞥了一眼她细长的手指,没有戒指,看着她的手和脚,感觉她的手指和脚趾的裸露程度不及两者之间的其他任何一个部位。
敏一直都很照顾我,怕我不舒服,这会儿又跑去买水了,回来的时候,她手里的几瓶水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我们退到背阴处,一边继续逛,一边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水。我看着丽:她的手、瓶子、水、她的嘴唇。我们在一截矮墙上坐了下来,看着庭院里萎靡不振的绿草和久经磨砺的鹅卵石。
丽说:“在我们的左边,你可以欣赏到养心殿的景致。”我们在荫蔽处看着阳光下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养心殿”。
我说:“你太谦虚了,这地方你其实挺了解的,这么多奇闻秘事,外国游客自己是发现不了的。”我非常喜欢养心殿,听起来比坐在博德利图书馆,从书架上挑些枯燥乏味的书来看要轻松得多,但也许这里要求更高,也更能启迪智慧。也许,从某种隐隐约约中国化的观点来看,“养心殿”本身只是个符号,它为我们揭示了通往养心境界的途径。我很满意这个想法,我能这么想,意味着我已经在培养我的心性官能,这些官能越来越集中,几乎完全聚焦到了丽身上。意识到了这点,想到这样会显得非常不礼貌,我硬生生地把目光从丽身上移开,转头和敏聊了起来,直到她得接起电话调整下午的计划。
我们三个人朝着指示牌所指示的方向走,来到了一个空荡荡的房间,看起来和别处的空房间没什么两样,但这里面的空与那些不养心的地方的空,一定存在着质的差别。
我们在太阳底下一次只能坚持五分钟,简直是在承受着炙烤,天空是火烧火燎的蓝。一个月前,在阴云密布的夜里十点,我穿行在伦敦街头,当时有人告诉我,北京的正午就是这个样子:污染严重得跟黑夜差不多。我当时还在咳嗽,这似乎也成了我对北京的预先体验;总之,一旦去了,就逃不过严重的咽喉感染或者肺部感染。我把我听到的话告诉了丽:污染严重到你用肉眼就看得到它从天上落下来。
“几年前,我们这里的空气污染破了纪录,不仅破了纪录,测量的机器也‘破’了,污染太严重了,以致测量——你们怎么说的?”
“测量仪?”
“对,测量仪都测不出来。”
“超出仪表刻度范围了。”
“糟糕透了……”
丽掏出手机,她手机上有个显示空气质量的应用程序,相对来说,今天的空气犹如在山间那般清新。在这里,我遇到的每个外国人都有这种空气质量的应用程序,但数据来源都是美国领事馆,他们测出来的数据总是比中国的要高一倍。然而,对于此刻来说,这都无关紧要,此刻,我们呼吸着这干净得出奇、但也热得要命的空气,走在故宫里。他们宣称这地方是世界奇观之一,这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如果它真的是世界奇观,我也只想得起另外两处: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和金字塔。且慢,如今世上还有这座“空中花园”吗?况且它可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吧?(所谓“从来”,是以我的有生之年为尺度、唯我意义上的“从来”。)也许,“空中花园”本来就是被消逝的时空抛在身后的一则传奇,如此而已。现在看来,七大奇观的概念有一种挽歌式的悲情,它们的确很了不起,但如今,一个人在生命走到尽头之前,大抵要了却上百个心愿,七大奇观树立的标杆恐怕排不上号了。而不论是在赞比西河上蹦极,还是在帕岸岛的满月派对上服下致幻蘑菇让自己彻底疯癫一次,我都还没尝试过,这两件事也绝对不是我在生命走到尽头之前要了却的心愿。
我们朝着御花园的方向走去,半路又经过一个广场,就在角落处歇了下来。丽在喝水,她抬手把瓶子送到嘴边时,我看得见她的腋窝,很光洁,没有出汗。她的嘴角有一块很小的疤,只有当她在阳光下,那一侧的脸迎着太阳的时候,才能清楚地看到那道疤。敏提议给我俩——我和丽一起——拍一张照片。我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肩膀,但不敢碰到她裸露的肌肤,后来发现这照片算是被我的手给毁了——攥着拳头,就像个土豆。
“你看上去好帅啊!”敏瞟了一眼相机背面的影像,又按了一下快门。她总是说一些这样的话,她出版社的同事也这样,居然还不在少数。事实上,听到这些好话,我肯定不会不高兴,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这可能还是真话。那位告诫我北京有污染问题的朋友还提醒我——其实是在鼓励我——中国女人觉得中年白人男性特别有魅力。这是真的吗?还是西方男人招架不住黄热病[1]的魔力,反过来把这种心态投射到了中国女性身上?不管怎样,敏与她的同事不断散发出来的魅力,加上每个人看上去都那么年轻,使得我也表现得像个有魅力的年轻人。我完全适应了自己的这种新形象,以至于有一次走在上海的南京路上,一个迎面而来的西方中年人毫不掩饰地冲我摆出一副轻蔑的表情,我就这样很不屑地怒视着他。那天的玻璃窗擦得锃亮,可怕的真相在下一秒就浮现出来,我几乎是真的一头撞上了自己的影像:和其他面部潮红的中年人一样的那个自己。而现在,被敏这么一夸,还和丽一起合了影,那可怕的印象已经被我淡忘,也许是记错了吧。敏就是有无止境的本事让我自信起来,让我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好起来。她说我太性感了(天太热了),她得去和司机安排一下行程,她会在半小时后和我们在外面碰头。
“真的吗?你确定?”我问她。我很庆幸自己戴了墨镜,万一激动的样子摆在脸上,我黝黑粗犷的脸上,也好遮一遮。敏说她确定,她会在二十分钟后与我们会合。她开始循着原路往回走,一路躲着太阳。现在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和丽连同差不多一百万个游客留在故宫里继续逛。如果我能牵她的手,一起手牵手在这故宫里闲逛,会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但这也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如果接下来的时间能这样闲逛着就好了,就像亚当和夏娃在古代东方人头攒动的伊甸园里漫步,直到走进这片偏僻的背阴处,发现了这个地方,然后找了一处隐蔽的位置坐下来,避开妻子们和游客们窥探的目光,这远够不上偷情,但却正中其意。她从发烫的水瓶里喝着水,直到里头一滴不剩。这里反复出现的这个词——“直到”——在我的脑海里弹来弹去地回响着,直到是时候离开去和敏会合。
我们走出大门,看到了敏、车和司机。司机身着白衬衣站在那里,梳着光溜溜的大背头,抽着烟,但是带着笑容,他看到我很高兴。这人是峰,肯定是他。
“换了辆车,型号一样,”敏向我解释,“也换了个司机,昨天那位。”她坐到了他后面,峰的后面,丽坐到了前排,我和敏坐在后排,我在丽后面。车子开了十分钟,不晓得开到了什么地方,峰把车靠边停下来,丽要下车。我也钻了出来,周围是喧嚣沸腾的车水马龙。她得赶回去上班。和她握手贴面道别,嘴唇触碰到她的脸,有小疤的那半边脸,这样做没什么问题,合乎礼仪。我们交流了各自晚上的安排,她双手递给我一张中英文的名片。
“抱歉,我没有名片,”我说,“但也许我们今天晚些时候可以再碰头,晚饭后,我希望。”
这句话说得轻描淡写,但其实是由衷之言,发自肺腑。十几岁的时候,想到要和一个刚认识的女孩去约会,我会兴奋得感觉胸口快要被压碎。这是不是“迷恋某人”在形相上的词源?[2]
她说她也希望我们晚些时候能再见面,然后转过身,走了。我把她的名片仔细塞进其中一个裤兜里,这条短裤口袋多得很。我钻回阴凉的车里,当我透过车窗往外看时,她早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了。车子缓缓驶回始终拥挤的车流,我和敏说着话,手摸着名片的尖角,努力克制着冲动,不让自己把它掏出来,仔细研究上面印着的信息:她的电话号码,她的电子邮箱地址。曾经有一段时间——好像是从我十五六岁开始直到四十岁出头——从异性那里要个电话号码,难似登天,如果有一天晚上出去后能带着一张写着号码的纸回家,就算只有一个号码,还潦草得难以辨认,那也算得上是一个伟大的胜利。你战战兢兢地拨着号码,不确定一会儿接起来的那个人会不会是她爸爸,也不确定之后电话那头会不会冒出个男朋友来。细想一下,我觉得丽在给电话号码的时候其实有点矜持;在亚洲,人们不都是一见面就给号码的吗?
这一下午,就如敏事先保证的那样,非常累。一连串的访问,一遍遍说着同样的话,语气也越来越不肯定,有时候表演了一半就走了神,忘了自己在说什么,已经说了什么或是打算要说什么。我听说士兵累到极致时会在行军途中睡着,但这对当下这位疲劳的作家来说是不现实的。他面对记者的提问,谈到自己的书,这书讲述的是一段即兴创作音乐的历史,其主题思想就是放松,融入当下;然而他自始至终都很清楚自己无论是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还是在等着翻译把自己的话译成中文的时候,脑海里不是在重放丽在故宫里走路的镜头、她裸露的肩膀和绿裙子,就是在盼着晚上的约会,盘算尽早见面的机会。
采访结束的时候,我已经进入了一种行走的昏迷状态,完全失去了注意力。敏在大堂给峰打了个电话,她说他被堵在路上,离这里不远,但是过来起码还要一个小时。外面的人行道上挤满了拦出租车的人,可眼前的出租车都是载了客的,它们困在这可怕的车阵里,在这惊人的热浪里一动不动。敏说眼下搭地铁过去最快。
“我们得见机行事!”她说,“虽然会很挤。”
“没关系,”我说,“任何一个像样点的城市,地铁都挤的。”
但是没有一个城市像北京这么挤。每一个环节——买票、过闸、穿过通道(一定是全世界最长的地铁通道)——都很累人,地铁系统的每一处都挤得要爆,我们要穿过的每一条走廊从头到尾都被这个城市的居民填满了,结结实实的一大群人。两次换乘,我们都得排队等车,人太多,第一趟车过后的第二趟车,也未必一定能上得了,但至少前面的人上去,你就靠前了,更有可能挤上去。队伍里没有谁先谁后的争执,没有推推搡搡,每个人都适应了在密集的人群里生活,彬彬有礼地过着各自忙碌的人生。
我筋疲力尽地回到酒店房间。十小时前,在这里醒过来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筋疲力尽,但是没时间了,不能补上一觉让自己恢复一下,在体验这段折腾人的地铁旅程之前,我本来还打算在接我们的车上眯一会儿的,现在只够时间冲个澡了。我换上了干净的内衣、干净的蓝色衬衣和牛仔裤,这是我留着备用的最后一件干净的衬衣了。换好衣服后,我就下楼去和等在前台的敏会合。我们要去吃北京烤鸭,敏说这会为我这趟行程画上标志性的句号:在以北京烤鸭闻名的北京餐厅里吃北京烤鸭。
从酒店走到餐厅只有五分钟的路程。电梯里有多位世界领导人和名人吃烤鸭的照片,但电梯门一开,我们走进的餐厅不见得就是照片里的这家。
一起用餐的有六个人,我们被安排在一间包厢里。出版社的大领导强和几天没见的薇都在。薇穿着牛仔裤和白T恤,T恤上印着几个中文字,她还是背着那个用某种软绒面料做的粉色背包。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还当她是强的女儿,趁放假来陪陪爸爸。我以为那背包里装的是一些让她打发无聊的玩具或电子游戏,直到我把包递给她的时候,才发现那包有一吨重,包里装着书、笔记本电脑和各种电子配件。她二十四岁,是社里的市场部经理。我之所以过去几天没有看到她,是因为她在接待另一位来访的作家,香港来的俊。她帮我们互相介绍了一下,我们握了握手。俊和我同岁,但很不寻常的是,在这个所有人都显得比实际年龄小十岁的地方,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五岁。
就像故宫那样,北京烤鸭绝对对得起它如雷贯耳的名声。我在饼里卷上鸭肉片,加上青葱和其他的配料,不停地称赞它何等美味,这整个过程,我都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试图加快速度,急着去见丽,尽管这样着急慌忙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此刻,她也正忙着吃饭,她可没有狼吞虎咽,也没在烦恼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见面。
很快,我又有了新的烦恼,我发现我把手机落在酒店了,它还在我的短裤里,一向热心的敏直接拨通了丽的电话,敲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她们约在了一个酒吧,离这里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俊、敏和薇都要一起去,这显然和我设想中的这一夜不太一样,但或许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这样一来,就可以缓释一下我急切的情绪,防止它失了分寸,变得有点不顾一切。我们很快就叫到了一辆出租车,一路上几乎空荡荡的,我们高速行驶了十分钟后,不得不放慢速度,龟速爬行了一段路,最后索性停了下来,周围的车流也冻结了。一小时后,我们还在车里,绿灯持续的时间还不足三十秒,我们为转个弯已经等了二十分钟,左转过去就是酒吧所在的那条街了。早知道我们就下车走过去了,走走也就五分钟,还能省下十五分钟——四分之一个小时。然而,当我们真的下了车以后,站在那条街上,也还是看不到那家酒吧。整条街都是酒吧,每一家都挤满了很年轻的年轻人,这地方就像是卡姆登的翻版,但比卡姆登鲜亮些,稍微好些,没那么糟糕。她绝对不可能选这里的酒吧。如果真的选了,这该死的地方到底是在哪里?她在哪里?时间又被无谓地浪费掉了很多,一分钟就如同五分钟,十小时后我就得在回伦敦的飞机上了。这时候,我看到了她,挥着手,就像上午在故宫里那样,只是少了墨镜。她穿了条蓝色的裙子,比之前那条短一些,颜色深一些,长度及膝,但也是无袖的,还是露着肩膀和手臂。怪不得我们找不到这地方,她站在一家美甲店外面。我低头看她的脚、她的凉鞋、她的脚趾和蓝色的脚指甲。敏向丽介绍了俊和薇,然后,我们跟着她穿过一条走廊,到了美甲店的一侧,进了一个坑坑洼洼的灰色电梯。这电梯很适合安在那种资金不足的医院里,大得足够容纳一台轮床,上面躺个病人,边上再围几个疲劳的工作人员和焦急的家人。门紧紧地合上了,电梯颤颤巍巍地往上爬,门再次打开的时候,眼前出现的是昏暗的楼梯平台,没什么明显的特征,除了有涂鸦,还被人擦掉了一部分。这个夜晚,失望一个接着一个袭来,间或又夹杂着希望和重新燃起的期待。我跟在丽后面爬了一段水泥楼梯,她每迈一步都会牵动小腿肚上的肌肉。但是,她这是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
是去一个屋顶酒吧。当我们最终踏进这片热气蒸腾的夜色中时,眼前的景象就像梦境中的夜生活天堂伊比沙岛。
“叫什么,这个地方?”我问。
“养心吧,”她说,“你没看到招牌吗?”
“我很确定没有招牌,但也许我没找对,我在找的是‘狗和鸭’那种招牌。”这是个酒吧笑话,但丽没有听懂。
酒吧三面都是高高的写字楼,泛着崭新的光泽,有几幢新得还没有建完,在另一面,城市在眼前无限延伸,摩天大楼的顶部点缀着霓虹灯,放眼望去是一片片光点闪烁的平面。音乐声不吵,她选的地方不错,但也不算太好:没地方坐。丽介绍了她的两个朋友,都是女性,她们已经来了一会儿了,还没占到一张桌子。眼下的最佳方案就是大家一起拥进楼顶中间那个光怪陆离的包厢,坐在垫子上,但这就跟坐在室内没什么两样,失去了露天的意趣,不能毫无阻挡地沐浴着夜色和星光。但其实哪儿都看不到星星,光污染太严重了。真的呢。昨天晚上的月亮跑哪里去了?但光根本不是污染,是它自身的一种魔法。我们转来转去,感觉就像又回到了车里,只不过是站着而已,目标就在不远处,但我们却被困在那令人懊恼的几步之遥,无可奈何。这里倒是有几张空椅子,但也不够坐七个人。这时候,一大帮人,清一色的男性,有中国人,也有西方人,他们起身离开,腾出了一张大沙发和几张椅子。丽扑了过去,俊另外抓了两把椅子,所有人都坐了下来,围着一个矮几,我挨着丽坐在沙发上,看起来一点都不刻意。
服务生过来给我们点了饮料,各种复杂的酒水:啤酒、鸡尾酒、杜松子酒、红酒。既然大家都已经坐了下来,喝的也点好了,于是每个人又重新自我介绍了一遍。丽的其中一个朋友原来是她的姐姐。
“你们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我说。她的脸很瘦,棱角分明,面相近乎严厉。
“不是亲姐姐,”丽说,“是表姐。”这位表姐是舞蹈演员,虽然看起来太高,完全不像是舞者,她刚生完孩子。服务生回到我们这桌,手中的托盘摆满了玻璃杯、酒瓶、冰块和饮料。丽点了新加坡司令(“管它是什么”),我喝的是啤酒。敏敬了我和俊,等大家都碰过杯后,我又回敬——“为中国时代干杯!”——然后大家又一起碰杯。啤酒只是青岛啤酒,但好在是冰的,很棒,口感也还可以。这是我离开故宫后第一次这样心无旁骛地享受当下,但如果当下这一刻这么美好,就有必要保存下来,用相片记录下来。当人们享受欢乐时光的时候,他们会拍照片来表示并证明自己在享受欢乐时光。现场每个人都在拍照片,不仅仅是我们这群人,全场的人都在拍。但这有什么意义?照片永远都捕捉不了神奇之夜的神奇,只能展示人们醉得两眼通红,互相在给对方拍照,但拍照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这一刻的组成部分和证明。我以为这是年轻人才会做的事,但俊也在拍,不同的是他在用专业相机,而不是手机,而且拍得相当认真,调着焦距和光圈。拍了一会儿,他开始换镜头,低调随意的样子,手里一直抓着啤酒瓶,一声不吭,然后,他起身走开,站在远处继续拍。他坐回来后,把相机传给大家,让我们看看他拍了些什么。
照片非常棒,我亲身体验的瞬间能被相机捕捉得这么完美,还是头一次。这些照片就是我脑海中的样子。照片很美,但大家一致认为拍得最好的是丽的表姐的那几张,颜色有点发糊,但是很美,浸润饱满。其中一张照片上,有一抹黄光,右边是一串模糊的蓝点,她被这串蓝点困在暗处,却分外清晰。俊一开始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效果吗?如果是的话,那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一定是爱上她了!”我说出口的这句话回答了自己心中的这个问题。这个浪漫而技术白痴的反应也是一种感同身受的宣告,同时也想转移大家的注意力,我的心思也许谁都心知肚明。如果你在北京的屋顶酒吧爱上一个人,就会像照片上这个样子。又或者爱上表姐的只是相机?我曾经看到有文章说穆罕默德·阿里[3]除了其他的特点,还长了一副拳击手的好面相,面部线条浑圆,这令他不太容易遭受割裂性的损伤;而丽的表姐则长了一张截然不同的脸:棱角分明,线条尖锐。相机没有像重拳滑过阿里的脸庞那样从她脸上滑过,而是贴住了,就像你坠入爱河时揪着那人说的每句话不放一样。快门的速度大概是一秒钟的百分之随便多少吧,但她的脸不知怎的就令相机稍微多停留了一会儿,并且在这过程中,相机还柔化了它的线条。它任由甚至是鼓励相机这样去做,将她的内在生命展现出来。她被转移了,好像不完全在那里。也许她在惦记着家里的孩子吧?尖锐的面部线条被柔化过后,令她看起来有点恍惚,也许俊早就看出来了,她的脸具备那种特质。
我很乐意把注意力放在照片上,防止自己的心思全跑到丽身上去,尤其是当我们一起俯身去研究相机上的照片时,那一刻,我们的肩膀贴在了一起。我们点击翻看着照片,肩膀还是贴着,我的衬衣贴着她的肌肤。在这张五分钟前拍的照片上,我们两个人就坐在现在这个位置,周围是一片蓝色,就像从太空俯瞰海洋看到的蓝,我的头顶还悬着一轮明月。(我向四周扫了一眼,对,它就在那里,躲在一幢高楼后面探头探脑。)一开始,这张照片有点让人困惑:丽的身子扭了过去,头藏在我背后,只露出左肩。其实当时我向前倾着身子,她正从我背后去拿放在沙发边上的包,看起来就像她在玩笑着躲避追踪的相机。两个人之间肢体的互动,看得到的和看不到的,隐隐约约,有一种暧昧的亲密感。同样的问题:这只是个偶然——相机偶然间捕捉到的——还是俊眼尖抓拍下来的?所有的一切都被彩灯晕得模模糊糊,覆上了一层色彩:慢悠悠的黄色、绷得紧紧的红色。照片隐约传递着这夜的温柔、它的热情和承诺,还有一种不确定:我是否在回应某种东西,朦朦胧胧地藏在一团难以捉摸、未被挑明的信号背后的东西?此刻,我们一起看着照片,小臂确定无疑带着湿气触碰着,这种不确定也在这照片里。
丽指着屏幕上我的脸,把照片放大。
“哈,你看起‘乃’像乔治·克努尼[4]!”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睁得大大的。她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l”都会发错音;这样一来,我被更彻底地控制在了她的魔咒之下。在泡吧方面,我也根本不是对手。
丽把相机交还到敏手上,在此之前,我发现她先把相片倒回到一张不致引发联想的大合照。敏把相机递给了俊。服务生又送了一盘子喝的过来。还有些人要过来,其中有几个认识丽的朋友。一时间,场上熙熙攘攘,人头攒动,音乐声也更加喧腾,但还是盖不过时间在嘀嗒嘀嗒溜走的声音,之前已经任它在车里白白溜走,现在还在继续,一分一分地溜走,声音也更响亮,更清晰。
然后,大家都觉得该撤了,已经凌晨两点了,再过八小时,我就得飞了。账是中国人结的,我的钱又被塞回到手里,在这里,每次我想要付钱,最后都是这样。我们起身离开屋顶,搭着惨兮兮的电梯下楼,回到了此刻依然洋溢着一派热闹景象的街上,赤裸裸的灯光下,弥漫着赤裸裸的欲望。我们在街边转了很久,等着出租车来;我们这个扩张后的群体,每个人都在盘算谁该朝哪个方向走。丽就在我身边,我可以略施小计,悄悄地问她:“我可以和你一起回家吗?”或者“你能和我回酒店吗?”现在提这样的建议显然还为时过早,而同时,又太晚了。就算她同意了,我该怎样解决搭乘出租车的难题?我又该怎样去推翻原本理所当然的安排,不与敏、俊和薇上同一辆车?“我可以和你一起回家吗?”这个问题只是个礼貌性的、合乎情理的提议,而针对这问题的答案却允许了一切的可能性,一切由此冲破禁忌的后果。在这问题和答案之间,存在着一个鸿沟。为什么啊?到底什么样的极小概率事件的法则会规定这样的情况偏偏只发生在最后一晚,你不能和她一起睡,一起醒,一起吃早饭,一起度过一天增进了解,而只能在几个小时后登上飞机,带着更强烈的遗憾离开,因为我们没有完全地错失这段缘分,我们所经历的刚好足够让我们意识到,正因为没有完全地错失,我们还将错失多少?丽仍旧在我身边,我转向她,在她耳边说了句话。两辆出租车停了下来,一前一后。很多小时、很多分钟已经“嘀嗒”走了,车门打开了,“再见”也说了,最后,连几分钟都没有了,只剩下几秒钟。我等着她在这最后关头转过身来,我还能亲吻她,这样与她告别,或者,她转过身来,不说再见,不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