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亡命之徒的逻辑

绿灯 作者:[美] 马修·麦康纳 著,靳婷婷 译


第1章 亡命之徒的逻辑
Part 1 outlaw logic

一九七四年,一个星期三的夜晚

父亲刚刚下班回家。左胸牌织着“吉姆”字样的满是油渍的蓝色工装衬衫已被扔进洗衣机,他穿着无袖汗衫,在桌子的上首处坐下,已是饥肠辘辘。两个哥哥和我都已经吃过晚饭,母亲把重新加热过的菜从烤箱里取出来,重重地甩在他面前。

“加点土豆,亲爱的。”他边大快朵颐边说。

父亲是个大块头。一米九三的个子,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他说,这是他的“理想体重”,“再轻一点儿我就得感冒着凉”。在这个星期三的晚餐时分,这一百二十公斤肥膘在他四十四岁的身体上垂坠的样子,在母亲看来是如此扎眼。

“确定你还要添土豆吗,胖子?”她厉声问道。

我蜷缩在客厅的沙发后面,开始不安起来。

父亲却仍低着头,一言不发地继续吃着。

“瞧瞧你,瞧瞧你那肥肚子哟。好啊,使劲儿吃吧,胖子。”她一边喋喋不休,一边把大堆大堆的土豆泥舀到他的盘中。

这下可好。“砰”的一声,父亲把餐桌往天花板上一掀,猛地起身,怒气冲冲地逼视母亲。“真该死,凯蒂,我撅着屁股干了一整天的活儿,回到家里,就只想安安静静吃顿热饭。”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后果如何,哥哥们和我都心知肚明。母亲也明白,她冲到厨房另一头的壁挂式电话机旁,想要打电话报警。

“你就是不能消停点儿是吧,凯蒂?”父亲咬牙切齿地指着母亲,从厨房另一头向她步步逼近。

就在他走到近前的时候,母亲从壁挂支架上一把摘下电话听筒,朝着他的额头挥过去。

父亲的鼻子开了花,顿时血流如注。

母亲跑到橱柜前,拿出一把三十厘米的主厨刀,冲着父亲摆好架势。“来呀,胖子!看我不一刀从你的蛋划到你的双下巴!”

两人在厨房中央绕圈对峙,母亲挥舞着三十厘米的利刃,父亲龇牙咧嘴,鼻子血流不止。他从厨案上抓起一个半满的四百毫升亨氏番茄酱瓶,拧开瓶盖,模仿母亲挥舞厨刀的样子挥动起来。

“来呀,胖子!”母亲又一次挑衅道,“看我不把你开膛破肚!”

父亲像一位不可一世的斗牛士一样摆开阵势,用打开的瓶子往母亲的脸上和身上甩番茄酱。“击中得分。”他一边左右腾跃一边说。

他一边把番茄酱甩到母亲身上,一边躲避着呼呼生风的厨刀,而母亲则越发泄气了。

“又击中了!”父亲戏弄道,一边躲开又一次袭击,一边让一抹番茄酱飞溅在母亲身上。

两个人绕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母亲由沮丧变成疲惫。浑身是番茄酱的她,把刀扔在地板上,站直身体,一边擦眼泪,一边大口喘气。

父亲把那瓶亨氏番茄酱扔到一边,撤下了他的斗牛士姿势,抬起胳膊擦了擦从鼻子里滴下来的血。

放下了武器的两人仍对峙着,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母亲用拇指将番茄酱从饱含泪水的双眼上擦去,父亲呆立在那里,任鲜血从鼻子滴到胸口。几秒钟后,他们走向对方,动物般地抱在一起。两人双双跪下,躺倒在混合着血迹和番茄酱的厨房的油毡地板上……做起了爱。一盏红灯,就这样变成了绿灯

这就是我父母的交流方式。

这就是为什么母亲会递给父亲一张参加两人婚礼的请柬,对他说:“你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决定来不来,告诉我结果。”

这就是为何父母结过三次婚、离过两次婚——每次的对象都是彼此。

这就是为何我的父亲在试图掰开母亲掐住他脸的手指时四次掰断了她的中指。

这就是我的父母相爱的方式。

母亲的手

1 指道德的黄金法则,即按照自己想被对待的方式对待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麦康纳家族从爱尔兰迁移到英格兰的利物浦,再到西弗吉尼亚州的小石城,又到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我们的先辈之中没有皇亲国戚,而是有很多偷牛贼、游船赌徒(1),还有一位阿尔·卡彭(Al Capone)(2)的保镖。

父亲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帕特森,但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摩根城长大,那里最让他有家的感觉。

母亲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阿尔图纳,但总是说她来自新泽西州的特伦顿,原因是“谁会想出生在一个名字这么土气的地方呢”。

我有两个哥哥。大哥迈克(Michael)被人称为“公鸡”已有四十年,因为他即便凌晨四点睡觉,也总能在日出时醒来。十岁时,他想要一个弟弟作为生日礼物,因此在一九六三年,父母从达拉斯卫理公会的福利院收养了我的二哥帕特(Pat)。父母每年都提出要带着帕特去见他的亲生父母。直到十九岁时,他才接受了两人的提议。

父母安排好了会面,然后三个人便开车来到住在达拉斯的帕特亲生父母家。父母把车停在人行道旁,帕特按响门铃,走进屋里。两分钟后,帕特便从屋里走出来,跳上车后座。

“出什么事了?”两个人问帕特。

“我只是想看看我爸是不是个秃顶,因为我的头发越来越少了。”

第一次婚礼: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二次婚礼: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而我则是个“意外”。几年来,父母一直想要个孩子,但都没成功,因此直到怀孕的第五个月,母亲都以为我是块肿瘤。我出生那天,父亲没有去医院,而是去了酒吧,因为他怀疑我不是他的亲生骨肉。

但我确实是。

小时候的我

第一次被打屁股,是因为有人在幼儿园操场上叫我“马特”,我答应了(“你的名字又不是擦鞋垫!”(3)母亲吼道),第二次是因为我对哥哥说了一句“我恨你”,第三次是因为我说了“我不行”,第四次则是因为我撒谎说没有偷比萨。

因为说了“混蛋”“该死”和“去他的”,我被父母用肥皂洗了嘴,但真正让我惹上麻烦的,却是因为说出了那些可能会伤害自己的话,或是将这些话付诸实践。除了伤害自己,这些言语也能够伤别人。另外,这些言语也参与塑造了今天的我,因为它们不仅仅是话语,也是期望和后果。这些言语,是价值观的表现。

我父母告诉我,给我取这个名字是有因可循的。(4)

他们教我,不要憎恨。

他们教我,永远不要说我不行。

他们教我,永远不要说谎。

这些,都是我的绿灯

我的父母不只希望我们遵守他们的规则,更期望我们这样做。期望落空要比希望落空更加伤人,而希望的实现则比预期的实现更让人快乐。希望实现时更容易得到快乐作为回报,落空时的损失却更少,二者不成比例。但是,我的父母还是在心中揣了把尺子。

我虽然不提倡用体罚来让孩子承认错误,但我也知道,小时候没有做许多不该做的事,是因为我不想被打屁股。我也知道,小时候做了许多应该做的事情,是因为我想得到父母的表扬和赞美。后果的作用,可以是双向的。

我来自一个充满爱的家庭。我们或许并不总是喜欢彼此,却永远深爱彼此。我们拥抱、亲吻、摔角、打架。我们不会把怨恨埋在心里。

在我的先人中,有很多破坏分子。这些持有自由主义理念的亡命之徒通过投票将叛军驱逐出去,为的是削减入侵领土的其他亡命之徒的势力。

我出身于一个规矩分明的家庭,在这里,在你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去打破规则之前,还是安分守己为好。在这里,父母说“因为大人说了算”,那你就要照做,如若不然,等待你的不是禁足,而是皮带抽打或是反手一记巴掌,“因为这能更快地让你认识到错误,也不会占用你最宝贵的资源——时间”。在我家里,受完体罚后,父母会立马带你穿过全城去你最喜欢的芝士汉堡和奶昔店,庆祝你吸取了教训。如果你违反了规矩,父母有可能会惩罚你,但如果你被人抓了个正着,他们便百分之百会狠狠教训你。即使皮糙肉厚,我们也知道对我们而言只是挠痒痒般的问题往往足以给其他人造成创伤——因为遇到问题,我们要么应对,要么否认,我们的家人,是最不会在厄运面前哭爹喊娘的人。

这是一种哲学,让我成了一个既扎实肯干又狡猾精明的人。我勤奋肯干,也喜欢“耍些伎俩”。而这种哲学,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扣人心弦的精彩故事。

正如一个乖巧的南方男孩该做的那样,我先从我的母亲说起。她可是个厉害的主儿,也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让我们看到,不认命的力量有多大,取决于你有多坚决。靠着阿司匹林和不认命的精神,她已经战胜了两种癌症。她是一个在具备能力之前就会说“我一定要”的女人,一个尚无条件就会说“我肯定会”的女人,一个在未受邀请时就说“我去定了”的女人。她是“便利”和“反叛”的忠实拥趸,向来不合时宜,也不懂得圆滑,因为这二者都牵扯到他人的批准。她或许不是一群人里最聪明的那一个,但绝对不是怨天尤人的那一个。

现在的她已经八十八岁了,却很少睡得比我早,也很少起得比我晚。小时候,大人不让她晚上出门,因为她在跳舞时把连裤袜的脚底跳出了两个大洞,让袜子溜到了她的脚踝上。

年轻时的母亲

没有人能像我母亲那么快原谅自己,因此,她没有任何精神负担。我曾经问过她会不会带着遗憾上床。她很快回答道:“儿子,我每天晚上都带着遗憾上床,只是一醒来就全忘了。”她总是告诉我们:“每到一个地方,不要表现得想把这地方买下,而是拿出一副你就是这里的主人的样子。”毋庸赘言,“yes”是她最喜欢的英文单词。

一九七七年,母亲为我报名参加了在得克萨斯班德拉举行的“小小得克萨斯先生”比赛。

我赢回了一座大奖杯。

母亲为这张照片镶了框,把它挂在厨房的墙上。

我和我的大奖杯

我每天早上来吃早饭时,她都会指指奖杯说:“你可真棒,冠军,一九七七年小小得克萨斯先生的冠军。”

去年,在她的剪贴簿上偶然看到这张照片时,有什么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出于好奇,我在电脑上把奖杯上的铭牌放大。上面刻着的竟是“亚军”。

一九七七年小小得克萨斯先生,亚军

在“主动适应”方面,母亲简直所向披靡,我拨通了她的电话,问道:“妈,一直以来你都说我才是小小得克萨斯先生,原来我只是亚军?”她回答说:“不对,赢冠军的那个孩子家里比咱们有钱,他们为了比赛专门给他买了一套高级的三件套礼服。这就是作弊。你才是小小得克萨斯先生。”

这之后,一九八二年,我参加了七年级诗歌比赛。投稿截止的前一晚,我把我的诗拿给母亲看。

“不错,再改改。”她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写下一稿。

几个小时之后,我对自己的成果挺满意,于是又把诗拿给母亲看。

她读了读,什么也没说。

“所以呢,你觉得怎么样?”我问道。

她没有回话,而是把一本精装书翻到预先标好的一页,然后把书放在我面前,指着一段内容问我:“你觉得这一首怎么样?”

如果我只想与你并肩而坐,

对你诉说心声……

你是否会侧耳倾听?(5)

这是安·阿什福德(Ann Ashford)的一首诗。

“我挺喜欢的,”我说,“怎么了?”

“那就写这一首吧。”母亲说。

“写这一首?你是什么意思?”

“这首诗你能看懂吗?”

“能是能,但是……”

“如果你喜欢这首诗,又能看懂,那这首诗就是你的了。”

“但是妈妈,这首诗不是我的呀,是安·阿什福德写的。”

“这首诗对你来说有意义吗?”

“有的,这是在说一个你爱的人只想坐下来跟你聊聊天。”

“没错。所以如果你喜欢这首诗,能懂其中的意思,对你又有意义,那这首诗就是你的……写下来吧。”

“还要署我的名吗?”

“对呀。”

我便照做了。

就这样,我赢得了七年级的诗歌比赛。

我母亲小时候没受过什么教育,因为不喜欢自己的成长经历,为了生存,她便将过去抹去,重新构建起自己的成长经历。她一直相信,你所理解的东西就是属于你的,你可以署上自己的名,把功劳归于自己,以此为生,靠它赚钱,赢取奖牌荣誉。被控剽窃怎么办?她会说:“怎么可能,他们或许永远也不会发现,就算发现了,他们能做的也就是批评批评你,然后把奖牌收回去而已,管他们干什么。”

很显然,早在演员成为我的职业之前,母亲就已经在为我做准备了。

又是一盏绿灯。

母亲让我们领会了无畏的存在主义,而父亲则教我们学会了明辨是非的判断力。尊称他人“先生”和“女士”、纪律、忠诚、坚持、职业道德、谦逊、成人礼、尊重女性以及挣足够的钱来养家,这些都是他所重视的特质。他画画、学习芭蕾,曾效力于绿湾包装工橄榄球队,热爱孤注一掷,关注庞氏骗局(6),喜欢赢得东西而不是花钱来买,还梦想着若能发一笔足够用到退休的“横财”,就在佛罗里达的海滩上开一家秋葵汤馆。

父亲将三个儿子“拆解揉碎”,为的是将我们塑造成人。父亲尊崇黄灯,确保我们在表达个人主义之前先学会做人的基本原则。用橄榄球术语来说,他教我们在充当外接手(7)之前,先学会拦截和擒抱这些基本技能。

对于父亲一家之长的地位,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三个儿子中有谁想要挑战这个观点,他就会说:“想挑战,我随时奉陪。”我们都非常敬畏他。这不是因为他伤害或虐待过我们,而是因为他是我们的父亲。我们敬仰他。他的形象超越了法律和政府,他绝不容忍愚蠢之人,除非你承认自己就是那个蠢人。他乖戾暴躁,对弱者和无助之人抱有同情心,却用一种粗俗的诙谐看待世界和自己。他说:“我宁愿开开心心地输钱,也不愿百无聊赖地赚钱。”他也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如果有谁给他第二次机会,他会永生难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有一位银行家拒绝给他贷一笔款帮他摆脱债务,他说:“现在你有两种选择,要么在我面前把这扇门关上,要么跟我一起从这扇门走出去。”最后他拿到了那笔贷款,两个人也并肩走出了大门。他喜欢办聚会、喝啤酒、讲故事,这三项,他都是一把好手。

关于我的父亲——美式橄榄球运动员吉姆·麦康纳的报道

迈克是父亲的长子。相比于帕特和我,父亲在迈克的抚养上付出得更多。第一个原因是,迈克是他的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原因是,到了后半生,父亲便由于工作而常常在路上奔波。迈克是一个自信、好斗、勤奋又有悟性的人,他拥有一颗嬉皮士的心,对世界上的弱者充满同情。他在压力之下也能保持镇静,拥有美洲獾一般的痛觉阈,遇到困难时,你第一个想要得到的就是他的力挺。“他死里逃生过好多次了,”母亲总是这么说他,“你和帕特还得多多求神保佑,但迈克命大得很。”

父亲和我们三兄弟

我们是在对《旧约全书》的敬畏中长大的,这是一个宗教气息很浓的家庭,但是,父母并非只会用地狱的酷刑来说教。绝非如此。在父母的管教中,也包含着耶稣仁慈的教诲。

上高中的时候,迈克开始蓄起长发。因为他头发太长,橄榄球队的教练吉姆·考德威尔(Jim Caldwell)命令他把头发剪短。父亲同意了,迈克却不愿服从。

第二天开车送迈克去上学的时候,父亲说:“儿子,你看上去跟嬉皮士没两样,而且如果不剃你的头发,教练就要把你从队里踢出去了。”

“老爸,我不在乎,头发是我的,如果他想把我踢出球队,那就悉听尊便,反正我不剪头发。”

“儿子,听我的,别再倔了,快把你那该死的头发剪掉。”

迈克愤愤不平地说:“不行,老爸,我就是不剪。”

“孩子,听我说——”

“而且,耶稣也留了长头发呢!”迈克脱口而出。

父亲沉默了。打宗教牌是个损招,迈克明白,这可能会让这次交涉对他有利。父亲还是一语不发,只管继续往前开。

两人快到学校门口时,迈克坚信自己的“耶稣”战术已经奏效,而就在这时,父亲却一踩油门飞速开过学校。

“怎么回事,爸,你在干什么呀?”迈克道。

父亲一声不吭地又往前开了十几公里。突然,他把车往路边一停,俯过身去打开副驾车门,把哥哥推到车外,说:“是啊,别忘了,儿子,耶稣去哪儿都是靠步行的!”

那天,我哥哥上学迟到了,不只是因为父亲把他扔在了离学校十几公里的地方,还因为他在去学校的路上顺道去了趟理发店。

父亲一开始在德士古加油站做经理,后来又去做管道运输工,然后到当地一家叫甘士科的公司担任管道销售员。他是个挺能干的管道销售员,还为迈克在那家公司谋到了一份卖管道的工作。没过多久,我的哥哥就成了一位特能干的销售员。不到一年,二十二岁的迈克就成了公司的首席销售。老板让迈克负责公司最大的订单,对接一位名叫唐·诺尔斯(Don Knowles)的买家。父亲为迈克深感自豪,但不管怎样,老子还是老子,儿子还是儿子。

我们家房子后面的土巷旁边有一座老旧的木制谷仓,父亲将他以前拉管道时用的卸完货的十八轮大货车停在里面。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

“儿子,今晚咱们在谷仓里喝点啤酒、扔会儿飞刀吧。”爸爸对迈克说。

“好嘞,老爸,日落时谷仓见。”

大约十点钟,好几瓶啤酒下肚之后,父亲终于走到迈克身边,说道:“儿子,咱们像以前那样去卷管子吧,有阵子没这么干了。”

所谓“卷管子”,就是把卸空了的十八轮大货车开到别人码放管子的院子里,把别人的管子装上车,开车把管子偷走。父亲还在运管道的时候,他和迈克会选定几个周六晚上干这事儿。

“老爸,你想卷谁的管子?”

爸爸摆出挑衅的架势,对迈克说:“唐·诺尔斯的。”

天啊,大事不妙。

“不行,老爸,这事儿我不能做。我刚接到唐·诺尔斯的单子,你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儿子,帮你在甘士科找到那份工作的人是我,要不是我,你也拿不到那个客户。所以,你该效忠于谁,儿子?是你老爸还是唐·诺尔斯?!”

“老爸,你知道这么说不公平。”

“小子,什么不公平?!你现在翅膀硬了,不能像以前那样跟你老爸一起去卷管子了是吗?是不是?臭小子,你现在出息了?!”

唉,凶多吉少。

“喂,老爸,别激动……”

父亲脱掉了他的衬衫。“别啊儿子,咱来看看你现在翅膀有多硬了。你觉得你现在够爷们儿,连老爸的话都不用听了?想证明你爷们儿,先把你爸打趴下。”

“喂,老爸,我可不想——”

啪!父亲张开右掌,照着迈克的脸猛扇下去。迈克向后踉跄了一步,然后站直了,开始撸袖子。

“看来是非打不可了?”迈克说。

“对,非打不可了,来呀,臭小子。”

父亲身高一米九三,体重一百二十公斤,迈克一米七八,体重只有八十公斤。

一场恶战是免不了了。

父亲俯下身去,向前一步,一记右勾拳打在迈克的下巴上。

迈克摔倒在地。父亲朝他步步逼近。

躺在地上的迈克回过神来,看到身边的地上有一根一米五长的窄木条。

就在爸爸又发起一拳进攻的时候,迈克抓起那根木条,像挥棒球棍一般向父亲脑袋右侧抡去。

父亲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虽然被打得头晕目眩,但仍然没趴下。

“别闹了,爸!我不想跟你打架,我今晚也绝不会去偷唐·诺尔斯的管子!”

双耳流血的父亲转过身来,回敬迈克一记右勾拳。

“臭小子,你非去不可。”他一边说,一边伺机靠近躺在地上的迈克。

木条已经落到了远处,父亲又向他逼近,迈克从地上抓起一大把沙砾朝父亲的脸甩过去,眯住了他的双眼。

爸爸跌跌撞撞地后退,挣扎着想要摸清方向。

“够了,老爸!结束了!”

但父亲怎会善罢甘休。双眼看不见东西的他朝着迈克的声音传来的方向猛扑过去。迈克轻松避开了。

“够了,老爸!”

现在的父亲活像一头双目失明、双耳淌血、匍匐在地的熊,他又一次向迈克扑去。

“臭小子,你在哪儿呢?我那不愿跟他老子一起去卷唐·诺尔斯的管子的儿子在哪儿?”

迈克拾起那根一米五长的木条,做好迎战的准备。

“老爸,我告诉你,不打了。如果你再攻击我,我就拿这根木条把你敲晕过去。”父亲听得一清二楚,他站稳身体,一边扑向迈克一边说:“尽管来吧,儿子。”

啪!木条打中了父亲的脑袋。

父亲被打得晕头转向,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糟了,爸?!”迈克大吃一惊,怀疑自己是不是失手把父亲打死了。

这下迈克带了哭腔,他跪倒在父亲身边,大喊道:“该死!爸!我不是告诉你别再惹我了嘛!”

父亲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迈克在躺倒的父亲身边跪了快五分钟,泣不成声。

“我不想动手的,爸,是你逼我的。”

这时候,父亲恢复了神志,缓缓站起身来。

“对不起,爸!”迈克哭喊道,“对不起!”

父亲站直了身体,抹去脸上的沙砾。惊惶的迈克一边哭,一边为可能来临的下一轮恶战做着准备。视线恢复清晰的父亲,将目光集中在刚刚把他打晕的这位年轻人身上,这就是他的长子。

这场战斗落下了帷幕,泪水也从父亲的脸上滚落。但这是骄傲和欣慰的泪水。父亲张开双臂走向迈克,给了他一个深情的熊抱,对着他大声宣布:“这才是我的儿子,这才是我的儿子。”

从那天起,迈克便与父亲平起平坐,父亲也平等地对待他。父亲再未向迈克提出挑战,无论是身体上、道德上还是理念上。两个人成了最好的哥们儿。

你看,成人礼对于我父亲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你觉得自己翅膀硬了,足以和他较量,就得证明给他看。迈克就是这么做的。

失去了对抗的力量,也就失去了团结的力量。

下一个有幸领略父亲培养男人的方法的,是帕特。过去的四十年中,“公鸡”大哥在得克萨斯西部经营着他的石油生意,我在好莱坞全力打拼,帕特则一直全心全意忠于家庭,也总是陪在母亲身边。在成长的过程中,他照顾我、支持我,让我跟他的朋友一起玩,带我接触摇滚乐,教我打高尔夫、开车、和女孩约会,还给我买了人生中的第一瓶啤酒。

帕特是我的英雄。他的英雄是埃维尔·克尼维尔(Evel Knievel) (8)

帕特与马特的童年“飙车”照

帕特的成人礼发生在一九六九年早春一个周五的晚上,也是我“奇迹般”降生人世的八个月前。那天,父亲和几个朋友在弗雷德·史密瑟(Fred Smither)离家几小时车程的狩猎营地小聚。晚间的娱乐“节目”,已经发展到谁能尿得够高,高到滋过别人头顶的环节。

每个男人从矮到高在谷仓墙边排好,在头顶处画上标记,然后其他人便尝试着看看谁能不踮脚把尿撒到标记的上方。唯一一个能把尿滋到一米九三的父亲曾是这个游戏的赢家,而这也是他在自己头上做出的标记的高度。奖品是什么?那就是尽情自夸的权利。

但是那天晚上,父亲不是谷仓里最高的人,身高两米的弗雷德·史密瑟才是。尽管父亲以前赢过比赛,但他还是要挑战一下能不能把尿滋过弗雷德的头顶。弗雷德站起身来,在墙上做好标记。

“加油,大个儿吉姆!你能行!”父亲的朋友们为他鼓劲儿。父亲又灌了一瓶啤酒,向后仰身,把尿喷射出去。

不行,一米九三是他能喷到的最高点了。

“我就知道,大个儿吉姆,我就知道你尿不到我的头上,没人能做到!”弗雷德·史密瑟大喊道。

父亲立刻反唇相讥:“我儿子可以。”

“吹牛吧,吉姆,不管你儿子还是其他什么人,都休想尿过我的头顶。”弗雷德讥笑道。

“他要不能才见鬼了。你想赌什么?”

“你想赌什么?”

父亲瞥见谷仓角落的干草垛上靠着一辆旧的本田XR-80越野摩托车。要知道,帕特一整年都在央求得到一辆越野摩托车作为圣诞礼物,但是父亲明白,无论是新是旧,他都买不起。

“弗雷德,我跟你赌那边那辆旧越野摩托车,赌我家儿子能把尿撒过你头顶。”

这个提议惹得大家哄堂大笑。弗雷德看了看那辆越野摩托车,然后把目光移回父亲身上,说:“成交,如果他做不到,你欠我二百美元。”

“我手头可拿不出二百美元,弗雷德,但如果我儿子尿不到你头顶上,那你就留着我的皮卡吧。”父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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