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塞缪尔·丹尼尔

批评的冒险 作者:(英)阿瑟·奎勒-库奇 著,李辉 译


一 塞缪尔·丹尼尔

1894年2月24日

对那些从事英国诗研究的严肃学者来说,塞缪尔·丹尼尔( Samuel Daniel)的著作和生平早就家喻户晓了。对于这一点,尽管我不太确定,但是我想象得出,年轻的歌手坚持着所有父辈们的传统,丹尼尔也依然继承他们的情感,在当时,他悄无声息地做了大量工作来培育英国诗歌继续发展。他的所有作品都不折不扣地证明了他从骨子里就是一个艺术家。在世的时候,他和斯宾塞( Spenser)一样,是“诗人中的诗人” 。在当时的好些文章里,人们对他的溢美之词,随处可见,而且态度真诚。只要诗人还用英语进行诗歌创作,他或许就会一直是“诗人中的诗人”。然而,虽然具有普通文化程度的读者能为优秀的诗歌所打动,能时不时地走到书架旁,沉浸在诗歌的国度里,忘却日常生活的琐碎之事,但是他们几乎将丹尼尔遗忘殆尽。他业已出版的书现在残缺不全,从中我就可以管窥一二,做出判断。 1718年,他出版了那两卷薄薄的作品集(这两卷收集的作品并不完整),约翰·莫里斯( John Morris)先生编选了一卷,1855年将书交给巴斯( Bath)出版社出版,而这些作品也是四处搜集而来,除此之外,我们几乎一无所知。我发现,意味深长的是,在帕尔格雷夫( Palgrave)先生的《经典集锦》 ( Golden Treasury)里,只选了丹尼尔的一首十四行诗,而这首诗绝非他的佳作。这种忽略对那些我所称的“普通文化程度的读者”而言,就更加异乎寻常,他们的观察具有倾向性,当作家的私人生活或者性格有某种吸引人的特质时,他们就会对这位作家的作品细嚼慢咽,津津乐道。兰姆( Lamb)就是一个具有吸引人的醒目例子。我敢断定,我们多么热爱兰姆呀!尽管他嗤之以鼻,大声疾呼,拒不接受,“温顺”一直就是兰姆的代名词。兰姆文质彬彬,生活中充满了高贵的忧郁气质,所以,最奇怪的是,可能除了斯科特( Scott)以外,丹尼尔在这些方面比其他任何英国诗人都更像兰姆。丹尼尔的生活环境并不那么别具一格,令人垂头丧气。要是有人情感丰富,读了只言片语的丹尼尔生活材料,就断定他是个缺乏同情心和敬意的人,那我就不敢苟同了。

他出生于1562年,富勒( Fuller)说,他出生在离陶顿( Taunton)不远的萨默塞特郡( Somersetshire);也有人说他生于飞利浦( Philip)诺顿( Nor⁃ton)附近的贝克灵顿( Beckington),或者在威尔特郡( Wiltshire)的威尔明顿( Wilmington) 。安东尼·伍德( Anthony Wood)告诉我们说,他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富勒说,“他的父亲是位音乐大师。”我们对他的童年生活几乎一无所知,但是在1579年,他作为一个自费生进入到牛津大学的马格达伦学院( Magdalen Hall Oxford)学习,三年以后,他就离开了大学,没有拿到学位。他的第一本书是译著,出版于1585年,他将鲍拉·吉维( Paola Giovio)论述象征符号的著作翻译过来,那时候他大约是22岁。在1590年或者在1591年,他到意大利( Italy)去旅行,他可能和一位学生结伴而行。毫无疑问,他忙于意大利的研究,这使得他成为当时第一批研究意大利的学者。1592年,他出版了他的《迪莉娅十四行诗》 ( Sonnets to Delia),这使得他声名鹊起;1594年他出版了《罗莎蒙德的怨言》 ( Complaint of Rosamond)和《克利奥帕特拉的悲剧》 ( Tragedy of Cleopatra); 1595年,他出版了第四本书《内战》 ( Civil Wars) 。据说在1599年斯宾塞去世以后,丹尼尔取而代之,成为官方的桂冠诗人。

在伊丽莎白( Eliza)王朝的黄金时期,

桂冠戴在了尊贵的斯宾塞的头上,

知识渊博的德雷顿( Drayton)曾获此殊荣,

思想深刻的本和温文尔雅的丹尼尔曾享受过……

我们可以追溯桂冠诗人称号的来历。作为一种职位称号,我们可以追溯到琼森(Jonson),我们用不着亦步亦趋追随骚塞( Southey)进入迷雾之中。然而,可以确定的是,丹尼尔在伊丽莎白王朝受到宠爱,在某些方面,他甚至得到伊丽莎白的恩惠。 1600年,他被任命为安妮·克利福德( Anne Clifford)小姐的教师,而安妮小姐在当时不过是个小姑娘,只有11岁,她是坎伯兰郡伯爵夫人( Countess of Cumberland)玛格利特( Margaret)的女儿;无论在他生前还是死后,这母女俩对他的执教生涯都是记忆犹新,充满感激之情。但是丹尼尔厌似乎已经倦了这种生活,他不愿意待在大户人家,给他们的子女做家庭教师。次年,当他把自己的作品交给托马斯·伊格尔顿(Thomas Egerton)先生时,他写道,“我简直痛苦万分,我不得不时时书写人的行为,硬着头皮与孩子们为伍,这不但与我自己的意志相违背,而且将我对自然的感觉消磨殆尽。”

对此的解释只有一个——他是一个自我意识很强的人,忍受不了“将我对自然的感觉消磨殆尽。”丹尼尔的话暗示了他那致命的缺点,这将他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乌有:这意味着他有些“学究式的”胆怯(如果我能用这个说法的话),对自己才能有些不自信。这种胆怯和不自信常与其敏锐的才能相生相伴,据说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情感的敏锐性。但是,这揭示了作为两个同时代的人,为什么在今天大多数人的心目中,丹尼尔与精力充沛的本·琼森相比,更像是个游动的精灵。他的不自信甚至被当成敏锐。他的确是“运用语言潇洒自如的丹尼尔”, “酝酿甘露的丹尼尔”, “罗莎蒙德的号兵,婉转甜美如夜莺”。所有的同辈人对他都充满了尊敬和钦佩。然而,理解的音符还是能被听到的,默默无闻去收集那些稀少珍贵讽刺短诗的人在《斯卡莱斯亚或真理之影》 ( Skialetheia, or the Shadow of Truth)中说,

(正像一些人所说的,)如果他能名列其中,丹尼尔或许能够登峰造极,

但是另外一些人说,他是一位幸运儿。

而且,连斯宾塞这个最刻薄的评论者也在《科林·科洛特重返家园》( Colin Clout􀆴s Come Home Again)说:

新的牧羊人又崭露头角,

将所有一切远远甩在后面,

他的歌声悦耳悠扬,

飘荡在高傲的情人耳旁。

他的缪斯战战兢兢,

只能缓缓飞翔,不敢直上云霄;

她轻轻震动纤弱的羽毛翅膀,

自由的思想在风情万种的诗里闪烁着光芒,

丹尼尔,你迅速振动自己的翅膀,

随心所欲,畅游四方,

但是,我认为,在众人垂头丧气和幸灾乐祸时,

你依然才华出众,发出嘹亮的声音。

而且,1601年圣诞节,曾经还有一篇重要的文章首次在剑桥大学( Cam⁃bridge)著名的刊物《诗坛归来》 ( Return from Parnassus)上发表:

丹尼尔甜言蜜语、巧舌如簧,

鼓舞民众对妄自尊大的意大利开战,

他的诗歌热情洋溢、汹涌澎湃,

就让他少汲取他人的智慧,

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

学者们早就指出,著名作家可以被分为两种:(1)从开始的时候,第一种的作家与其说是以表达方式出道,倒不如说是以占有材料的方式着手。 (2)第二种作家以传达情爱出手,力求以艺术化的语言为手段,透过语言表达深邃的意蕴。由于某些原因,当前人们普遍认为,更值得尊敬第一种作家;鉴于莎士比亚和弥尔顿属于第二类的作家,我对前面的判断持有异议。但是我并不打算在这儿讨论这个问题(注释:我将在第98页到102页讨论这个问题)。我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二类作家早期的作品很大一部分是模仿类的作品。维吉尔( Virgil)的作品就是模仿别人的,济慈( Keats)的作品也是模仿的——这两个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丹尼尔就属于这一类,作品就是模仿的。但是,这一类的诗人在诗歌上要达到一定的高度,他就必须真正形成自己的风格,在转型过程中,并不丧失自己精神上的丰富性。我用个比喻的词来说,就是攀登巴那塞斯诗山( Parnassus)的必经之路;丹尼尔打破了这种樊篱。他自己确实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但是这种努力使得他筋疲力尽。他不再才思敏捷、诗作如泉涌;他的热情之火已经熄灭:他天生的那种对自己的不信任感使得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江郎才尽。

很快,詹姆斯一世( James I.)继位之后,在他连襟约翰·弗洛里奥( John Florio)的推荐下,加上彭布鲁克伯爵( the Earl of Pembroke)对他也很感兴趣,在其推波助澜下,他作为一位才华出众的绅士,谋取了一个职位,做了丹麦安妮女王( Anne of Denmark)的贴身侍从。任命几个月以后,他负责指导女王子女(或教堂里的孩子)的狂欢游玩,他们都归在伊丽莎白的名分之下。因而,他就在朝廷里面找了一个保险的职位来干,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但是,詹姆斯一世继位以后,一切都立竿见影发生变化,蒙罩在伊丽莎白王朝所有缺点之上的品位都变了味,优雅也消失地无影无踪。詹姆斯王朝( the Court of James)有些像暴发户王朝:丹尼尔用自己的话来说,他是“另一个时代的遗老遗少”,他渴望重返伊丽莎白王朝。

当他春天种下了种子时,

太阳也对他恭恭敬敬;

但是,秋风萧瑟,

天气阴沉,万木凋零,

我们早就心生厌倦,

而秋风吹来了腐酸之气,更令我们作呕。

尽管强大的传统力量将会

将这种病怏怏的风气一扫而光……

当他灰心丧气地伫立在大地上时,那些“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从他身边鱼贯而过。

开始的时候,丹尼尔获得同时代人的广泛赞誉,他从未写过一行稀松鄙薄的诗句。当上面所说的情况出现时,丹尼尔将自己的胸怀敞开,在自己的悲剧《菲勒塔斯》 ( Philotas)之前,他写下了献辞性质的书信体诗篇——这也许是艺术家最为呕心沥血、抒发内心悲情的诗作:

既然我已经生不逢时,

与以前的雅致、口味和乐趣格格不入,

与她(注释:即伊丽莎白时期)那个时代的诗作相比,

我的诗作已经姗姗来迟,不为众人所知;

所以,以前人们并没有指责我好高骛远,

目前,虽然人们百般挑剔,但是也没有误解我,

我并没有身败名裂,名誉扫地,

而是获得空前绝后、无与伦比的名声,

时光铸成了大错,

让我著作等身,长命百岁。

我曾经说过,为了培育英语诗歌的发展,丹尼尔默默无闻地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当时,虽然坎皮恩( Campion)聪慧无比,但是却有些孤陋寡闻,他和其他人那些奇思幻想使得诗歌大为倒退,几乎威胁到了诗歌的生存,而丹尼尔成功地站立起来,使得诗歌顺其自然而发展。他和沃勒( Waller)一样,做了大量工作来润饰诗歌。我们现在来读读那首著名的《尤利西斯和塞壬》( Ulysses and the Siren),大家能否告诉我英语诗句从发音上是变得温润流畅了呢,还是变得适度雅致?

好个尤利西斯,我明白了,

我不应该带你到这儿来;

因此,我应该来到你身边,

我必须胜我之所不能胜,

输我之所输;

美已经被创造出来,

无论是尚未完成,或者是大功告成。

读起来很熟悉,就像是轻车熟路。读起来很熟悉,即使傻瓜都能写成这样的诗句。不信就让傻瓜试试。

我们有多少诗选漫不经心地选了《尤利西斯和塞壬》,或者那首吟咏春天的精妙之作,开头是这样的——

万物如今同欢,

时光里充满了快乐,

在银色的蒙蒙细雨中,

鸟儿相互倾诉……

或者选用了使人崇高感油然而生的诗歌——《献给坎伯兰郡伯爵夫人的诗》 ( Epistle to the Countess of Cumberland) 。华兹华斯( Wordsworth)在他的《远游》 ( Excursion)中声称“那幅图画令人敬佩,描绘公众骚乱时代的聪慧之人的思想”。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有位批评家起来反对我们公认的诗歌优点:强化人的心灵,对抗可怕的灾难,这首高贵的诗歌将成为他的最后一个阵地,他在此来驱逐他的那些卫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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