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 论宗教的统一

培根随笔全集 作者:[英] 弗朗西斯·培根 著,李家真 译


三 论宗教的统一

宗教是维系人类社会的首要纽带,倘若宗教自身能借由真正的统一纽带而得妥善维系,实为可喜之事。围绕宗教的争执与分歧,对异教徒来说可谓闻所未闻的恶行,因为他们的宗教奠基于仪式和典礼,并不是恒定的信仰。异教徒既然把诗人奉为长老与宗师,我们便不难想见,他们秉持的到底是何种信仰。然而,真神是一位忌邪的神28,正因为祂有这样的秉性,对祂的崇拜与信仰便不容杂质掺入,亦不容他神分享。有鉴于此,我愿就宗教的统一略陈己见,探讨其益处、限度及方法。

宗教统一的首要益处是取悦上帝,此外尚有两种益处,一是对教外人士而言,一是对教中信众而言。从前者的角度来看,教内的异见与分裂无疑是最大的污点;千真万确,此类污点有甚于行为的堕落,原因是对于肉身来说,伤筋断骨的危害有甚于某种体液的败坏29,对于灵性来说,情形亦复如此。由此看来,教内的分裂为害最烈,最能使教外人士望而却步,将教中信众驱出教门。因此,一旦出现一人声称看哪,基督在旷野里、另一人声称看哪,基督在内堂里的情形,亦即一些人在异教秘会中找寻基督、另一些人在教堂门面上找寻基督的情形,不要出去的警钟就应该在人们的耳边长鸣。30 那位“外邦人的师傅”(他的职分使他对教外人士格外关心)31曾说,若是有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用几种方言说话,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32若是无神论者和教外俗人听见教门内部有这么多嚣杂乱耳的矛盾意见,后果无疑同样糟糕;此种情形会使他们远离教会,坐进亵慢者的座席33有位讽刺大师曾写到一座杜撰的图书馆,并在该馆书目中列出了这样一个书名:异端的莫里斯之舞34这个书名虽然失于琐屑,不宜用来论证如此严肃的问题,但却把异端的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因为千真万确,每一派异端邪说都有自己的把戏和架势,这些东西只能让本来就目无神圣的市侩鄙夫和下流政客哂笑不已。

至于宗教统一对教中信众的益处,那便是福佑无穷的和平。和平巩固信仰,和平燃点善心,外在的教会和平可以促成内在的心境和平。除此而外,和平还可使人们不再劳神读写争论文字,专注于阐发苦行与虔修的精义。

说到统一的限度,恰当的分寸可谓至关重要。在这个问题上,人们似乎有两种极端的倾向。因为在某些狂热分子看来,一切息事宁人的言辞都叫人深恶痛绝。你是为和平而来吗,耶户?和平不和平与你何干?转到我后面去吧。35这些人认为和平无足重轻,要紧的是党徒和门派。与此相反的则是一些不冷不热的老底嘉式人物36,他们自以为可以通过折中骑墙、左右逢源和巧妙调停来解决宗教论争,俨然是想要充当上帝和人类之间的仲裁。我们应当同时避免前述的两种极端倾向,这一点不难做到,只要我们的救主亲自拟订的基督徒盟约能够得到正确清晰的阐释,这份盟约包括两个看似矛盾的条款:其一,非我同道,即我之敌;其二,非我之敌,即我同道37换句话说,这一点不难做到,只要我们能真正把握宗教当中的实质性根本问题,把它们跟那些不完全关乎信仰,只涉及见解、戒律或良好意图的问题区别开来。38很多人可能会觉得,界限问题是一件业已解决的区区小事,但如果这条界限能划得更为公正,必将赢得更为普遍的拥护。

限于本文篇幅,我只想就前述问题提出一条建议,即人们应该多加小心,不要任由以下两类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一类是仅由辩难引发的争论,争论的问题则过于琐屑,根本不值得为之大动肝火、苦斗不休。原因在于,某位先贤已经发现,基督的衣袍确然浑然无缝,教会的衣袍却五颜六色,进而指出,衣袍不妨多种多样,却不可有裂缝39统一和划一,其实是两码事情。另一类争论虽然是针对关系重大的问题,论辩却发展到了吹毛求疵、晦涩难解的地步,变成了一种华而不实的东西。有些时候,颖悟善断之人能够对无知众人的相互驳难洞若观火,认清这些人的意见看似南辕北辙,实则殊途同归,尽管这些人自己永远也达不成共识。既然凡人之间的判断力差距都可以导致前述情形,要是认为洞烛心灵的上帝不能看清愚弱凡人的某些争论具有语异意同的性质,不能同时接纳双方的观点,岂非大谬不然?圣保罗曾就这一问题留下训诫箴规,一语道破了此类争论的实质,须当弃绝世俗巧言,以及伪学衍生的论辩40人们炮制并不存在的对立论点,还把它们归纳为新奇的术语,这些术语相沿成习,以致理当辖制术语的实义反主为客,受到了术语的辖制。虚假的对立之外,世上还有两种虚假的和平,或者说虚假的统一:其一,和平的基础仅仅是无知的混沌,正如黑暗中不见色彩之别;其二,和平乃由凑合而得,其基础不过是堂而皇之地同时接纳关乎根本问题的矛盾观点。此种和平之所以虚假,是因为就根本问题而言,真理与谬见好比尼布甲尼撒塑像脚趾上的铁与泥,虽可勉强黏合,却不会融为一体。41

说到实现统一的方法,我们须当谨记,谋求或巩固宗教统一之时,切不可捐弃或破坏仁爱准则与人世律法。基督徒手中有两柄剑,一为灵性之剑,一为世俗之剑,两柄剑各有其维系宗教的职任与用场。但我们绝不能拿起第三柄剑,也就是穆罕默德之剑,以及与之相类的物事。换句话说,绝不能以战争传教,或是以血腥迫害压服人心,除非遇上了公然诋毁、亵渎神明或是逆谋乱国的情形;更不能助长颠覆言行,认可阴谋与叛乱,授民众以刀剑,纵容此类意在推翻神授政权的举动。原因在于,前述举动无异于拿第一块石版去砸第二块石版42,一味以基督徒的标准要求世人,忘记了他们的凡人之性。想到阿伽门农以亲生女儿献祭的残忍行径,诗人卢克莱修如是慨叹:

宗教诱人为恶,一至于斯!43

要是能知悉法国的大屠杀,或者是英格兰的火药逆谋44,这位诗人又当作何言语?他想必会拿出七倍的热忱,变本加厉地崇奉伊壁鸠鲁派的无神主张。为宗教问题动用世俗之剑,我们须当慎之又慎,既是如此,将它交与普通民众实属骇人听闻之举。这样的愚行,不妨留给再洗礼派45之类的暴悍狂徒。恶魔曾宣称,我要升上云端,与至高者比肩46,此语可谓十足的亵渎,但若是假扮上帝,以祂的口吻宣称,我要降入地底,与黑暗之主同列,更属大逆不道之举。若是使宗教事业堕入谋弑君王、屠戮民众、颠覆国家与政权的残虐魔道,何异于前述的渎神之举?毫无疑问,此等举动不啻于贬斥圣灵,以兀鹰或乌鸦取代它的鸽子形象47,亦不啻于扬起海盗与刺客的船旗,将它挂上基督教会的桅杆。因此,至关紧要的是,教会要拿出自己的信条和律令,君王要拿出自己的利剑,各门基督教或道德学科也要拿出自己的墨丘里之杖48,以便将助长此等举动的言行永远打入地狱,完成这件迹近圆满的功业。说到有关宗教的种种见解,最应推重的无疑是那位使徒的忠告,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就神的正义49除此而外,还有位先贤50也说过一句同样坦诚的至理名言,主张并宣扬良心可畏之人,往往出于一己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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