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之乐
濠梁观鱼是《庄子·秋水》篇中一个有名的故事。
庄子与惠子一道在濠水的桥上游玩。
庄子说:“白鲦鱼悠哉悠哉地游来游去,这就是鱼的快乐啊!”
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
庄子说:“你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惠子说:“我不是你,当然不知道你;你也不是鱼,所以你不会知道鱼的快乐,这是完全可以断定的。”
庄子说:“请把话题从头说起吧。当初你说‘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这句话,就是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快乐才来问我的。我来告诉你: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鱼的快乐的啊。”
庄子与惠子的“濠梁之辩”是一个讨论认知与审美关系的对话。在是否知道“鱼之乐”的问题上,庄子是“可知论”,惠子是“不可知论”。表面上,惠子“不可知论”层层推理,逻辑严密。但是,这些不是“濠梁之辩”的真意所在。是否知道“鱼之乐”,在庄子看来,实际上是人与自然、人与物是否能够彼此交融的问题。庄子以一种审美的心灵来通融自然万物,在观赏中感知了“鱼之乐”,而惠子的“不可知论”则否定天人、物我之间的通融,他是从纯认知的角度来看待一个属于审美的问题。“鱼之乐”的命题,充分显示出庄子哲学是一种重视生命体验、感悟思维和审美能力的哲学,这在我们的艺术学习中十分重要。
我曾多次说过,中国书法有四个方面的属性,技法属性、审美属性、人文属性和哲学属性,技法问题解决之后,重要的就是后面三个属性的问题,现在人往往重视不够。“濠梁之辩”实质上就是讨论这方面的问题。艺术上的很多问题是不能量化的,需要感悟,需要体验,需要用心来点燃艺术之光,探求艺术之源。“鱼之乐”其实就是艺术之乐,书写之乐。
《庄子·至乐》篇中还有一个故事。
有一只海鸟停落在鲁国都城的郊外,鲁国国君把它迎进太庙里,大摆酒宴,为它奏《九韶》之乐,备上牛、羊、猪三牲供它享用。海鸟却目眩心悲,不敢吃一块肉,不敢喝一杯酒,三天就死了。
庄子感慨鲁国国君的这种做法,是用供养自己的方式来供养鸟,不是用供养鸟的方式来供养鸟啊!
在庄子看来,事物的特性也就是自身之性,自然之性。违背自然之性,把人的愿望意志强加于他物,就会扼杀物的生命。鲁侯以养己之道对待海鸟,全然不顾鸟的自然习性,结果夺取了它的生命。就像鱼儿离不开水,在水中才有“鱼之乐”。庄子通过这些故事,强调艺术之美要依循自然、尊重物性,这样才能真正体验到这种美。我们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要遵循书法的规律,感知书法之美,如果违背了艺术规律,这种创作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