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昌士人

子不语 作者:[清] 袁枚 著;申孟,甘林 校


南昌士人

江西南昌县有士人某,读书北兰寺,一长一少,甚相友善。长者归家暴卒,少者不知也,在寺读书如故。天晚睡矣,见长者披闼入,登床抚其背曰:“吾别兄不十日,竟以暴疾亡,今我鬼也。朋友之情,不能自割,特来诀别。”少者阴喝不能言,死者慰之曰:“吾欲害兄,岂肯直告?兄慎弗怖。吾之所以来此者,欲以身后相托也。”少者心稍定,问托何事。曰:“吾有老母,年七十余,妻年未三十,得数斛米足以养生,愿兄周恤之,此其一也;吾有文稿未梓,愿兄为镌刻,俾微名不泯,此其二也;吾欠卖笔者钱数千,未经偿还,愿兄偿之,此其三也。”少者唯唯。死者起立曰:“既承兄担承,吾亦去矣。”言毕欲走。少者见其言近人情,貌如平昔,渐无怖意,乃泣留之曰:“与君长诀,何不稍缓须臾去耶?”死者亦泣,回坐其床,更叙平生数语,复起曰:“吾去矣。”立而不行,两眼瞠视,貌渐丑败。少者惧,促之曰:“君言既毕,可去矣。”尸竟不去。少者拍床大呼,亦不去,屹立如故。少者愈骇,起而奔,尸随之奔;少者奔愈急,尸奔亦急。追逐数里,少者逾墙仆地,尸不能逾墙而垂首墙外,口中涎沫与少者之面相滴涔涔也。天明,路人过之,饮以姜汁,少者苏。尸主家方觅尸不得,闻信,舁归成殡。识者曰:“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其始来也,一灵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毕,魂一散而魄滞。魂在则其人也,魂去则非其人也。世之移尸走影,皆魄为之,惟有道之人为能制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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