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赶在黎明前奔跑

暗夜里的灯盏烛光 作者:耿立 著


赶在黎明前奔跑

我要回去,赶在大雨来临之前

我要走进那最黑暗的森林深处

——鲍勃·迪伦

你学剃头吧!

父亲决定的一句话,使我的心坠到了冬至。

这说不上惩罚,是父亲要我学一门糊口的手艺,他觉得对一个集镇的孩子来说这是最好的安排,男人除掉柴米油盐酱醋茶,谁不剃头?但我觉出这是屈辱。周二军就是剃头的,我小学同学,没考上初中,在街上的一间靠近工商所的平房剃头,我上学的时候,总看到一个半大的少年从理发铺,勾着头看我,他看着我走过戏院、药铺、大队部、饭店、缝纫铺,他知道他只能在这个镇子上活着了;下午放学,他还是勾着头看我,仿佛我是他梦游的一棵希望的树,说不定哪天,这树就走出这片土地。

他曾给我说,他没考上初中,他父亲就对他说过,你就是个废物。怕饿死你,学剃头吧。

没隔几天,父亲在街头被人打了,父亲的谋生手段除掉在街头夏天卖凉粉、冬天卖丸子汤,还有一种即是靠自己的力气,把街上的尘土、瓦块、人畜粪便、树叶打扫干净,祈求或者要求街上摆摊的那些卖鸡蛋、猪肉、粉条、青菜、干鲜海货、粮食的人,每个摊位五分钱的卫生费。

但有时就是这五分钱,也会发生争执,有时就会动手。我知道父亲的委屈,到逢集的日子,半夜就起来,无论寒冬的夜里,还是夏日的溽热,就是为了一家几张口讨生活。

因为五分钱,父亲被临近村子一个卖白菜的人,挥拳打在脸上,然后跌倒,直接磕在一半截砖头上,砖头锋利而粗糙的锐角,直接扎在父亲的额头,最后那人把一车子白菜扔掉跑了。等我赶到镇医院的时候,父亲已经包扎,打了破伤风针,而打父亲的那个村子里管事的人来了,提着鸡蛋和挂面,把医药费付上,一个劲地给父亲赔不是,亲戚里道的,小孩子不认识,出手重,不知照护。

父亲说,不讹人。

那管事的人丢下一百块钱,看我愤怒的眼,就心虚低头走了。那个冬天烙印在我的记忆里,医院药房的木头门,合不严,包扎室里点着一个煤球炉子,既取暖也烧水,炉子上的烧水壶,蒸汽腾腾,我看着包扎着头的父亲,多年后,看到梵·高一幅自画像,也是包扎着头,父亲比梵·高更麻木,他的一生经历过太多白眼、呵斥,乃至拳脚,他有时能躲避,但大部分的时光,他就如风箱里的老鼠,遁无可遁,他只有默默承受那些日常的或是不打招呼而来的厄运。

父亲脚上,是一双军队退役的那种笨重的大头鞋,冬天,就靠它在雪水里蹚。我看着父亲脚下,因为包扎室的温度高,父亲鞋底上渗出了许多的泥水,他的嘴唇粗糙干裂,连着他的粗糙的面部,但现在面部被那些绷带挤压得很窄,有血从纱布里渗出。

我知道,我以后也会是这个样子,模拟着父亲的人生,加入到这个队列里的人生循环;如果我学剃头,我想到了周二军,刚学剃头时,还是那么面貌稚嫩清秀,等我初中毕业,他嘴里叼着烟,显出一副江湖习惯的模样。

我知道,父亲是想叫我复制周二军的路,别人都这样过!你也要这样过!

我知道,我复课两次,还没有考上高中,父亲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从母亲口风里我就知道了,认命吧。不是上学的材料,就老老实实地做庄稼人,把心收收,说个媳妇,生儿育女过日子。

我复课两次,第一次十四岁参加中考,分数线够了,但快开学,一直没接到通知书。那个暑假,我和二舅骑着自行车去县城的教育局,才知道我填报的材料,缺了学校的公章,没有一个学校录取。二舅是一所初中的政治教师,他给教育局的熟人通融,说二中可以补录。二中离我家,七十华里,我想,非县城一中不去,就回家复课。

第二年中考前的时候,阑尾炎发作,那年的考试,被录取到了县三中,就在我们镇上,我说,非县城一中不上。

再复课,我们初中的同学,都说,复课两年了,再上县城一中有什么意思,丢人,要去,就到菏泽一中,菏泽一中就是地区的一中,那是山东省的名校,在鲁西南进了菏泽一中,就看见一只脚迈进大学,那是十个县的青涩的、有力的种子集中的地方。但这个夏天,这次命运还是没有垂青,菏泽一中没考上,分数够县一中的,但县一中也牛气,第一志愿报地区一中的,地区一中录不上,分数够县一中,县一中也不录。

这次,最后还是滑落到三中,被三中录了。折折返返,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直没有走出这方圆两公里我镇子的学校。

那是夏日一个落雨日子,我从镇子北面镇中学班主任的办公室看到了三中的录取书,只一眼,就如踩着了炸雷,我一下推开班主任的门,直接跑进校园的暴雨里,那天上雷也合作,骤然响起,就如拳脚和白眼嘲笑一样攒击到我的太阳穴,那时知道了“时来天地同勠力”,更知道那句“运去英雄不自由”的无奈,没有命运的垂青,一切都白费。

我如疯了的牛,在雨幕里,试图用头撞开命运的铁幕,那黑夜汽灯下同学明争暗斗的苦读,早晨白霜匝地的背书;倒了的堂屋山墙的一角,我蜷缩在冬日里的瑟瑟,满是冻疮,耳朵、手背那地方,冻肿的化脓流血,拿钢笔的手指不能蜷缩,在菏泽一中考试时,那夜里的热如蒸笼,渺小的自己就如水煎包子,两夜无法安眠,半夜,老师就拿两片安定,吃下,才睡了一会,等考完,老师才说,那不是安定,只是普通的维C片——我想着,自己的去路和下场,现在不是牛了,不是发疯的牛,而是一只五花大绑拿下的猪,命运就是奔赴汤锅,去学习剃头。

我哭着,不知是泪水、汗水还是雨水,穿过那芦苇荡里的小路,来到沙河边,那时真的是一个癫狂的疯子了,诅咒命运,天空的连环的雷声,在芦苇荡上如风樯阵马,在雷响下,那些团结的芦苇,却如胆怯的兵士,在闪电的鞭子下,纷纷低头折腰。而那闪电,劈在沙河水里,如红的烙铁,一下子跌进冰窟窿,白气蒸腾,我站在堤坝上,闪电在身边如蛇缠绕、喘息,我闭着眼睛,心想,炸吧,炸吧,我就是一只野兽,一只受伤的野兽,随意被命运处置。

但这是夏日的雨,来得快,走得也快,在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那雨停了,那雷声远了,一片阳光从天边斜刺而下,那芦苇荡里,倏然而起的是蛙声,那些受了委屈的蛙声,那些不再是压抑,不再是胆怯私下嘀咕的蛙声,它们鼓起勇气,在暴雨后,挣开喉咙鼓腹而壮鸣,那从黄河而下的支流,百里蜿蜒的沙河,唯一的是这蛙声,我听出了抗议,它们就如战士开始亮出自己的武器,是梭镖,是长枪,在山顶,在密林,在石窟,在地道,它们进行的是反击战,它们的叫,就是号角,是呕出血,呕出胆汁的叫,是破口大骂的叫,它们的叫,有吨位,它们为什么叫?因为有雷电,它们叫,因为有刺激它们叫,因为压抑它们叫,因为叫,就要叫,如果说雷电是监狱,是集中营,这时蛙声是越狱,是放风。我像看到它们白的肚腹,看到它们圆睁的眼睛,看到了肺肝,它们说,我来了,在这热烈的阳光下,在芦苇荡的头颅的顶部,一切都是蛙声,我明白了,这就是生命力。我抹去脸上,从头顶头发里还在滴答的雨水,任我的泪水像蛙声从我的眼眶酣畅地奔涌,像蚂蚁,爬满我的脸颊。

芦苇荡里,有人赶着一群羊来了,是放羊的人,他看到浑身尽湿的我,一个冷战,接着不解地扭着头瞪着我,既是惊吓,又是疑惑,然后快速离开,好像我是一个不良少年。

镇子上的县三中,是高中,是一九五八年上马的学校,当时集中了一批从北京和省城下放来的眼镜书生,他们操着南腔北调,使这个乡镇有了异样。当时教我高中语文的肖先生,家在县城边上的一个村子:蒋口。我们班里恰巧有肖先生村里的学生,叫蒋存民,喜欢写诗歌。

存民一天对着教室外面西下的夕阳,告诉我,肖先生有两个老婆,都在蒋口,一个村东一个村西,一个是农村出身,一个是城里出身,相安无事。

我从未见过肖先生千层的布鞋,那白的底上有丝毫的泥土灰尘,瘦削的身子,穿着干净的西装,也像穿长衫的气度,他的头发如鹤羽,像有仙气,而他走路,就像是有了道骨,感到骨头很轻,但也觉出了骨头的硬度。

他走路从容,步幅无论何种情况,都是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淡然。我们站在他面前,就像浊流遇到清爽,他指甲很长,十个手指的指甲,仿佛透明的玉,他在讲台上是用指甲翻语文课本的,我们喜欢听他讲解文言文,我想到的是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的寿镜吾先生。肖先生也会吟哦,他讲解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那是先吟哦,在肖先生的吟哦里,我们知道了汉语的铿锵婉转,就如毛笔字的使转提按,肖先生使我们知道了中文的“味”,那是从千年之前飘浮过来的,诱人肌骨,那是汉语言的节奏平仄如河水的浪花,也是诗句水墨氤氲满纸,在历史深处的布局与留白:

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

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

忽魂悸以魄动,恍惊起而长嗟。

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

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

别君去兮何时还?

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肖先生在讲台上吟哦的时候,头是摇晃的,眼睛是微闭的,那左手把语文课本卷成筒状,而右手在轻轻地划着空气,好像交响乐队的指挥,而他的吟哦,无疑是大提琴、小提琴,是黑管、长号,他吟哦的每一个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飘逸的李白,一个以风为马,以彩霞剪裁衣袂,以老虎伴奏、凤凰驾车的仙人之友的李白;这个谪仙人,骑着白鹿,在权贵面前飞扬跋扈,在青山绿水面前,却如一个玩心迸发的孩童赤子。

我一时觉得,我们都是肖先生放养的五十四头白鹿,我们的文科班,就是鹿苑,朝霞初起的课室,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肖先生边鼓瑟边吹笙,夫子何所不能也?

在肖先生代我们语文课的那一年,我们进入了传统语言的后花园,感受到了文字是活的,有着自己的体温,我觉得肖先生就是一个移动的汉字,他的胳膊、腿脚,就是横竖撇捺,也是一个韵脚,是平水韵,是十三辙。

一次,肖先生正沉浸在吟哦里,外面下起了雨,且他拖堂了,数学课老师站在门口,用手指的中指,缩成半拳轻轻地扣敲教室的木门,肖先生还是沉浸在摇晃的节奏里,数学老师没办法,走上讲台,大喊一声:“肖老师,下课了。”

这时肖先生醒转,微微点头,朝同学逡巡一下,然后迈着很轻的步幅走下讲台,走进雨里,还是那么从容,雨里的肖先生是不是玉树临风?我觉得肖先生才是一只真正的白鹿,在传统的文字里慢慢行走着。

其实,我在三中读高中的时候,正是这所乡村高中最落魄的时期,好的学生被菏泽一中、鄄城一中削尖拿走了,每届毕业文理科五百学生,考上大学的不足十人,来这里读高中的,一是拿个高中的文凭去从军,在军队里考学,分数低;再就是为了一个面子,也算上过高中,在农村无论是找媳妇,还是出嫁,站位就高了一格。

那个时候,我迷上了写作,觉得这是满足虚荣心最有效的路径,高考的路在哪?语文、历史、地理我的成绩都是第一,学起来如鱼得水,而数学则是一塌糊涂,每次老师发问,我的头恨不得扎在桌子底下,看到那些数学好的同学雄赳赳站起来,威武如将军,我则是败退的卒子;我的同位就是威武的将军,他总是站起来,气压群雄,总是老师才发问完,他第一个举手,简直是羞辱我这个数学不好的家伙。他有一次像得胜的公鸡威武的将军班师回朝的时候,就在他发言完毕,要坐下的时候,我把他的凳子往后稍稍一移,他就一屁股蹲在了地下,这时班里是不怀好意不无得意的幸灾乐祸,像一群高亢的鸭子遇到了过来的鱼群,夸张的狂笑,如节日的焰火。

我作文是没说的,老师总是把我的作文作为范文,肖先生在讲台上解析,那也是绘声绘色,肖先生每次都会说:“孺子可教也!”

那时的我,就如我的同位回答数学题一样,我也成了骄傲的小公鸡。

我知道,命运是需自己拼搏改变的,命运如深不可测的黑夜,里面有神秘陷阱的味道,但也有星光。我常常从梦中被邻居的哀号惊醒,那是一个老光混,半夜了,又喝酒喝醉了,喝醉后,就到大街上骂,几乎每隔几个夜晚,他的哀号都会飘浮在我们镇子的街道和房屋、树木、粪堆、草垛之上,我在这哀号里听到的是对命运的恐惧,有时在放学的时候,我看到他,总是急忙躲避,那是一张被生活重负挤压变形的脸,深刻的皱纹就是深刻的记忆,灾难的记忆。

还有一种存在,是那么的独异,透着乡村文化的固执强大,也透着那些高中同学的无厘头式的无聊,与青春的发泄。

当时学校大都是住校的学生,每当没有课的时候,很多男同学,就学习起农村出殡的时候,古老的二十四拜礼的祭奠的仪式。

在操场,我看到同学在扮演那流传千年的吊孝的仪式,一个同学在前面示范,很多的同学跟在后面,那是有月亮的晚上,那放大的影子,宛似穿越到明清、唐宋、魏晋三国,一个个的儒生,端肃地在凭吊。

即使在我现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何三中校园里刮起一阵同学学习二十四拜礼的风潮,一次同学在菏泽聚会,大家记忆最深的就是那校园里的二十四拜礼,那种唱腔似的哭腔。我宁愿把这个记忆理解为一个对前程的迷茫,是在乡村中学看不到出路,永无出头之日的祭奠。

但我在晚上放学,听到操场上一遍遍喊着:吊孝的客到,接客。我满怀恐惧,像看到自己去祭奠,多年后也被人祭奠,那是祭奠一种无路的悲哀,更是一种青春迷茫的无助无聊无奈。那操场上的一群鬼影幢幢,无疑是一群青春的兽,是狼,也是无家可皈依的犬,是精神家园的缺失。

我想着,我必须离开,否则,我也会沉沦,成为一个吊客。

我的单薄和瘦弱,只是外表的形体,我用阅读和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充盈着我的单薄。

那时,我疯狂地阅读三中仅有的两间图书室里的书,那时整个学校估计没有五千册书,那五千册书里除掉物理数学化学历史地理政治读物,真正属于文学的是可怜的,有几百本吧,也多是一些批判现实主义,或者是浪漫主义的大路货,诸如《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汤姆叔叔的小屋》《巴黎圣母院》《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包法利夫人》,但那里有刊物,急速地传递着外界的消息,我读到了《世界文学》上博尔赫斯的小说,感到了惊异,也知道了变化着的天地,不再是铁板一块。

我把借到的书,拿到教室,在物理课化学课,就打开看,我就抱定,学习文科,考大学就考中文系。但最使我沉醉的,就是夜里,无边的黑暗里,那些文字犹如萤火。“诗人,和盲人一样,能暗中视物。”

在博尔赫斯这里,我理解了黑夜的意义,也理解了书籍对我精神和肉体的拯救,但我在黑夜阅读的时候,理解了博尔赫斯的“上帝同时给了我书籍和黑夜,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博尔赫斯失明了,坠入无边的生理的暗夜,我觉得在集镇高中和周边,那种与知识和精神的反差,是更浓重的暗夜,我像置身于暗夜的心脏里,如果我不能跃动,我是这暗夜最黑的一部分,我们的生活也是博尔赫斯的迷宫,即使一段迷茫的路程,即使集镇上,我如果学习剃头,也足以让我们付出终生的心力。

但就在我上三中报到这个时候,在距离我家不足千米的学校读书的时候,我选择的是在大家还未起床,学校的铁门还未打开的时候,翻墙而入。在三中两年的日子,我想在黑夜里寻找出口,我开始了黎明前的奔跑,如寻找迷宫的出口,在我奔跑上学的时候,我发现了黎明前的芍药地。然后是麦子地玉米地,是霜后雪后的旷野,在黎明前的样子,就如一种启示录。

那是春天鲁西南平原深处的夜,麦子灌浆的前夜,那时,我知道了鲍勃·迪伦,也知道了摇滚,但在乡间的中学,我没有听到过那种曲调,只知道了呐喊,带劲,反抗,不平,其实那个时代,鲍勃·迪伦不是以一个歌手在当时的中国流传,而是他的歌词,我读到了《答案在风中飘扬》,我哭了,那是一个才二十五岁的小伙子写的呀:“一个人要抬头多少次,才能够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耳朵,才能听见人们哭泣。”是啊,也许无数次抬头,无数次辛劳,才会有和命运的交错、相识与相逢。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曾给朋友说我写到鲍勃·迪伦的《大雨将至》,那朋友说,那个时代不可能有这支歌,在中国,那个时代有《答案在风中飘扬》,我告诉她,我就是在乡村的中学,读到了博尔赫斯的《玫瑰街角的汉子》,在高一的时候,我初中同学到北京当兵,他给寄来一套《西方现代派作品选》。也许朋友是对的,那个时候只有《答案在风中飘扬》,但我那时,一个乡村少年在走向青春的路途里,是十分契合《大雨将至》的语境,我还是想借用它,隐隐感觉自己的前程,某种东西将至,暴雨也好,雷霆也好,确实,我看到《大雨将至》的歌词时,心是那样的激动,我觉得,这是诗歌,但比诗歌带劲,这最契合我当时奔跑的心境:

你现在要做什么,蓝眼睛的小孩

你现在要做什么,我亲爱的小孩

我要回去,赶在这大雨来临之前

我要走进那最黑暗的森林深处

那里的人们两手空空

那里流淌着有毒的河流

山谷里的家园仿佛潮湿肮脏的监狱

屠夫的脸在人群中隐匿

到处是饥饿,灵魂已经被遗忘

黑色是那里唯一的颜色

我要讲述,要思考

我要呼吸,要歌唱

我要让所有的灵魂都能看到

那里的景象

然后,我要站在那大海上

直到我开始沉没

我会听懂我的歌声

在我即将沉没

我感到

那大雨,那大雨

那大雨就要落下来

虽然我还不知那雨的意象代表什么,蓝眼睛的小孩期待什么?但我觉出鲍勃·迪伦内心的那种铁水般的汹涌沸腾咆哮和飞奔,他要为自己的思想寻找出口。那恰恰是我在三中求学的时候,感到无边的前方,无尽的未来,似乎有东西在招引,也许是庄子的蝴蝶,博尔赫斯的“金黄老虎”,黑夜中盲眼的博尔赫斯需要一道光刺穿他的黑暗,需要一只老虎在暗夜里跳起黄金的舞蹈。

我的青春的招引,奔跑的欲望,就是暗夜里的金黄的老虎,在麦子灌浆的时候,那老虎在舞蹈,那夜里,我闻到了麦子的清香,那种还没有成熟,正在孕育的清香,恰如少年,我觉得,我和麦子“恰同学少年”,是同学,是皆不贱的同学,有涌动的灌浆的灵魂的招引,他们摆脱了冬天的束缚,也摆脱了那些杂草的羁绊,他们有明确成长的目的,灌浆,就是涌动的水,这生命的水,如我的血液,我也要灌浆,是自己给自己饱满,那灌浆的水要来,“我要讲述,要思考/我要呼吸,要歌唱/我要让所有的灵魂都能看到/那里的景象”。

在我高一开学的时候,我开始了奔跑,是秋季,在黎明奔跑着去学校,我不走大路,不走校门,而是从学校的两米多高的院墙腾跃而过,那时,两米多高的院墙,我只要后退两步,然后加速,接着腾跃,手抓住墙的顶部,只一下助力,脚腿就会一下骑在墙顶,如将军在马上。

赶在黎明前奔跑是偶然的一次举止,一次偶然在心里的动议,却是必然,谁的少年不奔逐?那是一种对未来、梦幻、迷茫、朦胧、精神、挣扎的一种反抗,追寻,也是对精神的测试,不仅仅是锻炼体魄。在那些黑夜里起步,你的身体里好像有无数的活的动物,也可以说是潜伏的小兽,都醒来了,一下,你的骨头,你的灵魂,也都醒来,那少年在黑暗中,在胡同,在街道,在一个个的麦秸垛,粪堆,白杨树,乡间的坟头,那单薄的瘦削的身子骨,有了力,有了滚烫,有了独立一样的气质。

那时候的我就是精神和青春开始的起步的裂变,让黑夜把自己擦亮,自己面对着自己的未来,寻找自己的幸福和悲伤,自己的出路与突围,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我不应该成为那些在操场上扮演吊客的那些人,我是一把雕刀,刀刃向里,向着自己的骨头,剔自己的肉。那赶在黎明前的奔跑,从最初的冲动、疯癫、妄想,到了越来越明晰、笃定,没有了焦躁,也没有了怯懦,没有了三心二意。

我从最初的秋天的播种,发芽的麦子地的黎明奔跑去上学,然后冬天,是霜雪,是枯败,是肃杀,而后春的地气蒸腾,麦地里有了地米蒿,有了荠菜。

但一个春夜,我的内心却有了一种别样的涌动,闻到了空气里甜的味道,药香的味道,迷惑中蛊的味道。

我从麦地间的小路奔跑,好像蜜蜂嗅到了花粉与蜜源,我看到了夜里的小河,看见了流水的闪光,我好像看到那是微微开始走向黎明的夜色发出的,那时的星光已弱,但浓黑已经过去,黑色分裂了,有了罅隙。

我看到了小河对岸的芍药花了,那种蛊惑的香味,魅惑的邪性的香来自那里。外面的人,是不会觉出芍药的那种力道,大家被牡丹的所谓的端庄洗脑,所谓的雍容华贵,虽然我的家乡鲁西南,从明朝,牡丹甲于海内,但那多是供给大官豪族,为那些烈火烹油繁花着锦的人家涂彩;而芍药,则是热烈,是奔放,是野性,甚至是性感。但父老感知不到这个层面,芍药只是如庄稼,是药材,是糊口,在他们的眼里,不实用就缺乏美。

那夜,那黎明,我是被芍药的药香唤醒的,那芍药自带着光,虽然小河把我拦在了这岸,但芍药却照亮了我的脚下,我所在的黎明的一切,是这些芍药把黎明点亮了。

我怎么过去?那河里流淌着的都是芍药花,扭动的,追逐的,跳跃的,这是蛰伏的生命,这是春天将尽,是牡丹过后的命定的花,她们要到夏天去。

我后退,我估摸着后退五十米,然后奔跑,然后加速,然后就是一跃,我跳过了小河,我觉得水里的芍药都涌到了岸上,就如巨大的山体滑坡,那河里的芍药上岸了,天上的芍药,也飞流直下三千尺,我在那些如罂粟一样的芍药花地,一一用手抚摸过去,检阅过去,河这岸的芍药,何止百亩千亩,反正,就在我跳跃小河的时候,炸开了,像是水花变成了芍药,土块变成了芍药,那些花柄,那些茎叶,你一走动,就如一个个的女人,她们的战栗传递给你,那些花苞,倏然张开,如暗红的嘴唇,都含着露水,不对,是含着娇羞的在眼角的秋水,你过去了,那些花才娇羞地站稳脚步,但还是斜斜地看着你,端详着你,令你欲罢不能,欲走不忍。

这时,你想把这些芍药拥入怀抱,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襟怀,这时山河大地,你应该接纳,你莫名震惊,又对你这样的想法感动,激动。你是为这些芍药而来的,还是为这些芍药献身?应该埋首在花田,是亲近一株,百棵?弱水三千,还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其实每一朵芍药都有自己的命运,就如一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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