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建筑
“音乐是全人类共通的语言。”想必我们都听过这句话。它如此反复被引用,早已沦为了一句空泛的口号。然而,这话真的对吗?
不言而喻,语言是人类文明的根基。但我们也同时知道,它何其有限。它无法跨越地域与疆界,一经翻译,又变成了另一门语言。一句话概括:语言不具普遍性。但倘若某种媒介,自身就具备了克服地域障碍的能力呢?不难看出,“音乐是全人类的语言”所以引人神往,正因我们被其中的“普世”价值所迷惑了。
人类文明中,果真存在一种普世的语言吗?多年前,我曾读到一段伯恩斯坦论及语言与音乐的精彩讲演。他说,20世纪众多的语言学研究,就基于是否有一种“元语言”展开过设想:既然无论来自何方,我们都是“人”的一员,那么世界文明纷复繁杂的语言丛林,是否起初都源于同一粒种子?比如,当我们回想婴孩最初的言说——那声共有的对母亲的呼唤,“Ma!”——是否已然暗示着某种元语言存在的事实?
在婴孩的最初阶段,母亲就是他的世界。通过那声“Ma”的呼唤,他使“母亲”的存在成为事实。想想《圣经》中,上帝创世也是通过言说,而非行动。“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有意或无意,千年前的《圣经》著者即已透露了关乎创造的秘密:一切创造,最先是语言的创造。甚至可说,“神”,就是那最初的语言。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然而,神是怎样“说出”此话的?祂应是以人类日常的招呼,还是以一种更为高昂、嘹亮、扬起的——一种“歌唱”般的口吻?
如此臆断,并非无凭:在西方,“神”与“歌”的历史绵延久远。两千多年前,西塞罗就以“西庇阿之梦”的典故,描绘西庇阿在梦中被唤至天堂,听见那里四处响彻着“和谐嘹亮的歌声”。西塞罗的意思再显明不过:乐音,就是众神的言说。神性在歌声中——正是这样的观念,使音乐自古就被赋予了“普世”的意义。
但回到今天,纵观各国音乐文化的纷繁面貌,我们当真能从中求证声音艺术之普世吗?一个德国人或会认为“欢乐颂”是全人类的语言,但他是否会以相同的视角去看中国的昆曲?对一个一百五十年前的清朝人,他又该如何欣赏与之同时期的瓦格纳歌剧呢?
想来“普世”,不过是人的一厢情愿。其实在音乐中,横陈在个人与普遍之间的鸿沟,比在任何艺术中都更难逾越。词语、图像至少是具体且固定的:“桌子”一词,就指向现实的桌子,画中的“山”就指向山……一组音符能指向什么?
是的,它们一无所指。这正是声音的狡黠之处:无所指,个人与普世间的距离反倒不在了。一曲终了,每人都以各自的感受宣示解读乐曲的主权:“我觉得这首曲子说得是……”仿佛那就是唯一的真相。再想想那句“全人类共通的语言”。这究竟是声音的“神性”,还是“骗术”?
其实,真相也就在这句话中。只不过我们需要换个角度,将它“倒”过来看——“没有语言,就没有共通的音乐”。如此,便是另一层意思了。想想吧,为何许多音乐风格诞生之初,都不为人所接受;为何对听者而言,一种全新的音乐就如说胡话一般令人困扰,甚至愤懑……
是的,声音过于抽象。只有先成为一门“语言”——只在像语言那样确立某种稳固的法则之后,它才可能共通。别忘了:语言同样是一门声音的艺术。希腊的悲剧、史诗,皆为口语的表演形式;诗歌,这最古老的文学体裁,更是源自对节奏的激情——音节之押韵,语速之抑扬,就是最天然的旋律。阅读仅仅始自聆听尽止处。即使在阅读中,人也在聆听那些无声的流动:字词自有轻重,似音之强弱;行文自有快慢,有节奏的缓急;语调自有高低,如声响之沉浮……在那些时刻,音乐并非语言的对立,而仿佛它的“底片”,沉于一座座文字景观下,那片尚未显现的黑暗中。
早期音乐家无不明白这一点。千年以来,声音的历史,就是这样一部逐渐“显形”的历史,是一段在参照、借鉴语言的进程中,逐步确立其自身规则、体系的“成像”之旅。而这“像”,涵盖音乐的一切维度:调性、节奏、和声、句式……
调,即一组稳固的音高排列:某些音主导,其余音居之次要。音与音之间依次排位,构成主、谓、宾般的语序基础,以此建立普遍的和声法则。语句声调、发音轻重,同样影响了音型节奏的范式(譬如古典音乐中常见的切分音、倚音等,就与意大利语的发音规则密切相关……)。疑问、肯定、否定等不同的对话形态也被逐一仿照,而诗歌中的押韵、排比,以及明喻、隐喻等一系列修辞手法,更深远启示了音型动机的重复、模进、转位、倒置……伯恩斯坦就曾在他的“诺顿系列演讲”中,探讨了西方音乐中的修辞学,并指出它是如何潜在地作用于我们对音乐的理解的。
正是在修辞的维度里,音乐超越了语言。想象一下:多种声音的同时进行,能够发生在言语的世界中吗?对话中,不同的话只能在同一时间被单人说出,不然便会陷入“各说各话”的混战:甲说“桌子”的当刻,乙说“椅子”,丙说“凳子”,那我们必定什么也听不清。换言之,语言是单线的。这单线,归结、受制于词语自身的确定性。但音乐却能使不同的声部、旋律同时进行而不会发生语义的混战,相反,它们会组合成新的秩序。
正因为抽象使音符处于“无法确定”的状态——任何单独的音都是无意义的,它不过是声波的振动频率而已——它也因此向一切其他的音符敞开着:音与音彼此填补,彼此呼应,彼此成全,由之生出无限的可能。由各单音组建的纵向建筑谓之“和声”,以各声部构成的横向空间谓之“对位”。也就是如此纵横的交织,使音乐成为一门立体的语言。在一首巴赫赋格曲的开篇,当主题于高声部进展过半,同一主题回声般在低声部切入;如同对回声的呼应,对题紧接着在高声部出现。倘若将这些不同声部的行进看作一种交互的修辞,那我们就是在同一刻的陈述中,获致了多重隐喻。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中,当那个著名的“命运动机”以回声、倒置、压缩、转化的形态在不同声部间此起彼伏,我们仿佛听到了数十种不同的隐喻一齐编织着“命运”不可挣脱的巨网;在李斯特《b小调奏鸣曲》中,象征“命运”与“魔鬼”的两组动机在两条声部同时显现,作为相反的寓意无隙地合为一体,共同构成一个新的喻义:堕落。那是“隐喻的隐喻”:在那个瞬间,我们进入了修辞的绝对领地,那个连语言也难以抵达的抽象地带……
这就是声音的第二重空间:一个由特定的修辞符号构筑起的立体世界。正因它所蕴藏的无限可能,音乐得以不断扩展自身的疆域,得以在拓展虚构的道途中越行越远。
然而,我们能否仅仅从“语言”的立场,去看待音乐中的一切?我们自然可以从修辞的维度去解读,甚至“破译”音乐,但能否用它来阐明我们为何被音乐感动?换言之,音乐为什么能“感动”我们——仅仅因为声音在我们脑海中,被转化成了语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