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一月的海

致岁月迢迢 作者:绿亦歌 著


1

赵一玫抵达苏丹,是在四月的第一天。

首都喀土穆正式进入热浪滚烫的夏日,平均温度能够达到四十摄氏度。撒哈拉沙漠的沙尘暴也开始蠢蠢欲动,走在路上,只觉得万物都在燃烧。

赵一玫下了飞机,有一封新的邮件,点开来看,是接待方发来的道歉信,告诉她原本安排来接机的司机感染了疟疾。因为最近天气炎热,就医的病人太多,实在没有办法按时来接机,请求她的谅解。他们会在人手空闲后,第一时间赶来机场,麻烦她稍作等待。

在这里,感染疟疾常见得如同感冒发烧。赵一玫读完邮件,就拿手机拨打联系方的电话。对方很快接了电话,赵一玫开门见山:“你好,我是Rose,我已经抵达喀土穆,也已经收到邮件。你们不必抱歉,也不用再派车来接我,我有地址,可以自己过去。”

对方感到有些吃惊:“Rose……你应该知道,我们这里的治安,比不上你们中国。”

“我知道。”赵一玫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我知道自己在哪里。”

这个世上,又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

对方见她执意如此,又碍于医院确实派不出人手,于是一次又一次地道歉,并且对她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赵一玫挂断电话,走出机场,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黄土,远远能看见几棵树,但更像是已经枯死的。赵一玫举起手,隐约能感觉到风。

她笑了笑,有风的地方,就有希望。

非洲,一块被上帝遗弃的土地。而苏丹,则是这块土地上最不安定,以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赵一玫漫不经心地走在炎炎烈日下,心想:上帝又何曾真的眷顾过众生呢?

沙漠曾是赵一玫最厌恶的地方,因为在她的印象里,那代表着炎热、贫瘠和了无生机。

那时候她还热衷于追着雪季去阿尔卑斯山滑雪,去冰岛泡温泉和深潜,对于热带气候,赵一玫曾做过的最大让步就是夏威夷。因为那里有奢侈豪华的海滩酒店、身材完美的英俊男人和彻夜不眠的顶级跑车。

赵一玫很快便在机场外拦了一辆出租车,也懒得再讨价还价,将医院的地址报给对方后,就靠在玻璃窗上,一动不动地望着外面。

车上没开空调,循环器吹出来的也是热风,空气闷热难受。赵一玫一声不吭,仿佛失去了五感。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跟她搭话,永远绕不过那几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来这里做什么。

赵一玫沉默不语。她一路从墨西哥回到美国,再由洛杉矶飞到开罗,买了时间最近的一张从开罗到喀土穆的机票。她在机场的凳子上坐了一整晚,昼夜不停地奔波了三天两夜,跨越了大半个地球,再加上这灼热的阳光,她的身体已经到达极限。

汽车驶入城镇,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向赵一玫介绍着喀土穆。可他话还没说到一半,就有一辆皮卡从转角处直冲过来。司机情急之下猛地将车身转过九十度,电光石火间,只听到惊心动魄的一声巨响。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赵一玫坐在后座没有系安全带,整个人翻倒在地,狠狠地撞上车门。一瞬间天旋地转,剧痛反而是后知后觉地涌上来的,赵一玫只觉全身的骨头都已经碎了。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司机从安全气囊里爬出来,解开安全带,头也不回地跑了。

好在她尚未失去听觉,又听到一阵车轮声,之后再是一阵大吵大嚷。有人用武器在重击,赵一玫听得懂阿拉伯语,再联系上刚才那位司机慌不择路地逃跑,猜到自己这是遇上帮派火并了。

当地三角洲地区危机、政治谋杀、街头帮派冲突、武装抢劫、暴力犯罪、走私、选举暴力、恐怖袭击……人人都遭遇着生存危机。

赵一玫倒在车门上,感觉自己的手臂已经完全失去知觉,鲜血汩汩地流出来,淌在肮脏的地上,只闻得出血腥味。赵一玫熟知各种急救常识,深知自己此时应该打开车门逃出去。这种劣质老旧的汽车不经撞,在如此高温的暴晒下,很容易发生爆炸。

可现在外面有帮派火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并且她对车外的情况一无所知,现在贸然闯出去,被误伤的可能性更大。

更何况,她是真的没有一点力气了。

还真是出门没看黄历,赵一玫倒在血泊中,眯起眼睛,心想:要是我就这样死了呢?

可能是她这一生在鬼门关徘徊的次数太多,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只是一闪而过,然后就停了下来。

因为在这一瞬间,赵一玫感受到了风。

真的是风,风中带着细沙,竟让她无端端想到了大海。一月的海,冰冷的,壮阔的,沉默的。

那风落在她的眼睛上,细沙覆盖着她的睫毛,像是颤抖的蝴蝶。赵一玫强忍着剧痛,忽地笑了。

外面激烈的打斗声渐渐安静下来,赵一玫心想:大概是自己失血过多,却又觉得意识尚且清醒。她咬紧牙关,用还能动的左脚颤巍巍地去踢车门。可车门岿然不动,她怎么能死在这里呢?赵一玫咬紧牙关,一下一下地踢着车门。

越是螳臂当车,反而越是激发了她求生的意志。像是过了一整个世纪那样漫长,赵一玫突然听到一句中文:“车里有人!”

下一秒,有人打开了车门,明晃晃的阳光直射入赵一玫的眼里。在眩晕之前,她只看清楚对方身上穿着迷彩服,应该是军人。

赵一玫只是因为贫血而短暂昏厥,醒过来的时候,她正躺在一辆越野车上。车前排坐着两个男人,是刚才的迷彩服,肩膀上印的是五星红旗。

赵一玫沙哑着声音开口:“谢谢。”

开车的男人看了她一眼,是刚刚开门救她的那个人。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略有些诧异,回过头看了赵一玫一眼:“醒了?”

“你不要乱动,刚刚给你做了简单的处理,右手骨折,具体的内伤还要等拍片以后才能知道,有什么不适吗?本来想送你去医院的,”男人解释道,“但收到沙尘暴的预警,只能先送你回我们的大本营,那里有军医。”

“谢谢。”赵一玫再次重复。

对方这才反应过来:“中国人?”

赵一玫本想点头的,却发现身体一动就疼得厉害,于是只眨眨眼:“是,赵一玫,你们可以叫我Rose。”

“雷宽,”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进行了自我介绍,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同伴,“陆副队,陆桥。”

“麻烦你们了。”

“别说话了,刚刚给你打了葡萄糖,你的身体状态很糟糕。”

长途跋涉加上两夜未眠,换了一个男人来也得倒下。赵一玫却也没有解释或是诉苦,只说:“没关系,我忍得住。”

对方却没有再跟赵一玫说话。

2

越野车一路风驰电掣,很快便抵达了驻军大本营。陆桥简单地交代了几句后,就有别的军人抬着担架送赵一玫到了军医处。

负责赵一玫伤情的军医是个女人,叫李岚,三十岁出头,笑起来眼角有细纹,看起来很和蔼。她认真地给赵一玫做了个全身检查,第一时间确认没有伤到脊椎。

陆桥的紧急处理很到位,李岚立即叫来护士,给赵一玫做手术。

等麻醉过后,赵一玫再清醒过来时,就看到李岚在整理药箱。她察觉到赵一玫的动静,头也没回地说:“小姑娘,你一个人来苏丹啊?”

“嗯。”赵一玫回答,“给你们添麻烦了。”

赵一玫的目光巡视了一圈,欲言又止,李岚将她的手机递给她:“在找这个?”

赵一玫点点头,她的手臂还不能动,只能麻烦李岚帮她打电话去医院。手机开了外放,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你好,我是Rose。嗯,路上遇到一点小情况,我现在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不用担心,过一会儿找到车我就过去。”

挂断电话,李岚面无表情地看着赵一玫,摇头说:“小姑娘,你哪里都不能去。”

“我要去医院,我在那里工作。”

“工作?”李岚有些诧异,想了想,“你是志愿者?”

赵一玫点点头,自嘲地笑笑:“对,还没来得及报到,自己就先成了伤患。”

“这边每年都有成批的志愿者,不过大多数是来支教的。你去医院?你也是学医的?”

“不,我主要从事翻译工作,接受过培训,会一些护工的活。”

“翻译?你会说阿拉伯语?”

“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法语,”赵一玫毫无炫耀之意,认真地回答李岚的问题,“还有北京话。”

对方这下对她更有兴趣了,军营里都是大男人,难得见到年轻的小姑娘,李岚忍不住拉着她多聊了几句:“真厉害,大学就是学语言的吧?”

赵一玫点点头:“我大学主修西班牙语,别的都是辅修和自学的。”

李岚问:“你是哪所大学的?”

西班牙语和法语还说得过去,但国内开设葡萄牙语的学校少之又少,更别提阿拉伯语了。

赵一玫没回答,只说:“我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所以学习语言的资源也丰富一些。”

“怪不得,”李岚说,“看你的样子,还没工作吧?现在是放假吗?还是间隔年?”

赵一玫直截了当:“中途退学,现在是无业游民。”

李岚被她堵得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问点别的:“为什么来非洲?”

对于这个问题,赵一玫却没有直接回答。

她望向窗外,此时已是黄昏,沙漠被夕阳的红色所覆盖,变得柔和而遥远。它依然贫瘠、了无生机,却又有一种宁静从大地深处破土而出。

“可能是某种情结吧。”她回过头,轻声说,“我十八岁的时候看过一本书,那时候就想,总有一天要来非洲看看。”

“三毛的《撒哈拉》?”李岚猜测。

赵一玫摇摇头,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那本书还是我偷来的呢。”

李岚知道她不愿意再讨论这个话题,每个人总会有点执念,否则活着就太过无趣了。赵一玫说是非洲情结,李岚不置可否,但她知道绝对不是全部。

眼前的女孩很漂亮,蜜桃色的肌肤,酒红色的长卷发,身材高挑,没有化妆,却有一种流光溢彩的美。

她不应该在这里,李岚想,她应该属于另外一种世界。

此时的赵一玫正低着头,认真注视着地板上落下的光影。

她笑起来有点轻佻,但很迷人,李岚见过很多做志愿者的女孩,她们大多心地善良,穿着打扮都很朴素,一看就是那种好女孩。

Rose,玫瑰,李岚心想,这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

输完液后,赵一玫执意要离开军队大本营,去医院报到。军事重地,本来也不该让她舒舒服服地躺在这里疗养。

李岚不知道赵一玫是靠着怎样的毅力像个正常人一样站了起来,晚饭是李岚帮她从食堂打来的稀饭,赵一玫的手臂上还打着石膏,却坚持要自己来。

赵一玫拉开病房的白色拉链,这才看清李岚办公室的全貌。木质的办公桌靠在泛黄的墙边,文件收拾得整整齐齐,桌上一支乱放的笔都没有,一派军人的习惯。

唯一的装饰品,是墙上挂着的相框。赵一玫抬起头,在看清照片的一刹那,她只觉得天崩地裂。

像是有人活生生挖出她的心,放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捏——

赵一玫弯下腰,五脏六腑一齐痛苦地叫嚣。

她以为自己早已断了七情,灭了六欲,却在这一瞬间,被绝望如潮水般吞没,窒息。

李岚被她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赵一玫强行将自己的血和骨一点一点拼回来,然后强迫自己再一次看向那张照片。

李岚见她在看相框,出声解释:“我们部队的合照,陆副队和雷宽,你都见过了。中间那个是我们沈队,出任务去了。你应该看了新闻吧,南苏丹暴动,他们去把在那里的国人给接回来。”

赵一玫没说话,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开口:“危险吗?”

“你说呢?”李岚说,“南苏丹自独立以来发生的最大规模武装冲突,美军都已经撤离了。”

说完以后,李岚看了赵一玫一眼,见她还盯着那张照片,忽地反应过来——她那句“危险吗”问的并非是南苏丹,而是这个人。

李岚警觉且好奇地问:“你认识我们沈队?”

认识他吗?沈放?

赵一玫陷入漫长的沉默中。她和这个人,曾住在同一屋檐下,相互憎恨了数十年。他恨不得她去死,她也不盼他活着。

赵一玫仰着头,沉默地注视着他的照片。他依旧英俊逼人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嘴。一束阳光从窗口切下来,他在明处,她在暗处,所以她看得到他,他却再见不到她。

她认真地凝视他。

过往的岁月只在一刻就无法挽回地坍塌了,原来对她而言,他已经变得如此陌生。

年少的时候,她以为自己会永远爱他,哪怕他不爱自己,他这辈子也是属于自己的,满满当当,只有她。

“不,”她摇摇头,说,“只是很像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

“爱人?”

“不,”赵一玫说,“故人罢了。”

这一刹那,那些早已尘埃落定的过往,似乎卷起一阵细微而陈旧的风。她闭上眼睛,才终于肯承认,时光的大河漫漫,早已让那些爱恨情仇变成上一辈子的事了。

而今生今世,他和她路归路,桥归桥,从此山水再不相逢。

生离亦如死别。

天黑下来以后,雷宽才终于抽出空来送赵一玫去医院。军事重地,别的车是不允许开进来的。

在出军营的时候,突然响起一阵警报声,赵一玫以为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故,一下子坐直了身子。雷宽的对讲机响起,他迅速拿起来,压低了声音和对方说话。

然后就见前方出现浩浩荡荡一列车队,开着大灯,沙漠被照得如同白昼。最前方的一辆越野车猛地一个急刹,在雷宽面前堪堪停了下来。

车门被打开,赵一玫首先看到的,是一双沉重的黑色军靴,然后是浅绿色的军裤,一双长而有力的腿。

男人漫不经心地扣上军帽,直直地向着雷宽走来。

赵一玫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整个人如坠冰窖,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背后是十几辆刺眼的车灯,迎着月色和漫漫荒漠站立,像是收割命运的死神。

幸好雷宽马上打开车门跳了下去。男人走到一半停了下来,雷宽对着他利落地敬了个礼。

“沈队!”雷宽欣喜若狂,“你回来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淡淡地问:“去哪儿?”

“报告沈队,今天在路上遇到一个中国人,来这边做志愿者的,出了车祸。下午在军医处做完了手术,现在受命送她去医院。”

沈放点点头,随意向车子扫了一眼。车里没开灯,从外面隐隐约约只能看到一个人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只见他拍了拍雷宽的肩膀:“注意安全。”

雷宽得令,敬了一个礼。

雷宽上车后发动了车子,从后视镜里看到沈放还站在原地,回头跟赵一玫说:“刚刚那是我们沈队,全世界最帅的男人。”

赵一玫坐在越野车后排的座位上,安静地低着头,长发垂下,遮住了她的脸。她一动不动,也没有接雷宽的话。

越野车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这天夜里,赵一玫做了一个梦。

她这些年总是靠着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已经许久没有做梦了。

她竟然梦到好些年前,她才二十出头,念的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斯坦福大学,活得肆意漂亮,人人都说她是上天的宠儿。那是她和沈放,唯一一次在美国相遇。

他站在旧金山黄昏的路灯下,冷冷地看着她。

他冷笑着开口:“天底下有哪一个妹妹成天觊觎自己哥哥的?”

赵一玫记得那是一个夏日的夜晚,可他却像是浑身结了冰,戾气极重,一字一顿地继续说:“赵一玫,你还记不记得我祝过你什么?”

她在梦中张嘴,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来。下一秒,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就直直地向她冲来,车灯大亮,照得她整个人双目失明。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撞飞了,然后重重地坠落。

赵一玫从梦中惊醒,在黑暗中一下又一下地眨着眼睛,才后知后觉地清醒过来,那只是一个梦。她睡在窗边的床上,远远望去,非洲大陆的深夜,只有茫茫的沙漠。

她想起来了。

他祝过她什么?

他祝她赵一玫,一生所求,皆不可得。

3

沈放从南苏丹带回来的,是第二批企业的中国工程师们。

从南苏丹回喀土穆,他们几乎是一路从硝烟战火中冲出来。除了保护人员的安全外,还有重要的文件资料,和一些关键性的设备。

等沈放回到喀土穆的时候,竟然有种回到家的错觉。南苏丹战火纷飞、索马里海盗猖獗、尼日利亚接二连三的炸弹爆炸……

和更穷凶极恶的地狱比起来,苏丹竟然也算是天堂了。

沈放回到军营后也没能立刻休息,国内的物资和医疗用品刚刚运送到,经过李岚他们的清点以后,再由他负责捐献到苏丹各医疗机构。

这天,喀土穆的室外温度高达四十八点五摄氏度,沈放一行人达到医院的时候,几乎能闻到皮肤腐烂的味道。在走廊里,一路哀号声四起,消毒水和麻醉剂是奢侈品,大部分包括截肢缝合的手术都是在患者意识清醒时直接进行。沈放无意在医院逗留,待物资清点结束以后,正准备离开,却被一旁的护士叫住。

“你们是中方的军人吧?”对方问道。

沈放点点头,护士让他稍等片刻,然后从办公室里拖出一筐西瓜:“Rose听说你们要来,让我转交给你。她今天去政府递交材料了,不能亲自来感谢,说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送,希望你们不要嫌弃,这是她昨天特意去买的。”

“Rose?”

“新来的志愿者,中国人,早前出了车祸,是你们部队的人救了她。”护士解释说。

沈放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件事。他回到喀土穆后,雷宽和李岚都跟他提过。特别是李岚,老在他耳边叨叨,说他那天不在,实在太可惜了,很久没见过那么漂亮的中国女人了,还是美国名校毕业,会六门语言。

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李岚却不厌其烦地说了过好几次。沈放心里明白,这里白日漫漫,时间就像是停止了,下一场雨都能让人记上大半辈子。

“Rose.”沈放蹙眉,他不喜欢这个名字。

这几年来非洲做义工的大学生越来越多,甚至有点掀起潮流的意思。特别是一些名校学子,为了漂亮的履历,把公益当成跻身职场的敲门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但无论出发点和动机如何,对于这些愿意千里迢迢离开安逸舒适的环境,愿意来出生入死的人,沈放都是敬佩的。况且大部分人做公益和慈善,是真心怀着大爱和善意。

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

沈放看着那一筐西瓜,想象了一下一个女人背着它们在喀土穆的炎炎烈日下行走,觉得这个心意十足,也没什么可拒绝的。反正也不是只送给他的,于是他扛着一筐西瓜就离开了。

沈放回到军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李岚听说是赵一玫送的西瓜,喜滋滋地招呼着大家把它分来吃了。

“小姑娘的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她问沈放。

“没看到人。”沈放说。

“你也不知道帮我问一句,”李岚说,“一个女孩,千里迢迢来做这边做志愿者,一下飞机就遇上帮派火并。要是陆副队他们到得晚,说不定就死在车里了,想来也是真的可怜。”

沈放没吭声。

他坐在窗台下,西瓜只吃了一口,便搁在了一旁。他吃不惯甜的,特别是这几年,一吃甜的东西,五脏六腑都觉得难受。

“暴殄天物。”雷宽凑过来,也不多问,拿了他的那块西瓜啃得干干净净。

沈放没搭腔,他侧身而坐,一手搭在膝盖上,望着远方。他生得英俊,穿着军装,在夜色下衬得轮廓分明。

“看什么呢?”

“没什么。”沈放笑了笑,指了指天上的月亮,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四月。”

4

赵一玫很快就适应了在苏丹的生活。

她的工作,名义上是代替上一任志愿者负责文件的翻译和联络,但实际上,医院的人手远远不够。她受过专业的救护训练,专业程度已经超越这里大半的护士,甚至是许多医生。白天的时候,她除了做护工以外,也竭尽所能地去传授他们正确的医学知识。

好在在如此炎热的气候里,她的伤口并没有感染恶化,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

每天忙得无暇他顾,渐渐地,连赵一玫自己都觉得,军营里的那张照片,只是自己做的一场梦。

这么多年,真真假假,她时而是戏中人,时而是座下客,时间久了,就连自己也分不太清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四月下旬,赵一玫跟往常一样,晨跑结束以后去上班。

前台值夜班的护士探出头去,看到她,兴奋地大声喊:“Rose!Rose!Rose!”

赵一玫以为发生了紧急事故,大步走上前。众人错开身子,她就看见旧迹斑斑的木桌上摆着一大束盛开的鲜花。

大红色的玫瑰,触目惊心的色彩,静静地绽放在死亡之谷。恐怕这里的许多人,别说玫瑰,一生就连花是何物都不曾知晓。

赵一玫伸出手,没去触碰花瓣,而是生生抓住玫瑰花枝上的荆棘。旁边的护士低呼一声,赵一玫的手指被刺破,有一丝血流出来。

赵一玫勾起嘴角,笑起来。有刺的花,才称得上真正的玫瑰。然后一张香槟色的卡片从藤蔓间掉下来——

“生日快乐。姜河&何惜惜。”

赵一玫这才恍然想起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而如今,生养她的人统统不在世间,她自己过得不分晨晓黄昏,许久未看日子。忽地被人提醒,多年前的这一天,她出生在了这个世界。

赵一玫漂泊已久,曾经的朋友早已断了联系,也只剩下学生时代的姜河和何惜惜了。知道她们惦记着自己,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发一封邮件报声平安。

赵一玫向来觉得自己行事乖张大胆,不按套路出牌,可就连她自己也无法想象,她的朋友们是如何将这一大束鲜花,隔着千万里,在这一天的清晨,准确无误地送到她的眼前的。

在黄土和沙漠之间,在死亡和破碎之间,这束花真是美得让人嫉妒。

这天赵一玫下班后,特意回到住处,从行李箱的最里面找出一条酒红色长裙。背后开衩,露出大片光洁的皮肤。她将长发高高盘起,系上一颗珍珠,熠熠生辉。然后坐在镜子前,认认真真画了一个妆,轻轻涂上亮亮的眼影,在明明灭灭的黄昏里,像是星辰在跳舞。

非洲白天太热,再怎么持久的妆,一上脸就被汗水冲得干干净净,可她执意将沉重的化妆包一路带了过来。

赵一玫坐在镜子前,最后一步,仔细地抹上口红。然后她站起身,提着长裙,对着窗外的天地微微屈身,像是要奔赴一场华丽的盛宴。

镜子里的她美得隆重,赵一玫笑起来,她也曾有过活得像公主一样骄傲的岁月。

她租了一辆车,独自开了很久,终于在夜里抵达土堤岛。

来自埃塞俄比亚的青尼罗河,和乌干达的白尼罗河在此交汇,成为世世代代的尼罗河。

赵一玫站在河堤边,看到一条青色大河和一条白色大河,泾渭分明,互不相干地平行奔流。

然后终有一刻,诞生于非洲的热带丛林和群山之中的它们相遇了,汇聚成世界上最长的河流,穿越瀑布、沼泽、峡谷河和沙漠,孕育生命。

这样的命运,才能称得上是久别重逢。

岛上的风很大,赵一玫靠着岩礁,盘腿在地上坐下。她从包里摸出一盒火柴,皱皱巴巴的盒子,也记不得他是什么时候送给她的了。其实也算不上送,只是随手丢给她的,并未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却被她视为珍宝,当成平安符一直带着。只有很偶尔的时候,才舍得划上一根。

这已是最后一根了。

赵一玫拿出火柴,在火柴盒上划了一下,没点着。她又试了几次,侧面的红磷已经脱落得所剩无几,火柴头上的硫黄大概也早就分解了。赵一玫咬牙,再使劲一擦,盒身凹进去,火柴从棍子中间断成两节。

“生日快乐。”她自嘲地说。

这天正好赶上军营一月一次的休假。

李岚一大早就在门口堵人,好不容易才逮着沈放、雷宽,还有陆桥一起。她拉开车门,不由分说就挤上去坐好:“沈队带我们兜风去!”

沈放哭笑不得:“我去办点私事。”

“知道你要去哪儿。”李岚摆摆手,“一起去呗,反正也没什么玩的,出去溜达溜达。”

沈放不置可否,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直直地向前冲,还没系好安全带的李岚被他吓了一跳。

沈放一上午去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喀土穆的客栈。老板们见到他,也是熟门熟路地拿出记事本,把人数、时间、房间价格报给他,沈放也只是随手翻翻,然后便拿出现金结账。

队里的其他人已见怪不怪,沈放一直有这么个怪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找去当地的客栈,和老板达成一致,要是遇到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旅人,能收留的就帮一把,所有费用都由他负责。

那些入住的客人沈放一个都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要是有人问起来,老板就说是自己做善事积德。他提出来的条件也简单,穷凶极恶之徒不收,女人和小孩优先。

李岚第一次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困惑了很久。

“沈队,不是,你这公益不算公益,捐款不算捐款的,连个记录都没有,你图什么呢?”

“积德呗。”他随口说道。

后来有一次,他们驻扎在西藏,有个年轻姑娘的钱包和手机都被人偷了,又遇上暴风雪,冻伤倒在客栈外,被老板抬了回去。姑娘身体恢复以后,在和老板的闲聊中得知了沈放的事。

姑娘也是倔强,坚持在店里洗碗做工,用来抵房费。等了一个月,还真的把沈放给等到了,就为了跟他说句“谢谢”。

“我今年大四毕业,和男朋友都是初恋,谈了八年,本来打算毕业就结婚的,没想到他突然变了心。”女孩说,“以前约好了毕业旅行要来西藏的,结果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来了。失去一个人真的太难受了,真的是痛到打算死在这里的。觉得活不下去,心都被人挖出来碾成了渣,心想这辈子没了他,怎么能过得下去。”

“那天我倒在暴风雪里,心想:就这样死了也不错。他总会一辈子记得我,于心有愧,不得安生。”

女孩还想说什么,沈放却出声打断了她:“既然没死成,就好好活着。”

然后他没等对方再说话,转身就走了。那天李岚正好也在,她一路跟着沈放,在雪中走了许久,一条路一直走到尽头,沈放才终于停了下来。

他回过头,看着李岚,突然开口说:“我有一个妹妹,离家很远,四处漂泊。”

李岚至今都记得,那是沈放第一次提到自己家里的事。

他当时拿着打火机,但他戒烟已久,身上带着火机,大概只是个习惯。火苗在他的眼底跳跃,他松开手,火焰熄灭,然后又点燃。反反复复几次后,他才继续说:“每次看到这些无家可归的旅人,我就想她会不会也会有这样的时候。所以我能帮衬一点算一点,做点善事替她积点德。万一她哪天流落街头,希望也能有好心人肯收留。”

想来他这一生,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李岚却越听越糊涂:“你妹妹一个人在外面?那你怎么不去找她呢?有你这样当哥哥的吗?”

沈放蹙眉,似乎有些厌恶:“我不想再见到她。”

“等等,说好的兄妹情深呢?这又是什么意思?豪门财产纠纷吗?”李岚瞪大了眼睛。

沈放冷笑一声,转身走了。算起来也就这么一次,李岚后来再也没听他提起过那个妹妹。

等沈放把他的私事处理完,李岚他们已经在集市上来来回回逛了无数次,还顺便见义勇为抓了个小偷。

正是黄昏,太阳落山以后,雷宽有些蠢蠢欲动:“走走走,喝一杯去。”

陆桥不喜欢吵闹的地方,不屑地说:“就你那点酒量?”

“我酒量怎么了?”雷宽不服,“陆队,你说说,上次先被喝翻的人是谁?”

“要不我们去找Rose吧?”李岚说,“她一个人,叫出来一起打台球。”

“今天有事,我就不去了。”沈放从裤兜里摸出钱包,甩给李岚,说,“算我的。”

李岚等的就是这个,接过钱包,还贼心不死:“真不去?你和美人怎么这么没缘分。”

雷宽不正经地吹了一声口哨,说:“这个我保证,大大大大大美人。”

沈放没理他,拿出钥匙,往停车的地方走。

“等等,老大,就这么一辆车,你开走了我们可怎么办?你要去哪里?”

沈放头也没回,给了追上来的雷宽一个漂亮的过肩摔,然后打开车门,利落地绝尘而去。

出了城区,沈放反而将车速降了下来,他摇下车窗,风里带着细沙和热气。一望无际的沙漠,似乎只有他一人,在静静地等待天黑。

沈放在土堤岛停下,倒车的时候,发现不远处的灌木林里竟然也停了一辆车。沈放朝岛上望了一眼,没看到有人,便猜想可能是被人遗弃在这里的。

沈放从右边的路走过去,在一块暗礁边坐下,一瞬间有风狂卷而过,河水怒吼。沈放从包里摸出两支烟点燃,放在脚边,也不抽,就看着烟雾慢慢飘远。河边风大,烟头明明灭灭的,没过多久就烧到了底。

他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亮,突然想起一些学生时代的事情。那时候老师教他们背课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沈放笑了笑,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样怪没劲的,便起身准备回去。插钥匙的时候,沈放突然听到有声音,然后就看到刚才停在灌木林里的车子发动引擎,主人一脚干脆的油门,“轰隆”一声,狂躁地扬长而去。

两辆车擦肩而过的瞬间,沈放心不在焉地想:原来还真的有人。

两盏车灯亮起,一片漆黑的公路上,他向左驶,她向右拐;一座暗礁之隔,她在左岸,他在右岸。

犹如眼前的青白尼罗河,转过身的时候,却都没有看到彼此。

只剩下一根再划不燃的火柴,和两支渐渐熄灭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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