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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清晨,羞涩的太阳一点一点地将自己的脸露出来,放射出的光芒也从微弱逐渐加强,穿过厚重的窗帘,洒落在小小的房间里。
“丁零零……”
床边的维尼熊闹钟铃声大作,我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把闹腾着的闹钟关掉。
我好像做了个很不好的梦!
我这样想着,摇晃着晕乎乎的脑袋,努力回想着梦境中的场景。
突然,我的脑海中灵光一闪。
啊啊啊,我想起来了!
我一蹦三尺高。
然而,下一秒我就蔫了。
怎么又梦到了那个披着天使外皮的恶魔!
我想起小时候碰到的那个犹如天使一般的男生,想到他说的伤心难过时吃甜食能转换心情的话,每当心情低落,我就总是会忍不住拿起一块甜食,渐渐地,我也就成了一个没人喜欢的胖女孩了。
轻轻地捏了一下肚子上的赘肉,再看看自己粗粗的手臂和大腿,我忧伤不已。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还是一个昭示着我会倒霉的梦……
今天一定会成为我的倒霉日,因为每次做了这个梦之后,我这一段时间就会变得非常倒霉。
事件一:穿着镶满蕾丝和缎带的新裙子,开开心心地去参加朋友的聚会,刚刚出门就踩到香蕉皮滑倒,还把脚扭伤了。
事件二:去音乐补习社参加竖笛合奏选拔会,明明在家练习了几百遍,很有信心地参加这个活动,竖笛居然发不出声音了。
事件三:妈妈的生日到了,想为妈妈亲手做个蛋糕。省下零用钱去超市买了最好的材料,还拜托邻居家的阿姨教自己小秘方,自己也试吃过,确定万无一失,居然在把蛋糕端上桌子的时候跌倒,还把蛋糕砸在妈妈的头上。看着打扮精致、美丽动人的妈妈一头一脸一身的奶油,我有种忍不住想钻进地洞的冲动。
事件四……
啊啊啊!
我能不能不要出门啊,就让我今天一天都关在房间不要出门吧,今天肯定会干什么什么不顺,干什么什么倒霉,想起以前的悲惨遭遇,我心里就特别害怕今天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可今天是开学第一天,不是说第一天都是最美好的吗?
“老天保佑,让我在新学期有一个新开始吧,我的要求不高,就让我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一天吧。”
我双手合十,在心里默念着,然后才慢吞吞地走出房间。
刚走到楼梯转弯处,我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阵开心的笑声——是蒂斯嫚和妈妈在一起开心地做早饭。
我想,在外人眼里,蒂斯嫚才比较像是妈妈的小孩。
我妈妈曾经是一位著名的电影明星,主演了好多票房过亿的电影,和世界上许多优秀的导演都合作过,在演艺圈见过无数帅哥型男并与他们拍过对手戏,可是妈妈从来没有和谁传出过绯闻。
在她正当红,刚刚拿下金像奖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妈妈遇见了一个风流倜傥、如脱缰野马般不受约束的摄影师,也就是我的爸爸。一记回眸,一个驻足,在几天的拍摄过程中,那个摄影师被妈妈的清纯与善良深深吸引。长达五年的恋爱长跑中,爸爸用尽了各种浪漫感人的招数,就连他一向嗤之以鼻的“结婚”也被搬了出来,终于得到妈妈的点头。妈妈与爸爸结婚后,从此息影,成了一位家庭主妇,在生下我后,更是把生活的重心放在了我的身上。
可是我让妈妈很失望,我既没有妈妈的美貌,也没有爸爸的气质。
我的头发既不柔顺也不服帖,眼睛虽说黑白分明,很清澈,但是由于自卑的性格,不敢抬头看着别人的眼睛。
嘴巴虽然小巧,却不善言辞。
特别是因为喜欢吃甜食而发胖的身材,在周围女生姣好身姿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笨拙了。
寄居在我家的蒂斯嫚却和妈妈年轻时有几分相似,她有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苗条的身材,又特别会讨人喜欢。
她的爸爸妈妈和我的爸爸妈妈是好朋友,在她八岁的时候,他们不幸发生意外过世了,我的爸爸妈妈特别同情她,不想她去福利院,就收养了她,从此她就在我家住了下来。
“阿姨,你今天穿这身衣服真是太好看了,我都不应该叫你阿姨,可以叫你姐姐了。”蒂斯嫚眨巴着她那双迷人的大眼睛对我妈妈说。
“呵呵……怎么会?你们长大了,阿姨也不年轻了,怎么可能像你的姐姐啊。”看得出来,妈妈还是很开心,笑得合不拢嘴。
“哪里,哪里,我是说真的啦!”
“潘朵拉,早上好,快点过来坐吧,早餐马上就好。”蒂斯嫚看见我从楼梯上走下来,对我热情地打招呼。
我还没从今天早上的梦中回过神,整个身心仍然沉浸在今天可能发生不好的事情的恐慌感中,一下子无法适应这样的热情,讷讷的,不知道怎么应对。
妈妈皱起了眉头:“你这个丫头,蒂斯嫚和你打招呼,你都不会回礼的吗?看看蒂斯嫚多懂事,知道今天早上有事情,一大早就起来到厨房帮忙。你这孩子却睡到现在才起来,还磨磨蹭蹭的!”
一早就被妈妈这样说,唉,这就是那个梦的魔咒吗?
我低着头不知道怎么为自己辩解。
余光扫到蒂斯嫚头上戴的珍珠发卡,配着她那漆黑柔顺的长发,显得特别有气质。
那个发卡好眼熟,好像是妈妈的。那可是妈妈心爱的东西,记得小时候我就曾经摸着那个发卡对妈妈说:“妈妈,你戴这个真是太美了。”
我还记得妈妈露出温柔的微笑,摸着我的头对我说“等你长成了一个优雅的淑女就送给你”,可为什么发卡会戴在蒂斯嫚的头上啊?
“妈妈,发卡……”我讷讷地开口。
妈妈还没来得及说话,蒂斯嫚便抢着说:“这个发卡是昨天晚上我帮阿姨整理房间时看到的,阿姨看我很喜欢就送我了。啊,我还是不应该要这么贵重的东西,阿姨。”
说完,蒂斯嫚露出惴惴不安的表情。
看到了美丽的蒂斯嫚这样的表情,我想天底下没有任何人还会指责她。
“没事的,蒂斯嫚,你戴着很合适,今天是你们新学期的开始,就戴着这个发卡去学校吧。你戴起来很好看。”妈妈对蒂斯嫚微笑地说。
妈妈已经忘记以前答应过我的事情了吗?还是觉得我再也没有可能变成一位美丽动人、优雅迷人的淑女?
我在心里暗自委屈着,但是又不敢对妈妈的决定提出异议。
“潘朵拉,你看看你,头发也没梳整齐。女孩子头发这样乱糟糟的可不行啊!”妈妈又开始数落我。
我又不是自己喜欢头发这样的,要知道我的头发天生有点自然卷,不管我怎么梳理都要和我作对,就是不听话,自从身材胖起来后,我越发觉得珍珠啊、蝴蝶结啊、缎带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在渐渐离我远去,这些闪亮的、招人喜欢的东西就这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了。
望着满桌丰富的早餐,我一下子没有了胃口,默默地背着书包走出门。
蒂斯嫚喊道:“潘朵拉,你怎么不吃早餐啊?这样可不行,来吃点东西吧。不用着急的,一会儿叔叔会开车送我们去学校的。”
听着蒂斯嫚的喊声,我静静地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等着妈妈发话留住我。
没想到居然听见妈妈说:“不用管她了,少吃一顿不会饿死的,让她走路去学校。就是平时运动少了,这孩子才会胖成这样的。”
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我拉了拉书包带子,在眼泪掉出泪眶之前,加快脚步走出家门,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我的学校叫美西浓学院,是一所超级有名的贵族学校,被誉为贵族的摇篮,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大多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小姐。
美西浓学院虽然学费贵得吓人,却物有所值。它拥有全世界最好的教学设施和教师资源,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一应俱全,甚至还有自己的附属医院,再加上学校旁边商店林立,几乎自发形成了一个小镇。而这也就意味着它的占地面积广大,因此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我还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而支撑我身体的双腿已经开始绵软无力。
肚子饿,口渴,头晕,我需要赶快去教室休息一下,享用书包里放着的蜜糖吐司,如果再去学校商店买一瓶牛奶就完美了!
唉,真是没出息的我,一边被人指责肥胖,一边还想着吃。
妈妈是不是知道我在书包里放了蜜糖吐司,才不留我吃早餐的?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快步向校门口走去。
校门口,人山人海,一阵阵欢呼声传来。
“十夜,十夜!我会永远支持你的!”
“十夜,完美的王子!”
“我每天只要能看十夜王子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秋十夜的粉丝永远是最多的。
“逸臣,啊!他对我微笑了,我要醉死在他那365度无死角的微笑下了。”
“不过我听说他又换女朋友了。我还是更喜欢十夜王子,我什么时候可以成为他的女朋友啊?”
疯狂女生们的欢呼声此起彼伏。
“呃……又来了!”
我望着被人群淹没的校门口,无力地拍着额头。
美西浓学院除了自身教学条件优越外,还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在学校叱咤风云的校园王子们,这所学校“高富帅”们很多,其中有两位被推举出来的王子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被学院的人称为“美西浓学院双璧”,他们两个都长着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而且家世背景更是雄厚。
秋十夜,金发蓝眼,个性温和,喜欢睡觉和甜食,被誉为“美西浓学院最有魅力男生”“微笑王子”等。阳光的笑容和无辜的眼神总是让无数女生为之尖叫。
萧逸臣,性格桀骜不羁的叛逆美少年,拥有最完美的身材和天使面孔,365度无死角微笑是他的招牌。
虽然已经在美西浓学院读了一年书了,但是至今我都没想明白妈妈为什么要安排我来这样的学校就读。一想到学校里的这些“闪光生物”,我就觉得可怕,特别是那两个鼎鼎大名的校园王子,那不就是终极闪光生物吗?
庆幸的是像我这样身材不好、长相平凡,又没有什么优点的女生,估计也很难和他们有什么交集吧。
“拜托拜托!如来佛祖、圣母玛利亚、耶稣、八方神佛保佑我在这个充满闪光生物的学校里平平安安地度过每一天吧。”我喃喃自语道,然后义无反顾地挤入人群中,试图成功到达校门口。
“让让……让让!”
“别挤别挤!”
“啊,好痛!是谁用手肘打了我的头!”
在疯狂的人潮中,我由刚开始的沉着淡定变为了郁闷暴躁,路线也从刚开始的坚定不移地朝校门口迈进变为在人海中随波逐流。
“啊……十夜王子他朝我这边笑了!”
“乱说,十夜王子明明是朝我这边笑!”
“都别说了,十夜王子真是帅呆了,我要醉倒在他的笑容中了!”
女生们越来越高昂激动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一丝不对劲,我抬头一看,突然发现自己在人流的推动下已经离秋十夜很近了。
我偷偷看了一眼这位引来女生们此起彼伏尖叫声的闪光王子。
秋十夜王子的魅力真不是盖的。他那双清澈明亮的蓝色眼眸中此刻泛着迷人的光芒,完美的五官散发着高贵与优雅的气质,嘴角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灿烂的笑容仿佛冬日里的阳光般,一丝一缕地沁入人们的心房,驱赶着人们内心的寒冷。
太闪亮了!
我赶紧把头低下来,有一种快要被他身上的强大光芒晃花双眼的感觉。
闪光生物果然很厉害,再看下去,我恐怕会被他身上那比太阳还要强的黑子风暴杀死。
我低着头挣扎着想要离开闪光生物的闪光风暴范围。
“我要快点进学校,商店的牛奶还在等着我呢!”我在心里默念。
只是天不遂人愿,千算万算也敌不过天意,这时背后袭来一阵力量,让我向前趔趄了几步,最后还是没有稳住脚步,倒向地面。
“走开,我要摔倒了!”我大声叫嚷,并暗自在心里祈求待会儿脸朝地摔倒不会太惨。本来就长得不好看了,让妈妈失望,如果再摔伤,我简直无法想象自己的脸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闭上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疼痛。
“咚”的一声,头碰地的声音响起,让人听了都觉得疼痛。
只是……
咦,为什么我的头一点都不痛,而且为什么地是软的?
我睁开双眼,一张完美的脸映入我的眼帘。
是终极闪光生物秋十夜!
我居然撞到了校园王子秋十夜的身上,并且将他撞倒在地。而更悲惨的是,恐怕刚才那头碰地的巨大声音是他倒下时发出的。
看着秋十夜闭着眼睛,痛苦地呻吟着,我呆呆地趴着,不知所措。
怎么办,怎么办,地上赶快裂开一条缝让我钻进去吧,我的脸肯定涨得通红了。
身后安静得吓人。
突然有个尖厉的女声喊道:“天啊!王子居然被撞倒了!这是哪里来的不懂礼貌的粗野胖丫头?”
女生的尖叫声打响了“十夜王子保卫战”,人们变得群情激奋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推到了一边,身上还被踩了几脚。
啊,特意穿上的新衣服变得皱巴巴的了,上面还有几个大大的鞋印。
噩梦过后,倒霉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这让我再一次坚定了自己的一个理念:那就是远离阳光和一切闪光生物。
揉揉摔痛的膝盖,拍拍皱巴巴的衣服,理理头发,我默默地往教室走去。
商店的牛奶肯定已经卖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