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风铃人家

你是我遗落的青春 作者:赵伟


Part 1 相逢雨季,转身花期

离开那段时光很久以后,我曾一个人磕磕碰碰地去看海,一个人漫无目的地闯荡陌生的城市,一个人尝试爬上高山的云梯,一个人坐在电影院里抹着眼泪,一个人收揽晒过太阳的被子,一个人等雨,一个人等晴天,一个人深入夜色……很多事情都做到了,你相信吗?真的做到了!但唯有忘记你,我却有心无力。

风铃人家

不知是谁来过窗前,洒下几声夜莺的歌。

屋里的影子素净优雅,微微煽动的裙摆接纳了轻风的一个拥抱。她笑笑,把一串竹骨风铃挂在窗前,然后转过身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安静地思忖。

往窗外望去,眼前是一丛高低错落的荨麻叶。风一来,她微笑着闭上双眼,悄悄地听绿叶的温声细语。

风铃叮叮……

她知道一个有关春天的秘密,埋藏在盛夏,已经有了一个季节。

少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没有注意到被花枝挂着的衣摆,一块洁白的丝帕从他的口袋掉出。那是女孩送给他的,上面蹁跹着两只米黄的小蝶。

啾啾……

她赶忙站起身来,对着窗户张望。这是月光稀薄的夜,阳台上的银霜在袅袅婷婷的咖啡香气中消散。

少年说,她的眉间闪动着一颗疏星,那是他世界里最温柔的光芒。可是当她凝望时,又觉察不到他的影子。

少年摸摸口袋,然后焦虑地离开了。转身跑开时,风铃叮叮作响。

她听到了夜色里窸窣的响动,嘴角不禁扬起一朵快乐的花。她记得那个少年的模样,甚至他清晰的轮廓。但是这响动很快消散在茫茫的雾气里,化成她的一波空洞的眼神。

风铃叮叮……

风,安静地漫过一夜,少女的脸庞浅浅地辉映在晨曦里,她睡着的一个晚上,少年再也没有出现。

咖啡色的泥土小径被林间的轻雾遮掩,在散去的莺歌燕舞里,落下几片单薄的叶。

少女的指尖在阳光踱进的一角轻微地动了一下,这个梦比清晨的阳光更加安静。恍然,少年白衣翩翩,在梦中,她听到他的笛声,看到他微扬的唇角,看到他清晰的眉眼。

一个梦,是一个少女的秘密。

上午,少女醒来,窗外的风送来温暖的长吻。从小径出去,她看到邻家的猫咪迅速跑过她的身旁,抖落一些灌木中的晨露。邻家女孩温柔地和她打招呼,她忽然看到对方手心里的手帕。

女孩搬家了……

男孩再来时,门前的荨麻叶散乱地舒展着,一串竹骨风铃发出迟钝的声音,叮叮……叮叮……

会有暗恋的种子盛开满树芳华

曾经以为,反复地琢磨一首歌,只是喜欢它唯美的节奏、轻快的韵律,很单纯的那种情愫。后来,青春攀上了风的模样,浅浅地在记忆旋涡路过一个人,她的嘴角扬起不屑的弧度,然后唱着你熟稔的歌曲,你的心就在那一瞬间埋藏了风的秘密,简单,甜蜜。

年少,星空曾是每个人的温情梦乡。星空下,月光流泻,点点飞萤在浅笑轻语处曼舞。偶尔路过,看见她洁白的长裙,看见她怀里捧着的图书,看见她粉红发卡上散落的桃花,心跳会不由得加速。那时,想去搭讪,却又怕惊扰了她,于是蹑手蹑脚地走过。之后不爱风花雪月的自己也会时常出现在花林巷陌中,很微弱的悸动。等,成了一个不开花的梦。

时常会想,自己该以怎样的方式修补褪色的青春呢?

可能有这样一个平凡的早晨,朝阳倦懒地挪动。你在上学的路上看到她,偶尔会捡几片掉落的阔叶,偶尔会弯下腰来系好乳白色的鞋带,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轻盈曼妙。你偷偷地记录着她的微笑,像给感情制作一枚枚可以溯源的标本,虔诚万分。

这些感觉由不得时间触碰,荏苒的光阴会将之浸泡成松软的蛀牙,时时需要保持警惕。这是年少的秘密,青涩却不乏韵味。

有时候,想躲在角落里,听阳光听不到的声音。心情会因为一个人变得沮丧,也会变得忧伤。暗恋的年华,有我们最为纯真的心声,澄澈如晴空,然而晴空却不懂。

静谧的午后,阳光投下橙色,制造出入梦的意境。托腮在一棵花树下,期望她会从这里经过,然后在树下乘凉。她会向你投来温柔的笑,或者在衰草凄凄的野渡,在颓废的篱笆脚下。这段心事都会成为一场酝酿在心底,久久期盼开花的梦。

我们曾用最严肃的心态去封锁内心的躁动,想必那些无法入睡的夜晚,都是因为有一个美丽的星空。然后星空里点缀着一个人的笑脸,甚至点缀着她未合上扉页的画册,点缀着一连串古色古香的音乐。许多年以后,拿起手中的纸风筝,才发现曾经有过一年,我们在侍奉着青春,殷切而热忱。

有时候会默默地出神,苍穹投放出阳光的碎影。在斑驳辉映的角落,打开尘封已久的抽屉,会发现很多年以前朦胧的心事。后来,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已经失去了年少的色彩。在时过境迁的某一天,我们怀念青春,站在成长的田垄呼唤着如烟逝去的曾经。

许多往事过后,也有许多未知在前行。拿起炉灶上温度刚好的牛奶,铺上粉白色的桌垫,面对眼前熟悉而苍白的场景,心里兀自打结。时光消瘦了我们太多的丰腴,那些隐约的情话已失去过分清晰的骨架,变得不再棱角分明,但是回想起来,却不染孤寂,不沾忧伤。

站在另一座城市的街道,没有花柳,没有簇新的广场,也没有洁白如云的建筑。但我们懂得,那座离城埋下了我们最真挚的情感。时光寥寥无几,它将变为透明的财富,和着走过的纪念,路过的爱,一场风月,一场雨雪,供我们微笑着回忆。

许多年以后,我们的记忆开始蒙上灰尘。但是,那段恣意飞扬的往事却在时光的模子里打下清晰的烙印。思念过一个人,暗恋过一段情,在若干年后都将成为成长历史中最盛大繁华的遗迹。而我们在满树芳华的故事结尾,听风轻轻过,雨轻轻落……

稻草人沉睡的爱

那一年,她没有考虑父母的要求,直接向着大山进发了。面对着山里那群孩子渴望读书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大山的条件只言片语无法形容,但是狼藉里的一声声童真,让她的生命永远地扎根于大山,她不悔。黄土与草芥混合而起的教室,只有一盏十瓦的昏黄灯泡,她怕伤了孩子们的眼睛,又怕肆虐的寒风冻坏了孩子们的身体,于是就上报村委会,要想尽一切办法给孩子们解决读书的问题。

但是,上面给出的答复很模糊。无奈,她只好借来城里的课本,一页一页地给孩子们抄书。孩子们感激她,叫她姐姐。她把牙关咬紧,坚定地告诉孩子们:“放心,有姐姐在,你们一定是祖国的栋梁。”

第二年,他开着三轮车进山里送水,遇到了她,并得知了她有一颗天使般悲悯的心,就默默地喜欢上了她。他学着她,从城里高价收回一些少年读物,然后全部带来送给孩子们。她对他说,你真是个好人。他笑笑,从此也不愿离开大山了。

于是,孩子们欢天喜地接受着阳光雨露的沐浴,快乐得像一朵朵盛开的茉莉花。他们叫她姐,叫他哥。

她时常瞥见他额上有晶莹的汗水,然后会羞涩地笑笑;他看着她脸上葵花一样的笑容,紧张得不知道该说什么。那年,她不顾寒冷为他亲手织了一件毛背心,他每时每刻都会穿在身上,快乐得像个孩子;他回赠了祖传下来的玉佩并亲手戴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很郑重地说:“你真美!”

在十三个孩子的欢声笑语里,他们发完了手里所有的喜糖。纸糊的格子小窗里,阳光投进一朵朵幸福的小花,他们知道,彼此会用一生去爱对方。

但是,幸福戛然而止。

第二年开春,他开着三轮去城里拉水,走出村口时,开始解冻的崎岖山路突然发生了塌方,他连人带车翻进了沟里。醒来时,医生告诉她,他受伤失忆了,情况的好坏只能听凭造化了。

她听了当即瘫在地上,但是想想村里那间漏雨的屋子里还有十三个可怜的孩子等着她回去,她毅然擦干眼泪,扶着失忆的他一步步走回山里。

从此,阴霾笼罩了她的世界,她会在孩子们出去玩时一个人偷偷地躲在野外流泪。但是,孩子们懂得她的心,为了替她分担忧愁,十三个孩子每天轮流陪着他玩。

失忆的他,智商全然退化成了一个孩子。她和孩子们一起陪着他数星星,陪着他骑稻草人做的木马。他的笑容里没有一点儿忧伤,她明白,他的开心便是对自己最大的安慰。

那一年秋收后,她精心为他用稻草扎了一个和自己一般大小的稻草人,然后给它穿上衣服,化了妆。在她给孩子们上课时,他可以坐在角落里和稻草人一起做游戏,他学着她的样子为稻草人洗手洗脸,给稻草人讲猫和老鼠的故事,到了吃饭时间,他和稻草人告别:“乖,你在原地等我回来!”

她和孩子们一起去地里拾遗。捡到没有收获尽的土豆,她会刨出来为他用火烤熟,然后小心翼翼地剥了皮,一块一块地喂到他的嘴里;而他总是哭闹着让她留一个给自己的稻草人,然后按照她的样子剥了皮,一块一块地塞到稻草人的肚子里。

第三年的春天,她好不容易从亲戚朋友手里借到五千多块钱,决定带着他去大城市最好的医院求医。可是,命运的玩笑似乎并没有就此开完。在客车快要拐上高速路的刹那,一辆满载家具的货车与客车发生了碰撞,她和他都受了伤,被抬进了医院。

令人惊奇的是,这次首先开口说话的竟然是他,他的“暂时性失忆”由于受了此次刺激,竟一下子恢复了正常。可是医生告诉他,他身边的她由于中枢神经受到严重损伤,从此以后便患上“痴呆症”了。


那一刻,他茫然。他既不知道自己这三年来到底在干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带自己来这个陌生的城市。但是,他记得当年他们结婚的那个村庄,记得大山里的那十三个孩子。

回到山里,孩子们哭着为他讲述了这三年来所发生的一切。于是,他下了决心,此生会一心一意地照顾她和孩子们,直到自己生命的终结。


孩子们渐渐长大,他们会像她当年给孩子们讲故事那样讲故事给她听。但她是不知道的,只是一味地傻笑。她同样会抱着那个稻草人唱歌,每当夜晚很静的时候,总是她在唱,他在哭。

她在他眼前只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数星星累了,便和十三个孩子一块玩捉迷藏,他总是陪着她,一步不离。懂事的孩子们会从各自的家里带来很多好玩的东西给她,有时候是一块光滑的木板,有时候是各色各样的鹅卵石。村里的老人会为她默默祈祷:“她是个好孩子呀,求上苍保佑。”


十三个孩子毕业后有四个去了城里,有九个留在了村庄。他们舍不得她,舍不得眼前这个曾经给了他们无数爱和关怀的大姐姐。那四个孩子离开的前一个夜晚,陪她数了一宿的星星。他们在月光下许愿,等以后出人头地了,一定要回来好好报答她。

一场送别,让孩子们热泪盈眶。她学着他的样子向孩子们挥手再见,但是她不知道别离的痛楚。孩子们轮流着抱她,然后流着泪告诉她:“乖,你在原地等着我回来!”

夕阳下,他搀扶着她,一瘸一拐。他们的脚下是一条飘香的芳草路,他们的眼前飞舞着漫天的紫蝶。

他挥挥手告别西天的云彩,她的笑容串成他永恒的眼泪……

便签春天

四十多度的温差,让他看到穿着单薄的我时,不禁目瞪口呆。楚婆婆很简单地帮我介绍了他:“他刚住进来不久,和你一样是借租,你们再商量一下,如果不合适的话就另想办法。”

我很夸张地一个喷嚏,让他主动伸出来的手又尴尬地收了回去。他说:“你好,我姓王,机电专业毕业,很高兴认识你!”我微微一笑,为刚刚的失礼向他道歉。我说:“我是新闻专业毕业生,请多多指教。”

楚婆婆顿了顿,看我没有表现出不满意,就招呼小王帮我往屋里拿行李了。两室一厅的房间,宽敞明亮,阳台上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不过开得很好。我想,楚婆婆虽然上了年纪,但也不失温暖,她把如此高雅的植物留下,想必是为了让来这里借租的人沾上这芬芳的春色,心情像花儿一样美丽。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弱,消瘦的脸庞上架着一副摇摇欲坠的眼镜。这是我第一次和陌生的男生共处一室,本来内心有很多疑虑,但他给人的感觉很安静,很踏实,所以之前满脑子的氤氲就渐渐云开雾散了。


北京是我梦想的工作地。秋天之后,我投的好多份简历都石沉大海,正准备灰心丧气地从济南打道回府时,邮箱里收到了一封令人振奋的回复邮件。北京的一家民企让我过去面试,工作岗位是文字编辑,专业对口。于是我在火车上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开始在靠近公司的地方找房子。沙河区有一套九十平米的房子让我眼前一亮,打电话过去时,一位老婆婆说,前些日子已经租出去了,租客是位男士,不过他只租了其中一间卧室,你可以过来看看,方便的话合租可以降低房费。

当时,北京的气温是零下二十度,冬天真正来临了。无论如何,我想,既然踏上了这片热土,就算气候再恶劣,我也要试着拼一下,就算面试失败,我也要暂时有个安身之处,然后在可能的屡屡碰壁中求得一线生机。与我不同的是,这位王姓男士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他住在这里不会太久,他说开春的时候很可能要搬走。他比我大四岁,也就是今年二十八岁,得知他的年龄后我很惊讶。刚进门时看到他瘦弱白净,个子也不高,以至我的母性情怀呼之欲出。现在看来他是位兄长级的人物,值得尊崇。

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平日一个人时可以在很杂乱的环境下求生,然后给自己找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来解脱。现在,与一个陌生男人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看来懒惰的筋骨要适当地受点折磨了。

开头几日,他回来得很晚,看我房门紧闭就尽量小声地活动。有时候我能听到他在厨房做饭的声音,夜深人静的时候,连他翻书的声音也尽收耳底。开始我们的话很少,两个人都保持着一份陌生人的矜持。得知我面试、笔试效果俱佳后,他带过来脐橙向我表示祝贺,他说刚在北京找工作时,曾颠沛流离,情况可比我糟糕得多。不过,有梦想就很好,越努力,越幸运。

半月之后,我们渐渐有了共同话题。他在厨房忙碌时,我会突然打开话匣子,我说:“你很棒呢,饭的香味都穿透了我房间的门,在哪学的厨艺如此高超?”他腼腆一笑,说哪里哪里,都是自己在菜谱上看来的,不值一提。他请我品尝他的厨艺时,会害羞地看着我,然后像孩子一样虔诚地等待我的脸部表情来给他打分。每次品尝他做的菜,我都十分惊讶,不是刻意恭维,味道真的很好!我边咂嘴舔唇,边向他伸大拇指,他轻轻一笑,笑容里带着自豪,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神情。

他有一个很独特的习惯,就是每次出门前会留下一张便签,那是超市里买的黏性小纸条,上面是他很认真地写下的几行钢笔字。有时会写:我今晚加班,会迟些回来,你在我回来之前关好门窗。有时会写:冰箱里没有鸡蛋了,我上班的时候会给楼下的零售店付款,你回来时直接帮我取上就好。有时会写:昨晚天气预报说要降温,你可以选择乘地铁去上班,自行车逆风难行。每当我看到他严谨又认真的笔迹时,总不免心中一热,我想,他真是个细心的男人。

我生病的那天,正好可以休假。巧的是,那天他也早早下班了,他给我带回了鸡汤和感冒药,说是楚婆婆让他带给我的。谢过他,我早早睡下了。半夜高烧时他敲过我门以后,将热水放在门口,我挣扎着起来,打开门时,看到对面的房门紧闭,门口的便签画着一个淘气的笑脸:祝你早日康复!

得知男友到天津出差时要路过北京,我很惊讶,我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和一位男士同住一所房子。那天上班前,我故意问他:“你今晚要加班吗?今晚有闺蜜要来,怕她误会。”他淡淡地说:“正好今晚加班,厨房里有鲜奶和鸡蛋,你们饿了可以自己做着吃。”

男友并没有在我的期待中现身,他在电话里说,公事紧急,过些日子会专程来看我。于是,我的热情被从头而下的一盆凉水泼得冰冷。那一夜,我本来打算要在恐惧和担心中度过了,但是等到十一点的时候,开门的声音准时传来。我迫不及待地想冲出去和他打招呼,但是,我发现,开门进来的是一位很朴素的女士,她向我问好,并自我介绍说是他的妹妹。

第二天看他疲惫地回来,我问他你妹妹在哪工作啊?你们兄妹俩一样善良,早餐也是她帮我备好的。她什么时候还来?他貌似很难为情地看看我,然后说,昨天刚好她也来北京出差,我就让她暂时住在家里了,她在上海工作,来一次很不容易的。

我接着说,真是的,难得你们兄妹见一面,你却还要加班一宿,怪可惜的。

他摇摇头,洗过脸后就掩上房门了。不久,我蹑手蹑脚地走过他卧室的门口,听到他睡熟的鼾声。

春节,我放假的时间要比他短。春节以后,当我拖着行李打开房门时才发现,原来他一早就来了。二月的早晨,窗户射进北京第一缕乍暖还寒的阳光,阳台上的花兀自开着,像一个个新生命在好奇地窥探这个世界的美好。

他还是去年的那一套行头,我说:“你怎么不换换新衣服啊?这样吧,等你有空时,我可以陪你去看看衣服,天气将要转暖了,该轻装上阵了。”他微微一笑,点头同意了。但是同意归同意,待他真正有空闲的时候却少之又少,难得的周六日,他也要加班到深夜。于是,没有经他同意,我偷偷地利用公司月初发的奖金给他出去挑选了一套适合他风格的衣服,花费了三百多元。但我怕他拒绝,就故意表示自己幸运地淘到了廉价的好东西。他穿上刚好合身,听我说只花了六十元就欣然地接受了。

二月末,收到男友的分手信息以后,我整个人失神了好几日。他看我精神不好,就经常去楚婆婆那里端碗鸡汤回来给我,他说:“失恋没什么,你是个好女孩,你的幸福还在路上,真正属于你的他,正在向你走来。”听到不善言辞的他,突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情不自禁地笑了,笑着笑着就流下了眼泪。

三月的时候,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去云南旅游。临走时,我向他道别说:“我回来时一定帮你带礼物,还有云南特产,离开的这几日,房子的卫生就归你管了。”他在门上的便签回复:“OK,正好可以帮你调节情绪,一切顺利。”

旅游回来时,我面对空无一人的房间发呆。楚婆婆过来说:“小王搬走了,他们公司不景气,他已经失业一个多月了。”我推开他的卧室门,看到里面的陈设干净整洁。住在一起四个月来,我第一次进他的卧室,没想到他离开时,那些被弃置的物品一如他在时那般优雅。床头的柜子上很整齐地放着一叠便签,都是用过的,我想,这是他唯一留下来值得纪念的东西吧。

楚婆婆又说:“阳台上那些花,他说是留给你的,时常看看它们,可以缓解压力,放松心情。”我愕然,原来那些花是他养在房间里的。楚婆婆接着说:“是啊,挺细致的年轻人,你生病时,他好几次专程找我帮你熬汤,你的房租他临走时也已经帮你付过了。过几日这里会来新的房客,是一位女士。”

关上房门,我借着台灯的光,一张一张地阅读那些便签。“牛奶在茶几上。我中午不回来,你记得休息,午安。”“晚上又得加班,记得关窗户,晚安。”“今天阳台上的花要浇水了,小心花刺。”“你太厉害了,三百多的衣服被你六十就搞定了,不过,穿上去都是春天的味道。”……“我要离开了,抱歉没等你回来,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保重!有缘我们会再见面。”看着最后一张,我整个人突然陷入恍惚中。没有他的日子,我像怀念一个生平挚友一样渐渐萎靡下去。

在楼下遇到他妹妹时,我们彼此都很惊讶。她说,你不是小王的女朋友吗?他对你真好啊!我和小王是同事,又是邻居。上次他来请我帮忙,说你要等的人没有来,怕你一个人孤单,就叫我过来陪你,还让我装成他的妹妹。

我的眼泪轻轻地流了下来,原来他那晚并没有值班,而是在楼下的便利店里借住了一宿。

一个月以后,我收到他发来的信息,他说要在老家结婚了,到时候会邀请我。我轻轻地按下发送键:会的,祝福你!

他搬走后再没有人住进来,但是我在楼下的便利店里买了很多便签。每天出门时,我都会按时写下一些东西,提醒自己下班回来认真完成。这些便签和阳台上朵朵盛开的花儿一样,闻上去都是春天的味道。

灯掩茶凉,我们温暖遗忘

从南锣鼓巷出来,我还是晕了头转了向。手心里的奶茶摇摇晃晃地失去重心,总感觉四周人的目光带着疑惑,我也在想,你不在的两年后,为什么还会如此怅然若失。

颤抖着给你发信息,站在陌生的街道,我不知道从街口出去会是何方。站在风里凌乱了很久,还是将未写完的一行字彻底删去。是的,我得坚强,靠自己才能走到天亮,这是你曾告诉我的。

一个人拍天安门城楼的影子,对焦定格以后,照片上空荡荡地少了一张笑脸。我夹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心不在焉地走着。没有人再去注意我是否喜欢小摊上的编织纪念品,三个月前,在我决意彻底将你忘记时,把你曾在这里送给我的雕刻手链顺着天桥抛下。现在它们再度出现在我眼前,但是已经毫无意义。

此时,我和你坐拥两城。这是我第二次游览北京,宽阔的马路,除了匆匆穿行的车辆,就剩下被冷空气席卷过后的荒凉了。我的眼眶红红的,不争气地说,我还在想你。

天津和北京只隔着短短三十分钟的距离。坐在高铁明净的窗口向外张望,野草枯荣着漫向远方。曾经的我,总是患得患失,而现在不一样了,我一个人找到进站口,一个人拖着满满的行李箱上车,一个人拍下了这个城市的最后一片红叶。

我曾想,你离开时义无反顾。你曾说会原谅我的任性,原谅我的坏脾气,原谅我对这个世界毫无防备,但这一切都成了最荒唐的谎言飞逝于风中。和你在一起时,我并未期许自己的流年平静如水,但是希望留一份主观去应对易碎的感情。事实证明,我失陷了自己,对爱孤军奋战,最终丢盔弃甲。

有时,我竟会可笑地回到我们初识的地点,站在楼梯的拐角处看那些俏皮的留言,想我无数次都扎不好的马尾,想你路过时脚步的匆忙。天空在任何季节都飞舞着风筝,它们像孔明灯一样被写满美好的心事,只是,属于我们的风筝,失散了,或者根本没有出现过。

牵手。拥抱。行走。仰望。

那年,我们和其他所有的情侣一样,憧憬未来,也尊崇脚下的大地,被好友捉弄,也被他们祝福。但我始终没有去想,有一天,我们会形同陌路,会把从未有过的伤害,看得那么不可原谅。

我始终不喜欢天津的冬天,因为它来得太快。仿佛夏天打了一个盹儿,就被寒冷攻陷了。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没有刻意去记录何时添衣加物,或者根本不需要。我还记得那条水蓝色的围巾,经由你送给我以后,就成为了我最钟爱的礼物。那个冬天,我紧紧地把它扎在脖子上,宁可勒得喘不上气,都不会置之不理,因为那时我感觉,你送给我的就是春天,是倾城笼罩的温暖。

良久,我站在衣帽店里手足无措。曾经那样温柔的水蓝色现在看来亮得刺眼,我刻意避开那明晃晃的丝织物,去寻找自己喜欢的颜色。可是,我却忘了,自己到底喜欢什么色彩,白色?红色?或者毫无生机的灰色?

冷风过境,站在铁青着脸的站牌下等公交,被仓皇上车的人挤掉了匙扣。我没有再像当初一样把它看得珍贵异常,丢掉自己身上最后一点属于你的痕迹,我很清醒,也很平静。

两年的光阴放大了很多尘事。我始终形单影只地行走,每到一个地方,总要记录下发生在当时的情景,哪怕是一个细微的相遇。曾经以为,感情沦陷以后,我会像一个败血的细胞一样,干瘪到对生活无望,但是,当我回首看到自己经历的点点滴滴后,又发现明媚总像隐藏的情怀一样,呼之欲出。

曾在中途看到你表露在网络空间的心情,你说,最忧伤的过错就是轻易地与你错过。我想,你还是和当初一样文艺优雅,也许你没改变,你还是一如既往地敢爱敢恨。可是,我却不行了,我丢掉了你以往亲自宠溺大的优越,暗自在心底培植了悲戚,我在你春和景明的幻景里痛着清醒了,并且清楚地明白,幸福虽远,我在路上。

对于未曾回复你的问题,我现在只能坦诚。你问,我是否舍得就这样放下。我说,如果不舍,当初就不会放手。其实,你和我一样,都明白我们曾那样刻骨铭心地相爱,我们曾那样心无旁骛地坚信未来,我们也曾那样旁若无人地相依相偎。曾经,你是我最亲爱的,同样,现在你是我最亲爱的曾经。

电影院散场以后,我一个人深入夜色。

也许城市的黑暗已经不会让我面露难色了,我相信会踏平路上的波折,只是因为你曾那样温暖地告诉我,不必害怕,只有依靠自己,才能走出真正美好的天亮。

看到广场上再次飘扬的五彩风筝,我还是很坚定地相信,爱过你,是我最晴朗的心事。因为天晴,我们都能看到影子,影子都微笑了,我们有什么理由悲伤。

从商场出来,一个人拎着大大的一包东西回来。走到门口,大娘眉开眼笑:好有力气的姑娘!

我微笑着给她留下了一包巧克力。然后快乐道:喏,那是超级无敌大力丸,多吃点哦,大补!

回到屋子,利索地把一大堆东西分装整理,然后把我们俩的合影换掉,一个笑得很残忍的姑娘,就安静地站在岁月的中央了。当初吵闹着爱你,现在安静地爱自己。我们都一样拥有了爱情以外的力量。

好友唤着收被子,才想到今天是很温暖的一天,天气预报说要下雪,但是雪花迟迟未落。铺好床,能嗅到难得的阳光味道,刚泡上一杯醇香的好茶,闺蜜吵着一起去自习。

晚上回来,天果真落了雪。没有星星的夜空,却能看到闪闪发光的荧亮。在这轻盈的曼妙里仰望,脸庞落了雪,温柔恬静。我们原本就是比季节更强大的存在,谢谢轻轻路过的你,我学会用勇敢的心,等待灿烂的天明。

回到屋子,空气里洋溢着淡淡的清香。用清水敷过脸后,安静地坐在书桌旁。

笔落以后,灯掩茶凉。

在这暗香涌动的夜晚,忘记亲爱的你。你也一样,请掩上我们共同的记事本,温暖入梦。春风过耳,流年里,查无此人。

许你灯火暖颜

我在温暖的春风中,想着如斯温暖的你。

这个季节的浪声,再也没有那么零碎了。大海不忍淹没那些记忆,在晴朗的风中扬起风笛,一波一波退去的珠花里,你的笑,还是在飘若游丝的画面里停顿。

 或许,一切都是匆匆的样子。

 颓败的花枝下找不到我们埋藏的星星了,野草慵懒地卧遍亭栏。从南墙走到野风渡为什么已不再是九十九步?我不知晓,但是昨天很真实。不是吗?我们都一样需要在那个年纪迈上九十九个步子踱过这段距离。

现在,我去看海。在和那座北方城市背道而驰的途中,阴凉已逝,在走走停停的步履中,我突然想起了你。九岁的时候,我尚能背着你闯过烟雨桥的独木,现在我的脚步犹豫不止,好像过了这站,就再也望不见你揉眼睛的样子了。

过去常能破涕为笑,现在却不然,笑着笑着就流出了眼泪。

身后的长雾一直蔓延,我知道它要吞没些什么。林间的枝丫消瘦得撑不起绿荫了,否则太阳不会缺席,它不会在若干年后的今天,陪着你光芒顿失,只留下我自己。

川川奶奶的拐棍锈蚀了,我们不在的时候,她真的没有找到。你,我,川川,现在我们在原地互不相视,我看不到你们,听不到没心没肺的童趣。如果那么远以后的今天,成长不会义正词严地故作姿态,我想我们还可以像过去一样,堵着耳朵听大人责骂,最后作鸟兽散。

散,就真的散了。

我在尘埃落了一地的旧教室茫然。昔日的那些课桌突然失去了踪影。黑板上的铅漆已尽数剥落,露出狼狈不堪的底色。边框放黑板擦的地方也被腐蚀得变了形,我的食指触在上面,木屑纷纷飘散。我现在很想回头,看看身后聚精会神的你们。但那一切太安静了,我不敢回头!我怕过往的一切突然失去,我怕时间在转过头的刹那扭曲。

四月,春风送来了一切温暖的信仰。路口抽芽的草木虔诚地生长着,眼前的光阴黯淡成一片红晕。这又是一个春天,和那个春天形同陌路。你是否瞧见?那些被写上名字的风筝,我找不到它们了,和找不到你们一样,失去经纬,隐没方向。

你一直说,你的风筝飞得最远。我不服气就偷偷割断了线索。后来,你哭了,那是我们第一次在烂俗的童年里生气。至今我都没有想到安慰你的法子。亲爱的,我不求谅解,但不知为什么会突然想起?你若记得那该多好啊,至少还有一段彼此珍藏的愤愤不平让我们共同怀念。

我还记得,我们都是热爱草莓的孩子。这个季节,这种带着情愫的水果已经上市了。我没有去买,我害怕一个人食用的时候失去味道。书上说,没有友谊的果子,味道是苦涩不堪的。如果可以,我想把它寄给远方的你,等你微笑的时候,我们再平分这段温暖的过去。

你说,这样好吗?

夜色再来的时候,晚风没有补妆。我知道空气中斑驳的泪痕是时间留下的巨大骗局,我们都被成长欺骗了,代价是苦不堪言的相念。

现在,我仅剩的透明就是那一段赤裸裸的过去;你呢?是否仍旧与我一样,心照不宣。

我轻轻地抚弄着吉他的琴弦,弹奏那首你喜欢的《海阔天空》。其实,这也是我喜欢的歌曲。我甚至记不起你童年挚爱的那首歌的名字,你会怪我吗?还有那些我留在你后背的纸条,我在你发卡涂抹的彩铅?

你依旧喜欢红色吗?像我此时手腕所系的丝巾。你记得吗?那个被你全部染成红色的房子,还有那红色的沙滩、红色的树林……就在这之前,我已经全部看见它们了。我不会再去嘲笑你见识浅薄,也不会再去指责你愿望幼稚。

这条丝巾是你遗失在童年的路上的,后来我捡到了它,却丢失了你。

现在,我静静地站在这里。这是远离人家的海滩,只有七彩的海贝为暗夜隐去它的光泽而懊恼。我们再不是轻易允诺一起看海的孩子了,在成长的风驰电掣里,允诺被无礼地践踏,最后被捆绑,被束缚。

大海就在眼前,听着一段不属于它的歌谣,翻腾不息。这是潮水退去的时刻,悲伤循声远去,还有钟声,还有约定。

灯塔在茫茫的空洞里闪烁,我不得不轻掩去眼角的浊迹,我怕突然被你看到,嘲笑我不是个坚强的孩子。

淡淡的雾气比夜色更透明了,我的发丝在嘴角处飘动。远方的天空泛起了鱼肚白,你说过,有一天,你会在晨曦中归来。

怎么会这样?亲爱的远方,亲爱的你,我好像真的听到了,一首千年的歌,一盏灯火,满目暖颜。

相逢雨季,转身花期

夏天在人山人海中遥望着你,遥望着我。我们都一样,被故事选中的时候,谁都不知。别离时,月光是深蓝色的,仿佛隔着冰山一角就洇湿了眼眸。彼时,我仍旧不敢回首,怕在夜里打湿薄衫。你在远方的时候,我也在远方,这段羸弱的距离,一直在雨中缄默。

空气留下伤痕的时候,我想起有关你的那颗星星。夕阳刺痛了高空的皮肤,把血红作为底色,这种颜色和思念缱绻不离,它是温柔的色彩,却不是属于你的温柔的色彩。

你喜欢指着星空,含糊不清地讲我们的故事。最北端的那颗,至今没有名字,那是属于我们的秘密,不会有人知道,牢固得雷打不动。你说,别忘了,谁都不会孤独的,我们是朋友,不是无名的孤星,即使深蓝突兀地在海平面蔓延,我们的目光还是对望着,不离不弃。

我明白深蓝的含义,后来,那片海和想象中的一样,隔离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初次相遇时,天在下雨,空气是深蓝色的;我躲在你竭力撑起的一角晴空里,至此,我们都喜欢雨天了。

别离很多很多时间,蓦然回首才知晓,原来自己并不像定义里那么喜欢深蓝。一个人在浪花激荡的海岸线,听熟稔却不相识的雨点坠落,寂寞以后才发现:原来这些年,自己喜欢的并不是雨天,而是喜欢与你一起躲雨的屋檐。

你知道吗?这个季节的爬山虎又开始染指我的画板了,那些茎叶延伸着枝枝节节的触感,在一圈一波滚动的绿色里,我窥见你虔诚作画的模样。你总说,别动呀,对啊,看这里,就是这里。

我想在没有你的日子里偷偷哭泣,可是日记却记录了我的眼泪。约定,有时候会像粉刷过的玻璃一般,刺痛回首者的眼眸。站在澄澈的镜子前指尖相触,你说,想念的时候总会看见,因为我就是你啊。镜子里什么都没了,只有零散的光,从未知的角度漫入,那是阳光,七色的。

而阳光看不到的,是夜色中寥落的灯盏。我在深夜里,记录着你所有的温暖和冷峻的眉眼,一颦一笑,恍如昨日。你还是那个白衣翩翩的少年吗?你还是那样喜欢雨天吗?抑或是你还保留着那张色泽已经灰暗了的照片吗?

我不敢再说,我依旧是那个因为失恋而抓破手背的女孩,因为没有人再去提醒,你忧伤得辫子都歪掉了,从后面看像个疯子一样。我也没有了那时的小镜子,没有了可以故作紧张,却只是为了从反射的光谱中偷窥你的法器。

你不在的时候,我的花园就荒芜了。

我不会再一个人去看海,不会虚拟你正在某个岛屿上看我们的照片,想起我们说过的只言片语,记起我们相识的点点滴滴。而我也不会捧着照片擦拭半晌,那些岁月积淀下的深厚指纹,像是给记忆镀上了一层膜,祛除不尽。

有一天,我一个人坐上了去戈壁的火车。只带着你送给我的那支画笔,我要在自己的手心里记录那些喧闹的光影,最后扣向手背。而你懂得,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深深的友谊,我们不像恋人一样手心相吻,却比恋人还要深解手背的温暖。

深夏,戈壁的暑气比滩涂发育得更为丰满。自己远离了雨,模糊了深蓝色的意境。此刻,你又在何处?寂静是说给很多人听的,一个人的时候,思绪从来不会岑寂,也不会失落,不会孤单。

我说,你一定不会想到,我会在没有雨季的时候想起你。空旷,来自于天边,我突然喜欢上了听海哭的声音。

要下雨了,灯火隔离了数不清的星空,我找不到我们头顶的那颗星星了。它是否已经熟睡?还是,它躲在墙角不肯出现?

你听得到吗?

这是广场夜幕降临的声音,距离汽笛响起只有一盏灯火的间隙。我在雨里,试图放飞带有我们故事的信笺,却看不到爱因斯坦光电效应引发的雷电。

你突然发来质疑,你还记得我吗?我们是朋友,是永远相依的雨季。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很快乐!因为你还记得那个未知的“星愿”,还有那片踌躇的雨夜。

拂晓,晨光青清,花儿突然绽放了,而我们路过的,是同样的日期!

十八岁的恋人长着你的模样

在旱冰场与三个女孩偶遇,很意外。她们与我是同乡人,又年纪相仿,只是暴露的行装比较招人目光。其中一个很友好地向我打招呼,她说,我十八岁的恋人长着你的模样。

她认真的脸庞告诉我,这算不上搭讪。我微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你。

二月的阳光,乍暖还寒。冬末的公园里还开着鲜红欲滴的梅花,仿佛它们一笑,年华就像收到思念的信号,纷纷坠落。在没有你声音的虚晃城市里,我低头穿梭,像织布机来回穿梭般来去匆匆,但总是草木皆兵。

十八岁以前相遇,可能仅仅因为不排斥便心生爱意,那时候的恋爱,会被大人们视为十恶不赦的叛逆。可笑的是,在尚未为未来和前程深思熟虑前,我们都以为,那一眼,就会万年。十八岁丢掉以后,纷杂的年少突然兵销革偃了,谁也不再说,我等你,在路的尽头,季节的末尾,在花开的时间,世界的终结。

青春以后,很多的愚人节再也不像年少时那样举足轻重了,我们挖空心思的委婉,就真的污浊不堪了!彼时的坚毅,在一点一滴远去的光阴里,竟变得那样含混不清,我不知道,你怎样想?

翻开旧时钟情的一本书,你的照片安静地躺在扉页,于是,关于你的记忆,便像多年以后的这个晴天,阳光整饬地蔓延下来。我看着照片里的绿色叶子,它们有些疲惫了,或者,它们早已丧失了再被重视的信念。那时候,吵闹不断,谁都不肯认输;现在,尽管年华和回忆一样风平浪静,但我们都输了,倾尽所有。

那些永远的歌声,被无声地植入成长的硬盘里。热爱花朵,热爱春天,热爱老师的表扬赞美,在他们的肯定里,我们心生秉持,都为各自的优雅笑颜如花。离开以后,保留在时光里最优美的姿态被遗忘了,我们只记得对方,唯一的也是赤裸裸的思念。

经历长年累月的追求之后,我们变得谨慎和悲悯。恋爱变成了带刺的玫瑰,可望而不可及。但是,爱过了,我们就不再忧伤。

十八岁以后,你有了自己的奋斗方向,我们中途道别;十八岁以后,我把路过的姹紫嫣红全部化为你的笑容,也许,回忆不老,春光刚好。

我相信每个带着春风的消息,因为,十八岁时,我的恋人长着你的模样。

思念深处的花

你心里生长着一朵花。

春天还没有从土质里真正地探出粉面,夏天已经蠢蠢欲动了。我想说,那季的少年呀,你背后已经没有了葡萄色的云霞和绛紫色的雾霭。

这一切消失得那么逼真!我们都喜欢的鲜橙色指甲油,如今静静地躺在那个木匣子里,桃木梳子,卡通发卡,还有那一张没有完笔的素描画。

空气里,只有刺鼻的丙酮味扑棱棱地蔓延。那时,想你的刹那还可以大把大把地把辣椒塞进嘴里,然后脸蛋彤红着,流泪不止;现在不用再这么遮掩了,心痛的气流张牙舞爪,呼吸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流泪了。

我在通往夜色的火车上,轻轻拨动你留下的那一串号码。空洞的听筒,再也听不到你熟悉的声音。我知道,空号也罢,停机也好,这个季节,烟花碎了不止一次,没有游人肯为它动情了。它恸然,凄冷,最后和你的影子一样,遥遥无期。

窗外的黑暗沉默得像一首被丢弃的诗。

我把指甲油干涸的瓶体从紧握的手心里拔出,那整饬得有条不紊的过往,就这样点点滴滴流尽了。朝思暮想的那个年纪,似乎每一座城池都是连接着血脉的,我们可以很远很远地看到对方的笑容,看到你我被阳光吻过的汗涔涔的脸颊,看到彼此的格子衬衫和蓝色运动裤。

然而,我们终于还是被朝思暮想嘲笑了,像一只被拔光了利刺的刺猬,躲闪着这个尘世的重重危机,很累很累。

曾经多次想过属于我们的未来,站在青春最优雅的一角,远离时光的瞩目,可以对琴对弈抑或可以你弹我听。但原来,我们都活在时间的中央,都在针尖与麦芒上跳舞,年少的想法是那么的孤僻和得不到认同。

还有我们的梦想,还有懵懂的情愫,花一样的心事。

我们终于明白了该怎样与流年妥协,再也不是较真的年纪了。栀子花散漫地落了一季,瞧见的时候我几乎没敢相信,这就是我们灼烫的年华。相识的时候,你有一首歌唱给春天;相别的时候,这个春天却耳目闭塞。

也许,就此我们便会相念一生,像缱绻在花丛的两只枯叶蝶,执着而深切。花会落,花会在生动的浪漫里且行且止。这一季以后,一切就颓唐了,万间广厦的灯火犹如魅影,在想念的心里,你的眼睛,你的睫毛,你的声音都不再熟稔。

我忘却了有过多少这样的漫漫长夜,思绪在狭窄而逼仄的幽暗里摸索前行。自己的心思都是那样小心翼翼,怕被突然来临的晨曦遮住眼睛。没有视力,我就再也瞧不见这一切了,瞧不见黑暗带给我的智慧和勇气。

你记得年少的樱花洇湿了我们多少渴慕的神色吗?现在樱花残落,点点滴滴,而我在这败落的沧海桑田里撑开手掌,我触摸到了花雨的温度,冰凉沁心。这是我一个人的感觉。是啊,一个人,一个人是多么巨大的灾难!

走出夜色,黎明的冷风迎面扑来,我不知道该往哪走。这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被风雨侵蚀的路标病态横生,曾经它为多少的迷路者无私奉献过自己的青春,如今半世华丽,半世凄迷。铁轨旁的紫色突兀地蔓延着,我知道那仍旧是思念的颜色,雾气氤氲,可又那么清晰。

现在,我在一个充满希望和失望的城市,×街×路××巷。这是多年以前,你临走时留下的地址。你会在开门的刹那,突然惊讶吗?你会在惊讶里,眼泪肆虐吗?这其实是我不想看到的结果,无论时光给了我们多少忧郁和沧桑,我们都不会流泪,不是吗?

我轻轻地敲门,开门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我急忙向她打探你的消息,可是她满脸狐疑地看着我,然后摇头。我想她是对的,茫茫人海,谁又能记得自己见过多少这样的面孔啊!你的照片是十年前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抬头看看天,这不是雨季,艳阳正投下刺眼的光芒。这个城市的一切都匆匆的,像我们彼此错过的年华一样,没有休止符。我想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情去探究这一切的旋律,悲伤抑或自嘲。

火车驶入夜色。

在离开这里的前一刻,我把一颗花的种子埋葬在铁轨旁的石缝里,一同埋葬的还有青春,还有青梅竹马的昨天。最后这个城市送给我一首歌,可惜不是你。

我知道,我们一样,心里都生长着一朵花!

纸签眼泪,听蔷薇一朵一朵地盛开

一、纸签里的阳光,回忆像电影一样开场

坐在讲台上准备教案,孩子们的呼吸平静得像十六的月光。不经意,一个孩子细微的动作划破了我的视线。其他的孩子都在认真地完成作业,只有他在不停地晃动手里的一张小纸签。坐在他旁边的女生嫣然一笑,桃红粉面像葵花汲取了阳光般灿烂。

我不忍打破这种宁静,但又不禁想起了蔷薇盛开的那一年。

那正是青春泛滥的年代,蒲公英被涂成七色,漫天纷飞。月光流泻,放了学的校园活脱脱像一个集市。记得那时,天空中的星星很少,他们宁愿找一方静谧的圣土安睡,也不愿被一群疯了头的少年吵成大头翁。

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天总是瓦蓝瓦蓝的。

同样一个瓦蓝的傍晚,我遇到了他。一个除了神话传说里的白马王子能与之一搏,其他的都无法与之媲美的轻狂少年。他在劲爆的迪厅开场乐中,熟练地跳着花样百出的街舞,每个都是招牌动作。

不知舞者如何,碰巧路过的我只觉得世界在晕眩。然而每一个动作谢幕,都会招致无数蜂蝶簇拥般的狂欢与喝彩。早在以前,我就知道“疯狂”这一词的特殊含义在于它非同寻常的魅力。然而百闻不如一见,那年的女生都像自由女神高擎着火炬一样,朝着埃菲尔铁塔疯狂抛射媚眼。

二、只是自由女神很多,而铁塔就他那一座

那晚的萤火很温柔,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多遥远的幽蓝花田,比肩漫过老式的地铁,或者漫过一家咖啡店,漫过一座主人忘记关门的花园,然后出现在校园。萤火像月光一样缠绵,月光像萤火一样蔓延。

他把头部近地,做着三百六十度的连环旋转。站在旁边,我仿佛感觉,他脸上的细汗正如月光朦胧的轻雾在挥香洒芳。一个女生大喊:“马特帅,你的手机响了!”

他叫马特,大多数头上扎鸡尾辫的女生会暧昧地唤他“马特帅”。不幸的是,他手机地震的时候,我正处在震中位置,他一个陀螺式的动作收了场,然后五指一挥:“美妞,帮忙!”

我指指自己的鼻子,看着众人的目光像在我脸上找到了磁场一般呆滞着,于是很尴尬地拿起他手机准备送过去。他的手机链是一朵水晶小花,晶莹剔透,像是我多次在梦中见到的古罗马圣王拇指上的水钻一样。

但是松开手的时候,手机很圆滑地掉在地上,而不是他的手心。在众人千奇百怪的目光剑锋里,我本想会听到他的一句轻狂的谩骂或者一句简单的嘲笑。但是,他没有,结果只给了我让全世界终结的十个字:你像一朵蔷薇一样可爱。

“蔷薇?可爱?”

在像细雨般斜织的花树下,阳光东躲西藏。他把大捧的米花塞进我的怀里,然后把一副耳机拉成长长的两条白丝分挂在我们两人的耳蜗。那段静谧得像潭中明月,又湍急得像激浪一样的旋律,在轻扣着两个世界的心扉。

此后,他习惯在垂柳荫下等我。零下二十摄氏度的寒流躲避着零上四十二点五摄氏度的体温,然后化为一串长长的气柱,暖到彼此的心房。他老爱捧着温暖的豆浆,然后看着我奢侈地喝下,再找出一块绣了蔷薇花的手帕替我抹去嘴角的残留。

那块绣着蔷薇花的手帕,有蔷薇花一样的芬芳。

三、然而,豆浆是别人的,蔷薇花也是别人的

冬夜飘雪的第二天,他向我道白了心中的想法,原来他一直喜欢的是我的闺蜜林一然。

那年里的很多很多事,搞得我纷乱了每一条头绪。他时常坐在我身旁谈他遇到茉莉的那一年,天也一样飘着雪,街上的行人都循规蹈矩地赶往目的地,只有她一个人在雪地里起舞,像一只清纯的白天鹅,像一位银装素裹的九天罗仙。

他每讲一个奇遇,我都自然而然地把主人公安置成自己,却从未想过,我的多情里,辗转的竟然是另一个人的影子。

他不知道我是花苏月而不是林一然,我有自己爱的权限,但却丢失了自己爱的权利。我会自然而然地接过他每一个温暖的问候,而他却难以窥探这问候背后是对另一个人所怀揣的情愫。

流年里的每一轮明月都会变成一柄寒光闪闪的刺刀。我在惴惴不安地倾听着月光倾泻,却没有感觉到海角天涯正在山崩地裂。

他爱上林一然的时候,我正以一朵“可爱的蔷薇花”的身份出现。那时,我整天陪在他身边,却不知道她的容颜可以侵略整个冬天。

四、被茉莉遮挡住的蔷薇,眼泪一颗一颗下坠

毕业前夕,他依旧按部就班地给我送奶茶,送豆浆,可这些都是双份。我在心里感觉所有的重量都坠落在林一然的那端,我的豆浆面容憔悴,我的奶茶索然无味,我的蔷薇形容枯槁,我的手帕容颜苍白。

我试图问他,你知不知道蔷薇也喜欢阳光。

他眉开眼笑,当然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花是不喜欢阳光的。可是,向日葵陷得太深,葵花贪得最甚,茉莉却不骄不奢。

她就是那朵不骄不奢的茉莉,而我是那朵陷得太深的蔷薇。

我忽然想到,他手机的那朵水晶花原名叫作茉莉。

他始终没有明白蔷薇喜欢阳光的含义,只是把大大方方的一个笑容归还给宁愿躲在无人角落抽泣的冰心。他一直在追逐着茉莉,为她添光施肥,后来,茉莉也就喜欢上了阳光。

不知道他到底是否明白,他曾经在世界的一个角落把全身的余热洒向了一朵呼吸微弱的蔷薇。那年毕业时,我送给他一张很精致的纸签,上面手工做了一朵没有叶子的蔷薇,他说很好看,这是你做的吗?

我微笑着向他点头,却要背对着他,偷偷地擦干眼泪。

五、我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找回了自己

十八岁的天空,风筝飞得如痴如醉,窗前的阳光贪婪地霸占着孩子们一张张纯真可爱的面庞。

那个女孩微笑着接过男孩递来的纸签,很焦急地皱着眉头。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她的身旁,然后用手指轻轻一点:“这个呢,叫作茉莉;这个呢,叫作蔷薇!”

她惊讶地看看我,但又懵懂地摇摇头:“老师,这是一棵樱桃树!”

我微笑着回忆自己的十八岁,而如今加上她的年龄才是一颗成熟的心。我今年三十六岁,一个人霸占了两个少年的光阴。

她对着我浅浅地笑,笑容像极了一朵可爱的蔷薇。

我指着纸签上的图画对她说:“其实呢,这个叫作马特,这个叫作林一然。”

她好奇地眨眨眼:“老师,什么是马特?什么是林一然?”

是啊,什么是马特?什么是林一然呢?我真的不知道!

玫瑰雨天,你是我路过的白衣胜雪

水滴调皮地从花瓣上滑脱,触在指尖上,像凉凉的一首《雨天》。

我不是花世界里的女子,自然,我的世界里花开素颜。樱子带回外甥女的玫瑰,刚好开满,叶子微微下垂。这朵花,像是很早以前就躺在记忆里,在纯真丢失的年纪突然激起明媚的涟漪。

情人节,对当时花季的我来说,既是结,又是劫。我不是当时校园里流行的小龙女一样的美女姐姐,也自然得不到杨过一样美男哥哥的约见。所以,青春对于我来说,只是空白的电影院,和自己费力驱使的单车。我时常趴在窗户上看路过的情侣,然后和室友打趣,猜他们分手时会是什么样的天气。

别人的分手,实话说,没有在我们无人青睐的幸灾乐祸里出现,但是我遇上那个少年时,却是一个浪漫的下雨天。

那是大二的一个假期,亲眼目睹了大学里好多花样复杂但又浪漫温情的求爱现场后,我经受了第一场最不引人注目的求爱毛毛雨。我是经受了,但主角却是别人,他乘了二十七小时的火车在七夕节赶到我居住的院落,当玫瑰出现时,花瓣已经比他的神色还要疲惫。他开口相求,姐姐,请你帮我把这朵花带给小然,替我告诉她花是我送的,但千万别让别人知道。

当时,我便惊讶这个姓于的男孩。他看上去与我们同龄,但他孩子一般无邪的笑容和对我谦逊的称谓让我对他好感丛生。我问他,你为什么不亲自送给她呢?你见到她没准还能给她带来惊喜呢!他挠挠头,很腼腆地一笑:我喜欢她,她不知道,我害怕她吓着。

那个一袭白衣的少年离开时,我微笑着送别。却不知为什么,那朵快要凋谢的玫瑰,和那场没有缠绵意味的细雨,在我剩下的日子里屡屡出镜。我的闺蜜小然和我讲起很多关于他的旧事,但是她对他,终究是没有情愫的。

了解到他的基本信息后,我感觉他就是一个标准的阳光男孩,隔着千里,我甚至开始偷偷地迷恋他那纤尘不染的素衣,迷恋他说话时的孩子气,迷恋他微笑时嘴角扬起的弧度和额前飘扬的碎发。我感觉他像一株颀长的向日葵,在一个冥冥之中的雨天带给我全世界的光芒和明媚。

在那以后,我开始学会打扮,学会走路抬头挺胸,和那些身边有帅男的女孩一样大胆秀美。我在那个自认为根本没有资格谈论花事的年纪,因为心中的一点渺远的光,而尽情地自我温暖着。我想,或许一不留神,我就会和他不期而遇,我会在他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开出一朵永不凋零的锦绣玫瑰。

因为他,我从一个无梦的女孩,变成一个白日呓语的存在。我总感觉,身边凡是肯停下脚步,给我一个或多或少眼神的男孩,都将是他。而下一秒,他就要说:其实,你比小然还要可爱。我默默接受着他幻化在这个世界所有角落的无形谕旨,像一颗种子,等待绽放焰火一样的生命。

大二以后的整整两年,我开始变得热爱生活。诸如,棉质的被子会被我晒得散发出阳光的味道,写字的座位会整理得清洁干净,常穿的白网鞋会被我打理得鲜亮如新……我会意外地关注校园景区里小花小草的长势,会在暴风雨来临前呼喊楼上的人下来取晾晒的衣物和被子。我在一个个无关痛痒的季节里,竭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像在含辛茹苦地备战,然后等着实现一幕惊天动地的夙愿。

毕业之前,校园里的生机突然少了。曾经出现一对又一对情侣的校园,紧接着像那散场后的影院,空寂苍白。毕业以后,人去楼空,闺蜜小然也搬离了这座城市,从此,他的消息,随着她的远去,断绝在一个暗自痴狂的年代。

之后的我,像是如梦初醒,又像是大病初愈。自己逐渐在错乱时空里仓皇穿梭成百上千次之后,渐渐地淡忘了那个曾经为我制造梦乡的少年。看着阳台上静静开放的盆栽,懒散地躺在岁月中央,我清澈地笑了。或者,对于花,我还是一样的谨慎和悲悯。

在小然的婚礼上,我又看到了他,面色忧郁的他一改从前那副阳光的模样。自己年少时爱慕的女子,今日与他人共进殿堂,定下三生契约,想必他的晴天定然遭受了重大的雾霾袭击。他穿黑色西装,但是眉宇间已没有了当年的英气,打歪的领带和不光洁的灰色衬衣,让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鼓舞我走出年少自卑的优雅少年。

我们大概都一样吧,都曾在年少的胸腔里关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鹿!但是时光倒戈以后,我们都由矜持变得超脱,由念念不忘,变得知之甚少。

无论如何,我记得那浪漫的玫瑰雨天,记得那风度翩翩的优雅少年,记得那曾温暖了我整个青春的白衣胜雪。因为他的出现,我在那样素白的流年里,美好地绽放了一回。

爱你是错过一生的树影婆娑

首次见他,时间很吝啬,只是擦肩一过。

再见时,肩头上横七竖八的画板和画具不给我保留一点精干利索的影子。随着那辆断链爆胎的自行车,我的身体再也没有一个艺术生所有的轻捷了。感觉摔下来的瞬间,腿骨像散了架。他笑笑,扶起有气没处撒的我。

“很忙吗?”

是的,很忙吗?我没有盘问过自己,只想为这火燎难耐的尴尬找一个体面的理由。

听到“事不忙,性子忙”的回答,他被我勉强装出来的坦然逗笑了。看到他转身离开,我只想拖着车子赶快找一个能够马上消失的场所。

晚上跌跌撞撞地摸到钥匙时,才发现门早已被房东打开了。头一天租下这么间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的房子,而且一天下来还没有见到它的主人,我又有些“无言独上西楼”的感觉了。尽管门外就贴着房东的联系方式,但是这个房东好像完全不在意来者何人,房租也不面谈,只留下淡定的一句:试住三日,房租悉听尊便。

遇到这样的怪事,我并没有在意,门口存放的三暖壶热水已经彻底在我心中竖立起一个慈祥大妈的形象。我悄悄地合上门,不愿惊动起近旁的邻居。初来乍到,希望别人不要把隔壁的响动想象成闹鬼才好。

这异地的安稳觉屡睡不鲜,辗转了一个月,总能随遇而安。这九点半的阳光喷吐到脸上,简直惬意得让人感觉像是绝处逢生。

刚刚洗簌完毕就听见三声均匀的敲门声。我奔跑得大大咧咧,生怕被房东发现那一贯的懒散,第一印象很重要,这是每个艺术生都明白的入门常识。

开门的刹那,我不禁毛骨悚然,门外空无一人!只是昨晚被自己误打误撞折腾下的一根晾衣服的竹竿又静立在墙角。它似乎在嘲笑着一头雾水的我,又似乎在解释着我的贸然在打扰着第三者的清静。没过一会儿,尘埃落定,一张出现在脚下的字条让我明白的确是房东光顾了一次,所有的交代就简单的两句话:水电免费,煤火自备。

于是,我开始手忙脚乱地自备煤火,有了昨晚的惬意,我已经对这间不起眼的单间产生了好感,只是还有待确定居住的时日。按照墙体上歪七扭八的广告,我几经周折终于谈妥了一个可以送货上门的卖家。等到大叔卸完煤,我才发现,原来这个城市的人都患有“寡言症”,通体黝黑的大叔只有在我支付了五百元的报酬后,才肯露出两颗久不见光的白牙。

人情冷暖,得之心而寓之景也。大叔拿了钱便走人了,一堆面露寒光的煤就生硬地落脚在楼下。我吧嗒吧嗒地踏着短短的十三阶楼梯,没过五分钟就已经感觉不胜体力。

这时候,又遇到了他。“又在忙?”我本来要以愤愤不平的呐喊去涤净他明知故问的眼睛,可一转眼,他就搬起煤往楼上走了。

消失一如出现,神不知鬼不觉。最后一块煤从楼下乔迁到楼上时,他的影子又如鬼魅般隐了去,让我连句道谢的话也没有客气上,心里还真有点憋闷。

刚从洗浴间出来,那熟悉的敲门声又一次“咣当”响起。情况和上次一样,除了一张没有署名的字条外,其他的皆为陈迹:“搬煤累了,可以到楼下用餐,出门北一百米,冷饮、包子、小吃都有。”

“哇塞”,我不禁为房东的善解人意感到满心欢喜,于是连头发也没有吹干,就跑下楼去。从昨晚到今早,一直忍受饥肠的我早已有五体发麻、眼冒金星的感觉了。所幸,房东所说的小吃店并不远。上午十一点,我本来以为自己算是早客,能够捷足先登,但是熙熙攘攘进出小吃店的人群又给我泼了一头的凉水。

其实,这样的情形并不奇怪,毕竟这个城市外来的像我一样的打工族不计其数。在里里外外挤满了排队顾客的柜台前,老板娘的吼声简直是声嘶力竭。正待我感叹时运不济时,他又出现了。

“来吧,进包厢!”

“包厢?”我着实想不到这十几平米的小吃店还有包厢可以容身。他艰难地挤进人群,我紧跟其后。在不到一分钟的喘息里,我已经满头大汗。确实没有想到,他所谓的包厢竟然是如此之小,在仅容下一张桌子的缝隙里还勉强地塞着三张椅子。

我大把大把地挥霍着额上的汗水,同时把一碗豆汁连同这燥热一并灌下肚子里。他就坐在对面,托腮看着我笑:“很好吃吗?”我并没有刻意地去保留一点羞涩和矜持,只是抬起塞得满满的嘴巴对他说:“好吃谈不上,反正饿得要死,打发了肚子再说。”

这时候,他和我谈起,他是这间小吃店的主人,在这里已经开了三年了。五年前高考失利辍学后,他萌生了去外地打工的想法,来回辗转了很多地方,也见了很多世面。

我听了有些惊讶,想不到这眉目清秀的小伙子倒有些可以称奇的经历。做推销员我没有多少了解,不过这杂志编辑却是我一直觊觎的梦想。最诱人的话莫过于他说可以暂时帮我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听到这话,我简直感激得要死,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能有幸混到第一口饭吃,我已感到了老天对我的优待,不管是做推销员也好,做打字员也罢。

吃完饭后,他依约记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并且决定带我走走这条陌生的街,算作我们初识的一点纪念。自从离家别乡后,家乡道路两旁的高大杨柏已经在我的记忆里黯淡了,如今在这异地他乡看到街道旁满树的斑驳,我才知道自己其实是个恋家的人。在层层婆娑的树影里,我知道他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也是在这条街走失的,再也没有回头。

回到住所休养了一天,便接到他的短信:“杏子,你来吧!双丰打字部缺人手,准备一下,五分钟后我过去接你。”

我急急忙忙找了一件算不上体面的外套穿上,提上小包包就飞奔下了楼。事情果然顺利得很,打字部的经理只是简单地询问了几句便安排我第二天去上班了。我故作惊讶,其实心知是他在背后帮忙。

打工的日子,我通常起得很准时。但是,神秘的房东总能在我起床前就把热水放在了门口。因此只要我轻轻地一推门,便会有扑腾腾的热气涌来,让我心旷神怡。什么时候,我开始默默地恋上了这个城市,恋上了他,恋上那个神秘的房东,在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我觉得自己好像一朵幸福的花儿开在矫情的阳光下。

在工作之余,我常会发短信给他,在深入了解了他的情况后,我也会简单地关照一下他的生活。刚开始,我们似乎都在用这种方式向对方说明,自己在铭记着对方。同时,空余时间,我也会给家里打几通电话,说说自己这边的情况,也了解一下家里的近况如何。爸爸的抽烟毛病一直戒不掉,阴天咳嗽得厉害,家人让我抽工夫回去看看。

那天我丢下一箩筐准备换洗的衣物,焦急地向经理请假后就直奔回家的火车。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不巧他手机关机,更不幸的是自己的手机也疲惫到了黑屏状态。

回去陪了父母四五天后,我又重新回到了异乡这个温暖的小屋。可一进门我就傻眼了,自己走了五天,门口竟然积了十个暖壶。这房东也真够奇怪,仿佛一定要等我用掉那过期的开水后,才肯把壶拿走。我不去想那么多,只是将冷热不均的水全部倒进浴缸,然后泡了一个温情的暖水浴。

后来我得知,在我回家的几天里他的前女友来找过他,并且决定与他重温一段回炉恋爱。他很高兴,决定邀我一起去参加他们的相聚Party。在聚会上,他大大方方地邀请了好几桌的朋友,并且陪他们喝了个尽兴。

不知道为什么,坐在角落里的我倒有些尴尬和难言了。他的前女友的确很漂亮,而且气质上佳。在她面前,我顷刻感觉到自己的卑微。那一天,趁着雨夜,我独自一人离开了那个城市。

我想自己本来得到工作就会获得快乐,没想到失去他真的是万念俱灰。或许,那个城市永远都不是属于我的,也或许那段记忆只是老天和自己开的一个玩笑而已。

第三年的春天,我在印刷厂里又遇到了他。他依然健谈开朗,当我们驻足互视时,他的眼神却有些黯淡了。我轻轻地向他微笑,他却将目光从我身旁男友的身上移下来,然后很平静地俯在我耳边说了句:“你太自私了,一个人离去,招呼也不打,手机也停机!他是你的男朋友?祝你幸福!”

后来我才知道,那次聚会他们并没有谈成,在他要公开向众人道明我是他心中另一个喜欢的女孩时,我却负气走了,走得很凄然,很干脆。

刚刚擦肩而过,我的情绪有些低落和感伤。他转身向我喊道:“对了,杏子,你还差我520天的房租!”

那一刻,我潸然泪下。只愿用生命记得:爱你,是错过一生的树影婆娑!

再也不爱你了

很深的一道巷子,通到头是一家卖油条的。

师傅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技艺高,性子好。刚揉匀的面团,一来二去,撕成条顺着锅沿滑下。几分钟后出锅的油条色香味俱美,胖嘟嘟的很诱人。

我是这里的常客,一是因为离家近,油条的香味会顺着几缕微风飘过小窗,溜入嗅觉,沁心动脾;二是因为他的妻子。

每天早晨,太阳还没出来,小伙子就忙着张罗开了。我上班时会经过他的小摊。我不忙时,可以坐下来静静地品味一下他的手艺。他和我都不忙时,我们可以闲聊几句,谈谈生意经营之道或者聊些其他的。

男人有个妻子,温柔娴淑,但三年前因为一场怪病而夺去了她的言语能力,后来花了很多钱也没有治好。我见她的面甚少,一开始以为是她骇于见人,但是后来知道是男人不让她出来。站在经营角度考虑,我理解男人的做法,尤其是做买卖,话短了还不利招徕顾客,更不必说她是一个哑巴,出来也是碍事。

刚开始见了他妻子几面,她虽然拘束,但性子阳光,见了我满脸都是花,笑得很甜。我友好地向她点点头以示问好。之后男人出来呵斥她:“快些回去,否则不爱你了!”听了这话,我突然想笑,因为这听起来的确像是一对初恋男女在打情骂俏。但是,男人很认真,女人也很乖巧,男人刚说完,女人便满脸抱歉地打道回府了。

又一次见到女人时,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那是一个中午,太阳的温度和他面前摆放的那锅油的温度一样热烈。女人一歪一扭地从里屋出来,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显然她是想为他擦汗,但是因为不会说话,她小心翼翼地把湿毛巾搭在了他的脖子上。男人一惊,手中的面团直接掉进锅里,溅得油喷洒得四处都是。男人的责骂声很快使女人陷入了惊骇:“你出来干吗,让你乖乖地待着,再这样就不爱你了!”

第二次听他这样说,我打心眼里冒出一种想法:原来男人的内心并不像表面那样热忱,好歹女人是怕他热,是为他着想的,他即使爱面子也犯不着对着她大嚷大骂。

另一个早晨,又和他搭上了话。我耿直地问他:“怎么你似乎很讨厌你的妻子?”我正待看他如何巧言令色,但他稍微沉默了一会儿,明朗的脸就刷下了几度灰暗:“我们六年前就结婚了,可是我对不起她……”

我很认真地看着他的脸,他却似乎刻意低下头去。“其实,我们青梅竹马,在二十岁那年我娶了她。刚开始日子过得还如意,后来我的父亲染上了重疾,家道就开始中落了,直到变得一贫如洗。在急于求生的窘迫下,她将从父母手中学来的做油条的活儿教给了我。渐渐地,我们的生意可以满足一家老小的生活了。”他清了清嗓子继续道,“但是,不幸接踵而至。三年前父亲病危,我在急得焦头烂额之际四处奔跑求医。由于急昏了头,过马路时不慎违反了交通规则,一辆货车奔驰而过,在我被推开时妻子已经……已经被撞得昏迷了过去。再醒来时,医生说她失去了语言能力,以后能否治好就全看造化了,情况好时会恢复正常,情况不好就会终身变哑。我真后悔……”

他说着说着眼角有些湿润了,我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来打破这空气的沉闷。原来他们一直都彼此深爱着对方,只是表达爱的方式不一样,而他们这六年来的艰苦也是上帝安排下的一场爱的救赎。我明白了,他为什么会那样对待他的妻子,那是爱的一种持久的诠释,是永恒的誓言。

再一次看到女人,她怀里抱着刚满月的孩子。一阵清风拂过,满巷的油条芬芳穿过栀子花丛,化开了一条街的浓雾,男人轻柔地抚摸了一下孩子的脸蛋,然后转过身去对她说:抱着孩子回去,不然再也不爱你了。

真没想到,此时再听到这句话,却惹出了我满眶的眼泪。 

孟加拉,雨停了

从机场出来,四周是温暖的晴天,我转过身去,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回忆孤独地躺在心田里,也许这是注定的云淡风轻。

离开你的第九十九天,我小心翼翼地拿捏着这个数字,以前它是甜蜜的,现在却苦涩不堪。我们在一起的九十九天和分开后的九十九天,中间隔着一个秋天,叶子簌簌下落,它和我一样,就此离开了你的国!

我还在想念夏天的风,吹在嘴角有你狡黠的味道。晴空下静立的少年,他不是我,可你是否记得?第一次相遇,我还是在盛夏的花树下发呆,长发漫过耳鬓,目光里毫无神采。你说,我的脸就是被冰凉包扎起来的忧伤,我转过身去,你就机灵地消失在碎石小路上。那时,我只记住了你微笑的表情和洁白的牙齿。

溽热败退后的第一场雨带走了校园里氤氲很久的混沌空气,我插着口袋安静地体会着那份温柔。你从枝头后面探出脸来,看到木讷的我,你说没想到忧郁的我还会觊觎这样的诗情画意。我停顿片刻就看见一片叶子上的水珠滑落到指尖,晶莹剔透,倒映出我纠结的神情。我也没想到自己会笑,但第一次难看的微笑就被你收容了。

你说,其实你讨厌雨,潮湿和阴天总会让你打喷嚏,冰凉会浸入骨髓,然后漫入心窝,像失恋了一个世纪。我低头不语,却看到你悄悄地走过来,洁白的网鞋上系着好看的云结,在那一瞬间我看清了你的样子,温柔烂漫,像穿透这阴天的一束光。

你轻轻地拍了下我的肩膀,然后把双手藏在背后,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问你个问题吧:你说哪个地方的雨最多啊?我还没有回过神来,你就惊乍地说,是孟加拉的乞拉朋齐啦。傻瓜,不知道吧?看着你自鸣得意的样子,我突然轻松起来,也许那是第一次,我感觉自己对这个世界置若罔闻的伤口在缓缓愈合。

夏天是个浮躁的季节,但就在那一季你悄悄地住进我的心里。向日葵漫不经心地舒展着温暖,我想,这厚重的日记里每天都有你的影子,这个季节就会无限漫长下去吧。纯白的年代,我只记下了那一场雨,还有你开心的样子,从此无论风儿吹到哪里,你都会在我寂静的旷野里开出一个花季。

果然,我们在接下来的日子开始形影不离。你滔滔不绝地给我讲电影里的一些故事情节,给我介绍你最喜欢的陈奕迅;坐在一块吃饭的时候,你认真地给我擦拭掉衣角上的污渍,然后假装生气地骂我不省心。看着你虔诚的样子,我突然感觉幸福是如此的逼真,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就像一场风吹散了笼罩着春天的雾霭。

知道你喜欢旅行,那一次我答应你一块去北京玩。从车站下来,我姐的目光有些不可思议。她看到了我身边的你,笑得像花儿一样的你。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惊讶出自于她不敢相信,冷冰冰的我怎么会有这样温暖的一个女子相伴。那一日,你蹦蹦跳跳地走在天安门广场,开心地拍下了每一处漂亮的风景,一群白鸽飞过,我看到云影下你欢快奔跑的影子,像一尾在时光里穿行的小鱼。我笑了,很自然地笑,那一弯弧度一直跨过故宫,穿过颐和园,最后绽放在被时光打满马赛克的年华里。

你说,这不就对了吗?笑一下多好啊,又不会死人,别让自己的花季和愁眉纠缠不清,忧郁是输不起的青春杀手。我笑,一直笑,一直笑。

从北京到天津,高铁带走了三十分钟的风景,你静静地坐在窗户前,看那些路过的痕迹。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我看到你不舍的神情。你说,一座城有时候就会变成一生的回忆。

回到学校,你把我们拍下的合影传到空间里,配上一个温暖的单词——Forever。看到一张冷色调的脸旁一副可爱的表情,我又一次忍俊不禁。在那些正当花季充满快乐的日子里,我们都好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词,我也真的就想让永远一不小心就永远下去。

你在学校附近找到兼职的时候,我答应每天接送你。短短的十几分钟路程,可以听你谈论那些令人头疼的孩子,说到他们的可爱时,你脸上的表情淘气得有些不可理喻;说到他们的可气时,你又咬牙切齿。总之,那时我感觉你就是一朵神奇的向阳花,开得灿烂夺目,不管风雨,无论悲喜,都成了我流年里最美的信赖。

六月的最后几天,郭敬明导演的《小时代》上映了。电影院里人山人海,你拉着我焦急地穿行在慌乱的人群里,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丢下矜持,你说,快啊,快啊!在银幕闭上的那一瞬,你的眼泪还没擦干;从电影院刚一出来,你既调皮又认真地说,未完待续的那一部分,你还得陪我看。我轻轻地点头,很平静地告诉你:会的,一定会的。

七月,这座城市降落了最后一场雨,潮湿的空气里弥漫着荒凉的气息。头顶的飞鸟惊慌地远去了,只留下凌乱的痕迹。我们要在同一天离开这座城市,然后驶向两个与记忆无关的城市。你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茫然里,最后一次回首,我没有微笑,你也没有。

八月,思念像拉长的光影一样蔓延。我们的联系渐渐少了,简单的几通电话过后,我们再也听不到彼此熟悉的声音了。我抬头看着灰色的天空,那些杂乱的云朵再也拼凑不出你的笑脸了。至此,青春变成了凤凰树叶,落下满城的纷奢,在那些洋洋洒洒的回忆里,忧郁开到荼蘼。

我安静地拉上行李箱,乘上去往孟加拉的航班。在透明的忧伤里,我看到自己微微上扬的嘴角,还有那一脸泪光弥漫的微笑。

孟加拉,雨停了。

我知道,我还会想你!

我们还在那里

最烦闷的一个夏天,别离像晨昏线一样在脑海里纠缠不清。

我不清楚有多少熟悉的面孔擦肩而过,然后又在时间的河流里流淌消散。少年走了,魔法变得柔软起来,我们谁也不会再掏心掏肺地对着绿树念念有词,一切像做了个梦一样。

六月的窗,射进两个季节强烈交替的混浊。从午后到黄昏,影子拉长又倾颓下去,我看着旧时光里那些好看的眼睛,突然变得喑哑了。整整一个成长需要我们去完成,多像一条冗长的河流啊!可是,我们无从选择,前方柳暗花明抑或百无聊赖,都等着时间去见证,我们要做的是,背起行囊,告别这一季的天空。

坐在电影院里看一场电影,还是会被周围人的情绪带动得眼泪潸然。故事的结局,像我们一样,在盛大的繁华里孤独地落幕。忘了有多久,我们在一个起点相遇,经过晴天、雨天,最后又在一片沼泽般的困厄里分手。分别后,青春就成了一段往事,我们都在回忆着,却谁也不愿提起。

儿时的玩伴疯狂地成熟着,再相见时,谁的脸上也找不到当年的那种欣喜若狂了。我看见缠绕着寒冷戾气的光阴刀锋,在有板有眼地凌迟着我们看似坚固的感情。那些被成长拍拖了的熟悉,都退化成了叛逆的颜色,我们各自争执,却道路不一。相见时,握手拥抱;别离时,拥抱挥手:这种亲昵,在年少时看来是多么残忍的一种作态。

你过得好不好呀?

真的,你过得好不好呀?列车一开,你的微笑就要再度消失在时光的回音里了。我从绿草的叶脉里只能窥见蹒跚的步履,看不到你蹲下的身影,看不到你骄傲的神情,也听不到你说“傻瓜,这叫狗尾草,是一种很奇特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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