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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种种

京都四月 作者:【日】渡边淳一



交通违章种种

真不知该说是惊讶还是意外。

我居然被开了违章罚单!而且是在东京都内,大白天……

现场是在柿木坂一带。

当我驶过驹泽路桥时瞅了一眼后视镜,发现居然有一辆“白摩”(交警巡逻摩托车)尾随!

我以为那辆“白摩”要去别处,可看样子它是在追赶我的车。

而且,因为它像是在示意我停车,于是我靠边停了下来。那个穿制服的交警走过来说“你超速了”。

我立刻不由自主地嘟囔道:“什么?这点儿事……”

我也就是开快了一点点,大家不都是这样吗?有必要为这种事抓我吗?

可是,交警却不管这些,检查了我的驾照后说:“对不起,请您下车确认一下测速仪。好吗?”

这位交警似乎注意到超速驾驶的是个白发男子,态度出奇地郑重其事。

于是,我无可奈何地下车去查看安装在“白摩”车头上的测速仪,显示时速为67公里。

“因为这个路段限速40公里……”

说我违章?可这个路段根本就没人按限速驾驶。我只是因为碰巧刚才路上车少就开得快了点,哪里会有什么危险?我有很多话要说,可那个交警极为沉稳地说:“因此,请您接受处罚。”

因为我已有过几次违章,所以完全明白只要交警说了开罚单就怎么辩解都没用。

于是,我就坐在车上听着广播生闷气。那个交警拿着罚单向我继续说明。

“因为您超速27公里,所以记3分并罚款。如果您接受处罚,之后就没必要去交警队了。”他一边让我看罚单一边很有礼貌地做了说明。

接着,交警又递来墨汁心怀歉意似的说:“请您在这里签字,并按上手印。弄脏了您的手,抱歉!”

看到交警如此彬彬有礼我也没了脾气,只好顺从地签了字。

迄今为止,我的违章停车次数最多的时候是在10年以前。而近来则是因为停车场数量增多,所以再没发生过违停。

我虽曾在五六年前有过一次超速违章,可地点是在札幌郊外我的别墅附近。

那里是一段丘陵坡道。当时我驶下坡道,即将进入一条名叫太美的小街。就在进入小街之前,我被藏在暗处测速的交警抓住。

当时我有些生气,因为藏在暗处测速的做法实在“卑劣”。而且,进入小街之前是一段非常冷清的山间坡道,连汽车都很少通过。交警在这种路段抓超速违章的“狡诈”态度令人不快。

于是,我对交警说:“你能不能正大光明地执行公务?”但是,交警没有反应。

我对此更加气愤,又说:“你有时间在这种地方偷偷摸摸开罚单,还不如去抓凶犯!”交警还是没反应。

他是不是心里在想:“大叔,你费这么多口舌是没用的。”

另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交规就是变更车道。

我在东京都内某交叉路口等信号时,因为右转专用车道上没车,我就向那边移动,被恰巧在那里执勤的交警发现,就说我“违章”。

可是,周围空空荡荡,我并没造成任何妨碍。这个交警真是头脑僵化。

我考取驾照是在50多年以前。

最初是开一台老旧的雷诺车,但在札幌寒冷的冬天常常打不着火。特别令我难忘的是我进了薄野的旅馆后,在半夜出来时车被埋在雪中趴窝了。

百般无奈。第二天白天,我借来铁锨把车挖出来,又叫修理工帮我打着了车。

当时,我在旅馆前铲雪的情景被住在附近的女招待看见并取笑。总而言之,那个时候确实相当不容易。

从那以后我一直自己开车。但曾有人对我说:“你年龄大了,不能再开车了。”

可是,我无法放弃,或不如说我根本无意放弃。

虽说在战后各种方便用具都得到了普及,但再没有比汽车更便利的交通工具了。

不过,据说从本月开始,有驾照的人到75岁以上就得贴“老年人标志”。虽然我还没到限制年龄,但我绝对不会贴那种东西。

实际上,因为我比那些车技拙劣的年轻人老练得多,所以无必要贴标志,而且强制性叫人标明年龄也是侵害个人隐私权吧。

因为即使有法律规定我也绝对不会贴标志,所以我可能还会有更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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