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辑 踏莎行

你可以飞翔 作者:赵大河


第一辑 踏莎行

温情的靴子

从前,有个老制靴匠卖给年轻的探险家一双皮靴,后来他每年都在一个固定的日子里收到一双皮靴的价钱,完全和他当初卖这双皮靴的价钱一样,既不多,也不少;同时,还会收到一封感谢信。信的内容大同小异:由衷地感谢,并寄上一双皮靴的价钱——6克朗。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神话故事中的情节,可此事千真万确。1991年瑞典作家拉瑟伯格就从拍卖会上买到6封这样的“感谢信”,当然,这并非“感谢信”的全部。收信人是老制靴匠斯特林斯特罗姆,信是谁寄给他的呢?是从他那儿买过一双皮靴的年轻探险家斯文·赫定。正如你所猜到的,这中间有故事,而且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感人故事。毋庸置疑,与皮靴有关。

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西部,时间则要上溯到1895年。那年春天,一个刚过30岁生日的瑞典小伙子来到中国最大的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计划穿越这片辽阔的地域。这个充满雄心、永不服输的小伙子就是斯文·赫定,别看他只有30岁,却已有10年的探险史了,并且刚经历过一次失恋的打击。4月10日,赫定领着探险队离开麦盖提村进入沙漠。这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庞大驼队,共有8峰骆驼、2条狗、3只羊、1只公鸡、10只母鸡、几麻袋小麦、3支长枪、6支短枪、2箱弹药,以及皮大衣、毛毯和一些科学仪器,当然还有一些装水的羊皮囊和白铁皮水桶。赫定的助手斯拉木巴依直接管理着一个向导、两个驼夫。围观的人很多,他们一声不响地站在路两旁,好像为亲人送葬一般。一位智者摇着头叹息道:“他们再也回不来啦!”

他们确信15天之后就可以穿越沙漠到达和阗河,从地图上看,由麦盖提向东穿过沙漠到和阗河的直线距离只有287公里,他们每天只要走20公里就够了,而这无论如何是做得到的。但是第20天时他们仍然在沙漠里。可怕的是,他们没有水了。赫定每天都写详尽的日记,此时他没有力气再写了。他最后写下的文字是:

早晨,还剩下几滴水,大约有一杯吧。中午时,我拿其中一半沾湿各人的嘴唇,晚上要拿剩余的平分时,谁知给牵骆驼的卡希木阿洪和买买提沙赫喝干了。所有一切,我的驼夫和骆驼,都是非常衰弱的。上帝!救救我们啊!

沙漠,死寂的沙漠,一望无际的沙丘像凝固的波浪一般,没有一根草茎,没有一片绿叶,晴空中没有飞鸟,地面上没有任何羚羊或麋鹿的踪迹,目力所及,除了沙,还是沙。太阳像一个巨大的火球要将他们烤焦。他们已经放弃了弹药、帐篷、床、毛毯、照相机、参考书、资料、药箱、服装,等等。接着他们还要放弃更多的东西,然后是生命。

最先倒毙的是两峰骆驼,它们早在几天前就被禁止了饮水。他们又杀了鸡和羊,为的是用黏稠的血液来拯救生命。他们喝下非常浓稠的带着黄红色的骆驼尿,引发剧烈的呕吐。向导约尔奇和驼夫买买提沙赫在一次宿营之后不再上路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们。又一峰骆驼倒下了,一倒在地上它立刻伸长四肢硬挺着脖子死去了。不久,赫定的助手斯拉木巴依也扑倒在地上,说他一步也不能走了,他要死在他躺的地方。

赫定和驼夫卡希木阿洪放弃了探险队的最后残余物资,只带了掘井用的铁锨、计时器、罗盘和准备用来盛和阗河水喝的空罐头盒继续前进。他们在夜里朝着和阗河方向走去。白天他们用铁锨将下面的冷沙掘出,脱了衣服躺在上面睡觉,衣服则挂在锨把上遮阳。两天后他们终于见到绿色的柽柳,他们像食草动物一样咀嚼着它的叶子。他们鼓起勇气继续走路。又一天过去,他们见到了三棵胡杨树。他们用胡杨树叶子擦皮肤,让皮肤湿润。他们用枯树枝生起篝火,要给斯拉木巴依一个信号,倘若他还活着的话。他们又走了几个钟头,然后在如火的太阳炙烤下躺了10个钟头直到傍晚。卡希木阿洪说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他认为一切都完结了。

赫定独自走入凶险的沙海和黑夜。午夜,赫定在一丛柽柳下睡着了。在凉夜中恢复了一点力气的卡希木阿洪又赶了上来。他们用尽一切努力同疲倦和瞌睡抗争着,继续走路,或者在地上爬行。

来到一个小沙丘上,他们突然战栗起来,心差不多蹦到了嗓子眼:他们眼前的沙地上出现了一行人的足迹!他们追随着这足迹前进,他们相信离河流不会太远了。走着走着,卡希木阿洪坐在地上不走了。他发现那正是他们自己的足迹。人的神经怎能经受住这样的打击?他们把最后的精力徒然浪费了,失望和绝望压倒他们,他们躺在地上睡着了。

黎明时他们靠着顽强的毅力又上路了。日出时他们看到了新的地平线:和阗河岸边的胡杨林。他们走进洋溢着青春和生命的胡杨林,不但到处是绿叶、野花和动物的足迹,而且还有马粪和人的踪迹。得救了,得救了,他们这样想。

循着足迹前进几个小时之后,耐不住酷烈的暴晒,他们在树荫下躺了一整天。和阗河就在近旁,但他们不得不等待,这是更加难熬的刑罚。傍晚,该上路了,卡希木阿洪却一步也挪不动了。赫定将铁锨头卸下来挂到树枝上,临时做个标记,就拄着锨把独自朝前走去。

忽然,胡杨林终止了,月光下,在东方展开了一望无际的平滩,比地面低两米左右。这不是别的,正是枯水期的和阗河河床。河床上的沙子干燥得如同在炉子里烤过一般。一般人此时会崩溃的,可是赫定没有,他不愿在没有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时躺下等死。他继续朝东南方向走去。

走了2.5公里远近,一只受惊的野鸭从他身旁飞了起来,接着传来微波荡漾的声音。此时赫定已经站在积水池旁边了。池塘内是新鲜的、清凉的、美味的水!这个水池后来被称为“天赐的水池”,它的出现如同一个奇迹。

赫定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他是如此幸福,以至于他没有立即去喝水,而是站在水池旁计算起自己的脉搏来:一分钟跳99下。然后,他才从衣袋里取出罐头盒,舀水喝起来,几分钟内,他一连喝了21下,大约3升。几分钟后,他的血液虽然还是黏稠的,但总算在血管里能较为通畅地流动了,脉搏也跳得更有力一些:一分钟56下。

赫定想起了卡希木阿洪,他还在树林里同死神搏斗呢,他已经不能够走上三个钟头到这儿来喝水。赫定要立刻返回去救他,但罐头盒容量太小,于事无补。怎么办呢?他不是穿着不透水的长筒皮靴吗?于是他脱下皮靴,灌满水,用靴带将皮靴拴在铁锨把的两端,挑上肩,循着来时的道路往回走。

此时升起大雾,雾霭遮住月光,树林里漆黑一片,赫定找不到来时的足迹。他不得不在树林里燃起篝火,等待天亮。他睡了一觉,醒来时天已发白,篝火变成一柱浓烟,笔直地升到空中。那双盛水的宝贵靴子靠在一株树上,下面的沙土丝毫未曾弄湿。赫定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足迹和卡希木阿洪躺着的地点——还在头天晚上同样的位置。卡希木阿洪看到赫定,无力地说:“我要死了。”“你要水喝吗?”赫定问他。他摇摇头,重又闭上眼睛。当他听到皮靴中水晃荡的声音时,大叫一声,坐了起来。赫定就把靴口放到他唇边,他一口气喝干了一只靴子里的水。下一个瞬间,他又喝干了另一只靴子里的水。他们得救了!

顺便说一下,5月2日夜间赫定的助手斯拉木巴依,在赫定和卡希木阿洪走后,又躺了几个钟头,稍稍恢复了一些体力,就又带着四峰骆驼沿着他们的足迹走来。5月3日深夜,他看到三棵胡杨树地方点燃的篝火。5月7日,他和最后一峰骆驼支撑到和阗河岸边,看到河是干涸的,他就因绝望、饥渴和极度疲惫而倒下来等死。几个小时后,三个过路商人救了他一命。这仍然算得上一桩奇迹。几天后在牧羊人的小屋里,他见到了赫定和卡希木阿洪。

赫定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探险结束了。这次九死一生、损失惨重的探险对赫定的一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绝境脱险之后,他的探险生涯渐渐步入辉煌,发现了楼兰古城等一处处重要的古城遗址,考察了塔里木河下游紊乱的水系以及西藏地理。以后,每年到遇救于和阗河畔“天赐的水池”那一天,赫定都要给制靴匠斯特林斯特罗姆写一封“感谢信”,并寄上一双皮靴的钱——6克朗。

爱情的三个夜晚 ——听来的故事

我用第一人称来复述这个故事吧。

1974年的夏天,我高中毕业,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来到河南省桐柏县月河林场。这儿是革命老区,生活艰苦,但群山起伏,林木茂盛,风景很美,尤其让我难忘的是,我在此经历了最初的爱情。

我爱上的是一个杭州姑娘,她也是响应上山下乡号召来到这儿的。她有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黑得像乌木,大家都叫她小铁梅。我们属于同一个大队,在一个伙上吃饭,经常见面,一来二去,爱情的种子就在心里发芽了。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如果哪一天看不到她,我的天空就布满阴云。我从她的眼神也看出了她对我的好感。但我们的交流仅限于羞涩的目光,因为怕别人说闲话,我们还有意地回避着。

爱情是甜蜜的,也是痛苦的。从夏天到秋天,我都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如果我再不采取行动,很可能会被别人捷足先登。那样,后悔就来不及了。终于有一天,与她擦肩而过时,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晚上在林场等你。”

说罢,我勾着头匆匆走了,我怕她拒绝,我感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

尽管很狼狈,我还是看到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我的工作是看林场,林子中间的小木屋属于我,没有比这儿更好的约会地点了。

晚饭后,我回到小木屋里,看着天渐渐黑下来。没有月亮,林子里漆黑一团,仿佛上面扣着一口硕大无比的锅。这样很好,别人不会看到她来林场,我也不用担心她看到我胆怯的表情。我坐在小木屋里等待着我的女神。等待的时光是那么甜蜜,秋虫在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果实的芳香,每棵树都幸福得发抖。我想象着她的一颦一笑,她美丽的大辫子,她会说话的眼睛,她胸前像绣花框上的布一样绷紧的衣服……多么美好啊!

时间过得太慢了。

凉气上来时,我想她这时来会冷的,我要给她披上衣服。

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时间,我就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秋虫叫累了,歇了声,周围静得能听到树叶飘落的声音,偶有狐子从树林里跑过,脚步声很轻,但也能听清楚。渐渐地等待的滋味变了,不再是甜蜜的,而是焦灼和烦躁,我心中做着种种猜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她开脱。我相信她不会耍我。她不是那样的人。到了后半夜,我生气了,我想,如果她这会儿来,我会说她几句的,或者干脆不理她,看她怎么给我解释。再后来,我就开始数落自己:你算老几,你也配得到爱情?人家分明是看不上你嘛,你别自作多情了吧……就这样在自怨自艾中天亮了。

她还没来。

第二天在路上遇到她,我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林场,她说她去了,树林里黑漆漆的,她不知道我在哪儿,又不敢喊,就回去了。嗨,原来是这么回事,这都怪我,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我说:

“今天晚上再来吧。”

她点点头。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但我早准备了香烟和火柴。我点上烟,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头红红的火光在夜里很醒目,很远就能看到。这次不会再有什么差池了吧。

我不会抽烟,被烟呛了几次后,就不再把烟往肚里咽了,吸到口中就吐出来,只是保持烟头不灭罢了。

山很幽静,许多秋虫在歌唱,一些小动物时不时地弄出一些小动静,有时候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是她悄然来到了我身边。

我坐在树木稀疏的地方,这样便于她看到我手中小小的烟头的火光。开始我没想着要计算时间,我的心跳得很厉害,像一头倔强的驴子在里面踢腾,我得让心平静下来。心平静下来之后,我已经抽了半包烟,潮气上来了,衣服变得沉甸甸的。这时我有些担心,她应该来的,怎么还没来?为了计算时间,我数自己的脉搏,看脉跳多少次能抽完一支烟,因为我知道一分钟心跳多少次,这样就能大致算出时间过去了多少。由于心中忽然间生出这样或那样的念头,计算总是中断。一直到天亮我都没计算清楚。

她终究没有出现。

白天我又遇到她,质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心想,这次看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她揉着衣角,委屈地说她去了,看到有人吸烟,她以为换了看林人,因为她知道我从来不抽烟。嗨,又误会了。

我说:“今天晚上我还等你。”

她点点头走了,眼里噙着泪。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这次我不吸烟了,改为唱歌,她会顺着声音找过来的。

一唱起歌,我才发现我会的歌太少了,不是忘词,就是跑调,没有一首能唱完整的。平时我和同学们一起唱,滥竽充数还凑合,现在自己单独唱,就作难了。于是我就来个混合唱法,想起哪句唱哪句,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着腔不着调的,只管一路唱下去。我的歌声惹得秋虫不高兴,它们想不到有人唱得这么难听还敢唱,就一阵一阵和我比着唱。岂不知,对我来说,唱歌就是受罪,我是不得已而为之,我若停下来不唱,她来了找不到我就又该回去了。后来,我把秋虫比下去了,它们不唱了。只剩我一个人嘶哑着嗓子还在唱。我唱得口干舌燥,喉咙冒烟,还是没把心上人唱来。

天又亮了。

白天我在路上拦住她,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说她去了,听到几个人在唱歌,就回去了。我告诉她只有我一个人,她说她听着不是一个人的声音。我让她晚上再到林场去,她说:

“不行,我被调到二郎庙大队了,今天就得去报到。”

二郎庙大队距离这儿有五十公里,约会谈何容易。从此后,我们竟然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我记得,她走的时候,洒下了一串眼泪,那是多么晶莹的眼泪啊!

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我心都碎了。

老房子

我想念的不是新房子,不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漂亮房子,而是一座老房子,一座摇摇欲坠的房子。面北,土坯墙,灰屋瓦。下雨时,空中仿佛有无数敌人在放箭,叮叮当当,一会儿工夫,屋顶就千疮百孔了,雨水乘虚而入,惊心动魄。刮风时,屋里像是挤进一大群不安分的马,左冲右突,快要把房子胀破。冬天,冷得像冰窖,一缕阳光也照不进来。夏天,蚊子成堆。没有蚊帐。土办法,用麦糠熏蚊子。浓烟呛得人眼泪长流,蚊子逃之夭夭,可是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夜。人能待下去时,蚊子也卷土重来,哎哟,那就受着吧。跳蚤成群,跳来跳去,像开运动会似的,一个个鼓足干劲,力争好成绩。它们那么小,那么灵活,根本拿它们没办法。还有臭虫,埋伏在墙缝或床缝,或者天知道什么地方,夜深人静时无声无息地出动,向我们可怜的肉体发起攻击,防不胜防。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盛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说摇摇欲坠,一点也不夸张,确实如此。山墙不是垂直的,倾斜度甚至超过比萨斜塔。一半墙皮被风雨侵蚀、剥落,筋骨外露,看上去惨不忍睹。父亲对重要的部位进行了加固,用棍子支撑着。单看采取的措施,就知道其危险程度。它能挺过一场场狂风暴雨,真是奇迹。有一个梁断了,加一个柱子顶着,这个还算结实。中学时学习了力学,但我对房屋的受力结构一点也弄不懂。它屹立不倒,有道理吗?没道理。我想,也许它是靠意志支撑着。我总是提心吊胆,怕它哪一天轰然倒塌。最危险的山墙,我们要离远点,尤其是大雨天。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充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房屋很暗,前面有两个木栅窗子,每个有2尺×4尺那么大,一个对着厨房的山墙,一个对着牛屋的山墙,夏天能进入一点光线,冬天窗子糊上纸,基本进不了光线。东西两间屋顶各有一块亮瓦,这是光线的主要来源。一根明亮的光柱,尘埃在光柱中飞舞。白天要在东西两个房间看书,必须就着亮瓦的光。否则,会很吃力。房间不大,两张床加一个柜子,占去四分之三的空间,剩下的只够转身用。床下多放杂物。柜子顶上也放杂物。能用的空间都用上了。床一点也不舒适,竹笆、草荐、席、被。没有褥子,也没有床单。就这样,一张床要挤两三个人。当心,别掉下去。由于东山墙最有倒塌的危险,全家都挪到西屋来住,六七口人,拥挤程度可想而知。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充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这样一座房子,装下多少岁月,装下多少梦想,装下多少欢乐和愁苦,是谁也说不清的。那时奶奶还活着,慈祥温和,溺爱我们。父母撑起一片天,我们姊妹四个是天下最无忧的孩子。玩,我们胡天胡地地玩,有用不完的精力。我们在昏暗的屋子里也憧憬未来,希望未来能吃饱肚子,能穿得暖和。别的,还有什么?能够上街喝碗胡辣汤,能够有小人书看,或者还要买双解放鞋,噢,足够了,足够了。贫穷限制想象力。我们的世界:东边能看到一座山,土崮山,更远的地方是日头的老家,因为日头从那里升上天空;西边是灵山,灵山后面也是日头的家,日头每天要到山后睡觉;一条河——七里河——由北向南流淌,河的源头在哪儿,又流向哪里,不得而知。房子其貌不扬,我当它是世界的中心。想来可笑,哈哈!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充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我记得父亲在屋后的墙上写有四句诗:

此梦不强,写在南墙。

太阳一照,化为吉祥。

我永远不可能知道父亲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那一定是个可怕的梦,以至于父亲要在南墙上写下这几句话。太阳是最伟大的巫师,降妖除魔,无所不能。驱除梦魇,不在话下。用这种方法,太阳照进梦中,如威力广大无边的天神,大喝一声:妖魔鬼怪退下!于是,噩梦醒来,太阳照常升起。语言,如同咒语,必须敬畏。父亲用语言把噩梦——这个妖怪——锁在南墙上,让它受太阳的炙烤,无穷无尽地遭受酷刑折磨。如果墙皮不脱落,它便逃脱不了可怕的命运。语言好神奇啊,父亲只需写下十六个字,便降伏了妖怪。可是降伏现实的困难却不容易。生活艰苦,我们已经习惯,不可怕,可怕的是过年关。年关,一个“关”字,说尽了过年的不易。发明这个词的人一定深有体会吧。有几年,每到腊月二十前后,家里开始出现要账的人,一拨儿又一拨儿。天天如此。正好我也放寒假,在家。生起一盆火,倒上热茶,递上烟。父亲陪他们烤火,抽烟,聊天,谈论收成,感叹世事艰难,然后给他们一笔钱,打发他们回家。到除夕那一天,我们会早早贴对联,据说对联一贴,就是过年,不兴再要账了。噢,这一关,总算要过去了。过年关!房子啊,如果你能说话,你大概也会感叹,年关好难过啊。最难的一次,马上就要过年了,家里没钱买肉,如果不是邻居送我们一块肉,我们就要过一个素年了。房子记得这一切。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充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我感到奇怪的是,年关那么难,过年之后,春天就来了,一切困难烟消云散。过年后,就该开学了。四个学生都要学费。父亲像变戏法似的,给我们变出学费,让我们毫不为难地去学校。钱哪儿来的,借的,还是年前就备下的?我们不得而知。就连最难的、差点没肉吃的那一年,也没因生活困难而耽误我们上学。上学,在我们家是天大的事。父亲对我们寄予厚望。高中录取通知书下来,父亲没对我说别的,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不到北大非好汉。这句话分量很重。我刻到屋后的桐树上,以为鞭策。高考那一年年关,写对联时,父亲给我说了一个上联:中状元靠上天保佑。这……也太那个了吧,可是父亲既然说了,那就写下吧。下联,我来对吧。什么上天保佑,我是无神论者,于是我将下联写为:学知识凭自己努力。要努力,这才是关键。父亲一笑,说:好!据说父亲为我考学的事天不明就上灵山许了愿。灵山,灵山,就是灵。我果真考了全县第一名,报志愿时,父亲说就报北大。好吧,报北大。可是我们县恢复高考以来,已经八年了,文科还没有人考上过北大。可想而知,这有多冒险。谢天谢地,我被北大录取了。真是上天保佑啊。父亲真了不起,豪情万丈,完全按自己意愿塑造了我。可是,学费没着落。父亲东挪西借,为我凑了二百八十块钱。借了多少家,央求了多少人,我不得而知。父亲说,你不用管这些。父亲一直说,就是卖房子卖地,也要供你们上学。我想,土地不允许买卖,这所房子,摇摇欲坠,又能卖几个钱呢。我知道父亲说的意思是:不惜一切代价!房子装着生活的艰难与苦涩。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充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房子老了,衰朽了,骨头脆弱,难以支撑日渐干瘪的躯体。风雨从外部打击它,蠹虫从内部瓦解它。它挣扎着生存,给我们庇护。有一天,它说,都走吧,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它怕我们成为它的陪葬品。它的呼吸不再均匀。呼出的气息,有死亡的味道。我们全部搬进城里后,房子像完成了使命似的,叹息一声,坍塌了。它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尘归尘,土归土。丑陋的废墟,对着青天。再见到时,这里一片“空无”。像一位高僧临终时所画下的圆圈。零。无。或者圆满。房子走了。它遁入地下。我再也见不到它了。春天,这儿会长出青草和野花。也长出寂寞。尽管如此,我仍然非常想念这座房子。哦,充满童年记忆的房子,魂牵梦萦的房子!

姥婆

我早就应该写写姥婆了。姥婆是母亲的奶奶,我们叫姥婆。姥婆离开我们已经四十多年了,但每每想起,我总觉得她还活着,还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院子里走动,既一刻不停地忙碌着,但又从不慌张。她无论做什么都那么自然,有条理。她知道一切事物本来的样子,或应该是什么样子。她做饭,扫院子,照看小孩,纺线,等等,只要她能做的,她都默默地去做,从不假手于人。姥婆是个热心肠,周围邻居无论谁家有事,她都乐意帮忙。人们下地干活,无人照看小孩,领到姥婆这儿,交代一声,就万事大吉了。大人一百个放心,小孩则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往往父母来接时也不想走。

我到姥婆家去,总像过节一样开心。姥婆最疼我了。有一次我去姥婆家,姥婆正要被一个亲戚接去住几天。姥婆看到我,拉住我的手,流着泪说:“娃子刚来,我咋能走呢?”那边盛情难却,加上众人劝说,姥婆还是去了。姥婆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人们和我开玩笑,说:“姥婆走了,你身上痒了咋办?”我生气地说:“我自己抓。”这件事常被人们说道,最后总是这样结尾,“看来雁(这是我原来的名字)也会自己抓痒”。

另一件事也常被人们拿来说道。一天,我和姥婆在房间里说话,我说:“姥婆,接住红薯了,接您到我们家去,红薯软和,您能咬动。”隔墙有耳,二妗母听到了,说:“雁啊,红薯你姥婆能咬动,那白馍能不能咬动?”那时候白馍属于被遗忘的食物,因为一年到头难得吃上一次,红薯则是我最热爱的食物,甜,软,美味,看着欣喜,吃着开心。许多人因吃多了红薯而“醴心”(胃泛酸水),对红薯是又爱又恨。我从未有过这种现象,几十年如一日地热爱红薯。

我在姥婆家记忆最深的一件事是“叫魂儿”。那时,我三四岁吧,记不得出了什么事,我的魂儿脱离身体,上到房坡上。魂儿轻飘飘的,像一缕烟,随时都会远去。魂儿蹲在房顶上,看着那个熟悉的院子,看着自己的肉身——那个没有感觉的躯壳,准备告别,远行。我(这时我的主体就是魂儿)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只知道要去远方,东南方向,向上,也许进入蓝天,进入虚无吧。我看到姥婆在“叫魂儿”,她好像看到我蹲在房坡上,冲着我叫:“雁,回来喽,雁,回来喽——”多么熟悉的声音,多么热切的呼唤,多么期盼的目光!你怎么还能忍心执意远去?!那声音就像一双温暖的手臂,将我从房坡上接下来,放入躯壳之中。从此以后,我的魂儿再没离开过躯壳。尽管那时我很小,但记忆深刻。我能看到我的躯壳躺在堂屋门口,我的魂儿像猴子一样敏捷,跳跃到房坡上,从房坡上观看着院子。院子里,外公、舅舅、妗母等一干人,慌乱,着急,忧心忡忡。姥婆在院里“叫魂儿”……这一切清晰得如一幅画,一幅夏加尔风格的画:自然,神秘,超现实,又极其亲切。

姥婆是1982年去世的,享年九十。她从来都是为别人考虑多,为自己考虑少。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至于犯病那天,没吃上饱饭。中午,饭做好了,来了客人,姥婆只吃很少一点,就说自己吃饱了,不再吃了。她是怕客人吃不好。下午,姥婆摔了一跤,随即陷入昏迷,几天后就去世了。

姥婆的葬礼全村人都来参加了。生产队为姥婆请了一盘响器,这是空前绝后的。公家出钱,队长怕人们提意见,说,你们都摸着心口窝想想,你们谁没得过姥婆的好。当然,没有一个人有意见。一个普通的农村老人,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事,却获得了那么多人的爱戴,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世事沧桑,我见过不少成就卓著的人,见过不少事业辉煌的人,见过不少名声显赫的人,见过不少位高权重的人,但很少有人能像姥婆那样在我心中占据如此崇高的地位。

我多次梦到姥婆。借由梦的桥梁,我一次次回到过去,和姥婆待在一起,躺在姥婆的怀抱里,嗅着姥婆身上温暖的气息,听姥婆讲故事。最幸福的时光莫过如此。在我心中,姥婆从来都没有离开,她还在那个院子里走动,忙碌……

鲤鱼蹿沙

我回到老家,朋友们请客,每每问我想吃什么,我都会说:鲤鱼蹿沙。

鲤鱼蹿沙是什么呢?其他地方的人一般都不晓得,头脑里往往会闪现出这样的问号:哦……这是什么,有鲤鱼吗?有沙吗?只有内乡或南阳的人能够心领神会,这就是一道简单的面食。

我们老家面食众多,有酸菜面条,有芝麻叶豆面条,有浆面条,有羊肉糊汤面,有南瓜糊汤面,有绿豆面片,有锅出溜儿,有蒸面,有焖面,有热干面,有烩面,有板面,有炝锅面,有荆芥捞面条,有拉面,有面鱼儿,等等。一些面是从外面引进的,比如热干面、拉面等,是另外的特色,到这里只是丰富一下本地的面食。一些则是地道的本地特色,最典型的就是鲤鱼蹿沙。鲤鱼蹿沙,我在别的地方再没听到这个名字,自然也就没吃到过这个面食。只有在南阳可以吃到。而要想吃到最地道的鲤鱼蹿沙,那就要到我老家内乡县了。

我老家是宛西的内乡县。宛是南阳的简称。宛同碗,南阳的地形是个小盆地,从高空看下去就像一个碗。碗又是吃饭的工具。碗里盛的自然是饭。南阳土地肥沃,地处南北过渡带,四季分明,基本上风调雨顺,是中州粮仓。南阳的主要作物是小麦和玉米,当然还有红薯。南阳人爱吃面,做面的花样也多。我每次回南阳总要吃许多种面,把胃弄得舒舒服服的。

对于一个爱面的人,一碗好吃的面吃下去,感觉四肢百骸都得到了温暖的抚慰,滋润,关照,每个细胞都饱满鼓胀起来,雀跃着,想跳舞,每个毛孔都热气腾腾,欢欣鼓舞,血液流动更畅快,一路唱着歌。身体中的每个分子都在传递积极的信号,春暖花开,莺飞蝶舞,芬芳四溢。人,红光满面,笑意盈盈,坐在那里不想起来。哦,一个什么词能形容这种状态呢?心满意足。对,正是这个词,普通,然而准确。

对我来说,最好的面是鲤鱼蹿沙。美味,那是必须的。但又不仅仅如此。别的面也很美味。更重要的是鲤鱼蹿沙可以百吃不厌,也就是说天天吃也吃不够。而别的面很少能做到这一点。比如烩面吧,那是典型的好吃的面,但不能天天吃顿顿吃。别的也一样。鲤鱼蹿沙为什么这么特别呢?因为它是鲤鱼蹿沙啊,亲爱的,就是不一样。

现在,写这篇文章,让我又想念鲤鱼蹿沙了。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鲤鱼蹿沙了。每次回内乡,朋友们热情招待,但对我提出的吃鲤鱼蹿沙的请求总是打哈哈。客随主便,我只能服从安排了。有时候,我想,我悄悄回去,自己找一家小店吃一碗鲤鱼蹿沙,岂不是了却心愿。但与吃相比,与亲友相聚更重要。悄悄回去,不和亲友打招呼是说不过去的。

亲友们不安排我吃鲤鱼蹿沙,我也能理解。为什么呢?因为大饭店或有特色的饭店都没有鲤鱼蹿沙。为什么?因为这种面难做,做起来太耗费时间。饭店都是讲究效率的,对于既费时间又卖不上价钱的面,自然不愿意做。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可能觉得鲤鱼蹿沙太平民了,不上档次,与大饭店的身份不符。

再后来,我便不再提这种要求了。随遇而安。吃不到鲤鱼蹿沙也没什么,把这种美好留到记忆深处吧。

曾经——说起来已是几十年前了——我们每天都吃鲤鱼蹿沙。那时候,我还是少年,在村子里上学,每天中午基本上都能吃到鲤鱼蹿沙。农村的主粮有三种,红薯、玉米和小麦,我们吃得最多的是红薯,可以说是红薯养活了我们;其次是玉米;然后是小麦。前两种是粗粮,只有小麦是细粮。小麦也是最珍贵的,一年一家也就分那么一点。我记得偷偷捡拾的麦穗打的麦子也与分配的差不多。我们六口之家,分的麦子最多两筐吧,有二百斤吗?我不知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平均下来,一天分多少小麦就可想而知了。所以一年到头吃不到白馍是很正常的。土地分下来后,才渐渐能吃上白馍。知道这些,才能理解中午的鲤鱼蹿沙对我们来说多么重要。一天之中,只有这一顿能吃上细粮。虽然“鲤鱼”很少,“沙”很多,但仍是难得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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