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药剂学(第3版)》删去第二版中不符合药剂学新教学大纲要求和现行版药典规定的某些内容,增加大纲要求的一些新内容,力求使教材能具备较好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为些,编者在遵循药剂学教学大纲课程目标和单元目标的前提下,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对单元划分、前后顺序和学时分配均作了适当调整,并经卫生部教材评审委员会核准。经调整后,全书由新教学大纲规定的17章改为21章。新增加4章的具体情况是:1.将“液体药剂”中的“防腐”、“抗氧化”及“注射剂与滴眼剂”中的“抑菌”、“抗氧化”等有关内容分出来合并为“药物制剂的稳定性”。2.将“浸出药剂”中“浸出液蒸发浓缩与干燥”及“片剂”中物料干燥等有关内容分出来合并为“蒸馏、蒸发与干燥”。3.从“注射剂与滴眼剂”中分出“灭菌法与无菌操作法”。4.将“注射剂与滴眼剂”中的“滴眼剂”及“软膏剂”中的“眼膏剂”分出来合并为“眼用药剂”。增加上述4章后,其教学内容与教学时数分配的调整详见附录一。该4章的编写内容,均为药剂学新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