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問晏子曰:「古者離散其民,而隕失其國者〔一〕,其常行何如?」晏子對曰〔二〕:「國貧而好大,智薄而好專;貴賤無親焉〔三〕,大臣無禮焉〔四〕;尚讒諛而賤賢人,樂簡慢而玩百姓〔五〕;國無常法,民無經紀;好辯以為忠〔六〕,流湎而忘國〔七〕,好兵而忘民;肅于罪誅〔八〕,而慢于慶賞;樂人之哀,利人之難;〔九〕德不足以懷人,政不足以惠民〔一十〕;賞不足以勸善,刑不足以防非:亡國之行也〔一一〕。今民聞公令如寇讎〔一二〕,此古離散其民,隕失其國所常行者也〔一三〕。」
〔一〕 孫星衍云:「說文『抎,有所失也。』『隕』與『抎』聲相近。」
〔二〕 則虞案:治要無「晏子」二字。
〔三〕 陶鴻慶云:「『貴賤無親』,文不成義,『賤』當為『戚』,涉下文『賤賢人』而誤。問上第五章云『貴戚離散』,是其證也。古『無』『不』通用,『貴戚無親』,『大臣無禮』,『猶言不親貴戚,不禮大臣』耳。」◎則虞案:元刻本「賤」「無」二字倒,楊本、淩本乙。
〔四〕 蘇輿云:「治要無此二句。」
〔五〕 蘇輿云:「治要『玩』作『輕』。」
〔六〕 王念孫云:「案治要作『好辯以為智,刻民以為忠』,是也。今本脫『智』、『刻民』、『以為』五字,則文不成義。」◎則虞案:指海本已據校補。
〔七〕 孫星衍云:「『大』、『禮』、『專』,『親』、『人』、『姓』,『紀』、『國』,各為韻。」
〔八〕 文廷式云:「肅,疾也。」
〔九〕 蘇輿云:「治要作『害』。」
〔一十〕蘇輿云:「治要『惠』作『匡』。」
〔一一〕蘇輿云:「治要『亡』上有『此』字。」
〔一二〕盧文弨云:「『如』下當有『逃』字,下篇有。」◎王念孫云:「案『民聞公令如寇讎』,語意自明了,不必定加『逃』字。諫上篇亦云:『今君臨民若寇讎。』下篇直用左氏之文,故有『逃』字,不得執彼以例此也。元刻本及標題皆無『逃』字,治要亦無。」
〔一三〕王念孫云:「案此文本作『此古之離散其民,隕失其國者之常行也』,上文『景公問曰:「古者離散其民,而隕失其國者,其常行何若」』,正與此文相應。且『常行』之『行』,讀去聲,不讀平聲,今本『古』下脫『之』字,『國』下脫『者』字,則文不成義。『之常行也』作『所常行者也』,則『行』字當讀平聲矣。治要作『古之離其民,隕其國者之常行也』(校今本少『失』『散』二字,『者』,省文也)。」◎則虞案:指海本補「之」字,「者」字乙在「國」字之下。
〔一〕 孫星衍云:「說文『抎,有所失也。』『隕』與『抎』聲相近。」
〔二〕 則虞案:治要無「晏子」二字。
〔三〕 陶鴻慶云:「『貴賤無親』,文不成義,『賤』當為『戚』,涉下文『賤賢人』而誤。問上第五章云『貴戚離散』,是其證也。古『無』『不』通用,『貴戚無親』,『大臣無禮』,『猶言不親貴戚,不禮大臣』耳。」◎則虞案:元刻本「賤」「無」二字倒,楊本、淩本乙。
〔四〕 蘇輿云:「治要無此二句。」
〔五〕 蘇輿云:「治要『玩』作『輕』。」
〔六〕 王念孫云:「案治要作『好辯以為智,刻民以為忠』,是也。今本脫『智』、『刻民』、『以為』五字,則文不成義。」◎則虞案:指海本已據校補。
〔七〕 孫星衍云:「『大』、『禮』、『專』,『親』、『人』、『姓』,『紀』、『國』,各為韻。」
〔八〕 文廷式云:「肅,疾也。」
〔九〕 蘇輿云:「治要作『害』。」
〔一十〕蘇輿云:「治要『惠』作『匡』。」
〔一一〕蘇輿云:「治要『亡』上有『此』字。」
〔一二〕盧文弨云:「『如』下當有『逃』字,下篇有。」◎王念孫云:「案『民聞公令如寇讎』,語意自明了,不必定加『逃』字。諫上篇亦云:『今君臨民若寇讎。』下篇直用左氏之文,故有『逃』字,不得執彼以例此也。元刻本及標題皆無『逃』字,治要亦無。」
〔一三〕王念孫云:「案此文本作『此古之離散其民,隕失其國者之常行也』,上文『景公問曰:「古者離散其民,而隕失其國者,其常行何若」』,正與此文相應。且『常行』之『行』,讀去聲,不讀平聲,今本『古』下脫『之』字,『國』下脫『者』字,則文不成義。『之常行也』作『所常行者也』,則『行』字當讀平聲矣。治要作『古之離其民,隕其國者之常行也』(校今本少『失』『散』二字,『者』,省文也)。」◎則虞案:指海本補「之」字,「者」字乙在「國」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