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糾治晏子家不得其俗迺逐之第二十九

晏子春秋集释 作者:吴则虞


  高糾事晏子而見逐,高糾曰:「臣事夫子三年,無得〔一〕,而卒見逐,其說何也?」晏子曰:「嬰之家俗有三〔二〕,而子無一焉。」糾曰:「可得聞乎?」晏子曰:「嬰之家俗,閒處從容不談議,則疏;出不相揚美,入不相削行〔三〕,則不與;通國事無論,驕士慢知者,則不朝也。此三者,嬰之家俗,今子是無一焉。故嬰非特食餽之長也〔四〕,是以辭〔五〕。」

  〔一〕 蘇輿云:「言無祿位也。外篇儐者諫詞可證。」

  〔二〕 蘇時學云:「『家俗』,猶『家法』。」

  〔三〕 蘇時學云:「『削』,猶切磋之意。」

  〔四〕 蘇時學云:「案言授餐於我,而無所裨益,是以我為供具飲食之人也。」◎文廷式云:「『特』字誤衍。」◎劉師培補釋云:「『長』與『主』同,言非彼主食之人。」

  〔五〕 孫星衍云:「一本脫下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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