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晏子居喪遜畣家老仲尼善之第三十

晏子春秋集释 作者:吴则虞


  晏子居晏桓子之喪〔一〕,麤衰〔二〕,斬,苴絰帶,杖,菅屨〔三〕,食粥〔四〕,居倚廬,寢苫,枕草。其家老曰〔五〕:「非大夫喪父之禮也〔六〕。」晏子曰〔七〕:「唯卿為大夫〔八〕。」曾子以聞孔子〔九〕,孔子曰:「晏子可謂能遠害矣〔一○〕。不以己之是駁人之非,遜辭以避咎〔一一〕,義也夫!」

  〔一〕孫星衍云:「晏桓子名弱。」◎則虞案:孫說本禮記雜記孔疏。

  〔二〕孫星衍云:「左傳作『縗』。說文:『縗服長六寸,博四寸,直心。』」

  〔三〕則虞案:家語、曲禮子貢問「菅」上有「以」字,非也。左傳無。楊本「菅」誤作「管」。

  〔四〕 孫星衍云:「左傳作『鬻』。」

  〔五〕 則虞案:左傳、家語均無「家」字。杜注「其老曰」下,有「其家臣不解」云云。又注云:「故孫辭略答家老。」孔疏亦出「家老」。此作「家老」者不為誤。

  〔六〕 于鬯云:「春秋時有大夫喪父之禮,則當時為大夫者必皆習用之,而晏子獨否,故其家老有是言也。夫小戴中庸記云:『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孟子滕文公篇云:『三年之喪,齋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則烏有所謂大夫喪父之禮。大夫喪父之禮,即士禮也。大夫而有喪父之禮也,齊之末造也。乃晏子不欲斥大夫喪父之禮之非禮,曰『唯卿為大夫』,轉自託於己非大夫為解,故孔子謂其『不以己之是駁人之非』也。夫當時既習行大夫喪父之禮,則使晏子斥大夫喪父之禮之非禮,不啻概斥當世大夫矣,豈非招尤之道乎?故曰:『晏子可謂能遠害矣。』明乎此義,而下文之義可通。從是知滕文定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者,彼滕之父兄百官,亦習行大夫喪父之禮久矣,君既行之,大夫安得不行,故不欲也。而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蓋大夫既別有大夫喪父之禮,則諸侯自必別有諸侯喪父之禮,皆春秋之末造也。故孟子曰:『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豈非隱斥當時諸侯之禮之非禮與?」◎則虞案:于說是也。自來論此禮者有二:鄭玄以大夫喪服禮逸,與士異者未得備聞,「惟卿為大夫」之對,乃平仲之謙,張融申其說,以士與大夫異者,皆亂世尚輕敘,鄭言謙者,不異於遠害,此一說也;王肅持異議,謂喪禮自天子以下無等,「唯卿大夫」者,諸侯之卿當天子之大夫,而大國上卿當天子之士,非謙詞也,又一說也。荀從王說,則「遠害」「遜辭」之義不可見。竊疑諸侯異政,喪禮遂毀,五月三易衰者有之矣,卿大夫惟魯孟惠伯期年猶毀,不能盡喪者,比比皆是。齊俗尚奢,輕簡喪服,必有其行,晏子矯之,或有其事。王肅有意難鄭,其言不足信也。夫墨子薄葬短喪,而晏子守禮勿愆,此事既見於左傳,諒不得謂之後世偽託。七略晏子入儒家,班志列之為首,蓋有見於此乎。

  〔七〕 則虞案:左傳無「晏子」二字。

  〔八〕 孫星衍云:「鄭氏注:『此平仲之謙辭也。言己非大夫,故為父服士服耳。』左傳襄公十七年文同,又見家語。」◎則虞案:孫氏云「鄭氏注」云者,見禮記雜記「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下,鄭引「唯」作「惟」。

  〔九〕 孫星衍云:「『聞』,家語作『問』。」◎則虞案:以下文左傳無。

  〔一十〕則虞案:家語作「晏平仲」。左傳襄公十七年疏引家語作「能辟害矣」。禮記雜記疏引家語作「能遠於害矣」。

  〔一一〕劉師培校補云:「家語『遜』作『愻』,左傳襄十七年杜注云:『晏子惡直己以斥論時失禮,故遜辭略答家老。』說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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