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偃武第三十一

老子河上公注 作者: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佳,飾也。祥,善也。

  兵者,驚精神,濁和氣,不善人之器也,不當修飾之。

  物或惡之,

  兵動則有所害,故萬物無有不惡之者。

  故有道者不處。

  有道之人不處其國。

  君子居則貴左,

  貴柔弱也。

  用兵則貴右。

  貴剛強也,此言兵道與君子之道反,所貴者異也。

  兵者,不祥之器,

  兵,革者。不善之器也。

  非君子之器,

  非君子所貴重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

  謂遭衰逆亂禍,欲加萬民,乃用之以自守。

  恬淡為上。

  不貪土地,利人財寶。

  勝而不美,

  雖得勝而不以為利己也。

  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美得勝者,是為喜樂殺人者也。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

  為人君而樂殺人者,此不可使得志於天下矣,

  為人主必專制人命,妄行刑誅。

  吉事尚左,

  左,生位也。

  凶事尚右,

  陰道殺人。

  偏將軍居左,

  偏將軍卑而居陽者,以其不專殺也。

  上將軍居右。

  上將軍尊而居陰者,以其專主殺也。

  言以喪禮處之。

  上將軍居右,喪禮尚右,死人貴陰也。

  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

  傷己德薄,不能以道化人,而害無辜之民。

  戰勝,以喪禮處之。

  古者戰勝,將軍居喪主禮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貴德而賤兵,不得以而誅不祥,心不樂之,比於喪也,知後世用兵不已故悲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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