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
《释名》曰:斩,暂也。暂加兵即断也。
《周书》曰:武王使尚父以士卒驰,商师大崩,商辛乃内登于鹿台之上自燔,王崩于火。武王先入,乃射三发,而後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也。)斩之黄钺,悬诸大白旗。乃二女之所,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悬诸小白旗。
《左传□成上》曰:韩献子将斩人,献子驰将救之,至则既斩之矣。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谤也。
《家语》曰:郏谷之会,齐侯奏宫中之乐,俳优侏儒戏於公前。孔子趋进,历阶而上,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荧侮诸侯者,罪应诛,请有司速加法焉。”於是斩侏儒,手足异处。齐侯惧,有惭色。
《史记》曰:韩信亡楚归汉,未知名,为连敖坐法当斩。其辈十三人己斩,次当至信,信乃仰视,见滕公,曰:“上不欲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滕公奇其言,壮其貌,释而不斩。与语,大悦之。
又曰:张苍坐法当斩,解衣,身长,肥白如瓠。时王陵见而怪其美,乃言沛公,救勿斩。
《汉书》曰:王欣,济南人。以郡县吏积功,稍迁为被(音罢)阳令。武帝末,军旅数发,郡国盗贼群起。绣衣御史暴胜之逐捕盗贼,以军兴从事,诛二千石以下。胜之过被阳,欲斩欣。欣解衣伏,仰天言曰:“使君专煞生之柄,威震郡国,今复斩一欣,不足以增威。不如时有所宽,以明恩贷,令尽死力。”胜之壮其言,贳不诛,因与相结厚也。
《东观汉记》曰:任光字伯卿,初为乡啬夫。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
《後汉书》曰:赵王在长安,为赤眉所得,赤眉欲斩之。白马从事见赵王仪状须眉美好绝众,护而活之。
又曰:献帝疾愈,大会未央殿。董卓朝服升车,而马惊坠泥,还入更衣,其少妻止之,卓不从,遂行。乃陈兵夹道自垒及宫,左骑右步屯卫周匝,令吕布前後。王允乃与士孙瑞密表其事,使瑞自书诏以授布,令骑都尉李肃与同心勇士七十馀人伪着卫士服於北掖门内以待卓。阻喃至,马惊不行,怪惧欲还。吕布劝令进,遂入门。肃以戟刺之,卓衣甲不入,伤臂坠车,顾大呼曰:“吕布何在?”布曰:“有诏讨贼臣。”卓大骂曰:“庸狗敢如是耶!”布应声持矛刺卓,趣兵斩之。主簿田仪及卓仓头前赴其尸,布又煞之。驰赍赦书,以令宫陛内外,士卒皆称万岁。
《魏略》曰:京兆鲍出,字文才。值世饥饿,出觅食。後啖入贼以绳贯其母手掌驱去,出走追斩贼,得其母还。
《魏志》曰:于禁字文则。昌犭希叛,太祖遣禁征之。禁急进攻,犭希与禁有旧,诣禁降。诸将皆以为犭希己降,当送太祖也,禁曰:“诸君不知,公常令先围而後降者不赦。夫奉法行令,事上之节也。犭希虽旧交,禁可失节乎?”自临与犭希诀,涕而斩之。郡中震栗,无求不获。
又曰:夏侯玄雅量弘济,临斩东市,颜色不变,举动自若。
又曰:邓艾父子既囚,锺会至成都,先送艾然後作乱。会己死,本营将士追艾槛车迎还。卫遣田续等讨艾,遇於绵竹西,斩之。
《蜀志》曰:魏延梦头上生角,以问占梦赵直。直诈延曰:“夫麟有角而不用,此不战而贼欲自破之象也。”退而告人曰:“角之为字,刀下用也。头上用刀,其凶甚矣。”後为马岱所斩。
又曰:刘璋敕关戍诸将文书勿复通先主。先主大怒,召璋白水军督阳琛,责以无礼,斩之。
又曰:张松书与先主及法正曰:“今日大事垂可立功,如何释此去乎?”松兄广汉太守肃惧祸,退以白璋,发其谋。於是璋收斩松。
《晋书》曰:楚王玮既诛汝南王亮、卫,寻又诏解严云“玮矫诏”,解严斩刑。玮临死,出其怀中青纸诏,以示监刑尚书刘颂,流涕言:“此诏书也,奉此而行,谓为社稷。今更为罪,托体先帝,授枉如此,幸见申列。”颂亦欷,不能仰视。
又曰:荀字道将,河南山阳人。为兖州刺史,断决如流,人不敢欺。以从母子为都护,犯法,斩之。既而素服哭曰:“煞汝者,兖州刺史。哭弟者,荀道将。”以严刻斩戮,号曰屠伯。後为石勒所煞。
又曰:石闵仕伪赵,石鉴为侍中、录尚书事。鉴使石苞夜诛闵,不克,反为闵攻煞。鉴苞等煞胡人,胡人斩关逾城,不可胜数。闵知胡人不为己用,颁令下每人斩一胡,文官赐爵一级,武官立拜牙门。于时,一日之中,斩胡万人。於是鼻高多须滥死者甚众,胡人死至二十馀万。
又曰:皇甫谧字子方,少遵父操。永嘉中,博士徵不起,避乱荆州,闭门居,未尝入城府。蚕而后衣,耕而後食。南土人士咸尊敬之,刺史陶侃礼之甚厚。王敦弟王□代侃,□至荆州,大失物情,百姓叛,□大行诛戮立威,以方回为侃所礼,责其不来诣己,乃收而斩焉。荆土华夷莫不流涕。
《三十国春秋》曰: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于建康,於是以刀拭柱,血逆流上二丈三尺,下四尺五寸,其直如弦。
《後魏书》曰:段晖从世祖至长安,有人告晖欲南奔。世祖问曰:“何以知之?”告者曰:“晖置金於马鞯中,不欲逃走,何由尔也?”世祖密遣视之,果如告者之言。斩之於市。
《齐书》曰:庾弘远字士操,清实有士誉,仕齐为江州长史。刺史陈显达举兵败,斩於朱雀航,将刑,索帽着之,曰:“子路结缨,吾不可以不冠而死。”
又曰:陈显达起兵,官军继至。显达不能抗,退走至西州,为赵谭注槊刺落马,斩之於篱侧,血涌湔篱,似淳于伯之被刑也。
崔鸿《前赵录》曰:卜栩隐于龙门山,尝与郭璞论《易》,栩曰:“吾大厄在四十一,亦未见子之令终。璞曰:“戮吾祸在江南,不在此也。”镇北靳冲攻太原不克,归罪於栩,辄斩之。刘聪大怒曰:“此人朕所不得加刑,冲何人哉!”遣御史丞诰衍持节斩冲也。
《隋书》曰:刑部侍郎辛尝衣绯,俗云利於官。上以为厌蛊,将斩之。苏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谓绰曰:“卿惜辛而不自惜也。”命左仆射高将绰斩之,绰曰:“陛下宁可煞臣,不得煞辛。”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何如?”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物三百段。
《汉新事》曰:奉车都尉窦固征匈奴,骑都尉秦彭副。固令彭别屯,彭擅斩军司马。固奏秦彭不由督率贼煞人。公卿议,皆以为固议是。公府掾郭躬以为彭得专斩人。上曰:“军正校尉一统督,何以得专煞?”躬对曰:“一统将者,谓在部曲也。今彭别将兵,军事至急,势不得关督将。”有诏躬上殿,令尚书令与公卿杂难躬曰:“督将授斧钺称令,故得擅行法,都尉别得行军法,何以明之?”躬对曰:“军正校尉别将兵,假斧钺即得专军法。”难者曰:“今不假,故不得擅煞。”躬曰:“汉制:假戟以当斧钺。”议者皆屈,上从之。
《晋朝杂事》曰:夜遣通事令史张林、黄门令史骆休开神虎门,迎故太傅赵王至太极前,召收中书监张华、侍中朝讠必、尚书斐、解结,侍郎杜斌等,斩之於东锺下。华等大呼,自称忠臣。张林诘之曰:“公等知太子无罪,何不谏?谏若不从,何不去也?”遂斩之。
《华阳国志》曰:王自成都帅水陆军及梁州,又率七万人伐吴。临发,斩牙门将李延。延,所爱将也,以争骑斩之,众莫不肃。
《商君书》曰:晋文公将欲明刑以亲百姓,颠颉後至,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继颠颉之首以徇。晋国之士皆惧。曰:“颠颉之有宠,斩以徇,而况我乎!”
《韩子》曰:禹遇诸侯会稽之上,防风後至,禹斩之。
王韶《孝子传》曰:周青,东郡人也。母患积年,青扶侍左右,五体羸瘦。村里乃敛钱营助汤药,母痊,许嫁同郡周小君。小君疾,未获成礼,乃求见青,属累父母,青许之。俄而命终,青供养为务。十年中,翁姑感之,劝令更嫁,青誓以匪石。翁姑并自煞,女姑告青害煞收考,遂以诬款,七月刑青於市。青谓监煞者曰:“乞树长竿系白幡,青若煞翁姑,血入泉;不煞,血上天。”既斩,血乃缘竿上天。
枭首
《传》曰:叔孙昭子煞竖牛,投其首於宁风棘上。
《汉书》曰:三族:令先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谓之具五刑。
又曰:汉王病愈,西入关,至栎阳,存问父老,枭故塞王欣头栎阳市。
又《五行志》曰:江充掘巫蛊太子宫,太子乃斩充,举兵与丞相刘屈厘战,太子败走,自煞。明年,屈厘复坐祝诅腰斩,妻子枭首。
《续汉书》曰:张济为河南令,中常侍段奴乘犊车于道,济即收捕枭首,悬尸门也。
《後魏书》曰:宋鸿贵为定州北平府参军,送戍兵於荆州,坐取兵绢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斩兵十人。又疏凡不达律令,见律有枭首之非,乃生断兵手,以水洗,然後斩决。寻仔撄法,时人哀兵之苦,叹鸿贵之硬。
《廷尉决事》曰:河内太守上民张太有狂病。病发,煞母弟,应枭首。遇赦,议不当除之,枭首如故。
弃市
《礼》曰: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史记》曰:秦皇平六国,制天下藏诗、书及偶语弃市。
《汉书》曰:中元二年,改磔曰弃市。(应劭曰:先诸死刑皆死之市,令改曰:弃市,自非妖道,不复磔也。)
又曰:窦婴矫先帝诏,当弃市。婴阳病痱,不食欲死。或闻上尾煞婴,复食治病。
《晋书》曰:范坚迁尚书右丞。时廷尉奏殿中吏劭广盗官幔二张,合布三十匹,有司正刑弃市。广二子,宗年十三,□年十一,操黄幡挝登闻鼓,乞恩辞,求自没为奚官奴,以赎父命。尚书朱映议,以为天下之人无子者少,事遂行,便成永制。坚亦同映议。
又曰:咸和二年,句容令孔恢罪弃市,诏曰:“恢自陷刑网,罪当大辟。但以其父年老而有一子,以为恻然,可特原之。”
《隋书》曰:文帝意每尚惨急,奸回不止,京市白日公行掣盗,人间强盗亦往往而有。帝患之,问群臣断禁之法。杨素等未及言,帝曰:“朕知之矣。”诏有人能纠告者,没贼家产业以赏纠人。时月之间,内外宁息。其後无赖之徒,候富人子弟出路者而故遗物於其前,偶拾取则擒以送官而取其赏,大抵被陷者甚众。帝知,乃命盗一钱己上皆弃市。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懔懔焉。
考竟
《释名》曰:狱死曰考竟。考竟者,考得其情,竟其命於狱也。
《後汉书》曰:阳嘉三年春,诏以久旱,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须得澍雨。
又曰:丹阳方储明风角,为洛阳令。功曹是窦宪客,客为宪所风,夜煞人,断头着奁中,置厩门下,欲令储去官。储摩死者耳连,问谁所煞。有顷,曰:“死人言为功曹所煞。”收功曹考竟。
又曰:向相字甫兴,性卓诡不伦,状如学道,又似狂生。张角起,相不欲国家兴兵,便遣将河上北向读《孝经》。贼自灭。张让谗栩与角同心,收送黄门北寺狱考竟之。
又曰:董卓被诛,蔡邕在司徒王允坐,殊不意言之而叹,有动于色。允勃然叱之曰:“董卓,国之大贼,几倾汉室。君为王臣,所宜同忿,而怀其私遇,以忘大节。今天诛有罪,而反相伤痛,岂不与为逆哉!”即收付廷尉,考竟其罪。邕陈辞谢,乞黔首刖足继成汉史,士大夫多矜救之,不能得。太尉马日驰往,谓允曰:“伯喈旷世逸才,多识汉事,当续成史,为一代典。且忠孝素着而所坐无名之诛,无乃失名望乎?”允曰:“昔武帝不煞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尾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日退而告人曰:“王公其不长世乎?善人国之纪,制作国之典,灭纪废典,其能久乎?”邕遂死狱中。
《晋书》曰:王豹上书劝齐王□与成都王颖如分陕之利。会长沙王至,于□案上见豹笺,谓□曰:“小子离间骨肉,何不铜驼下打煞。”□既不能嘉豹之策,遂纳言,乃奏为臣不忠、不顺、不义,辄都街考竞,以明邪正。豹将死,曰:“悬吾头大司马门,见兵之攻齐也。”众庶冤之。俄而□败。
《三国典略》曰:齐兖州刺史武城县公崔陵恃预旧恩,颇自矜纵。宠妾冯氏假其威刑,恣情取纳,风政不立。为御史所劾,召收系廷尉考竞,遂死狱中。
《释名》曰:斩,暂也。暂加兵即断也。
《周书》曰:武王使尚父以士卒驰,商师大崩,商辛乃内登于鹿台之上自燔,王崩于火。武王先入,乃射三发,而後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也。)斩之黄钺,悬诸大白旗。乃二女之所,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悬诸小白旗。
《左传□成上》曰:韩献子将斩人,献子驰将救之,至则既斩之矣。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谤也。
《家语》曰:郏谷之会,齐侯奏宫中之乐,俳优侏儒戏於公前。孔子趋进,历阶而上,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荧侮诸侯者,罪应诛,请有司速加法焉。”於是斩侏儒,手足异处。齐侯惧,有惭色。
《史记》曰:韩信亡楚归汉,未知名,为连敖坐法当斩。其辈十三人己斩,次当至信,信乃仰视,见滕公,曰:“上不欲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滕公奇其言,壮其貌,释而不斩。与语,大悦之。
又曰:张苍坐法当斩,解衣,身长,肥白如瓠。时王陵见而怪其美,乃言沛公,救勿斩。
《汉书》曰:王欣,济南人。以郡县吏积功,稍迁为被(音罢)阳令。武帝末,军旅数发,郡国盗贼群起。绣衣御史暴胜之逐捕盗贼,以军兴从事,诛二千石以下。胜之过被阳,欲斩欣。欣解衣伏,仰天言曰:“使君专煞生之柄,威震郡国,今复斩一欣,不足以增威。不如时有所宽,以明恩贷,令尽死力。”胜之壮其言,贳不诛,因与相结厚也。
《东观汉记》曰:任光字伯卿,初为乡啬夫。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
《後汉书》曰:赵王在长安,为赤眉所得,赤眉欲斩之。白马从事见赵王仪状须眉美好绝众,护而活之。
又曰:献帝疾愈,大会未央殿。董卓朝服升车,而马惊坠泥,还入更衣,其少妻止之,卓不从,遂行。乃陈兵夹道自垒及宫,左骑右步屯卫周匝,令吕布前後。王允乃与士孙瑞密表其事,使瑞自书诏以授布,令骑都尉李肃与同心勇士七十馀人伪着卫士服於北掖门内以待卓。阻喃至,马惊不行,怪惧欲还。吕布劝令进,遂入门。肃以戟刺之,卓衣甲不入,伤臂坠车,顾大呼曰:“吕布何在?”布曰:“有诏讨贼臣。”卓大骂曰:“庸狗敢如是耶!”布应声持矛刺卓,趣兵斩之。主簿田仪及卓仓头前赴其尸,布又煞之。驰赍赦书,以令宫陛内外,士卒皆称万岁。
《魏略》曰:京兆鲍出,字文才。值世饥饿,出觅食。後啖入贼以绳贯其母手掌驱去,出走追斩贼,得其母还。
《魏志》曰:于禁字文则。昌犭希叛,太祖遣禁征之。禁急进攻,犭希与禁有旧,诣禁降。诸将皆以为犭希己降,当送太祖也,禁曰:“诸君不知,公常令先围而後降者不赦。夫奉法行令,事上之节也。犭希虽旧交,禁可失节乎?”自临与犭希诀,涕而斩之。郡中震栗,无求不获。
又曰:夏侯玄雅量弘济,临斩东市,颜色不变,举动自若。
又曰:邓艾父子既囚,锺会至成都,先送艾然後作乱。会己死,本营将士追艾槛车迎还。卫遣田续等讨艾,遇於绵竹西,斩之。
《蜀志》曰:魏延梦头上生角,以问占梦赵直。直诈延曰:“夫麟有角而不用,此不战而贼欲自破之象也。”退而告人曰:“角之为字,刀下用也。头上用刀,其凶甚矣。”後为马岱所斩。
又曰:刘璋敕关戍诸将文书勿复通先主。先主大怒,召璋白水军督阳琛,责以无礼,斩之。
又曰:张松书与先主及法正曰:“今日大事垂可立功,如何释此去乎?”松兄广汉太守肃惧祸,退以白璋,发其谋。於是璋收斩松。
《晋书》曰:楚王玮既诛汝南王亮、卫,寻又诏解严云“玮矫诏”,解严斩刑。玮临死,出其怀中青纸诏,以示监刑尚书刘颂,流涕言:“此诏书也,奉此而行,谓为社稷。今更为罪,托体先帝,授枉如此,幸见申列。”颂亦欷,不能仰视。
又曰:荀字道将,河南山阳人。为兖州刺史,断决如流,人不敢欺。以从母子为都护,犯法,斩之。既而素服哭曰:“煞汝者,兖州刺史。哭弟者,荀道将。”以严刻斩戮,号曰屠伯。後为石勒所煞。
又曰:石闵仕伪赵,石鉴为侍中、录尚书事。鉴使石苞夜诛闵,不克,反为闵攻煞。鉴苞等煞胡人,胡人斩关逾城,不可胜数。闵知胡人不为己用,颁令下每人斩一胡,文官赐爵一级,武官立拜牙门。于时,一日之中,斩胡万人。於是鼻高多须滥死者甚众,胡人死至二十馀万。
又曰:皇甫谧字子方,少遵父操。永嘉中,博士徵不起,避乱荆州,闭门居,未尝入城府。蚕而后衣,耕而後食。南土人士咸尊敬之,刺史陶侃礼之甚厚。王敦弟王□代侃,□至荆州,大失物情,百姓叛,□大行诛戮立威,以方回为侃所礼,责其不来诣己,乃收而斩焉。荆土华夷莫不流涕。
《三十国春秋》曰: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于建康,於是以刀拭柱,血逆流上二丈三尺,下四尺五寸,其直如弦。
《後魏书》曰:段晖从世祖至长安,有人告晖欲南奔。世祖问曰:“何以知之?”告者曰:“晖置金於马鞯中,不欲逃走,何由尔也?”世祖密遣视之,果如告者之言。斩之於市。
《齐书》曰:庾弘远字士操,清实有士誉,仕齐为江州长史。刺史陈显达举兵败,斩於朱雀航,将刑,索帽着之,曰:“子路结缨,吾不可以不冠而死。”
又曰:陈显达起兵,官军继至。显达不能抗,退走至西州,为赵谭注槊刺落马,斩之於篱侧,血涌湔篱,似淳于伯之被刑也。
崔鸿《前赵录》曰:卜栩隐于龙门山,尝与郭璞论《易》,栩曰:“吾大厄在四十一,亦未见子之令终。璞曰:“戮吾祸在江南,不在此也。”镇北靳冲攻太原不克,归罪於栩,辄斩之。刘聪大怒曰:“此人朕所不得加刑,冲何人哉!”遣御史丞诰衍持节斩冲也。
《隋书》曰:刑部侍郎辛尝衣绯,俗云利於官。上以为厌蛊,将斩之。苏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谓绰曰:“卿惜辛而不自惜也。”命左仆射高将绰斩之,绰曰:“陛下宁可煞臣,不得煞辛。”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何如?”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物三百段。
《汉新事》曰:奉车都尉窦固征匈奴,骑都尉秦彭副。固令彭别屯,彭擅斩军司马。固奏秦彭不由督率贼煞人。公卿议,皆以为固议是。公府掾郭躬以为彭得专斩人。上曰:“军正校尉一统督,何以得专煞?”躬对曰:“一统将者,谓在部曲也。今彭别将兵,军事至急,势不得关督将。”有诏躬上殿,令尚书令与公卿杂难躬曰:“督将授斧钺称令,故得擅行法,都尉别得行军法,何以明之?”躬对曰:“军正校尉别将兵,假斧钺即得专军法。”难者曰:“今不假,故不得擅煞。”躬曰:“汉制:假戟以当斧钺。”议者皆屈,上从之。
《晋朝杂事》曰:夜遣通事令史张林、黄门令史骆休开神虎门,迎故太傅赵王至太极前,召收中书监张华、侍中朝讠必、尚书斐、解结,侍郎杜斌等,斩之於东锺下。华等大呼,自称忠臣。张林诘之曰:“公等知太子无罪,何不谏?谏若不从,何不去也?”遂斩之。
《华阳国志》曰:王自成都帅水陆军及梁州,又率七万人伐吴。临发,斩牙门将李延。延,所爱将也,以争骑斩之,众莫不肃。
《商君书》曰:晋文公将欲明刑以亲百姓,颠颉後至,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继颠颉之首以徇。晋国之士皆惧。曰:“颠颉之有宠,斩以徇,而况我乎!”
《韩子》曰:禹遇诸侯会稽之上,防风後至,禹斩之。
王韶《孝子传》曰:周青,东郡人也。母患积年,青扶侍左右,五体羸瘦。村里乃敛钱营助汤药,母痊,许嫁同郡周小君。小君疾,未获成礼,乃求见青,属累父母,青许之。俄而命终,青供养为务。十年中,翁姑感之,劝令更嫁,青誓以匪石。翁姑并自煞,女姑告青害煞收考,遂以诬款,七月刑青於市。青谓监煞者曰:“乞树长竿系白幡,青若煞翁姑,血入泉;不煞,血上天。”既斩,血乃缘竿上天。
枭首
《传》曰:叔孙昭子煞竖牛,投其首於宁风棘上。
《汉书》曰:三族:令先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谓之具五刑。
又曰:汉王病愈,西入关,至栎阳,存问父老,枭故塞王欣头栎阳市。
又《五行志》曰:江充掘巫蛊太子宫,太子乃斩充,举兵与丞相刘屈厘战,太子败走,自煞。明年,屈厘复坐祝诅腰斩,妻子枭首。
《续汉书》曰:张济为河南令,中常侍段奴乘犊车于道,济即收捕枭首,悬尸门也。
《後魏书》曰:宋鸿贵为定州北平府参军,送戍兵於荆州,坐取兵绢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斩兵十人。又疏凡不达律令,见律有枭首之非,乃生断兵手,以水洗,然後斩决。寻仔撄法,时人哀兵之苦,叹鸿贵之硬。
《廷尉决事》曰:河内太守上民张太有狂病。病发,煞母弟,应枭首。遇赦,议不当除之,枭首如故。
弃市
《礼》曰: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史记》曰:秦皇平六国,制天下藏诗、书及偶语弃市。
《汉书》曰:中元二年,改磔曰弃市。(应劭曰:先诸死刑皆死之市,令改曰:弃市,自非妖道,不复磔也。)
又曰:窦婴矫先帝诏,当弃市。婴阳病痱,不食欲死。或闻上尾煞婴,复食治病。
《晋书》曰:范坚迁尚书右丞。时廷尉奏殿中吏劭广盗官幔二张,合布三十匹,有司正刑弃市。广二子,宗年十三,□年十一,操黄幡挝登闻鼓,乞恩辞,求自没为奚官奴,以赎父命。尚书朱映议,以为天下之人无子者少,事遂行,便成永制。坚亦同映议。
又曰:咸和二年,句容令孔恢罪弃市,诏曰:“恢自陷刑网,罪当大辟。但以其父年老而有一子,以为恻然,可特原之。”
《隋书》曰:文帝意每尚惨急,奸回不止,京市白日公行掣盗,人间强盗亦往往而有。帝患之,问群臣断禁之法。杨素等未及言,帝曰:“朕知之矣。”诏有人能纠告者,没贼家产业以赏纠人。时月之间,内外宁息。其後无赖之徒,候富人子弟出路者而故遗物於其前,偶拾取则擒以送官而取其赏,大抵被陷者甚众。帝知,乃命盗一钱己上皆弃市。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懔懔焉。
考竟
《释名》曰:狱死曰考竟。考竟者,考得其情,竟其命於狱也。
《後汉书》曰:阳嘉三年春,诏以久旱,京师诸狱无轻重,皆且勿考竟。须得澍雨。
又曰:丹阳方储明风角,为洛阳令。功曹是窦宪客,客为宪所风,夜煞人,断头着奁中,置厩门下,欲令储去官。储摩死者耳连,问谁所煞。有顷,曰:“死人言为功曹所煞。”收功曹考竟。
又曰:向相字甫兴,性卓诡不伦,状如学道,又似狂生。张角起,相不欲国家兴兵,便遣将河上北向读《孝经》。贼自灭。张让谗栩与角同心,收送黄门北寺狱考竟之。
又曰:董卓被诛,蔡邕在司徒王允坐,殊不意言之而叹,有动于色。允勃然叱之曰:“董卓,国之大贼,几倾汉室。君为王臣,所宜同忿,而怀其私遇,以忘大节。今天诛有罪,而反相伤痛,岂不与为逆哉!”即收付廷尉,考竟其罪。邕陈辞谢,乞黔首刖足继成汉史,士大夫多矜救之,不能得。太尉马日驰往,谓允曰:“伯喈旷世逸才,多识汉事,当续成史,为一代典。且忠孝素着而所坐无名之诛,无乃失名望乎?”允曰:“昔武帝不煞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尾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日退而告人曰:“王公其不长世乎?善人国之纪,制作国之典,灭纪废典,其能久乎?”邕遂死狱中。
《晋书》曰:王豹上书劝齐王□与成都王颖如分陕之利。会长沙王至,于□案上见豹笺,谓□曰:“小子离间骨肉,何不铜驼下打煞。”□既不能嘉豹之策,遂纳言,乃奏为臣不忠、不顺、不义,辄都街考竞,以明邪正。豹将死,曰:“悬吾头大司马门,见兵之攻齐也。”众庶冤之。俄而□败。
《三国典略》曰:齐兖州刺史武城县公崔陵恃预旧恩,颇自矜纵。宠妾冯氏假其威刑,恣情取纳,风政不立。为御史所劾,召收系廷尉考竞,遂死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