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七

仲景伤寒补亡论 作者:


  [卷十七] 湿叙论一条

  仲景曰。伤寒所致太阳病湿三种。宜应别论。以为与伤寒相似。故此见之。雍曰。自此以下二卷。皆论似伤寒非伤寒之疾。

  湿盖其首也。三者皆在太阳一经。与伤寒为难辨。故仲景论于伤寒之先。以不能先别此三者。则必不能辨伤寒也。孙真人亦同此言。

  近世方论。列于杂病疑似诸疾之中。然疑似诸病。非太阳所感。所以仲景独先湿者。为其与伤寒同为一经。根源不异。症亦多同。误治则杀人。是以不得不先之。今讨论既详。复恐乱伤寒症治之法。不免根据近世所述。与霍乱等项别为一卷。其疑似诸疾。又附之后卷。庶几有所区别乎。

  [卷十七] 痉二十六条

  雍曰。先兄子若明医道。常疑医经中痉二字。当只是一字传写之误。盖汉晋之书皆作。如仲景言。结胸病。项亦强。如柔状。

  千金载之曰。项亦强。如柔痉状。其二字传写之误明矣。然素问灵枢二经。亦有痉一病。不同。则自仲景以来。诸书皆有当为当为痉者。后世传录者。俱不复辨别也。政和间。先人客京师。有家人病。招东平刘寅诊视。刘曰。此病也。治之愈。因问痉之别。刘曰。病以时发者谓之痉。不以时发者谓之。后归洛。有兄病伤寒。汗后。以时作痉者。先兄因刘医语。用庞氏葛根加麻黄汤治之而愈。刘医之言。

  不见于诸书。东平昔多名医。必有由来。后雍颇读医经。始悟刘医之言。虽当而不尽也。盖二字之误。固多有之。在汉晋之书中。有当为者。亦有当为痉者。在隋唐之书中。亦有当为。当为痉者。方知痉必竟二字。盖者病名。如曰中风伤寒之类也。痉者症名。如结胸痞气之类也。如此言湿三病。则是病名。不可作痉也。仓公当归汤方云。主贼风口噤角弓反张痉者。则是痉病中一症之名。不可作也。盖痉是经脉与筋强直反张之病。故为病中之一症。所以诸风有痉。伤寒亦有痉。病之中亦有痉不痉者。大抵为轻。痉为重。而又痉者尤为重。刘氏虽不分病名与症名有异。而病不以时发。故有累日不知人事者。痉病则随发随止。孙真人所谓须臾有十数发者。则又与病以时发不以时发之言相应也。故雍谓病名痉症名者。究其源也。刘谓以时发不以时发者。别其流也。活人书又曰。阴阳二者。此言非古。恐出于后世。雍以意度之。刚之名阳。柔之名阴。朱氏虽言阴阳二。而终不明辨。第曰阳属刚。阴属柔而已。其症与药。俱不详言之。

  仲景曰。太阳病。脉沉而细者。名曰。

  又曰。太阴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又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巢氏曰。柔恶寒。雍曰。详刚。即与太阳伤寒症同。柔。即与太阳中风症同。然伤寒脉浮紧。中风脉浮缓。病脉沉细。当以脉别之。

  又曰。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雍曰。此病为症字误。

  问曰。病何由而感也。素问三十七篇曰。肺移热于肾。传为柔。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又曰。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在叔和曰。风病下之。复发其汗。必拘急。此皆致之由也。千金曰。先因伤风。后感寒湿。则致。故柔亦有不恶寒而恶风者。

  问曰。脉如何。仲景曰。脉沉而细。叔和曰。其脉伏坚直上下。

  又曰。脉来。按之筑筑而弦。直上下行。巢氏曰。策策而弦。直上下行者。风脉也。伏坚直上下。而加痉之脉也。筑筑而弦。策策而弦。

  皆病脉。筑策亦疑一字误。

  问曰。治如何。叔和曰。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葛根汤主之。雍曰。叔和既论治刚。次当言柔。今乃不言。及再论刚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其人必齿。可与大承气汤。雍以仲景伤寒本论。无此一症。故疑此亦非叔和之言。误从之杀人。大承气汤的非治刚之药。纵是诸。皆不可用。盖太阳中风。再感寒湿之疾。太阳属表。中风在表。及寒湿之疾。皆不可下。其脉沉细伏弦。亦不可下。今又言胸满。

  非寒则虚痞。口噤。卧不着席。又太阳中风之症。脚挛急者。脚蜷也。

  胞中有寒也。皆不当行承气汤。用之必死。庞朱二氏不明改之去之者。意其是叔和之言。不敢削也。朱氏之言。加审之二字。盖亦有疑矣。尝见庸愚下此以杀人。知而不言。不为无罪。然则柔用何药以治之。曰。庞氏治刚柔。加减葛根麻黄汤。无汗者。加麻黄。自汗者。去麻黄加葛根。朱氏治柔。以桂枝加葛根汤。皆其药治切当者也。王叔和曰。太阳病。其症备。身体强ktkt。然脉反沉迟。此为。栝蒌桂枝汤主之。庞氏曰。栝蒌不主项强ktkt。其意以治肺热。

  令不移于肾也。桂枝汤内加栝蒌四两。雍曰。审如庞言。则移热之。乃柔也。独未知疮家风家二亦同治乎。更当审其症而用之。

  常见太阳伤寒。出汗多致。服此亦愈。

  千金曰。其重者。患耳中策策痛。此风入肾经中也。不治。流入肾。喜卒然体痉直。如此。皆服小续命汤两三剂。雍曰。亦须无汗。乃可服。

  又曰。针耳前动脉及风府神良。雍曰。二穴亦难取。动脉在客主人之下。误刺陷脉。则为内漏为聋。风府在脑户喑门之间。误刺亦死。一喑门风府。又禁不可刺。能者互审之。

  又曰。刚柔。宜加减葛根麻黄汤。自汗者。去麻黄。更加葛根。雍曰。此汤诸家未见。惟庞氏载之。

  又曰。病不宜大发汗及针灸。宜小汗之。叔和曰。病有灸疮。难疗。雍曰。大抵疮家忌灸。惟孙真人云。若耳痛肿生汁作痈疖者。乃无害也。惟风宜防耳。此定为耳能泄肾气故也。痉亦同。

  活人书云。柔。桂枝加葛根汤主之。雍曰。此即仲景治太阳病有汗之药。朱氏以叔和缺治药。故取而用之。若然。则刚正宜用庞氏葛根麻黄也。又朱氏论二。取千金说云。并宜服小续命汤。此皆可为定法。其热甚而欲移于肾者。必加痉。宜以叔和桂枝加栝蒌汤主之。

  叔和曰。病。发其汗已。其脉如蛇。暴腹胀大者。为欲解也。其脉如故。反伏弦者。必。既曰病。又曰必。何也。雍曰。必当作必痉。则义通也。此谓病加痉者也。

  问曰。病其详何如。孙真人曰。太阳中风。重感于寒湿。则变。者口噤不开。背张而直。如发痫之状。摇头马鸣。腰反折。须臾十数发。气息如丝。汗出如雨。时有脱。易得之。雍曰。此即正谓之痉也。痉同他病而有。初无本病。或因中风而痉。或因伤寒而痉。或因而加痉。其用药皆相类。大抵葛根续命也。

  问曰。妇人小儿多作。何也。孙真人曰。新产妇人。及金疮血脉虚竭。小儿脐风。大人湿温。得痉风者。皆死。又热病。热入肾中为。小儿病痫。热甚亦为。雍曰。此二者。可治之也。

  问曰。风喑似痉何如。孙真人曰。凡风喑。暴尸厥。及鬼魇不寤。

  久厥或癫。皆与痉相类。宜精察之。雍曰。风喑暴尸厥。鬼魇不寤。皆冥冥不知人。皆似。癫痫似痉。贼风口噤而痉者。为风痉也。仓公当归汤主之。庞氏曰。病卧不着席。小儿腰背去席二指。大人身侧掌。为难治。雍曰。难治。尚可治。非不治也。虽强直。不至加痉。则幸矣。亦见有反张过掌而愈者。尝见口噤似痉。略知人事。但坐而顺掣腰脊仰倒者。亦风也。服仓公当归汤而愈。

  问曰。痉二字相混。以经别之何如。雍曰。素问四十五篇曰。

  手阳明少阳厥逆。发喉痹。嗌痛肿痉。此非足太阳之疾而言痉。故全元起本作痉。盖诸经有痉。独足太阳有也。

  问曰。巢氏分风。伤寒。何也。雍曰。灵枢云。热病不可刺者九。二曰。热而痉者死。腰折螈噤也。此伤寒也。

  又曰。风痉。

  身反折见。取足太阳及中及血络出血。此风也。灵枢有二。故巢氏亦分二。尝见热病汗后发。亦服桂枝加栝蒌汤而愈。经言热而者死。必谓未汗而。其热甚有异耳。

  雍曰。庞氏言若汗出太多。因而熟寐。汗为冷湿之气。复着太阳经。故发。朱氏言先因伤风。后感寒湿而致痉。二者皆谓先因病变而为者。皆痉之一症。如前仲景言。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发热汗出。不恶寒者。乃之正病也。

  朱氏又曰。术附散、桂心白术汤、附子防风散、八味白术散、桂枝煮散。可选而用之。其感疾既非一端。固当根据症选用也。然痉二病。终缘二字差误。诸书鲜有晓然无疑者。所以近世无端确之论。幸而用药二病不甚相远。不然。大误也。雍深取朱氏治柔。用桂枝加葛根汤。庞氏治刚。用葛根加麻黄汤。叔和治太阳病。欲作刚。用葛根汤。热甚而。用栝蒌桂枝汤。大抵皆宜续命汤。而千金以此治痉。朱氏以治二。不同。此复不须疑。痉皆用。惟无汗者可用也。

  雍曰。二病亦多有之。各为伤寒治。或为风治。故不愈。风犹近之而未的也。雍亲见者数人。略言其状。一人初如伤寒。三数日后。

  冥冥不知人。亦似柔软。不甚强直。惟忘记口噤不口噤。雍谓此也。又一人初亦如伤寒。数日后。时作角弓反张。作则口噤不知人。

  罢则略知人而困。雍谓此痉也。

  又有伤寒汗后。方坐谈语次。忽瞠目口噤。虽坐如故。而四肢僵硬不可屈折。少顷即罢。罢而复作。正所谓须臾数十发者。罢则言语如故。雍谓此缘出汗多所致。伤寒痉也。时服桂枝栝蒌而愈。

  又一儿如伤风。一二日后不知人。冥冥卧。不语不食。此也。

  忽四肢强直。口噤。手足皆如策肿。手足指皆ht开。少顷即定。复稍柔。但冥冥然。雍谓此为病而加痉者也。

  又一村人。病二三日后。口噤。身强直反张。觉臂腿长于常日。

  略知人事。齿缝中能作声。不甚明晓。饮冷水。反要火炙。寻衣缝。摸床撮空。无所不至。其症甚怪。时雍思之。只是痉。用大岩蜜汤擦其齿。须臾口得开。数进续命汤。遂愈。村人耐疾。使富贵安得不死。

  又一家父子闭户坐。不出门。人云患锁牙风。使侦之。父子对坐。各用两手板面前一横木。少顷病来。则两手俱脱偃仆。后苏而复坐。父子更起更偃仆。以仓公当归汤主之。其子遂愈。父羸老不救。

  问风来之状。则自足起。循太阳经而上。过中。至股分两支。一支循股外而上入腰。则猛掣便侧起。一支循股内而上入少腹。考之于经。太阳无此别支。应是入少阴也。

  又有一人行次。仰面顾者三。众谓仰面有所视。少顷即倒。舁归反张。数日而没。此疾症甚不一。亦有间者。不能具记。历验之。似微柔软。发痉则极强硬。前人叙此未能尽。雍虽加详。而次第紊乱耳。

  [卷十七] 湿病十八条

  雍曰。活人书载湿病三种。一曰中湿。二曰风湿。三曰湿温。

  问曰。何谓中湿。仲景曰。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缓者。

  (朱氏云。一作细者非也。)此名湿痹。(一云中湿)湿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当利其小便。朱氏曰。一身尽疼。发热身黄。小便自利者。术附汤。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甘草附子汤、五苓散主之。

  又曰。至真要论曰。治湿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问曰。中湿之痹何如。雍曰。中湿与风寒气合者为痹。故素问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灵枢所谓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朱氏曰。中湿与风寒气合者为痹。其寒多者为痛。为浮肿。非术附桂不能去也。其风多者为烦剧。为流走。为拘急。非麻黄薏苡乌头不能散也。其中湿气者为坚满。为气闭。非甘遂葶苈枳术不能泄也。

  问曰。何谓风湿。仲景曰。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金匮要略曰。可与麻黄杏子薏苡甘草汤。朱氏曰。脉浮为风湿。麻黄杏仁汤、防已黄汤、桂枝附子汤、甘草附子汤、术附杏仁汤、败毒散。可选而用之。

  仲景问曰。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发其汗。汗大出者。

  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金匮要略曰。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汤。加术四两。发其汗为宜。切不可以火攻之。朱氏曰。湿家。虽身体疼。不可大发汗。汗出则作。

  又曰。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汤主之。

  仲景曰。风湿相搏。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千金方名四物附子汤。

  又曰。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

  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庞氏云。桂枝附子汤。治大便自利。小便不利者。雍曰。桂枝附子汤。非桂枝加附子也。自是第十七方名桂附汤者。详见太阳症治上。

  仲景曰。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胃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口燥烦也。

  又曰。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熏黄。庞氏曰。宜防已黄汤。

  又曰。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脉经曰。病患喘。无而字以上十二字。)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痛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庞氏曰。用瓜蒂细末。含水。搐少许于鼻中。

  又曰。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一云不利者)死。

  若下利不止者。亦死。雍曰。大抵湿家不可下也。初虞氏曰。发汗下之死。谓误作伤寒治而汗下之也。

  问曰。中湿风湿。脉何以辨。雍曰。脉沉而缓者。曰中湿。脉浮恶风者。曰风湿。中湿无风脉故也。

  问曰。何谓湿温。王叔和曰。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湿热相搏。则发湿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支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汗。汗出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黄而色变。名曰重。如此死者。医杀之也。朱氏曰。湿温多汗。头目痛苦。妄言。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急。治在足太阴经。(余上下文同)雍曰。白虎加苍术汤主之。活人书。载中湿风湿湿温三种之外。尚缺寒湿痹。今续附于后。湿痹谓缓风湿痹。亦云湿风。非风温也。

  仲景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常氏云。可五苓散。雍曰。湿病汗不出者。寒湿在里不解也。凡湿家发黄者。宜五苓散。

  又曰。湿家病在头中寒湿。则头痛鼻塞而烦。内药鼻中则愈。其详见上。

  千金方曰。湿痹缓风。身体疼痛。如欲折。如锥刺刀剜。七物附子汤主之。

  又曰。湿风体痛如折。肉如锥刺刀所刺。八物附子汤。

  [卷十七] 中六条

  仲景曰。太阳中热者。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金匮要略曰。白虎加人参汤主之。雍曰。亦有恶风者。谓汗太多也。

  又曰。太阳中者。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要略曰。瓜蒂散主之。

  又曰。太阳中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庞氏曰。宜大小橘皮汤。大橘皮汤治动气在下不可发汗者。小橘皮汤主手足逆冷呕哕。即二味生姜橘皮汤。

  问曰。中暑。中。热病。何以别之。雍曰。冬伤于寒。因暑气而后发者。为热病。冬不伤于寒。而夏伤于暑。为中暑。中暑。即中也。皆太阳经受病。故热病正为伤寒。而中暑为与伤寒相似。活人书曰。夏月发热恶寒。头疼。身体肢节痛重。其脉洪盛者。热病也。夏月自汗恶寒。身热而渴。其脉微弱者。中暑也。大抵中暑与热病外症相似。但以脉盛脉虚别之。甲乙经云。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

  得之伤暑。盖寒伤形而不伤气。所以脉盛。热伤气而不伤形。所以脉虚。伤寒肢节痛重。其脉洪盛。按之有力。此冬月感寒深。至夏发耳。

  中暑则背寒面垢。手足微冷。烦渴口燥。但觉倦怠。四肢却不痛重。

  其脉微弱。按之无力。白虎汤主之。其厥逆恶寒者。橘皮汤主之。头痛恶寒。心烦躁。心下不快者。五苓散为最良。

  问曰。中暑何故洒洒然毛耸恶寒。朱氏云。经曰。四时八风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然寒。闭则热而闷。近人不问中热暑。或作热病法治之。复用温热药。必致发黄斑出。更为蓄血。尤宜戒之。

  问曰。热病。暑病。病。三者异名。诸家不分。何如。雍曰。热病亦可谓之暑。病亦可谓之暑。故时言热。亦时言暑。其始则当有热二病。以其通可谓之暑。故有三名。是以难别。素问曰。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以热而言也。

  又曰。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此以暑而言也。二者其实一也。仲景、叔和曰。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

  又曰。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此一病。或言暑。或言热也。是以巢氏于伤寒之外。别出热病一门。而首曰。暑病者。热重于温也。是热病亦谓之暑也。庞安常复出暑病一篇。而取之实伤寒之热病。又二家所载。皆以素问五脏热病为主。是名同而实异也。惟朱氏分别热病与中暑不相差互。然朱氏所谓热病者。伤寒也。所谓中暑。即者是也。其意易明。

  不令人惑。当从朱氏名之。其他诸家所论。亦未尝不同。名特异耳。

  [卷十七] 霍乱二十六条

  仲景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此名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吐利而复发热也。(一作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雍曰。此论霍乱似伤寒之症也。

  又曰。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一作吐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

  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恶寒。

  脉微而(一作缓)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雍曰。此论今是伤寒之症。故言本呕下利不可治。若论霍乱。则必呕吐而利也。

  一是伤寒而不属阳明。恶寒脉微复利。利止者。则用四逆加人参汤主之。此汤若霍乱症亦可服。千金翼合二论为一。是当经有缺文。

  问曰。霍乱何由而致也。雍曰。胸中逆乱之气也。初无疾而霍乱。往往饮食失节。而致胸中逆乱也。故伤寒而霍乱者。阴阳二气乱于胸中也。灵枢三十四篇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营气顺脉。卫气逆行。清浊相干。乱于胸中。是为大。

  又曰。乱于肠胃。则为霍乱。

  经言五乱。霍乱其一也。惟乱于胸。所以吐。乱于肠。所以利也。孙真人曰。饮食狯。复食乳酪。海陆百品。无所不啖。眠卧冷席。多饮寒浆。胃中诸食。结而不消。阴阳二气壅而伏痰。阳气欲升。阴气欲降。

  阴阳乖隔。变成吐利。头疼如破。百节如解。遍体诸筋。皆为回转。论时虽小。卒病之中。最为可畏。虽临履薄危。不足论也。故古人语此者。刺之则徐出徐入。导气而已。非补泻也。用药者。顺其阴阳之气而已。无汗下也。此伏治乱气之道。

  仲景曰。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又曰。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又曰。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千金翼曰。无猪胆。以羊胆代之。千金方别有加减法。

  又曰。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雍曰。勿服药。损谷则愈。

  叔和曰。转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鸡屎白散主之。

  千金要方曰。凡霍乱。务在温和将息。若冷则遍体转筋。凡此病。定一日不食为佳。仍须三日少少饮粥。三日以后。可恣意食息。七日勿杂食为佳。所以养脾气也。

  又曰。凡诸霍乱。忌与米饮。胃中得米即吐不止。但与浓朴葛根饮。若冬瓜叶饮。但沾渍咽喉。而不可多与。若服汤时随吐者。候吐定乃止。诊脉绝不通。以桂合葛根为饮。吐下心烦。内热。汗不出。

  不转筋。脉急数者。可犀角合葛根为饮。吐下不止。发汗心烦。欲饮水。可少饮米粉汁为佳。若不止。可与葛根荠饮服之。

  又曰。霍乱吐多者。必转筋不渴。即脐上筑。霍乱而脐上筑者。

  为肾气动。当先治其筑。治中汤主之。去术加桂心。去术者。以肾虚故也。加桂者。恐作奔豚也。霍乱而脐上筑吐多者。若下多者。霍乱而惊悸。霍乱而渴。霍乱而腹中痛。呕而吐利。呕而利。欲得水者。皆用治中汤主之。

  又曰。治中汤治霍乱吐下。胀满。食不消化。心腹痛。

  又曰。霍乱转筋。肉冷汗出呕哕者。四顺汤主之。

  又曰。霍乱多寒。手足厥冷。脉绝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

  旧方用枣三十枚。今以霍乱病法多痞。故除之。如退枣。入葛根二两佳。霍乱。四逆汤加半夏一合。附子小者一枚。恶寒。乃与大附子。

  (朱氏无此加减故详录之)又曰。霍乱吐利已。服理中四逆四顺热不解者。竹叶汤主之。

  (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又曰。毒冷霍乱。吐利烦呕。转筋。肉冷汗出。手足指皆肿。喘息垂死绝语音不出。百方不效。脉不通者。服人参汤。取瘥乃止。随吐。续更服勿止。并灸之。

  又曰。老人羸劣。冷气恶心。饮食不化。心腹虚满。拘急短气。霍乱呕逆。四肢厥冷。心烦气闷。流汗。扶老理中汤。原系理中散。常服以蜜为丸。

  又曰。霍乱四逆。吐少呕多者。附子粳米汤主之。

  又曰。妇人霍乱。呕逆。吐涎沫。医反下之。心下即痞。当先治其吐涎沫。可服小青龙汤。涎沫止。次治其痞。可与甘草泻心汤。

  又曰。中热霍乱。暴利心烦。脉数。欲得冷水者。以新汲并水顿服一升。

  又曰。凡霍乱。灸之或未能立瘥。终无死忧。不可逆灸。或但先下后吐。当随病状灸之。雍曰。治霍乱之法。惟千金要方最为详备。

  除以前录外。尚有霍乱余症。及转筋危症等十六法。灸法十八法。当参同用之。

  活人书曰。夏月中暑霍乱。上吐下利。心腹撮痛。大渴烦躁。四肢逆冷。汗自出。两脚转筋。宜服香薷散。须井中沉令极冷。顿服之。

  乃效。雍曰。香薷、浓朴、豆。皆古人治霍乱要药。故此药为有理。

  中暑霍乱。惟纳冷水饮则不复吐逆。时有以新汲水服理中丸。亦佳。灵苑方煮良姜末。沉令极冷服。皆宜冷服。

  问曰。传信载柳州尝得干霍乱。吐之愈。诸家未见有言干霍乱者。有之乎。雍曰。有之。第当时不能究其说。真言少伪耳。近世之人。尤不知也。霍乱者。五乱之一也。皆作吐利。无干而不吐利者。其不吐利者。乱气也。按灵枢经五乱之症。惟乱于肠胃一症名霍乱。故作吐利。其余四症。皆不作吐利。只谓之乱气。柳州之疾。盖乱气干心之症。非霍乱也。谓为干霍乱者虽谬。然尚不失为五乱之一。今则无复知乱气之名矣。

  [卷十七] 虚烦七条

  孙真人曰。诸虚烦热者。与伤寒相似。然不恶寒。身不疼痛。故知非伤寒也。不可发汗。头不痛。脉不紧数。故知非里热也。不可下。

  如此内外皆不可攻。而强攻之。必遂损竭多死。难救也。此虚烦。但当用竹叶汤。若呕者。以橘皮汤一剂。不愈。为可重辨也。此法宫泰数用。甚效验。伤寒后虚烦。亦服此汤。

  活人书曰。王叔和云。有热不可大攻。攻热者则寒起。正宜服竹叶汤。

  仲景曰。伤寒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雍曰。千金方竹叶汤有二方。霍乱热不解者。用竹叶汤。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若里虚烦不可攻者。当以竹叶汤。与前所说虚烦症同。当用之。即仲景竹叶石膏汤也。

  雍曰。王仲弓云。凡似伤寒症有五。一曰。二曰湿。三曰。四曰霍乱。五曰虚烦。以上四症见仲景论。独虚烦始于孙氏。

  庞氏曰。虚烦似伤寒。身亦热而烦躁。头不痛。身不疼。脉不数者。宜竹叶石膏汤主之。兼治中吐逆。脉滑数者。

  又曰。虚烦。或呕逆吐。脉弦细芤迟。手足微寒。胸寒者。橘皮汤主之。兼治暴寒下利。只用生姜橘皮二物。水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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