邾仪父是邾国的国君,按照一般说法,他姓曹,名克,字仪父。这里是国名和字连称,也是周代一种典型的称呼方式,而《春秋经》在这里不称其爵而称其字,这里边一定有什么深刻的讲究。我们先看看《公羊传》对"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这一句经文的解释:
《春秋经》:
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
《公羊传》:
及者何?与也,会及暨皆与也。
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
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
何以名?字也。
曷为称字?褒之也。
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
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
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
眛者何?地期也。
【翻译】
问:《春秋经》说"公及邾仪父盟于眜",这里的'及'是什么意思呀?
答:"及"就是"与"的意思。
问:会、及、暨都是与的意思,为什么有时候说会,有时候说及,有时候又说暨呢?
答:会就是聚的意思,聚众、聚会;及,就是汲汲的意思(表示心情急切);暨,是暨暨的意思(带有果断坚毅的感情色彩)。及,有主观愿望的意思;暨,有不得已的意思。
问:仪父是什么人呢?
答:他是邾娄国的国君。
问:"仪父"是个什么称呼呢?
答:"仪父"是他的字。
问:为什么这里要称呼他的字呢?
答:是为了褒奖他。
问:为什么要褒奖他呢?
答:是因为他与鲁隐公会盟而褒奖他。
问:与鲁隐公会盟的人多了,为什么这里单单要褒奖邾仪父呢?
答:因为他值得褒奖。
问:为什么呢?
答:因为邾仪父这次会盟之举是他进步过程中迈出的第一步。("渐进也")
问:"公及邾仪父盟于眜",这个"眜"是指什么呀?
答:这是指会盟的地点。("地期也")
这又像是一段公羊学老师和学生的课堂笔记。学生问的也真够细致的,从《春秋经》短短一句话里竟然问出了这么多问题,可谓勤学而善思的好学生了,和后世读经讲究的只背不讲解的作风大不相同。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一个连词"及"的,老师解释出了会、及、暨的语义区别,其中"会,犹最也",把"会"解释为"最",是因为古代"最"、"聚"两字互通。--据高邮王氏父子的《经义述闻》,《公羊传》这里从正文到注释,"最"字全都写错了,原本该是"冣"(jù)字。"冣"和"聚"读音和意思全都一样,徐锴说:古代以聚物之聚为冣,但冣字太生僻了,所以该写冣的时候人们就写成聚了。王引之进而考据推论,说这个错误至少在唐初就已经成型了。(Ⅰ)
(Ⅰ)详见[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四
会、及、暨,看似仅仅是个文法问题,经老师认真回答却也解出了一些经义。这问题如果转换成现代语言,大略就是:"《春秋经》说:'张三及其女朋友去逛街',这跟'张三和他的女朋友去逛街','张三跟他女朋友去逛街'有什么不同吗?"
的确,表示谁和谁、什么和什么的意思,用和、跟、与等等字眼,意思都是一样的。可老师说:《春秋经》专门选用这个"及"字是很讲究的:用"及"字强调出了主观愿望,如果换成"暨",那就表示这次会盟是不得已而为之了。如果说"张三及其女朋友去逛街",这就是一件人生美事,而"张三暨女朋友去逛街",表示张三虽然不胜其烦,但还是被女朋友胁迫着出门逛街去了。我们可以想见,当女朋友兴冲冲地进了一家商场的时候,张三很可能正在商场门口一个人抽闷烟呢。
有趣的是,随着语言的演变发展,现代人在"会盟"的时候却很喜欢用这个"暨"字,大约是觉得这个字古雅好看吧,比如会场大横幅上写着"大骡乡2007年庆功暨表彰大会",如果按照公羊家的解释,这次表彰实在是出于不得已的,能不表彰就最好了,而如果台下被表彰的人里边恰好有学过公羊学的,大约也会望着条幅忿忿不平:"什么什么嘛,不就是二百块钱年终奖么,瞧你们这个不情愿劲儿!"
--如果有人读到这儿,"嗯"了一声,就转头干别的事、不往下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至少也是不完备的)知识很可能就在脑子里扎根了。《公羊传》这里讲到的"暨,不得已也",未必就是我们现代汉语中"不得已"的意思。
清人陈立的《公羊义疏》对此详加考据,引郭璞的说法,"不得已"就是"不得及",进而推测"暨"这一个字大约含有"及"和"不及"这完全相反的两重涵义(Ⅰ)。--这个解释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在汉语当中其实绝非罕见。钱钟书《管锥编》"论'易'之三名"提到一字多义的现象大约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并行分训",比如《论语·子罕》"空空如也",这个"空"字既可以当虚无讲,也可以当诚悫讲,两个意思虽然不同,但都能讲得通;二是 "背出或歧出分训",比如"敢"意为"不敢","乱"也有完全相反的"治"的意思(Ⅱ),古人谓之"反训",实际用字的时候在句子里只取某一个意思而已。还有一语双关的情况,那就是大家熟知的了。(Ⅲ)
那么,陈立这个解释就推翻了前边的"不得已"了吗?倒也未必。陈立自己也提到了《榖梁传》的一处,即《榖梁传·昭公七年》:"(经)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传)平者,成也。暨,犹暨暨也,暨者,不得已也,以外及内曰暨。"这是记载齐国和鲁国达成和议之事,《春秋》记载"暨齐平",《榖梁传》解释这个"暨"字说:这是表示别人(齐国)向我方(鲁国)提出要求,而不是我方向别人提出要求。暨,就是不得已的意思,也就是说:别人是主动的,我们是被动的。
看来《榖梁传》的说法也很有道理,而且有《春秋经·昭公七年》"暨齐平"的经文作为佐证。--但是,较真的话,这也说不准呀。按照《春秋》的一贯文法,"暨齐平"自然说的是鲁国和齐国达成和约,"暨"字之前省略了"我国",但是,历代经师们对此是大有分歧的,一派认为确实是鲁国与齐国讲和,另一派则认为是燕国和齐国讲和。从《春秋》的文法上看,前者正确;从《左传》的上下文看,后者正确。那么,如果和齐国签署和约的是燕国而不是鲁国,《榖梁传》对"暨"字的所有解释就完全站不住脚了。(Ⅳ)
只读一本书常会让人自信满满,书读得越多就越不知道正确答案,经学尤其如此。对《公羊传》里的这个"会、及、暨",我再介绍一个朴素一些的解释: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把这段文字作为"同义之字并用而义分深浅之例"(Ⅴ),也就是说,会、及、暨都是同义词,不过意思在程度上有深有浅罢了,大约就像亲密伙伴对你表达心声的时候"我喜欢你"和"我爱你"的区别。
(Ⅰ)[清]陈立《公羊义疏》:"暨,不得已"与"及,我欲之"相对为义也。郝氏懿行《尔雅义疏》云:《释诂》曰:及暨与也,是暨即及矣。又言不及者,郭引《公羊传》释云:暨,不得已,是不得及矣。《文选·白马赋》及《文赋》注并引《尔雅》作"暨,及也",或即上脱不字,即或所引即《释诂》文。盖暨之一字包及与不及两义也。《榖梁·昭七年传》以外及内曰暨,对及为我欲是亦不得已之义也。
(Ⅱ)关于"乱"字的反训,杨宽曾考证认为"乱"是"司"字之误,因此本来就有"治"的意思。可参考。见:杨宽:《西周史》,第85页。
(Ⅲ)详见:钱钟书《管锥编》第1-8页。
(Ⅳ)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281页:《榖梁传》以为鲁与齐平,贾逵、何休主此说,许惠卿、服虔及杜预皆以为燕与齐平,说详孔《疏》。据《传》文,当是燕与齐平,说详李贻德《贾服注辑述》。崔应榴《吾亦庐稿》谓"当是齐、鲁之平",误。
(Ⅴ)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刘师培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524页)
"及"还可以当动词"参与"讲,方在这里也能使句子讲通:鲁隐公在眜地参与了邾仪父设下的盟会。"及"字的这个动词用法在文献和金文上的例证见于李学勤《邿子姜首盤和"及"字的一种用法》,似乎可以由此启发《公羊传》"汲汲(表示心情急切)"的解经之辞,但"暨"字的动词用法也是同样的。(Ⅰ)
下一个问题就是邾仪父的称谓问题。据何休的说法,邾仪父在《春秋经》纪年之前已经失去了爵位,自然无爵可称,按《春秋经》的"例"(规则体例)应该称名才对--邾仪父名克,那就该叫他邾克--圣人为了表扬邾仪父,所以才不称名而称字。(Ⅱ)
这里又得解释一下周人起名字的规矩。当时男人的字很多都是这父那父的,现代人看起来会觉得奇怪:"父"的意思是爸爸,把这个字用在名字里可让别人怎么称呼呢?我们很难想像一个人起名字"名爸,字干爹",但周人叫这父那父的却习以为常?!
唐人陆德明《春秋公羊音义》给邾仪父的"父"字注音,说"父"字"音甫,本亦作甫"。看来"父"和父亲没什么关系,和"甫"字倒是一回事。
杨宽考证说(Ⅲ),《仪礼·士冠礼》谈到古代男子取字的规矩,全称是三个字,公式是"伯某甫",第一个字"伯"表示排行,可以按实际排行替换成仲、叔、季,最后一个字"甫"是"父"的假借字,是男子的美称,也有用"子"的,这一前一后基本都是固定的,只有中间那个"某"相当于X,是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起的--但也有个规矩,就是要和"名"在意义上有关联才行。比如我在论坛上的ID姓好名熊,那么我的字就应该和熊有关,再考虑到我是家中长男,套用以上公式,那么我的字就可以取作"伯憨父"或"伯憨甫"。
稍微扯远一些:从这个"父"和"甫"字上,还能看出另外一些东西来。《春秋经·昭公二十三年》有"……许之师于鸡父",这个"鸡父"是个地名,三传里对这句经文的写法却不一样,《左传》和《公羊传》都作"鸡父",《榖梁传》却写作"鸡甫"。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注释说:"'父',《榖梁》作'甫'。'父''甫'二字古本通。"(Ⅳ)
但是,通用归通用,问题是:《春秋经》本来只有一个,三传夹带的经文应该都是从同一个源头照抄来的,那自然也应该抄得一模一样才对呀?
这就涉及到三传的源流、文字的演变与经籍的传抄问题了。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就谈到这个例子,举《仪礼·士相见礼》郑玄的一条注释:"今文'父'为'甫'",这就是说,郑玄认为"甫"字是今文,而"父"字是古文。(Ⅴ)
要知道,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人,先秦时代,文字各地不一(Ⅵ),到秦始皇的时候才开始统一文字,这就有了个由篆变隶的过程。汉朝人就已经很难看懂先秦文字了,像《公羊传》和《榖梁传》原本都是口传心授,到汉代著于竹帛,用的就是汉代通行的隶书,《左传》的出处被前人质疑了很久,按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稿》的说法:"《左传》从战国从西汉末一直传承不绝。
(Ⅰ)《邿子姜首盤和"及"字的一种用法》,《中国文字研究》(第一辑)(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版)。
(Ⅱ)[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
(Ⅲ)详见杨宽:《古史新探》之"冠礼"新探
(Ⅳ)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440页。
(Ⅴ)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齐鲁书社1986年第1版),第26页。
(Ⅵ)参见:王国维《战国时秦用籒文六国用古文说》,《观堂集林》卷七。
其传承的方式不妨作如下的推想:在战国前期属于口耳相传、尚未最后写定的阶段……当铎椒等人'抄撮'为书时,已有书面定本……。《左传》在西汉流传,从张苍到刘歆,所用的当都是古文写本,并没有像《尚书》、《诗经》那样有今古文之别。"(Ⅰ)
根据这个"推想",《左传》写定于战国时代(铎椒是战国时人),但和公、榖一样,也是先经过了一个口耳相传的过程。如此庞杂的内容,从口耳相传到写定成文,会不会出现讹误呢?--退一万步说,假定没有吧,毕竟都是圣人一脉,况且我还真见过有神学家论证《圣经》的口耳相传的过程为什么没可能发生讹误。
但文字的转写传抄确实是很容易发生讹误的,正像俗话说的"无错不成书",这真是千载名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所谓"善本"也只是相对而言的。战国、秦、汉之际,正是经籍大毁灭、文字大变迁的时候,汉初搜罗的经籍也尽是民间手抄本,而且也难说已经辗转传抄了多少次,版本的歧义又导致了解经师法的不同。至少在可见的层面上,学派义理之争是在经籍版本歧义的问题上衍生出来的。"由于文字上有今古异文,自然发生版本的问题所谓今文的本子和古文的本子。有了版本不同,就有传授讲诵这些本子的人,各家纷纷异说,便产生所谓学派分歧。牵涉到了学派后,内容就广泛多端,复杂起来,我们可以总称叫做今古文经说的不同。所谓汉代学术史上的今古问题,就不外乎文字版本上不同,接着再发生学派经说上不同。"(Ⅱ)
《春秋经》一字之差就很可能潜伏着什么微言大义,如果再混上版本校勘问题,这可就更不容易说清了。三传因为《春秋经》的脱漏讹误而阐发微言大义的可不止一例,历代学者们专门作三传校勘工作的专著就有好多部,如清人朱骏声《春秋三家异文覈》,谈到著述缘起,就说古书传写,各有师承,文字经常互有出入,要想搞明白经文到底是什么意思,光靠琢磨是不管用的,还得多作研究才行。(Ⅲ)
朱骏声的话还意味着:就算你拿到一个很善很善的善本,也很难保里边的文字到底有多少早已经走样了。
顺带着由"父"和"甫"字简单谈了一下今古文的差异和经文传抄的淆乱,赶紧书归正传,继续来说"字"和"名"。
一个人的字不是随便取的,有一个普遍的规则是:字和名应该要有意义上的关联。《春秋经·桓公二年》提到一位"孔父",即孔父嘉,明代朱朝瑛《读春秋略记》辨析"孔父"的名字问题,认为"孔父"是名,"嘉"是字,理由是:"父"与"甫"相通,是个美称,而"嘉"也是美好的意思,名与字意义关联,这才合乎规矩。就像唐朝诗人杜甫字子美,以"甫"和"美"意义关联(Ⅳ)。
(Ⅰ)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稿》(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78页。
(Ⅱ)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第4页。
(Ⅲ)[清]朱骏声《春秋三家异文覈》:古书传写,各有师承,文字互淆,必求一是,以思无益,不如学也。作《异文覈》。
(Ⅳ)[明]朱朝瑛《读春秋略记》:《春秋》之书弑君非徒以讨乱贼,亦以儆天下之庇乱贼者耳。或疑孔父非名,按《节南山》之诗有曰: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岂得自称其字?父与甫通,《传》称孔父嘉,孔父之字嘉,犹唐杜甫之字美也。
对我们来说,朱朝瑛的这个说法既解释了名与字的关联,又说明了"父"与"甫"的字意与通用。小遗憾是:他可能把孔父嘉的名和字搞颠倒了,或许名"嘉"字"孔父"才更合规矩。顺便一提,这位孔父嘉就是孔子的六世祖,孔子之所以姓孔(严格来说,孔子姓子,孔是他的"氏"),就是从他这儿来的(Ⅰ)。
再如眼下这位邾仪父,名克,字仪父,这里的"克"和"仪"一定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联系。当然,现代人使劲看恐怕也看不出来"克"和"仪"怎么能搭得上界。这就得听听王引之的分析了。王引之说,名克字仪的人并不是只有邾仪父一个,还有周王子克字子仪,楚国斗克字子仪等等。"克"通"刻",而"仪"并不读作仪式之"仪",而读作suō,也可以写作"牺"。--"仪"和"牺"现代人也很难看出联系,但如果看看繁体字,它们的样子还真差不太多:一个是"儀",一个是"犧"。"犧"是个多音字,一般读xī,但还有个读音是suō,意思是一种木刻雕花的酒杯。嗯,这就和"克"(刻)发生关系了。所以王引之说:"儀为疏刻,故名刻字子儀。(Ⅱ)"如此看来,邾仪父不能读作邾仪(yí)父,而应读作邾仪(suō)父,并且这个"儀"字是不能简写的。
可是,解决掉一个问题,又出现一个问题:这些人的字怎么都是两个字呀,明明应该是三个字才对呀,最前边那个表示排行的字怎么不见了呢?
--按当时的习惯,三个字的字虽是全称,却也可以省略来称呼的,比如第一个表示排行的字就可以被省略掉--"伯憨甫"也可以被称作"憨甫",如果是"伯神甫",那就简称"神甫"了。
也有省略"甫"(父)的--"伯憨甫"于是被称作"伯憨"。名人当中,周公长子伯禽(一般被认为是鲁国的始封君)全称就是伯禽父,孔子字仲尼,其实全称应是仲尼父。按《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周人一般而言,幼年称名,冠礼之后称字,五十岁以上可以单称伯、仲等行辈(大约有敬老的意思),死后称谥。(Ⅲ)
(Ⅰ)钱穆:《孔子传》(三联书店2002年第1版),第2页。
(Ⅱ)[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二。
(Ⅲ)《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女子称字,相当于男人"父"(甫)字的是"母"或"女",省称习惯基本和男子一样。杨宽解释说:男女的字要加伯、仲等排行称谓,是因为取字之后就表示"成人",正式加入了贵族组织的序列,而在宗法制度下有大宗、小宗的区分,所以长幼行辈的排列关系重大。至于男人的"父"(甫)或"子"和女人的"母"或"女",表示的是其人已经具有了贵族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有区分性别的意思。
杨宽认为,周人取字的习惯源于父系家长制时期的"成丁礼","父"与"母"本来并不是爸爸和妈妈的意思,而是成年男女的称呼。西周、春秋时贵族男子举行冠礼后,戴的冠称为"章甫"。"甫"是"父"的假借字,"父"原为"斧"的初字,就像手里拿个斧头的形象。石斧是石器时代最重要的利器,到了父系家长制时期,石斧便成了当时成年男子的象征物品,所以借为成年男子的称谓。
至于"母"字,字型结构是"女"字里边有两点,就像两个乳头,表示女子的成年,所以用来作为成年女子的称谓。--雁侠给出过这样一个说法:女、母、妻这三个字在我们看来各有明确所指,谁也不会搞混(真要搞混就成乱伦了),但在甲骨文里,这三个字却当真是混用的,这"表明中国古代曾经历了人类学研究成果所证明的母、女、妻不分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虽然无比久远,但人类记忆里的印痕却不会立刻消失,甲骨文里这三字的混用表现出来的正是这一记忆的印痕。(Ⅰ)
"人类学研究成果所证明的母、女、妻不分的时代"这句话似乎武断了些,再者,如果依此逻辑,"父"和"子"在先秦取字里的并用又会说明什么呢?
--周族当初举行成丁礼取字时,男子称"父",女子称"母",表示的是其人已经具有成年男女的权利和义务了。而西周贵族的冠礼起源于成丁礼,所以这种取字方式便延续了下来。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父"、"母"二字逐渐变成爸爸、妈妈的意思了,所以春秋时代人们取字的时候"父"和"母"便越用越少了,"子某"的方式大为流行起来。
杨宽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是那个年代的历史学者们最常引用的两本外国书)中找到了一些旁证:处在氏族阶段的易洛魁人竟然也有如此这般的取字方式。现在我们还能找到更为古老的线索--澳洲土著的情况也有惊人的类似之处,并且能给我们一些更多的启发:
在某些澳洲部落以及大部分北美印第安部落中,每个个体自己都和某个特定的事物保持着一种关系,就像每个氏族与其图腾所保持的那种关系一样。这类事物,有时候是非生命体或者人造物,但一般是一种动物。在有些情况下,则是有机体的某个特殊器官履行了这一职能,比如头、脚或者肝脏。
这类事物的名称也作为个体的名称。这是他的个人的称呼,即他的名字,是加在集体图腾的名字上的。就像罗马人的本名(praenomen)加到族名(nomengentilcium)上一样。当然,尽管只有某些社会才记载有这样的情况,但这仍然很有可能是普遍的。实际上,我们马上就要表明,在个体和事物之间具有相同的性质,而具有同样性质就意味着具有同样的名称。这种名字是在特别重要的宗教仪典上被授予的,因为具有神圣性,在凡俗生活的普通环境中不得说出这种名字,甚至如果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要使用日常语言来指称该物的词,对这个词多少也要做些修改。这是因为日常语言中的词汇是被排除在宗教生活之外的。(Ⅱ)
(Ⅰ)雁侠:《中国早期姓氏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48页)
(Ⅱ)[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219-210页
名字的传统看来是非常普世性的,并且渊源很古,甚至可能会和图腾搭上关系--图腾虽然具有神圣意义,但恐怕并不是我们一般想像的那样威武或崇高并且整个氏族对之有着强烈的气质上的认同感(比如所谓龙图腾和狼图腾)。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东方这片土地上由古老的图腾仪式演变到成丁礼,进而再进一步文明化而演变成作为大名鼎鼎的周礼之一种的冠礼,取字的习俗进而又绵延了两千余年--如果历史的脉络当真如此,这既称得上源远流长,也称得上百姓日用而不知了:即便是我们现代人,一些习以为常的习俗也许就有着我们无法想像的幽远源头呢。人类的幸存仰赖于此,文明的发展仰赖于此,传统因其幽远而力量惊人,同样因其幽远而往往不为人所察觉,哈耶克"在本能与理性之间"的这一描述真是恰如其分。
《春秋经》对邾仪父称字,大显褒奖之意。对于称谓褒贬的规矩,《公羊传·庄公十年》有过一次清晰的介绍--《春秋经》记载楚国打败了蔡国,对楚国用"荆"来称呼,很多人都知道楚国又有"荆楚"之称,而这个"荆"字是怎么来的呢?《公羊传》解释说:"荆"是州名。何休进一步解释,说天下分为九州,楚国在地理上属于荆州。那么,为什么《春秋经》不说"楚"而说"荆"?《公羊传》说:称州名不如称国名,称国名不如称氏,称氏不如称人,称人不如称名,称名不如称字,称字不如称子(Ⅰ)。也就是说,《春秋经》在称谓上体现的褒贬共分七个等级,从最坏到最好依次是:州、国、氏、人、名、字、子。--当然这可不是绝对的,甚至可以说:绝对不是绝对的。
假如我是楚国大贵族,按照以上这个标准,我可以分别被称为:
(第七等)州:荆
(第六等)国:楚
(第五等)氏:好氏
(第四等)人:楚人
(第三等)名:楚熊(国名+名)
(第二等)字:楚伯憨父(国名+字),或简称楚憨父(和邾仪父的结构一样)
(第一等)子:楚子
这样看来,邾仪父在七等称谓中名列第二,虽然不是最优,好歹也是次优。孔子的"书法"意味着:如果按规矩该称"人"(第四等),但老人家偏偏称"字"(第二等),这就表示"褒";如果还是按规矩该称"人"(第四等),但老人家偏偏要称"国"(第六等),这就表示"贬"。
或褒或贬从大原则上差不多就是这样,但这个说法正如经学中的无数说法一样,在历代专家们那里充满了争议。公羊学前辈超级大师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爵国》里发挥《公羊传》这层意思,说"称氏不如称人,称人不如称名,称名不如称字",这四等都是针对附庸小国来说的,夏、商、周三代全是这样。在地理范围上,天子直辖之地方圆千里,公侯之地方圆百里,伯爵国方圆七十里,子爵和男爵国方圆五十里;附庸中称字的小国方圆三十里,称名的方圆二十里,称人、称氏的方圆十五里(Ⅱ)。--如此一来,似乎又很难让人搞清哪个是褒、哪个是贬了。
(Ⅰ)《公羊传·庄公十年》: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Ⅱ)[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爵国》:《传》曰:"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三代共之。然则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
反正《公羊传》是认为孔子在褒奖邾仪父,其原因是:邾仪父前来与鲁隐公会盟。
《公羊传》里以学生的口吻问过一句"与鲁隐公会盟的人多了,为什么这里单单要褒奖邾仪父呢?"老师的回答是:"因为他值得褒奖。"--这是一句废话,所以学生又追问了一遍,老师这才说:"因为邾仪父这次会盟之举是他进步过程中迈出的第一步。('渐进也')"--话就说了这么多,完全不能让读者明白。
按何休的解释,《春秋经》托鲁隐公为始受命王,而邾仪父是第一个前来和鲁隐公会盟的,所以孔子借着邾仪父来彰明褒奖之法(Ⅰ)。这就好比说(我们假想这样一个场景):宋江受了天命,单枪匹马在梁山扯起义旗,这时候一百单八将还只有他光杆儿一个,随后鼓上蚤时迁前来投奔--虽然等后来一百单八将凑齐的时候时迁连中等角色都排不上,但他是宋江大旗的第一个响应者,所以为水泊梁山立传的人一定会把时迁上山大大地写上一笔。
何休的这个结论是来自邾仪父之称字--他说:邾国在春秋之前已经失去了爵位,按规矩应该称名(也就是邾克,即国名+人名),也即"在名例尔",但这里偏偏称字,自然是褒奖之意(Ⅱ)。何休解释"渐进"也是这个思路,意思是时迁虽是个小角色,但率先投靠,值得表彰,以告后来者(Ⅲ)。
但何休的解释虽然权威,却并非一统天下,孔广森就和他稍有出入--他说鲁隐公有贤让之风,邾仪父受到感动,前来会盟,值得褒奖,而邾国后来又追随"春秋五霸"中的第一位霸主齐桓公前往勤王,被周天子授予爵位,这可是一件大大露脸的事,所以呢,现在邾仪父会盟鲁隐公就是邾国迈出了进步的第一步,是谓"渐进也",这是值得褒奖的。(Ⅳ)
这两人谁说的对呢?咱们再找一位权威经师,请他来评评理好了。那就找胡安国吧。
胡安国的意见会和谁一致呢?--和谁也不一致,他发出了第三种声音。
显赫数代之久的胡安国虽然也明确肯定孔圣人在称谓上边暗寓褒贬,却说"中国之附庸例称字",这就意味着邾仪父并没有受到孔子的表彰,而是照《春秋经》的记事规则理当称字。胡老师揣测孔子的想法,认为春秋大义在于"公天下以讲信修睦",而会盟那套搞法又要宰杀牲畜、又要歃血、又是神神鬼鬼的,绝不会是孔子所推崇的。
不仅如此,胡安国还把这次会盟称为"私盟之始",言下之意似乎是对鲁隐公和邾仪父背着周天子搞这种勾当很是不满。所以呢,胡老师最后还特意点了点公羊一派,说:有人说经文这里是因邾仪父第一个来与鲁隐公会盟而称字以示褒奖,这种说法是错误的。(Ⅴ)
(Ⅰ)[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
(Ⅱ)[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
(Ⅲ)[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不言先者,亦为所褒者法,明当积渐,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不可造次陷于不义。
(Ⅳ)[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隐公以贤让居位,邾娄之君能亲义慕贤,讲信修睦,于法当褒也。……其后仪父至庄公之世,实得王命为诸侯,故因其有将进之渐而褒之。
(Ⅴ)[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邾仪父,附庸之君,未王命也。此私盟之始。父音甫。鲁侯爵而其君称公,此臣子之词,春秋从周之文而不革者也。我所欲曰及。邾者,鲁之附庸。仪父,其君之字也。何以称字?中国之附庸也。王朝大夫例称字,列国之命大夫例称字,诸侯之兄弟例称字,中国之附庸例称字,其常也。圣人按是非定褒贬,则有例当称字或黜而书名,例当称人或进而书字,其变也,常者道之正,变者道之中。春秋大义公天下以讲信修睦为事,而刑牲歃血要质鬼神,则非所贵也。故盟有弗获已者而汲汲欲焉,恶隐公之私也。或言褒其首与公盟而书字。失之矣。
胡安国的这个说法在暗示着"时代不同了",而早在胡安国之前的北宋大儒孙觉就已经有了这种说法。孙觉和王安石、苏轼他们是同一代人,而宋代《春秋》学自孙复以来都以"尊王"为主要基调,孙复更开了"《春秋经》只有贬却无褒"的先河,孙觉即承袭其说。孙觉《春秋经解》说会盟这种事是乱世才有的,正因为天子不大管事了,诸侯又各怀心腹事,结果忠信绝迹、诡诈交作,大家这才频繁歃血结盟。如果都是老实人,有事知会一声也就够了,根本用不着诅盟要誓。所以《春秋经》凡是记载会盟的,都是在骂那些会盟者呢(Ⅰ)。
这就是宋人的典型议论。再如王皙《春秋皇纲论》有一篇专论"朝会盟",说诸侯为天子守土,未得王命就不能出境,但《春秋经》中尽是诸侯私相会盟的,这是"不臣之迹"呀!(Ⅱ)
这可真难为读者了:邾仪父会盟鲁隐公,这到底是对呀,还是错呀?
几位专家这是以义理来作推论的,但攻击之重点仅在会盟而不在褒贬,如胡安国虽然否认邾仪父之称字,但坚决赞同称名与称字的褒贬义例。而到了另一些学者那里,从考据入手,兼及义理,连这种褒贬之说也一并怀疑起来了。
先说这个"邾仪父"。早在唐代,陆淳的《春秋集传辨疑》引赵匡之论,就说前代专家看到《春秋经》后文有个邾子克,就把邾仪父和邾子克当成一个人了,其实这是两个人:邾仪父没被周天子封爵,所以被称作邾仪父,到了邾子克的时候接受了封爵,所以叫邾子克。而且,仪父也不是字,而是名,正如鲁国的季孙行父和晋国的荀林父,别看都带个"父"字,其实是名而非字。况且从道理上讲,附庸之国如果没有勤王之功,仅仅是与大国会盟交好,无非自利而已,有什么值得表扬的呢?(Ⅲ)
及至清代,黄中松作《诗疑辨证》,辨析周人先贤古公亶父的名字,说我们可不能一看见"父"就认为是字,从《左传》来看,以"父"为字的虽然多到数不清,但以"父"为名的也不是没有。黄中松虽然在"以'父'为字"的例子里举了邾仪父,但他"可不能一看见 '父'就认为是字"这个结论显然更加重要(Ⅳ)。
(Ⅰ)[宋]孙觉《春秋经解》:盟者,乱世之事,故圣王在上阒无闻焉。斯盖周道陵迟,众心离贰,忠信殆絶,谲诈交作,于是列国相与始有歃血要言之事尔。凡书盟者,皆恶之也。邾,附庸国,仪父,字。附庸之君未得列于诸侯,故书字以别之。桓十七年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庄二十三年萧叔朝公是也。《春秋》之法,恶甚者日,其次者时,非独盟也。以类而求二百四十二年诸侯罪恶重轻之迹,焕然可得而见矣。
(Ⅱ)[宋]王皙《春秋皇纲论·朝会盟》:天子建侯列之五等,盘错重固,谓之守土之官,则自非王命不当出境也。春秋之诸侯輒相朝会,此不臣之迹也。
(Ⅲ)[唐]陆淳《春秋集传辨疑》:《左氏》曰:邾子克也,曰仪父,贵之也。《公》、《榖》并同。赵子曰:盖见庄十六年邾子克卒,以为同盟故书,遂以仪父是字耳,殊不知仪父亦名也,与鲁季孙行父及晋荀林父等亦以父为名也,缘其未得王命,止是附庸之君,故卒时不书。至庄十六年邾子克卒者,即其嗣君,自以王命为子,故书卒耳,且附庸之君非有勤王之善,纵能自通于大国,自利之事耳,有何嘉而字以褒之乎?若仪父实贤,桓十五年与牟人、葛人来朝一例称人何哉?理又可见也。
(Ⅳ)[清]黄中松《诗疑辨证》"古公亶父"条:又《左传》以父为字者,如燮父、禽父、邾仪父之类,固难悉数,而蔡宣公名考父,宋襄公名兹父,及鲁之庆父、行父、归父,晋之荀林父、阳处父、箕郑父,皆名也。则周制亦未必定以父为字,况于殷乎?且《世本》、《竹书》等书俱以亶父、季历并称,人皆知季历为名,何以独知亶父为字乎?
顾炎武也感觉此事可疑,推想说:附庸小国无爵可称,如果直书其名,显得不够客气,不是待邻国国君之道,那就称字好了,以示其地位低于子爵、男爵而高于夷狄。所以呢,《左传》说"贵之",《公羊传》说"褒之",都没道理。这无非是鲁国史官记事的常例罢了,并不是鲁史本来写作邾克,而孔子特意改成邾仪父以示微言大义。(Ⅰ)
持此论者还有人在。顾栋高引方苞的研究,说"仪父"根本就不是"字",而是"名"--不要以为凡是带"子"、带"父"的就都是字,这也太过笼统了,比如介子推、仪行父等等,都是名而不是字。《左传》说邾仪父名克,其实从时间上推算,邾仪父和邾克是两个人,邾克是邾仪父的儿子。
方苞的分析不止顾栋高相信,别人也信,经学家如果信了方苞,微言大义就也得跟着改了。清儒郝懿行《春秋说略》就是这样,认为"仪父"是名不是字,《春秋经》之所以称邾仪父,是因为邾国当时只是附庸小国,地位低,等后来有了爵位了,《春秋经》才以爵位称之。郝懿行认为这才符合春秋大义,因为经文称"公及邾仪父盟于眜",按照《春秋经》的书写体例,这个"及"字是有讲究的,只能内及外,不能外及内--这个内,指的是鲁国,外,指的是外国,就好比中日邦交会谈,双方写字留念,中国这边的只会写"中日友好"而不会写"日中友好",日方相反,这就是"以内及外"的原则。还有一个原则是"以大及小",鲁国是侯爵国,邾国是附庸国,所以要先写鲁国,然后才"及"邾国,如果写反了,那叫"以贱及贵",那就不对了。(Ⅱ)
看,"仪父"到底是名还是字,关系重大,影响到国际关系上的一些原则问题。如果真让方苞他们说对了,旧的微言大义会有一些根基被动摇的危险,而新的微言大义则会趁虚而入。这问题是非名即字,非黑即白。方苞说话一点儿不含糊,总而言之道:"《春秋》从无书字之法。"顾栋高从方苞这儿取了经,调头详驳胡说(胡安国之说),从《春秋经》里连连举例,让胡安国理论难以自圆其说。顾老师最后几句话很有意思,说杜预对《春秋经》里凡是称名的都认为是孔子的贬斥,但《春秋经》的编写体例若当真如此,子贡那些孔子的高足们肯定是了解得一清二楚的,但孔门后学在鲁哀公十六年续写《春秋经》(见于《左传》),记载老师之死,其用语却是"孔丘卒",而非"仲尼卒",难道连孔圣人也一道贬了不成?(Ⅲ)
再说宋代《春秋》学,也并非孙复、孙觉他们一统天下。少有人知的是,以文学大家知名的"三苏"对《春秋》都有研究。苏辙的《苏氏春秋集解》就是一部著名的走朴实学风的专著。对孙觉他们的义理,苏辙找出了响当当的反例:你们不是说孔子在《春秋经》里凡是会盟都是贬斥吗?可孔子在《论语》里明明盛赞过齐桓公九合诸侯,还说要不是管仲出力,我们早都成野蛮人了。《孟子》谈到孔子著《春秋》,也引孔子的话大谈齐桓公和晋文公呀。这样看来,孔子怎么可能反对诸侯会盟呢?(Ⅳ)
(Ⅰ)[清]顾炎武《日知录》"邾仪父"条:邾仪父之称字者,附庸之君,无爵可称,若直书其名,又非所以待邻国之君也,故字之,卑于子、男而进于变夷之国,与萧叔朝公同一例也。《左氏》曰贵之,《公羊》曰褒之,非矣。……此亦史家常例,非旧史书邾克而夫子改之为仪父也。
(Ⅱ)[清]郝懿行《春秋说略》:以内及外,以大及小,不以贱及贵,不以外及内。仪父,邾君之名也,时为附庸,故称名。后为诸侯,故称爵。
(Ⅲ)[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无书字之法论"
(Ⅳ)[宋]苏辙《苏氏春秋集解》:或曰,古者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专之,非礼也。凡书皆以讥之。予以为不然。春秋之际,王室衰矣,然而周礼犹在,天命未改,虽有汤武未能取而代之也。诸侯之乱,舍此何以治之。要之以盟会,威之以征伐,小国恃焉,大国畏焉,犹可以少安也。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故《春秋》因其礼俗而正其得失,未尝不予也。故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苏辙的反驳是相当有力的:如果《春秋经》的孔子和《论语》的孔子不应该存在矛盾,那么把《春秋经》里对会盟的记载视为孔子的贬斥就是没道理的。那么,苏辙是否也像何休那样认为对邾仪父的称字体现了孔子的褒奖呢?这他可没说,他只是认为《春秋经》对会盟时间的记载仅仅出于客观理由罢了,而许多经学家都相信其中也蕴藏褒贬的。--具体到邾仪父这个例子里,就是会盟的时间:"三月"。
苏辙是朴素的,孙觉他们是"深刻"的,由此可以管窥当时蜀学与洛学的一点异同,也可以看出一些现实的时代背景与政治风貌对学者干扰程度的深浅。《汉书·终军传》的一段记载正可以作为这里的参考--那是在诸侯会盟这个问题上两方各执春秋大义互相辩难:
汉武帝元鼎年间,博士徐偃奉命巡视郡国风俗,擅自准许膠东国和鲁国冶铁晒盐。等徐偃回京交差,很快便大难临头:那位著名的大法官张汤认为徐偃的矫制行为是国家大害,徐偃论罪当死。--如果以一般古装电视剧的标准,徐偃怎么看怎么该杀,但是,其一:汉武帝时代正是个新旧鼎革的临界点,其二,徐偃好歹也是位博士官,经学水平远比张汤要高,而当时的经学几乎就是实用政治学,所以,徐偃在这生死关头祭出了春秋大义,辩驳说:根据《春秋》精神,大夫出疆,如果遇到有利于社稷、百姓的事情,是可以不经请示而专断于外的。
徐偃搬出了春秋大义,张汤可没话说了--虽然能把徐偃依法治罪,但驳不倒徐偃的辩护词,这总难免有些理不直、气不壮了。
此情此景,汉武帝派出了一位高知协助审案,即王勃名文《滕王阁序》中"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之终军是也。终军对徐偃,以春秋大义对春秋大义。终军说:"古时候的诸侯国,百里之隔即风俗有别、不能相通,互相之间常有会盟之事,安危形势常在呼吸之间,所以你为自己辩护的那条春秋大义在当时是合情合理的。可现在世界变了,天下一统,万里之内同风同俗,正是《春秋》所谓'王者无外',天下四方全是皇帝的地盘。你说什么'大夫出疆',你出到哪儿去了?"(Ⅰ)
(Ⅰ)《汉书·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余臧,正二国废,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何也?"……
终军驳徐偃的话还有不少,就不细说了。后来徐偃理屈词穷,只好等死,而终军的这番诘难大受汉武帝欣赏,还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被发给张汤学习。
--但我们切莫以为"王者无外"就真的战胜了"专断于外",此前我在《春秋大义》里讲到同是汉武帝时代的吕步舒审断淮南王谋反案,本着"专断于外"的春秋大义整掉了好几千人,也大受汉武帝的表彰。
无论如何,《春秋经》的二百四十二年所记毕竟是封建社会的陈年旧事,越来越难适应于皇权专制的社会转型了。一般来说,不论是圣人经典还是民间曲种,凡遇到此种情况,前景无外二途:要么被历史的发展所淘汰,要么就不断与时俱进,主动去适应一个又一个的新时代、新风貌。前边孙觉等人的解经就是一个典型:要在皇权社会里阐释封建思想(这里用"封建社会"的原始意义),阐释得越深刻,或许就离经典的本义越远。就这类思想典籍来说,政治与学术毕竟是在两条路上,政治上要与时俱进,学术上要溯本求源,渐行渐远也许才是正常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