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铜石并用时代(约公元前3500年至前2000年)
第一节这一时期的概观 大约从公元前3500年开始,我国的远古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铜石并用时代。
我国的铜器究竟是什么时候发明的,目前还不能遵为定论。虽然古文献中有“黄帝采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史记·封禅书》)和“蚩尤作冶”(《尸子》)、“蚩尤以金作兵器”(《世本》)的传说,但黄帝、蚩尤是否真有其人,是否真有采铜、作冶、作铜兵的事,都是很难确证的,他们所处的真实年代更是难以论定。我们从这些只鳞片爪的传说记载中,只能知道古人认为铜器的发明较早而已。不过,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已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我们现在已可大致认定,至少在仰韶文化的后期,即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以后的一个时期,我们的祖先已经知道了铜,并且已会制造简单的小件铜器。
铜和许多金属一样具有美丽的光泽,又富有延展性,可以经过锤炼做出很细很薄的器具。铜器用坏了还可以回炉重新锻打或铸造,以做成新的器具。这些都是传统的石器所不可比拟的。但铜的原料比较少,有天然产状的铜更少;当时对铜矿的认识还十分困难,认识和发现了也不易开采。加以炼铜时所需温度较高,纯铜熔点为1084℃,在当时并不是很容易达到的。所以在铜器发明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所能看到的仅仅是一些很小的器具如小刀、锥、凿、钻、指环动手镯等,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上都还没有占居重要地位。从成份来看,大多数属红铜,即比较纯的铜,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从天然铜块制造出来的;有些则含杂质甚多,包括锡、铅、锌、铁及某些非金属物质,故有些表现为青铜甚至黄铜的性状。但那多半不是人们有意识地制造的合金,而是矿石本身不纯所致。这情况大约一直继续到夏代以前,即大约公元前2000年前的时期。①从那以后,人们已经学会制造青铜器,从而进入了我国历史上光辉灿烂的青铜时代。
在铜石并用时代,石器制作技术已臻完善,农业生产进一步提高,物质文化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不同地区之间和同一地区、同一人们集团内部的分化都明显加深,而家庭的结合则日见稳固。从前分散的部落逐渐结成联盟,中心聚落和城堡相继出现,掠夺性战争愈演愈烈,最后导致了原始社会的解体。
就整体而言,我国的铜石并用时代还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大约从公元前3500年至前2600年,相当于仰韶文化后期。这时在黄河中游分布着仰韶文化,黄河下游是大汶口文化,黄河上游是马家窑文化。在长江流域,中游的两湖地区主要是大溪文化晚期和屈家岭文化,下游包括太湖流域主要是崧泽文化。
这阶段的铜器还很稀少,仅在个别地点发现了小件铜器或铜器制作的痕迹。石器则已普遍通体磨光,并已广泛地运用切割法和管钻法这种相当先进的石器加工方法,有些地方出现了专门制作石器的手工业作坊。农具中的石铲向扁薄发展,形式变得多样化,有梯形铲、舌形铲和双肩铲等。陶器的颜色和质地趋于多样化,除红陶外,还有黑陶、灰陶、青灰陶和白陶。陶器种类增多,普遍出现高领瓮和带咀罐。同时出现了各种地方性产品,如大汶口文化的鬹、背水壶和觚形杯,大溪文化的双腹杯和直筒形瓶,仰韶文化的喇叭口尖底瓶等。这一阶段最流行的陶器纹饰是篮纹和附加堆纹。彩陶由盛而衰乃至消灭,同时出现某些彩绘陶,即在陶器烧成后再绘上花纹,容易脱落,通常是在黑陶上绘朱红色或红黄两色花纹。
各地都出现一些大型的村落遗址,其面积从数十万到一百多万平方米不等。有的遗址有两三百座房屋,有的墓地有上千座墓葬;有的村落遗址中的房屋规模和质量明显高于周围的遗址,有的地方的墓葬特别大,随葬品不但特别多,而且做工极精、远高于周围其它墓地。这些情况表明当时已出现某种中心部落,即部落联盟的经常性驻地。
埋葬习俗的变化十分明显。除个别的例外,前一时期流行的多人合葬与同性合葬已经基本绝迹,大量流行单人葬,同时新出现一些一对成年男女的埋葬。这种埋葬一般是男左女右,似已形成某种制度。推测这些都是一种夫妻合葬,是家庭经济巩固的一种表现。
这时在某些墓地中,大中小墓葬的分化十分明显,大墓可以有一、二百件随葬品,其中有玉器、象牙雕刻,鼍鼓及各色精美陶器,有时还随葬十几乃至几十个猪头或猪下颚骨,而小墓随葬仅一二件质地粗劣的产品。这说明部落内部的分化也已十分明显。不过这种情况往往只是某些中心部落的墓地才是这样,多数墓地则只存在小型墓和个别中型墓葬。
铜石并用时代晚期大约从公元前2600年至前2000年,正是龙山文化及其同时代诸文化活跃的时期。这时期民族文化区已经萌芽,一些考古学文化往往可以同古史传说中的族系相照应。龙山文化分布于黄河下游的山东和苏北一带,当是东夷的史前文化;黄河中游的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分布着“中原龙山文化”,它本身又包含着后岗二期文化、造律台类型、王湾三期文化、陶寺类型和客省庄二期文化等,应是诸夏的史前文化;长江中游在屈家岭文化之后是石家河文化,应当是苗蛮各族的史前文化;长江下游至杭州湾一带是良渚文化,它可能是古越人史前文化的一支。
这一阶段在黄河长江流域已普遍发现铜器,种类包括手工工具、装饰品、个别生活用品和乐器。陶器往往采用轮制,尤以东方沿海一带为甚。由于烧制技术的改变,这时已很少见到红陶,一般是黑陶和灰陶。彩陶完全消失,个别地方有彩绘陶。在黄河中游和长江中游的广大地区,除绳纹和篮纹外还流行方格纹,东方沿海则多素面或弦纹。
这一阶段在中心部落的基础上出现了城墙设施,这些古城可能是当时的军事、政治中心。房屋建筑技术有明显的进步,许多地方都使用夯筑或土坯砌墙,黄河中游往往使用白灰抹墙和地面。
这一阶段的某些墓地大中小墓葬分化明显,个别出现了殉葬。到处都有许多乱葬坑,有的地方还发现有做头盖杯和剥头皮的风俗,用卜骨占卜之风十分盛行,而占卜的主要内容可能是战争。凡此都说明这时已进入军事民主时期,人们站在城楼上已经可以望见东方文明的曙光了。
①江苏省文物工作队:《江苏吴江梅堰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63年第6期。
第一节这一时期的概观 大约从公元前3500年开始,我国的远古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铜石并用时代。
我国的铜器究竟是什么时候发明的,目前还不能遵为定论。虽然古文献中有“黄帝采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史记·封禅书》)和“蚩尤作冶”(《尸子》)、“蚩尤以金作兵器”(《世本》)的传说,但黄帝、蚩尤是否真有其人,是否真有采铜、作冶、作铜兵的事,都是很难确证的,他们所处的真实年代更是难以论定。我们从这些只鳞片爪的传说记载中,只能知道古人认为铜器的发明较早而已。不过,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已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我们现在已可大致认定,至少在仰韶文化的后期,即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以后的一个时期,我们的祖先已经知道了铜,并且已会制造简单的小件铜器。
铜和许多金属一样具有美丽的光泽,又富有延展性,可以经过锤炼做出很细很薄的器具。铜器用坏了还可以回炉重新锻打或铸造,以做成新的器具。这些都是传统的石器所不可比拟的。但铜的原料比较少,有天然产状的铜更少;当时对铜矿的认识还十分困难,认识和发现了也不易开采。加以炼铜时所需温度较高,纯铜熔点为1084℃,在当时并不是很容易达到的。所以在铜器发明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所能看到的仅仅是一些很小的器具如小刀、锥、凿、钻、指环动手镯等,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上都还没有占居重要地位。从成份来看,大多数属红铜,即比较纯的铜,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从天然铜块制造出来的;有些则含杂质甚多,包括锡、铅、锌、铁及某些非金属物质,故有些表现为青铜甚至黄铜的性状。但那多半不是人们有意识地制造的合金,而是矿石本身不纯所致。这情况大约一直继续到夏代以前,即大约公元前2000年前的时期。①从那以后,人们已经学会制造青铜器,从而进入了我国历史上光辉灿烂的青铜时代。
在铜石并用时代,石器制作技术已臻完善,农业生产进一步提高,物质文化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不同地区之间和同一地区、同一人们集团内部的分化都明显加深,而家庭的结合则日见稳固。从前分散的部落逐渐结成联盟,中心聚落和城堡相继出现,掠夺性战争愈演愈烈,最后导致了原始社会的解体。
就整体而言,我国的铜石并用时代还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大约从公元前3500年至前2600年,相当于仰韶文化后期。这时在黄河中游分布着仰韶文化,黄河下游是大汶口文化,黄河上游是马家窑文化。在长江流域,中游的两湖地区主要是大溪文化晚期和屈家岭文化,下游包括太湖流域主要是崧泽文化。
这阶段的铜器还很稀少,仅在个别地点发现了小件铜器或铜器制作的痕迹。石器则已普遍通体磨光,并已广泛地运用切割法和管钻法这种相当先进的石器加工方法,有些地方出现了专门制作石器的手工业作坊。农具中的石铲向扁薄发展,形式变得多样化,有梯形铲、舌形铲和双肩铲等。陶器的颜色和质地趋于多样化,除红陶外,还有黑陶、灰陶、青灰陶和白陶。陶器种类增多,普遍出现高领瓮和带咀罐。同时出现了各种地方性产品,如大汶口文化的鬹、背水壶和觚形杯,大溪文化的双腹杯和直筒形瓶,仰韶文化的喇叭口尖底瓶等。这一阶段最流行的陶器纹饰是篮纹和附加堆纹。彩陶由盛而衰乃至消灭,同时出现某些彩绘陶,即在陶器烧成后再绘上花纹,容易脱落,通常是在黑陶上绘朱红色或红黄两色花纹。
各地都出现一些大型的村落遗址,其面积从数十万到一百多万平方米不等。有的遗址有两三百座房屋,有的墓地有上千座墓葬;有的村落遗址中的房屋规模和质量明显高于周围的遗址,有的地方的墓葬特别大,随葬品不但特别多,而且做工极精、远高于周围其它墓地。这些情况表明当时已出现某种中心部落,即部落联盟的经常性驻地。
埋葬习俗的变化十分明显。除个别的例外,前一时期流行的多人合葬与同性合葬已经基本绝迹,大量流行单人葬,同时新出现一些一对成年男女的埋葬。这种埋葬一般是男左女右,似已形成某种制度。推测这些都是一种夫妻合葬,是家庭经济巩固的一种表现。
这时在某些墓地中,大中小墓葬的分化十分明显,大墓可以有一、二百件随葬品,其中有玉器、象牙雕刻,鼍鼓及各色精美陶器,有时还随葬十几乃至几十个猪头或猪下颚骨,而小墓随葬仅一二件质地粗劣的产品。这说明部落内部的分化也已十分明显。不过这种情况往往只是某些中心部落的墓地才是这样,多数墓地则只存在小型墓和个别中型墓葬。
铜石并用时代晚期大约从公元前2600年至前2000年,正是龙山文化及其同时代诸文化活跃的时期。这时期民族文化区已经萌芽,一些考古学文化往往可以同古史传说中的族系相照应。龙山文化分布于黄河下游的山东和苏北一带,当是东夷的史前文化;黄河中游的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分布着“中原龙山文化”,它本身又包含着后岗二期文化、造律台类型、王湾三期文化、陶寺类型和客省庄二期文化等,应是诸夏的史前文化;长江中游在屈家岭文化之后是石家河文化,应当是苗蛮各族的史前文化;长江下游至杭州湾一带是良渚文化,它可能是古越人史前文化的一支。
这一阶段在黄河长江流域已普遍发现铜器,种类包括手工工具、装饰品、个别生活用品和乐器。陶器往往采用轮制,尤以东方沿海一带为甚。由于烧制技术的改变,这时已很少见到红陶,一般是黑陶和灰陶。彩陶完全消失,个别地方有彩绘陶。在黄河中游和长江中游的广大地区,除绳纹和篮纹外还流行方格纹,东方沿海则多素面或弦纹。
这一阶段在中心部落的基础上出现了城墙设施,这些古城可能是当时的军事、政治中心。房屋建筑技术有明显的进步,许多地方都使用夯筑或土坯砌墙,黄河中游往往使用白灰抹墙和地面。
这一阶段的某些墓地大中小墓葬分化明显,个别出现了殉葬。到处都有许多乱葬坑,有的地方还发现有做头盖杯和剥头皮的风俗,用卜骨占卜之风十分盛行,而占卜的主要内容可能是战争。凡此都说明这时已进入军事民主时期,人们站在城楼上已经可以望见东方文明的曙光了。
①江苏省文物工作队:《江苏吴江梅堰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63年第6期。